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公告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下达 2026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教育厅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现就新疆大学 2026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 “骨干计划”)研究生报考的各项事宜,特此发布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新疆大学骨干计划包含普通计划与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两大类别。报考考生除需符合《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报考基本条件、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明确的学业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硕士普通计划招生对象:生源地为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四个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此外,在国务院公布的甘肃省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或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三省区范围内,工作满 3 年及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任职的汉族考生,也可报考。
博士普通计划招生对象:生源地不作限制,但考生须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或者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 3 年及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南疆高校教师专项招生对象:民族与生源地均无限制,其中在职考生须为在南疆地区定向高校从事工作的在职人员。该专项考生毕业后,需定向到南疆地区高校就业。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 2026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要求,2026 年新疆大学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计 50 名,具体分配为南疆高校教师专项 40 名、普通计划 10 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计 61 名,其中南疆高校教师专项 30 名、普通计划 31 名。
在硕士普通骨干计划的 61 名指标中,包含甘肃生源考生 3 名、青海生源考生 3 名、宁夏生源考生 2 名、新疆生源考生 12 名、兵团生源考生 11 名。
博士、硕士研究生骨干计划的具体招生专业,可参考相关招生专业目录。录取规则方面,普通计划录取汉族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20%,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录取汉族考生的比例则不设限制。
三、资格申请
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必须先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待通过省级行政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正式报考骨干计划。
(一)申请时间
资格申请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9 日上午 9 时至 10 月 24 日晚上 22 时。考生需在上述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信息,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以便根据要求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二)申请流程
考生首先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研招网账号注册,并准确填写个人考生信息。
考生使用已注册的研招网账号,登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点击 “申请” 按钮后,仔细阅读并签署承诺书,点击 “同意” 后,方可确认实名注册信息。
考生如实填写资格申请信息,内容包括报考类型、考生类型、生源地或工作地、姓名、出生年月、婚姻状况、政治面貌、籍贯、民族、考生档案所在地、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地址、考生档案所在单位邮编、当前工作或学习单位、最后学历、最后学位、毕业学校、毕业专业、报考单位、报考专业、备注等。资格申请信息须与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填写的信息保持一致,若系统检测到信息不一致,将无法完成报名流程。报考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的考生,在填写申请信息时,需准确选填 “类别” 一栏。
考生按要求上传资格申请材料,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国徽面和人像面照片、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照片、学历证书或就读证明、学位证书、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考生必须上传)、工作证明(汉族考生须出具在民族自治地区满 3 年的工作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考生确认上传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之后可通过研招网个人账户关注审核状态,及时查看审核结果。
(三)注意事项
资格申请审核工作由考生所在省级行政教育管理部门负责,考生需正确选择生源省份,准确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正式、规范的材料。
考生提交申请后,原则上不允许修改申请信息;仅当审核结论为 “退回修改” 时,方可进行信息修改。
四、报名确认
考生在资格申请审核通过后,硕士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考生需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完成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手续。
(一)硕士报名
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
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报名网站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相关报考简章及公告的要求,完整完成报名流程。
(二)博士报名
博士考生需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完成博士研究生报名工作。
秋季招生报名时间:2025 年 9 月 22 日至 10 月 13 日
春季招生报名时间:2026 年 4 月 13 日至 5 月 4 日
博士骨干计划资格审核的开放时间,将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五、考试录取
(一)考试与划线规则
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工作遵循 “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 的原则。新疆大学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考生报考情况、招生计划、培养目标等实际因素,自主划定进入复试的成绩标准。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及其他照顾政策,且不得兼报其他专项计划。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新疆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学校将依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定向协议签订
考生被录取后,需通过资格申请平台,与招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若考生报名后在职 / 非在职身份信息发生变化,将按照录取时的实际身份情况签订协议。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时无需迁转户口。
(三)调剂规则
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的专业或方向录取;未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也不得调剂进入该计划录取。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前期准备
考生需认真阅读本报考公告及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详细了解招收骨干计划研究生的专业设置及相关政策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资格申请及报名工作。
(二)专项报考注意事项
报考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的考生,需根据指定的招生专业进行报考,并主动与招生院校及定向南疆高校加强沟通联系,明确相关报考要求及就业具体事项。
(三)责任承担
若考生报考的专业不在本计划招生范围内,或无定向南疆高校就业的明确需求,由此导致无法报考、无法录取等问题,相关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毕业就业与服务年限
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须严格履行定向协议,回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其中,在职研究生毕业后需回到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需到定向地区的就业单位工作;若毕业离校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非在职研究生,需将毕业去向落实至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的档案需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服务年限要求方面,报考骨干计划普通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 5 年(含 5 年);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 8 年(含 8 年)。
报考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的考生,毕业后须定向到南疆地区高校就业,其中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 3 年(含 3 年),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 5 年(含 5 年)。
(五)后续深造限制
未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及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若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及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但需重新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的服务年限将按照新签订的协议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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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单位简介北京外国语大学(以下简称 “北外”)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是教育部直属的首批 “双一流” 建设高校。它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外国语高等学校,其前身是 1941 年成立于延安的抗日军政大学三分校俄文大队,至今已有 84 年的办学历史,是我国办学历史最悠久、开设语种最多的外国语大学。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北外紧密围绕国家战略发展需求,形成了 “外、特、精、通” 的办学理念和 “兼容并蓄、博学笃行” 的校训精神,成为了培养外交、翻译、经贸、新闻、法律、金融等涉外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基地。当前,北外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传统,追求卓越,致力于培养国家急需的,富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中国情怀、国际视野、思辨能力和跨文化能力的复语型、复合型、高层次国际化人才。二、招生类别2026 年,北外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需在复试时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 “同意脱产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公函。三、招生专业及计划(一)招生专业目录、研究方向、拟招生人数等详细信息可查看《2026 年北京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可登录北外研究生院网站进行查询。(二)本年度的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正式下达的为准。各专业招收统考考生的人数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及实际录取推免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四、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续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须满足以下要求:在 CSSCI 来源期刊或北大核心期刊上已发表过两篇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的学术论文,在 2025 年网上确认最后日期之前出具已发表论文的学术期刊原件或编辑部的 “论文录用 / 发表通知” 原件。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凭本科学历学位和现所在高校研究生院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否则不予准考。(二)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三)报考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北外报考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四)北外以下学院、专业对考生本科专业有限制:欧洲语言文化学院:波兰语语言文学、罗马尼亚语语言文学、阿尔巴尼亚语语言文学、意大利语语言文学、拉丁语语言文学、保加利亚语语言文学、意大利语口译专业仅限本科相应语种专业的考生报考;巴尔干研究方向、北欧研究方向不设专业限制。亚洲学院:亚非语言文学专业(印地语语言文学、波斯语语言文学、阿塞拜疆语语言文学、朝鲜语语言文学、马来语语言文学、巴基斯坦社会文化、孟加拉社会文化、斯里兰卡社会文化、柬埔寨社会文化、老挝社会文化、土耳其社会文化、马来西亚社会文化)、朝鲜语口译专业仅限本科是相应小语种专业考生报考;梵语巴利语语言文学方向允许跨专业报考;越南社会文化方向允许跨专业报考,但应具备一定的越南语基础,达到越南语专业本科二年级水平;韩国社会文化方向允许跨专业报考,但应具备一定的朝鲜语基础,达到 TOPIK6 级以上水平;亚非地区研究专业允许跨专业报考。非洲学院:非洲语言文学方向要求本科专业为非洲本土语言(包括斯瓦希里语、祖鲁语、豪萨语、阿姆哈拉语)。五、报考程序(一)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截止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照网上报名公告的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考生在提交信息和支付报名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 “报考单位”、“报考点” 和 “考试方式” 等信息;误报信息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 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及时修正或重新注册、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须通过相关资格申请平台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资格审核平台在规定时间开放,考生须于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信息,并及时查看审核结果。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应满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其余专项计划,按相应文件规定执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公告。考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按要求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六、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其中,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 考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 考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 考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 月 21 日 14:00 开始考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试科目详见北外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成绩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通过研招网公布。七、复试录取(一)复试时间预计在 2026 年 3 月下旬至 4 月上旬。复试方案将在教育部分数线公布后另行通知。复试时将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二)北外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报考工商管理、会计 2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四)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五)录取工作根据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办理档案调转、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等手续。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北外不承担责任。八、学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 3 年;应用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包括翻译硕士(含英语、俄语、法语、德语、日语、朝鲜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九个语种的口、笔译专业)、国际中文教育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国际事务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的新闻与传播方向、国际出版方向、国际艺术传播方向〕学制均为 2 年。英语学院英语笔译专业政治文献翻译方向、高级翻译学院英语口译专业翻译与国际传播方向及各复语口译方向、国际新闻学院新闻与传播专业翻译与国际传播方向、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学制为 3 年。九、学费及奖助政策(一)学费标准:所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8000 元 / 年。应用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翻译硕士(包括英语笔译、俄语、法语、德语、日语、朝鲜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的口译及笔译专业)为 20000 元 / 年,翻译硕士(英语口译专业)为 30000 元 / 年;国际中文教育硕士为 18000 元 / 年;金融硕士 50000 元 / 年;国际商务硕士 30000 元 / 年;会计硕士为 35000 元 / 年;新闻与传播硕士为 30000 元 / 年;法律硕士为 35000 元 / 年;工商管理硕士为 64000 元 / 年;国际事务专业硕士学费待定。(二)奖助政策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学校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2 号。学校为全日制学生安排住宿,住宿费根据宿舍不同为 750—1200 元 / 年不等,由宿舍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十一、毕业就业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将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毕业生按国家有关政策就业。十二、违规处理考生如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十三、其他事宜(一)北外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二)北外 2026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含 “克拉玛依专项”,具体招生信息可咨询相关老师。(三)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为准。(四)本章程由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2025-10-23 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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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以工学为优势学科,管理学与艺术学形成鲜明特色,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法学、理学、医学、经济学、文学等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学校是教育部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首批试点高校、全国地方高校新工科建设牵头单位、上海市 “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 试点建设单位,现已构建起本科、硕士至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一、招生类型及计划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 15 个一级学科与 12 个专业学位类别,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 2300 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200 名(包含推免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00 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面向在职定向就业考生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可查阅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与上海市教委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二、报考条件(一)基本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二)学业水平要求考生需满足以下任一学业水平条件: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时间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需满足相应学业要求:获得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满 2 年及以上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 成绩≥425 分),同时通过国家组织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 门及以上主干课程考试;本科结业生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 成绩≥425 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三)专业学位特殊报考条件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125600 的 01 方向)等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二)(三)项基本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本科毕业后,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此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需同时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有关规定。三、报名流程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 - 10 月 13 日;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 -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时段均为 9:00—22:00,逾期无法报名。报名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统考指定报名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完成报名流程。报名要求:所有考生均须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主动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予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平台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学历(学籍)查询平台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特殊政策申报:符合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条件,或计划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无法享受相应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申请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供学校复核,相关报考事项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二)网上确认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核对与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材料提交: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要求,按核验工作需要提交相关补充材料。境外学历认证: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确认责任:所有考生须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招生单位与报考点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及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的,报考点与招生单位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四、初试及复试安排考试阶段划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 - 21 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初试科目:详见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安排确定。复试安排:复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将在初试成绩公布后,由我校按教育部规定另行发布;复试办法与程序也将在复试前公布。复试资格审核:我校在复试前,将严格采用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核,以及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资格的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不予安排复试。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加试办法与程序将在复试前公布。破格复试说明:我校不设置破格复试形式。五、录取规则拟录取名单确定: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办法详见当年我校公布的复试工作办法。学历资格核查: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若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体检要求: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时间与要求另行通知;体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执行。定向就业审核: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我校将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考生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六、学制、学费与奖助办法基本政策:学校将依据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政策,制定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办法,具体内容可参见我校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费用与奖助说明: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须按学校公示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及相关资助政策。七、就业、住宿与培养校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非定向就业,学生可根据自身职业发展规划自主择业;住宿安排: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定向就业,考生被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且不转入户口与档案;住宿安排:学校不提供住宿。培养校区: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长宁校区就读;艺术设计学院、国际创意设计学院及全日制工程管理(MEM)硕士研究生:在松江、长宁两校区就读;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松江校区就读;具体校区安排以学校当年研究生入学相关通知为准。八、其他说明诚信考试要求:考生须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初试期间,需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考场纪律;复试期间,需遵守考场规则及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且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政策依据: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若上级部门发布或提出新的工作要求,学校将遵照执行。九、联系方式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7791223申诉电话:021-67791257(此电话不受理招生咨询)学校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 333 号2025-10-20 15: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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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审核报考考生情况通知(一)各位选择北京工业大学(1105)报考点的考生: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网上报名安排已公布,其中预报名阶段为2025年10月10日至13日,每日开放时间为9:00至22:00;正式报名阶段则为2025年10月16日至27日,每日开放时间同样为9:00至22:00。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报名期间考生可对网报信息进行修改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后将无法再修改或重新填报任何信息。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后续考试流程,我校已对当前报考考生的填报信息开展核验工作,相关核验结果已在报考北京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审核情况通知名单中公示。请涉及的考生务必仔细研读报考点公告,务必在网报截止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报考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操作。特别提醒,不符合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报考要求的考生,将无法通过我校报考点的网上确认环节。需要说明的是,本次信息核验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22:00。由于网报信息本身存在一定局限性,目前的核验工作可能尚未排查出所有不符合我校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包括部分信息存疑的考生)。在此再次郑重提醒全体考生,务必仔细阅读《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工业大学(1105)报考点公告》,确保自身完全符合我校报考点的各项要求。若因考生自身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以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等情况,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一、可选择1105报考点的考生范围(一)报考特定招生单位且符合条件的考生此类考生需报考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05)或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招生单位代码:84901),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 应届考生(即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为就读学校在北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该类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提供所属高校有效期内且每个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2. 往届考生(即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一项:① 户口所在地为北京市;② 工作所在地为北京市,且已在2025年1月至9月期间,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仅限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计入在内)。3. 报考北京工业大学,且考试时需使用画板类工具或非常规考试用纸的考生。(二)特定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情况就读学校为北京工业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的,可选择我校报考点。但需注意,下列情况除外: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考试科目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或非常规考试用纸的考生;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考生。(三)报考黑龙江省招生单位且符合条件的考生此类考生需报考黑龙江省招生单位且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同时需排除下列情况:报考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1253会计、1254旅游管理、1255图书情报、1256工程管理、1257审计这7个专业的考生;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这2个专业的考生;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考试科目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或非常规考试用纸的考生;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考生。满足上述前提后,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一项:① 就读学校位于北京,且该校未设置报考点(艺术类院校除外);② 就读学校为北京地区的艺术类院校。2.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一项:① 户口所在地为北京市;② 工作所在地为北京市,且已在2025年1月至9月期间,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仅限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计入在内)。二、特殊考生报考要求在校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报考时,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并在网上确认阶段提供由培养单位出具的《在读及同意报考证明》。该证明需包含培养单位的联系方式,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否则将影响网上确认进度。三、不符合要求考生的处理方式不满足上述第一点中任意一项条件的考生,不得选择我校(1105)作为报考点,需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或考生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手续。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各省(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获取指定报考点信息。2025-10-23 10: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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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直属的唯一普通高校,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与教育部共建,是一所拥有悠久历史、光荣传统与鲜明特色的高等院校。建校七十余年来,学校始终与党和国家发展同频共振,持续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与大力支持,不仅为我国各级党政机关、工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培育了大批优秀人才,还为共和国的劳动英模、大国工匠提供了深造平台。自 2012 年起,学校开启服务国家特需的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2018 年,开始面向香港地区招收研究生;2021 年 11 月,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正式开展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公共管理 3 个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培养工作;2025 年 9 月,学校新增公共管理学、法律、资源与环境、工商管理、会计 5 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形成 “1 个学术学位点 + 7 个专业硕士学位点” 的全新发展格局,标志着学校发展迈入新阶段。一、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2026 年,我校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20 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40 人(其中全日制 180 人、非全日制 160 人)。各招生专业及对应招生人数,可参考《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 “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作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2026 年,我校继续参与教育部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招生 5 人(全日制 2 人、非全日制 3 人),该专项计划的招生专业范围,可查看招生专业目录中 “备注” 栏内容,专项计划招生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文件为准。我校硕士研究生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二、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考生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除外):(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持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及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校,除需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外,还须满足:在普通高校本科阶段、成人高考专升本阶段、自学考试本科阶段或其他本科学习阶段,修读过 8 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必修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并能在复试资格审核阶段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方可获得复试资格;(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我校,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由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正式函件(需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及部门盖章原件)。(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条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1)符合上述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报考条件” 中的所有要求;(2)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专业学位:(1)符合上述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报考条件” 中第 1-3 项要求;(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需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相关规定。(三)其他特殊报考说明“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考:报考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且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各项要求。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相关信息,招生专业可查看招生专业目录中 “备注” 栏内容。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报考: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此类考生报考我校,须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并按我校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具体要求请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及相关通知),逾期不得补报。报考责任提示:相关考生须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及各专业报考具体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备注” 栏),确认满足报考条件后再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参加复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三、报名流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完成这两个阶段操作,主动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无法补办。(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正式网上报名: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每日 9:00—22:00;网上预报名: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每日 9:00—22:00。报名平台及要求:报名平台为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发布的网上通知公告(发布于我校 “研究生处官网 - 招生 - 通知公告” 板块)要求,确认完全符合我校各招生专业报考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未按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误填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导致无法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网上报名阶段,考生可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阶段结束后,不再开放补报通道,也无法修改报名信息。报考点选择:报考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招生单位代码:12453)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按所选报考点要求完成网上确认;其他报考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的考生,需按照上级部门、招生单位及报考点相关要求和报考点公告,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拟选择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报考点(代码:1157)的考生,网上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我校 “研究生处官网 - 招生 - 通知公告” 板块发布的报考点公告,确认符合全部条件后,方可选择该报考点。因未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导致无法网上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注意事项:(1)考生须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2)考生需准确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尤其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处罚的情况,弄虚作假者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3)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网上报名开始前,提前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查询结果填报网上报名信息;(4)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上述区域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该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由报考点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复审,未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5)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详见《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审核;(6)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报名时选择该专项计划并填报入伍前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参与该专项计划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申请调剂至该专项计划;未申请加分的,不得参与专项计划调剂;(7)符合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对应政策或不得参与专项计划考试;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须提前了解解放军及我校相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不明之处需提前与我校联系;(9)报考我校的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提供考试便利服务,须在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安排;(10)考生须认真了解并严格按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要求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11)考生须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12)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13)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二)网上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核对、确认本人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并按报考点要求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并公布,考生须密切关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查看所选报考点的网上确认通知。确认时间:以所选报考点通知或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确认材料与流程:考生网上确认时须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按核验要求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供核对: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截至初试日期仍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普通高校 / 成人高校 /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大学本科 / 高职高专毕业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已获硕士 / 博士学位人员提供学位证书)、网上报名编号,以及所选报考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学历(学籍)核验补充要求: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按报考点及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完成核验。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盖章成绩单;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于复试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照片(认证书编号需清晰完整)。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鉴于认证反馈周期约一个月,考生须提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认证;信息确认责任:所有考生须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确认(含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特殊政策申报:(1)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备注中注明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具体要求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考生须持续关注教育部最新通知;(2)我校将安排专人审核考生报考信息及网上确认材料,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与考试、录取,一经发现立即处理;若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四、资格审查与准考证打印我校在报名、考试(含初试、复试)、录取及入学各阶段,将按要求严格审查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无论何时查实,均按规定取消其报名、考试(含初试、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须在考前 10 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须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五、考试安排(初试、复试、调剂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我校初试和复试自命题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可参考相关招生材料。(一)初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北京时间),具体安排如下:12 月 20 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 管理类综合能力(8:30—11:30);12 月 20 日下午:外国语(14:00—17:00);12 月 21 日上午:业务课(一)(8:30—11:30);12 月 21 日下午:业务课(二)(14:00—17:00);各科目满分: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均为 100 分或 150 分(具体以科目要求为准),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为 200 分。详细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以《准考证》及报考点、我校公告为准;考试地点:详见所选报考点的通知公告;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科目与所报考专业普通考生一致;命题范围:(1)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如思想政治理论、英语、管理类综合能力等),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编制;(2)我校自主命题的初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可参考相关招生材料。(二)复试1.成绩要求:我校以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一区基本分数线要求为基础,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分数线)。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于复试前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2.复试安排: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资格审查在复试前统一进行。复试将对考生专业素养、综合能力和专业英语听说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等进行考核。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方式、复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附录3)。复试安排和相关要求详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前另行通知)及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前另行通知)。我校将对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在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缴纳复试费100元/人。(三)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在满足我校基本学业要求(见报考条件)及获得复试资格后,在复试时按要求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加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仅限同等学力考生)》(附录4)。(四)调剂复试我校按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复试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我校公布复试分数线及接收调剂政策后,未能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或专业)复试或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如符合教育部所公布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及我校各专业调剂具体要求,可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复试。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其他招生单位。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含各学院)的调剂要求、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在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我校不向考生的拟调剂院校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五)考风考纪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我校在复试中设置针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相应题目,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七、健康检查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考生身心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八、录取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市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制定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前另行通知)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而成的考试综合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将对合同进行严格审核。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九、学习方式、住宿情况及就业方式(一)学习方式、住宿情况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培养所在校区均为我校校本部(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我校招生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学习方式详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录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以到校集中授课形式为主安排学习和研究(非全日制学生前三学期每学期集中一个月左右脱产到校学习,采用讲授、研讨、案例分析、角色扮演、拓展训练、实地调研等方法组织和实施教学活动,同时聘请国内外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和教授前来授课。第四、五、六学期按学校要求参加论文研讨和答辩。研究生须按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参加实习实践活动、专题讲座、开题报告、论文指导、答辩等安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其基本学制内,学校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到校集中授课期间,学校根据当年实际住宿情况进行安排。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食宿费用自理。课程设置、学习时间安排等咨询相关学院。学校不负责支付非全日制硕士生各类工资、补贴、医疗费用等费用。(二)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前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按定向就业协议就业,学习期间学校不接收其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工资、医疗、福利等待遇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并按学校当年户籍管理规定自主决定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考生本人所填报的报名信息录取。注意事项:1.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仅限“定向就业”;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可以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考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在报名时任选。2.我校公共管理学(学术学位)、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法律(法学)、会计、资源与环境专业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工商管理专业仅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十、学制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学生录取后于2026年9月入学。我校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均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均为5年。在校期间,学生可参考本人学业情况根据学校学籍管理相关制度提出提前毕业申请。十一、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一)学费标准及缴费说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费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学费标准均为人民币。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新学费标准执行。各专业学费标准见附录1,住宿费为1020元/学年,须另缴。(二)奖助学金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学生除外)可享受助学金。同时,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为研究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将按照新政策及规定执行。十二、毕业和学位授予学习期满,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十三、信息发布和其他事项(一)招生信息发布渠道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通知的主要渠道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研究生处”网站。我校通过研究生处网站及研究生招生专用邮箱等发布、发送的相关信息,均视为已送达。考生因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或未按通知规定完成相关工作造成后续不能进行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各招生学院网站见我校校园网主页“教学单位”。(三)有关材料发放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以及其他通知均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及相关招生学院网站发布,不寄发书面通知;录取通知书由学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寄发。(四)禁办考研辅导班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招网和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我校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五)招生政策调整如果国家或学校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将按最新政策及规定执行,本章程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及时予以公布。(六)现役军人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2025-10-22 1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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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MBA与EMBA招生教学工作研讨会顺利召开4月29日,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MBA/EMBA招生教学工作研讨会在管理学院顺利召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主任南文海、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主任陈永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副主任赵媛媛,管理学院书记马晓彬、管理学院副院长赵玺、管理学院MBA与EMBA中心主任葛京,经济与金融学院副院长温军、经济与金融学院MBA中心副主任刘泓汛,各实习实践基地负责人或代表管黎华、沈达勇、范大鹏、冯轶老师,及MBA与EMBA中心负责老师和各实习实践基地工作人员共同参与会议。会议由MBA与EMBA中心副主任耿葳主持。会议伊始,马晓彬书记发表致辞。马书记对一直以来各方对 MBA 与 EMBA 项目的支持和帮助表达了诚挚感谢。书记强调,面对外部市场环境的深刻变革,必须准确把握发展形势。MBA与EMBA项目应紧密围绕产业经济演进趋势与社会发展需求,主动适应改革要求,积极应对市场挑战。通过凝聚发展共识,打造差异化项目特色,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升办学质量与社会影响力。他希望通过此次研讨会,能够汇聚各方智慧,共同推动MBA/EMBA项目的持续发展、以实际行动践行服务社会、赋能产业的责任担当。随后,各实习实践基地就MBA与EMBA项目2024年的重点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包括组织机构设置、辅助招生、品牌建设宣传、教学服务、教学管理、学位管理、学生及校友活动等,展现了各基地在促进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MBA与EMBA中心招生管理项目主任雷瑛老师对MBA与EMBA项目近年的招生情况进行宏观介绍并分析关键点,结合考生情况提出了后续的计划和建议。在自由研讨交流环节,与会人员围绕严格落实招生政策、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做好学生服务等方面深入探讨。葛京主任围绕招生、教学、宣传等核心工作方向的战略布局进行了深度剖析。她强调,要筑牢人才培养的出口质量把关机制,紧密对接市场需求,以动态化思维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做到最快速响应;同时着力完善内部信息共享机制,通过高效的资源整合与沟通协作,形成发展合力。温军副院长强调,面对外部市场环境的严峻挑战,在学校统筹指导下,经济与金融学院将与管理学院紧密协同,全方位推进 MBA 项目招生推广工作。不仅要通过创新宣传策略、拓展招生渠道提升项目影响力,更要聚焦项目内涵建设,同时积极探索行业前沿领域,开拓契合市场需求的新方向,确保 MBA 项目高质量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南文海主任对未来MBA和EMBA项目发展提出殷切期望:一是立足时代发展格局,以辩证思维精准把握机遇、积极应对挑战;二是深耕特色学科优势,强化MBA和EMBA项目的品牌辨识度,构建差异化发展路径;三是深化多维协同机制,锚定核心市场,通过精准探求市场需求、开拓新兴方向,紧密对接目标行业,打造标志性项目IP,同时坚守MBA和EMBA人才培养高质量核心不动摇。陈永华主任在讲话中,对MBA与EMBA项目过去一年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果予以高度认可与充分肯定。他明确表示,未来将持续强化服务保障,全力为MBA和EMBA项目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助力项目在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副主任赵媛媛老师聚焦人才培养,充分肯定管理学院MBA与EMBA中心的培养成果。同时,结合行业需求提出建议,希望两大项目进一步突出特色,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教学方式,深化产教融合,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会议尾声,马书记充分肯定本次MBA与EMBA招生教学研讨会高效务实、成果丰硕,向与会各方的深入研讨与积极建言致以诚挚谢意。他指出,面对教育行业新趋势与生源结构变化,一要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二要聚焦内涵建设,精准锚定各培养方向的差异化定位,强化特色优势,以提升项目核心竞争力。马书记表示,会议凝聚的智慧与共识为项目创新发展注入强劲动能,对未来在人才培养、品牌建设等领域实现突破充满期待。此次研讨会的圆满举办,不仅为MBA与EMBA项目的未来发展凝练了前瞻性思路与实践指引,更在实习实践基地建设领域形成了可复制的协同路径。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西安交通大学MBA与EMBA项目将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持续深化招生服务和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实践育人特色,推动理论教学与产业需求的深度对接,助力培养更多具备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社会责任感的管理精英。我们坚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项目定能在服务国家战略、赋能区域发展中彰显更大作为,以西迁精神引领下的商科教育特色,续写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2025-07-30 1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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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大学2026年接收推免生章程山东科技大学是一所工科优势显著、行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高校,不仅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还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大学 “冲一流” 建设行列。学校学科体系完善,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教育学等多个学科领域,各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为人才培养与科研创新提供了坚实支撑。在学科建设与科研平台方面,学校拥有 10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 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33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 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学科覆盖广度与深度兼具。其中,有 1 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 个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 “811” 项目潜力学科,4 个山东省高水平学科,5 个山东省一流学科,另有 21 个省市级重点学科,学科实力雄厚。科研平台方面,学校建有 1 个全国重点实验室、1 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 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以及 23 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包括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等),为研究生开展科研实践提供了优质平台。为进一步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升研究生招生质量,依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一、推免生申请条件申请报考我校 2026 年推免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缺一不可:资格要求:必须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正式获得所在本科学校的推免生资格,且资格在有效期内,无资格失效或取消情况。综合素质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秉持诚实守信原则,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无违法违纪记录及受处分经历。身体条件要求:身心健康状况需符合所申请学科专业的体检标准,能够正常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科研与实践活动,具体体检要求参照学校相关规定。学业与能力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展现出清晰的研究生培养潜质,能够满足硕士阶段学习需求。学历获取要求:需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前,顺利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若逾期未取得,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不再保留入学名额。二、推免生招生专业范围我校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涵盖所有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招生专业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招生专业,具体可报考的专业及专业方向,可查阅《山东科技大学 2026 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需注意的是,各专业会预留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生,推免生实际接收人数将根据生源质量、专业需求等因素动态调整,最终以当年实际录取人数为准。三、推免生申请与录取程序我校将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启动推免生申请与接收工作,整体流程如下,考生需按步骤完成相应操作:志愿填报环节推免生需登录教育部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个人账号注册后,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业情况、报考志愿等内容,准确选择山东科技大学及具体报考专业,确认无误后提交志愿。复试通知发送与确认环节(1)通知发送:学校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查看推免生填报的志愿信息,结合考生资格、专业匹配度等因素进行初步筛选,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2)考生确认:推免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需尽快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校将不再保留其复试名额。复试参与与材料准备环节(1)复试形式:同意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需按复试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复试,我校推免生复试以各专业复试小组组织的面试考查为主要形式,重点评估考生的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2)材料准备:复试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供复试小组核验,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影响复试考核:①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在有效期内);② 本科在校期间完整的学习成绩单原件,成绩单需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确保成绩真实有效;③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原件,需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④ 其他能体现个人学术水平或综合素质的材料,如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论文摘要)、出版物复印件、原创性工作成果证明等(若无可不提供)。待录取手续办理环节学校根据考生复试成绩、综合素质表现等,确定待录取名单后,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被待录取的推免生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登录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学校将按复试成绩依次递补。拟录取名单公示与审核环节(1)名单公示:学校将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在官方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规定时限,接受考生与社会监督;(2)审核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教育部要求完成备案手续,备案通过的推免生即正式成为我校 2026 级硕士研究生。四、推免生奖助政策为支持推免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发学习与科研积极性,学校构建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推免生可享受的奖助政策包括:多元奖学金:涵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各类企业设立的专项奖学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可按规定申请,获得相应奖励与资助;“三助一辅” 岗位:学校设立助教、助研、助管及辅导员助理岗位,推免生可申请岗位并享受相应岗位补助,在实践中提升能力;额外支持政策:读研期间,在同等条件下,学校将优先推荐并资助推免生赴国(境)外开展访学交流活动;同时,优先录取推免生为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为其提供更长远的学术发展路径。五、其他重要事项提前修课安排: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可申请提前修读硕士研究生阶段的部分课程,具体可修读的课程名单、修课流程及相关规定,需咨询所报考的培养学院,按学院要求办理修课手续。本硕博连读选拔: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相关学科,将在本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推免生中,选拔本硕博连读研究生。(1)学籍与管理:本硕博推免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按硕士研究生身份注册学籍,执行硕士培养方案;(2)考核与升学:第四学期结束前,由所在学院组织考核,考核通过者从第三学年起,转为博士研究生学籍,按博士培养要求管理;考核未通过者,继续按硕士研究生培养与管理;(3)学制优势:我校录取且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的推免生,若入选本硕博连读项目,学制可缩短至 5 年;普通硕士研究生也可按规定申请提前毕业,缩短学业周期。材料真实性承诺:申请人需保证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包括个人信息、成绩单、证书、成果证明等)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虚假内容或隐瞒信息。若学校在任一环节发现材料不实或不准确,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禁止重复报考: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若违反规定,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且不承担任何后续责任。政策更新与解释:本章程所涉及的各项规定,若后续教育部或上级主管部门发布新文件、新政策,以最新文件要求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及具体条款的解释权,归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所有。咨询联系方式:如需咨询推免生相关事宜,可拨打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32-86057150。2025-09-23 14: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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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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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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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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