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2025-11-04 16:32:21 来源: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教育网

依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正式启动管理学院 2026 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的各项工作,为确保推免工作规范、公平、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管理学院 2026 年共计拥有 15 个推免名额,涵盖四个一级学科及所属多个专业,各专业具体名额及候选名额分配如下:工商管理学一级学科包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 (邮轮经济)、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管理科学 (东方管理) 6 个专业,合计分配推免名额 6 个,候选名额 3 个;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包含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2 个专业,合计分配推免名额 2 个,候选名额 1 个;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包含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工业工程 4 个专业,合计分配推免名额 4 个,候选名额 2 个;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包含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养老服务管理 3 个专业,合计分配推免名额 3 个,候选名额 1 个。


为保障推免工作的顺利推进,各学科可按照不超过本学科推免名额 50% 的比例确定备选学生名单,备选学生的排序依据综合考评分从高到低进行。若正式推荐人选出现放弃资格或不符合推免条件的情况,将按照一级学科候选名单的排序依次递补;若某学科无合适的递补人选,剩余推免名额将由学院进行统筹处理,提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议后再作安排。


二、申请资格条件


凡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管理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推免资格:


(一)招生计划要求:须为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留学生、专升本学生、定向委培学生等不在申请范围内。


(二)思想政治与纪律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品学兼优、身心健康,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记录,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三)学业成绩要求:按照本专业教学培养方案的规定,截至第 6 学期结束,须修完前三学年培养方案中的全部必修课程,且必修课程首次修读无不及格记录,第 6 学期期末无缓考情况(该条款自 2026 年起正式实施);所有已修读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GPA)需达到 3.00 及以上,学分绩点按课程首次考试成绩计算。


(四)外语能力要求: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除艺术类专业外,其他专业学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须达到 500 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修读小语种的学生,其外语成绩须达到相当于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425 分及以上的水平;


托福网考(不含家考、拼分等非正规形式)成绩达到 72 分及以上;


雅思学术类考试成绩达到 5.5 分及以上。


三、综合考评方法


为落实 “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的要求,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对申请推免的学生采用综合考评的方式进行评价。综合考评分由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学术及创新成果三部分构成;若两名及以上学生综合考评分相同,则以学业成绩较高者优先确定排名。


(一)学业成绩(占比 85%):以学校教务系统提供的官方成绩数据为依据,计算方式为平均学分绩点(GPA)×25×85%。学业成绩的计算范围为学生本科阶段前 6 个学期所修读培养计划中的所有课程,且仅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按学分加权平均的方式计算,重修、补考成绩不计入统计范围。对于因转专业、休学、参军入伍等特殊原因需要进行课程替代的情况,须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认定后,方可对计算课程进行调整。境内外交流学生需提供境内外院校出具的官方成绩单及我校的学分认定文件,作为学业成绩计算的依据。


(二)综合素质评价(占比 7.5%):主要从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核心为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受警告及以上处分及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参军入伍服兵役情况(包括入伍经历及立功受奖情况)、志愿服务经历(涵盖区级以上优秀志愿者、长期参与志愿服务的学生、国家重大赛会志愿者等)、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具体认定标准参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的相关附件规定执行。


(三)学术及创新成果(占比 7.5%):主要涵盖学生在本科阶段在读期间取得的竞赛获奖成果(具体为 B2 类及以上的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和科研成果(具体为四类及以上论文或专利),具体认定标准参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的相关附件规定执行。学术及创新成果的审核鉴定工作须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的第九条要求开展。


四、信息公开与联系方式


(一)信息公开渠道:推免工作的相关通知、名单公示等信息,将通过管理学院官方平台进行发布,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二)咨询联系方式:管理学院联系电话为 021-67791425,供学生咨询推免相关问题。


五、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报名时段:2025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5 日中午 12:00,逾期提交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学生需按要求准备相关报名材料,通过指定渠道提交报名申请,邮件主题需规范命名为 “专业 — 学号 — 姓名 — 班级号 — 推免报名 — 计划报上工程 / 外校(具体报名学校名称)”。


报名材料清单:


(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26 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申请表》;


(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汇总表》,须严格按照表格示例格式规范填写;


(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回避关系报备声明》;


(4)《申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26 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承诺书》;


(5)本科阶段成绩单(由学院统一出具并提供);


(6)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或相关外语成绩证明材料;


(7)相关加分项证明材料,包括各类奖励证书、论文、专利证书 / 授权书等。其中,论文需提供可通过正规学术平台下载的 PDF 版本,中文期刊论文须为正式发表(含网络版),英文类论文需出具相应的检索证明。


注意事项:不同类型的材料需单独进行扫描,文件名需按规范命名为 “专业 — 学号 — 姓名 — 班级号 — 身份证号码 — 全面发展成绩类型”。


学院审核阶段:2025 年 9 月 5 日至 9 月 7 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将对学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全面审核。


名单确定与公示阶段:2025 年 9 月 8 日,学院将确定初步的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官方平台进行公示,同时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处报送相关材料;9 月 12 日至 9 月 18 日,学校将对全校的推免名单进行统一公示。


以上时间安排若后续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存在冲突,将以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进行调整。


六、其他补充说明


异议咨询与申诉:学生若对推免工作过程存在异议,需进行咨询或申诉的,可在公示期内前往学院指定地点联系相关负责人办理。学院申诉地点为管理学院党政办公室(行政楼 606 室),负责人为丁老师,联系电话为 021-67874004;学院咨询地点同为管理学院党政办公室(行政楼 606 室),负责人为唐老师,联系电话为 021-67791425。


资格放弃规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若因个人原因需放弃推免资格,须在公示期结束前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学院批准后方可生效,否则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诚信要求:对在申请推免资格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已被研究生招生单位录取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学校将按照学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资格生效规则:推免生名单确定并上传至全国推免生管理系统后,不得进行更改。若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经网上报名、推免生复试后未被任何研究生招生单位接收,则其推免生资格自动作废。


后续事项规定: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不得报名参加当年就业中的政府项目及享受其他就业政策,也不得办理出国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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