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10-30 15:08:06 来源:研究生院


为帮助广大考生清晰了解宁波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顺利完成报考流程,现将招生计划、报考条件、报名流程等关键信息整理如下,供考生参考。


一、招生名额安排


2026 年宁波大学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总计 3970 人,该名额包含推荐免试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招生计划、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等各类专项名额。


招生类别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收 3473 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收 497 人。


各专业最终实际招生人数并非固定,将根据 2026 年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推荐免试研究生实际录取人数,以及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的生源质量与数量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实际录取人数,以最终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中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2026 年学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初步定为 33 人,该计划名额最终需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指标为准。


二、报考资格要求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


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学业水平需达到以下任意一项要求:


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后,需满 2 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且需提供所报考专业 6 门本科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单,成绩单需由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或提供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若为在读研究生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


(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附加条件


部分专业学位报考需满足额外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上述(一)中的所有基本条件,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上述(一)中的所有基本条件,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方向:


需满足上述(一)中第 1、2、3 条的基本要求。


学业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同时需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相关规定。


(三)报名信息与专业条件匹配要求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必须与所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相符,若信息不匹配,将无法获得考试资格。考生可查阅宁波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各专业具体要求,如有疑问,需在报名前咨询相关学院(学部)。


(四)推荐免试研究生报考要求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已被宁波大学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若推免生在规定日期截止前未被任何招生单位录取,其推免资格将自动失效。


(五)退役人员免初试报考要求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


三、报名流程安排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具体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阶段


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预报名阶段的具体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


(二)网上确认阶段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流程由相关报考点负责组织实施。


(三)报名注意事项


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环节,需积极配合报考点要求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无法补办报名手续。


若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考点选择要求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往届生、同等学力考生等)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五)初试加分政策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不可累加。


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属于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要求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报考宁波大学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申请该计划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供学校复核。若审核或复核未通过,考生不得按照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招生计划。


(七)政策申报要求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照顾政策、免初试资格或报考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申请信息。若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相关专项计划的初、复试。


四、报考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宁波大学的考生,需仔细阅读学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全面了解各专业的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学制、备注等重要信息。


学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考生是否具备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所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不符,将不予准予考试。


学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将不予安排复试。


对于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学校要求其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证明。


若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含推荐免试研究生),无论在招生流程的哪个阶段,一经查实,将立即按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初试安排


硕士研究生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12 月 21 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


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 月 21 日下午 14:00 开始: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任何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其成绩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六、复试安排


(一)复试基本要求


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教育部确定的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A 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 “国家分数线”)。部分专业若上线生源充足,实际进入复试的分数线可能会高于国家分数线。


学校将在国家分数线公布后,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当年学校复试录取办法,确定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名单。


(二)复试形式与要求


复试主要包含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形式,其中面试为必不可少的环节。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复试的具体时间、要求及流程,届时将在宁波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中公布。


部分专业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不仅限于同等学力考生)是否需要在复试中加试本科主干课程,需查阅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的具体说明。


七、调剂安排


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与流程,将由学校根据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阶段,考生需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遵循系统流程完成调剂申请。


八、体检安排


体检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执行。


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需到宁波大学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体检时间将另行通知。


九、录取安排


(一)录取基本原则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及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学习方式与就业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入学前规定时间内将个人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宁波大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转移人事档案与组织关系,不办理户口迁移,学校不安排住宿,不负责就业派遣事宜。


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学校不承担连带责任。


(三)报考信息与资格终审


经考生确认后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若发现考生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


被学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需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若因故无法按时报到,需凭相关证明提前向所在学院(学部)请假,请假最长期限为两周,逾期未报到且未请假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四)学历资格终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时,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


推荐免试研究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时,若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学校处分,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新生入学复查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标准,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违规行为处理


考生需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需严格遵守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需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中的约定,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


若考生为在校生,其所在学校将按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开除学籍;若为在职考生,学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将依法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一、学费与奖助政策


宁波大学 2026 级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收费标准,以及学校现行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内容,可查阅学校研究生招生相关平台发布的信息,了解各类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发放标准与流程。


十二、其他重要说明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所有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 “定向就业”,否则将视为不满足报名条件,不予安排考试。


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一般为 2.5-3 年,各专业具体学制可通过查阅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


旅游管理专业为中法合作项目,基本学制 3 年,其中 2 年在国内学习,1 年在法国学习,顺利完成学业且成绩合格的毕业生,可同时获得中国、法国双方院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


“073 海运学院 - 中外合作项目” 招收的交通运输专业为中西合作项目,基本学制 3 年。符合中方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可获得宁波大学颁发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若选择在第二学年赴西班牙学习 1 年,且符合外方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还可获得外方学校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需实行全脱产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采用集中(业余时间)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不实行脱产学习,授课地点安排在宁波大学相关校区,具体上课安排将由相关学院(学部)通过官网后续通知。


海运学院、海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办学地点位于宁波大学梅山校区。


2026 年学校与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合作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合作专业为机械、计算机技术,相关招生信息可查阅招生目录中 “018 科学技术学院” 板块。


2026 年学校与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合作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合作专业为机械、计算机技术、材料与化工,相关招生信息可查阅招生目录中 “070 科教融合学院” 板块。


2026 年学校与国科温州研究院联合培养学院合作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合作专业为物理学,相关招生


相关文章
考研问答
推荐视频
备考交流
  • 2026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MBA)备考交流群:1030838237
  • 2026管理类联考-公共管理(MPA)备考交流群:1031486399
  • 2026管理类联考-工程管理(MEM)备考交流群:1003731121
  • 2026管理类联考-旅游管理(MTA)备考交流群:1031430494
  • 2026管理类联考-会计专硕(MPAcc)备考交流群:1003173234
  • 2026管理类联考-审计专硕(MAud)备考交流群:1004190978
  • 2026管理类联考-图书情报(MLIS)备考交流群:1035381514
  • 2026管理类联考199复试调剂交流群:8279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