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公告

2025-10-27 16:41:09 来源: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为落实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整体部署,结合各学院推免生生源实际及招生工作进展,目前部分专业仍有推免招生空缺名额。经学校研究,决定按规范流程启动第二轮推免生报名与复试选拔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二轮可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名称及各专业招生人数,已整理形成《西南政法大学 2026 年接收硕士推免生招生计划表》,考生可查阅获取详细信息。


二、申请条件要求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具备良好道德品质,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我校制定的体检标准,在校学习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申请人必须已获得所在本科院校的推免生资格,这是参与报名的基础条件。


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需在其就读学校拥有硕士学位授权点;若报考专业学位类硕士,可放宽至就读学校拥有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


申请专业需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允许跨一级学科报考,本科专业认定以申请人在教育部学信网注册的学籍信息为准。针对学校人才培养特殊需求,部分学科或研究方向允许跨一级学科申请,具体条件可参考《2026 年部分学科(或方向)接收硕士推免生跨一级学科申请条件》。


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申请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非法学类专业;申请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法学类专业。


三、申请操作流程


(一)网上报名环节


报名时间段为 2025 年 10 月 9 日 17:00 至 10 月 10 日 12:00,此时间段外我校不再受理任何报名申请。


考生需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完成我校相关报考操作。


(二)申请材料提交


材料提交时间与接收渠道


考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11 日之前,将所有申请材料发送至对应报考学院的指定接收渠道,各学院接收渠道信息可参考招生计划相关文件。


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西南政法大学 2026 年接收硕士推免生申请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需将正反面扫描至同一页面,提交 1 份


(3)在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5)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材料,考生需下载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相关印章后提交


(6)《诚信复试承诺书》


(7)可自愿补充提交校级及以上级别获奖证书、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的著作等证明材料


(8)可自愿补充提交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托福成绩、雅思成绩等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1)每位推免生申请人仅能填报一个志愿,若存在重复报名情况,以 “推免服务系统” 中最后一次提交的志愿为准。


(2)未按照要求规范上传申请材料的,学校将不予受理其报名申请。


(3)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申请人,其报名申请无效。


(4)电子版申请材料需使用原件扫描生成,按上述材料清单顺序对文件进行排列并编号,每个材料单独扫描为 PDF 格式文件。将所有 PDF 文件打包为一个压缩包,文件命名与邮件标题均需按照 “推免申请材料 - 申请专业 - 申请人姓名” 的格式填写,发送时不得设置文件查看密码或解压缩密码。


信息真实性要求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需与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保持一致,且所有申请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存在虚假内容。


弄虚作假后果


若发现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无论在报名、复试还是录取的任何阶段,一经核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三)复试名单确定与通知


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在申请人满足申请条件的前提下,结合学科专业需求、申请人综合素质等因素,择优筛选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学校会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入围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点击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复试通知将自动失效,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组织与录取安排


(一)复试具体安排


复试形式与地点


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地点设置在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


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3 日至 10 月 14 日,其中 10 月 13 日下午为复试报到时间,10 月 14 日上午进行专业课笔试,10 月 14 日下午开展综合面试。


复试内容构成


复试内容包含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部分。


其他复试要求


关于复试报到的具体要求、复试费用缴纳方式、复试考核的详细内容以及复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考生可查阅《西南政法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的相关条款。


(二)录取规则与要求


录取排序与分数线


学校将根据推免生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按照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或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 9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录取通知与确认


复试结束后,学校将统一公布所有考生的复试成绩,并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拟录取资格无效情形


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考生拟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


(1)未成功获得就读本科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2)提交的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符合我校推免生申请条件;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受到任何形式的纪律处分;


(4)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未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5)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关标准;


(6)存在其他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录取条件的情形。


拟录取名单公示


最终确定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告栏进行统一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五、考风考纪要求


学校将严格查处推免生选拔过程中的违规、违纪及违法行为。推免生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期间,考生需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本人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内容,在报考专业或研究方向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向外界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器材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及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均已触犯刑法,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若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将相关情况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考生入学后的 3 个月内,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结果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六、信息公示渠道与要求


(一)公示内容与平台


我校制定的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其他与复试录取相关的信息,将集中在学校官方网站的研究生招生信息栏进行公示。考生需以网站公示的信息为准,了解复试、录取相关安排。


(二)信息送达认定


我校通过研招信息平台站内信、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公开或发送的相关信息、文件及通知,均视为已有效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遗漏查看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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