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与学院概况
1. 福建理工大学简介
福建理工大学是一所省属重点高校,以工科为核心,实现理工融合,多学科协调发展。该校为教育部首批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试点高校,同时是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A 类),具备博士学位授予权。目前,学校拥有 1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7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以及 15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
2. 管理学院简介
福建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是福建省工程管理类和经济管理类高级应用型人才的重要培育基地。学院学科覆盖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3 个一级学科。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属于省级一级重点学科,工程管理学科是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型学科;工程管理专业、工程造价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且通过住建部专业评估认证;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工业工程专业为省级服务行业特色专业。
学院拥有工程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MEM,下设工程管理领域 [代码 125601] 和物流工程与管理领域 [代码 125604])、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MPA,[代码 125200]),同时在土木水利([代码 125604],土木水利工程管理方向)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
学院师资队伍结构合理、专业能力突出且充满活力。现有教职工 111 人,其中教授 16 人、副教授 46 人;博士 52 人;拥有省高校教学名师 3 名、省优秀教师 3 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1 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 2 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 2 人,“闽江学者” 讲座教授 1 人、“苍霞学者” 杰出学者 1 人、“苍霞学者” 讲座教授 3 人;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师、注册一级建造师等执业资格的 “双师型” 教师 40 余人。近年来,教师承担国家、省部级等各类研究项目 260 多项,发表论文近 300 篇,出版专著和教材 20 多部;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2 项、三等奖 1 项。学院拥有省级教学科研型教学团队(工程管理)、省级教学团队(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先后荣获福建省教学成果一等奖 4 项、二等奖 3 项。
学院建有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福建省数字城乡融合发展科技经济融合服务平台、福建省创新方法研究推广应用基地、建筑产业现代化管理研究中心、科技创新政策研究中心、工程数字化管理省级产业学院、省级首批产教融合教育实践示范基地等科研与教学实践平台,与 20 多家企事业单位签订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获批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学基地等。多次承办全国性、行业性、区域性学术会议,近年来连续举办福建省工程管理研究生学术论坛,影响力持续提升。
二、招生计划
2026 年,管理学院在以下四个专业(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
1. 工程管理 [代码 125601]
研究方向包含工程经济与项目管理、生产系统与信息管理、创新管理与产业发展。拟招全日制 20 人、非全日制 15 人。初试科目为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 英语(二)、③无、④无;复试科目为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②工程管理综合能力测试(面试)。备注:同等学力考生加试①管理学、②项目管理。
2. 物流工程与管理 [代码 125604]
研究方向为企业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拟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计划为准。初试科目为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 英语(二)、③无、④无;复试科目为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②物流工程与管理综合能力测试(面试)。备注:同等学力考生应符合学校规定的两项学业要求,加试①管理学、②物流管理学。
3. 公共管理 [代码 125200]
研究方向有城乡公共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科技与教育管理、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拟招全日制 10 人、非全日制 10 人。初试科目为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 英语(二)、③无、④无;复试科目为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②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面试)。备注:同等学力考生加试①管理学、②公共管理学。
4. 土木水利 [代码 085900](全日制)
研究方向为土木水利工程管理。拟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计划为准。初试科目为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4 英语(二)、③302 数学(二)、④819 工程项目管理;复试科目为工程经济学。备注:同等学力考生应符合学校规定的两项学业要求,加试①管理学、②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
说明:
(1)招生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各专业实际招生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后,综合各专业生源、学科实际和推免生接收情况确定。物流工程与管理 [125604] 和土木水利 [085900] 涉及跨学院招生,不同学院招生计划分列,分别报考,招生计划见《福建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仅限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全日制招生计划仅限报考非定向类别的考生。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报名结束后,变更学习方式和报考类别须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 进行调剂。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 无报考专业限制,其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文件规定为准,根据学校统筹安排。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 2 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报考物流工程与管理 [125604]、土木水利 [085900] 的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学校规定的两项学业要求。
三、学制、培养方式
学制一般为 3 年。因特殊情况,全日制在校学习年限最长累计不超过 4 年,非全日制在校学习年限最长累计不超过 5 年。
工程管理 [代码 125601]、公共管理 [125200] 招生类型如下:
工程管理 [125601]: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学制 3 年,学习形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可申请奖、助学金,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须转入我校。
公共管理 [125200]: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在职),学制 3 年,学习形式为周末、节假日学习,不享受奖、助学金,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等不转入我校。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授课一般安排在第一学年周末和节假日集中授课,授课地点为福建理工大学旗山校区。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向报考院系提交相应材料(报考工程管理 [代码 125601]、公共管理 [代码 125200] 专业除外):
①已修过 6 门(含)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全部合格,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②具有 CET、GMAT、TOEFL、IELTS、GRE、PETS 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且考试成绩达到满分的 60% 及以上,提供证书或成绩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 [代码 125601]、公共管理 [代码 125200] 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推免生相关
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推免生接收办法请查阅《福建理工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具体接收专业请见《福建理工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3.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
4.我校将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我校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此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类别”(就业方式)须选择 “定向就业”,否则不予考试及录取;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非在职非定向就业人员,因此报考全日制(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类别”(就业方式)须选择 “非定向就业”,否则不予考试及录取。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9.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10.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
1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考生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简称 “《入伍批准书》”)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简称 “《退出现役证》”),招生学院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调剂。
12.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3.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在考试期间为其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须在网上报名期间与所选择的报考点、我院进行主动沟通,按照报考点和我院的要求做好合理便利申请工作,以便提前做好考试安排。
1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5.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7.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8.考生务必保证网报联系方式(含电话、邮箱等)准确,确保能够接收复试相关重要通知。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福建理工大学(代码为 10388)仅是招生单位,不是报考点,也不是考点,网上确认具体事宜请以网上报名选择的报考点相关公告为准。
六、报考资格审查
1.在考生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2.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学历(学籍)核验佐证或说明材料。请在报名期间及时浏览我校研究生处官方网站动态和关注招生单位通过 “研招网” 给考生发送的 “通知消息”,并在规定时限内按通知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3.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我校若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七、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其中,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 14:00—17:00,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12 月 21 日 14:00—17:00,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试地点、考试科目及招生单位考试说明等信息请考生查看《准考证》。
3. 考试科目设置
工程管理 [代码 125601]、物流工程与管理 [代码 125604]、公共管理 [代码 125200] 专业学位硕士初试包含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全国联考)、外国语(全国统考),满分分别为 200 分、100 分。其余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全国统考)、外国语(全国统考)、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依次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各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初试考试科目相关信息可查阅《福建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 考试相关说明
我校所有初试自命题科目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考试时长均为 3 小时。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相关要求由报考点或考点公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自命题考试科目考前辅导班,也不提供历年自命题考试科目真题。初试成绩预计于 2026 年 2 月下旬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仅供考生本人查询,不发放书面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查询并建议截图留存。
八、复试及录取
1. 复试重要性与形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关键组成部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备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主要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为必要环节。我校在复试前会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障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学校所有招生学科专业原则上不开展破格复试。
2. 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 学历要求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无效。
4. 外语测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 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 2 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科目及要求详见学院复试前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且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管理学院各专业加试科目如下:
工程管理 [代码 125601]:《管理学》《项目管理》;
物流工程与管理 [代码 125604]:《管理学》《物流管理学》;
公共管理 [代码 125200]:《管理学》《公共管理学》;
土木水利 [代码 085900]:《管理学》《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
6.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公共管理 [代码 125200]、工程管理 [代码 125601]、物流工程与管理 [125604] 等 3 个专业学位在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 复试名单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我校在国家线公布后,将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及以下规则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单科分数不限,总分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在上线考生中按照我校当年度该专项计划 1:1 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若该计划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计划数,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若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数,通过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所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相对偏差 =(考生总分 - 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 报考专业国家线总分)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若相对偏差相同,比较满分大于 100 分的单科成绩之和与相应科目单科成绩要求之和的比值,从高到低确定排序;若比值仍相同,按照服役时长、工科类专业(专业代码以 08 开头的学科专业)的考生顺序优先确定复试名单。
8. 复试录取办法查询
具体复试录取办法(含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届时请查看我校发布的《福建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9. 复试时间安排
我校复试预计安排在 2026 年 3 月下旬至 4 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安排请在教育部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浏览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查阅。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将另行通知,考生须关注学校学院研招网站通知公告,留意网报联系方式(含电话、邮箱等)的信息查收。
10. 定向就业考生要求
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11. 学历(学籍)审核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九、奖、助学金
1. 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2. 国家助学金
覆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标准为 6000 元 / 生・年。
3. 优秀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面向二、三年级研究生):一等奖(5%)8000 元 / 生・年、二等奖(10%)5000 元 / 生・年、三等奖(15%)2500 元 / 生・年。
4. 出国(境)访学专项资金
学校设立研究生出国(境)访学专项资金,资助优秀学生出国(境)短期学习。
5. 助研和助管岗位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助研和助管岗位。助研岗位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科研表现和实际情况确定津贴发放额度;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学校助管岗位,岗位津贴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6. 奖助学金限制
定向就业的学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现行相关奖助学金政策。
奖、助学金设立标准详见《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十、学费
管理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8000 元 / 生・学年。
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程管理 [代码 125601]:60000 元 / 生・全程;
公共管理 [代码 125200]:48000 元 / 生・全程;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为准。
十一、住宿以及费用
1.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不安排住宿。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住宿,学生应服从学校安排,住宿费用自理。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报到时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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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报通告热烈欢迎各位考生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院校代码:10358)。依据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安徽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现就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的相关事宜发布通告如下。一、重要提醒事项考生需认真查阅《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26 年硕士招生简章》与《2026 招生专业一览、拟招生人数及联系方式》,全面掌握各专业及研究方向的招生详情,避免因信息了解不充分影响报考。考生必须仔细研读教育部发布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同时密切关注相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即我校)及报考点发布的各类公告,充分了解报考的具体要求与完整流程。考生需严格遵守招生政策,秉持诚实守信原则,若因个人原因(如未看清要求、填报失误等)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录取,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二、报名核心要求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两个关键阶段,分别是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考生需在官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逾期将不再提供补办机会,务必留意时间节点。2.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结合教育部的工作部署及本地区报考组织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具体的确认工作则由对应的报考点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务必重点关注自己所选择的报考点(特别注意:是 “报考点”,而非 “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公告;在网上确认环节,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按照核验要求提交所需补充材料,并依据规定缴纳报考费用。3.考生需按报名系统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复试,或已录取后被取消资格,甚至受到其他处理,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完全承担。4.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考点;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往届生、同等学力考生等)则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考点,不得随意选择不符合要求的报考点。5.若考生符合初试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条件,或计划报考专项计划,需在网上报名时严格按照《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申报后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享受对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也不得参加相关专项计划的初试和复试。6.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专业,具体包括 MBA(工商管理)、MPA(公共管理)、MEM(工程管理),仅招收在职定向培养考生。考生在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报考类别” 选项必须选择 “定向就业”,若选择其他类别,我校将不予录取。7.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报考点(代码:3458)因考场数量有限,对可接收考生的范围作出了明确限制。计划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务必提前关注我校单独公布的《2026 年研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报考点(3458)通告》,确认自身是否符合该报考点的接收条件。三、报名指定网址网上报名需通过唯一官方平台 ——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考生需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该网址完成报名操作,切勿轻信其他非官方链接,避免信息泄露或报名失误。四、报名时间安排网上报名依旧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开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阶段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填报)。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开放时段为 9:00—22:00,超出该时段系统将关闭,无法进行报名操作。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开放时段同样为 9:00—22:00。报名信息修改规则: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登录系统修改已填报的报名信息,也可重新填报新的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重复填报的无效信息需自行删除)。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锁定所有信息,无法再修改或重新填报。特别提醒: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密切留意所选择 “报考点” 发布的网上确认安排,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网上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参加后续的研究生招生考试。五、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校验结果查看: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实时查看本人的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保障核验工作顺利进行,建议考生提前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并确认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是否完整、准确;若考生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需在招生单位(即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的补充核验,逾期将影响报考资格。未通过校验的材料要求:针对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根据不同情况,需提交的核验材料具体如下:(1)应届本科毕业生若未通过学籍校验,须提交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该报告需能证明考生当前的在读学籍状态。(2)往届本科毕业生若未通过学历校验,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线下申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二者任选其一即可。(3)凭借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cscse.edu.cn)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经过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无效。(4)因个人姓名更改、身份证号码变更等原因导致无法通过校验的考生,除需提交上述对应类别的材料外,还须额外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证明材料,以佐证身份信息的一致性。上述所有材料的有效性,最终以教育部的审核结果为准。若考生的情况不在上述列举范围内,建议直接咨询相关权威认证部门,明确具体的办理方式和所需材料。六、准考证打印说明打印时间与方式:考生可在考试前 10 天左右,使用网上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 “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缺一不可,否则将无法进入考场。打印规范与保存要求:打印《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的白纸,不得使用其他规格纸张;且《准考证》的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进行涂改、书写任何文字或标记,否则《准考证》将失效。特别提醒:《准考证》不仅在初试阶段需要使用,复试阶段同样必须携带,考生需妥善保存,建议多打印几份备用,避免因遗失影响考试。如需了解更多关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可关注 “中国科大研究生招生在线” 官方平台。本通告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发布,发布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9 日。2025-10-22 10: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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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学 2025 年安徽高等研究院联合项目硕士研究生招生详情依据教育部及安徽省发布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推进安徽建筑大学 2025 年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 “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该项目招生的具体事宜告知如下:1.招生对象2025 年参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成绩达到国家 A 区复试分数线,同时满足报考安徽建筑大学对应专业领域复试线要求的全日制考生,可参与本项目报名。2.招生原则本项目招生工作由安徽建筑大学与合作企业联合组织开展,全程严格遵循 “自愿报名、择优录取、严格考核、公平公正” 的核心原则,确保招生流程规范、结果透明,保障每位符合条件考生的公平竞争权益。3.项目招生信息该项目的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招生人数、指导教师配置、合作科研项目详情等关键信息,已整理至《安徽建筑大学 2025 年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招生信息汇总表》中,考生可通过附件查看完整内容。4.培养模式通过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录取的研究生,采用 “以项目为核心依托、以企业为实践载体” 的特色培养方式,深度融合产教资源、深化校企合作。其中,研究生的课程学习阶段统一安排在安徽建筑大学校内完成,系统构建专业知识体系;科研实践环节则主要在合作的项目来源企业开展,强化实践应用能力。本项目实行 “双导师” 指导制度,由学校导师与企业导师共同负责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并推行 “工学交替” 模式,平衡理论学习与实践研究。在招生录取结果正式确定后,安徽建筑大学(高校)、合作企业、指导教师及研究生四方需共同签署协议(协议具体条款将由相关学院向考生另行通知),清晰界定各方的责任、权利与利益。5.复试与录取本项目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将严格参照《安徽建筑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办法》,以及各相关学院制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执行。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含初试与复试成绩)进行排序,考生按照 “从高分到低分” 的顺序,自主选择本项目的具体招录类型。6.保障政策6.1 科研实践补贴:在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期限内,被录取考生除正常享受安徽建筑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的各项奖助学金及常规待遇外,依据安徽高等研究院的相关政策,每月还可获得由企业所在地市政府发放的固定标准科研实践补贴。6.2 科研住宿安排:研究生进入企业开展科研实践期间,住宿由项目来源企业统一提供,按照标准,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实行 “2 人 1 间” 的住宿配置;在学校进行课程学习期间,住宿则按照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统一标准统筹安排。6.3 其他就业保障:通过本项目招收和培养的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强制要求其毕业后定向到合作企业就业;但在毕业求职阶段,合作企业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该项目的研究生,为其提供更多就业选择。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3 月 24 日2025-08-26 18: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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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工作通知各位同学:根据学校推免工作整体部署,为规范有序开展学院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免名额分配原则1.适用范围:本通知适用于已提交推免报名材料且符合学校推免基本条件的本院应届本科学生。2.分配规则:不区分专业类别,统一依据学生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名额分配。二、申报资格及政策依据1.基本条件:申请学生须符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详见附件 1)规定的各项要求。2.资格审核:学院将依据附件 1 所列标准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初审,审核结果作为参与名额分配的前提条件。三、材料提交具体要求(一)基础材料提交1.纸质材料清单及要求(1)需提交附件 3、附件 4、附件 5(纸质版须签字确认,无创新和科研加分项者可免填附件 5);(2)需提供教务处公章的正式成绩单(通过自助打印机打印);(3)材料中 "综合测评成绩"" 思想品德成绩 ""专家意见"" 学院意见 " 等栏目无需填写;(4)提交截止时间:9 月 8 日(周一)上午 11:00 前,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5)提交地点:博纳楼 215 房间。2.电子材料报送规范(1)需报送附件 2、附件 3、附件 4、附件 5 的电子版(无相关加分项者可免附附件 5);(2)接收邮箱:csxj215@163.com;(3)邮件命名格式:"2026 推优保研 + XX 班 + 姓名 + 手机号",未按规范命名的邮件将影响材料审核效率。(二)奖励加分材料提交1.适用对象:符合附件 1 所列奖励加分条件的申请学生。2.材料要求: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5 份),复印件须注明获奖等级(国家级 / 市级)、项目属性(集体 / 个人)。3.前置程序:相关成果须先报送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审核备案手续。4.提交时限及地点:与基础材料同步提交至博纳楼 215 房间。(三)科研创新加分材料提交1.专项表格填写:需完整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审核鉴定表》(附件 5)。2.佐证材料要求(1)需提供科研创新成果、学术论文、竞赛获奖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5 份);(2)所有材料须注明获奖等级(国家级 / 市级)、项目属性(集体 / 个人);(3)须附成果内容说明,详细阐述成果核心价值及个人贡献。3.提交安排:同基础材料提交时间和地点。4.答辩准备:学院专家组拟于 9 月 9 日组织科研创新加分项目的材料审核与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相关同学提前做好准备。(四)其他特殊要求1.申请学生须提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蓝底证件照 1 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及班级;2.所有复印件需保持清晰可辨,建议采用 A4 纸张规格提交。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6 日2025-09-08 11: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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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保障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浙江工商大学(以下简称 “学校”)自身办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指南,详细说明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各项政策与要求,供广大考生参考。一、学校概况学校定位与历史沿革学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其前身为 1911 年创办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是我国早期设立的商业专门院校之一。百余年来,学校始终坚守商科办学传统,走特色发展道路,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核心,推动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水平持续提升。2017 年,学校被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统计学、工商管理学入选省优势特色学科;2023 年,学校跻身浙江省 “双一流 196 工程” 院校行列,其中统计学入选省登峰学科,工商管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入选省优势特色学科。学科实力与布局学校学科门类齐全,覆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 10 大门类。近年来,学校以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为使命,打造 “大统计、大管理” 双核驱动、理工文法协同发展的学科生态;实施 “理工科振兴计划” 与 “人文社科繁荣计划”,全面推进 “数字 +” 学科行动计划,促进工商与文理学科间的相互赋能。目前,农业科学、工程科学、计算机科学、环境 / 生态学、化学、一般社会科学、经济学与商学等 7 个学科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其中农业科学进入前 1.4‰,一般社会科学进入前 3.5‰。基本信息与证书发放(1)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代码:10353;办学地点:下沙校区(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正街 18 号)、教工路校区(杭州市教工路 149 号)。(2)证书说明:凡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环节、达到毕业要求的研究生,学校将颁发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将获得浙江工商大学硕士学位证书。二、招生类型与计划安排1.培养方式分类学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方式:(1)全日制研究生:需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以全脱产形式在校学习,按要求完成课程学习与科研任务。(2)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兼顾职业工作或社会实践,采用灵活时间安排与多元学习方式进行非脱产学习。需特别说明的是,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统一的考试招生政策与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与效力。2.录取类别划分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两类:(1)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入学后需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政策自主择业。(2)定向就业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需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时按合同约定到指定单位就业。3.学制与学习年限(1)基本学制: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分为 2 年、2.5 年、3 年三类,各专业具体学制需查阅《浙江工商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确认。(2)延长学习年限:若在规定学制内未修满学分或未完成学位论文,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 5 年。4.招生计划说明(1)历史参考数据:2025 年学校硕士研究生实际录取人数为 2867 人(含 44 名推免生及非全日制研究生)。(2)2026 年计划安排:2026 年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需待国家 2026 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后,由学校最终确定并对外公布;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5.专项计划设置自 2016 年起,国家设立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2025 年学校该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为 25 人,2026 年招生人数将以上级主管部门实际下达指标为准,且 2026 年该专项计划仅在全日制专业中招生。三、报考条件与报名流程(一)报考基本条件1.通用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与法律,品德品行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体检标准,具体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执行。2.学业水平要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当年可毕业本科生,需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需同时满足: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满 2 年(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 日);②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完成专升本学习,且取得 8 门及以上专升本主干课程合格成绩(需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③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425 分,有效期 5 年);复试时需加试两门课程,且相关材料需在复试前提交审核,审核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 / 学位的人员;(6)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需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特殊专业报考条件1.法律硕士(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含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2.管理类专业硕士(工商管理硕士 125100、公共管理硕士 125200、旅游管理硕士 125400)需满足以下任一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 日):(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已获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 / 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三)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1)报名时需选择填报该专项计划,并准确填写入伍前入学信息、入伍及退役相关信息;(2)复试前需向学校提交《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身份),供学校复核。(四)推免生报考要求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2.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如服役期间获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的退役人员,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上述推免系统报名。3.学校 2026 年推免生具体申请条件与报名程序,详见《浙江工商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五)报名流程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予补办:1.网上报名(1)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具体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2)平台: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真实材料。2.网上确认(1)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组织实施。(2)要求:考生需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其他注意事项(1)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指定报考点);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2)政策申报:符合初试加分、照顾政策、免初试或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3)资格审查:学校在复试前将严格审查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无论何时查实,均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四、考试与录取规则(一)入学考试组成入学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部分,具体要求如下:1.初试(1)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 “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2)考试凭证: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12 月 21 日(每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4)考试地点:考生网上确认所选报考点指定的地点。2.复试(1)组织方式: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采用差额复试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2)考试时间:通常安排在 2026 年 3—4 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3)考试内容: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可查阅《浙江工商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具体实施办法将另行发布。(二)录取原则学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循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详细录取流程与要求详见《浙江工商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五、学费标准与奖助政策(一)学费标准根据国家政策,学校自 2014 年起对入学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2026 年继续执行该制度,具体学费标准按浙江省相关政策确定,各类别研究生学费如下: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 元 / 生・学年;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 元 / 生・学年;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程学费):(1)工商管理硕士(普通类):65000 元;(2)应用心理硕士:88000 元;(3)工商管理硕士(综合管理):128000 元;(4)工商管理硕士(数字管理领军人才班):158000 元;(5)会计硕士:110000 元;(6)旅游管理硕士:75000 元;(7)法律硕士(非法学):66000 元;(8)法律硕士(法学):55000 元;(9)公共管理硕士:75000 元;(10)翻译硕士(英语笔译):78000 元。(二)奖助政策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构建了完善的奖助体系,覆盖 “国家 + 学校 + 社会” 多个层面,具体包括以下内容(资助范围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在校研究生,不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群体;政策若有调整,以上级文件及学校通知为准):1.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 6000 元 / 生・学年,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2.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20000 元 / 生・学年,评奖比例由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下达。3.学业奖学金:分为新生学业奖学金与学年学业奖学金两类:(1)新生学业奖学金:按学费金额的 100% 或 80% 发放,面向一年级新生;(2)学年学业奖学金:面向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实现 100% 覆盖,分三档发放:一等奖 14000 元 / 生・学年(奖励比例 20%)、二等奖 10000 元 / 生・学年(奖励比例 30%)、三等奖 6000 元 / 生・学年(奖励比例 50%);学制为 2.5 年的研究生,最后一次发放时奖励额度减半。4.其他专项奖学金:学校联合社会机构、企业设立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术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具体申报要求另行通知。5.“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学校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及学生辅导员岗位,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通过岗位工作获得相应津贴;同时,学校为研究生提供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岗位,助力提升实践能力。6.“绿色通道” 制度: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建立 “绿色通道”,允许先办理入学手续,后缴纳学费;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较就学地贷款更便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六、咨询方式与录取结果公布1.录取结果公布:学校硕士研究生录取结果将通过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及考生公布,考生可随时关注网站更新。2.咨询渠道:(1)电子邮箱:yjszs@zjsu.edu.cn;(2)咨询电话:0571-28877235(日常招生咨询)、0571-28877234(复试调剂专用);(3)传真:0571-28877233;(4)联系地址: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正街 18 号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政编码:310018)。七、其他重要说明1.住宿安排:学校为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延期毕业的研究生是否提供住宿,需根据学校办学资源实际情况确定。2.校区就读:学校实行双校区办学,部分专业将安排在教工路校区就读,考生需在报考前咨询相关招生学院,确认具体就读校区信息,避免影响学习安排。八、附则1.本指南(原 “招生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替代学校此前公布的相关研究生招生制度与规定。2.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复试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渠道:(1)纪检监察室:电话 0571-28877069,邮箱 zjgsujw@126.com;(2)研究生院:电话 0571-28877235,邮箱 yjszs@zjsu.edu.cn。3.解释权:本指南由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内容与国家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政策冲突,以国家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2025-10-29 16: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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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为规范有序推进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工作,依据上级部门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及《湘潭大学 2026 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简章》要求,现将我院该年度推免生招收工作的具体安排明确如下:一、组织管理架构为保障推免招生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学院设立三级工作小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1)人员构成: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为学院书记与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成员包含各学位点负责人及导师代表。(2)核心职责:统筹负责学院推免生复试组织、录取决策、流程把控等全环节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符合上级及学校要求。2.学科专业推免复试小组(1)设立依据:结合学院招生专业设置,分别成立公共管理学(120400)、信息资源管理(120500)、图书情报(125500)三个专业推免复试小组。(2)核心职责:具体执行对应学科专业的推免复试工作,包括制定复试细则、组织面试考核、评定复试成绩等。3.学院推免复试录取监督小组(1)人员构成:组长为易臣何,成员包括李玲利、郑帅、萧萧马鸣。(2)核心职责:对推免复试全流程进行监督检查,涵盖复试环节规范性、评分公正性等;同时受理考生提出的举报、投诉事宜,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二、申请基本条件申请我院推免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政治思想与品德要求: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秉持诚实守信原则,严格恪守学术规范。2.学业与能力要求:为 2026 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与创新实践能力。3.身心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确保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三、招生类型、专业设置及奖助政策(一)硕士推免生招生专业学院 2026 年硕士推免生招生涵盖 3 个专业,各专业研究方向如下:1.公共管理学(专业代码:120400):下设 5 个研究方向,分别为 01 行政管理、02 公共政策、03 社会保障、04 应急管理、05 数字公共治理。2.信息资源管理(专业代码:120500):下设 6 个研究方向,分别为 01 图书馆学、02 情报学、03 档案学、04 出版管理、05 公共文化管理、06 健康信息学。3.图书情报(专业代码:125500):不区分研究方向(代码:00)。(二)招生人数说明我院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总量的 50%;2026 年各专业具体拟招收推免生人数,需以学校正式公布的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三)奖助政策依据推免生入学后的学业奖学金、助学金评定与发放,均严格按照《湘潭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湘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编号:湘大研发〔2025〕5 号)的规定执行。四、申请流程根据是否参与预报名,申请流程分为两类,具体操作要求如下:(一)参与预报名的考生1.预报名阶段(9 月 2 日 —9 月 15 日)(1)系统注册与信息填报:申请人登录 “湘潭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选择 “全国优秀大学生推免生预报名” 项目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生成的报名号需妥善保存,后续凭报名号与密码登录系统,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按提示上传个人照片及相关申请材料。(2)信息对接:报名考生需加入我院 2026 年推免生专属 QQ 群(群号:1061833060),同时保持个人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学院初审结果、复试安排等通知。(3)初审与复试:学院将对预报名考生的信息及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复试名单并组织复试。2.正式确认阶段(9 月 22 日 9:00 起)(1)系统操作:通过预报名审核并被学院初步接收的推免生,需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正式报名及缴费 —— 未按时缴费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2)志愿填报要求:需严格按照预报名阶段拟定的招收专业填报志愿,未按此要求填报的,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3)通知接收与确认: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接收与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二)未参与预报名的考生1.报名阶段(9 月 22 日 9:00 起)(1)系统登录:考生直接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发起报名,学院将根据各专业推免指标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发送复试通知及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2)信息填报截止:申请人需在 10 月 20 日前完成 “推免服务系统” 注册,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资格),并选定报考学院与专业。2.审核与复试通知(1)审核流程:申请人名单需经学院与研究生院双重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2)确认与对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需及时登录系统确认,并第一时间与学院研招办公室联系,了解复试具体要求。3.材料提交要求未预报名考生需在复试阶段提交以下材料(预报名考生已在 “报考系统” 提交,无需重复提交),且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需于 9 月 23 日上午 12:00 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1626159025@qq.com):(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2)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可提供大学英语四级 / 六级成绩单、托福 / 雅思成绩报告等);(3)《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1 份;(4)学术成果与荣誉证明(如发表论文复印件、发明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论文需附刊物封面及正文首页;无相关材料可不提供);(5)其他体现个人能力的材料(如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无相关材料可不提供);(6)《湘潭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可从 “报考系统” 导出,需本人亲笔签名后上传;未预报名考生无需提交此表)。五、复试与录取规则(一)复试安排1.复试形式与记录:复试主要采用线上面试方式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流程可追溯、结果可核查。2.复试批次:学院视考生报名情况及工作进度分批次组织复试,其中第一批复试初步定于 9 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二)复试内容与成绩1.考查重点: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储备、对学科领域的认知、科研创新潜力、学科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等。2.成绩标准: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数线设定为 60 分;复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进入录取环节。(三)录取流程1.待录取名单确定:复试结束后,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及综合表现进行审核,确定待录取名单。2.名单公示:待录取名单在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3.待录取通知确认:学校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待录取考生发送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未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六、其他注意事项1.监督保障:我院推免招生工作接受校纪委、研究生院及学院推免复试录取监督小组的全面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2.已录取考生要求:(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2)推免生需在入学报到当年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若未能按时取得,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材料真实性:申请人需确保报名信息及申请材料真实、准确;一旦发现虚假信息或伪造材料,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4.名单公示:学校在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 官网公示全校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自然日;考生对公示名单有疑问的,可通过电话或邮箱联系咨询。5.体检要求:(1)体检机构:考生确认拟录取后,需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质医院或湘潭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2)报告提交:按要求将有效体检报告邮寄至我院研究生办公室,未按时提交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3)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及《残疾人教育条例》执行。6.联系方式:(1)咨询电话:学硕招生咨询 0731-58293334;专硕招生咨询 0731-58292642;(2)监督电话:校纪委 0731-58292015;校研招办 0731-58292051;学院监督小组 0731-58293334。欢迎全国各地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 2026 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12 日2025-09-26 10: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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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收章程一、复试相关安排(一)推免生接收基本条件申请我院 2026 年推免研究生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1.申请人需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道德品质,拥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具体标准参照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执行;3.申请人须为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在本专业中排名靠前;4.申请人必须被所在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且该资格占用申请人本校的推免指标;5.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到任何形式的处罚或处分。6.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二)推免生申请材料要求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申请报考我院 2026 年推免生的优秀应届本科生,需在复试阶段向我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本人学生证与身份证的复印件;2.全国大学生英语考试(如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单的复印件 1 份;3.若申请人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成果或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需提供相应复印件 1 份;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的电子版与纸质版各 1 份,其中纸质版成绩单需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的公章(红章原件)。(三)材料整理与提交方式1.材料规格:所有申请材料均需采用 A4 纸张规格,其中本科学习成绩单可按照申请人所在学校的固有格式提供,无需刻意调整;2.提交时间与地点:申请材料须在复试报到当天,提交至所申请学院的研究生秘书处;3.材料退还说明:所有提交的申请材料一经接收,我院将不予退还,请申请人提前做好材料备份。(四)申请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人必须确保所有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在审核过程中查实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存在内容不实、信息伪造或不准确等情况,我校将直接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五)复试形式与考察内容1.复试形式:我院推免生复试采用面试的形式开展,具体面试流程将在复试前另行通知;2.考察内容:复试将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估,重点考察以下维度:(1)科研创新潜力,包括申请人对科研问题的敏感度、创新思维及过往科研实践经历;(2)对所学学科的认知程度,涵盖学科发展动态、核心理论与研究方向的理解;(3)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即能否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分析与解决;(4)申请人的知识背景,包括本科阶段所学专业知识体系的完整性与深度;(5)心理素质,考察申请人面对压力、应对挑战的心理调适能力。(六)复试咨询方式1.有关复试时间、复试流程及其他相关事宜,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与沟通:2.电话咨询:联系学院丁老师,咨询电话为 025-58139564;3.材料发送:需将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为 jgxy653@163.com。二、经济与管理学院简介(一)办学历史与发展历程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拥有深厚的办学积淀,其发展源头可追溯至 1958 年原南京化工学院独立建校时设立的文科教研室。1979 年,学院正式开启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的招收工作,标志着学院在经济管理领域人才培养的正式起步;2022 年,为响应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需求,学院成立知识产权学院,进一步拓展了学科覆盖范围与办学领域。(二)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学院始终重视师资队伍建设,目前已形成一支实力雄厚、结构合理的专任教师队伍,具体情况如下:1.师资规模:现有专任教师 114 人,能够为各层次人才培养提供充足的教学与科研支撑;2.职称结构:其中教授 26 人、副教授 46 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比高,教学科研经验丰富;3.导师队伍:博士生导师(含学科博导)8 人、硕士生导师 56 人,可为博士、硕士研究生提供专业的学术指导;4.高层次人才:拥有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 1 人、江苏省 “333 工程” 培养对象 3 人、江苏省社科优秀青年人才 2 人、江苏高校 “青蓝工程”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6 人、江苏省 “青蓝工程”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8 人、江苏省 “双创人才” 2 人,高层次人才在学科建设与科研创新中发挥引领作用。(三)学科专业与课程建设成果学院在学科布局、专业设置与课程建设方面体系完善,特色突出,具体如下:1.学科培养层次(1)博士培养:设有工程建造与管理二级学科博士点,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提供平台;(2)硕士培养:包含 3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信息资源管理),以及 4 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工商管理硕士 MBA、工程管理硕士 MEM——MEM 涵盖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两个领域,此外还有会计硕士 MPAcc、金融硕士 MF);(3)本科培养:开设 8 个本科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工商管理、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业工程、工程管理、知识产权),同时设置 2 个特色微专业(石化企业管理、数智管理),满足不同领域人才需求。2.学科与专业实力(1)重点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入选 “十四五” 江苏省重点学科,其软科学科排名位居全国前 20%,学科影响力显著;(2)一流专业:工程管理专业入选国家级首批一流本科专业及江苏省特色专业,金融学与市场营销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专业建设水平领先;(3)一流课程: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3 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4 门,优质课程资源为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保障。(四)教学科研平台资源学院搭建了多元化的教学科研平台,为教学实践与科研创新提供有力支撑,目前共拥有 10 余个平台,主要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江苏)基地、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建设基地、江苏省科技政策思想库、江苏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等,覆盖知识产权、社科研究、政策咨询等多个领域。(五)科研成果与社会影响力近年来,学院在科研领域持续发力,取得了丰硕成果,同时积极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产生良好社会效益:1.项目立项与经费: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2 项、重点项目 3 项,国家级面上项目 40 余项,省部级项目 50 余项,厅级项目 100 多项,横向课题 200 多项,累计科研到款经费超 3000 万元,科研经费充足,项目覆盖范围广;2.学术产出:学院教师在 CSSCI、SSCI、SCI 等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548 篇,出版学术专著 7 部,1 项成果入选国家哲社成果文库,学术成果质量与数量兼具;3.奖项与政策影响:荣获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江苏省哲社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奖励 10 多项;研究成果中,2 项获得国家领导人批示,100 多篇获得省级领导批示或相关政府部门采纳,为政策制定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智力支持。(六)办学理念与发展方向学院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注重发挥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以一流专业建设与学科水平提升为核心发展目标,以 “绿色、创新、安全、智能” 为关键发展方向,着力推进 “经管 + 理工科(涵盖智能信息、化工材料、安全健康等领域)” 的学科交叉融合,聚焦社会经济发展的应用前沿,致力于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独具特色的南京工业大学智慧与经管学院力量。三、推免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我院 2026 年推免研究生招生专业的代码与对应名称如下:专业代码 025100,专业名称为金融;专业代码 120100,专业名称为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 120200,专业名称为工商管理学;专业代码 120500,专业名称为信息资源管理;专业代码 125601,专业名称为工程管理 MEM;专业代码 125603,专业名称为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 125604,专业名称为物流工程与管理。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2025-10-14 11: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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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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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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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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