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10-27 15:13:02 来源: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一、招生计划安排


(一)计划规模


2026 年学校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规模如下:全日制学术学位约 900 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约 1500 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约 380 名。上述招生计划包含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


(二)计划调整


招生过程中,学校将根据各学科专业的生源报考情况、学科发展特点等实际因素,对初步拟定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优化调整。


(三)专业与考试科目查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涉及的学科专业、具体考试科目等详细信息,均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列出,考生可自行查阅相关内容。


二、报名条件及流程


(一)通用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学业水平需满足以下任一要求: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满 2 年及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二)专业学位专项报名要求


报考 035101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通用报名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


报考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需符合通用报名条件,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也可报考。


报考 125200 公共管理、125400 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符合通用报名条件中关于国籍、政治素质、品德、健康状况的要求;


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报考 045200 体育专业学位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满足通用报名条件的全部要求;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体育相关专业,跨专业报考考生(前置本科专业为非体育学类)须具备奥运会或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正式比赛项目对应的二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证书。


(三)报名流程说明


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完成这两个环节的操作。


考生需按要求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逾期将无法补办报名相关手续。


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应密切关注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四川农业大学及所选报考点发布的考试公告和报考须知,确保及时获取最新报名相关信息。


(四)免初试研究生报名条件


推免生报名要求:


已获得本科就读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品行端正,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严格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符合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退役人员免初试报名要求: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学校将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考说明


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其中,高校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准确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入伍及退役等相关信息,相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复试前,考生须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学校将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按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至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项目,则不可参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调剂。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招生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划定及招生指标分配,由学校根据报考情况统筹确定。


(六)加分及照顾政策说明


符合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申请信息。


有关部门、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相应的加分或照顾政策。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加分分值不可累加。


(七)报名时间安排


推免生报名时间:以学校发布的推免生相关通知为准。


统考生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三、初试相关安排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实施,2026 年初试时间定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考生需按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四、复试组织实施


(一)复试形式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开展,学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将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


(二)复试资格认定


符合学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条件的推免生。


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公布的相应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报考期间学历(学籍)信息核验存在问题的考生,须在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完成核验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复试时间安排


全国统考生复试:一般安排在 2026 年 3-4 月份进行。


推免生复试:一般安排在 2025 年 9-10 月份进行。


具体复试时间以学校及各二级招生单位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


(四)复试具体要求


推免生复试:按照当年发布的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统考生复试:复试工作由各二级招生单位(院 / 所、国重实验室)负责组织实施。同一招生单位内相同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复试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保持一致。各二级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组织再次复试。


加试要求: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每科考试时间为 2 小时,满分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二级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成绩核算规则


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成绩的加权总和,满分为 100 分。各环节成绩权重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在复试方案中明确公布。


考生总成绩:


统考生总成绩为折合百分制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总和,其中折合百分制初试成绩的权重不低于 50%。


推荐免试生总成绩即为复试成绩。


(六)其他说明


复试(调剂)等具体事宜,详见学校当年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


五、体检相关要求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后组织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考生需到指定医院完成体检。具体体检安排将在复试前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发布的复试工作安排中明确。


六、录取工作规则


(一)备录资格要求


复试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有效备录资格。


(二)录取原则


学校遵循 “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录取原则,分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结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推免生录取特殊规定


凡按规定可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均可以接收推免生,但不得仅接收推免生。推免生完成当年录取手续后,在协调安排好本科阶段最后学年相关事宜的前提下,经培养单位和导师同意,可申请提前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特别优秀的推免生,可申请录取为直博生,并与导师协商确定培养条件。


(四)导师调剂权限


各二级招生单位(院 / 所、国重实验室)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单位导师间调剂拟录取人员。


(五)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要求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六)不予录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的;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的;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


存在弄虚作假、失信行为的;


无特殊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导师调剂安排的;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


不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招生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学制与修业年限


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为 3 年,修业年限范围为 2-4 年。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学籍满 2 年,且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的考生,可申请提前毕业。


八、学习方式与录取类别说明


(一)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两种学习方式实行统一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毕业时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录取时须提交定向协议,该协议由考生、用人单位与学校二级招生单位(院 / 所、国重实验室)协商签订,协议内容和格式可参考学校提供的模版。定向研究生新生入学时不转移档案和党团关系,学校不提供住宿,毕业时按定向合同约定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录取后,不得变更就业方式。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时须按要求提交个人档案,转接党团关系,毕业时通过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新生入学报到时若未提交档案,将视为定向研究生,即认定为有就业单位、有固定收入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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