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南方医科大学考点网上确认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结合南方医科大学考点实际工作安排,现将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望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确认方式说明
(一)南方医科大学报考点(报名号以 4424 开头)的所有考生,均需采用线上确认模式完成信息确认,本考点不设现场确认环节。
(二)所有考生务必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国家研究生报名系统关闭前,完成全部报名流程及费用缴纳。逾期将无法办理补报名、修改报名志愿及补缴费用等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网上确认时间安排
(一)信息填报时段:2025 年 10 月 30 日 09:00 至 11 月 3 日 18:00,所有考生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网上确认系统,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及材料上传。
(二)补充材料时段:2025 年 11 月 4 日 09:00 至 11 月 5 日 12:00,此为审核未通过考生补充上传材料的唯一时段,逾期不再受理。
(三)重要提醒:
所有需提交的材料均需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以图片形式上传;补充材料同样通过网上确认系统操作完成。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导致确认失败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建议考生尽早完成网上确认操作,以便及时获取审核结果;若审核未通过,可在补充材料时段内及时修正并重新提交审核。因拖延至截止时间操作导致错过确认机会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点将尽快完成材料审核工作,考生无需电话催促。
三、其他相关要求
(一)系统登录说明
考生需通过指定系统入口登录网上确认平台(相关系统操作请参照官方指引)。
登录账号为考生本人的研究生报名号,登录密码与网上报名系统密码一致。
(二)材料上传要求
除系统默认要求上传的图片外,考生需根据自身类别,额外上传以下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拍摄原件图片):
应届考生:需上传学生证内页(含个人学籍信息页面)或在读证明图片。系统提示:仅 2026 年 9 月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目前尚未毕业的本科应届生需上传此材料;往届生请勿选择此类别,直接跳过该步骤。
往届考生:需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图片;若未取得学位证书,可上传两张相同的毕业证书图片。系统提示:已取得本科毕业证的往届生(含全日制本科、成人本科、自考本科、专升本等各类学历形式)需上传此材料;应届生请勿选择此类别,需返回上一步操作。
特殊情况考生:户籍地址(以身份证或户口本登记地址为准)不在广州市、且本科就读学校也不在广州市的应届考生,或户籍地址不在广州市的往届考生,需额外提供工作相关证明材料。系统提示:需提交工作地或实习地在广州的盖章证明,以及医保缴费记录、社保缴费记录或公积金缴纳流水等佐证材料。
(三)学籍学历校验补充要求
学籍学历信息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校验通过的考生无需办理),除完成网上确认系统的正常操作提交外,还需准备以下材料备查:
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
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根据考生身份选择);
成人本科、自考本科等类别考生,需额外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及届时可毕业证明;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相关材料。
上述备查材料需按要求提交至指定审核渠道,待备查材料审核通过后,网上确认审核方可视为最终通过。
四、温馨提示
所有考生须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全过程中一律不予修改;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请考生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规范完成网上确认操作,务必提高警惕,谨防误入非法钓鱼网站。如遇问题,可致电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若因系统维护或招生政策调整需变更相关要求,考点将及时发布更新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官方信息。
五、图片上传注意事项
(一)准考证照片要求
需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背景为白色或浅蓝色;照片不得过度修图,避免因图像与本人差异过大,导致学籍注册校验或考试人脸识别不通过,引发严重后果。
(二)手持身份证照片要求
拍摄时需手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将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头部与肩部保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产生阴影,需清晰露出五官;确保身份证正反面所有信息完整、清晰,无遮挡、无手指捏压痕迹,拍摄时避免开启镜像模式。
(三)其他图片通用要求
所有上传的材料图片需保证内容完整、图像清晰,准确呈现所需证明信息(如学生证图片需拍摄含个人信息的内页),避免包含无关背景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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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的通知各位考生同学:一、成绩查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成绩查询开始时间为2月24日12:00。(https://www.lzk.hl.cn/)二、成绩复核1.成绩复核申请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3月2日,逾期将不再受理。2.复核程序:成绩复核考生请登录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进行账号绑定,(https://yz.hlju.edu.cn/login_mas.html) 账号注册绑定完成后按照附件1系统成绩复核操作指南进行复核申请,每名考生只能提交一次申请(可选择申请复核单科或多个科目),请考生检查上传材料及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3.复核范围:研究生院将协同有关部门对考生申请的科目进行统一复查,成绩复查仅限复查相关科目各题有无漏评、成绩合成有无差错。评分标准、评分细则和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4.复核结果:学校将于3月7日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进行公布,届时请考生留意相关通知。考生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临时办公电话0451-86608428。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51-86608729该线路近期进行智能化配置,正在维护无法接通,后续恢复将于官网另行通知。2025-08-29 09: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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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工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部分专业考试科目调整的公告各位考生: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进一步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经研究决定,拟对我校2026年部分招生专业初试考试科目进行调整。为方便考生备考,现将拟调整情况公告如下:一、初试考试科目调整拟对我校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5404计算机技术2个招生专业的初试第四单元科目进行调整,由此前的自命题科目调整为统考科目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二、其他此公告是为方便考生备考发布的预通知,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以后期公布的《山东工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准。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35-6903384。2025-08-21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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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及相关事项说明各位考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兰州交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可点击查看:兰州交通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点击查看)已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上报教育部审核,最终能否获得录取资格以教育部的审核结果为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如对公示名单有疑问或异议,请在 7 天内与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931-4938103。关于拟录取考生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档案调取(1)根据教育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研究生院的相关文件规定,2025 年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将档案转入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档案原则上不做调取要求。2025 级硕士研究生新生的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将在教育部录检工作完成后,由研招办统一邮寄发放。拟录取考生需在 5 月上旬登录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阅《关于核对和更改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的通知》(https://yjsc.lzjtu.edu.cn/info/1016/3400.htm)核对本人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以修改后的地址为准,未修改通讯地址的考生,将按照网报时填写的地址邮寄,本校应届生在领取方式一栏应选择 “自取”。预计邮寄时间为 6 月下旬。(2)我校硕士研究生新生的档案需直接寄送至各学院,不可寄往研招办,寄到研招办的档案将一律拒收。档案须通过邮政档案专递渠道寄送,禁止使用快递公司邮寄,因采用其他方式寄送导致档案遗失的,责任由学生自行承担。(3)我校各学院的档案接收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如下,考生收到调档函后,请在调档函规定的时间内,将档案寄送到我校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调档工作一般要求在 2025 年 7 月底前完成,在正常时间内无法完成调档的考生,可在新生入学时将档案直接交至所在学院,开学一周后将不再接收考生档案。组织关系转移要求党组织关系转移:(1)组织关系在省内转入的,需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的组织关系转接模块办理,无需另外开具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系统中需填写具体去向,学生可向报考学院详细咨询,确定所要转入的党组织在系统内的详细名称,通常为 “中共兰州交通大学某某学院委员会”,也可具体到支部。本人报到后,经学院党组织核查其基本信息及党员档案无误后,在系统内完成组织关系转入。(2)组织关系从省外(外系统)转入的,学生需向转出单位询问是否与甘肃省实现组织关系网上转接,若确认可以,便从网上发起转接;若尚未实现,则无需通过网上进行,直接采用线下转接即可。无论网上是否能够转接,均须开具纸质版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填写为 “中共兰州交通大学某某学院委员会”,具体去向填写 “贵处” 即可。在办理入校手续期间,本人需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个人党员信息采集表(需加盖原基层党组织公章),到兰州交通大学新生报考学院办理转入手续。团组织关系转移:新入学的研究生在 2025 年 9 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后,由各学院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户口办理考入我校的新生可自主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学校(户口迁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交通大学)。新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时间内,将《户口迁移证》交到保卫处户籍科,逾期将不再办理(报到后,新生在读期间不再办理任何户籍转移工作)。特别提醒在未办理入学注册前,拟录取考生请勿办理更名等改变身份信息、录取信息的手续,避免在学籍注册时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若因此造成无法处理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兰州交通大学各学院联系方式兰州交通大学各学院档案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点击查看)档案邮寄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 88 号兰州交通大学 ** 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编:730070研究生院2025 年 5 月 6 日2025-09-02 16: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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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须知亲爱的拟录取考生:漓江烟雨孕育栋梁之才,独秀峰下开启万卷书香。恭喜您即将成为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群体的一员,为确保后续事宜顺利推进,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一、录取类别的相关说明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其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户口迁移可由考生自主选择,毕业时通过 “双向选择” 的方式确定就业方向。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和户口均无需迁入我校,毕业后需回到定向单位工作。定向就业考生在录取前,要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因考生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存在纠纷而导致无法录取的,我校不承担责任。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和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录取类别只能是定向就业。所有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最终的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以教育部录检结果和我校发放的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二、政治审查表、人事档案及党员档案的处理所有拟录取考生需在 5 月 8 日前,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一式一份)的盖章扫描电子版发送至各二级招生单位邮箱进行审查,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各二级招生单位邮箱地址见附件,纸质版在入学报到后交至相关二级招生单位存档(若复试期间已提交,则无需再次提交)。非定向就业考生,其档案所在单位要在 8 月 31 日前将人事档案(包含党员档案)整理齐全,寄至我校档案馆学生档案室(仅接收机要件或 EMS 高校学生档案专用通道投递,禁止平邮或自带,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同邮寄),应届且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此规定办理。档案寄送地址:广西桂林市雁中路 1 号广西师范大学档案馆(图书馆北侧 9 楼 922 室),邮政编码:541006,联系电话:0773-3637335(学生档案二室)。考生可登录我校档案馆网页查询档案接收情况。定向就业考生无需寄送人事档案。若要将党员关系转至我校基层党委,需同时将党员档案转至我校基层党委(仅接收机要件投递,禁止平邮或自带)。三、定向协议的提交要求定向就业考生(包括所有报考时选择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拟录取为非全日制的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以及拟录取后要改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广西师范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请在 4 月 26 日前寄至我校研招办(不要邮寄到复试学院或学校其他单位,若复试期间已提交,则无需重复提交)。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 4 月 26 日前邮寄以下材料:应届生需提交:①学生证复印件一份;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③户口本复印件一份;④《广西师范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往届生需提交: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②户口本复印件一份;③与原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签订且已加盖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广西师范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上述定向协议及材料通过 EMS 寄送。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 15 号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田家炳教育书院 321 室),收件人:王老师,邮政编码:541004,联系电话:0773-5833630、5838221。四、户口及党团组织关系的迁移户口关系转移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生以及户口在桂林市辖区的学生,无需将户口迁入我校。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学生,可自主决定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需要迁入户口的新生,在开学报到时将落户相关材料交给学院(部),逾期不再办理。户口迁入后,在校期间如需使用户口需到学校户籍科借用,且不允许迁离,毕业时凭毕业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注意事项:①户口迁移地址:王城 / 育才校区为广西桂林市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为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 1 号广西师范大学。②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内的学生,无需打印纸质《户口迁移证》。③非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户口簿到原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移证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才有效;要仔细核对迁移证上的户籍信息,如有错误需在原居住地派出所更正。党团组织关系迁转我校通常通过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线上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接收党组织的名称为录取单位对应的二级党组织全称(例如:中共广西师范大学 ×× 学院(部)委员会)。若转出地党组织因未接入全国系统等原因无法线上转入,可持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开具的纸质介绍信到校办理(报到后交各学院(部),由其统一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转接手续)。纸质介绍信抬头统一写 “广西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入单位按线上转接标准填写。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内的党组织关系转接原则上仅支持线上办理。在团组织关系转接中,若有入团志愿书(团员档案中的首要档案)可证明团员身份,无需开具团组织关系转入介绍信,在 “智慧团建” 系统进行转接即可,纸质版团员档案放入个人档案中一并转接。五、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拟录取名单经过教育部录检和我校政审通过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在录检过程中,若发现拟录取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有作弊行为或存在其他不符合录取政策的情况,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我校将于 6 月底左右通过 EMS 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以考生网报时填写的信息为准),邮寄前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信息管理系统(https://yzcx.gxnu.edu.cn)查询快递运单号。考生若需变更通讯信息,可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修改通知。六、入学相关安排考生要按照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www.yz.gxnu.edu.cn)7 月后公布的《广西师范大学 2025 级硕士研究生入学指南》的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需有正当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以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全日制、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身份报考的学生,在 2025 年 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我校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注意事项所有拟录取考生向我校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录取后,若录取类别、定向单位、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手机号等信息需要变更,考生需在4月26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查询系统(https://yzcx.gxnu.edu.cn) 按要求注册并修改,具体要求见《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信息修改的通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及定向协议的电子版,可在我校研招网下载区(http://www.yz.gxnu.edu.cn/12744/list.htm)下载。我校仅为全日制研究生安排校内住宿,硕士研究生一般安排 4 人 / 间的公寓式宿舍。新生报到后,通过 “广西师大财务处” 微信公众号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请注意:我校不会以任何名义要求考生提供身份证号及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也不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展拟录取和收费等工作,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诈骗。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gxnu.edu.cn/)发布的相关信息。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4 月 22 日附件:各培养单位联系信息.pdf2025-09-02 09: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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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制定2025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学术兴趣以及所在研究平台的实际情况,在导师的指导下,对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学习、文献综述撰写、学术活动参与、实践活动开展以及学位论文研究等各项事宜,进行全面规划与安排的方案。科学且合理地制定个人培养计划,能够帮助研究生清晰明确培养目标,按照既定步骤和规划有序完成各项学习任务。2025 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包含课程培养计划与课题培养计划两部分,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个人培养计划的主要内容(一)课程培养计划开展新生学科专业导学活动各学院需在 9 月 3 日之前组织新生参与学科专业导学活动。活动期间,要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开展校情、院情、学科发展历史等方面的教育,详细解读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专业导学指导,帮助研究生明确培养计划中的学分要求和选课规则,为其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提供支持。研究生需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关培训,深入学习本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此外,学院需提前将导学活动的时间和地点报备至研究生院。导师指导研究生制定课程培养计划导师首先要深入学习 2025 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充分了解学生的专业背景和学术兴趣,秉持因材施教的原则,有针对性地指导研究生进行选课。尤其要重点关注新修订的自然科学类硕士及直博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关于新增专业选修课《项目制实验》的相关规定。《项目制实验》作为今年新增的专业选修课程,其核心是让学生借助研究生项目制实验教学平台的资源,以具有学科代表性的研究项目为依托,学习核心实验技能,开展自主科研训练,进而掌握本学科的实验方法、技能以及研究思维。目前,该平台已上线 72 个研究项目供学生选择,学生可跨学院、跨学科自由挑选项目,后续平台还将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增设更多项目。对于自然科学类硕士及直博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需在项目制实验教学平台中至少选择加入 1 个研究项目。按照项目实验教学指导手册开展研究工作,期间需学习 5 个及以上核心实验技能视频,参加 5 个及以上模块化线下开放创新实验课(开学初将组织线下开放创新课的预选工作,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并提交不少于 3 份项目研究过程性材料。项目完成后,经导师审核通过,学生可获得 4 个学分,且该课程要求在第一学年内完成。普通博士生可自愿选择参与该课程的学习,但学习成绩不计入学分。(《研究生项目制实验教学平台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1)研究生需依据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中关于课程学习的要求,在导师指导下,结合专业规定和自身基础,科学合理地选择课程,确保所选课程的总学分不低于培养方案要求的最低学分标准。课程培养计划相关时间安排学院组织新生学科专业导学会:8 月 26 日至 9 月 3 日课程培养计划制定:8 月 27 日 8:00 至 9 月 5 日 12:00选课:9 月 4 日 10:00 至 9 月 5 日 23:59(具体选课通知将另行发布)开课:9 月 8 日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研究生必须通过研究生一体化管理系统提交课程培养计划后,方可进入选课流程。(《研究生一体化管理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2)(二)课题培养计划课题培养计划涵盖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文献综述:研究生需根据专业要求和确定的研究方向,阅读一定数量的经典必读书目以及重要的专业学术期刊,逐步具备文献综述的写作能力。在制定计划时,需列出主要的读书篇目,或附上相关书籍、文献的网址、文档链接等信息,同时明确具体的阅读计划和要求。学术活动:学术活动是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具体形式包括学术报告会、前沿讲座、学术论坛、学术讨论会等。研究生需在计划中列出拟参与的学术活动类型以及预计参与的次数。实践活动 / 专业实践: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活动形式多样,包括助研、助教、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参与实践的时间不少于两周,实践结束后需提交实践报告。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前往校外部门、企业或本校开展专业实践,实践时长不少于 6 个月。其中,以国家工程硕博士、湖北省卓越工程师、崖州湾专项等特定地域、行业、产业专项指标招收的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前往专项对应的地域、行业、产业开展专业实践。无论哪种类型的研究生,都需在计划中列出主要的实践安排,包括实践时间、实践地点和实践内容等信息。学位论文研究:计划中需明确论文研究的大致方向,以及论文工作的进度安排,进度安排需涵盖从文献综述、论文选题、论文开题、论文研究、论文撰写到论文答辩的整个流程。需要注意的是,此阶段的论文计划仅需填写原则目标等框架性内容,待学位论文开题后,再详细补充论文工作计划。研究生导师需遵循分类培养的原则,结合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从每位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了解其知识背景、专业基础和学术兴趣,注重挖掘研究生的潜在能力,发挥其个人才能和特长,突出对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为每位研究生制定出符合其个性发展的培养计划。课题培养计划制定时间为 9 月 3 日至 11 月 30 日。二、工作要求各学院需在 8 月 23 日之前完成 2025 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系统上传工作,并将培养方案对应分配至相应学科专业的研究生。2025 级新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一体化系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该计划需经过导师、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新生需凭借生效的培养计划参加开学初的选课,具体选课要求将另行通知。各学院、导师以及研究生要高度重视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确保制定的培养计划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学院需密切关注本院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制定进度,及时提醒导师和学生按时完成填写工作。同时,学院要严格审核培养计划的填写质量,对于填写态度不认真、不符合要求的培养计划,应予以驳回并要求重新修改。研究生院将定期通报各学院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并对培养计划的填写质量进行抽查。2025-09-10 18: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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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与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核心主线,旨在培育适配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需求的高素质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这类人才需兼具前沿学科理论素养与丰富实践经验,既拥有国际视野,又深刻理解中国国情与地方实际,同时具备开拓创新能力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实现德智体美劳全方位发展。具体培养要求如下:1. 基本素质:树立正确的思想政治认知,恪守学术道德与职业道德准则;涵养企业家精神、社会责任感及可持续发展理念;具备团队协作能力与领导潜质,兼具人文情怀、科学精神、创新意识与敬业态度;拥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与社会适应能力。2. 基本知识:熟练掌握现代经济学、管理学及工商管理领域的基础理论;熟知企业运营管理的基本方法与工具,精通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管理等职能领域知识;具备基础外语沟通能力,可在跨文化场景中有效交流;掌握工商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形成全局视野与系统思维。3. 实践训练:紧密结合企业管理实际场景,能够开展问题分析与解决方案设计,并撰写相关实践报告;学位论文需扎根实际案例与管理实践,凸显较强的实践应用价值。4. 基本能力:具备战略思维与全局把控能力,可在全球化背景下开展决策分析;拥有解决复杂问题的科学决策能力与创新能力;具备团队协作意识、高效沟通协调能力及组织领导能力;养成自主学习习惯与持续创新能力。二、研究方向1. 通用管理方向:涵盖组织与战略管理、运营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聚焦企业综合管理能力提升。2. 投资、财务与税收筹划方向:围绕企业投资决策、财务管理、税收规划等核心议题,培养专业财务与税务管理人才。三、培养方式采用非全日制培养模式,具体实施路径如下:1. 多维培养结合:融合课程学习、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大环节,助力研究生夯实行业领域基础理论、拓展专业知识广度,培育实践创新能力与职业发展潜力,塑造严谨的科学作风与优良的职业素养。2. 三级管理体制:构建学校、学院、导师三级研究生培养管理体系。学校统筹规划研究生培养各项事务,学院负责落实具体培养工作,导师则全程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及专业实践活动。3. 双导师负责制:实行导师牵头的指导机制,强化校内导师与校外行业专家“双导师”协同指导。导师不仅负责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撰写学位论文与开展专业实践,还需组织指导团队为研究生提供全方位学术与实践支持。四、学制安排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为5年(计算周期自入学起至学位论文答辩通过之日止)。其中,第一、二学年主要开展课程学习与实习实践活动,第三学年重点推进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工作。五、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1. 学分制管理: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及以上为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研究生需修满不少于45学分方可毕业。2. 课程类型与学分分配:课程分为公共课与专业课两大类。其中,公共必修课5学分,公共选修课需修满不少于2学分;专业必修课17学分,专业选修课需修满不少于14学分;专业实践与创新环节计7学分。3. 考核方式:课程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形式。考试以笔试为主,考查可采用课程论文、案例分析报告、调研报告等多样化形式。原则上,公共必修课以考试为主要考核方式,其他课程可根据教学需求选择考试或考查方式。体育课通过户外拓展训练形式开展,完成训练后可获得1学分。4. 跨专业补修要求:跨专业入学的硕士研究生需补修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管理学》,补修方式为跟随本科生听课,该课程所得学分不计入研究生必修总学分。课程设置详情参见附表。六、专业实践与创新专业实践与创新环节总计7学分,具体内容及学分分配如下:1. 学术报告(讲座)参与(1学分):研究生需在校内或校外参加至少5次学术报告或行业企业专家讲座,填写《研究生学术报告(讲座)登记考核卡》。鼓励研究生跨专业听取学术报告(讲座),该环节由学院负责考核与材料备案。2. 专业实践(实习)(4学分):研究生需依据培养要求完成不少于6个月的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或分段实践模式,实践结束后提交实践报告。或开展与学位论文选题紧密相关的调研实习,研究生需先制定包含实习项目、实习目标、实习方法及时间安排的实习计划,经导师同意并报学院审批后实施。调研实习完成后,需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调研实习报告及调研单位鉴定意见,由导师评定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成绩合格者获得4学分,该环节由学院负责考核。3. 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2学分):研究生在读期间需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相关活动,具体形式包括独立或协助指导教师通过实地调研撰写教学案例、参与企业管理咨询项目并形成管理咨询报告、参加学生案例竞赛、发表案例研究类学术成果等。由导师组对活动成果进行成绩认定,合格者获得2学分。七、中期考核1. 考核时间与流程: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后需参加中期考核,3年学制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原则上安排在第4学期末前完成。考核实行“本人申请—导师审核—学院组织审核”的工作流程。2. 考核内容:围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及专业培养方案规定,从政治思想与道德素质、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专业实践与创新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维度进行综合考核。3. 组织实施:工商管理学院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制定具体考核方案与实施细则,统筹推进考核工作。4. 考核结果与认定: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判定为“不合格”:(1)存在思想品德问题或学术道德不端行为;(2)未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要求或未修满应修学分;(3)未经批准未参与中期考核。5. 申诉机制:研究生对中期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向工商管理学院中期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领导小组需组织核查与仲裁,并及时向申诉研究生反馈处理结果。八、学位论文1. 选题要求:工商管理(MBA)学位论文需为应用研究型专业学位论文,不侧重理论创新贡献,重点立足管理实践。需针对特定企业组织的真实管理问题或有价值的实践主题,运用恰当的理论框架与分析工具开展系统分析,进而提出可操作的解决方案或实践总结。选题需紧密结合我国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提升与高质量发展需求,建议学员以本人所在企业或产教融合合作企业(如实习实践基地)为分析对象,通过论文撰写梳理工作思路,提升对所在单位管理实践的总结、问题分析与解决能力,传播优秀中国管理实践经验。2. 开题答辩:确定选题后,研究生需撰写开题报告并参加开题答辩,答辩工作需在第4学期末前2周完成。开题未通过者,由导师协调安排二次开题,最终完成时间不得晚于第4学期期末。开题通过后,论文研究方案需严格执行,若需重大调整,需重新开展开题工作。3. 预答辩:开题通过后,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初稿撰写,为保障论文质量,需在第5学期末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4. 查重要求:通过预答辩的学位论文,在提交评审前需进行内容查重,具体标准参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查重合格方可进入论文送审环节。5. 评阅流程:论文评阅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实行双向匿名评阅制度。不符合学位论文规范要求的,不予送审;延期提交的论文不再单独安排评阅,按延期毕业处理。导师或研究生对评阅成绩有异议的,可向校学术委员会申请复议。6. 答辩安排:通过评阅的学位论文,研究生需在第6学期末参加学位论文答辩。7. 论文分类:根据撰写格式与组织形式差异,工商管理(MBA)学位论文主要分为专题研究型与案例研究型两类。两类论文的基本构成要素、考核内容及评价重点,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试行版)》执行。8. 伦理规范:学位论文内容需严格遵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严禁抄袭、剽窃、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论文涉及企业商业计划书、可行性报告、行业研究报告、管理制度等内容时,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对企业内部数据进行脱敏处理,严格保护商业秘密。9. 格式规范:学位论文需符合形式规范,按照研究生院统一制定的格式要求撰写,遵循国家及相关专业部门制定的标准,符合汉语语法规则,字数不少于3万字。九、毕业与学位授予研究生需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所有教学环节学习,修满规定学分,依次通过学位论文开题、预答辩、查重、盲审及答辩环节后,学校准予其毕业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十、其它1. 本培养方案自2024年8月起正式实施,由研究生院与工商管理学院共同负责解释。2. 在方案执行过程中,将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及内蒙古财经大学发布的最新规定,及时对方案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备注:1. 表中带※课程为限选课程,研究生需按要求选择修读。2. 跨专业入学的研究生需补修1门本专业主干课程《管理学》,补修学分不计入必修总学分。3. 劳动教育与实践课程包含3学时集中授课与6学时劳动实践(每次1学时),实践内容包括企业参访、社会公益活动,或参与校院大型活动(如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等)。4. 创新创业实践课程涵盖调研实践、科研实践、创业实践等活动(如“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根据活动类型与成果档次,每次计6-17学时。2025-08-26 15: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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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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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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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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