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10-29 17:01:18 来源:昆明学院研究生部

依据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 号)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昆明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1.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道德品质,拥有服务国家与人民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人才。


2.培育掌握本学科扎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具备创新意识、科研能力,能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管理工作的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


3.造就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突出、可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任务、拥有优良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


2026 年昆明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包含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大类型,具体招生类别及对应领域,可参考《昆明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计划


1.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规模为 400 人左右,所有计划均纳入全国统一考试(统考)范畴。


2.全国统一考试计划


《昆明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标注的 “拟招生人数” 均为统考计划数,且该数值为初步估算结果。最终实际招生名额,需以当年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3.“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


2026 年我校仅在专业学位类别中招收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该专项计划的具体招生名额、报考资格要求等细节,需查阅《昆明学院 2026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三、学习方式与就业方式


(一)学习方式


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采用全日制培养模式:


1.全日制研究生(涵盖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需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以全脱产形式在校完成学习,其考试招生严格遵循国家统一政策与标准。


2.毕业时,学校将依据考生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国家规定颁发标注 “全日制” 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若考生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学位授予标准,可申请获得相应学位证书。


(二)就业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统一为 “非定向就业”:


1.选择该方式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昆明学院。


2.毕业时,通过 “考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四、报考条件


(一)普通考生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考生,可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昆明学院规定的体检标准。


4.学历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 “届时可毕业” 的本科生。考生需在 2026 年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截止时间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截至 2026 年昆明学院入学之日,已满 2 年(即 2024 年 9 月 1 日及以前毕业)及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满足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 —— 上述两类人员可按 “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身份报考。按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可选择的专业,需以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 “备注” 栏标注的要求为准。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若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除满足(一)中第 1-3 条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学历与工作经验条件:(1)本科毕业且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本科结业后,满足我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三)同等学力相关说明


1.同等学力身份认定: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水平,且截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已满足 2 年及以上年限(须为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年限计算起点为毕业后,终点为录取当年入学之日)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考生身份对待。


3.同等学力考生若在报名时未如实填报自身同等学力情况,即便进入复试环节,我校也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


五、报名流程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 “网上报名” 与 “网上确认” 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否则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1)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


(2)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


(3)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段为 9:00-22:00,逾期无法补办报名手续,也不能修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预报名与正式报名的具体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对外公布。


2.报名平台与报考点选择


(1)报名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 “研招网”)。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阅读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截止后信息不可修改。


(2)报考点选择规则:


①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 “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 “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报名与确认手续。


② 非应届考生(往届生、同等学力考生等)需选择 “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报名注意事项


(1)我校将在正式报名结束前,对已提交的报名数据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数据有误的考生,将通过研招网发送站内提醒,考生需及时登录查看原因,并重新报名或修改数据。


(2)考生考试方式统一选择 “全国统考”。


(3)考生需如实填写个人学习经历,提供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不得隐瞒或虚报信息。


(4)考生需准确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尤其要如实说明在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处罚的情况 —— 若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校验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 / 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到权威机构办理认证,并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提交至我校研究生部或招生学院核验。


(6)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满足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 且符合硕士报考条件(“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 在校生 / 入学新生,及成人高校普通本专科应往届毕业生 / 在校生 / 入学新生)。报名时需选择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填写入伍前入学信息、入伍及退役信息;复试前需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士兵身份)供我校复核。


(7)考生需严格遵循报考条件与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 —— 若因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确认、考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8)考生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守相关约定;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需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若因网报信息错误、虚假填报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并公布,考生需:


1.查询相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所选报考点的官方网站,明确确认时间。


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缴纳报考费” 等操作,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含招生专业目录 “备注” 栏对学历的特殊要求);报名后,我校将对所有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核实审查 —— 仅符合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准予。若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对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或我校对学历(学籍)信息存疑的考生,将通知其在 “网上确认结束后一周内” 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逾期未提供或认证不通过者,取消考试资格。


3.所有考生需自行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 —— 因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初试安排


(一)准考证打印


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试凭证


考生参加初试与复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一不可。


(三)初试时间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12 月 21 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非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具体时段: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科目安排如下:


12 月 20 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0 日下午:英语


12 月 21 日上午: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 月 21 日下午:业务课(二)


科目设置差异:


(1)部分学术型专业及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材料与化工、国际商务、教育、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翻译、机械、土木水利、音乐” 专业学位:设 4 个单元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100 分)、英语(100 分)、业务课(一)/ 专业基础综合(150 分)、业务课(二)(150 分)。


(2)中国史、体育硕士:设 3 个单元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100 分)、英语(100 分)、专业基础综合(300 分)。


(3)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设 2 个单元科目,分别为管理类综合能力(200 分)、英语(100 分)。


命题方式: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包括 101 思想政治理论、201 英语(一)、204 英语(二)、302 数学(二)、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313 历史学专业基础、333 教育综合、396 经济类综合能力、408 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其余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具体科目需查阅招生专业目录。


(五)考试地点


考生需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入场时需接受考试安全检查,具体要求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六)成绩复查


初试成绩公布后,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按我校公布的 “成绩复查办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查申请。我校将组织专人复查,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原件。


八、复试与调剂


(一)复试时间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常在每年 3 月中下旬至 4 月中下旬开展,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通知为准。


(二)复试分数线


教育部按 “一区、二区” 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二区,复试分数线参照二区标准执行。


我校将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进一步确定各专业的 “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条件”,并通过官网公布。


(三)调剂信息


我校调剂信息将在教育部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通过研招网或我校研究生部官网公布。考生需通过研招网 “调剂服务系统” 填写调剂志愿,参与调剂。


(四)复试名单查询


复试前,考生务必登录我校研究生部官网查询复试名单及安排 —— 若错过复试时间,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复试资格审查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携带 “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往届生)、学生证(应届生)” 等材料原件参加复试。我校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复试。


(六)复试形式与内容


1.复试形式:采取笔试、口试或 “笔试 + 口试” 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1.2)。


2.考察内容:重点评估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及动手操作能力。


3.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以招生专业目录 “备注” 栏为准)。


(七)英语测试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将纳入复试环节,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成绩与录取规则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2.复试成绩合格者,按 “综合成绩” 择优录取 —— 综合成绩 =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其中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 30%-50%。


3.各专业的 “复试方式、复试科目、成绩权重、差额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部及学院官网公布。


(九)思想政治考核


复试中,我校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体检要求


体检时间:考生被确定为 “拟录取对象” 后,需在查询到拟录取结果的一周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体检证明;特殊情况需提前与学院沟通。


体检机构:需由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体检证明。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并按《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调整 —— 未达到标准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流程与要求


(一)录取依据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 “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综合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诚信考核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也是录取的关键依据 ——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应届生学历核查


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应届生),若在 2026 年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截止时间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非定向就业要求


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统一为 “非定向就业”,考生需按《调档函》要求,将人事档案转入昆明学院;在读期间档案不得转出,且需全脱产学习。


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以昆明学院学生工作部发布的规定为准。


(五)报到要求


新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法按时报到者需提供 “正当理由 + 相关证明”,并向研究生部请假。


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


(六)入学复查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素质、身心健康状况” 进行全面复查 —— 复查不合格者,按我校规定处理。


(七)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考生若需保留入学资格,需在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一周内”,填写《昆明学院硕士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向研究生部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经拟录取学院同意、研究生部审核通过后,入学资格可保留 1-2 年(一般为 1 年)。


特别提醒:若保留资格期间,学费、学制或录取政策调整,考生入学时需按 “入学当年政策及教育部文件” 执行。


十一、违规处理办法


考试违规 / 作弊处理:对在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 在校生可能被开除学籍,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弄虚作假处理:考生在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无论何时查实,均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诚信档案记录:考生违规 / 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至其所在学校 / 单位,存入人事档案,作为后续升学、就业的参考依据。


十二、学费、学制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 号)及《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 号),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1.全日制学术型专业


(1)0501 中国语言文学:8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24000 元。


(2)0702 物理学:8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24000 元。


(3)0701 数学:8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24000 元。


(4)0602 中国史:8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24000 元。


2.全日制专业学位


(1)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8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24000 元。


(2)085600 材料与化工:8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24000 元。


(3)025400 国际商务:12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36000 元。


(4)045115 小学教育:8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24000 元。


(5)045118 学前教育:8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24000 元。


(6)045201 体育教学:8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24000 元。


(7)045202 运动训练:8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24000 元。


(8)045204 社会体育指导:8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24000 元。


(9)085400 电子信息:8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24000 元。


(10)086000 生物与医药:8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24000 元。


(11)125400 旅游管理:8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24000 元。


(12)055101 英语笔译:8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24000 元。


(13)085509 智能制造技术:8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24000 元。


(14)085901 土木工程:8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24000 元。


(15)085902 水利工程:8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24000 元。


(16)135200 音乐:12000 元 / 年,学制 3 年,总学费 36000 元。


(二)奖助学金


我校设立 “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等各类奖助学金,旨在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支持其顺利完成学业。各类奖助学金的 “设立标准、获奖比例、申请流程”,以昆明学院学生工作部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十三、授课方式


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专业学位)各专业,均采用 “全脱产在校学习” 的授课方式。具体课程安排、上课时间等细节,考生可咨询相关招生学院(学院联系电话见招生专业目录)。


十四、毕业生就业


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按照 “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的原则落实就业去向,就业流程与政策需遵循国家及云南省当年的毕业生就业相关规定。


十五、其他说明


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学校、工作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协调处理 —— 若因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可登录昆明学院研究生部官网查询;各专业的培养方向、研究内容等问题,可致电相关学院咨询(学院电话见招生专业目录)。


若教育部 2026 年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按新政策调整本章程内容,并通过研究生部官网及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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