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202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研究生院

2025-10-31 10:40:17 来源:研究生院


一、学校概况


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携手共建的高校,新疆农业大学以农业科学为核心优势与特色学科,其发展历程承载着深厚的历史底蕴。1952 年,经毛主席与中央军委批准,王震将军在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步兵学校基础上创立了学校前身 —— 八一农学院,这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新疆兴办的首所新型正规大学。1958 年,学校划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更名为新疆八一农学院;1995 年,经原国家教委核准,正式定名新疆农业大学。


目前,学校拥有老满城、亚心、陆港、天格尔四个校区,先后荣获全国文明校园、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园、全国节约型机构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同时也是自治区首批绿色大学与党建示范高校。学科建设方面,学校设有 24 个学院与 1 个教学部,构建了完善的学位授权体系,包含 7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 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 个专业学位博士点、19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 14 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建校以来,学校秉持 “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求创新” 的育人理念,构建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累计为社会输送各类人才超 22 万名。在国际交流领域,学校积极响应 “一带一路” 教育行动,已与美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 2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 80 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其中,与巴基斯坦共建的费萨拉巴德农业大学孔子学院获评示范孔子学院,与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高校联合成立 6 个教育与科研中心及实验室,并设有教育部备案的中亚研究中心。同时,学校加入多个国际涉农科教联盟,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高等农业教育发展注入动力。


二、MPA 办学依托单位 —— 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简介


新疆农业大学 MPA 教育中心隶属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该学院在学科布局与师资建设上优势显著。本科教育阶段开设土地资源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城市管理、法学 6 个专业,其中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法学、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3 个专业为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研究生培养方面,学院设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点,下设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城乡公共治理 4 个研究方向;同时拥有公共管理硕士(MPA)与农业硕士(农村发展领域)两个专业学位硕士点。科研平台建设上,学院组建了土地科学研究所、自然资源管理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等 5 个校级科研机构,为学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师资队伍建设成果丰硕,学院现有教职工 82 人,其中专任教师 72 人。从年龄结构看,40 岁以下教师占比 61.7%,呈现年轻化态势;从职称分布看,高级职称教师 34 人(含 6 名教授、28 名副教授),占比 47%,中级职称教师 32 人,占比 44%;从学历层次看,96% 的专任教师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博士学位持有者 27 人,占比达 37.5%。近年借助自治区人才政策,学院与援疆院校深度合作,成功引进 “西农公共管理小组团”、南京农大 “土地资源管理”“城乡公共治理” 小组团及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特聘教授,进一步强化师资力量。


三、MPA 项目特色与优势


新疆农业大学 MPA 项目作为教育部第五批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也是新疆区内第二个 MPA 授权点,经过多年发展形成鲜明特色与突出优势。学院以 “服务需求、提高质量” 为核心,打造具有新疆区域特色的教育模式,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提供人才与智力支撑。


在教学成果与赛事表现上,MPA 教育收获颇丰:3 项案例分别入选全国公共管理案例库、中国研究生专业学位精品案例库及自治区案例库;在全国首届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中跻身 “百强”,成为西部高校中唯一获此殊荣的院校。师资荣誉方面,学院教师先后斩获全国优秀 MPA 教师、全国优秀 MPA 教育工作者、自治区教学能手等称号,多人取得教学技能(ISW)国际认证,在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中两次获国赛二等奖,在新疆赛区多次斩获一、二等奖,另有教师获评学校课程思政教学名师。


四、招生对象与培养模式


(一)培养目标与专业方向


依托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平台,学校遵循 “围绕区域、服务社会、学员为本、务实创新” 的办学方针,致力于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公共管理人才。设置三大专业方向:区域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行政管理与社会治理、区域发展与资源环境管理,各方向相互补充,形成多元发展格局。


(二)招生对象


面向社会招收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名额以学校当年下达的计划为准。


(三)培养方式


采用非全日制、定向培养模式,实行在职学习,学制为 3 年,授课采用分阶段集中进行的方式。


五、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满足以下任一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


(1)本科毕业且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取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备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六、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具体要求如下:


(一)初试


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考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安排,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考试形式:均为笔试,具体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1)12 月 20 日上午 08:30-11:30: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 200 分,属全国联考科目,考试内容以教育部考试中心最新大纲为准;


(2)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英语二,满分 100 分,属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内容参照教育部考试中心最新大纲。


(二)复试


MPA 教育中心以国家二区分数线为基础划定复试资格线,复试工作办法将依据教育部规定制定并自行组织实施。该办法预计于 2026 年 3 月左右公布,考生可留意相关通知。


七、报名流程与时间


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不可缺少的阶段,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一)网上报名


时间节点: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为网上预报名阶段,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为正式报名阶段,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


操作要求:考生需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真实材料。


注意事项:考生应仔细研读报考须知与条件,按照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及选择报考点;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校验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结果在提交报名信息后三天内反馈,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并公布,确认工作由各报考点组织开展,考生需及时关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与报考点发布的公告。


八、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新生入学报到时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入学。


九、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学制内完成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且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符合毕业要求,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后,将被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十、学费标准


MPA 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每年 2 万元,三年总计 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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