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26年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与非全日制审计硕士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平台架构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现设有会计学系、财务管理系、审计系、资产评估系 4 个教学组织,同时配套多个高水平科研机构,包括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会计智能化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中德管理控制研究中心、税务会计研究中心、会计准则研究中心、资产评估研究中心、管理会计研究中心、财务管理研究中心等。学院基础设施完善,实验设备先进,数据资源充足,且构建了覆盖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具体专业设置上,本科阶段包含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财务管理、资产评估、审计学 4 个专业 5 个方向;学术学位硕士涵盖会计学、财务管理 2 个专业;专业学位硕士设有会计、审计、资产评估 3 个专业;学术学位博士包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3 个专业;专业学位博士仅设会计专业。目前学院在校生共 2564 人,其中本科生 1631 人,研究生 933 人。
学院沿革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组建于 1995 年 12 月,是国内首家由高等院校独立设立的会计学院。该校会计学科发展历程丰富,1981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93 年成为东北地区首个会计学博士点单位。1997 年,该学科被评定为财政部重点学科;2002 年入选教育部国家重点学科,并在 2007 年再次被确定为国家重点学科。2022 年,学院恢复审计学本科专业;2024 年,东北财经大学成功入选国家首批会计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高校名单。此外,学院还承担财政部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单位职责,同时是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秘书处的常设单位。
学科实力经过多年建设,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已实现 “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 的发展目标。在专业建设层面,2019 年会计学与财务管理专业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1 年资产评估专业也跻身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行列。在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中,学校于 2018 年通过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质量认证,获得最高级 A 级评价,并在 2023 年的再评估中继续保持 A 级认证。会计学与财务管理所属的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评 A - 档,且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取得显著进步。长期以来,学院为各级政府机构、各类高校、大型集团公司、上市公司、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及跨国公司输送大量会计领域高端人才,拥有卓越的社会声誉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师资力量学院师资队伍实力强劲,现有专任教师 78 人,其中教授 26 人、副教授 44 人、博士生导师 17 人。教师团队中多人获得国家级、省级重要人才荣誉,具体包括:国家 “万人计划” 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全国文化名家暨 “四个一批” 人才、教育部 “国家重大人才工程” 特聘教授、教育部 “国家重大人才工程” 青年学者各 1 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1 人、全国优秀教师 1 人、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 1 人;教育部 “新世纪优秀人才” 2 人、财政部全国会计名家培养工程人选 2 人、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 1 人、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 10 人;“辽宁五一劳动奖章” 获得者 1 人、辽宁省优秀教师 1 人、辽宁省本科教学名师 9 人、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 1 人、辽宁省 “兴辽英才” 计划教学名师 2 人、“辽宁特聘教授” 2 人、辽宁省 “百千万人才工程” 百人层次人选 3 人、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4 人。此外,财务管理教学团队获评首批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会计学教师团队荣获辽宁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称号,研究生导师团队入选辽宁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学院还两次获得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科研成果学院营造了浓厚的科研氛围,构建并完善 “五位一体” 立体科研活动体系,该体系涵盖学术会议、会计与财务论坛、学术训练营、论文工作坊、课题申报经验分享与专题讨论会,实现科研活动的常态化、高质量开展与全员参与。在优质科研环境与雄厚师资的带动下,学院科研成果丰硕。近年来,教师团队在《The Accounting Review》《Contemporary Accounting Research》等国际顶尖学术期刊,以及《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等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百余篇。其中,自 2019 年起,学院持续在国际顶尖期刊发表论文,累计发表数量位居国内会计学院第四位。同时,学院获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在内的 60 余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并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成果奖等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百余项。
教学成果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学院高度重视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广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质量处于领先水平。学院累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5 项、省级教学成果奖 24 项,并斩获首批 ACCA 年度教学成果奖。在课程建设方面,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 8 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7 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 2 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8 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27 门、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 5 门。其中,《审计学概论》课程教学团队获评首批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财务会计类课程教学团队入选辽宁省本科优秀教学团队。在教材建设上,学院现有国家级规划教材 19 本,《中级财务会计》教材还获得首届全国优秀教材奖。教师团队在教学竞赛中表现突出,荣获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大赛特等奖等荣誉。近十年来,学院培养的研究生中,有 9 篇硕士学位论文获评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8 篇博士学位论文获评辽宁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5 篇会计硕士学位论文入选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优秀学位论文。此外,学院有连续十批共 31 篇教学案例被推选为全国 MPAcc 入库案例,其中 6 篇获得 MPAcc 优秀教学案例奖;在已举办的十一次全国 MPAcc 学生案例大赛中,学院师生九次进入复决赛,共获得一等奖 1 项、二等奖 8 项、三等奖 4 项。
二、招生项目介绍
1.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1)培养定位: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项目,旨在培育具备良好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拥有较强业务能力与数字化时代新思维,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会计、财务、审计及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的人才。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战略意识、领导潜质、沟通能力与合作精神,最终造就高素质、应用型、国际化的高层次会计专门人才。(2)学制安排:实行弹性学制,常规学习年限为 2 年。
2.非全日制审计硕士(MAud)(1)培养定位: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非全日制审计硕士(MAud)项目,致力于培育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养与专业素养,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服务国家治理需求的 “高素质、应用型、国际化” 卓越审计人才。(2)学制安排:实行弹性学制,常规学习年限为 2 年。
三、办学特色亮点
1.整合实践资源,深化协同育人学院积极与社会各界、行业机构及相关部门合作共建教学基地,其中 4 家基地获批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学院与核心实习实践基地建立全方位战略合作关系,合作内容覆盖实践导师配备、实习机会提供、社会实践开展、科研训练指导、合作攻关推进、课程与案例开发、定制班项目运营、技术研发支持等多个维度,形成多层面、立体化的协同育人模式,并取得一系列突出成果。
2.搭建合作平台,实现资源突破学院依托由东北财经大学等 9 所会计硕士培养院校联合发起的 “东北暨内蒙古地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联盟”,推动区域内人才培养体系、培养机制与培养资源的共建共享,在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科建设深化、社会服务拓展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3.探索精细培养,明确发展定位紧密结合信息化、网络化发展趋势及现实挑战,学院不断优化现有课程体系,在课程设置上 “推陈出新”,以适应 “大数据” 等新兴业态对会计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同时,持续推进启发式、研讨式、案例式、情景式等多元化、交互式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应用,切实提升人才精细化培养模式的实施效果。
4.拓展第二课堂,构建立体培养学院通过导师讲堂、行业领袖论坛、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以案例为核心开展专业探讨与实战互动,深入解读制度规范与行业政策,全面展现行业发展趋势与社会需求,聚焦职业选择与学生成长。通过这些举措,增强研究生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人文情怀、科学素养、法治意识与创新精神。同时,借助立体化培养机制,检验学生运用专业理论与知识体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培养和提升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
四、社会评价与学生发展
学生综合价值显著提升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通过重返校园进行深度学习,进一步补充专业新知识,提升应对职场复杂环境的能力,成功进入更高层次的工作平台,有效促进自身职业发展与人才流动。
社会与用人单位高度认可学院培养的毕业生始终以综合素质高、专业知识扎实、实践操作能力强的特点受到社会各界青睐,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为国家财经管理事业发展与社会经济建设作出重要贡献,社会声誉广受好评。
五、招生专业与初试科目
会计专业(专业学位)(1)专业代码:125300(2)研究方向:03(非全日制)财务与会计精英人才(3)拟招生人数:75 人(4)初试考试科目:①管理类综合能力;②英语(二)
审计专业(专业学位)(1)专业代码:125700(2)研究方向:02(非全日制)审计高层次人才(3)拟招生人数:20 人(4)初试考试科目:①管理类综合能力;②英语(二)
六、学制与学费标准
会计专业(非全日制)(1)学制:2 年(弹性学制)(2)学费标准:总计 108000 元(按学制计算)(3)收费方式:按年度缴纳,每学年缴费金额为 54000 元
审计专业(非全日制)(1)学制:2 年(弹性学制)(2)学费标准:总计 80000 元(按学制计算)(3)收费方式:按年度缴纳,每学年缴费金额为 40000 元
七、报考条件要求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4.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满 2 年(含 2 年)的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制定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此外,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
八、报名流程安排
报名工作分为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具体要求如下: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预报名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正式网上报名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
(2)报名平台: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学校发布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操作。
2.网上确认
(1)确认要求: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平台,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具体确认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为准。
(2)注意事项:网上确认的具体流程及相关要求,需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相关手续。
九、考试组织安排
入学考试包含初试与复试两部分,具体安排如下:
1.初试
(1)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最终公布的安排为准。
(2)考试地点:由各省市报名点统一安排,考生需以报考点通知为准。
(3)考试科目:会计(125300)、审计(125700)两个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初试科目均为①管理类综合能力、②英语(二)。
2.复试
(1)组织主体:复试工作由东北财经大学统一组织安排,具体考核要求以学校发布的复试办法为准。
(2)特殊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除参加正常复试外,还需额外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3)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①会计硕士:需考核《中级财务会计》(刘永泽、陈立军编著,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21 年第 7 版)与《财务管理》(任翠玉、宋淑琴编著,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22 年第 1 版)。②审计硕士:需考核《审计》(刘明辉、史德刚编著,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22 年第 8 版)与《中级财务会计》(刘永泽、陈立军编著,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21 年第 7 版)。
十、录取原则与要求
1.录取原则:东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具体录取细则以学校发布的年度录取办法为准。
2.录取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
十一、授课方式说明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与非全日制审计硕士(MAud)项目,为学生提供周末班与集中班两种授课方式选择:
1.周末班:授课时间安排在双休日,便于在职考生平衡工作与学习。
2.集中班:每月集中授课一次,每次授课时长约 5-7 天(全天授课)。
此外,两种授课方式均在校本部开展,学校寒暑假期间正常休息,不安排学生住宿。
十二、招生咨询渠道
考生可通过关注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官方公众号,获取更多招生相关信息(具体公众号二维码可参考学院发布的相关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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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依据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为规范有序开展石河子大学(院校代码:10759)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前期准备:明确招生规定与报考条件所有有意向报考石河子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提前认真研读并严格遵循以下文件要求,确保自身符合报考资格后再启动报名流程:《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石河子大学 202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石河子大学 2026 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研究生招生简章》;石河子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需对照目录明确目标专业的具体报考条件)。二、核心流程:网上报名操作细则网上报名是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的关键环节,考生需按以下要求完成信息填报与操作,具体内容如下:1.报名时段与开放时间网上报名分为预报名与正式报名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预报名阶段: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22:00;(2)正式报名阶段: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开放时间与预报名一致,均为 9:00—22:00。2.报名信息填报与修改要求(1)考生需依据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所选报考点及石河子大学官网发布的公告要求,如实提交报考信息并选择合适的报考点;(2)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主修改已填报的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全新的报名信息,但需注意: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逾期(即正式报名结束后)将无法再修改或重新填报信息;(3)在读研究生若计划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否则报名无效;(4)考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后,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书约定,秉持诚信原则参与后续所有考试环节。3.报名信息真实性要求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时,需认真核对每一项内容,确保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特别提醒:考生需如实、准确填写本人高中毕业后所经历的奖惩情况,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4.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要求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严格按以下要求填报信息并满足资格条件:(1)信息填报:需如实填写本人少数民族身份、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地区,且报考类别需选择 “定向就业”;(2)不同身份考生的具体要求:① 无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需选择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向就业单位一栏填写 “无”,毕业后需在填报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内择业;② 已签约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签约的工作单位必须位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毕业后需返回该签约单位工作;③ 往届毕业生:需为在职状态,且工作单位与户籍均需处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毕业后需回到原工作单位任职;(3)身份与地区认定: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以报名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一旦确认不得更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地区范围,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5.特殊政策与专项计划报考要求(1)符合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系统提示填报相关申请信息;(2)资格初审分工:报考点负责对申请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其他特殊政策与专项计划的考生资格初审,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学校将在复试前对所有申请特殊政策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复审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应政策(如加分、免初试),也不得参与专项计划的初、复试;(3)加分规则:若考生同时符合多项加分项目要求,加分分值不得累加,仅按最高分值计算;(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要求:① 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石河子大学提交《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仅限士兵身份考生),学校将对材料进行复核;② 若材料审核或复核未通过,考生不得按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与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③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了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至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则不可参与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调剂;(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报考要求:需严格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及《石河子大学 2026 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具体规定填报信息。6.残疾考生考试便利申请残疾考生若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的考试便利服务,需在报名阶段主动与报考点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石河子大学沟通,提交便利申请,以便相关单位提前做好服务安排,保障考生顺利参与考试。7.现役军人报考要求现役军人报考石河子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需严格按照军队相关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确保报名流程符合军队与学校的双重要求。三、资格审核:报考资格确认与责任说明1.资格自查与信息确认考生需仔细研读我校各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报名信息提交后,考生需再次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一旦确认,报名信息将一律不作修改。若因以下原因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1)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2)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3)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2.资格核查与违规处理依据相关规定,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学校将不予准予考试或录取,且一经发现此类情况,将随时处理;若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等违法行为,学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相关责任。3.报名期间信息核查提示网上报名期间,石河子大学将在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不定期发布网报温馨提示,同时公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存疑考生名单。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及时登录该网站查看相关信息,若发现自身信息存在错误,需在规定时间内更正,避免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因考生个人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4.学历(学籍)校验要求(1)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学历(学籍)的校验结果;(2)为保障校验工作顺利完成,建议考生提前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 “学信网”),查询并确认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3)若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需在石河子大学规定的时间内,按学校要求补充材料,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将影响后续报名流程。四、补充说明:其他注意事项1.本通知中未提及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事宜,均按照《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与《石河子大学 202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关条款执行;2.关于石河子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其他最新动态与具体要求,考生需及时登录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浏览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获取信息,确保不遗漏重要报名节点。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10 月 9 日2025-10-28 18: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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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报考点(6122)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按照上级部门安排,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陕西师范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6122)采取网上确认方式进行报名资格确认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接收考生范围选择陕西师范大学报考点,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符合我校报考点要求的考生有: 1.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单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2.报考我校的省内非报考点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3.报考我校的在陕往届毕业生(户籍在陕或工作单位在陕)。4.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和同等学力考生。其中,报考教育管理(045101)、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的所有考生,须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报考点。5.社会考生(报考外校,在读高校在陕的非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外校,户籍在陕或工作单位在陕的往届毕业生)。二、网上确认方式及时间01确认方式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确认系统进行网上确认。(https://yz.chsi.com.cn/wsqr/stu/)02确认时间考生上传材料时间:11月4日9:00-11月6日12:00 考生补充材料时间:11月4日9:00-11月6日16:00 报考点审核材料时间:11月4日-11月5日,每天9:00-12:00,14:30-17:30;11月6日9:00-12:00,14:30-16:00 网上确认期间,考生应及时上传确认材料,随时关注确认状态及提示信息,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确认材料的,不予确认通过。 所有考生须于11月4日首次上传本人相关报考材料。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应根据提示立即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建议不要在网上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三、网上确认所需材料考生必传材料:准考证照片和手持身份证照片。具体要如下:01照片要求1.准考证照片要求如下: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白色背景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小于50K、不超过5M,宽高比3:4。 (3)人像水平居中,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不小于2/3。 (4)脸部无遮挡,要露出五官及额头。不得佩戴任何外部饰品(包括但不限于眼镜、美瞳、耳机、口罩、发饰、耳环、项链等)。 (5)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不得做任何修改。2.手持身份证照片要求如下: (1)拍摄时,双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要露出五官。 (2)确保人像清楚且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不得上传被水平翻转的手持身份证照片。 (3)能如实地反映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 (4)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不要化妆,不得佩戴任何外部饰品。3.考生身份核验未通过,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具体要求如下: (1)分正、反两张上传。不得上传扫描件或复印件。 (2)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02其他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籍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户籍在陕的往届毕业生:户口本(或户籍卡、户籍证明)。户口本须包含户主页(有陕西省公安厅公章)和本人页。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还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户籍不在陕且工作单位在陕的往届毕业生:单位开具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陕西境内社保卡缴费记录 (8-10月)及工资条(8-10月)。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还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陕就读的研究生和在陕就读第二学位的本科生:就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同等学力考生【不含报考教育管理(045101)、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专业的考生】: (1)高职高专毕业生:专科毕业证、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公开发表的与学士学位水平相当的本专业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 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科结业生:本科结业证、本科期间不少于12门的本科课程成绩单、公开发表的与学士学位水平相当的本专业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 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单独考试考生: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户口本(或户籍卡、户籍证明)或在陕工作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陕西境内社保卡缴费记录 (8-10月)及工资条(8-10月)],自学考试成绩单(系统打印)。 9.报考教育管理(045101)、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考生:须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报考点。如符合我校报考点要求,按照户籍在陕的往届毕业生、户籍不在陕且工作单位在陕的往届毕业生的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四、网上确认程序1.考生上传材料。按照我校报考点要求上传材料,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材料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审核。2.反馈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考生,则网上确认完成。审核结果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查看审核不通过原因,按照提示补充材料再次提交,等待再次审核。逾期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网上确认不予通过。五、注意事项1.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因信息填报不实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2.考生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网报信息,尤其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单位名称(和毕业证书一致)、毕业证书编号、毕业年月、报考类别(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等重要信息要仔细核对(网上确认阶段所有网报信息不能修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3.考生只允许存在一条确认成功信息。如在不同的报考点进行多次确认(重复报考)的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4.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或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及相关证明,否则审核不通过。5.未完成网上报名或未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我校报考点不接受考生补报名或补交报名费。6.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7.外省成人高校在陕教学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西京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报考点报考。8.部分样表见:http://yz.snnu.edu.cn/xgxz/mbyb.htm。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9-85310346联系邮箱:yjsc4@snnu.edu.cn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09室2025-08-05 10: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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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章程为落实教育部及四川省关于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相关政策,四川大学 2026 年正式启动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本次推免工作严格遵循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核心原则,同时确保全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具体工作要求如下:一、申请基本条件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与四川大学 2026 年推免生报名: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类校纪校规。2.身份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即 2026 年夏季毕业),且已成功获取所在本科院校发放的推免生资格。3.对科研工作具备浓厚兴趣与探索精神,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及科研潜力,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立志为国家科研事业发展贡献力量。4.满足所报考招生学院(系 / 所)针对推免生设置的其他具体要求(如专业成绩排名、科研成果等)。二、申请、复试及录取流程推免生招生工作分申请报名、资格审核、复试考核、拟录取确认四个核心阶段,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报名阶段申请报名包含 “学校预报名” 和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报名” 两个环节:(1)学校预报名及各招生学院(系 / 所)的报名安排,需查阅《四川大学关于接收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预报名的通知》;(2)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报名为后续正式环节,需在系统开通后按要求完成操作。2.招生计划与专业目录查询(1)2026 年四川大学推免生招生计划初步确定: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约 3150 名,直博生约 562 名;(2)推免生(含直博生)正式招生专业目录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简称 “研招网”)发布;正式发布前,可参考 2025 年专业目录查询招生学科及计划人数,预报名阶段可依据对应项目选择合适学科提交申请。3.申请材料提交申请人需按照所报考招生学院(系 / 所)的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具体材料清单、格式规范及提交方式,需以各学院(系 / 所)发布的《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为准。4.正式报名与系统操作推免生正式报名、志愿填报及录取确认,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该系统的开通时间,需以教育部后续通知为准。5.复试考核安排(1)各招生学院(系 / 所)会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需在通知指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复试,未按时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2)复试的考核方式(如笔试、面试、实验操作等)、考核内容(如专业知识、科研能力、英语水平等)及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学院(系 / 所)另行通知;(3)复试期间,申请人需自觉遵守考核规则,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若存在违反规定或扰乱考核秩序的行为,将取消其复试成绩,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6.拟录取与公示(1)各招生学院(系 / 所)在复试结束后,将根据招生计划向复试合格的申请人发送拟录取通知,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拟录取确认,未按时确认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2)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招网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三、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四川大学构建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为推免生提供学业支持,该体系由 “国家奖助金” 与 “学校奖助金” 两大板块组成:1.国家奖助金包含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具体发放标准、申请条件及评审流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2.学校奖助金涵盖学校学业奖学金与学校 “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具体细则可查阅《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版),该方案已在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申请人可自行登录查询。四、咨询与联系方式为方便申请人获取招生信息、解决疑问,现将相关咨询渠道及联系方式公布如下:1.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联系电话:028-85466153、028-85407858;(2)电子邮箱:scuyz@scu.edu.cn;(3)官方信息平台: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scu.edu.cn/),各类招生通知、政策文件将在此平台优先发布。2.各招生学院(系 / 所)联系方式(1)各学院(系 / 所)的具体咨询电话、联系人及办公地址,可在对应学院(系 / 所)官方网站的 “招生就业” 板块查询;(2)《2026 年各招生学院(系 / 所)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全文,可通过学校研招网或学院官网的相关链接查看(具体链接以官方发布为准)。五、举报受理渠道为保障推免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学校设立以下举报受理途径,接受社会各界及申请人的监督,对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依规核查:1.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办公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 24 号;(2)举报电话:028-85406035;(3)举报邮箱:scuyz@scu.edu.cn。2.校内各招生学院(系 / 所)各学院(系 / 所)针对推免工作的举报方式,可在其官方网站查询具体信息,举报将由学院(系 / 所)专人负责核查处理。六、其他重要说明1.申请人需对所提交申请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明、科研成果等)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若经学校核查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信息或内容不准确,将立即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且后续不再接受该申请人的报考。2.申请人在 2026 年入学报到环节,若未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即未如期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学校将取消其已获得的推免录取资格。3.推免生的招生专业目录查询、个人信息注册、报名照片上传、报名费用缴纳、志愿填报、复试通知接收及待录取确认等操作,均需在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上完成;已被四川大学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报教育部备案。4.存在以下情况的申请人,学校一律不予录取:有违规违纪行为记录者、涉及学术不端行为者、个人诚信存在严重缺失者、有违法违纪受处分经历者;若此类申请人已在入学报到时取得拟录取资格,学校将同样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学校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四川大学 2026 年推免研究生(含直博生),携手助力国家高等教育发展与科研事业进步!2025-10-10 14: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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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师范学院报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依据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山西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文件要求,太原师范学院将继续承担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点相关工作。为保障报名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本考点报名事宜详细通知如下:一、考生报考资格及范围1.考点基本信息(1)考点名称:太原师范学院报考点(2)考点代码:14192.接纳考生对象(1)太原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特定学科专业且需在招生单位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2)太原市范围内未设立报考点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或工作单位位于太原市的非应届考生中,报考太原师范学院的人员;(3)所有报考太原师范学院且第四科考试科目代码为 910 相关专业的考生。3.报考注意事项(1)考生须严格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的《山西省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选择报考点,未按要求选择的,本考点将不予办理网上确认手续;(2)除招生单位有特殊规定外,考生请勿将报考志愿学校误选为报考点。二、网上报名具体安排1.报名前期准备(1)考生在报名前,需仔细研读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山西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以及太原师范学院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布的各类相关通知,确保符合报名要求后再行报名;(2)报考考生必须满足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报考条件,同时符合《太原师范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不符合条件者将无法通过网上确认。2.报名时间规划(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2)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3)考生需在上述规定时间段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报名及信息填报,逾期将不再接受补报,也无法修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3.报名信息修改规则(1)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2)报名成功后若需修改信息,非关键信息可直接登录已注册账号进行修改;若需修改 “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点” 等关键信息,需先取消当前有效志愿,再重新进行报名操作。4.学历(学籍)校验提示(1)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学历(学籍)校验结果;(2)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个人学历(学籍)信息;(3)对于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不到个人信息的考生,需尽早准备学历(学籍)核验材料,以便在网上确认阶段及时提交(具体可参考山西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公告)。5.报考类别填写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意向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需明确教育部政策及招生单位要求,确保自身符合报考条件,并准确填选 “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6.报名费用缴纳说明(1)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需在网上报名截止日前通过 “网上支付” 方式缴纳报考费,避免重复缴费;(2)只有收到缴费成功通知后,考生方可凭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报信息确认,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的,报名视为无效;(3)根据《山西省物价局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4〕323 号),山西省内硕士研究生初试报名考试费标准为:4 科每人次 180 元,3 科每人次 135 元,2 科每人次 100 元;(4)考生完成确认后,报考费将不予退还,且网上确认期间不接受补缴费,务必在网上报名阶段完成缴费。7.个人信息填报规范考生需准确填写个人奖惩情况,尤其要如实申报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处罚的情况,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三、报名及考试重要提醒1.报名信息一致性要求考生报考时填写的报名信息,需与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完全一致,避免因信息不符影响后续流程。2.报名责任告知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未按规定选择报考点、信息误填错填或提交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完成确认、参加考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报名信息保管事项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妥善保管并牢记个人 “报名号” 和 “密码”,防止出现无法进行网上确认或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情况。4.特殊考试科目报考点选择(1)对于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本考点将为报考该学科专业的考生组织考试;(2)报考外省招生单位此类学科专业的考生,需在报名前仔细查阅拟报考招生单位及招生单位属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按要求选择合适的报考点。5.网上确认材料准备(1)按户籍条件选择本考点的非应届考生,网上确认时需提交户口簿;(2)按工作地条件选择本考点的非应届考生,需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以及社保部门开具的 2025 年连续 3 个月在规定地市缴纳社保的证明;(3)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6.考试现场注意事项(1)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全部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严禁考生将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点封闭管理区域;(2)考生进入考点封闭管理区域时,需通过智能安检门、身份识别设备及金属探测仪等防作弊器材进行全身检测;(3)建议考生尽量不携带手机前往考点,避免穿戴含有金属的衣物和饰品,以免影响入场时间及考试状态;(4)考生入场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需提前做好准备,并及时关注报考点发布的公告通知,了解考试相关细节。太原师范学院研招办2025 年 10 月 5 日2025-10-31 16: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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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2026年健行工程师专项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响应 “创新浙江” 战略部署,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与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实践,浙江工业大学特设 “健行工程师专项”,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该专项聚焦浙江 “415X” 先进制造业集群,整合高校、政府、产业平台、企业等多方科产教资源,构建 “需求牵引、真题浸润、资源贯通” 的融合育人新生态,在有组织的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中开展高质量工程创新人才培养,致力于培育契合产业需求、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突出、擅长解决实际问题的高层次复合型工程人才,并采用 “高校 + 政府 + 平台 + 企业 + 产业链” 的科产教融合新机制,助力学生在真实场景中锤炼专业本领。为保障 2026 年专项招生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指南。一、专项核心特色1.多方协同构建育人生态,强化资源整合(1)整合高校、地方政府、企业三方核心资源,实行 “双导师联合指导” 机制 —— 由校内优秀骨干教师与行业内资深专家共同组建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团队,为研究生提供学术与实践双维度指导。(2)学校联合地方政策支持与行业领军企业,共同建设实验室、研发中心等科研平台,引入企业真实项目作为研究生课题,并开放共享先进设备与技术资源,为学生搭建高水平科研实践载体。2.深度产教融合,精准对接产业需求(1)以导师团队承接的企业实际科研项目为核心载体,让研究生直接参与企业一线工作,直面产业真实技术难题,在 “真刀真枪” 的实践中积累工程经验、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2)强化企业在育人过程中的协同作用,打破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之间的壁垒,实现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的精准对接,确保培养内容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3.“工学交替” 项目制培养,聚焦实践实效(1)专项采用 “工学交替” 的培养模式,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3 年,实施 “1+2” 校地联合培养流程:前 1 年左右在浙江工业大学校内完成核心课程学习,后 2 年左右进入联合培养基地(地方研究院)开展实践学习与科研工作,直至完成毕业要求。(2)该模式旨在推动研究生开展 “真实实践”、解决 “实际问题”、产出 “实用成果”,最终实现 “实效培养” 目标,切实提升研究生的工程应用能力与创新思维。4.专项奖助补贴加持,完善学生支持体系(1)专项研究生除可正常享受学校及导师提供的常规奖助学金外,在进入地方联合培养基地开展学习期间,还能获得每年不低于 2.5 万元的专项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将依据地方研究院联合培养相关规定执行)。(2)专项奖助政策旨在减轻学生经济负担,鼓励学生全身心投入实践与科研工作,保障培养质量。5.就业实践保障有力,畅通发展渠道(1)研究生毕业后,可享受地方政府提供的就业落户优惠政策;若与联合培养企业达成留用意向,可优先签订劳动合同,实现 “实习 - 就业” 无缝衔接。(2)对于未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的研究生,可自主选择就业方向,学校将优先推荐其参加由学校组织的 500 强企业或中央企业、国有企业专场招聘会,并提供简历优化、面试指导等全面的就业服务支持,助力研究生顺利就业。二、招生专业及计划2026 年健行工程师专项下设 13 个明确的培养项目及若干筹建中项目,各项目对应不同联合培养基地(地方研究院),招生学院、专业、拟招人数及咨询方式如下:1.健行工程师培养项目 1(1)联合培养基地:浙工大富阳科教人融合中心(2)招生学院、专业及拟招人数:001 化学工程学院:085600 材料与化工,拟招 8 人;002 机械工程学院:085500 机械(41 人)、085800 能源动力 01 方向(9 人)、085800 能源动力 02 方向(6 人);003 信息工程学院:085406 控制工程,拟招 24 人;007 药学院:105500 药学,拟招 4 人;00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085404 计算机技术(10 人)、085405 软件工程(2 人);009 物理学院:085400 电子信息,拟招 20 人。(3)咨询方式:联络人丁老师,邮箱 351965347@qq.com。2.健行工程师培养项目 2(1)联合培养基地:衢州市浙工大生态工业创新研究院(2)招生学院、专业及拟招人数:001 化学工程学院:085600 材料与化工,拟招 8 人;002 机械工程学院:085500 机械,拟招 9 人;003 信息工程学院:085406 控制工程,拟招 7 人;006 土木工程学院:085900 土木水利 01 方向,拟招 1 人;01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85600 材料与化工 02 方向,拟招 1 人;019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086000 生物与医药(12 人)、095500 食品与营养(10 人);024 环境学院:085700 资源与环境,拟招 4 人;027 能源与碳中和科教融合学院:085800 能源动力,拟招 2 人。(3)咨询方式:联络人何老师,邮箱 1123474564@qq.com。3.健行工程师培养项目 3(1)联合培养基地:浙江工业大学台州研究院(2)招生学院、专业及拟招人数:002 机械工程学院:085500 机械(42 人)、085800 能源动力 01 方向(3 人);007 药学院:105500 药学,拟招 5 人。(3)咨询方式:002 机械工程学院联络人李老师(邮箱 lijq@zjut.edu);007 药学院联络人李老师(邮箱 lijjun@126.com)。4.健行工程师培养项目 4(1)联合培养基地:杭州市滨江区浙工大人工智能创新研究院(2)招生学院、专业及拟招人数:003 信息工程学院:085406 控制工程(12 人)、085402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6 人);00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085404 计算机技术,拟招 2 人。(3)咨询方式:联络人赵老师,邮箱 zhaojx@zjut.edu.cn。5.健行工程师培养项目 5(1)联合培养基地:拱墅区浙工大未来技术研究院(2)招生学院、专业及拟招人数:002 机械工程学院:085500 机械(3 人)、085800 能源动力 01 方向(2 人);003 信息工程学院:085406 控制工程,拟招 5 人;00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085404 计算机技术(3 人)、085405 软件工程(2 人);027 能源与碳中和科教融合学院:085800 能源动力(2 人)、085405 软件工程(2 人)。(3)咨询方式:联络人庄老师,邮箱 zhuangmengting@hzgift.org。6.健行工程师培养项目 6(1)联合培养基地:浙江工业大学永康五金学院(2)招生学院、专业及拟招人数:002 机械工程学院:085500 机械,拟招 12 人;00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085404 计算机技术,拟招 6 人。(3)咨询方式:联络人张老师,邮箱 zzhangme@zjut.edu.cn。7.健行工程师培养项目 7(1)联合培养基地:德清县浙工大莫干山研究院(2)招生学院、专业及拟招人数:001 化学工程学院:085600 材料与化工,拟招 2 人;002 机械工程学院:085500 机械,拟招 2 人;003 信息工程学院:085406 控制工程(6 人)、085402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1 人)。(3)咨询方式:联络人赵老师,邮箱 linkizhao@zjut.edu.cn。8.健行工程师培养项目 8(1)联合培养基地:浙江工业大学平湖新材料研究院(2)招生学院、专业及拟招人数:01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85600 材料与化工 02 方向,拟招 10 人。(3)咨询方式:联络人陈老师,邮箱 zjgydxphxclyjy@126.com。9.健行工程师培养项目 9(1)联合培养基地:浙江工业大学金华创新联合研究院(2)招生学院、专业及拟招人数:003 信息工程学院:085406 控制工程,拟招 3 人;007 药学院:105500 药学(2 人)、105600 中药(2 人)。(3)咨询方式:联络人施老师,邮箱 1063774767@qq.com。10.健行工程师培养项目 10(1)联合培养基地:浙江工业大学柯城产业发展研究院(2)招生学院、专业及拟招人数:007 药学院:105500 药学,拟招 2 人;01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85600 材料与化工 01 方向,拟招 2 人;019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086000 生物与医药,拟招 2 人。(3)咨询方式:联络人王老师,邮箱 zjutkcyjy@163.com。11.健行工程师培养项目 11(1)联合培养基地:台州市浙工大滨海软土智能建造研究院(2)招生学院、专业及拟招人数:006 土木工程学院:085900 土木水利 01 方向(4 人)、085900 土木水利 02 方向(1 人)、085900 土木水利 03 方向(1 人)。(3)咨询方式:联络人殷老师,邮箱 875996451@qq.com。12.健行工程师培养项目 12(1)联合培养基地:浙江工业大学宁海科学技术研究院(2)招生学院、专业及拟招人数:002 机械工程学院:085500 机械,拟招 5 人。(3)咨询方式:联络人毛老师,邮箱 myl@zjut.edu.cn。13.健行工程师培养项目 13(1)联合培养基地:浙江工业大学湖州数字经济技术研究院(2)招生学院、专业及拟招人数:003 信息工程学院:085406 控制工程,拟招 3 人。(3)咨询方式:联络人刘老师,邮箱 lad@zjut.edu.cn。14.其他健行工程师培养项目(1)联合培养基地:武义研究院(筹)、上城研究院(筹)、慈溪研究院(筹)等地方研究院;(2)招生说明:此类项目因研究院尚在筹建阶段,招生学院、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将根据后续筹建进展确定,具体信息以学校后续通知为准。此外,各健行工程师培养项目的详细介绍,可通过点击对应项目名称查询(项目名称链接与原文一致)。三、培养模式专项研究生培养采用 “校企双师联合指导” 模式,以项目制为核心驱动整个培养流程 —— 将工程实践、技术创新、创新创业竞赛及科技成果转化等多元环节深度融入卓越工程师培养体系,通过 “真题真做” 强化研究生对产业实际需求的认知,全方位提升研究生的工程应用能力、创新思维与团队协作能力,确保培养出的人才符合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四、学位授予研究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中所有培养环节且各项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并确保所获创新性成果符合对应学位授予点的要求。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后,可授予相应专业学位,同时颁发 “健行工程师培养项目” 荣誉证书,作为参与专项培养的资质证明。五、其他事项1.招生计划调整说明(1)招生阶段,学校将依据地方研究院的建设(或筹建)进展、企业实际需求及生源情况,对专项的培养项目、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安排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培养资源与产业需求精准匹配;(2)调整信息将通过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时公示,考生需密切关注。2.住宿安排(1)专项研究生第一年统一安排在浙江工业大学校内住宿,享受校内完善的生活与学习配套设施;(2)进入联合培养阶段(即第二年起),住宿将根据联合培养基地(地方研究院)的实际培养需求另行安排,具体以基地通知为准。3.报考流程与复试规则(1)有意向报考的考生,需先查阅《浙江工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浙江工业大学 2026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明确报考要求;(2)按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正常报考流程,选择对应项目所在的学院及专业完成报名;(3)专项复试录取规则将由各招生学院另行制定并发布,考生需关注报考学院的官方通知。4.未尽事宜说明其他未在本指南中提及的事项,均以《浙江工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5.政策衔接说明本招生指南内容若与国家及浙江省发布的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不符,以国家及浙江省政策为准。2025-10-30 16: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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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大学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博研究生接收办法为规范有序开展天津工业大学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硕士生”)与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的接收工作,依据教育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接收办法。一、接收类别推免硕士生:指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免试方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类别。直博生:指学校在具备博士学位授权的相关一级学科范围内,招收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使其直接获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类别。二、接收专业及名额(一)推免硕士生接收专业及名额接收专业范围:我校所有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其中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下属的工程管理方向 —— 专业代码 125601—— 不在接收范围内)均开放推免硕士生接收通道,非全日制专业不参与推免硕士生接收工作。名额说明:具体接收专业及计划数需以学校正式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目录中所列计划数均为预估数值;实际录取人数可根据推免硕士生合格生源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进行调整。(二)直博生接收专业及名额接收专业范围:我校所有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具备直博生接收资格。名额限制:直博生拟接收人数,不超过以 2025 年博士生招生计划为基数的 20%;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以学校官方公示的直博生拟录取名单为准。三、资助与奖励政策推免硕士生资助奖励:被我校成功接收的推免硕士生,入校后第一学年全部享受 “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待遇,同时具备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资格;在校学习期间表现突出的推免硕士生,可优先申请参与 “硕博连读” 培养项目。直博生资助奖励:被我校成功接收的直博生,入校后第一学年全部享受 “博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待遇,同时具备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资格。四、接收条件申请考生需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怀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信念,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品德优良、积极进取,且身心健康,符合基本培养要求。在此基础上,还需满足以下具体条件:1.身份与资格要求:申请人须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2.学术诚信要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3.品行纪律要求: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及受处分的记录。4.身体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统一制定的体检标准,同时满足我校相关专业的培养体质要求。5.直博生额外要求: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满足上述 1-4 项条件外,还需符合:(1)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内处于前列;(2)具备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博士生培养潜质;(3)拥有科研成果(如学术论文、科技奖励、专利等)或各类国家级、省级竞赛奖项者,在选拔中可予以优先考虑;(4)各学院可结合自身学科特色与培养需求,制定其他补充性接收要求。五、申请程序(一)预申请阶段(仅用于信息统计,不视为正式申请)1.时间与系统操作:(1)时间范围:9 月 16 日至 9 月 21 日;(2)系统登录:推免生可登录天津工业大学推免生预申请系统(网址:http://8.130.91.154:5028/ASPX/Student/StuLogin.aspx)完成注册,如实填报个人申请信息。2.材料提交要求:(1)文件夹命名:将所有申请材料整理至以 “申请学院名称 - 本人姓名” 命名的文件夹内,再将文件夹压缩为 ZIP 格式文件上传,压缩包命名格式与文件夹一致;(2)文件命名:所有上传的照片类文件需保证内容清晰,单个文件需按 “文件类型编号 - 考生姓名 - 文件名称” 格式重命名(示例:“1 - 张三 - 身份证照片”“2 - 张三 - 本科学习成绩单”);(3)材料清单:① 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②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需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级单位红色公章,确保为原件盖章);③ 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四六级成绩单、雅思托福成绩等);④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证明或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如有需提供);⑤ 直博生额外材料: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具备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具体格式见附件 1)。3.系统说明:(1)本预申请系统仅为学校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的辅助信息采集工具,不作为正式申请依据;(2)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所有报考考生须登录该系统完成正式申请,最终申请信息以该系统填报内容为准;(3)错过预申请阶段的推免生,若仍有意向报考我校,可在正式申请阶段直接登录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报名。(二)正式申请阶段1.系统与操作: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入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账号注册、个人信息填报及正式申请操作。2.时间节点:我校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计划于 10 月 13 日前全部完成。3.特殊要求:(1)正式申请是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必备环节,所有推免生(包括已完成预报名者、参加我校暑期夏令营且通过考核的营员、已通过 “本硕博” 人才培养项目硕士资格考核的本科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正式申请;(2)直博生填报时,“招生类型” 需准确选择 “直博生”,不得有误。六、复试及录取程序1.复试名单确定: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分批次对申请材料开展初审,同时复核推免生在遴选推荐环节中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材料的真实性与有效性,最终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2.复试通知确认: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确认并接受通知,未按时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3.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复试前,考生需向申请学院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科阶段完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公章);(3)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证书(或相应成绩单);(4)网报时填写的奖项对应的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如有需提供);(5)直博生额外材料: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具备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见附件 1)。4.复试组织与考核:(1)组织主体:复试由各学院具体负责,复试方式以学院后续通知为准;(2)复试形式:采用面试形式,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及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外语口语表达水平(具体考核细节以学院公布方案为准);(3)成绩标准: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复试合格分数线。5.复试费用缴纳:(1)费用标准:根据天津市相关文件规定,复试费为 90 元 / 人,由考生个人承担;(2)缴纳方式:通过我校财务处网上支付平台缴纳(特别提示:考生需先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再登录缴费平台缴费);(3)缴纳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6.优先录取情形:对于获得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国家级竞赛银奖及以上、“天开杯” 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在取得推荐资格并进入复试后,若主动提出优先录取申请,复试成绩相同时可予以优先录取。7.待录取通知发送与确认:学校向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发送 “待录取” 通知,考生确认接受该通知后,即视为同意被我校录取。8.拟录取公示:学校对拟录取的推免硕士生、直博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经核查属实后取消相关考生录取资格。(1)监督举报电话:022-83955016(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办公地址: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4 室。七、其他事项1.未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我校不受理其推免申请。2.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申请者,不予录取。3.未参加我校推免复试,或复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60 分)的申请者,不予录取。4.考生需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若未按时取得证书、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其录取资格。5.在推免申请及录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与学籍。6.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违反者取消推免录取资格。7.直博生拟录取阶段暂不区分研究方向、不指定指导教师;学校公布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后,由各学院根据直博生复试成绩、学术创新能力,结合博导招生计划与科研需求,按 “双向选择” 原则确定研究方向与导师,具体分配办法由各学院制定并解释;每位博导原则上每年仅招收 1 名直博生,直博生名额计入博导当年招生指标。8.直博生录取类别为 “非定向就业”,基本学制 5 年;入学后即具备博士生身份,达到培养要求后颁发博士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直博生入学满 2 年后需参加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或被认定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符合硕士培养条件时可申请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无论因何种原因转硕,均需退还学校已发放的博士助学金与硕士助学金的差额部分。本办法由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注:本办法涉及的政策要求及时间节点,若后续教育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新规定,以最新规定为准。天津工业大学2025 年 9 月 15 日2025-10-10 13: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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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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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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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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