上海海关学院 2026 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上海海关学院作为一所获得教育部认可、具备开展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其主管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回溯该校发展历程,1953 年,上海海关学校正式成立;1980 年,经国务院批准,学校升格为上海海关专科学校;1996 年,学校名称变更为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2007 年 3 月,教育部批准在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组建上海海关学院。在学科建设方面,2018 年 5 月,学校成功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获得税务硕士与公共管理硕士两个学位授权点;2021 年,学校又新增国际商务硕士、翻译硕士两个授权点;2024 年,学校进一步获批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数字经济硕士授权点。
一、招生名额及学制
在本年度的招生计划中,上海海关学院计划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类型的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定人数为 50 名。需要注意的是,最终的招生名额需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该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制通常设定为 3 年。
二、培养目标
上海海关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旨在造就政治思想素质过硬、职业道德素养良好的人才。这些人才需具备现代意识与中高级领导潜能,既有扎实的本土根基,又拥有广阔的国际视野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在专业知识与能力方面,要重点掌握公共管理领域的理论与知识,具备开展公共管理工作以及进行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毕业后,能够在海关等政府部门、跨国企业、咨询公司以及其他相关组织中,有效解决海关及涉关行业在公共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成为应用型、复合型的高层次公共管理专门人才。该专业主要设有三个培养方向,分别是海关管理方向、行政管理方向和国际海关方向。
三、报考条件及报名安排
关于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以及具体的报名流程,考生可参考《上海海关学院 2026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其中对相关内容有详细规定。
四、考试安排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初试
初试采用全国统一考试的形式,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包含两门,分别是 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该科目的满分值为 200 分)和 204 英语(二)(该科目的满分值为 100 分,考试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应用能力,尤其注重对阅读能力和翻译能力的检测)。
(二)复试
复试工作由上海海关学院自行组织开展,复试内容具体包括以下两项:
公共管理基础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
面试考核,面试内容涵盖政治理论考查、个人背景评审、综合能力测评以及英语口试。
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规则如下:入学考试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满分 300 分)÷3×60% + 复试总成绩(满分 100 分)×40%。
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要求等安排,考生需以学校后续发布的关于复试工作的通知为准。
(三)加试
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的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必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的两门科目分别为政治学原理(该科目的满分值为 100 分,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即为合格)和管理学原理(该科目的满分值为 100 分,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即为合格)。加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五、体检及录取流程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体检要求以及具体的录取流程,可查阅《上海海关学院 2026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章程中对此有明确说明。
六、学费与奖助学金政策
(一)学费标准
上海海关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学年 1.8 万元。
(二)奖助学金设置
为支持和鼓励在读研究生积极学习、提升自我,学校设立了多元化的奖学金体系,具体包括非全日制新生入学奖学金、新生边关人才培养激励奖学金、学业激励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奖学金。
七、上课方式
上海海关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上课方式,采用每学期集中教学的模式。按照原则,每学期的集中教学时间大约为一个月左右。考生在报名前,需事先征得所在工作单位的同意。
八、学历与学位授予
考生入学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学习内容,且达到毕业要求的,学校将为其颁发毕业证书;对于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学校将授予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九、政策与信息发布渠道
在报考、录取以及调剂等环节涉及的相关政策,均以教育部公布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为准。与招生相关的详细信息,考生可参考《上海海关学院 2026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同时,学校也会通过研究生处官方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各类招生相关信息,考生可随时关注这些平台获取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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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介一、学校与学院简介(一)大连海事大学的地位与声誉大连海事大学在海事院校领域独占鳌头,是交通运输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国家 “211 工程” 重点建设高校以及 “双一流” 建设高校。学校享有 “航海家的摇篮” 的美誉,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定为 “享有国际盛誉” 的海事院校之一。其卓越的教学质量、深厚的学术底蕴以及广泛的国际影响力,吸引着众多学子投身于海事相关领域的学习与研究。(二)公共管理与人文学院概况公共管理与人文学院作为大连海事大学的重要二级学院,拥有一支实力强劲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 61 人。学院的专业设置丰富多样,涵盖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工作、政治学与行政学 4 个本科专业,为学生提供了多元的学习选择。在学位授权点方面,学院成果斐然,设有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这为国家安全领域的高端人才培养提供了坚实支撑;还拥有公共管理学、哲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MPA)、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MSW),构建了从本科到硕士、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多达 46 人,同时还聘请了 30 余位兼职行业导师,这些导师凭借丰富的学术经验和实践经历,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学院教师团队科研实力突出,在过去五年间,承担了国家、省、部、市各类科研课题达百余项,在众多领域展开深入研究。公开出版各类学术著作和教材 20 余部,发表高水平教学 / 科研论文百余篇,在学术界产生了广泛影响,为学院的学术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二、MPA 项目介绍(一)项目设立背景与目标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与进步,社会管理对于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需求日益凸显。在此背景下,大连海事大学积极响应时代召唤,精心设立 MPA 项目。该项目旨在为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交通、港航和海事系统以及基层社区等,输送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的公共管理人才。通过系统的课程学习、丰富的实践锻炼以及前沿的学术研究,致力于培养具备扎实公共管理理论基础、敏锐问题洞察能力、卓越实践操作技能和强烈创新精神的专业人才,以满足不同领域对公共管理人才的多元需求,推动社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主要研究方向详解1. 海事管理:该方向聚焦于海事领域的管理问题,深入研究海事法规与政策的制定、执行及优化,培养学生在海上交通安全监管、海洋环境保护、船舶管理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学生将学习如何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应对复杂多变的海事管理场景,确保海上交通的安全与有序,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2. 交通行政管理:此方向着重于交通行业的行政管理研究,涵盖交通政策规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核心内容。通过学习,学生能够掌握交通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备制定科学合理交通政策、有效管理交通资源、协调交通各方利益的能力,为推动交通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3. 政府治理与领导:主要围绕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展开研究,涉及政府职能转变、公共决策制定、领导力提升、政府与社会关系协调等关键议题。学生将深入探讨如何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培养卓越的领导能力和决策能力,以适应新时代政府治理的新要求 。4. 数字化社会发展与数智化城市建设:该方向紧跟数字化时代发展潮流,研究数字化技术在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中的应用与创新。包括数字政府建设、智慧城市规划与管理、社会数据治理与应用等内容。学生将学习如何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前沿技术,推动社会治理的数字化转型,提升城市管理的智能化水平,创造更加便捷、高效、宜居的社会环境 。三、报考条件剖析(一)国籍与政治要求1. 国籍要求明确限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这确保了报考人员在国家身份上的一致性,也符合国家教育资源面向本国公民优先开放与培养的原则,保障了教育资源分配的合理性与针对性。2. 在政治立场方面,报考者必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对报考人员政治方向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党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引领作用。同时,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是对报考人员基本道德和行为规范的约束,只有具备良好的品德和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才能在未来的公共管理领域中发挥积极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二)健康与体检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这一条件至关重要。公共管理工作可能面临各种复杂的工作环境和任务,良好的身体素质是报考者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并在未来胜任公共管理工作的基础。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是经过科学论证和实践检验的,涵盖了身体各项基本机能和常见疾病的筛查,确保报考者没有影响学习和工作的重大疾病或身体缺陷 。(三)学历与工作经验要求1. 本科学历:本科毕业后需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这是因为本科毕业生在经过一定时间的工作实践后,能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对公共管理领域有更直观的认识和理解。3 年的工作经验可以让他们积累一定的社会阅历、职业技能以及团队协作能力,这些经验有助于他们在 MPA 的学习中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提升学习效果 。2. 高职高专或本科结业学历: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需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由于高职高专或本科结业生在学历层次和知识储备上相对本科毕业生可能存在一定差距,因此需要更长时间的工作经验来弥补。5 年的工作经验可以让他们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和成长,积累足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达到与本科毕业生相当的学习和研究能力,以适应 MPA 课程的学习要求 。3. 硕士、博士学历: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本身已经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2 年的工作经验可以使他们将高深的学术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职业方向和研究兴趣。同时,工作经验也能为他们在 MPA 学习中提供更多的实际案例和思考角度,促进学术与实践的深度融合 。四、报名流程指南(一)网上报名要点1. 报名时间规划:网上报名时间定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 - 22:00 。考虑到部分考生可能时间较为充裕,想提前熟悉报名流程,还设置了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同样是每日 9:00 - 22:00。预报名的设置为考生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借此机会优先完成报名,避免正式报名时的高峰拥堵;往届生若时间允许,也能提前处理报名事宜 。2. 报名平台与信息填写: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的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进行报名。在报名过程中,务必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这不仅是对考生个人负责,也是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的基础。任何虚假信息都可能导致后续的考试、录取等环节出现问题 。3. 遵循多方公告要求:考生还需密切关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大连海事大学在网上发布的公告。这些公告中包含了许多重要信息,如报名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报考点的选择规则等。遵循这些公告要求,能够帮助考生顺利完成报名,避免因忽视某些细节而出现错误 。(二)网上确认须知1. 确认时间确定机制:网上确认时间并非全国统一,而是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依据教育部的相关工作安排以及本地区的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这是因为不同地区的报考人数、考试组织条件等存在差异,因地制宜的安排能够更好地满足各地的实际需求。具体的确认工作则由相关报考点负责组织实施 。2. 考生配合事项:考生在网上确认阶段需积极配合报考点的工作。首先,要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的报名信息,确保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等关键信息准确无误。若发现信息有误,应及时按照报考点的要求进行修改。同时,根据核验工作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补充材料,如学历证明、工作证明等 。3. 后果自负情况: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并且要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遵守相关约定。若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比如将毕业时间填错、报考专业代码选错等,或者填报虚假信息,如伪造学历证书、工作经历等,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情况,一切后果将由考生本人承担。这就要求考生在报名和确认过程中务必保持严谨、认真的态度 。五、招生关键信息(一)资格审查环节在复试阶段,学校将对考生的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展开严格的再次审查。这一审查过程细致且全面,旨在确保每一位进入复试的考生都符合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学历证书是考生学习经历和知识水平的重要证明,学历认证报告则进一步验证了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对于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学校将严格执行规定,不予复试。这不仅是对招生规则的维护,也是对其他考生公平权益的保障。同时,对于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被查实,学校都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这一举措彰显了学校对学术诚信和招生公平的高度重视,从源头上保证了研究生培养的质量 。(二)考试阶段说明1. 初试科目与时间初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科目分为两个单元。第一单元为管理类综合能力(199),这一科目满分 200 分,涵盖数学、逻辑推理、写作(论证有效性分析、论说文)等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运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论证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数学部分涉及算术、代数、几何等基础知识的应用;逻辑推理包括形式逻辑和非形式逻辑,要求考生具备严谨的思维和推理能力;写作则着重考察考生对论证的分析和构建能力 。第二单元为外语,考生可在英语二(204)、俄语(202)、日语(203)中任选一门,满分 100 分。英语二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基础知识,包括词汇、语法、阅读理解、翻译和写作能力;俄语和日语也相应地从听、说、读、写等方面考查考生的语言水平 。考试时间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提前做好时间规划和准备,熟悉考试流程和考场规则,确保在考试中发挥出最佳水平 。2. 复试分数线与名单确定复试分数线的划定依据主要包括教育部统一划定的 MPA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大连海事大学的具体报考情况。教育部划定的基本要求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最低标准,确保了研究生招生的基本质量。而学校则会根据当年的报考人数、考生的整体成绩分布等具体情况,综合确定本校的复试分数线 。在划定复试分数线后,学校将依据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将有机会进一步展示自己的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研究潜力。复试环节通常包括面试和笔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储备等;笔试则可能涉及专业课程、思想政治理论等内容,全面评估考生是否具备攻读 MPA 的能力和条件 。六、学习安排说明(一)学习方式详情大连海事大学 MPA 项目采用周末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灵活学习方式,以满足在职人员的学习需求。周末班在第一学年隔周开展一次授课,利用周六和周日全天的时间进行系统学习。这种安排既保证了学员有充足的时间吸收知识,又能让学员在工作日全身心投入工作 。集中班则在第一学年集中学习 4 次,每季度集中学习 1 次。这种集中授课的方式,能够让学员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内深入学习专业知识,与教师和同学进行充分的交流与探讨,提高学习效率 。每次集中学习的时长根据课程内容和教学安排合理确定,确保学员能够全面掌握所学知识 。(二)学习地点明确学习地点位于大连海事大学,具体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 1 号。学校拥有优美的校园环境、先进的教学设施和丰富的学术资源,为学员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条件。校园内的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等设施一应俱全,能够满足学员在学习过程中的各种需求 。此外,学校还经常举办各类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活动,让学员能够接触到前沿的学术动态和实践经验 。(三)学制与学费标准学制为 2 年,充分考虑到在职人员的学习进度和职业发展规划。在这 2 年的时间里,学员将系统学习公共管理领域的专业知识,参与实践项目,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同时,为了给学员提供充足的时间完成学业,最长学习年限设定为 4 年,学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学习进度 。学费为 2.5 万元 / 年,这样的收费标准既体现了学校对教育质量的保障,又考虑到了在职人员的经济承受能力。学费主要用于教学资源的投入、教师的授课费用、教学设施的维护等方面,确保学员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七、毕业相关事项(一)考核与论文答辩要求依据教育部针对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的相关规定,大连海事大学 MPA 研究生需严格完成学业任务。在规定的 2 年学制内(最长学习年限为 4 年),学生要全力以赴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学分。每一门课程的学习都至关重要,涵盖了公共管理领域的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以及实践课程等,通过课堂学习、小组讨论、案例分析、实践调研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 。成绩合格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基本检验,学生需要在每一门课程的考核中展现出扎实的知识储备和良好的应用能力,无论是笔试、面试还是课程作业,都需认真对待,以确保取得合格成绩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是毕业的关键环节。学生需要在导师的悉心指导下,深入研究公共管理领域的前沿问题或实际案例,确定具有研究价值的论文选题。在论文撰写过程中,要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进行严谨的论证和分析,确保论文内容的创新性、科学性和实用性 。在答辩时,学生需要清晰、准确地阐述论文的核心观点、研究方法和主要结论,回答答辩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和专业素养 。(二)证书授予情况当 MPA 研究生满足上述所有要求,即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并顺利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将获得大连海事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这一毕业证书不仅是学生完成学业的证明,更是对学生在 MPA 学习期间努力和成果的认可,代表着学生在公共管理领域具备了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经大连海事大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学生将被授予硕士学位。硕士学位的授予是对学生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高度肯定,标志着学生在公共管理领域达到了一定的学术层次,为其未来在公共管理领域的职业发展和学术研究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这也体现了大连海事大学对学位授予的严格把控和对人才培养质量的高度重视,确保每一位获得学位的学生都能在公共管理领域发挥积极作用,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2025-11-17 15: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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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青海民族大学考点网上确认公告根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流程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大环节。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且成功缴纳报名费的考生(推免生不在此列),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网上确认操作。若考生未按要求进行网上确认,或提交的材料经审核未通过,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不得参与后续考试。现将青海民族大学报考点相关网上确认具体工作事宜公告如下:一、报考点基本信息及考生范围(一)报考点标识:青海民族大学报考点对应的考点代码为 6305。(二)可选择本报考点的考生类别青海民族大学本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教学点设置在青海省境内,且报考青海民族大学的省外高校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户籍所在地为青海省,或工作地点在青海省,同时报考青海民族大学的往届考生。考生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选择报考点,若因未按规定选择报考点,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及参加考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网上确认操作途径考生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的网上确认专属系统,按系统提示上传所需材料,完成网上确认的全部流程。三、网上确认所需提交材料(一)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的材料常规材料:个人证件照、手持身份证照片、学生证;特殊说明:报考统考、非专项计划,且学籍学历校验已通过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仅需提交个人证件照与手持身份证照片,无需额外提交其他材料;补充要求: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上述对应材料外,还需提供能够证明教学点位于青海的相关证明文件。(二)青海省户籍往届考生需提交的材料个人证件照、手持身份证照片、户口簿(需包含首页与本人页)照片、毕业证书照片。(三)非青海户籍但工作地点在青海的往届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基础材料:个人证件照、手持身份证照片、毕业证书照片;工作相关证明材料: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以及银行开具的近 3 个月工资流水(具体为 2025 年 8 月、9 月、10 月的工资到账记录);在职证明具体规范:需在 2025 年 10 月或 11 月期间出具,文件中须明确载明考生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全称、工作岗位、在青海的工作地点、工作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非政府机关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还需注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驻青部队现役军人需提供本人军官证或士兵证,以及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若工作性质、工作地址等信息涉及保密内容,可不予填写,但必须注明所在部队的驻地信息。(四)其他特殊情况需补充的材料学历(学籍)网上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额外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籍)验证报告,考生需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适用)或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考生适用),拍照后上传;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需上传本人的《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照片;在读研究生报考的考生:需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在 2026 年研究生入学前取得自考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需上传经省级招考机构盖章的自考成绩合格证书,或自考系统成绩查询单打印件(需加盖相关机构公章);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若报考点对考生上传的材料存在疑问,有权要求考生补充提供进一步的佐证材料。四、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一)个人证件照片规范需为考生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或美瞳,禁止使用美颜功能或对照片进行后期修饰;军人、公检法系统工作人员等特殊身份考生,需着便装拍摄;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10M。特别提醒: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录取通知书发放、学籍管理、档案存档等重要场景,考生务必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并上传。(二)手持身份证照片规范拍摄时需手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确保持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照片画面,脸部无任何遮挡,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或美瞳;需保证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无遮挡,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10M。(三)其他材料上传规范毕业证书、户口簿、在职证明、工资流水等各类材料的照片,需保证字迹清晰可辨、内容完整无缺,单个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10M。五、网上确认相关注意事项考生需仔细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网上确认材料。报名信息经网上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个人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提交材料后,需及时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状态。若系统提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需在规定时间内尽快补交相关材料。若最终提交的材料仍不符合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确认,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不得参加考试;报考点将对考生提交的网上确认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一经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若发现伪造证件等违规违法行为,将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处理,并依法追究考生相应的法律责任;已取消报名、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网上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统一退回;建议考生关注学信网微信公众号,并绑定本人学信网账号。在网上报名、网上确认阶段及考前,教育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报考点或招生单位将通过该公众号向考生发送重要提醒信息;本公告未尽事宜,以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青海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及《青海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为准。2025-11-11 14: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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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招收2026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我校诚挚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 2026 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硕士生”)与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这两类考生统一称为 “推免生”。为确保我校 2026 级推免生招生工作能够有序、规范地开展,现将相关具体事宜作出如下规定,并制定本章程。一、申请基本条件1.申请人需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品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2.申请人的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制定的体检标准;3.申请人必须是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本科学习期间成绩优异,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在本专业中排名靠前;4.申请人必须被其所在的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5.若申请人在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或是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的经历,我校将予以优先考虑;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到过任何可能影响录取的处罚或处分。7.凡是符合上述条件的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直接申请我校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硕士生)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此外,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在学期间若表现优异,可通过面向本校选拔在学硕士生的方式,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二、推免硕士生申请程序在 2025 年 9 月 22 日教育部 “推免申请系统” 开通之前,有意向参加我校推免考核的考生(包括本校学生),必须通过我校推免申请系统填报志愿,并按照系统提示提交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其中,本科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级单位的公章(红章原件)。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我校报名网站完成报名后,考生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再次报名,否则此前的报名将视为无效,请考生务必留意这一要求。另外,对于已参加我校 2026 级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资格,或是参与招生宣传导师团且通过选拔的考生,无需再通过上述系统填报志愿。三、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程序在 2025年9月22日教育部 “推免申请系统” 开通之前,所有有意向申请天津大学直博生的考生(包括本校学生),需按照以下流程操作:(一)报名网址相关说明特别提醒:该网址的开通时间为 9月8日中午 12 时。与推免硕士生报名要求一致,在我校报名网站完成报名后,考生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进行报名,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重视。(二)报名材料明细报名材料中,证件、证书类材料均需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考生需将下述材料中的第(2)至第(6)项,按顺序整理并转化为一个 PDF 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上传内容需清晰可辨,且附件总大小不得超过 20M。具体材料清单如下:1.《2026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格将在考生完成报名后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考生自行编辑。生成表格后,考生需手工签署本人姓名;2.《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考生可点击下载该文件,填写内容需包含对攻读博士学位的认知,以及对未来课题研究的看法等;3.《本科生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校级培养单位教务部门的公章;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5.学生证复印件一份;6.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本科生证明:本校学生无需开具此证明;7.《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推荐书》2 份:考生可点击下载该文件,需邀请两位教授或具有相应职称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且专家需手工签署姓名。上述所有材料均需使用 A4 纸规格(成绩单纸张类型不受此限制)或用 A4 纸复印,并按照上述顺序整理好,在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提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处。8.特别说明考生在报名时,“考试方式” 需选择 “本科直博”。由于本科直博生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网上报名时,只需选择 “有本科学历” 和 “有本科学位” 选项,无需填写证书编号(或填写 0 即可);直博生计划已纳入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为保障计划的顺利落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若拟录取考生想要放弃拟录取资格,需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请,公示期结束后,我校将不再受理此类申请;报名系统开放后,考生可登录我校研招网左侧的 “2026 年博导查询系统”,或登录我校直博生报名网站,查询直博生招生目录;其他未提及的事宜,请考生查阅后续我校研招网发布的校级公告《2026 年直博生系统开通通知》。四、接收工作安排申请人必须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期间(2025 年 9 月 22 日 - 10 月 20 日),向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我校将分批次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审核。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分批次组织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是否接收申请人的申请,并在报考系统中更新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将由学院通知其参加遴选考核。通过考核并获得《合格单》的考生,将具备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中申报天津大学的资质,最终是否录取,由学校与考生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前,学院会根据招生名额,综合考量材料审核结果与考核情况,对考核合格的考生进行综合排序,划分出拟录取批次;考核内容与形式:考核将全面考察学生在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重点关注学生的科研创新潜力、对所学学科的认知程度、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以及考生的知识背景等。对于在科研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如获得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国赛银奖及以上奖项、“挑战赛” 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等,在取得推荐资格并通过我校考核后,我校将予以优先录取。考核形式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并及时通知考生,考核内容可参考 2025 年大纲。各学院可根据申请学生的实际情况,及时开展遴选工作,发送考核通知,并分批次组织考核,具体考核时间由学院自行确定,但所有考核工作必须在 2025 年 10 月 19 日之前完成;所有通过考核并被我校接收的考生,学校将通过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向其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确认录取,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信息的公示与公开:所有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需在我校研招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7 日。五、其他说明1.2026 年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目录,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内容为准,现阶段报考系统中显示的招生专业目录仅作为参考;2.若考生错过预报名,但仍有意愿报考我校,可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进行报名。相关学院将根据实际招生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考核,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网站发布的通知;3.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4.若申请人存在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是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况,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5.若申请人在入学前未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6.复试期间,我校不再单独安排体检工作,体检将统一安排在次年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六、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1. 信息查询申请人可登录报考系统,查询申请、报考、成绩及录取等相关信息。我校会及时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最新的招生信息,请申请人密切关注该网站动态。2. 申诉若申请人对学院的招生环节存在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提出申诉,学院需受理并给出答复。若申诉人对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3.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硕士咨询电话为 022-27406405,博士咨询电话为 022-27409520咨询电子邮箱:硕士咨询邮箱为 yzb@tju.edu.cn,博士咨询邮箱为 tiub27401195@126.com注:以上政策及时间节点安排均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制定,若后续有变动,将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9 月2025-10-17 1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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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培养目标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在本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备从事创造性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学术型创新人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在本专业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备承担创造性专业实践工作的能力,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实践型创新人才。二、招生类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坚持同一培养标准,保证同等质量;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具体招生学院及学科专业请参见招生学科专业目录。2026年我校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只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三、招生专业及计划2026年我校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参见学科专业目录。我校最终招生人数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各学科专业已接收推免生人数、学科专业情况、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因素对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以上招生计划中,含推免生招生计划。实际招收硕士推免生人数,将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及公布的录取人数为准。四、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 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应具备上述各项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②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本人报考方向与该研究课题相关且本人发表3篇及以上高质量论文(由报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论文内容与报考方向相关。注: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所报考的学院,经学院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及复试时须携带报考学院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5.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及复试时,出具由所在培养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6.报考我校0813建筑学、0833城乡规划学、0851建筑、0853城乡规划、1403 设计学、1357设计、1356美术与书法、085507工业设计工程专业的考生需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代码1105)作为报考点。(二)报考1251工商管理(MBA)、1252公共管理(MPA)、045101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截至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四)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条件的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教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招生单位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五)符合《北京工业大学202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及《北京工业大学2026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相关要求。五、报考程序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27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13日,每天9:00—22:00。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注意事项(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05)的一个专业。(2)考生应按我校的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见上文“报考条件”相关要求)。(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严肃处理。(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并保留以备后续使用。(5)国家按照分区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北京工业大学属于一区。(6)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及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试、复试。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7)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2026年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8)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4.报考点选择报考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005)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报考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005)的考生,应按照上级部门、招生单位及报考点的相关要求及报考点公告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注意:符合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005)的报考条件,不等同于符合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的考点选择条件,请报名时注意区分。报考我校0813建筑学、0833城乡规划学、0851建筑、0853城乡规划、1403 设计学、1357设计、1356美术与书法、085507工业设计工程专业的考生需选择1105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凡拟选择1105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的考生,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25年10月发布的1105报考点公告,符合其规定的条件并满足报考点公告的要求后,选择1105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尽早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要求,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务必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三)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六、考生资格审查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七、初试(一)初试日期和时间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二)初试科目12月20日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14:00-17:00外国语12月21日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14:00-17:00业务课(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参见学科专业目录。(三)考试大纲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各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预计将于10月左右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上公布。考试大纲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初试和复试题目不仅局限于参考书目。(四)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预计可于2026年3月左右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初试成绩查询系统及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anzhao.bjut.edu.cn)查询。八、复试1.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制订本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我校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6年4月底前完成,请广大考生届时关注。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含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且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不仅限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如需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将于复试前在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3.会计、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5.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6.在复试前,我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7.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8.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九、调剂我校按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十、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学校审核后按规定期限进行公示。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全日制非定向生,拟录取后按学校规定时间必须将人事档案(原件)转入学校,户口是否迁入学校可自愿选择。学生毕业(结业、肄业)后,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定向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校不接收其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工资、医疗、福利等待遇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后方能被拟录取。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十一、体检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考生拟录取后应按学校规定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要求见复试录取通知。十二、学制、学费各学科专业的学制、学费信息,请查看《北京工业大学202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及《北京工业大学2026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十三、奖助政策学校设立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为学生安心学业、潜心科研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具体奖助内容以北京工业大学当年研究生奖助相关制度文件为准。在学校奖助政策基础上,各学院可以有其他不同种类的政策,用于研究生的学业支持。详情可查看相关学院网站或致电咨询。十四、其他说明(一)培养校区。研究生培养校区为北京工业大学校本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地段繁华,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校区幽静。(二)住宿情况。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住宿(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定向就业研究生除外)。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硕士研究生均须交纳住宿费,具体费用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附相关说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三)研究生就业。北京工业大学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北京地区示范性就业中心和示范性创业中心、首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业50强)、首批“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21年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学院)获评第二届北京市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唯一获得先进集体的高校单位)。近年来研究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均在97%左右,就业质量高,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均较高;2/3以上的毕业生在京就业,京外就业主要分布在山东、河北、天津、广东、河南、江苏、浙江等地区。(四)专项计划。2026年我校没有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五)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其他纠纷,我校不承担责任。(六)报考学科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及考试大纲等事宜可登录“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或遇不可抗力,须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2025-10-27 15: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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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为扎实推进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选拔推荐工作,依据《兰州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25〕123 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办学实际与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机构设置为确保推免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学院构建两级工作组织体系,明确职责分工与人员构成,保障推免过程的专业性与独立性。(一)推免工作小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全面统筹推免工作,具体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推免各环节工作。该小组由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代表及教师代表共同组成,核心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方来、韩作珍成员:甘欣、许云斐、梁健、张小虎、李明、王宗永、田星亮(二)专家审核小组同步设立专家审核小组,在推免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专项工作,主要负责审核鉴定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学术论文、竞赛获奖等材料。该小组成员需具备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数一般不少于 5 人,且与推免工作小组成员不得交叉任职,具体名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核心成员名单如下:组长:赵志军成员:王碧莹、谷子菊、周晓霞、温振玲二、推荐核心原则推免工作严格遵循四大原则,确保选拔过程公平透明、选拔结果科学合理,充分体现择优选拔的导向性。(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免工作的制度规范、实施流程、进展过程及最终结果需全程公开,主动接受师生监督,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享有平等竞争机会,选拔过程无偏见、无特权,结果客观公正。(二)全面考核择优选拔原则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衡量标准,在综合评价学生平时学习表现与科研能力的基础上,重点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专业能力倾向,避免单一以成绩论优劣,实现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评估。(三)专业综合成绩排序原则以学生专业综合成绩为核心依据,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推荐。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学业初修成绩排序;学业初修成绩仍相同的,再结合其他补充评价指标确定先后顺序。(四)名额科学分配原则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总名额,以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为基础进行初步分配,基本分配公式为:各专业推免名额 = 学校分配总名额 ×(该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 ÷ 学院应届毕业生总人数)。在初步分配结果的基础上,学院结合各专业建设水平、学科发展需求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最终确定各专业具体推荐名额。三、推荐对象与条件明确推免生的选拔范围与具体要求,从身份资格、思想政治、学业成绩、外语水平、学术品行等多维度设定准入标准。(一)推荐对象范围推免对象仅限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专升本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及本科三年提前毕业的学生。(二)具体推荐条件思想政治方面: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能够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纪律品行方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及法规,自觉践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学业成绩方面:学分绩点不低于 3.0(含 3.0),学业成绩在专业排名中处于前 20%(含 20%)以内,且已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外语水平方面: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425 分;若通过雅思、托福等其他外语考试,需达到与英语四级 425 分相当的水平;小语种学生需通过相应语种的国家外语等级考试。专业能力方面: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和专业学习能力,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学术诚信方面: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无任何行政处分记录。四、推荐工作实施流程推免工作分为学生申报、学院审核、综合评价、结果上报四个核心环节,每个环节明确具体要求与操作规范,确保流程严谨可控。(一)学生申报环节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需在学校及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未按时申请或主动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已具备申请资格但放弃的学生,需提交书面说明,若因个人放弃导致推免名额浪费,学院将在其毕业生档案中如实记录。1. 需提交的材料清单符合条件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1)《兰州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原件;(2)《推免诚信承诺书》原件(需本人签字确认);(3)学业成绩单纸质版原件(需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盖章);(4)学业成绩单 PDF 版,文件命名格式为 “学号 + 姓名 + 成绩单.pdf”,例如 “202209010177 张三成绩单.pdf”;(5)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纸质版复印件;(6)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 PDF 版,文件命名格式为 “学号 + 姓名 + CET-4 成绩单.pdf”,例如 “202209010177 张三 CET-4 成绩单.pdf”;(7)科研成果、学科专业竞赛获奖、创新创业项目、志愿服务及社会工作等相关成果与证明材料的复印件;(8)其他可补充证明个人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的相关材料。2. 材料涵盖范围与要求(1)科研成果类材料包括学术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复印件)、学术专著或译著(需提供封面、目录、版权页及封底复印件)、专利证书(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等)复印件、科研项目材料(需提供项目立项书与结项证书复印件)、科研服务社会成果材料(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如获得地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采纳的文件)。(2)学科专业竞赛类材料学生作为团队主要成员参与与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且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荣誉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3)创新创业及其它赛项类材料学生作为团队主要成员参与的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赛事或其他相关赛项材料,包括创新项目立项书、结项证书或立项与结项文件,以及相关赛事的获奖证书复印件。(4)志愿服务及社会工作类材料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活动的证明材料(需注明活动名称、开展时间、具体内容、个人职责及考核结果,并由组织单位加盖公章);其他可体现个人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3. 材料格式规范(1)所有提交材料均需为复印件,且复印件需清晰完整,不得涂改、裁剪,材料中的关键信息(如姓名、获奖名称、颁奖单位、时间、成绩等)需清晰可辨,若因复印模糊导致信息无法识别,该材料视为无效。(2)材料需按类别分类整理,如 “科研成果类”“学科专业竞赛类”“创新创业及其它赛项类”“志愿服务及社会工作类” 等,每类材料按获得时间先后顺序排列,且在每类材料前附清单,注明材料名称、获得时间、颁发单位等信息。(3)复印件尺寸统一为 A4 纸,若原件尺寸大于 A4 纸,需按 A4 纸比例缩小复印;若原件尺寸小于 A4 纸,需粘贴在 A4 纸上,不得折叠。4. 材料真实性保障要求(1)学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需在所有材料复印件的首页右上角签署 “本人承诺所提交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字样,并手写签名、标注日期。(2)学院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核查,若发现存在伪造、变造材料等情况,立即取消该学生的推免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记入学生诚信档案。5. 材料提交方式(1)纸质材料需装订成册,使用 A4 纸规格的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需注明 “推免研究生材料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学号 — 专业”。(2)电子版材料需提交扫描件,各项材料合并为一个 PDF 格式文件,文件命名规则为 “材料类别 + 材料名称 + 姓名 + 学号 + 专业 + 身份证号码”,按材料类别建立文件夹并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需注明 “推免材料电子版 — 姓名 — 学号 — 专业”。6. 申报注意事项(1)所有材料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再提交,提交后学院不再退还,学生需自行留存原件备查。(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材料,学院有权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学生自行承担。(二)学院审核环节学院首先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学生是否符合推免基本条件;对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由专家审核小组组织开展综合评价,计算综合排名分数,并按学生所在专业进行推荐排序。专家审核小组需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奖励材料进行细致审核鉴定,并组织公开答辩。审核过程中,对学生的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制度,重点关注成果的创新质量与学生个人贡献;对于社会关注度高、争议较多的赛事或刊物,审核标准需从严把握。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需出具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需进行录音录像,确保过程可追溯。(三)综合评价环节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符合推荐条件的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按专业进行排名,综合评价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1. 综合评价构成综合评价成绩由本科学习阶段学业初修成绩(不计辅修成绩)和奖励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学业初修成绩占比 80%,奖励成绩占比 20%。排名规则为: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按学业初修成绩排序;若学业初修成绩仍相同,按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序。2. 学业初修成绩计算学业初修成绩以学生前三学年的平均成绩为计算依据,反映学生基础学习能力与专业知识掌握程度。3. 奖励成绩计算奖励成绩按 100 分满分累计计算,涵盖科研成果(25 分)、学科专业竞赛(25 分)、创新创业及其它赛项(25 分)、志愿服务及社会工作(25 分)四个方面。同一学生在某一类别中有多项加分项时,仅计算最高水平成果对应的分数,不重复累计;单个项目加分不得超过该类别上限分值,超出部分按上限分值计算。学院不允许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推免计划或进行破格推荐,将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的奖励赋分细则,具体要求如下:(1)科研成果(25 分)加分范围包括: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兰州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的学术专著或译著;获得国家专利授权的成果;参与并已结项的地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科研服务社会成果获得地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认可或采纳的材料。科研成果需经学校科技处认定,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的人员合作的科研成果、获奖等,仅作为参考依据,不纳入奖励成绩计算体系,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2)学科专业竞赛(25 分)加分范围为学生作为团队主要成员参与的与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且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竞赛项目需以参赛当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项目、甘肃省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项目为准;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标准不得低于国内同类赛事要求,竞赛成果需经学校创新创业学院认定。(3)创新创业及其它赛项(25 分)加分范围为学生作为团队主要成员参与的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赛事及其他相关赛项,如教育部主办的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团中央主办的 “创青春” 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运动会、大学生艺术展演等,相关成果需经学校创新创业学院认定。(4)志愿服务及社会工作(25 分)加分范围包括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活动的经历与成果,需经学校校团委认定;经学校批准到国际组织实习三个月及以上的经历,需经学校国际交流中心认定。具体的奖励成绩认定标准详见附件 1《兰州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奖励认定参考指南》。(四)拟推荐结果上报环节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结合各专业学生综合排名结果,按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拟推荐名单;拟推荐名单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上报学校教务处。五、监督管理与附则为保障推免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明确监督机制与特殊情况处理办法,确保推免工作全程合规。(一)监督机制学院推免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及时回应师生疑问与反馈,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推免工作的所有环节需做到过程可追溯、结果可倒查,对每位申请学生在各考核评价项目中的表现与得分,需有明确、详细的记录,相关记录材料及其他推免工作材料均需存档备查,保存期限符合学校档案管理要求。(二)资格取消情形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学生推免资格: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不合格;受到法律制裁或行政处罚、学校纪律处分;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学术不端或违规行为;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身体检查结果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录取条件;其他不符合推免资格的情形。(三)其他规定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反规定,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工作严格遵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报备与回避制度。若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与当年推免,需主动向学院报备并申请回避,不得参与推免工作的任何环节。本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若国家、甘肃省或学校出台相关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新政策为准。公共管理学院(章)2025 年 8 月 24 日2025-09-23 11: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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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2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简章(双证)作为全国第二批设立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点的高校,华中师范大学自 2004 年起便面向全国招收 MPA 研究生,20 多年来为公共管理领域输送了大量优质人才。以下是该校 2026 年 MPA 研究生招生的详细信息。一、学校及 MPA 教育中心概况学校基本定位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师范院校,同时具备多重核心资质:国家 “211 工程” 重点建设高校、国家教师教育 “985 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建设单位,也是首批跻身国家 “双一流” 建设行列的高校之一,办学实力与学科底蕴深厚。MPA 教育中心依托资源与发展成果华中师范大学 MPA 教育中心隶属于公共管理学院,发展依托多项优质资源: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公共管理省级重点学科、行政管理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以及两大重点研究基地 —— 全国首批退役军人事务研究基地(华中师范大学退役军人事务研究院)、湖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华中师范大学政府治理与公共政策研究院)。中心在 MPA 教育领域持续创新,不仅优化课程体系与教学方法,还在人才培养模式、科研平台建设、社会服务及国际交流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培养的人才兼具现代公共精神、扎实理论素养与突出实践能力。师资力量与培养方向(1)师资配置:中心拥有专职任课教师与指导教师共 53 人,其中教授 15 名、副教授 23 名;此外,还特邀 20 余名校外领域专家,以及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担任实践导师,形成 “专职 + 实践” 的双师型教学团队。(2)培养方向:结合政府部门与公共组织运行特点,以及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中心设置 9 大培养方向,具体包括公共政策、公共服务、地方政府与地方治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政策与实践、土地政策与管理、教育政策与管理、产业政策与政府监管、退役军人事务。二、2026 年 MPA 招生核心信息招生人数及类型2026 年华中师范大学拟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225 人,所有招生计划均为非全日制学习形式,且就业类型为定向就业。招生对象主要面向两类人群:一是已有实际工作经历的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部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是有意愿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工作的其他人员。学制与学费标准(1)学制:该校 MPA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标准学制为 2 年。(2)学费:收费标准为 32500 元 / 生・学年,按学年缴纳。三、MPA 报考条件报名参加该校 MPA 招生考试的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 4 项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学历与工作经历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后,需具备 3 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2)取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后,需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且具备 5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3)取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需具备 2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备注: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周期,为从毕业之日起至 2026 年 9 月截止。四、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培养方式采用非全日制培养模式,教学安排以周末为主要时间,通过集中授课或线下现场教学的形式开展,兼顾在职人员的工作与学习需求。学位授予要求(1)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课程学习,参与并完成社会实践环节,且取得规定的总学分;(2)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评审与答辩等后续培养环节;(3)经华中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并颁发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即 “双证”)。五、联系方式及其他说明官方联系方式(1)联系部门: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2)联系人:林老师、鄢老师(3)联系电话:027-67865975(4)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 382 号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综合楼 8 楼,邮政编码:430079其他报名要求查询渠道关于报名的其他要求及详细说明,可查阅《华中师范大学 2026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具体查询路径为: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2025-10-22 09: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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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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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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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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