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章程制定背景与依据
(一)背景阐述
为规范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障招生过程有序开展,结合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二)法规依据列举
本章程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及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
二、学校基本情况介绍
(一)历史底蕴与声誉
上海交通大学是我国历史悠久、享誉海内外的高等学府,作为教育部直属且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在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等领域始终保持领先地位。
(二)学科覆盖与学位授权体系
学校学科布局完善,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56 个,覆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交叉学科等 11 个学科门类;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60 个,覆盖 12 个学科门类;同时拥有 15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 35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了坚实的学科支撑。
三、招生工作原则与组织架构
(一)招生秉持原则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核心原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通过科学选拔方式择优录取,始终坚守质量为先、宁缺毋滥的招生理念。
(二)招生相关组织及职责
1. 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承担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职责,为招生工作方向提供指导。
2. 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硕士生招生工作的落实与执行,统筹协调招生各环节事宜。
3.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院设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学院招生工作有序推进。
4. 监督机制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开展,同时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四、招生计划详情
(一)总体招生规模
2026 年上海交通大学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 7000 余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5000 余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00 余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包含公共管理硕士(MPA)270 名,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1100 余名(其中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约 700 余名、上海高级金融学院约 400 余名),技术转移硕士 100 余名,应用心理硕士(MAP)80 名,工程管理硕士(MEM)600 余名,部分招生计划将根据学校分数线上考生人数按比例分配至各招生学院。
(二)招生计划类别
1. 全国统一考试、推荐免试及专项招生计划概述
学校招生计划由全国统一考试、推荐免试及专项招生计划三部分构成。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统考分专业招生计划。实际招生录取人数将结合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国家战略发展需求、学科发展需要以及当年生源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推荐免试招生计划详情可查阅《上海交通大学 2026 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办法》。
2. 专项招生计划细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该计划将集中优势学科专业进行招生,2026 年计划招收医学专业研究生约 20 名(含喀什专项、南疆师资 2 名),理工专业研究生约 20 名(含南疆师资 3 名),其他专业研究生约 14 名。报考该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执行 “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 政策,不组织单独考试,且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照顾政策。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
2026 年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 40 名,其中包含推荐免试招生名额。
五、报考条件详解
(一)统考报考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良好。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上海交通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考生学业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大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满足: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 TOEFL、IELTS 等相当水平考试),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所报考专业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不得跨专业报考,报考前须经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审核通过,初试成绩合格后,除参加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专业基础课,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确认前向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提交所在培养单位 “同意报考” 的证明。复试通过被拟录取后,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二)特殊专业报考要求
1.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满足统考报考基本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满足统考报考基本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部分专业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符合统考报考基本条件中关于国籍、政治态度、健康状况的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大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报名基本要求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严格符合教育部和学校当年规定的报考条件,不满足报考条件者报考无效,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名阶段划分
1.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为准。(2)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报名网站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考点的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且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上海交通大学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和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得参加该专项计划初、复试,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等政策;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6)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且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7)符合免初试资格(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等)并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前与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联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8)“强军计划” 考生应根据军队及上海交通大学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且必须选择思想政治理论(单独考试)、英语(单独考试)、单独考试数学科目和相应专业的专业课。(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需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自负。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10)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报考设计学院的考生,以及符合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条件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指定报考点且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11)现役军人报考上海交通大学需提供有军委训管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2. 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有关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3)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照片不得使用美颜、AI 变脸等数字化修饰,因报考照片与本人不符 “比对” 不通过导致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及其他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弄虚作假、图像错误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4)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5)考生网上报名及确认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等渠道,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相关事项。
(三)特殊情况说明
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 “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 等考生不得报考,经查实后,将取消其考录资格或学籍。
七、考试与录取规则
(一)初试与复试安排
1. 初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初试科目可查阅《上海交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一般为 3 小时。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安排如下: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 考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下午 14:00-17:00 考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 考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下午 14:00-17:00 考业务课(二)。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为准。
2. 复试
复试由学校组织,各招生学院将结合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特点设计复试内容,同时可结合考生大学学业成绩单、毕业论文(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将坚持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确保公平公正。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遵章守纪、诚实考试。此外,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以合格 / 不合格计,计入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 2 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查验,同时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身份及报考专项计划等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在上海交通大学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得报考。复试考生需登录指定网站进入 “学信档案” 在线申请学历(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 份: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历及学位证书;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录取相关规则
1. 录取原则
在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结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将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复试、体检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就业类型与合同签订
录取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一般为定向就业,考生在被录取前需与上海交通大学、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录取、入学等,上海交通大学不承担责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转户口档案,不享受奖助学金,学校也不提供住宿。
3. 专项计划录取
报考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含南疆师资)的考生,录取类型为定向就业。
4. 信息变更与违规处理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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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各个学院和老师们、同学们:为了保证今年冬天毕业的研究生论文质量。现在把答辩相关的事情通知给大家如下: 一、谁能参加答辩沈阳农业大学已经把能答辩的研究生名单发给每个学院了,主要下面几种人可以参加答辩:只申请毕业(不拿学位),并且资格审核和论文评审都通过了的。今年夏天申请了学术复核,复核通过了,并且结论是建议参加这次答辩的。这次外审结果都是“同意答辩”或者“修改后直接答辩”的。外审里有“修改后重新送审”但没有“不同意答辩”的。要在11月30号前把按意见改好的论文交到研究生处,重新送审通过了才能答辩(有几份“修改后重新送审”就重新送几位专家,钱要自己出)。 二、答辩的形式这次答辩全部都要来沈阳农业大学现场进行,答辩前三天要把答辩委员会的老师和学生的名单在系统里填好。还要交纸质的到学位科备案,不备案的答辩结果就没有用了。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要5或7个博导,其中校外的博导不能少于2个人。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要3或5个本学科的老师,专业硕士的委员会里必须有一个校外单位的专家,学术硕士的就不用请校外的了。 三、答辩前要交的材料沈阳农业大学答辩前学生需要准备好下面的材料交上来:正式的论文电子版。答辩时要用的PPT。论文修改认定表(自己签好字扫描、导师同意签字、学科带头人同意签字、答辩主席同意签字)。导师对论文写的评语。导师对论文修改的认定表(或者委托修改认定表)。 四、评优秀论文这次拿到学位并且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如果想评校优秀论文,明年夏天和2026届毕业生一起申报和评选。 五、时间安排沈阳农业大学已经把论文评阅的结果反馈给学院了,没有按外审意见好好改论文的。不能参加答辩。不是应届的研究生,答辩要在12月1日到12月15日之间完成,学位在2025年12月底发(具体看校学位会开会时间)。应届的研究生(学制2.5年的),答辩在12月20日到明年1月5日之间完成,学位在2026年1月发(也是看开会时间)。往学校交学位申请材料的最后时间:不是应届的,12月16日前各分委员会要讨论完学位的事情,把所有材料交上来。应届的,明年1月8日前要讨论完并把材料交上来。 六、要交的材料清单学位申请材料:包括《学位情况表》(学术型)或《学位登记表》(专业学位)2份、《授予学位材料》2份、《答辩及分委会讨论学位表决汇总票》、论文电子版(PDF格式,按“学号姓名导师专业论文题目”命名)、还有分委会建议授予学位的研究生信息电子汇总表。博士要交1本胶装论文给校学位办(另外再准备2本,由学院交到图书馆和档案馆)。硕士要交2本胶装论文,由学院交到图书馆和档案馆。 七、学术复核学术复核的事情。按照学校的那个办法(沈农大学位〔2025〕4号)来办,复核结果明年1月校学位委员会开会定,根据结论和建议,参加明年3月或6月的答辩。最后,我们学校的论文原则上都要公开的。各学院、各分委员会和各学科都要为学校着想,对答辩和发学位的每个环节都要认真。相关推荐:大连理工大学MBA 沈阳工业大学MBA 沈阳大学MBA 吉林大学MBA2025-12-02 17: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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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师范大学2026届毕业研究生毕业信息线上采集的通知各学院和2026届要毕业的研究生同学们。根据国家规定,毕业证书上的照片需要最近一年内拍的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辽宁省安排辽宁师范大学在2025年11月20日到23日这几天统一在网上采集照片,下面是具体安排。 一、采集说明需要拍照的同学包括。2026年毕业的辽宁师范大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含两年制硕士和往年没毕业的同学)如果还没拍过照的都要参加,各学院一定要通知到每个学生。拍照时间:11月20日到23日,学院要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拍照。如果学生没按学院安排的时间拍照可以在下午5点到夜里12点补拍,过了这个时间还沒拍的同学只能自己去散拍了。拍照方法:用微信扫小程序码。输入特征码就能拍。一定要提前在学信网或学信网公众号下载采集码并保存好。如果身份证号或姓名和学信网信息不一样。要马上联系辅导员,学生需要提供派出所开的证明,由学院统一找研究生院胡老师改,不然这次拍的照片就沒用了。 二、拍照费用网上拍照每人交20块钱。 三、重要提醒一定要在截止日期前拍照。不拍照会导致毕业证和学位证上没有照片、学历信息上传不了学信网,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为了信息安全。学信网现在都用采集码拍照,辽宁师范大学学生必须提前下载好采集码。学信网会对比身份证照片和录取照片。所以拍照时不能P图、不能自拍、不能挡脸、要摘眼镜、不戴美瞳,不要化妆特别是眼妆,穿深色上衣露脖子,头发整齐露额头耳朵,不戴首饰,不能用海马体拍的照片。 四、其他拍照方式和交照片不能参加这次网上拍照的同学。可以自己去各省的采集中心拍或线上单独拍,没参加集体拍照的研究生要在2026年4月20日前把2张2寸照片(写上姓名学号学院)交到学院,由学院统一交到研究生院611办公室,逾期交不了会影响毕业证和学位证发放,交照片联系张译文老师。辽宁采集中心地址:沈阳市浑南二路1号新华国际公寓D座(近地铁奥体中心站)。以前拍过照的同学不用再拍。可以上学信网查看自己的照片。相关推荐:东北财经大学MPA 大连理工大学MPA 东北大学MPA 哈尔滨工业大学MPA2025-12-02 16: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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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大学关于开展 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推荐工作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校直各单位:为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教育强国的战略要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对接《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相关部署,按照省教育厅有关安排,学校现启动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以下简称“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立项推荐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一、立项工作安排(一)项目类别与推荐名额2025年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学校作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中国现代农业联合研究生院及河南省双一流创建研究中心建设依托单位,共获得33项推荐名额。具体分配为:重大项目拟推荐3项,重点项目拟推荐8项,一般项目拟推荐22项。(二)申报主体申报单位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中国现代农业联合研究生院及河南省双一流创建研究中心。(三)选题范围申报人可参照《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选题方向》内容,结合自身研究方向自主拟定题目。(四)申报条件项目应契合新时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方向,具备较好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体现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具有积极推动作用。研究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方案具体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实践意义和推广价值。项目主持人须为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并拥有较丰富的研究生培养或管理经验。专职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满5年的申报人,可不受职称和学历限制。(五)推荐程序单位推荐: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部门组织初评,择优推荐。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形成推荐名单。公示上报:学校审定推荐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六)有关要求申报人员须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凡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限制申报3年。项目推荐向教学一线倾斜,校级领导主持项目数量不超过总推荐限额的30%。除重大项目外,每人限主持或参与1项。项目组成员总数不超过9人,跨单位合作项目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2人,上限为5个单位15人。已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如无重大创新不得重复申报。项目执行周期为4年。二、材料提交说明(一)立项申请材料项目主持人须填写《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申请书》,确保签章齐全。将立项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按顺序整理为PDF电子文档,命名为“2025年立项申请书学校代码及名称主持人姓名”,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二)单位汇总与报送各单位审核并汇总所有申报材料,填写《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后形成PDF电子版。各单位须于2025年11月6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与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407办公室。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推荐工作有序开展。2025-12-01 16: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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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关于2025年统考通过的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一、通知背景与目的根据学校关于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统一部署,以及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具体规定,为有序推进2025年通过全国统考的同等学力人员后续培养环节,现就组织学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的相关事宜作出如下安排。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师生互选与培养计划制定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二、具体工作安排(一)师生互选环节各学院应依据因材施教的基本原则,结合学科特点与学生实际情况,积极组织本年度通过统考的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进行导师选择,并协调完成师生互选流程。该项工作须在11月28日前全部完成。互选结束后,请各学院统一整理并提交《吉首大学研究生师生互选汇总表》纸质版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二)培养计划制定与审核学生在确定指导教师后,应在导师的全面指导下,登录学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端入口,严格参照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在线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拟定与提交。指导教师需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教师端,对所指导学生的培养计划进行初步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各学院在导师初审基础上,负责组织对本院学生提交的培养计划进行统一复核与最终审定,确保计划内容科学、合理,符合培养质量要求。三、其他说明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师生互选与培养计划制定环节顺利开展,为后续教学与培养工作奠定良好基础。2025-12-01 13: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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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关于推荐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支持人选的通知一、项目背景与目标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的部署要求,中国科协启动2025年度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该计划旨在通过整合政府与社会优质资源,为有志于长期投身科技事业的优秀博士研究生提供系统化支持,帮助其深化国情认知、拓展学术视野、对接社会需求,培育期为两年。二、遴选标准与要求(一)基本条件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备优良的政治素养与思想品德。学习态度端正,科研作风严谨,无任何学术不端记录。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周岁(计算至2025年8月31日)。须为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且预计毕业时间在两年以后。(二)学术与科研要求硕士与博士阶段的科研工作应具有连续性、相关性或体现学科交叉特点,博士专业方向限于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学科门类。研究方向应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产业发展趋势、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的技术攻关。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情况者将获得优先推荐:曾获得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荣誉,或在研究生阶段(含硕士、硕博连读)获得国家级奖学金;曾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身份在本领域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且排名在前三位。三、推荐名额与工作安排学校可向省级主管部门推荐共计10名候选人。各相关学院具体推荐名额将另行通知。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遴选条件组织推荐工作,并指导候选人准备以下材料:《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需提交纸质版三份,表中签名处须由候选人亲笔签署;与推荐表内容相对应的附件证明材料一套;《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人选名单》,需提交纸质版一份。所有纸质材料请于2025年11月14日下午16时30分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管理科,同时需提交电子版材料。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经学校推荐确定的候选人,需在规定时间内访问中国科协指定的专项计划服务平台,完成个人账号注册与登录。在线填报推荐表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填报时需选择“自荐通道”,并填报三至五个全国学会作为意向托举单位。在线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8日。四、组织管理与考核要求(一)立足国家战略各推荐学院应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推荐人选质量。推荐工作需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科研方向,重点考察候选人的科研潜力和未来发展前景。(二)明确主体责任推荐学院需切实履行对推荐人选后续培育的跟踪与服务职责,持续关注其学术成长进展,并指导督促其完成培育期内各项任务。若支持对象因毕业等原因需提前退出培育,推荐单位须及时上报。培育期满后,由推荐单位依据相关办法对支持对象进行考核评价。(三)规范过程管理实行标准化学时管理制度,支持对象在两年培育期内须累计完成不少于240学时的培育活动。其中,“领航计划”为必修内容。各类活动按每天8学时进行认定。学时完成情况将作为期满考核的核心指标,未达标者将取消资格。(四)加强持续服务各培育主体应积极利用中国科协提供的线上平台开展管理与服务工作。支持对象需及时在平台更新维护个人学术档案,积极参与线上学术交流与展示。对于期满考核优秀者,将纳入更高级别的青年科技人才库进行持续跟踪与支持2025-12-01 10: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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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2026年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与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的核心精神,着力培育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依据《南昌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南大校发〔2023〕47号)及《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南大校发〔2023〕48号)两份文件的具体要求,现将我校2026年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事宜正式通知如下。一、招生学科与专业设置本次招生涵盖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博士研究生培养形式,具体招生学科及专业详情可查阅《南昌大学2026年第一批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与《南昌大学2026年第一批次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二、招生工作实施流程(一)选拔实施细则公布阶段1.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需严格依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的具体实施细则,并于11月12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2. 实施细则经审核通过后,由各培养单位正式对外发布,同时做好招生政策解读、宣传推广及考生动员等相关工作,确保招生信息传递准确、全面。(二)考生在线报名阶段1. 报名时间设定为11月12日至12月20日,在此期间,申请人需登录南昌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完成报名操作。2. 报名过程中,申请人需如实填报并提交个人报名信息,按照报考学院(培养单位)的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提交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及材料要求以各学院实施细则为准)。3. 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300元,该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还,请考生谨慎操作。(三)学院资格初步审核阶段各学院将在2025年12月中下旬组织开展资格初审工作,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进行初步核查,确定符合基本报名条件的考生名单。(四)学院考核组织实施阶段1. 考核工作安排:各学院应在2026年1月底前完成材料评议与综合考核等全部考核相关工作,确保招生进度有序推进。2. 材料评议环节:学院针对资格初审通过的申请人,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议,结合申请人的学术背景、科研潜力等因素,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3. 名单公示与审核: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需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在官方平台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方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4. 综合考核实施:各学院需成立专门的综合考核小组,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开展综合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学院需将经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通过的考生申请表及综合考核合格考生汇总名单报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5. 考核工作要求:各学院在考核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招生政策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工作规范,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确定录取人选。6. 综合考核内容与标准:考核内容主要包含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考试及综合面试三部分,具体考核内容及形式由各学院依据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另行明确。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视为考核不合格,将不予录取。(五)统一英语水平测试安排学校将组织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统一测试,测试时间拟定为2026年1月17日。对于未达到“申请-考核”制英语免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本次英语水平测试。若测试时间有调整,学校将另行发布通知。(六)拟录取名单公示阶段2026年2月(具体公示时间若有变动,以学校实际公布时间为准),学校将统一公示2026年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接受社会监督。三、其他注意事项1. 各相关学院的具体联系方式,考生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官方渠道查询获取。2. 后续招生工作进展及相关通知,考生需密切关注“南昌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或“南昌大学研究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避免遗漏重要内容。3. 南昌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办公地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研究生院423办公室。2025-11-28 1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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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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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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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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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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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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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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