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河南大学工程管理硕士(MEM)招生简章
一、学校及 MEM 学位点概况
1.河南大学地处拥有 “八朝古都” 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开封,其办学历史可追溯至中州大学、国立第五中山大学等时期,1984 年正式恢复 “河南大学” 校名。2008 年 10 月,河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签署共建协议,学校正式迈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2016 年 9 月入选国家 “111 计划”,2017 年 9 月进一步跻身 “双一流” 建设高校名单,综合办学实力与学科影响力持续提升。
2.河南大学的商科教育积淀深厚,源头可追溯至 1927 年的国立第五中山大学。自 20 世纪 80 年代起,商科教育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先后经历财经系、经贸管理学院、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等发展阶段,2015 年正式更名为商学院,成为学校学科建设的重要支撑。
3.在学科与学位授权方面,商学院拥有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设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备工商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2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工程管理(MEM)、审计(MAud)4 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其中,工商管理学与管理科学与工程均为省级重点学科,为 MEM 培养提供了坚实的学科基础。
4.针对 MEM 学位点,目前已组建一支结构合理、实践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共有 22 名专任指导教师,包括 5 名教授、11 名副教授及 5 名博士生导师;同时,在设备制造、医药制造、土木工程、物流与供应链等多个行业领域,聘请了 10 位企业职业导师,助力学生将理论知识与行业实践深度结合。
二、MEM 研究方向
河南大学 MEM 设置三大研究方向,聚焦行业需求与技术前沿,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人才:
1.制造工程方向:在网络制造与智能制造的行业背景下,主要面向复杂产品研发、装备制造等领域,重点解决产品 / 服务设计优化、业务流程再造、生产计划与调控、质量管控、供应商协同管理等核心难题;同时,关注重大突发事件对产业链的冲击,研究适配网络制造与智能制造模式的全球供应链网络设计及运营策略。
2.项目管理方向:依托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聚焦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开发等复杂工程领域,探索如何利用数据要素与智能技术为项目决策、实施全过程赋能;重点研究项目投融资模式创新、预算编制与成本控制、风险识别与应对、进度规划与管控、质量保障、运维优化等关键问题。
3.大数据与商务智能方向:面向医疗服务、物流运输、金融服务等公共服务业及典型制造行业,重点研究人工智能、商业数据分析、数据治理等技术的实际应用场景,包括用户画像构建、产品 / 服务创新设计、业务流程改进、风险预警与控制、舆情分析与引导等;同时,探索基于数据分析的智能决策机制,提升行业运营效率与决策科学性。
三、报考相关要求
1. MEM 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满足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对应的工作经验要求,具体如下:
1.取得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后,累计工作经验满 5 年(需在 2021 年 9 月 1 日之前获得专科毕业证);
2.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后,累计工作经验满 3 年(需在 2023 年 9 月 1 日之前获得本科毕业证);
3.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累计工作经验满 2 年(需在 2024 年 9 月 1 日之前获得相应学位证书)。
2. 报名流程
考生需完成 “网上报名” 与 “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 两个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1)全国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提交;
(2)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该环节的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规模、考务安排等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并对外公布。考生需严格遵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限,逾期将无法办理网上报名及确认手续。
3. 考试内容
MEM 入学考试分为 “全国联考” 与 “复试” 两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1.考试时间:全国联考定于 2025 年 12 月 20 日举行;
2.全国联考科目:包括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涵盖数学、逻辑推理、写作三个模块)与英语(二);
3.复试环节:主要以 “专业综合面试” 形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行业实践经验、问题解决能力及综合素质。
4. 招生人数与类别
2026 年河南大学 MEM 仅招收非全日制学生,拟计划招录人数为 15 人。按照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面向 “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招生,无需调取考生个人档案。
5. 学制、费用及上课地点
学制:非全日制 MEM 的培养学制为 3 年;
学费:每人每学年 2 万元;
上课地点:统一安排在河南大学开封金明校区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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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科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为做好我校 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接收工作,选拔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入我校深造,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组织实施安排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并推进全校推免生接收的整体工作;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作为具体执行部门,承担全校推免生接收的组织任务,同时对各二级招生单位开展的推免生接收实施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二、基本原则设定1.推免生接收是高校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研究生招生质量的关键环节,各二级招生单位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具体执行中,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考量、综合评估、择优录用,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重点包括学生本科阶段的一贯学业表现,同时兼顾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意识及遵纪守法情况,引导学生实现全面发展。2.推免生接收工作需始终以德育为先,将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作为核心依据之一;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含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一律不予录取,确保选拔出的学生兼具优异能力与良好品德。3.推免生接收工作需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守招生纪律。各二级招生单位需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制定科学、规范且明确的接收标准与工作流程,认真落实公示制度,确保推免工作的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接受全体考生与社会监督。三、申请条件要求1.考生需先在当前就读高校取得教育部认可的推免生资格(该资格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同时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拥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反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及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记录。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相关要求,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研究任务。5.属于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扎实的本科专业基础。6.本科就读期间,各学期各科学习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能力、综合分析问题能力与解决问题能力,同时拥有突出的创新能力与培养潜质,适合开展研究生阶段的深入学习。7.符合所申请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以及教育部规定的其他相关报考条件,确保专业适配性。注:推免生资格最终以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即前述 “推免服务系统”)公示的名单为准;未经过推荐高校公示及教育部备案的申请,均视为无效申请,不纳入考核范围。四、招生专业范围除部分明确要求工作年限、不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招生的专业外,我校其余所有全日制专业(涵盖学术型硕士专业与专业型硕士专业)均开放推免生接收通道。可接收推免生的具体专业,可查阅我校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最终确定的录取专业及推免生接收人数,需以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实际录取的数据为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与权威性。五、申请流程步骤1.系统注册与报名缴费(1)所有有意向申请我校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节点(通常为 9 月下旬)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完成账号注册,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个人照片。(2)考生需在我校另行通知的时间范围内,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完成报名操作及费用缴纳;未按时缴费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推免生申请资格。(3)后续的复试通知接收、待录取通知确认等环节,均需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未通过该系统报名及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其预推免复试考核结果一律不具备效力。2.专业与研究方向确认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报名系统中填写的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通过面试考核的专业及研究方向保持一致;报名时确定的专业,后续不得更改,确保信息匹配无误。3.通知接收与超时处理(1)学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考核结果,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2)若考生超出规定时间未接收、确认复试通知,学校将撤销该复试通知;若超出规定时间未接收、确认待录取通知,学校同样会撤销该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关注系统消息并及时操作。4.剩余计划补录流程若部分二级招生单位的推免生招生计划仍有余额,可按照前述申请流程与要求,继续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接收符合条件的考生,直至计划满额。5.报名时间查询渠道我校推免生具体报名时间将另行通过官方平台通知,考生需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官方微信订阅号,以及各二级招生单位官网发布的通知,避免错过关键时间节点。六、申请材料清单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提交以下完整申请材料,材料需真实、清晰,复印件需注明 “与原件一致” 并签字(部分材料需携带原件备查):1.《海南医科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需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信息清晰可辨,且需扫描或复印在同一页面上),复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供工作人员查验。3.学生证个人信息页(含照片、学号等信息)及每学期注册页的复印件,复试时需携带学生证原件供查验。4.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原件(需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确保成绩真实有效)。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托福考试成绩单、雅思考试成绩单等;复试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供查验。6.科研成果与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需注明作者、期刊名称、发表时间等信息)、学术出版物、专利证书,以及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复试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供查验。7.所申请专业对应的学院(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申请材料,具体以各二级招生单位通知为准。七、复试办法及要求1.复试工作组织主体各二级招生单位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该小组全权负责本单位推免生的考核工作,并依据本办法制定符合本单位学科特点与专业需求的推免生复试工作细则,确保复试工作规范有序。2.复试名单确定与公示(1)二级招生单位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与筛选,结合学科需求确定最终复试名单。(2)复试名单及复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安排,将在二级招生单位官网进行公示,同时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3.复试通知确认与参与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同时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复试;未按时确认或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4.复试过程管理要求各二级招生单位需依据相关规定与细则组织复试工作,全程做好复试记录(包括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且复试过程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复试过程可追溯、可监督。5.复试内容重点考查(1)外语水平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听力理解能力与口语交流能力,通过对话、朗读、翻译等形式,评估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2)专业素质能力考查:包含考生本科阶段的学习情况与实践经历、专业基本知识与技能掌握程度、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和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其中,报考专业学位推免生的考生,考核侧重实践技能;报考学术学位推免生的考生,考核侧重科研思维与科研能力。(3)综合素质与品德考查:重点评估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人文素养、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职业精神,确保考生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各二级招生单位可根据学科特点与专业需求,对复试内容的分值结构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考核要求需以各单位发布的推免生复试通知为准。6.复试成绩判定标准复试成绩即为推免生录取成绩,满分为 100 分;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判定为复试不合格,不予进入录取环节。八、录取工作流程1.录取名单确定依据我校将依据各专业推免生招生计划、考生复试成绩排名,同时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表现、体检结果进行全面考量,综合评价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确保录取公平与质量。2.一票否决情形规定(1)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是推免生遴选与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2)复试成绩不及格、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或被我校认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同样不予录取。3.夏令营优秀考生优先政策对于在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前,已参与我校夏令营等学术交流活动且经二级招生单位考核获得 “优秀” 评价的考生,二级招生单位可按照其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向学校推荐接收,缩短后续录取流程。4.思政审查表提交要求拟录取推免生需在 10 月 10 日前,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提交至所报考的院系,审查表需由相关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确保思政考核材料齐全。5.待录取通知确认要求学校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该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即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院校,不得再接受其他高校的待录取通知。6.拟录取名单公示要求我校将对完成网上录取程序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若对名单有疑问,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所报考的二级招生单位提出异议,学校将及时核查并反馈结果。7.录取名单审核与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汇总各二级招生单位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初步审核后,按照学校相关工作程序提交审议;审议通过后,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完成数据上报,待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正式确定录取资格。8.体检安排与标准(1)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时间与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考生需按要求按时参加。(2)体检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定。(3)特别说明: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不招收轻度色觉异常(俗称 “色弱”)及色觉异常 Ⅱ 度(俗称 “色盲”)的考生,考生需提前了解自身身体状况。九、监督与违规处理办法1.监督机制与渠道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监督电话为:0898-66968510;考生或其他人员若发现推免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可通过该电话反映情况,学校将及时核查处理。2.违规行为处理措施若考生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经历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影响推免过程及结果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核查确认,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考生,将被取消学籍,确保推免工作的严肃性。十、其他注意事项1.材料真实性责任申请人需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发现材料存在伪造、篡改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且相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高校。2.拟录取考生限制规定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境)留学手续,不得纳入本科毕业就业计划,同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度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若违反上述规定,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3.录取资格取消情形拟录取推免生需在本科毕业前出色完成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审查结果不合格;(2)存在考试作弊行为,或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3)毕业设计(论文)、实践实习等环节成绩未达到学校或所在高校要求;(4)应届毕业时无法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4.学费与相关费用说明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 号)文件要求,我校对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具体情况,可参考我校当年发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5.新生入学复查要求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在入学后的三个月内,依据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开展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学籍,确保入学新生质量。6.回避制度执行要求推免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与推免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招生工作人员、考官等),若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需主动向学校或二级招生单位申请回避;若未按规定报备并声明回避关系,且该情况影响了推免过程及结果的公平公正,学校将取消相关考生的推免生拟录取资格。7.政策冲突处理原则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依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若本办法内容与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文件要求不一致,需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确保政策执行的准确性与合规性。十一、联系方式联系人:魏老师(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968231电子邮箱:hyzsb@muhn.edu.cn海南医科大学2025 年 9 月 12 日2025-09-29 10: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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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安排为规范有序推进我院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20〕54 号)、《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处发〔2025〕95 号)两份文件的核心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办学情况与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工作安排。一、组织领导架构为保障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开展,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组长:由学院院长与党委书记共同担任,统筹推免工作整体方向与重大决策;副组长:由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担任,协助组长推进推免工作具体实施,协调各环节衔接;成员:涵盖各系主任、教务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及推免年级辅导员,负责推免过程中的信息传达、材料审核、资格初审等基础工作。二、推免申请条件推免申请需满足 “基本条件 + 对应类别专项条件”,具体要求如下:(一)基本条件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需首先符合以下基础要求:1.身份要求:须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等国家政策明确禁止参与推免的群体除外;2.思想素养: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道路,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3.学术品行: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专业实践能力,学风严谨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4.行为规范: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因违纪违法受到处分的记录;5.身心状况: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二)综合推免专项条件申请综合推免的学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1.学业成绩:学业表现优良,按培养方案要求已修读的全部课程均通过考核,公共必修课与专业课(不含辅修课程)无补考、重修记录;加权平均成绩(计算范围含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需在同年级同专业方向全体学生中排名前 20%;前三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2.英语能力: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需达到 425 分及以上;3.优先条款:参与综合推免时,若学生在大学生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类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在同等条件下将获得优先推荐资格。(三)专项推免专项条件申请专项推免的学生,需先满足 “必要条件”,再符合至少一项 “特色条件”:1.必要条件:学习态度端正勤奋,按培养方案要求已修读的课程(不含辅修课程)全部通过考核(高水平运动员以课程成绩转换后结果为准);加权平均成绩(计算范围含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需在同年级同专业全体学生中排名前 50%;前三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2.特色条件(符合其一即可):(1)在学校官方认定的大学生学科类竞赛、创新创业类竞赛等赛事中,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奖励;(2)在科学研究领域(如论文发表、课题参与)、文学艺术创作领域(如作品获奖、成果展示)取得突出成果,或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活动中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或在校期间服兵役且于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荣誉;(3)具备文艺、体育或社会工作特长,在体育竞技比赛(如省级及以上赛事获奖)、社会服务工作(如重大项目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组织)中取得突出成绩并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奖励与荣誉;若学生竞赛成绩格外突出,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可适当放宽其专业成绩排名要求。三、学院推免工作流程推免工作按以下时间节点与步骤推进,确保各环节透明可追溯:1.信息传达与排名公示:9 月 2 日,由学院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联合向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传达推免相关文件精神与工作安排;同时,公布前三学年加权平均成绩处于各专业方向前 20% 的学生排名情况,并启动首次公示;2.综合评分核算:推免综合评分采用 “权重分配制”,其中加权平均成绩占比不低于 85%,综合素质测评占比不超过 10%,各类加分项目占比不高于 5%(综合测评细则与加分标准按学院内部规定执行);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收集入围学生的基本信息、综合素质测评分数及相关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成果证明),并完成得分核算;教务办公室对材料真实性、得分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加分数据录入学校教务系统,系统将自动生成学生综合排名;3.资格审查与名单公示: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按 20% 的比例确定推免初选名单;9 月 8 日前,依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数量,在学院官网、公告栏等平台对符合推免入围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 7 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需在 9 月 12 日下午 15:00 前将最终推荐名单上报至学校教务处办公室;4.学生资格确认:已入围的学生需在 9 月 18 日下午 14:00 前,登录学校教务系统推免专属模块,完成个人推免资格的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资格;5.材料汇总上报:学院教务办公室需在 9 月 18 日下午 17:00 前,从教务系统推免模块导出推免学生成绩单,按 “身份证号码_学生姓名” 的规则命名为 PDF 格式电子档,再以 “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推免成绩单” 为文件夹名称打包,统一报送至学校教务处办公室。四、其他重要规定1.推免机会限制:学生在校期间仅可参与一次免试研究生推荐,不可重复申请;若学生在第七学期(五年制专业为第九学期)开始申请休学或办理留级手续,将不得参与下一年度的推免工作;2.解释权划分:推免综合加分中,“加权平均成绩” 相关疑问由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解答;“综合素质测评”“各类加分项目” 相关疑问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答;其他未在本安排中明确的事项,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后确定;3.资格取消情形:若学生存在以下行为,学院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1)在推免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信息,存在弄虚作假、不诚信行为;(2)已获得推免资格,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接收推免生的招生单位;(3)取得推免资格后,因违纪违法受到学校处分或司法处罚;(4)毕业时未能如期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2 日2025-09-25 18: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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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对外经济贸易大学(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是教育部直属高校,由教育部与商务部共同建设,作为国家首批 “双一流” 建设高校及首批 “211 工程” 建设高校,在国内外商科领域享有较高声誉。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开放办学氛围浓厚,是新中国早期开展来华留学教育的高校之一,国际交流合作已成为学校办学的核心特色与重要发展动力。在人才培养方面,学校始终聚焦高素质、创新型、国际化领军人才培育,毕业生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熟练的外语能力、活跃的思维模式及较强的实践能力,深受社会各界认可。30 余万校友扎根改革开放前沿领域,服务国家经济主战场与重大战略需求,始终践行 “博学、诚信、求索、笃行” 的校训。此外,学校学科优势突出,现设有 57 个本科专业,拥有 14 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14 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8 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2 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及 7 个博士后流动站,学科覆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七大学科门类,并包含国家安全学、智能科学与技术等交叉学科。其中,应用经济学为国家 “双一流” 建设学科,国际贸易学、国际法学是国家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法学、企业管理、会计学、世界经济、法经济学、低碳经济学为北京市重点学科,“数字贸易” 入选北京市高精尖学科。学校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办学实力雄厚,校园环境优雅。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严格遵循 “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欢迎全国优秀考生报考!一、招生类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包含初试与复试两个核心阶段,其中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主组织,二者均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关键组成部分。初试方式分类: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方式包括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及推荐免试,我校不开展单独考试招生。硕士研究生分类标准:(1)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与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其中,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所有招生名额均为定向就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二、招生专业及计划1.招生专业查询: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具体信息,考生需查阅各招生单位(学院 / 研究院)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2.招生计划说明:(1)最终招生计划以国家及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因 2026 年硕士招生计划尚未公布,当前专业目录中所列 “拟招收人数”(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仅为参考数据,不代表最终录取人数。(2)各专业最终录取人数,将结合上级计划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人才需求、生源实际情况及学校学科发展规划进行适当调整。(3)专业目录中 “拟招收人数” 不包含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 等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名额。3.推免生招生范围: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审计、数字经济硕士四个专业外,我校其他硕士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各专业最终接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结果为准。三、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基本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品德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4.学业水平需达到以下任一要求:(1)国家认可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中预计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若考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需满 2 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 “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上两类考生需按 “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身份报考,且需同时满足以下全部学业要求:①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425 分及以上),或具备同等英语水平证明;② 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至少 1 篇学术论文,或具备同等学术水平成果;③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5)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需在复试资格审查阶段提交该认证书,未提交者将取消考试资格。(二)其他专项报考条件1.各招生单位(学院 / 研究院)的具体报考要求,及专业目录中的特殊说明,考生需查阅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各单位招生简章;2.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的考生,需查看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专项招生简章;3.推荐免试硕士生招录详情,需参考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具体要求如下:(1)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含支教团推免生)的所有报名、录取流程,均通过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推免生招生系统” 及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推免生无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及网上确认;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或单独考试。(2)退役人员若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申请 “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该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无法补报;招生单位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三)特殊考生报考要求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需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若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四、报名程序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 “网上报名” 与 “网上确认” 两个阶段,所有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项操作,主动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仔细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予补办。若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需根据相关规定,正确选择报考点,并按报考点具体要求完成后续手续。(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1)网上预报名: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2)网上正式报名: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2.报名网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 “研招网”)完成报名。3.报名信息修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 1 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且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 1 个招生单位的 1 个专业。4.报考费缴纳: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缴纳方式、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报名期间登录研招网、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报考点网站,查看 “网报公告” 获取详情。5.报名注意事项:(1)考生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报考须知,及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发布的 “网报公告”,按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并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错误或虚假填报,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考生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尤其是本人所受奖惩情况,重点说明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的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及《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3)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完成认证,并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4)符合 “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 或 “报考专项计划” 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加分分值不可累加;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相应政策,或无法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5)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时间、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二)网上确认1.确认要求:所有考生需认真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完成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网上确认时,考生需配合报考点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并按报考点规定完成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采集;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或招生单位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2.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实施:(1)选择 “11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 的考生,网上确认安排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部署及我校报考情况确定,考生需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2)选择外埠报考点的考生,需关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发布的确认安排,逾期无法补办。3.确认注意事项:(1)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网上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2)在读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时提交 “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需包含证明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非 “11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 的考生,需将同意报考证明拍照或扫描,在所属报考点网上确认前发送至邮箱:yzb@uibe.edu.cn。(三)其他注意事项联系方式:为确保我校能及时联系考生,考生需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畅通(考试时间除外);我校重要通知将通过研招微信公众号提醒,考生务必关注 “uibeyzb”。身份信息一致性: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上的 “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 等身份信息,需与报考时填报的身份信息完全一致;从报名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修改信息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负。五、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开展全面审查,仅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招生各阶段(含报名、考试、录取、入学),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导致无法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准考证》下载: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妥善保管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或丢失;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所需材料以具体通知为准。六、考核程序(一)初试1.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日考试时段为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2.考试地点:(1)选择 “11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 的考生,初试地点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内,具体考场信息将在《准考证》上标注;(2)选择外埠报考点的考生,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及考场参加初试。3.入场凭证: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4.考试文具:初试使用文具的具体要求,将在《准考证》上明确标注;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若对文具有特殊要求,考生需按《准考证》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检查;我校所有初试科目均不允许使用任何类型的计算器。5.考试科目:2026 年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详情,考生需查阅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6.成绩查询:初试成绩公布时间及查询方式,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发布通知,由考生自行查询。(二)复试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核心环节,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具体安排以我校发布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通知为准。2.我校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具体差额比例将在复试录取办法中明确;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将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3.复试基本要求:复试方式分为 “面试与笔试相结合” 或 “仅面试” 两种;复试过程中,将重点考查考生的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进行全面评估与综合评价;各专业复试的具体要求,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详细说明。4.资格审查:复试前,学校将严格开展资格审查工作,通过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手段,加强考生身份审核,及 “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 / 加分政策” 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不予安排复试或录取;无论最终是否录取,考生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均由学校存档备查,不予退还;具体审查要求详见各招生单位(学院 / 研究院)发布的复试通知。5.复试管理:为确保复试公平公正,我校在复试期间将采取 “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组建复试工作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等措施,且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加强复试过程管理与监督。6.考生需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7.调剂:我校所有考生(含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的调剂申请,均需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提交;若有调剂需求,相关调剂通知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发布。8.体检: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将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医院。9.体检标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及《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七、录取1.录取原则:学校将依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的 “考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 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权重折算得出,初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的占比通常不低于 50%,具体比例由各招生单位(学院 / 研究院)自主确定。2.思想政治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重点评估考生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录取的关键参考依据;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3.录取通知书发放:对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考生,学校将发放录取通知书;预计发放时间为 2026 年 6 月中旬,具体时间将根据工作进度调整。八、学制、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一)学制我校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常规学习年限为 2 年;其中,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MPA)、国际中文教育等专业的学制为 3 年。(二)学费标准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自 2014 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对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8000 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需参考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或各专业学位招生简章,最终以北京市相关部门批复为准。(三)奖助政策我校已构建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政策如下:基础奖助:纳入奖助体系的全日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获得 6000 元的新生学业奖学金;纳入奖助范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每年 6000 元的助学金(分 10 个月发放);同时,学校设有 “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为研究生提供额外补助。详细政策可查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印发 < 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 的通知》。学术奖励与资助:学校实行 “多维一体” 的学术奖励资助政策,助力研究生全面发展:(1)学术创新奖励:每年评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学术之星”、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等荣誉,对获奖学生给予表彰与物质奖励;(2)学术会议资助:为研究生参与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提供资助,最高资助标准为 1 万元 / 次,同时辅以学院、导师的配套资助;(3)联合培养资助:鼓励研究生参与国内外联合培养(含课程学习、联授学位、跨境研究等),学校层面提供 2-3 万元 / 次的资助,研究生院额外提供 1-2 万元 / 次的资助,为学生出国(境)交流提供政策与资金支持。九、违规处理考生需秉持诚信原则参加考试,自觉遵守各项考试管理规定:1.考试纪律:初试期间,需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纪律;复试期间,需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2.违规后果: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扰乱考场秩序,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1)在校生: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开除学籍;(2)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3)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所在单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4)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诚信档案:招生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存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4.特别提醒: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十、其他事宜招生信息查询: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通过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公告;其中,学术学位各专业不单独发布招生简章,考生需查阅各招生单位(学院 / 研究院)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各专业单独发布招生简章,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需同时查阅相关招生简章与专业目录。1.2026 年专业调整情况:(1)专业招生单位调整: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原招生的政治经济学(020101)、西方经济学(020104)、数量经济学(020209),及国际经济研究院原招生的世界经济(020105),2026 年均调整至经济学院招生,以上专业初试科目保持不变;经济学院 2026 年新增产业经济学(020205)招生,初试科目设置与国际经济贸易学院产业经济学(020205)一致。(2)新增招生专业:国际关系学院 2026 年新增国家安全学专业(140200),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3)暂停招生专业:国际关系学院的中外政治制度(030202)、国际政治(030206)、外交学(030208),及政府管理学院的教育经济与管理(120403),2026 年暂停招生。(4)学制调整:数字经济(025800)非全日制专业的学制,由 3 年调整为 2 年。2.非全日制招生范围:我校仅在以下专业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数字经济硕士(国际经济贸易学院、中国金融学院、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国际商学院)、审计硕士(国际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政府管理学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具体要求可查阅各专业招生简章。3.档案调入:录取的全日制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期限内将个人档案调入学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按定向协议相关规定办理档案手续。4.学位攻读提醒:我校不建议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若因同时攻读学位产生问题,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5.住宿安排: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由学校提供住宿;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项计划除外),学校不提供住宿,需由学生自行安排。6.弄虚作假处理: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含推免生),无论在招生哪个阶段(含入学后),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7.信息公开公示:我校将依据上级部门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在考生报名、考试(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的相关信息,将通过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 网站及时公布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名单需变动,需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日。8.学历学位授予: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内容,符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及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学校将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9.历年试题与书籍咨询:我校提供历年自命题试题,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周三、周五下午,联系电话:010-64492746;若考生需购买考试相关书籍,可咨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读者服务部,联系电话:010-64492338。10.政策依据: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将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执行,以最新文件要求为准;其他未尽事宜,需依据《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十一)联系方式招生信息查询:考生如需查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相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咨询电话:010-64492151(工作日 8:00-17:00);传真:010-64495202;学校总机:010-64492001;电子邮箱:yzb@uibe.edu.cn;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 10 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86# 信箱研招办;邮政编码:100029;研招微信公众号:uibeyzb。2025-10-23 11: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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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报考点(6122)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按照上级部门安排,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陕西师范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6122)采取网上确认方式进行报名资格确认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接收考生范围选择陕西师范大学报考点,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符合我校报考点要求的考生有: 1.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单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2.报考我校的省内非报考点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3.报考我校的在陕往届毕业生(户籍在陕或工作单位在陕)。4.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和同等学力考生。其中,报考教育管理(045101)、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的所有考生,须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报考点。5.社会考生(报考外校,在读高校在陕的非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外校,户籍在陕或工作单位在陕的往届毕业生)。二、网上确认方式及时间01确认方式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确认系统进行网上确认。(https://yz.chsi.com.cn/wsqr/stu/)02确认时间考生上传材料时间:11月4日9:00-11月6日12:00 考生补充材料时间:11月4日9:00-11月6日16:00 报考点审核材料时间:11月4日-11月5日,每天9:00-12:00,14:30-17:30;11月6日9:00-12:00,14:30-16:00 网上确认期间,考生应及时上传确认材料,随时关注确认状态及提示信息,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确认材料的,不予确认通过。 所有考生须于11月4日首次上传本人相关报考材料。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应根据提示立即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建议不要在网上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三、网上确认所需材料考生必传材料:准考证照片和手持身份证照片。具体要如下:01照片要求1.准考证照片要求如下: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白色背景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小于50K、不超过5M,宽高比3:4。 (3)人像水平居中,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不小于2/3。 (4)脸部无遮挡,要露出五官及额头。不得佩戴任何外部饰品(包括但不限于眼镜、美瞳、耳机、口罩、发饰、耳环、项链等)。 (5)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不得做任何修改。2.手持身份证照片要求如下: (1)拍摄时,双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要露出五官。 (2)确保人像清楚且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不得上传被水平翻转的手持身份证照片。 (3)能如实地反映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 (4)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不要化妆,不得佩戴任何外部饰品。3.考生身份核验未通过,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具体要求如下: (1)分正、反两张上传。不得上传扫描件或复印件。 (2)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02其他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籍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户籍在陕的往届毕业生:户口本(或户籍卡、户籍证明)。户口本须包含户主页(有陕西省公安厅公章)和本人页。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还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户籍不在陕且工作单位在陕的往届毕业生:单位开具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陕西境内社保卡缴费记录 (8-10月)及工资条(8-10月)。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还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陕就读的研究生和在陕就读第二学位的本科生:就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同等学力考生【不含报考教育管理(045101)、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专业的考生】: (1)高职高专毕业生:专科毕业证、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公开发表的与学士学位水平相当的本专业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 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科结业生:本科结业证、本科期间不少于12门的本科课程成绩单、公开发表的与学士学位水平相当的本专业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 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单独考试考生: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户口本(或户籍卡、户籍证明)或在陕工作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陕西境内社保卡缴费记录 (8-10月)及工资条(8-10月)],自学考试成绩单(系统打印)。 9.报考教育管理(045101)、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考生:须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报考点。如符合我校报考点要求,按照户籍在陕的往届毕业生、户籍不在陕且工作单位在陕的往届毕业生的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四、网上确认程序1.考生上传材料。按照我校报考点要求上传材料,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材料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审核。2.反馈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考生,则网上确认完成。审核结果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查看审核不通过原因,按照提示补充材料再次提交,等待再次审核。逾期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网上确认不予通过。五、注意事项1.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因信息填报不实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2.考生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网报信息,尤其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单位名称(和毕业证书一致)、毕业证书编号、毕业年月、报考类别(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等重要信息要仔细核对(网上确认阶段所有网报信息不能修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3.考生只允许存在一条确认成功信息。如在不同的报考点进行多次确认(重复报考)的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4.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或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及相关证明,否则审核不通过。5.未完成网上报名或未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我校报考点不接受考生补报名或补交报名费。6.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7.外省成人高校在陕教学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西京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报考点报考。8.部分样表见:http://yz.snnu.edu.cn/xgxz/mbyb.htm。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9-85310346联系邮箱:yjsc4@snnu.edu.cn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09室2025-08-05 10: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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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点公告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2025 年 10 月 10 日本报考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相关文件,并结合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 “国科大”)的实际招生情况制定。特别提醒:考生须仔细阅读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国科大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各类公告。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选择报考点、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无法录取的,所有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一、报考资格要求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务必仔细查阅目标报考单位发布的招生简章,严格依照该单位设定的报考条件及国家、地方相关招生政策完成报名操作,确保自身符合报考资质,避免因资质不符导致报名无效。二、报考点选择条件考生需同时满足 “考生身份要求” 和 “报考信息要求” 两类条件,方可选择国科大(1188)作为报考点参加考试。(一)考生身份要求(满足任一即可)1.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为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生,户籍是否在京不影响报考资格。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往届生):需满足以下任一要求:(1)持有北京市户籍;(2)在 2025 年 1 月至 9 月期间,已在北京市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满 6 个月(含 6 个月),且缴费记录不含补缴情况;特别提醒:2025 年 10 月 27 日网上报名截止后,北京教育考试院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等部门,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核查。若因考生不符合本考点报考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所有责任及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3)在读研究生:若选择国科大报考点,须提供由研究生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 “同意报考证明”;在京高校就读第二学位的考生:选择本考点时,需提交所在高校开具的 “第二学位在读证明(学生证)” 及 “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具体材料要求以后续本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为准)。(二)报考信息要求(满足任一即可)1.报考单位为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4430)旗下各培养单位的统考生(含北京市内外各研究所、各院系);2.报考北京市内以下 5 个招生单位的统考生: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85401)、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85402)、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85405)、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85407)、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86001);3.报考单位所属省份为安徽省的考生(需同时排除以下情况):(1)排除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2)排除报考 1251 工商管理、1252 公共管理、1253 会计、1254 旅游管理、1255 图书情报、1256 工程管理、1257 审计、035101 法律(非法学)、035102 法律(法学)这 9 个专业的考生;(3)排除 “业务课 2” 考试科目代码第一位为 “5” 或 “9” 的考生;4.且考生需属于以下三类之一: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院校未设立报考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艺术类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5.国科大 2026 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报考单位为京外招生单位(需排除以下情况):(1)排除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2)排除 “业务课 2” 考试科目代码第一位为 “5” 或 “9” 的考生。三、网上报名流程(一)报名时间与信息修改1.报名时段:(1)网上预报名: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每日 9:00—22:00;(2)正式网上报名: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每日 9:00—22:00。2.操作要求:所有考生均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填写报名信息、完成初试费用网上支付,后续还需按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3.信息修改规则: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已填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最终仅能保留 1 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无法修改或重填;需重点注意:“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 3 项关键信息,提交后无论是否缴费均无法直接修改,若需调整,须在 10 月 27 日 22:00(报名截止前)取消原报名信息,重新报名并缴费。(二)学历(学籍)在线校验1.校验流程:网上报名期间,研招网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在线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2.提前准备:为确保校验顺利,建议考生提前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确认信息无误。3.未通过校验处理:(1)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办理认证,务必在网上确认截止前提交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或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因更改姓名 / 身份证号码导致校验未通过的考生,网报时需用当前合法有效身份信息(姓名 + 证件号码)注册填报;网上确认时,除提交上述认证报告外,还需提供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证明及扫描件。(三)初试费用缴纳1.缴费要求:选择国科大(1188)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在 10 月 27 日 22:00 前通过 “网上支付” 缴纳初试费;缴费成功后,还需按报考点规定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2.注意事项:初试费需在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网上支付的具体操作要求,考生需仔细阅读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的 “网上报名公告” 相关内容。四、网上确认安排(一)确认方式与材料上传1.确认模式:国科大(1188)报考点 2026 年采用 “网上确认” 模式,考生无需到现场办理确认手续。2.操作流程:所有选择本考点的考生,需按后续发布的 “网上确认公告” 要求,登录指定系统完成确认;需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审核材料,若材料不符要求,须在指定时限内重新上传;系统提示 “确认成功” 后,方视为报名生效。3.信息查询:网上确认的网址、材料清单、格式规范等,考生需密切关注国科大招生信息网及研招网报名系统中的通知,避免遗漏。(二)信息核对与审核要求1.信息确认:所有考生需仔细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一律不允许修改,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审核要求:符合报考单位及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网上确认;未按时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报考点 / 招生单位审核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3.材料提交:网上确认时,考生需配合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若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五、其他重要事项(一)材料审核与诚信要求1.审核结果查询:考生上传材料后,需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看结果;未通过审核的,需按提示按时补充材料,未补充导致确认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2.诚信承诺:考生需确保所有填报信息、上传材料真实有效;若发现填报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已取得报名 / 考试 / 录取资格的,一律取消。(二)考试相关信息获取信息通知方式:自网报启动至考试结束,因教育部系统未开通 “招生单位下载考生联系方式” 功能,考点无法通过短信 / 电话通知信息;考生需主动关注国科大招生信息网及研招网的考务通知,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三)特殊群体便利申请1.申请范围:在京报名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合理便利服务。2.申请流程:考生需在网上确认截止前,将个人情况说明、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人证)、联系方式发送至考点邮箱(ao@ucas.ac.cn);考点初审后报北京教育考试院,考试院联合相关部门评估确定便利事项,由考点告知考生。(四)初试时间与准考证打印1.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时段为: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以北京时间为准)。2.准考证打印:考前 10 天左右,考生用网报用户名 + 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需用 A4 白纸打印,正、反两面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 书写,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3.入场要求: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任何考生 / 个人不得要求或指定考区、考场,具体安排由国科大招生办公室统一编排。(五)初试费退费政策1.不予退费情况: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点已启动考务组织、调配资源,一律不予退费。2.可退费情况:取消报名信息、重复缴费、未确认 / 未通过确认的考生,初试费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还,预计 2025 年 12 月底返还至缴费账户;考生请勿注销缴费账户,遇退费问题及时联系研招网客服。(六)未尽事宜说明本公告未提及的其他事项,均以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0-28 16: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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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接收简章为规范开展广东海洋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接收工作,依据教育部及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推免生管理的相关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接收简章,具体内容如下:一、申请条件1.申请人须为具备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正式获得所在院校的推免资格 —— 该资格需占用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指标,同时推荐手续需完整合规,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均需真实有效,不得存在伪造、篡改情况。2.申请人的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统一颁布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体检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3.申请人必须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前顺利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若逾期未获取,将直接影响后续入学资格的认定。二、接收学位点(专业、领域)范围1.除 125200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外,学校所有全日制硕士学位点及全日制博士学位点的招生专业,均面向推免生开放接收通道。2.学校接收的推免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两类;其中,推免生接收总量严格控制在学校当年研究生总招生计划的 50% 以内。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统一为 3 年,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不设非全日制选项。3.直博生的接收专业仅限学校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专业。直博生接收总量不超过当年学校博士生招生计划的 20%,学制为 5 年。各直博生招生专业的具体招生人数、报名流程及选拔细则,需以学校当年发布的专项通知为准,考生可关注研究生院官网更新。三、申请与选拔考核流程1.注册操作9 月中下旬,推免生需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账号注册,并如实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获奖情况等相关资料,确保信息无误后提交。2.志愿填报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确定意向申请的专业后,可于 9 月下旬至 10 月中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最终公布的期限为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 “研招网”)的 “推免服务系统” 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志愿顺序。3.复试通知发放学校将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及材料初审情况,通过研招网 “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4.复试组织与实施(1)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将由招生学院(或对应学位点、研究方向)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复试的具体安排,包括复试时间、地点、考核形式及内容等;复试时间集中在 9 月下旬至 10 月上中旬,最终时间以招生学院(或学位点、研究方向)的正式通知为准。(2)复试期间,考生需按照学校要求,到指定的医院完成体检;报到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需按要求整理):①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学生证需复印学生信息页与每学期注册情况页),另需提交政审表原件(需由推荐院校相关部门盖章);② 在校期间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需加盖推荐院校教务部门公章,若成绩单为电子版打印件,需额外注明 “与原件一致” 并盖章);③ 其他补充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托福、雅思等外语水平证明,各类学科竞赛、科研项目获奖证书,本人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著作或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等。5.拟录取确认(1)通过复试考核的推免生,学校将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的 24 小时内登录系统确认录取,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将取消该待录取名额。(2)学校会将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监督,若公示无异议,考生方可被正式确定为拟录取对象。(3)被学校拟录取的推免生,无需像统考考生一样参与后续的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环节,只需按学校要求完成入学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四、学费标准与奖助政策1.学费标准(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专业学位型)①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用经济学(专业代码 020200,授予经济学学位)、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授予法学学位)、海洋科学(070700,授予理学学位)、机械工程(080200,授予工学学位)、低空技术与工程(0802Z1,授予工学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授予工学学位)、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00,授予工学学位)、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00,授予工学学位)、作物学(090100,授予农学学位)、园艺学(090200,授予农学学位)、畜牧学(090500,授予农学学位)、水产(090800,授予农学学位)、工商管理学(120200,授予管理学学位),以上专业的学年学费标准均为 7000 元;海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 0707Z2,授予理学学位)的学年学费标准为 39000 元,该专业毕业生可获得中外双学位证书。② 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法律(非法学)(035101,授予法律学位)、法律(法学)(035102,授予法律学位),学年学费标准均为 16000 元;新闻与传播(055200,授予新闻与传播学位)、气象(075100,授予气象学位)、电子信息(085400,授予电子信息学位)、机械(085500,授予机械学位)、材料与化工(085600,授予材料与化工学位)、资源与环境(085700,授予资源与环境学位)、土木水利(085900,授予土木水利学位)、生物与医药(086000,授予生物与医药学位)、交通运输(086100,授予交通运输学位)、风景园林(086200,授予风景园林学位)、农艺与种业(095131,授予农业学位)、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095132,授予农业学位)、畜牧(095133,授予农业学位)、渔业发展(095134,授予农业学位)、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095136,授予农业学位)、农业管理(095137,授予农业学位)、农村发展(095138,授予农业学位)、兽医(095200,授予兽医学位)、食品与营养(095500,授予食品与营养学位),以上专业的学年学费标准均为 9000 元;音乐(135200,授予音乐学位)的学年学费标准为 18000 元。(注:留学硕士生的学费标准及管理办法另行制定,需以学校国际教育学院通知为准。)(2)直博生:学年学费标准为 9000 元,按学制 5 年缴纳。(3)住宿费:学年收费标准为 1700 元,最终收取金额需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最新核准的标准为准,如有调整将提前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奖助政策学校 2026 年针对研究生的最新奖助金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学校专项补助等具体内容,需以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官网更新,或拨打研招办电话咨询详情。五、接收直博生的专项规定1.报考直博生的考生,其选择的导师必须通过 2026 年学校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条件的审核,具备当年直博生指导资格,不具备资格的导师不得招收直博生。2.每位博士生导师在每一年度内,最多可招收 1 名直博生,该招生名额将纳入其所在学科的年度招生总指标中进行统一核算,不得超额招生。六、其他注意事项1.申请人需对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学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推免生的材料及资格进行再次核查,若发现材料存在虚假、篡改等情况,学校有权在任何环节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考生,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作退学处理。2.被学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若在入学报到时尚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将依法取消其入学资格,且不接受任何延期提交证书的申请。3.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学校将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按统考生身份处理,且不保留其原推免录取资格。4.学校 2026 年接收的推免生,仅面向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 类型,不接收定向就业推免生,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需确认就业类型符合要求。5.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招办):负责解答推免生报名、复试、录取等环节的咨询问题,联系电话:0759-2396185;(2)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推免工作全过程,接受考生申诉,联系电话:0759-2383146;(3)学校研究生院官方网址:https://grs.gdou.edu.cn/,可查询推免工作通知、拟录取名单等官方信息;(4)研究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可实时获取招生动态、政策解读等内容。2025-10-09 09: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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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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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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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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