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

2025-10-30 15:30:21 来源: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为进一步健全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体系,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湖南农业大学自身办学实际,现将学校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的实施章程制定并予以公布。


一、接收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


1.2026 年,湖南农业大学各学院计划接收推免生的具体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如下,推免生整体招生规模不超过学校当年研究生总招生计划的 50%。


2.学校现有所有一级学科博士点,均具备接收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各一级学科博士点接收直博生的具体人数,需按该学科博士招生计划的 20% 以内进行调控。


3.各学院具体接收学科(领域)、研究方向及备注信息如下:


(1)001 农学院


090100 作物学:研究方向含 01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学硕 / 直博生)、02 作物遗传育种(学硕 / 直博生)、03 种子科学与技术(学硕 / 直博生)、04 烟草学(学硕 / 直博生)、05 作物科学与智慧农业(学硕 / 直博生);


090900 草学: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学硕);


095131 农艺与种业:研究方向含 01 作物(专硕)、02 种业(专硕)、03 草业(专硕)。


(2)002 园艺学院


090200 园艺学:研究方向含 01 果树学(学硕 / 直博生)、02 蔬菜学(学硕 / 直博生)、03 茶学(学硕 / 直博生)、04 药用植物资源工程(学硕 / 直博生)、05 观赏园艺(学硕 / 直博生);


095131 农艺与种业:研究方向含 04 果树学(专硕)、05 蔬菜学(专硕)、06 茶学(专硕)、07 药用植物资源工程(专硕)、08 观赏园艺(专硕)。


(3)003 植物保护学院


090400 植物保护:研究方向含 01 植物病理学(学硕 / 直博生)、02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学硕 / 直博生)、03 农药学(学硕 / 直博生)、04 生物信息学(学硕 / 直博生);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研究方向为 03 植物保护(专硕)。


(4)004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090500 畜牧学:研究方向含 01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学硕 / 直博生)、02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学硕 / 直博生)、03 动物生产与畜牧工程(学硕 / 直博生);


095133 畜牧: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


(5)005 动物医学院


090600 兽医学:研究方向含 01 基础兽医学(学硕 / 直博生)、02 临床兽医学(学硕 / 直博生)、03 预防兽医学(学硕 / 直博生)、04 中兽药学(学硕 / 直博生);


095200 兽医:研究方向含 01 兽用中药与植物提取物产品创制(专硕)、02 动物疫病防控与检疫(专硕)、03 动物疾病诊疗(专硕)、04 动物源食品安全(专硕)。


(6)006 水产学院


090800 水产: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学硕);


095134 渔业发展: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


(7)007 生物科学技术学院


071000 生物学:研究方向含 01 植物学(学硕 / 直博生)、02 微生物学(学硕 / 直博生)、03 遗传学(学硕 / 直博生)、04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学硕 / 直博生);


086001 生物技术与工程: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


(8)008 资源学院


090300 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方向含 01 土壤学(学硕 / 直博生)、02 植物营养学(学硕 / 直博生)、03 农业环境保护(学硕 / 直博生)、04 土地资源与信息技术(学硕 / 直博生);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研究方向为 01 农业资源利用(专硕)。


(9)009 环境与生态学院


071300 生态学: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学硕 / 直博生);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方向含 01 环境科学(学硕)、02 环境工程(学硕);


085700 资源与环境:研究方向含 01 环境工程(专硕)、02 安全工程(专硕);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研究方向为 02 农业环境生态(专硕)。


(10)010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学硕 / 直博生);


086003 食品工程: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


100400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研究方向为 01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学硕);


095500 食品与营养: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


(11)011 机电工程学院


082800 农业工程:研究方向含 01 农业机械化工程(学硕 / 直博生)、02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学硕 / 直博生)、03 农业智能装备(学硕 / 直博生);


085500 机械:研究方向含 01 机械工程(专硕)、02 农机装备工程(专硕)、03 车辆工程(专硕);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研究方向为 01 农业机械技术及智能装备(专硕)。


(12)012 信息与智能科学技术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学硕);


082800 农业工程:研究方向为 04 农业信息工程(学硕 / 直博生);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研究方向为 04 农业信息技术(专硕);


025200 应用统计:研究方向含 01 大数据分析(专硕)、02 生物统计(专硕)、03 农业经济统计(专硕)。


(13)013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070300 化学: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学硕)。


(14)014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082800 农业工程:研究方向为 05 农业水土工程(学硕 / 直博生);


085900 土木水利: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研究方向为 02 农业水土工程(专硕)。


(15)015 风景园林与艺术设计学院


083300 城乡规划学:研究方向含 01 空间发展与规划理论(学硕)、02 城乡系统与规划技术(学硕)、03 农业景观与乡村规划设计(学硕);


086200 风景园林:研究方向含 01 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专硕)、02 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专硕)、03 国土空间保护与景观生态修复(专硕)、04 风景园林植物与应用(专硕)。


(16)0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方向含 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硕)、02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学硕)、03 思想政治教育(学硕)。


(17)017 经济学院


025100 金融: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


095138 农村发展: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


020200 应用经济学:研究方向含 01 产业经济学(学硕)、02 金融学(学硕)、03 数量经济学(学硕);


120300 农林经济管理:研究方向含 01 农业经济管理(学硕 / 直博生)、02 金融服务与管理(学硕 / 直博生)、03 产业经济与组织(学硕 / 直博生)、04 食品经济与管理(学硕 / 直博生)。


(18)018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095137 农业管理: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


120400 公共管理学:研究方向含 01 行政管理(学硕 / 直博生)、02 公共政策(学硕 / 直博生)、03 社会保障(学硕 / 直博生)、04 应急管理(学硕 / 直博生)、05 城乡公共治理(学硕 / 直博生)、06 土地资源管理(学硕 / 直博生)。


(19)019 商学院


120200 工商管理学:研究方向含 01 智能财务与会计(学硕)、02 企业管理(学硕)、03 数字营销与贸易(学硕)、04 生态经济管理(学硕)、05 创新创业管理(学硕);


025400 国际商务: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


125300 会计: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


(20)020 教育学院


040100 教育学:研究方向含 01 教育学原理(学硕)、02 高等教育学(学硕)、04 职业技术教育学(学硕)、05 心理健康教育(学硕);


045100 教育:研究方向含 01 教育管理(专硕)、02 心理健康教育(专硕)、03 职业技术教育(专硕)。


(21)021 人文与外语学院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研究方向含 0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硕)、02 翻译学(学硕)、03 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学硕);


055100 翻译:研究方向为 01 英语笔译(专硕)。


(22)022 体育学院


045200 体育:研究方向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专硕)。


二、申请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


1.申请人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正常学习生活要求;


2.申请人在本科就读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专业基础扎实,且具备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与实践创新能力;


3.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4.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正式获得所在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5.推免生所申请的学科领域,原则上需与本科所学专业相近或高度相关,不得跨度过大;


6.申请人需在 2026 年 9 月 1 日之前,顺利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7.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需满足上述第 1-6 条通用条件外,还需额外符合以下专项要求:


(1)需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意见需真实反映申请人学术能力;


(2)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需属于同一一级学科或学科内涵相近的范畴。


三、申请流程


1.注册阶段


(1)自 9 月 18 日起,已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需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账号注册;


(2)注册后需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含学历、成绩等),并上传符合系统要求的个人免冠证件照片。


2.网上报名阶段


(1)从 9 月 22 日开始,考生可通过已注册的 “推免服务系统”,选择湖南农业大学及目标学院、专业,填报报考志愿;


(2)志愿填报需仔细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提交后可关注系统内志愿审核进度。


3.材料提交阶段


(1)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整理齐全,提交至所申请学科所在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①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在同一页面标注 “与原件一致” 并签字);


②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原件(需由学校教务处统一打印并加盖教务处公章,不可用学院公章替代);


③《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可从学校研招网下载,填写完整后需加盖所在学校或学院公章);


④若发表过学术论文、出版过学术著作,或有其他具备学术价值的工作成果,需提交相应复印件(论文需含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著作需含版权页及相关章节);


⑤本科期间参与课外科技活动(如学科竞赛、科研项目等)并获得奖项的,需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⑥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复印件(无四六级成绩者需提供其他等效外语能力证明)。


4.资格审查与复试名单确定


(1)各学院将按照 “先申请先审核” 的原则,分批次对考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学院将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由学校统一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


(3)申请人需在收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并主动与报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确认复试具体安排;未按时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学校将在推免生入学前开展资格复审,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①获得推免资格后,因违纪违规受到所在学校处分的;


②入学前未按规定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


③申请过程中存在伪造材料、隐瞒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④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如论文抄袭、成果造假等)的;


⑤出现其他影响正常录取的重大事项的。


四、复试安排


1.复试组织:复试工作由各学院统一牵头组织,每个复试小组需配备不少于 5 名学科领域内的专职导师(其中至少 1 名具有高级职称);


2.复试形式:复试主要以面试形式开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专业素养、综合能力及外语水平;


3.考核内容与评分:


(1)复试成绩总分为 300 分,由三部分构成:


①专业基础综合测试:满分 100 分,主要考察专业基础理论掌握程度,60 分及以上为合格;


②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满分 50 分,考察外语沟通与理解能力,无单独合格线,计入总分;


③业务素质与能力考核:满分 150 分,考察科研潜力、实践能力及逻辑思维,无单独合格线,计入总分;


(2)复试成绩需达到 180 分及以上,方可视为复试合格;


(3)除定量评分外,还需对考生思想道德素质进行定性考核,考核结果分为 “合格”“不合格” 两类,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4.复试记录:复试全过程需进行录音录像,现场考核记录、评分表及录音录像资料由各学院统一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以备核查。


五、体检要求


1.体检时间:考生需在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后,按照学校研招办通知的时间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将通过研招网或短信告知;


2.体检标准:严格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2)《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3.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六、录取规则与相关说明


1.录取规则


(1)各学院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统筹下,依据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招生政策,结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思想道德素质考核结果为 “不合格” 的;


②专业基础综合测试成绩未达到 60 分合格线的;


③复试总成绩低于 180 分的;


④报考资格不符合本章程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的;


⑤体检结果不符合入学标准的。


2.学习方式:我校 2026 年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学习方式仅限全日制,不招收非全日制推免生;


3.学制设置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 3 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 3 年;


(3)直博生:学制 5 年;


(4)上述学制最终以学校 2026 年执行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准,若培养方案调整,学制将同步更新。


4.录取类别:所有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录取类别均为 “非定向就业”,入学后需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


5.其他注意事项


(1)若国家疫情防控政策发生调整,复试的考核方式、时间安排等将相应调整,调整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学校研招网公布;


(2)拟录取考生需在学校发送待录取通知后的 48 小时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确认接受待录取,超时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已被录取的新生,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入学的,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1-2 年,申请需经学院审核、学校批准后生效,保留期满后需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七、学费标准与奖助体系


(一)学费标准


我校 2026 级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如下(单位:元 / 生・学年,最终收费标准需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文件为准):


1.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10000 元 / 生・学年,按照学制期限收取;


2.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 元 / 生・学年;


3.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学科类别划分,具体标准如下:


(1)经济学类(学科代码 02):14000 元 / 生・学年;


(2)教育类(学科代码 04):10000 元 / 生・学年;


(3)文学类(学科代码 05):13000 元 / 生・学年;


(4)工学类(学科代码 08):12000 元 / 生・学年;


(5)农学类(学科代码 09):10000 元 / 生・学年;


(6)管理学类(学科代码 12):14000 元 / 生・学年。


(二)奖助体系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专注科研、勇于创新,在国家全面实施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背景下,学校构建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1.设立多种类型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用于表彰学业优秀、科研突出的研究生;


2.设立助学金(如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等),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保障其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3.所有纳入奖助体系的研究生,均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 “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获得相应劳务报酬。


(三)推免生专项激励政策


为吸引优秀推免生报考,学校对录取的推免生额外提供以下激励:


1.入学后第一学年,直接享受 A 类学业奖学金;


2.申请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交流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各学院(学科)优先资助推免生参与国内外学术会议、研修等活动;


3.评定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时,推免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4.“三助一辅” 岗位招聘时,优先向推免生开放;


5.推免生参加学校复试产生的往返交通费用,在入学报到后,可凭有效票据按照学校财务规定申请报销;


6.推免生入校后选择研究生导师时,可优先选择符合自身研究方向的导师;


7.若推免生有意愿攻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校将优先满足其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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