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10-29 16:23:13 来源:丽水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信息来源:丽水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5 年 9 月 26 日 浏览次数:7464


一、培养目标


我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培养,以培育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认同社会主义制度的人才为核心,要求考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同时,考生需掌握报考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较强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胜任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最终成长为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与规模


1.招生类别: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全部专业,均仅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招生规模:


(1)各专业的拟招生人数可参考《丽水学院 2026 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该目录中的人数仅为初步计划,正式招生名额需以教育部 2026 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学校后续会结合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各专业生源情况等因素,对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2)“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方面,2026 年我校拟招收 4 人,且不限制报考专业,该专项计划的正式名额同样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文件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通用报考条件(适用于大部分专业)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品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制定的体检相关要求。


4.学业水平需达到下述条件之一:


(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需满 2 年(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上两类人员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其中,同等学力考生还需额外满足:已修完报考专业对应的大学本科 6 门及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需提供由自考机构、成人教育院校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考生需符合我校 2026 年招生专业目录中 “备注” 栏标注的该专业具体要求。


(二)专项报考条件(适用于旅游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学位)


报名参加旅游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除需满足上述(一)中的所有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工作经验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之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为大学本科结业生,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后,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之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流程


1.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需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一是进行网上报名,二是在网上确认报名信息、采集个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用。


2.关于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 至 22:00。


(2)网上预报名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开放时间同样为 9:00 至 22:00。


2.报名平台与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我校(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


3.志愿填报限制:考生在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信息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的报名材料。


5.奖惩情况申报: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曾受到的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受到处罚的情况。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6.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办理认证,并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提交至我校招生学院进行核验。


7.初试加分政策申报: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将无法享受相应的照顾或加分政策。


8.“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名: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人员(其中 “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及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及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入伍及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需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供复核。


9.残疾考生便利申请:残疾考生若需报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需在报名阶段向所选报考点提交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以便报考点提前做好相关安排。


10.报考条件核查责任: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无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报名信息错误责任: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无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信息关注义务: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我校研招网等官方平台发布的信息,主动了解网上确认安排、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并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报考费用缴纳: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用。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确认时间: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需及时关注报考点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通知。


2.确认程序:


(1)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操作。


(2)网上确认时,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的核验工作,根据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


(3)考生需认真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完成确认操作。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确认,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用(若未在网上报名阶段缴纳,需在此阶段补缴)。


(5)考生需按报考点的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工作。


(6)考生在报名时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书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1.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仔细阅读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详细了解各专业的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学制、备注要求等信息。我校及所选报考点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网上确认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考生是否具备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其参加考试;若发现考生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在复试开始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将不予安排复试。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证明,无法提供或认证不通过的,将取消复试资格。


4.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含推免生),无论在招生过程中的哪个阶段被查实,均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考试安排


(一)初试


1.《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且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需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2.初试时间与科目:


(1)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凡未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具体科目安排:


① 12 月 20 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 12 月 20 日下午:外国语;


③ 12 月 21 日上午: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④ 12 月 21 日下午:业务课(二)。


(3)考试方式:初试均采用笔试形式,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 3 小时。详细的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相关要求,考生需查看《准考证》、所选考点发布的通知及我校研招网公告。


3.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安排,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复试工作预计安排在 2026 年 3 月底前后开展,具体时间将在我校研招网发布相关通知。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时,需额外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具体名称可参考我校 2026 年招生专业目录。


3.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专项专业):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招生学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该科目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复试细节:复试的具体时间、考核方式(如线上或线下)、考核内容等,需以我校研招网后续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


七、体检要求


1.考生的体检工作将在考生被确定为拟录取对象后组织开展。体检需在我校附属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资质的医院进行,若体检结果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2.体检标准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八、录取规则


1.拟录取名单确定: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制定的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录取的重要依据。新生在报到入学后,我校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报考信息锁定: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若考生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录取。


3.就业方式区分:


(1)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入学前规定时间内,将个人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学校将按国家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2)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录取前,分别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定向就业研究生无需转移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户口也不办理迁移,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推荐及派遣等事宜。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如工作调动、离职等),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4.报到要求: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需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到,需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期限最长为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5.学历核查(应届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若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


九、违规行为处理


对于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存在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违反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


1.若考生为在校生,其所在学校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学籍;


2.若考生为在职人员,我校将把其违规情况通知所在单位,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3.若考生行为构成违法,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同时将考生违规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人事档案,该档案将作为考生今后升学、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学费标准与奖助体系


(一)学费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专业的学费标准一般为 8000 元 / 生 / 年,最终学费金额需以物价部门的审批结果为准。


(二)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


1.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构建了完善的奖助体系,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业奖学金、岗位助学金等类别。


2.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 20000 元 / 年,评选对象为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具体评选办法按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3.国家助学金:发放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发放标准为每人 6000 元 / 年,按学期或按月发放(具体发放方式以学校通知为准)。


4.学业奖学金:


(1)一年级: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不划分等级,发放比例为 100%,每人每年发放 8000 元;


(2)二、三年级:同样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分为三个等级:


① 一等奖:发放比例 10%,每人每年 12000 元;


② 二等奖:发放比例 30%,每人每年 10000 元;


③ 三等奖:发放比例 60%,每人每年 8000 元。


注:若国家或浙江省后续出台新的研究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将按国家及省级最新办法执行。


5.岗位助学金:研究生可通过参与学校组织的 “三助一辅” 工作(即助研、助教、助管及学生辅导员岗位)获得岗位助学金,具体津贴标准根据岗位类型、工作时长及工作强度确定,详细信息可咨询我校研究生管理部门。


十一、学制设置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 3 年,部分专业若有特殊学制要求,将在《丽水学院 2026 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标注,考生需以专业目录为准。


十二、其他说明


1.考前辅导声明: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明确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前辅导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辅导相关工作,考生需警惕虚假辅导信息。


2.招生信息查询:有关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如复试通知、录取名单等),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3.住宿安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具体住宿标准、住宿费用等信息,将在新生报到前通过学院通知或研招网发布。


4.招生监督:我校纪检监察室将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5.政策冲突处理:本招生章程内容若与国家发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存在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十三、咨询与申诉渠道


(一)申诉流程


考生若对招生环节(如报名、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存在异议,需先以书面形式(需注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联系方式等信息)向报考的招生学院提起申诉,学院需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并给出书面答复;若考生对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二次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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