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10-31 14:36:12 来源:西北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西北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始终坚守 “创新管理知识、培育管理人才、服务地方社会” 的办学理念,致力于为西部乃至全国培养高层次管理专业人才。目前,学院拥有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两大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产业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两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三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近年来,学院在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多个领域成果丰硕,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与广泛赞誉。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本次招生涵盖多个学科专业,各专业具体研究方向、招生人数、学习方式、考试科目及特殊要求如下:


(一)产业经济学(020205)


研究方向:01 数字经济与产业转型、02 技术进步与产业竞争力、03 产业规制与产业发展


招生人数:2 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考试科目: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③303 数学(三)、④802 西方经济学


复试科目:909 产业经济学 Ⅱ


备注: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加试科目为 789 区域经济学、790 国际经济学


(二)会计学(120201)


研究方向:01 财务会计理论与方法、02 财务管理理论与方法、03 审计理论与方法


招生人数:5 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考试科目: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③303 数学(三)、④848 管理学原理


复试科目:986 会计学综合


备注: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加试科目为 761 经济法学、791 会计学


(三)企业管理(120202)


研究方向:01 人力资源管理、02 企业发展与战略、03 市场营销


招生人数:13 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考试科目: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③303 数学(三)、④848 管理学原理


复试科目:768 管理学综合


备注: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加试科目为 792 组织行为学、793 战略管理


(四)技术经济及管理(120204)


研究方向:01 创新管理、02 技术经济与企业发展、03 供应链管理


招生人数:5 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考试科目: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③303 数学(三)、④848 管理学原理


复试科目:753 经济统计学


备注: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加试科目为 789 区域经济学、790 国际经济学


(五)工商管理(125100)


研究方向:01 人力资源管理、02 市场营销、03 财务管理、04 大数据商业分析、05 运营管理


招生人数:86 人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考试科目: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 英语(二)


复试科目:①580 思想政治、②743 管理理论与实践


备注:报考条件为本科毕业满三年;大专毕业或本科结业满五年;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满两年;仅招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加试科目为 594 管理学原理与实践、799 微观经济学


(六)行政管理(120401)


研究方向:01 地方政府治理、02 区域行政、03 公共政策与社会发展、04 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05 非政府组织研究


招生人数:13 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考试科目: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③625 公共管理学、④825 公共政策分析


复试科目:960 社会保障


备注: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加试科目为 515 行政管理学、715 公共经济学


(七)社会保障(120404)


研究方向:01 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02 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03 社会保障与社会工作、04 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


招生人数:3 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考试科目: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③625 公共管理学、④825 公共政策分析


复试科目:960 社会保障


备注: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加试科目为 515 行政管理学、715 公共经济学


(八)土地资源管理(120405)


研究方向:01 土地利用与管理、02 土地经济与政策、03 国土空间规划与利用


招生人数:3 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考试科目: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③625 公共管理学、④825 公共政策分析


复试科目:950 土地利用规划学


备注: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加试科目为 538 土地法学、738 土地管理学


(九)公共管理(125200)


研究方向: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71 人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考试科目: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 英语(二)


复试科目:①580 思想政治、②982 公共行政学


备注:报考条件为本科毕业满三年;大专毕业或本科结业满五年;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满两年;仅招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加试科目为 594 管理学原理与实践、799 微观经济学


(十)会计(125300)


研究方向:01 财务会计、02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03 大数据商业分析与决策


招生人数:31 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考试科目: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 英语(二)


复试科目:①580 思想政治、②986 会计学综合


备注: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加试科目为 976 基础会计、771 财务管理


注: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作为参考,在复试阶段,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报考情况以及初试成绩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品行良好。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考生学业水平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学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2)持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证书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为止,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满足学校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学校不接受在校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大学本科 1 至 3 年级学生)报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及学籍等资格。


(4)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专业学位硕士特殊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满足报考基本条件中第 1、2、3 项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


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报考,免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政策详见《关于做好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考生需在 10 月 19 日前登录相关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服役期间获得相应奖励或表彰)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该系统报名并参加复试。


三、报名


报名流程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主动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按照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予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报考点开展考生咨询答复、报名手续办理、考场安排、考试组织等工作,报名网络技术服务由相关部门负责。


(一)网上报名


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


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


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可修改。考生(含推免生)需准确填写个人信息,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需准确无误,且在 2026 年 9 月前保持有效。


(2)考生需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及个人奖惩情况,尤其要说明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的处罚情况。


(3)教育部将在报名期间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网站查看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到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审核。


(4)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在备注 1 中注明申请享受少数民族政策)。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信息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且定向就业单位位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信息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户口在少数民族地区,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方可申请该政策。未按规定申报或填写错误的,将无法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报名前需向省级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经生源地省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6)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以及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入伍及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7)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定向就业。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负责实施。


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采集,并根据核验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四、资格审查


报考学校的考生,其报考资格将在考前由学校进行审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不允许参加考试。考生在报考前需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要求确认自身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无论处于招生过程的任何阶段,学校都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其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将不予承认。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安排如下:


12 月 20 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 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0 日下午:外国语


12 月 21 日上午:业务课一


12 月 21 日下午:业务课二


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白色复印纸打印,确保信息完整清晰,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成绩考生可通过指定系统查询。学校不邮寄初试成绩单,如有需要,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从相关网站下载打印,过期不再提供任何成绩证明。


六、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及名单确定


学校将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等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将根据当年一志愿上线情况提前确定并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 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硕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各省招生计划在该省上线人数内以 1:1 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同一个省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省计划数的,该省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同一个省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该省计划数的,通过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所报考专业国家 B 类线总分的相对偏差,按考生相对偏差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 =(上线考生总分 - 报考专业国家 B 类线总分)/ 报考专业国家 B 类线总分)。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政治、英语不低于 30 分,专业课不低于 45 分,总分达到报考专业国家 B 线。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政治、英语不低于 30 分,业务课不低于 45 分,按照总分与报考专业国家 B 线总分的相对偏差以 1:1 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 =(上线考生总分 - 报考专业国家 B 线总分)/ 报考专业国家 B 线总分)。


(二)复试相关安排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等将由学校在复试前确定,具体详见《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复试科目名称及考试大纲可查阅研究生院官网。


(三)报名材料与资格审查


复试开展前,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各项报名材料原件实施严格核验,涵盖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报告、学生证等,同时完成考生资格的全面审查。对于学历(学籍)信息核验存在异常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学历(学籍)认证手续;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四)加试相关规定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阶段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对应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此外,复试时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考生及网络教育考生,需加试两门课程;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同样需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主干课程,加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等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在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享受初试总分加 10 分的政策,同等条件下将获得优先录取资格。


退役大学生士兵满足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对于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加分项目不实行累计计算,若考生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按最高加分项执行。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加分范围和标准外,学校不擅自扩大加分范围或另行设定加分标准。


(六)调剂复试说明


关于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将在学校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以及各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公布,考生可及时关注相关文件。


七、体检安排


考生的体检工作,将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在考生入学后统一组织开展。


八、录取规则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与通知书发放


考生通过复试且思想政治审核合格后,学校将遵循 “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完成录取检查并确认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的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也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二)学习方式分类及相关规定


研究生录取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其中,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以全脱产形式在校进行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通过多种学习方式和灵活的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需要注意的是,非全日制研究生仅录取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授予标准的,可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三)录取类别与就业方式


考生的录取类别依据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类。定向就业的考生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在校学习期间不允许解除该协议),毕业后按照三方协议书的约定落实就业,且不转移个人档案、户口等相关材料;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毕业后采取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其全部个人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开学一周内)转入学校。考生一经录取,其就业方式不得变更。


(四)学历资格终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若在入学报到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学制、学费与住宿安排


(一)学制


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 3 年。


(二)学费标准


全日制研究生:普通学费标准为 8000 元 / 年。


非全日制研究生:


(1)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 32000 元 / 年;


(2)公共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 20000 元 / 年。


(三)住宿安排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需在学校学生公寓统一住宿;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奖助学金体系


为进一步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持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激励机制,健全奖助体系,着力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具体以学校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针对全日制研究生,学校设立以下奖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 6000 元;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突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研究生,每人每年奖励 20000 元;


研究生学业综合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及木铎升学奖:学校设立此类奖学金,激励研究生积极进取;


社会资源专项奖学金:学校积极争取各类社会资源,设立专项奖学金,拓宽奖励渠道;


专项资助项目:设立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海外交流资助计划等项目,支持研究生提升综合能力;


“三助一辅” 岗位:学校设立研究生 “三助一辅” 岗位,为学有余力的研究生提供实践锻炼机会。


十一、违规行为处理


对于在研究生招生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其中,对于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将开除学籍;对于在职考生,学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学校将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以上发布的各项信息,若遇国家政策调整,将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考生需随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官方发布平台,学校将及时在该平台公布各类招生相关信息;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培训班,也不提供考试真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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