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公告
我校部分专业目前仍开放推免生接收通道,热忱欢迎全国各地符合条件的优秀学子申请推免报考,共赴学术深造之路。
一、申请资格要求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学术素养。
已成功获取所在本科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推荐流程规范、相关材料完整有效。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报考专业须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关或相近,其中生物类与医学类各专业,仅接受本科阶段学习生物、医药相关专业的应届推免生报名。
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确保能够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申请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专项要求:
(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 “1051” 开头),仅接收本科为五年制临床医学类专业(包含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等方向)的应届推免生。
(2)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 105200),仅接收本科为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应届推免生。
(3)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 “1057” 开头),仅接收本科毕业于五年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含应届生)。
注: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对象,需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要求;其中以香港居民或澳门居民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为当地永久性居民。所有被录取为上述三个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均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同时需符合我校当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关于报考的其他相关要求。
二、报名、复试与拟录取流程
(一)报名申请程序
有意向申报我校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操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10 月 8 日,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
我校各招生院系所的具体接收专业信息,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陆续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并选择对应专业报名。报名后,由相应招生院系所组织开展考核工作;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招生院系所将采用 “双向选择” 与 “内部调配” 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拟录取考生完成导师选报。
(二)报名材料准备
考生需按照以下材料清单顺序整理申请材料,并将所有材料扫描合并为 1 个 PDF 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 “姓名”,例如 “张三”),根据所报考医院(或学院)的具体要求提交。材料具体包括:
《广州医科大学推免生(含直博生)申请表》,需准备 2 份(可在拟录取后补充盖章)。
本科阶段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1 份,成绩单需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本科院校发布的推免生公示名单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则需提供)。
学生证复印件与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 CET(大学英语四、六级)、TOEFL(托福)、IELTS(雅思)等证书或成绩单。
有意向报考推免直博生的考生,额外需准备两份《专家推荐表》(每位推荐专家需提供两份,共四份,均需原件),推荐专家需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备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且推荐表需加盖推荐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可在拟录取后补充盖章)。
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各 1 份(该类材料非必须提供,仅作为我校审核与接收时的参考依据),具体可包括个人简历、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能体现个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相关材料原件需在复试环节提交查验)。
(三)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预计安排在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具体的复试时间、地点及流程等细节,将由各招生院系所另行通知考生。
复试内容:复试成绩由四部分构成,具体如下:
(1)专业能力考核(满分 100 分):主要考察三方面内容,一是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与学业成绩;二是考生对报考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专业前沿知识的了解情况;三是考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
(2)外语能力考核(满分 100 分):主要包含两个环节,一是日常外语会话交流;二是专业外语或公共外语文献阅读,阅读后需针对文献内容回答相关问题。
(3)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 100 分):考核维度包括,一是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修养;二是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意识(遵纪守法情况)、团队协作能力与心理健康状况;三是考生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经历(如学生工作、社团工作、志愿服务等)、沟通能力及实际工作表现;四是人文素养水平;五是举止仪态、语言表达能力及文明礼仪素养。
(4)临床技能或科研能力考核(满分 200 分):重点考察两方面,一是考生对报考专业临床实践或科研工作的热情程度;二是考生运用本科阶段所学知识,综合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发展潜质。
(四)拟录取相关规定
我校将对通过复试且符合录取条件的推免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
推免生需按照我校相关招生院系所规定的时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确认等手续。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我校有权撤销其待录取通知。
推免生完成待录取确认后,不得变更录取志愿。
三、学制与学费标准
(一)学制
推免硕士生:基本学制为 3 年。
直博生:基本学制为 5 年。
(二)学费
推免硕士生(学术学位):每学年学费标准为 8000 元。
推免硕士生(专业学位):每学年学费标准为 16000 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关于招生专业、考核细则等具体信息,考生可直接向所报考的招生院系所咨询。
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考核工作结束后,推免生需根据招生院系所的要求,提交全套申请材料的纸质版。考生需确保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我校将在考核结束后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若发现考生提交的信息存在虚假情况,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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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西安邮电大学(6107)报考点公告所有意向报考的考生,在提交报名申请之前,务必仔细研读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出台的相关招考要求,以及我校报考点和各招生单位公布的全部公告文件。考生须严格依照各项报考规范完成报名流程,因未遵循要求报名而产生的各类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一、报考点选择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点设置于长安校区,仅接收符合以下特定类别要求的考生,具体范围如下:1.本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2.报考本校,且就读于陕西省内非报考点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3.报考本校的陕西省内往届毕业生;4.社会考生群体,该群体包含以下四个子类:①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陕西省内往届毕业生;②报考陕西省内科研院所(其中涵盖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的省内往届毕业生;③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且就读于省内非报考点院校的应届毕业生;④报考省内科研院所(含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的省内非报考点院校应届毕业生。此处所指的“在陕往届生”,界定为户籍所在地为陕西省,或工作单位注册地及实际工作地均在陕西省的考生。对于“户口在陕”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原件以备核查;“工作在陕”的考生,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公积金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具体的提交细则将另行发布通知。报考点会依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部署,对考生的户籍信息、社保缴纳记录等进行严格审核,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直接取消其网上确认资格。若核查中发现有伪造、变造相关证件的情况,将按程序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需特别注意的是,我校报考点不接收以下类型考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且考试过程中需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考生。凡未符合上述报考点选择条件,却在网上报名时选择“西安邮电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被判定为无效,我校报考点无法为其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二、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1.报名时段安排:报考我校的考生以及本校应届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1日,每日开放时间为9:00—22:00,此阶段为系统测试期;社会考生的预报名时间设定为2025年10月12日至13日,每日9:00—22:00开放报名。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27日,每日操作时段同样为9:00—22:00。考生在预报名阶段提交的报名信息均为有效信息,正式报名阶段无需重复填报。2.学历(学籍)校验说明:网上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开展在线校验工作,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校验结果。若未能通过学历(学籍)在线校验,考生需在网上确认阶段完成学历(学籍)的补充核验。对于因毕业院校更名导致校验未通过的情况,考生在选择毕业院校时可勾选“其他”选项,手动录入毕业证书上载明的院校名称。往届生填写毕业时间时,务必与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的记录保持完全一致。3.报名信息修改规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登录系统修改已填报的报名信息,也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报名通道关闭后,所有报名信息均不可再修改,逾期也不再受理补报申请。4.报考费缴纳要求: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段内,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足额缴纳报考费用,未按时缴纳费用的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网上确认阶段一律不受理报考费补缴业务。三、网上确认相关事宜1.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安排、操作方式及详细要求,我校将另行发布正式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平台发布的信息。2.因工作原因无法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的在陕工作社会考生,需额外准备以下四类网上确认材料,缺一不可:一是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公积金缴纳证明;二是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三是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工作证明;四是近三个月及以上的工资条,且工资条需加盖单位财务部门公章。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需额外提交以下材料: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以及能够证明已进修完成6门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单,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4.所有考生都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环节,主动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并确认无误,按照核验工作要求及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不再补办。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导致网上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被认定为无效。四、《准考证》打印指引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可凭网上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且准考证正、反两面在整个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文字。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必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五、其他注意事项1.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申请合理的考试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2025年10月27日之前)与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并提交申请,以便我校提前做好相关安排,逾期将不再受理此类申请。2.当网上报名人数接近我校报考点最大容纳人数时,我校将暂停接收社会考生报名。届时,考生可在系统提供的可选报考点列表中重新选择合适的报考点报名。因此,确需选择西安邮电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建议尽早完成报名操作,避免因名额满额无法报名。3.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应主动通过定期查阅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所选报考点及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渠道,及时了解网上确认安排、考试相关部署及各类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后续工作。我校报考点的相关信息及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所有通知公告,均会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承担逐一通知考生个人的责任。4.本须知未尽事宜,均按照上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地址:西安邮电大学长安校区西区办公楼511室咨询及申诉联系电话:029-881661792025-10-21 09: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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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切实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与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依据纲要及三年行动计划相关部署,着力选拔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激励本科生勤学笃行、全面发展。结合教育部 2026 年推免工作相关会议要求,参照《上海大学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5〕151 号)文件规定,结合管理学院实际情况,现就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相关事宜制定本细则。一、组织架构设置为保障推免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学院成立专项工作组织,明确职责分工,具体如下:(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全面统筹推免工作,成员组成如下:组长:许学国、镇璐副组长:许科、马亮、赵红丹组员:程敏、戴德宝、单娟、颜恩点、龙颜、丁小凤、李应招、何茜、王吟雪、向华云、张玉玺、姜笑、崔岩(二)材料审核专家组该组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各类成果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成员组成如下:组长:镇璐副组长:许科组员:范小军、李树刚、李远勤、汪挺松二、推免工作核心原则推免工作严格遵循以下四项原则,确保选拔过程科学公正:(一)战略导向原则聚焦高层次急需人才培养,推免名额优先向 “战略急需”“培优学科”“拔尖创新” 三大领域倾斜,服务国家与学科发展需求。(二)全面评价原则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为首要标准,不合格者一律不予推荐录取。构建科学评价体系,突出本科阶段学业表现核心地位,严格审核综合评价加分指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三)权益保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保障学生的知情权,畅通申诉渠道。建立 “接诉即办” 工作机制,对申诉举报事项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四)规范管理原则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统筹协调与集体决策。健全推免工作规章制度、人员管理及回避制度,严格执行政策要求,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维护工作公平公正。三、申请范围与资格条件(一)申请范围上海大学 2026 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为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或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侨招生范围录取的学生,不包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及独立学院学生。(二)申请条件思想政治方面: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学业能力方面:秉持追求卓越、争创一流的态度,勤奋钻研,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专门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科研、实践能力及创新潜质。成绩表现方面:强化本科阶段学业全过程评价,以各学年学业综合成绩作为遴选基础指标,毕业学年学业成绩需优于非推免生。学业成绩以课程首次取得的成绩为准,截至 2024-2025 学年夏季学期结束,经管类专业学生学业平均绩点不低于 3.10,且无重修后仍不及格的必修课程。四、综合成绩评定规则总评成绩采用 “学业 + 发展” 双维度计算方式,具体公式为:总评成绩 = 学业综合成绩 ×0.75+(全面发展成绩 ÷100)×4.0×0.25。(一)学业综合成绩指截至 2024-2025 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本科阶段修读的全部本科课程首次获得成绩的平均绩点,是推免遴选的核心基础指标。(二)全面发展成绩涵盖学生本科阶段在六个类别中的成果表现,同一类别取最高得分,不同类别得分可累计,具体标准如下:入伍服兵役(最高 30 分):圆满完成服兵役任务的基础上,获团级及以上表彰或三等功以上者得 30 分;获营级表彰者得 27 分;获连级表彰者得 25.5 分;仅完成服役任务者得 24 分。志愿服务(最高 5 分):材料经辅导员、学院及学校团委审核确认,服务时长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累计服务 20 小时及以上得 4.5 分,不足 20 小时得 4 分;在此基础上,获省市级及以上 “优秀志愿者” 加 0.5 分,获校级或区级 “优秀志愿者” 加 0.25 分,参与疫情防控专项志愿服务加 0.25 分,加分项取最高值不累计。国际组织实习(最高 5 分):经国际部审核确认的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参与者,可获 5 分。科研创新成果(最高 20 分):仅限与学业相关的正刊论文(增刊、专刊等除外),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成果可纳入认定,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合作成果原则上不加分。发表于 SCI/SSCI 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A 类期刊得 20 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B 类、CSSCI、CSCD 期刊得 15 分;北大核心、CSSCI 扩展或 CSCD 扩展期刊得 10 分。竞赛成果(最高 20 分):限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23 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中的 84 项全国赛事三等奖及以上成果,国际赛事需不低于国内标准,国家级大创立项等同于国家级三等奖。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得 20 分,二等奖得 15 分,三等奖得 10 分。团队参赛时,组长 / 负责人系数为 1,第二名 0.8,第三名 0.6,第四名 0.4,第四名之后不予认定。体育竞赛成果(最高 20 分):仅限指定赛事,认定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 12 时,多次获奖取最高值。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 1-3 名、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前 8 名、全国学生运动会前 6 名均得 20 分;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 4-6 名、全国学生运动会 7-8 名得 17 分;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 7-8 名得 14 分,其他赛事不予认定。(三)成果审核要求科研创新成果与竞赛成果需经材料审核专家组核查真实性,与导师联合完成的需提交导师推荐信说明学生实际贡献。学院将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组根据材料与答辩情况出具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所有材料需真实可查,造假者取消推免资格并通报批评。五、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2026 年学院推免总名额为 41 名,各专业具体分配如下:财务管理:推免名额 4 名,可推荐人数 5 名工程管理:推免名额 2 名,可推荐人数 3 名工商管理:推免名额 5 名,可推荐人数 6 名工商管理(体育班):推免名额 5 名,可推荐人数 6 名管理科学:推免名额 6 名,可推荐人数 8 名会计学:推免名额 10 名,可推荐人数 12 名人力资源管理:推免名额 2 名,可推荐人数 3 名物流管理:推免名额 1 名,可推荐人数 2 名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推免名额 6 名,可推荐人数 8 名六、工作时间安排与流程(一)材料提交阶段(9 月 4 日)上午 11 点前,学生完成报名及材料提交。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推免推荐表、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回避关系报备声明的电子版,以及成绩大表、排名证明等佐证材料扫描件。各类专项材料需单独整理为 PDF 格式提交:入伍服兵役材料含退伍证及表彰证明(如有);科研创新成果含期刊封皮、目录、全文、封底、收录截图及导师推荐信(限导师第一作者情况);竞赛成果含获奖证书、参赛作品、个人贡献说明、获奖佐证及导师推荐信(限联合参赛情况);体育竞赛成果含赛事秩序册、成绩册等原始资料扫描件。志愿服务类材料需填写相应认定表,连同佐证材料扫描件发送至辅导员处;国际组织实习材料需在上午 9 点至 10 点提交至东区 1 号楼管理学院 470 崔岩老师办公室,经学院盖章后提交国际部逾期未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材料需按指定格式命名后发送至各系秘书(二)审核与答辩阶段(9 月 7 日前)9 月 7 日前,学院组织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学生开展线上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答辩需准备双机位,正面机位清晰呈现学生双手及头部,侧后方 45 度机位可完整看到正面屏幕及学生周围环境。9 月 7 日下午 16:00 前,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生综合情况,在学校下达名额内确定拟推荐名单并进行院内公示。(三)学校审定与公示阶段(9 月 12 日后)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名单,由教务部进行公示,并将名单上传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七、其他注意事项回避与报备要求:推免工作人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名,需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需主动报备;教职工子女参与推免的需报备,领导干部全程回避。工作人员需签署承诺书,学生申请时需主动报备。未按规定报备的工作人员将被依规处理,学生若影响公平公正将取消资格。资格管理要求: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履行承诺书约定,学校不再将其列入就业推荐计划,不受理境外公派留学及放弃推免资格申请。资格取消情形:毕业学年成绩不达标、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拟录取后至入学前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存在材料造假、学术不端、未按规定报备回避关系等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名额效力说明:未获得上海大学推免名额的学生,本校不予接收其推免申请,外校录取或相关承诺均无效。政策依据说明:推免工作以学校上大内〔2025〕151 号文件为准,任何个人承诺均不具备效力。同分处理规则:总评成绩相同时,优先比较学业综合成绩;若仍相同,学生可补充学业能力佐证材料,经材料审核专家组审定后,由推免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学院推免工作由学院党委全程监督执行。2025-11-04 15: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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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关于2026年部分硕士研究生网报信息核验结果的提示依据《河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河北大学(10075)网报公告》的相关规定,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已完成截至2025年10月23日12:00所有报考考生的报名信息核查工作。现将核查中发现的部分填写不规范、可能影响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及问题提示予以公布,请相关考生务必在网报截止时间(10月27日22:00)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完成报名流程。若逾期未按要求完善信息,将直接取消其准考资格。一、非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填报问题我校非全日制相关专业的招生范围明确限定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经核查,部分报考此类专业的考生在网报系统中“就业方式”一栏误选“11非定向就业”。请涉及该问题的考生务必在网报结束前,将就业方式修改为“12定向就业”;若无法满足定向就业要求,可选择改报我校全日制相关专业。未按上述要求调整的考生,将不予准考。具体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详见附表一。二、法律硕士专业报考的毕业专业匹配问题针对法律硕士不同专业方向,我校设有明确的报考专业背景要求:(一)法律(法学)专业学位:要求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法学类专业,且毕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二)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要求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非法学类专业。本次核查发现部分考生不符合上述对应专业的报考条件,请相关考生在网报截止前及时修改报考志愿,逾期未调整者将被取消准考资格。不符合条件考生的具体信息详见附表二。三、医学类相关专业报考资格核查问题医学类各专业因培养要求特殊,我校对报考考生的专业背景、学历学位等设有严格限定,具体要求及核查问题如下:(一)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专业代码以1002开头)1. 基本报考条件:仅限西医临床医学、儿科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学、康复治疗学专业的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含应届、往届)报考,且考生需已获得学士学位;2. 专业方向限定: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学专业考生,仅可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代码100207)专业;其中医学影像技术学专业考生入学后,研究方向仅限该专业下的医学影像技术或核医学方向;康复治疗学专业考生,仅可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代码100215)专业。(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1. 基本报考条件:仅限西医临床医学、儿科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精神医学专业的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含应届、往届)报考,需已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同时需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执业医师资格申报条件及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报考要求;2. 专业方向限定:儿科学专业考生仅可报考儿科学(代码105102)专业;麻醉学专业考生仅可报考麻醉学(代码105118)专业;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专业考生仅可报考放射影像学(代码105123)专业;精神医学专业考生仅可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代码105105)专业。(三)中医类相关专业学位硕士1. 中医内科学(代码105701)、中医妇科学(代码105704)、针灸推拿学(代码105707):仅限中医学类各专业且已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报考;2. 中药专业学位硕士(代码105600):仅限中药学类、药学类各专业且已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报考。(四)中药学学术学位硕士(代码100800)报考考生需为中药学类、药学类各专业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学士学位。(五)护理学相关专业硕士1. 护理学学术学位硕士(代码101100):仅限国家承认学历的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应届、往届)报考;2. 护理专业学位硕士(代码105400):报考条件同护理学学术学位硕士,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在入学前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往届本科毕业生需已获得护士执业证书或已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本次核查发现部分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不符合上述对应条件,请相关考生在网报截止前及时修改报考志愿,逾期未调整者将被取消准考资格。不符合条件考生的具体信息详见附表三。四、学籍学历信息系统校验异常问题网报信息中学籍学历相关内容是报考资格核验的核心依据,考生需对照本人学籍学历验证报告,仔细核查并更正网报系统中填报的姓名、证件号码、毕业学校、毕业年月、学历层次、学历证书编号、学习形式等信息。本次核查中,部分考生个人信息校验失败,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类:1. 姓名与学历证书编号匹配度异常,系统查询不到对应学历信息;2. 校验未通过,证件号码存在填写错误或信息冲突;3. 姓名与身份证号组合查询,系统无对应学籍记录;4. 毕业年月填写不规范或与学历证书信息不符,导致校验异常;5. 填报信息不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6. 毕业年月信息异常,且考生当前存在研究生在读学籍。学籍学历校验异常的考生名单及具体问题详见附表四,请相关考生务必逐项核对并完成信息更正。五、其他重要注意事项(一)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提示:该计划报名考生需在网报截止前,再次核对网报系统中填入的入伍批准书、退役证相关信息,确保文字、符号等内容与证书原件完全一致,避免因信息不符影响后续准考及录取环节。(二)后续报名信息核查说明:本次公告所统计的考生问题信息,受网报系统信息更新进度影响,可能未涵盖所有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后续完成报名的考生,需认真研读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网报公告,严格按要求填报信息,及时自查并修改问题内容。特别提醒:考生须对本人网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网上确认失败、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025-11-12 09: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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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江苏科技大学报考点江苏科技大学报考点(3235)针对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的报名信息确认,将采用 “网上确认” 的方式开展。考生需凭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报名系统中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平台,依照既定流程完成网上确认操作。一、网上确认时间安排(一)初次上传材料时段2025 年 11 月 1 日上午 8:00 起,至 11 月 5 日中午 12:00 截止。(二)初次审核时段2025 年 11 月 1 日下午 14:00 起,至 11 月 5 日中午 12:00 截止。(三)补充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5 日下午 17:00,逾期不再受理任何补充材料提交申请。特别提醒:为确保审核顺利完成,建议考生在 11 月 1 日至 11 月 4 日期间提交网上确认材料。需要提交补充材料的考生,必须先完成初次材料提交,确保系统中有初次提交的记录轨迹,否则无法进行补充材料上传。二、审核结果解读“待审核”:该状态表明考生已提交确认申请,但报考点尚未开始审核工作,考生无需频繁操作,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即可。“待补充材料”:此状态意味着考生提交的材料中存在不符合要求的内容,需根据系统提示的具体问题,在规定补充材料提交时间内尽快完善材料并重新上传。考生补充材料提交后,需再次登录研招网网上信息确认系统,查看后续的再审核结论。“审核通过”:显示该状态即代表考生上传的材料完整且符合要求,本次考试报名确认工作已顺利完成。后续只需在招生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考试即可。“审核不通过”:该状态表示考生未通过资格审核。若考生对审核结果存在异议,需在网上确认的整个时段内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咨询相关问题。三、网上确认操作流程(一)系统登录在网上确认系统正式开通后,考生可通过手机扫描指定二维码(或访问指定平台)进入网上确认系统,随后使用在 “研招网” 网上报名系统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完成登录。(二)信息核对与采集登录系统后,考生需认真阅读报考点发布的公告内容,按照报考点的规定完成本人图像采集、报考信息确认工作,同时根据系统提示提交相关补充材料。(三)所需上传资料及具体要求1. 准考证照片(1)照片需为考生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背景颜色可选择蓝色或白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照片格式仅支持 jpg 或 jpeg,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10M,照片宽高比例需为 3:4;(3)照片中需呈现考生正脸头像,人像需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均需控制在 ±10 度以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在图像高度的 30%-50% 之间;头像需左右对称,考生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保持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在照片中的占比不得小于 2/3;(4)照片中考生脸部不得有任何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成阴影,需完整露出五官;(5)拍摄时照明光线需均匀,脸部、鼻部不得出现发光情况,照片中不得有高光、光斑、阴影及红眼等问题;(6)人像对焦需准确,照片层次清晰,不得出现模糊情况;(7)拍摄时考生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8)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本人近期相貌,内容需真实有效,不得进行任何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使用 PS 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通过照片翻拍获取);(9)考生需谨慎上传符合上述所有要求的照片,若照片不符合要求,将直接影响审核结果。2. 手持身份证照片(1)照片格式仅支持 jpg 或 jpeg,建议文件大小不超过 10M;(2)拍摄时,考生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照片范围;考生姿态需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保持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保持端正;(3)照片中考生脸部不得有任何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成阴影,需完整露出五官;(4)需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无缺,不得出现被遮挡或被手指捏住的情况;(5)拍摄时照明光线需均匀,脸部、鼻部不得出现发光情况,照片中不得有高光、光斑、阴影及红眼等问题;(6)人像对焦需准确,照片层次清晰,不得出现模糊情况;(7)拍摄时考生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8)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本人近期相貌,内容需真实有效,不得进行任何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使用 PS 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通过照片翻拍获取);(9)考生需谨慎上传符合上述所有要求的照片,若照片不符合要求,将直接影响审核结果。3. 镇江户籍或工作证明材料(仅针对往届生)(1)镇江户籍考生:需提供户口本首页(需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及本人信息页的照片,也可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照片;(2)非镇江户籍考生:需提供近三个月(即 2025 年 8 月、9 月、10 月)的社保(医保)或公积金缴费证明,且证明需满足正式工作单位所在地为镇江所辖市、区的要求,同时证明上需加盖社保中心或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章。社保证明查询获取方式:考生可登录镇江智慧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通过个人或单位登录入口进入系统首页,点击 “查询 - 社会保险” 选项,随后选择 “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即可完成社保证明下载;此外,社保、公积金等证明也可提供官方查询网站或官方指定手机 APP 上的相应缴费记录截屏照片,截屏照片中需包含考生本人姓名、证件号码及缴费流水信息。(四)补充材料上传1. 学历、学籍证明材料(1)若考生在网报时未通过学籍校验,且属于 2026 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需提供由省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照片;(2)若考生在网报时未通过学历(或学籍)校验,需上传相应证明材料:2002 年以后毕业的往届生需上传教育部的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 年以前毕业的往届生需上传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需上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和学籍在线验证可通过指定平台办理,若无法完成在线验证,考生需申请学历认证报告;(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照片,且认证报告上的 12 位在线验证码或 7 位认证编号需清晰完整;若考生在报考时尚未取得认证报告,但在 2026 年入学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提交国(境)外学校的成绩单照片;(4)若考生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除需上传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照片外,还需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照片;(5)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提供由研究生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照片。2. 其他补充材料当审核结论显示为 “待补充材料” 时,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的具体要求,在规定补充材料提交时间内尽快完善材料并重新上传。(五)特殊情况有效证件照片上传在以下两种情况下,考生需上传有效证件照片:情况一:证件类型非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需提交相应有效证件的照片;情况二: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但身份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需上传身份证照片(包括人像面和国徽面),具体要求如下:(1)需同时上传身份证人像面照片和身份证国徽面照片;(2)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无缺,证件上的字迹清晰可见,照片亮度均匀;(3)照片中身份证上的文字需正向显示,不得出现倒置或倾斜情况。考生需确保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报考点将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若发现材料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生报名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特别注意: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且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本报考点原则上不予通过报名确认。四、考生注意事项(一)信息填报责任考生需认真阅读《江苏科技大学报考点(3235)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确保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准确无误。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在任何时候均不作修改。若因考生本人未认真阅读相关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及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入学后无法进行学籍注册等问题,所有遗留问题均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二)报名缴费要求考生需在 “研招网” 报名系统中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相应报名费用。未缴费或未全部完成网上报名流程的,报名信息将被视为无效,不得参与网上确认。(三)网上确认必要性所有考生均需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未通过审核的,报名信息无效,无法参与考试。(四)审核结果查看与材料补正考生上传材料成功后,需在网上确认期间随时登录系统,查看本人材料的审核结果。同时,审核系统将通过短信及学信网站内信息两种方式,向考生推送审核结果通知。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复审材料;未按时提交材料或未完成网上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将无法参加考试。(五)材料提交时间建议考生需仔细辨别自身身份及报考类别,充分考虑网上确认审核可能不通过时,补充上传材料所需的时间,提前准备并尽早上传网上确认材料。建议考生在确认期前四天(即 11 月 1 日至 11 月 4 日)提交材料,避免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无充足时间准备补充材料,影响报名确认。(六)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且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七)考试时间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八)考场熟悉安排考生需在考试前一天(即 2025 年 12 月 19 日下午 15:00 以后),前往考试地点(具体考试所在楼栋将在准考证上注明),了解考场分布及相关注意事项。若考场安排有变动,将以考点最新通知为准。(九)公告关注要求考生需在统一考试时间前,密切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本报考点发布的相关公告,及时了解考试安排及政策调整信息。五、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根据相关规定,需要申请考试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需在网上确认期间(即 2025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5 日 12:00 之前),向本报考点提交以下材料:(1)《残疾人报考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需考生本人手写签名);(2)考生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3)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以上材料需按顺序合并为一个 PDF 文档,文档命名格式为 “考试合理便利申请 + 姓名”(例如:考试合理便利申请 + 张三.pdf),并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请。残疾考生若有疑问,可通过电话咨询本报考点,咨询电话为 0511-84402362。六、咨询方式(一)咨询时间2025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5 日,每日咨询时段为 9:00—11:30、14:00—17:00。七、考试地点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江苏科技大学报考点的考试地点为江苏科技大学长山校区,具体地址为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晖路 666 号。2025-10-30 16: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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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财经大学2026 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为规范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接收工作,确保选拔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接收办法明确如下。一、接收对象与基本条件本次推免生接收对象限定为招生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学位学生及本科三年提前毕业学生。考生须已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并满足以下全部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拥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思想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发展。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所在学校校纪校规,道德品质良好,行为习惯端正,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违法违纪处理。恪守学术诚信,学风严谨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研究或科学实践抱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报考的推免专业,原则上需保持相同或相近。二、接收工作流程(一)网上报名阶段系统注册:已取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自 9 月 18 日起,登录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注册操作,并查询学校推免工作具体办法及相关专业招生目录。提交报名:9 月 22 日 9:00 起,考生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报名申请。注意事项:每位考生仅允许选择一个专业报考,且报考专业提交后不可修改,若擅自修改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考生需按学校要求准确完成报名,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遗漏或提交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在 “推免服务系统” 内完成报名、接收复试通知及接收待录取通知操作的推免生,学校不予录取。(二)复试通知发放学院将分批次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工作遵循 “先申请先审核” 原则,结合招生计划择优筛选,额满即停止接收。考生信息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学院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三)资格审查环节审查安排:学院将对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考核环节,由学院统一组织复试。材料提交要求: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在复试资格审核时统一提交至学院存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各 1 份;《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1 份;《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审批表》2 份;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推荐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推荐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各类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院根据实际需求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四)复试考核要求复试形式:复试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复试全程需进行录音、录像,同时安排专人负责记录面试过程。复试内容:复试包含三个部分,分别为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其中,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的成绩满分均为 100 分。综合素质面试:重点考察以下内容:①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学业成绩;②对报考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③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能力;④对报考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该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⑤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⑥本科阶段除专业学习外的科研经历、社会实践(如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情况或实际工作表现;⑦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意识与团队协作能力;⑧人文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⑨面试题目以综合性、开放性试题为主。英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对英语工具的基本掌握情况,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基本的英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复试时,结合《兰州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从考生的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意识、法制观念等方面进行考核,当场给出 “合格” 或 “不合格” 的评价。该考核结果不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成绩计算: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 100 分,具体计算方式为:复试成绩 = 综合素质成绩(满分 100 分)×70% + 英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成绩(满分 100 分)×30%。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人员培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人员,开展政策解读、纪律要求、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指导专业复试小组规范开展工作。(五)复试时间安排复试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推免服务系统” 及学院通知。(六)体格检查要求体格检查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拟录取推免生需在拟录取通知发出后的 3 日内,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原件或扫描件。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三、录取工作程序拟录取通知发放:学院将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对通过复试、拟录取的考生,及时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确认录取,未按时确认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双方确认,不可取消。监督与咨询: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将指派专人,对复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复试与录取环节规范、统一。学院组织的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向考生公布咨询电话,保障考生沟通渠道畅通。名单审核与公示:学院将复试合格的考生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待录取通知,并督促考生完成确认。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期限内,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拟录取确认。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将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 7 天。拟录取考生需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教育部检录合格后,方可确定为正式录取。材料发放:硕士研究生(含统考生)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学校将在 2026 年 5 月向拟录取考生发放调档函,在 2026 年 6 月底至 7 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资格审查: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正式取得学籍。2025-10-28 14: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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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湖南工商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和网上确认等工作的通知》相关部署,为保障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有序推进,湖南工商大学报考点(代码:4329)将全面开展网上确认工作。现将本次网上确认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望相关考生仔细研读并遵照执行。一、网上确认核心时间节点本次网上确认工作实行限时办理,考生需在规定时段内完成材料提交与信息核对,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无法参与后续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 网上确认系统开放时段:2025年11月1日至5日,每日9:00至17:00。2. 考生提交确认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12:00。特别提醒:为防止因材料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而延误进度,建议考生尽量在11月1日至3日期间完成首次材料上传,预留充足的修改调整时间。二、报考点接收考生范围湖南工商大学报考点(4329)仅接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进行网上确认,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需另行选择正确报考点:1. 严格遵守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各项报考规定;2. 网报阶段已选择“湖南工商大学(4329)”作为报考点;3. 为湖南工商大学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4. 已完成网上报名费用缴纳,报名状态为“已缴费”。三、网上确认操作指引(一)系统登录方式考生可通过手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等各类智能终端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无需局限于特定设备。登录后请按照系统页面的引导,逐步完成信息核对、材料上传等操作,直至系统提示“提交成功”,即完成本次确认的材料提交流程。(二)材料准备要求考生需提前备齐网上确认所需各类材料,所有材料均需符合报考点规定的格式、清晰度及内容要求。具体需上传的材料清单及标准如下:1. 有效居民身份证:需上传正、反两面,确保证件信息清晰可辨,无遮挡、无反光,有效期需覆盖考试全程。2. 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湖南工商大学2026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带有学校教务处或学院公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或能证明本校应届身份的学生证(含注册页)扫描件。3. 网上报名信息表:考生需登录研招网下载本人已填报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扫描件或清晰照片。4. 标准证件照: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背景为白色或浅蓝色,尺寸符合研招网规定(宽高比例约为3:4),不得佩戴首饰、眼镜,面部特征完整清晰,照片格式为JPG或PNG,大小控制在100KB至500KB之间。5. 其他补充材料:根据考生自身情况,如涉及学籍校验未通过、专项计划报考等特殊情形,需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应的补充证明文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四、审核结果查询与处理方式报考点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核,一般情况下审核结果会在提交后24小时内通过系统反馈给考生。同时,系统会向考生网报时预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提醒,考生需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及时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状态,并根据不同结果采取对应措施:1. 审核通过:系统显示“审核通过”字样,代表考生已完成全部网上确认流程,报名信息正式生效。2. 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系统会明确标注需补充或修改的材料内容及原因,考生需在系统规定的补充材料截止时间前,完善相关材料并重新上传,逾期未补充视为审核失败。3. 审核不通过(最终结果):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本报考点接收范围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考生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工作日内联系本报考点咨询核实。五、重要注意事项1. 报名费用缴纳是参与网上确认的前提,网报阶段未完成报名费支付的考生,报名信息将被系统标记为无效,无法进入网上确认环节。2. 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本人网报信息的准确性,包括报考院校、专业、个人身份信息等关键内容。网上确认材料提交后,因填报信息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3. 请考生合理安排材料提交时间,避免集中在11月5日当天提交。若在最后一天提交材料后审核不通过,可能因时间不足无法完成补充修改,从而错失报名机会。4. 如因特殊情况(如系统故障、材料特殊等)导致网上审核未通过,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湖南工商大学二办公楼403室办理现场审核手续。六、诚信考试法律提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为引导考生树立诚信应考意识,现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特别提醒:(一)相关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明确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 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指出: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当认定其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二)考生诚信义务在此郑重提醒全体考生,在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名、信息确认及考试全过程中,需强化诚信意识、规则意识与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坚决杜绝任何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為,共同维护考试的严肃性与公平性。2025-11-13 15: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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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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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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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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