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2026年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招生简章(双证,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一、学校概况
广东财经大学的办学历史始于 1983 年,最初以 “广东财经学院” 为名开启本科教育征程。1985 年,学校正式更名为 “广东商学院”;2003 年,成功获得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实现学科建设的重要突破;2013 年,校名更新为 “广东财经大学”,标志着学校发展迈入新阶段;2021 年,学校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办学层次进一步提升。
自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守 “厚德、励学、笃行、拓新” 的校训,践行 “习礼乐文、精于术业” 的办学理念,推行 “法治、科学、民主、阳光” 的治校方略,着力打造 “商法融合、实践创业、多元协同” 的办学特色。42 年来,学校为国家培育了大批具备良好思想道德品质、科学精神、人文素养、专业知识与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如今,学校已发展成为学科特色突出、师资力量扎实、办学成效显著、社会影响力与知名度较高的财经类院校,同时担任广东省本科高校 “新文科” 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并获评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
二、MPA 学科点概况
我校公共管理学院的 MPA 学科点,组建了一支高水平的 MPA 教学团队。其中,校内导师共计 58 人,在这些导师中,拥有正高职称的有 26 人,副高职称的有 27 人,57 人取得了博士学位,32%的导师具备国外进修或学习的经历,还有 2 名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为保障教学质量,每门课程均配备 2 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职教师。
除校内导师外,学科点还聘请了 32 名校外实践导师,这些导师均来自政府机关、行业组织、社会机构及其他高等学校,要么是具有丰富学术经验的正高专家,要么是处级以上干部,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超过 50%。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学科点实行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共同指导的 “双导师” 制,目前在校 MPA 学员人数超过 250 人。
三、合作办学情况
为给 MPA 学员创造更优质的学习与实践条件,我校积极拓展合作办学渠道。已与广东省人才服务局签订协议,共同建设 MPA 教育中心;与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多家单位达成政校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广州市现代城市更新产业发展中心,着力打造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还与广州大剧院、广州市文化馆、广州市时代地产集团等单位签署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协议。此外,学校与澳门科技大学开展短期交流培养项目,多方面合作共同保障 MPA 培养质量。
四、学科研究实力
近十年间,本 MPA 学科点在科研领域成果丰硕。累计承担国家级及省部级科研课题 80 余项,具体来看,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0 项、国家自科基金项目 13 项、教育部项目 19 项、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 3 项、广东省社科基金项目 30 项、广东省自科基金项目 6 项。
在学术成果产出方面,学科点出版专著与教材 16 部,在国内权威及重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260 余篇。同时,在教学与科研奖项评选中表现突出,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 1 项,还斩获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 1 项以及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1 项。
五、MPA 培养目标
我校 MPA 培养工作立足粤港澳大湾区,面向广东省全域,重点聚焦基层公共管理需求。以 “立德树人” 为根本宗旨,严格按照 “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的要求,为国家党政机关及其他公共组织培养高素质人才。
所培养的人才需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与职业道德素养,拥有公共精神、法治意识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与方法,具备开展公共管理工作和进行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领域的知识与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最终成为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六、就业方向与去向
(一)就业方向
MPA 毕业生主要在公共组织或公共部门从事公共服务相关工作,具体就业领域包括: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群众团体机关;各类事业单位;非营利公共组织(如各类协会、基金会、工会等);公司企业的人事部门、行政部门等,在这些机构中可从事管理、服务、政策分析与咨询等工作。
(二)就业去向
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通过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 “双向选择” 的方式确定就业去向。
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需依据签订的协议书约定,回到原单位工作。
七、报名资格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
学历与工作经验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之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之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八、报名方式与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考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含 MPA),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相关具体工作安排,请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网上正式报名时间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补报,已填报的报名信息也无法修改。
报名需通过指定研究生招生报名网站进行,考生需按要求完成信息填报。
(四)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需严格按照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在网上发布的公告要求进行报名。若因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遗漏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内容为准。
(六)其他要求
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并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遵守相关约定。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的报名信息,按照核验工作的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无法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
(七)推免生报名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进行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统一考试和单独考试。若推免生在规定日期截止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其推免资格将自动失效。
九、考试相关安排
(一)考试阶段划分
MPA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考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时间安排以教育部发布的通知为准。
复试:考试时间在 2026 年,具体的考试时间、考试内容以及考试形式,以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考生也可参考复试前学院官网公布的复试公告。
(二)考试科目与考试大纲
MPA 专业代码为 125200,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包含非全日制和全日制两种学习形式),具体考试科目安排如下:
初试科目:
(1)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 200 分),该科目为统考或联考科目;
(2)英语(二)(满分 100 分),该科目同样为统考或联考科目。
复试科目:
(1)F001 -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形式为笔试开卷;
(2)F535-《公共管理硕士综合素质考试》,考试形式为面试。
(三)复试说明
复试笔试(开卷):F001 - 思想政治理论科目在复试过程中进行考核,采取笔试开卷的方式,其成绩会折算后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的考试安排,以学校公布的《广东财经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为准。
复试面试:F535 - 公共管理硕士综合素质考试,考试题型及对应分值如下:
(1)专业与情景化面试,满分 200 分,其中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占 50 分,综合素质问答题占 150 分;
(2)无领导小组面试,满分 100 分。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需加试两门课程,分别为公共管理学和公共政策学。加试方式为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每门加试课程满分 100 分,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生每门课程成绩必须达到 60 分及以上(含 60 分)才算合格。
复试面试参考书目: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公共管理案例中心编写的《中国公共管理案例》,由清华大学出版社于 2022 年出版。
十、学制、就读校区、学费及住宿安排
学制:全日制 MPA 学制为 2 年,上课时间安排在周一至周五;非全日制 MPA 学制为 3 年,上课时间安排在周六和周日。在就读期间,若学员达到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可申请提前半年毕业;若有特殊情况,也可申请最多延后 2 年毕业。
毕业认证:学员缴清全部学费、修满规定学分并顺利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将获得国家承认、由广东财经大学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就读校区:非全日制 MPA 班级在广州校本部上课;全日制 MPA 班级的研究生,第一学年在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区就读,第二学年转至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区就读。
学费标准:全日制 MPA 每年学费为 18000 元(不包含教材费),学制 2 年;非全日制 MPA 每年学费为 30000 元(不包含教材费),学制 3 年。
住宿安排: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学校不为非全日制 MPA 学员安排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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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2025年硕士统考生(含非全日制)招生公告硕士统考生招生工作流程(仅供参考):考生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初审-》考生网上确认-》报考资格再审-》考生下载准考证-》考生初试-》考生成绩查询-》国家线公布-》学校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学校对考生资格复审,通知复试-》考生按学校通知要求参加复试-》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网上正式报名: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预报名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报考条件及招生专业详见我校招生章程(点击链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考试。2025年研招网报流程图(统考):https://yz.chsi.com.cn/kyzx/kp/202410/20241008/2293342563.html2025年统考生需准备的网报信息:https://yz.chsi.com.cn/kyzx/other/202410/20241008/2293340755.html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https://yz.chsi.com.cn/kyzx/other/202410/20241008/2293340747.html网报须知(不按要求填报的或者提供材料的,将不予考试):1.报考非全日制考生:A.网报时报考(学习)方式选择“非全日制”时,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其中定向就业单位一般填写考生当前工作单位;B.报考MPA(公共管理)\MBA(工商管理)\MTA(旅游管理)\MEM(工程管理)的考生,本科毕业时间原则上须在2022年9月1日前;专科毕业时间或者本科结业时间原则上须在2020年9月1日前。2.报考全日制考生:A.报考(学习)方式选择“全日制”时,报考类别原则上应选择“非定向就业”(入学前须转接人事档案等关系),如果选择“定向就业”,则考生应尽快报工作单位审批同意(承诺考生录取后保证可以全脱产3年在校学习),并于2024年10月28日前将相关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公章)通过EMS方式邮寄到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杨思椿科学馆404室)3.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材料提交截至10月28日):A.取得境外学历的考生按招生章程有关要求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发送到hdyzb@hqu.edu.cn;B.境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仅限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形式的,且在学信网查不到学籍信息的考生)按招生章程有关要求将相关证明材料发送到hdyzb@hqu.edu.cn;C.学信网可查到学历信息的考生,若网报校验不通过,请将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认证报告或者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含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发送到hdyzb@hqu.edu.cn。D.学信网可查到学历信息的考生,若因姓名或证件号码更改等原因造成网报校验不通过,请将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认证报告或者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含学籍在线认证报告)连同公安部门出具的同一人身份(更名或者更换证件号码)证明材料发送到hdyzb@hqu.edu.cn。E.境外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将学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一般上应含有修读专业、入学时间、学制或预计毕业时间等信息)连同本人关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可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承诺书一份发送到hdyzb@hqu.edu.cn。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全日制硕士考生:按招生章程有关要求将本人修读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和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发送到hdyzb@hqu.edu.cn。5.关于报考点的选择:考生选择报考点前务必要去查看报考点相关公告,明确本人是否符合报考点接收要求;全国各报考点的公告如下(点击链接)。注意:华侨大学(单位代码10385)仅是招生单位,不是报考点,报考点接收条件及网上确认具体事宜请以报考点相关公告为准。考生网上确认:一般在2024年11月初,具体以报考点公告为准。网上报名期间若有收到网报系统或短信关于报考事项的通知,考生务必要及时查看并处理。考生下载准考证:考前10天左右,以报考点通知为准。考生初试: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考生初试成绩查询:预计2025年2月21日后。考生复试名单及复试时间:2025年3月下旬-4月。各学科专业主要复试方式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复试当年各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见:待更新 。2025-09-03 10: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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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拟推荐名单的公示为落实学校《关于做好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有序推进本年度推免生选拔工作。经过个人自主申报、提交材料审核、专家团队评审等关键环节后,初步确定向学校推荐 17 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相关事宜公示如下:一、公示时间及异议反馈方式公示周期:本次拟推荐名单公示时间为 9 月 5 日至 9 月 7 日,公示期间接受全体师生监督。异议处理:若相关人员对拟推荐名单存在异议,需在 2025 年 9 月 7 日(含当日)前,将实名签署的书面意见提交至学院办公室(具体地址为阅江楼 620 室)。负责异议对接的联系人为周老师,联系电话:58731895,电子邮箱:zhengzhoumo@163.com;逾期提交或未实名的意见将不予受理。二、推免名单填表规范说明为确保推免信息上传、审核流程严谨,避免因数据误差影响学生权益,填表需遵循以下规范:1.核心信息准确性:学生姓名、学号等身份信息需 100% 核查无误,因该类信息需同步上传至国家推免管理系统,任何错漏均可能导致推免资格失效,故需由专人二次复核。2.成绩数据精度: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GPA(绩点)、最终综合成绩均需保留 2 位小数(如 4.13、91.33),计算过程中需采用 “四舍五入” 原则,确保数据统计的统一性。3.综合名次界定:“综合名次” 即学生依据最终综合成绩在 “参与推免排名群体” 中的位次。例如:若某专业有 10 人参与推免排名,某学生综合成绩位列第 2,则其最终排名为 “第 2 名”,对应 “排名人数” 为 10 人;排名群体需明确为 “专业” 或 “学院”,避免模糊表述。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5 日2025-09-25 11: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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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2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通知各学院(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为切实保障研究生新生培养质量,严格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及《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理工研〔2025〕17 号)文件要求,学校将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标准,对 2025 年入学的研究生新生(包含往年保留入学资格、于 2025 年办理报到入学手续的研究生)开展入学资格全面复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一、复查内容及实施要求(一)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核查严格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及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重点核查新生是否存在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的经历及相关表现。若发现新生不符合研究生攻读条件,或入学手续办理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等违规情况,须立即组织专项调查核实。(二)前置学历与录取资格核验不同学历层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须满足相应前置学历及年限要求:高职高专毕业生录取为硕士生的,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且毕业满 2 年(工商管理硕士专业须满 5 年);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生的,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完成本科学业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须满 3 年,推免生另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毕业硕士生录取为博士生的,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完成硕士学业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历证书;硕博连读研究生须符合学校规定的相应录取条件。各学院需逐人细致核验新生前置学历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通过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原件供查验。(三)身心健康状况复查依据国家研究生招生体检相关规定,结合新生入学体检结果,全面核查新生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所报考专业(或专业类别)的体检标准,能否正常适应在校学习与生活需求。(四)新生报到手续完整性检查逐一核对新生报到所需各项手续办理情况,确保报到流程规范、材料齐全,无遗漏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形。(五)新生档案完整性审核所有研究生新生档案袋外均须附贴《研究生个人档案清单》,并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清单相关内容。已就业人员录取为研究生的,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完成定向就业合同签订、原有就业协议或合同解除等手续;因个人原因导致就业纠纷或无法正常入学的,相关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六)身份信息与档案一致性比对将新生报到时提交的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等进行逐一比对核验,同时运用 “人像比对” 等技术手段,严格防范冒名顶替入学情况发生。二、复查工作实施办法(一)学院负责事项新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前置学历、录取资格及档案完整性等方面的复查工作,由各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须及时将复查结果汇总后报送研究生院。对于入学手续不完备或档案材料缺失的新生,学院须在复查工作结束前督促其完成相关手续办理,或协调相关单位催调缺失的档案材料。复查过程中如发现异常问题,学院须第一时间上报研究生院协调处理。(二)校医院负责事项研究生新生健康复查工作由校医院统筹开展。校医院须及时将新生体检结果反馈至对应学院,并将未按要求完成体检复查的新生名单通报相关学院;各学院须督促未体检新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校医院完成体检。对经检查确认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进行治疗的新生,由校医院出具书面诊断证明,并及时通报对应学院。三、复查工作时间安排本次 2025 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须在 2025 年 9 月 29 日至 10 月 15 日期间全面完成。各学院须于 10 月 15 日前完成《浙江理工大学 2025 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及《2025 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统计表》的填写与汇总工作,将本学院 2025 年入学研究生新生复查结果正式报送研究生院;若存在特殊情况,须单独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四、复查结果处理规定(一)合格新生学籍注册对复查结果合格的新生,由各学院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学籍注册手续(同步在研究生证上加盖注册章),正式确认其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二)不合格新生处理方式复查工作结束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提交的复查情况,对复查不合格的 2025 级研究生新生进行集中审核处理,具体办法如下:经调查核实,新生存在不符合研究生录取条件,或入学手续办理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学籍,作退学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新生在体检复查中被确诊患有疾病,需要请假进行短期治疗或休养的,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其入学资格。新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享受在校研究生的相关待遇。研究生新生无正当理由擅自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复查的,按复查不合格处理。除已按规定办妥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新生外,其他未按要求办理报到手续的研究生新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对被取消入学资格的新生,学校在下发取消入学资格决定文件后的一周内,将其所有档案材料统一转回至原工作单位或家庭户籍所在地。2025-11-03 09: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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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 MBA/MEM 学生管理条例为进一步规范我校 MBA/MEM 专业的教学管理流程,维护稳定有序的教学秩序,切实提升 MBA/MEM 学生的学习质量与培养效果,特制定本管理条例。一、考勤管理第一条 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报到与注册手续,自课程正式开课之日起,学校将对 MBA/MEM 学生实施考勤管理机制。第二条 考勤覆盖范围包含教学计划内的课堂授课、主题讲座、MBA/MEM 教育中心统一策划组织的第二课堂活动,以及其他与教学相关的各类活动。学生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参与上述活动,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流程;未履行请假手续、请假申请未获批准,或假期结束后未办理续假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缺席的,均按旷课情况处理(具体处理方式详见 “三、违规处理”)。第三条 学校对 MBA/MEM 学生采用指纹考勤的方式记录出勤情况。每门课程结束后,MBA/MEM 教育中心会将完整的考勤数据提交给该课程任课教师,此数据将作为教师评定学生课程综合成绩的重要参考依据。二、请假流程第四条 学生若因身体健康问题或个人特殊事务无法按时上课,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申请需提交至 MBA/MEM 教育中心教学办公室进行审核批准,审批通过后需报 MBA/MEM 教育中心教务主任存档备案。第五条 MBA/MEM 教育中心对事假申请秉持从严把控原则,一般情况下不予以批准。若确实存在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需申请事假,学生需本人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并按要求办理事假手续;若请假事由需要相关证明材料支撑(如病假需提供病假证明、病历本等),需一并附上对应的证明文件。第六条 请假审批具体流程如下:(1)登录南京工业大学 MBA/MEM 教育中心官方网站,在指定板块下载请假审批表模板;(2)如实填写请假审批表的各项信息,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 MBA/MEM 教育中心指定邮箱:njtechmba@163.com;(3)MBA/MEM 教育中心教学办公室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完成备案后,会及时将结果通知到申请学生本人。三、违规与缺课处理第七条 旷课处理办法:若学生某门课程无正当理由旷课的课时数达到该课程总课时的 1/3 及以上,学校将取消该学生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同时为其提供一次免费重修该课程的机会;若在重修过程中,学生再次无正当理由旷课达到该课程总课时的 1/3 及以上,则该学生不得再申请重修此门课程。其中,学位课与必修课若出现重修时仍无正当理由旷课达总课时 1/3 及以上的情况,将直接取消该学生的毕业资格。第八条 缺课处理办法:学生因病假、事假导致缺课的课时数超过该课程总授课时数的 1/3 时,将无法参与该课程的结课考试,需按规定申请办理该门课程的重修手续。第九条 缺课弥补方式:对于经批准后缺课课时仍超过课程总授课时数 1/3 的学生,可在该课程下次开设时参与补听课。若补听与原听课的课时累计达到该课程总课时的 2/3 及以上,学生可参加该课程的考核;若累计课时未达到标准,则无法通过补听弥补缺课,不能参与课程考核。四、其他要求第十条 按时缴纳相关费用是 MBA/MEM 学生的义务。对于未按规定及时缴费的学生,学校将不予以安排教务相关事宜,学生不得参与双选导师、学位论文开题、毕业答辩等环节,最终无法获取学位证书。第十一条 学生需依据要求参与 MBA/MEM 教育中心组织的实践教学活动、企业家讲堂以及第二课堂活动,上述三类活动的参与情况将纳入学生课程学分的考核范围,直接影响学分获取。五、附则第十二条 本管理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工业大学 MBA/MEM 教育中心所有。第十三条 本管理条例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BA/MEM 教育中心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南京工业大学MBA/MEM学生管理条例.doc2025-08-28 15: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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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推荐免试研究生选拔,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针对部分高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特定条件的考生,经确认其免予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初试资格后,由招生单位直接开展复试考核的人才选拔模式。昆明理工大学接收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是该校研究生多元招生录取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也是选拔创新型人才、提升研究生生源质量与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为规范有序推进该校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国家及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一、组织管理1.昆明理工大学推免生招生工作实行学校、学院分级负责、协同配合的管理机制,其中学校层面承担宏观统筹管理职责,具体招生实施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开展。2.研究生院作为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核心职能管理部门,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分管校领导的统筹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推免生招生的整体规划与组织协调工作,具体业务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落地执行。3.各学院需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主要负责对学院推免生招生全过程进行领导、监督、协调与管理。学院推免生招生工作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领导牵头负责,具体业务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二、接收类别昆明理工大学 2026 年推免生接收类别分为以下两类: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硕士生”)。2.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其中,直博生选拔是指学校在具备博士学位授权的相关一级学科范围内,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使其直接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招生方式。三、接收专业及名额1.推免硕士生接收专业与名额《昆明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 “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及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均具备接收推免硕士生的资格;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专业不接收推免硕士生。有关推免硕士生的具体接收专业及名额,考生可查阅《昆明理工大学 2026 年推免生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 “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若推免硕士生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将转入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招生计划中,用于后续考试招生。2.直博生接收专业与名额该校所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下符合招生要求的各专业,均可以接收直博生;同时,部分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可接受工程硕博士改革专项的推免生报名。直博生具体接收专业及名额,同样需查阅《昆明理工大学 2026 年推免生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四、申请条件1.基本申请条件(1)申请考生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崇高的爱国主义情怀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道路,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2)申请考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所在就读学校发放的推荐免试资格。(3)申请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关于研究生招生体检的相关标准,同时满足昆明理工大学针对研究生招生设定的具体体检要求。2.直博生额外申请条件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需满足上述基本申请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1)在校期间历年学习成绩优异,专业基础扎实,具备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实践操作能力与创新研究能力,展现出良好的博士生培养潜力。(2)须为已取得所在就读高校硕士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拟报考昆明理工大学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3)若本科阶段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过论文、获得过科研成果奖励,或在全国性重大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推免选拔中将予以优先考虑。(4)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可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符合自身学科发展需求的其他补充申请要求。(5)需获得拟报考导师的同意,并按照导师及学院要求完成相关考核环节。五、推免程序和要求1.系统注册与申请昆明理工大学推免生接收工作全程通过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开展。推免生申请受理时间预计为 2025 年 9 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官方通知为准。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申请操作,包括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完成推免生注册、网上缴纳相关费用、提交报名申请等手续。学校各相关学院将在规定时间内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复试通知回复,未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2.推免硕士生复试安排(1)推免硕士生的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学院根据自身工作安排自行确定,推免硕士生需按照学院发送的复试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复试。(2)复试时,推免硕士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大学阶段历年学习成绩单(成绩单需加盖毕业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印章)、思想政治素质考查表(样表见附件,考查表需加盖学校基层党委部门印章),提交至所报考学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存档;同时,考生需按规定缴纳复试费用。(3)推免硕士生复试的相关规定与要求,按照《昆明理工大学普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各专业在复试阶段设置的考试科目,以《昆明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内容为准。3.直博生申请与复试材料要求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需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完成信息提交与接收相关通知外,还需按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具体缴费标准与材料提交细节将在后续通知中明确。直博生需提交的主要材料包括:(1)《昆明理工大学 2026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与《考生所在单位意见》(两份材料均需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专家推荐书》一式两份,需由 2 名本学科领域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分别撰写推荐意见,考生拟报考的导师不得参与推荐书撰写;(3)由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大学本科前三年学习成绩单(若为五年制本科专业,则提供前四年成绩单),成绩单需加盖毕业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印章;(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或六级(CET-6)考试证书或成绩证明,或其他能够体现考生外语水平的材料(如托福、雅思成绩报告等);(5)考生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学术著作、获得的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参与科研项目的工作成果证明,以及其他可体现考生学术水平与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6)思想政治素质考查表(需按要求填写并加盖相关部门印章);(7)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复印件与身份证复印件;(8)复试费用缴纳凭证。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收到复试通知的直博生考生,需先通过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bm.kust.edu.cn)上传上述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在参加面试考核时,需携带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提交至报考学院进行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由学院存档。4.待录取通知与确认(1)对于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学校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其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待录取通知的确认回复,未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同样不予录取。5.拟录取名单公示推免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与公示时间将符合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要求。6.体检安排(1)推免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中的规定与要求执行。(2)体检的具体时间与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与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3)考生需秉持诚信原则参加体检,不得伪造体检结果或委托他人代为体检。若发现考生存在体检作假行为,或体检复查结果不合格,学校将不予为其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并取消其录取资格。7.最终报名手续办理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在规定截止日期前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完成推免生注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确认等手续。未按要求办理上述报名手续的考生,将无法获得录取资格。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已被确定为推免生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六、其他事项1.申请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的申请信息与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若一经发现考生存在虚假报名信息或提交伪造申请材料的情况,学校将立即取消其拟录取资格;若考生已入学,学校将按规定开除其学籍。2.直博生本科毕业要求被确定为直博生拟录取的考生,需高度重视并加强本科阶段后续的学习,确保顺利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若考生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将取消其直博生资格,调整为硕士研究生录取。3.直博生招生计划占用规则直博生的招生计划数,将占用学校分配给各相关学科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直博生的录取类别统一为全日制非定向。4.学习年限与学制规定(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 2-4 年,基本学制为 3 年。(2)直博生的基本学制为 6 年,具体学习管理按照学校关于直博生培养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5.奖助政策查询昆明理工大学针对研究生的相关奖助政策,考生可登录学校官网中的学生处网站(网址:https://xsc.kust.edu.cn/)进行查询,网站将公布奖助项目、申请条件、资助标准等详细信息。6.招生监督与申诉渠道推免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将全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与学校的良好声誉。考生若有申诉需求或需反映问题,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沟通:(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0871-65112931,电子邮箱 yzb@kust.edu.cn;通讯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 727 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 650500。(2)研究生院办公室:联系电话 0871-65915828,电子邮箱 yzbjd@kust.edu.cn;通讯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 727 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邮政编码 650500。7.学院联系方式查询各学院的具体联系方式(如咨询电话、办公地址等),可查阅《昆明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将详细列明各学院的招生咨询信息。8.其他招生规定适用昆明理工大学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其他规定与要求,需同时遵照《昆明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与要求执行。昆明理工大学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报该校推免生!2025-10-10 11: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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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重大,重新定义你的重大时刻!新增班型工科试验班(卓越计划)工科试验班(计算机与智能软件)工科试验班(未来信息)工科试验班(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工科试验班(智慧能源与先进材料)工科试验班(医工交叉与环化健康)理科试验班(数理基础)工科试验班(智能网联汽车创新班)储能科学与技术(强基计划)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拔尖计划)物理学(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班型1 工科试验班(卓越计划)旨在培养造就家国情怀深厚、创新实践能力突出的新时代卓越工程人才。内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卓越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卓越班、软件工程卓越班、电子信息工程卓越班、自动化卓越班、能源与动力工程卓越班,实行“项目制教学+校企协作+双导师”培养。学生录取到卓越计划大类后,获得卓越班选拔资格,也可以直接在全校所有普通类四年制理工专业中任选专业。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拔尖计划)依托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旨在培养未来计算机学科拔尖人才和科学家〔详询弘深学院(023)65678801〕。3 临床医学(临床医学英才实验班)积极响应“健康中国2030”战略,旨在培养具有优秀基础研究水平和卓越临床实践能力的医学科学家〔详询医学院(023)65100163〕。4 工科试验班(智能网联汽车创新班)聚焦国家打造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目标,旨在培养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专业型复合型产业急需人才。入学后宽口径培养,第三学年结合创新班培养方案及学生意愿确定专业。5 数学与应用数学(强基计划)、物理学(强基计划)、储能科学与工程(强基计划)旨在选拔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实行“3+1+X”培养,考核达标即转段。新增的储能科学与工程(强基计划),旨在培养具备多学科多领域交叉融合、能够创造性解决能源(储能)领域关键问题的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单列招生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与美国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与美国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办学)物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与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联合办学)土木工程智能建造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冶金工程安全工程智能采矿工程化学生物科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英语、日语、德语等打造 “专业任选”工科试验班(卓越计划)分流时不看绩点,按照学生意愿在全校普通类四年制理工科专业中任选专业,无任何附加条件。工科试验班(计算机与智能软件)、工科试验班(未来信息)、工科试验班(经济管理类)、汉语言文学(博雅类)分流时不看绩点,按照学生意愿在试验班内任选专业,无任何附加条件。分流 “因地制宜”精心准备6种大类分流方案,以满足不同学科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需求。1 工科试验班(卓越计划)第一学期分流,任选意向专业;第二学期按意愿确定最终专业。2 建筑类(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分流时按照高考成绩结合学生意愿在大类内确定专业。3 理科试验班(数理基础)、人文科学试验班(法学新闻类)第一学期末分流,按照绩点结合学生意愿在试验班内确定专业。4 工科试验班(计算机与智能软件)、工科试验班(未来信息)、工科试验班(经济管理类)、汉语言文学(博雅类)第二学期分流,按照学生意愿在试验班内任选专业。5 工科试验班(智能网联汽车创新班)第三学年结合创新班培养方案及学生意愿确定专业。6 其他试验班第二学期末分流,按照绩点结合学生意愿在大类内确定专业。保障“赛道转换”提供多种二次选拔机会,包括且不限于: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入学后选拔),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的明月科创实验班(入学后选拔)、弘深学院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拔尖计划)(大一第二学期选拔)等。专业转出无门槛。转出学院不设置学分绩点和转出比例的限制。除部分特殊情形外(以招生章程及学校相关规定为准),学生在具体专业学习一学期后便可申请转专业。本科阶段每人拥有2—3次转专业申请机会。100% 进档不退档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凡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且体检符合录取要求的进档考生,我校均予录取并安排专业。进档考生 100% 不调剂投档至专业的省份/批次(浙江、山东、河北、辽宁、重庆、贵州、青海),全部满足其专业志愿。投档至院校专业组或院校的省份/批次,进档考生若填满(可填的)专业志愿且不重复者,全部满足志愿录取不调剂。其中:1“3+3”高考改革省份(北京、上海、天津、海南)填够3个不重复的专业志愿则不调剂。2 其他20个省份当专业组内投放专业类数≥6,填满6个不重复的专业志愿则不调剂;当专业组内投放专业类数<6,填满所投放的专业志愿(且不重复)则不调剂。咨询方式联系电话:(023)65102371电子邮箱:zhaosheng@cqu.edu.cn微信公众号:CQU_Admission1招生咨询QQ:800120290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haosheng.cqu.edu.cn 附:重庆大学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https://zhaosheng.cqu.edu.cn/pub/desktopend/contentpage/11642025-07-30 17: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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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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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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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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