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5年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11-04 09:33:09 来源:西北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为持续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西北大学正式启动 2025 年度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本次项目申报以立德树人为根本遵循,将正确政治方向与价值导向贯穿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全过程。申报工作聚焦国家战略需求与技术前沿领域,以需求为导向、以创新为引领,围绕研究生培养模式优化、教学方式革新、课程与教材建设升级、思政教育创新等核心领域,开展系统性研究与实践,旨在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国家及区域发展的能力。


二、申报名额设定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结合自身实际择优推荐申报项目,其中研究生思政教育品牌建设项目每个单位仅限申报 1 项,其余各类项目申报名额不设限制。培养单位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排序,按项目类型择优向学校推荐。


三、申报具体要求


(一)研究生思政教育品牌建设项目


项目需紧密结合研究生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建设要求,深度挖掘校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打造具有学科专业特色、具备示范效应与推广价值的思政活动品牌或教育管理模式。


1.申报人须为长期从事研究生思政教育管理工作的一线人员,且具备丰富的研究生教育管理实践经验。


2.项目经费专项用于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实践教学开展与相关探索研究工作。


3.项目实施周期为 1 年,结题时需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报告或学术论文等成果。


(二)研究生精品教材建设项目


1.申报教材需符合西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实际需求,具备鲜明特色与广泛适用性,与学校研究生培养目标、课程体系以及学科前沿发展保持高度契合。


2.申报教材需已与高水平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或达成出版意向,形式可为纸质教材或数字教材,其中数字教材将获得重点资助。


3.已入选 “西北大学研究生高水平教材出版培育项目” 或已获上级部门资助立项的教材,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三)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产教融合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1.申报课程必须已纳入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且具有明确的教学目标与实践价值。


2.课程建设负责人需与相关行业企业保持密切合作关系;企业授课教师原则上需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水平的行业资深经验,能够胜任课程教学、课堂授课及学生实验实践指导工作。


3.课程建设需聚焦教学实践中的真实问题,通过课程内容重构、教学方法创新、教学评价改革及师资队伍建设等举措,切实解决教学难点,明确教学成效及推广应用价值。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示范性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1.合作单位需在所属行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与代表性,能够充分满足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的目标需求。


2.合作单位需具备一定的承载规模,能够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充足的实践活动场所、高质量的实践课题或合作项目,并配备满足项目设计、课题研发、成果转化及推广所需的软硬件设施。


3.合作单位需拥有一支高素质、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业产业专家团队,能够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多元化方法,指导研究生开展实践教学及实践项目实施。


四、申报及立项流程


本次项目申报立项严格遵循 “教师自愿申报、院系审核推荐、学校评审通过” 的原则,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申报与学院审核阶段(2025 年 10 月 24 日前)(1)各学院(系)组织教师个人或教学团队开展申报工作。(2)申报人自愿参与申报,如实填写对应项目的《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并按要求提交至所在学院(系)进行审核。


2.学院推荐与材料报送阶段(2025 年 10 月 29 日前)(1)各学院(系)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后,经学院(系)党政联会审议通过,按项目类型排序后推荐至研究生院。(2)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与电子版(PDF 格式),不同项目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对应办公室:① 研究生思政教育品牌建设项目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② 研究生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学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③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产教融合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示范性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纸质材料报送至专业学位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学校评审与公示阶段(2025 年 11 月中旬)(1)研究生院对申报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2)组织专家开展集中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立项名单并进行公示。


4.正式立项与实施阶段(2025 年 11 月下旬)(1)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正式确定立项。(2)项目负责人与学校签订项目任务书,项目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学校同步拨付立项支持经费。


五、项目经费及管理规定


(一)经费资助标准


不同类型项目根据研究选题价值、质量及难度等因素确定资助额度,经费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负责人账户,具体标准如下:


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0.5-2 万元 / 项,其中校级项目 0.5 万元、省级一般项目 1 万元、省级重点项目 2 万元,实施周期 1-2 年;


人工智能课程建设项目:1-3 万元 / 项,实施周期 1 年;


思政教育品牌建设项目:0.5-1 万元 / 项,实施周期 1 年;


精品教材建设项目:2-3 万元 / 项,其中数字教材 3 万元、普通教材 2 万元,实施周期 1-2 年;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产教融合示范课程建设项目:0.5-1 万元 / 项,实施周期 1 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示范性实践基地建设项目:2 万元 / 项,实施周期 1 年。


(二)经费使用与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结题验收、成果应用推广及经费管理等,均按照《西北大学研究生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项目产出成果产权归属西北大学,课程、教材、论文等成果需明确标注 “西北大学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项目资助” 字样。


3.经费使用需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用,可用于教学资料购置与复印、教学课件制作、网络教学平台建设、外出调研、教学类研讨会或培训参与、课时费发放等方面;经费需在项目建设周期内使用完毕,逾期未使用将予以收回。


4.若项目无故拖延导致无法正常验收,学校将采取推迟拨付、暂停资助或追回已拨经费等措施,并限制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今后申报研究生院各类项目的资格。


六、工作实施要求


1.各培养单位需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充分动员相关教师参与,结合学科特色优中选优,确保申报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2.严格把控申报材料质量,要求内容实事求是、无弄虚作假,文字表达准确精练、重点突出,兼具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与适用性。


3.严格遵守申报工作纪律,规范推荐程序与条件,利益相关人员需主动回避申报及评审工作。


4.各培养单位需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与师德师风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对申报项目内容进行全面审核。


5.项目立项后,负责人需按照建设方案扎实推进实施,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各学院(系)需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指导,做好结题相关组织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其他补充说明


研究生质量提升工程中的 “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及 “研究生人工智能课程建设项目” 已于上学期完成申报立项,将按对应标准发放资助经费。


本通知未尽事宜,可与研究生院相关办公室联系咨询。



研究生院(部)

2025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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