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考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与要求,现将河海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核心信息整理发布,为广大考生提供清晰的报考指引。
一、学校概况
河海大学自 1915 年建校以来,已历经 110 年办学历程,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以水利学科为鲜明特色、工科为主要支撑,实现多学科协调发展。学校不仅是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还入选 “211 工程” 重点建设名单、“985 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建设序列,且经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办学层次与实力稳居国内高校前列。
在研究生教育领域,河海大学起步于 20 世纪 50 年代,是国家首批具备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学科建设成果显著: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两大一级学科入选国家 “双一流” 建设学科;水资源工程学科连续在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中位列全球第一;工程学、环境 / 生态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地球科学、农业科学、化学、社会科学总论、数学、植物与动物科学共 10 个学科进入 ESI 世界排名前 1%,其中工程学、环境 / 生态学更是跻身 ESI 世界排名前 1‰。
在学位授权覆盖方面,学校现有 20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4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点,35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21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学科门类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交叉学科等 9 个领域,为考生提供丰富的报考选择。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各硕士招生专业的具体计划可查阅学校发布的《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需注意的是,目录中标注的 “招生人数” 仅为参考计划,并非最终录取人数。
2.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三大因素调整:一是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年度招生指标;二是当年推免生的实际录取人数;三是报考该专业的生源质量与数量情况。
3.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印发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的人数,以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中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说明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中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品德品行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河海大学制定的研究生体检标准与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院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类型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形式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此类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成功获取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需满 2 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 “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河海大学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 “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对于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在读考生,若需报考,必须在报名前获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代码:035102):
(1)需满足本部分(一)学术学位报考条件中第 1、2、3 项的所有要求;
(2)报名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也可报考)。
2.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代码:035101):
(1)需满足本部分(一)学术学位报考条件中第 1、2、3 项的所有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即本科专业代码非 0301 类)。
3.报考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代码:125200)、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 “工程管理(代码:125601)” 与 “项目管理(代码:125602)”:
(1)需满足本部分(一)学术学位报考条件中第 1、2、3 项的所有要求;
(2)学业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 本科毕业后,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②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水平),且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③ 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除上述 3 类专业学位外,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与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一致。
四、报名与考试流程
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 “网上报名” 与 “网上确认” 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环节,逾期将不再补办相关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平台与时间:
(1)考生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 “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完成报名。
(2)报名时段分为两期:
① 网上预报名: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22:00;
② 正式网上报名: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22:00。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已填报的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新的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1 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后无法修改任何报名内容。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需提前认真研读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谨慎选择报考志愿与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条件或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试 / 复试,或无法录取,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需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如奖惩情况、教育经历等)。尤其需如实填写 “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的违纪、作弊处罚情况”,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因信息填写错误、虚假填报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报名期间,研招网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平台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确认信息有效性。
(4)若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将影响报名资格。
(5)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定期查阅 3 类官方平台发布的信息:一是报名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官网;二是所选报考点官网;三是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时了解网上确认安排、考试流程、注意事项等,主动配合完成后续工作。
(二)网上确认
1.材料提交:除推免生外,所有考生均需按照报考点的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明等),逾期不再受理材料提交。
2.确认时间: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考生报名所在省份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确定并公布,考生需以当地通知为准。
3.信息核对:所有考生需认真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确认” 操作。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确认,将不再允许修改;若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准予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安排
1.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日考试时段为:
(1)上午:8:30—11:30;
(2)下午:14:00—17:00。
2.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登录研招网(使用网报用户名及密码),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要求:使用 A4 幅面白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3.考试凭证: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均须携带 “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及 “有效居民身份证”,缺一不可。
(四)其他重要提醒
1.报考点选择规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 “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 “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单独考试考生:必须选择 “河海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为 3206。
(3)其他考生(非应届、非单独考试):选择 “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报考类别填写: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 “定向就业” 与 “非定向就业”,考生报名时需准确填写,录取后不得变更就业方式。其中,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河海大学、用人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学习方式说明: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 “全日制” 与 “非全日制”,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 “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4.材料真实性责任:考生需对所填写的学习情况、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负责,若存在虚假材料,将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5.费用与诚信承诺: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在报名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与相关约定。
五、复试与录取规则
1.复试机制: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实行 “差额复试” 办法,具体差额比例将在后续复试方案中明确。
2.复试内容:涵盖四大模块:
(1)思想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立场、道德品质等);
(2)专业知识考核(考察考生对报考专业核心知识的掌握程度);
(3)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考察考生科研潜力、实践能力、逻辑思维等);
(4)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察考生外语沟通能力)。
3.复试形式:主要包括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为所有专业的必需环节。具体复试方案(如复试时间、流程、评分标准等)将及时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复试笔试科目需参照学校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要求准备。
4.同等学力考生要求:以 “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额外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 “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合格方可进入后续录取环节。
5.录取依据:学校将综合考生的 “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 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人员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以及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两项均合格后方能正式录取。
六、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制规定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标准学制为 3 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标准学制分为 2 年或 3 年两类,且最短学习年限不得少于 2 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 5 年。各专业学位硕士的具体标准学制如下:
专业代码 025100(金融):标准学制 3 年;
专业代码 025200(应用统计):标准学制 3 年;
专业代码 025400(国际商务):标准学制 3 年;
专业代码 025800(数字经济):标准学制 3 年;
专业代码 035101(法律(非法学)):标准学制 3 年;
专业代码 035102(法律(法学)):标准学制 3 年;
专业代码 035200(社会工作):标准学制 3 年;
专业代码 055100(翻译):标准学制 3 年;
专业代码 055200(新闻与传播):标准学制 3 年;
专业代码 085400(电子信息):标准学制 3 年;
专业代码 085500(机械):标准学制 3 年;
专业代码 085600(材料与化工):标准学制 3 年;
专业代码 085700(资源与环境):标准学制 3 年;
专业代码 085801(电气工程):标准学制 3 年;
专业代码 085802(动力工程):标准学制 3 年;
专业代码 085807(清洁能源技术):标准学制 3 年;
专业代码 085900(土木水利):标准学制 3 年;
专业代码 086100(交通运输):标准学制 3 年;
专业代码 125100(工商管理):标准学制 2 年;
专业代码 125200(公共管理):标准学制 3 年;
专业代码 125300(会计):标准学制 2 年;
专业代码 125500(图书情报):标准学制 3 年;
专业代码 125601(工程管理):标准学制 2 年;
专业代码 125602(项目管理):标准学制 2 年;
专业代码 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标准学制 2 年;
河海里尔学院(机械、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硕士):标准学制 2 年。
(二)学费标准
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及江苏省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收取学费,具体学费金额可咨询学校研究生院或报考学院。
(三)奖助体系
1.学校构建了 “多元化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涵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且实行 “动态管理” 模式(即根据学生学业表现、科研成果等调整奖助资格与金额)。
2.具体奖助标准、申请条件、发放办法等,将按照考生入学后所在年级对应的《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特殊说明:被录取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入学后不转户口关系、不调个人档案,且不参与学校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学校原则上不为非全日制研究生安排住宿。
七、培养校区安排
河海大学所有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地点,原则上安排在其所属学院(系)所在的校区。需注意的是:
1.具体培养地点最终以学校当年实际教学安排为准(如因校区调整、专业整合等导致培养地点变化);
2.考生录取当年的 “学院(系)名称”,需以学校该年度公布的实际机构设置为准(可能存在学院合并、更名等情况)。
八、其他特殊招生说明
1. 单独考试招生
(1)招生计划:2026 年拟招收单独考试考生 30 名,具体招生专业可查阅《招生专业目录》,最终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
(2)报考条件:① 满足本指南 “三、报考条件说明” 中(一)学术学位报考条件第 1、2、3 项要求;② 学业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本科毕业(不含同等学力)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满 4 年及以上;
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 2 年及以上;
③ 为所在工作单位的 “业务骨干”(需提供单位证明),经工作单位同意,并由两名具有 “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的专家提供推荐;
④ 录取后需回原单位 “定向就业”,且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3)报名流程:有意向报考的考生,需提前将以下材料寄送至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具体要求以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后续通知为准):
① 单位推荐培养函;
② 专家推荐表(需附专家职称证明材料);
③ 报考学院审批表;
④ 身份证复印件;
⑤ 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⑥ 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如论文、获奖证书等)。
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后,考生方可进行正式网上报名;具体考试科目以研招网报名系统公布内容为准。
(4)考试安排: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 “河海大学报考点”(代码 3206)报名,并统一在河海大学校内参加初试。
2.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1)招生范围:该专项计划仅招收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可通过 “研招网” 查询。
(2)报考条件:考生需为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 人员,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报考条件。其中,“高校学生” 包括:①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② 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
(3)报名与复核:① 报名时需选择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准确填写 “入伍前入学信息”“入伍经历”“退役信息”;② 复试前需向学校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仅限士兵身份考生),供学校进行资格复核。
(4)招生计划:最终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专项指标为准。
3.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报考要求:报考资格、招生名额等信息,需以教育部 2026 年发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具体招生专业可通过 “研招网” 查询。
(2)克拉玛依专项咨询:该专项相关招生信息,可咨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咨询电话:0990-6633038。
4. 联合培养专项计划
(1)与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① 拟招生人数:10 人(最终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② 专业查询: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考生需选择 “联合培养对应专业及方向”;③ 流程分工:报名及初试由河海大学组织,复试由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组织;④ 咨询电话: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025-85828895。
(2)与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联合培养(“卓越研究生” 专项):① 拟招生人数:58 人(最终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② 专业查询: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考生需选择 “‘卓越研究生’专项计划对应专业及方向”;③ 培养模式:入学后进入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学习、开展科研工作,由河海大学与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 “双导师联合指导”;④ 流程分工:报名及初试由河海大学组织,复试由双方共同组织;⑤ 咨询电话: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 025-82267021。
5. 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
(1)培养模式:实行 “产教融合、工学交替” 联合培养,由河海大学与各联合培养单位共同承担培养任务 —— 课程学习在河海大学完成,专业实践环节及学位论文工作在联合培养单位完成,采用 “双导师联合指导”。
(2)专业选择: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考生需选择 “对应专项计划的专业及方向”;
(3)咨询电话:① 水利卓越人才培养专项:025-83787338;② 雅江卓越人才培养专项:025-83787383。
6. 苏州高等研究院专项
(1)拟招生人数:30 人;(2)培养模式:依托河海大学相关学院招收 “校企联合培养专项硕士研究生”,实行 “双导师制 + 项目制”—— 课程学习在学校完成,科研与实践学习在联培企业完成,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3)专业选择: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考生需选择 “‘苏州高等研究院’专项计划对应专业及方向”;(4)咨询电话:苏州高等研究院 0512-66836876。
7. 重点实验室与研究院招生
以下单位的招生工作与依托学院共同完成,考生可咨询对应单位了解详情:
(1)精细爆破全国重点实验室:咨询电话 18868115985;
(2)流域水循环与水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咨询电话 025-83786697;
(3)前沿交叉科学研究院:咨询电话 025-83787270。
九、重要提醒
1.政策冲突处理:若本指南内容与国家最新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存在不一致,以国家政策为准。学校将根据国家及上级部门政策调整,及时更新招生方案与信息,考生需密切关注 “研招网” 及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2.责任声明:对于因不可抗力(如网络故障、系统异常等)或考生个人原因(如未及时查看通知、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材料提交延迟等)导致的后果(如无法报名、无法考试、无法录取等),河海大学不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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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报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1 本次发布的确认须知,仅针对两类考生生效:一是报考华东师范大学或西藏自治区招生单位,且符合华东师范大学报考点(以下简称“本报考点”)网报受理范围,已完成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及费用缴纳的考生;二是报考华东师范大学但未选择本报考点的考生,需自行查询所选择报考点的相关公告,本报考点须知对其不具约束力。2 若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招生考试工作要求,本报考点将严格遵照执行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一、网上确认受理对象依据本报考点前期发布的网上报名公告,所有已成功选择本报考点,且完成网上报名及费用缴纳的考生,均必须参与本次网上确认环节。未完成报名流程或未缴纳报名费用的考生,将无法进入网上确认系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报名资格。二、网上确认指定平台考生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确认专属系统完成操作,相关登录入口可通过研招网官方渠道查询。三、网上确认流程及时间安排(一)确认操作流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确认平台,依次完成以下操作步骤:仔细阅读网报公告及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网报信息无误,准确填写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上传准考证标准照片,上传本人手持身份证的拍摄照片,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报考点要求的补充材料及身份证相关材料,最终提交材料至报考点等待审核。(二)首次材料上传时段材料首次上传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8:00至11月5日(星期三)12:00,此时间段结束后,系统将关闭上传通道,不再受理首次材料提交。为避免因材料审核不通过而无充足时间补充修改,本报考点强烈建议考生尽早完成首次材料上传工作,预留出复审准备时间。(三)审核结果查询方式考生提交材料后,系统状态将显示为“待审核”。一般情况下,审核工作会在36小时内完成,考生将通过短信、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或系统站内信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结果分为“审核通过”与“审核不通过”两类。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看详细审核意见。(四)复审材料提交期限审核结果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需严格按照系统提示的修改意见补充完善材料,并于2025年11月5日17:00前重新提交复审。逾期未提交复审材料的,网上确认将直接判定为不通过,考生将无法参加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四、网上确认所需材料明细(一)准考证标准证件照考生需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该照片将作为准考证制作、录取后校园卡及研究生证办理、学籍注册等重要环节的身份凭证,考生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上传。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脸部无任何遮挡,头发不得遮盖脸部、眼睛、眉毛、耳朵,避免形成阴影,确保五官清晰可见;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脸部及鼻部不得出现反光、高光、光斑,无明显阴影及红眼现象;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内容真实有效,不得通过PS等图片编辑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禁止使用翻拍照片。(二)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需上传本人双手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拍摄的照片,确保身份证信息清晰可辨,本人面部特征与身份证人像一致,拍摄角度及姿态需符合系统示范规范。(三)报考点补充材料此部分材料仅针对系统提示需上传的考生,考生需根据系统指引提交相应补充材料;系统未提示的考生,无需上传该类材料。(四)身份证核验补充材料因居民身份证信息核验未通过等特殊情形,系统提示需补充上传身份证材料的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系统未发出提示的考生,无需额外上传。需上传材料的考生,需提交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的人像面及国徽面两张照片,照片需保证身份证边框完整,文字信息清晰可辨,拍摄光线均匀无反光。五、重要注意事项(一)责任承担说明凡出现以下情形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审核不通过、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及复试)或录取资格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全权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不符合报名及报考条件;网报信息存在误填、漏填;提交虚假信息或伪造证件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补充材料及复审材料。特别提醒:因往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存在作弊行为,且处理结果为“不允许2026年报考”的考生,请勿参与本次网上确认,其报名及确认操作将被直接判定为无效。(二)特殊情况处理方式考生需严格按照本须知要求上传对应材料,不得用其他材料替代。如遇身份证遗失、学历认证报告办理中等特殊情况,导致网上确认期间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考生需在对应材料上传页面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挂失回执、学历认证受理回执或官方查询页面截图等),同时在证明材料上注明具体原因,手写“本人承诺信息属实,若弄虚作假,后果自负”字样,签署本人姓名及提交日期。(三)咨询渠道及结果查询网上确认审核结果与中国研招网报名系统信息并非实时同步,考生需以网上确认平台显示的结果为准。确认期间如有疑问,可通过电话咨询:021-54344721,咨询时请说明本人报名号、姓名及具体问题。(四)报名费票据领取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费发票采用电子票据形式发放,考生可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电子票据获取流程及相关说明。(五)诚信考试要求本报考点特别提醒全体考生,在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初试及复试等各个环节,均需强化诚信意识,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及相关规定,做到遵章守纪、诚信应考。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相关规定:在依法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处罚。2 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相关规定:教育考试机构及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考试结束后,发现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及考试成绩的,将认定该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并按规定严肃处理。3 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要求:报考点及招生单位在工作中发现考生存在伪造、变造证件行为的,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相关责任。2025-11-12 15: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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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一、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这一条件是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的基本要求。在当今社会,博士研究生作为高层次人才,将在学术研究和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是其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础。一个具有正确政治方向的博士研究生,能够在科研工作中保持积极的态度,为国家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则确保其在学术研究中遵守学术规范,树立良好的学术形象。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这是保障博士研究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和科研工作的重要前提。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任务繁重,需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来应对高强度的学习和科研压力。只有身体健康,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学术研究中,提高科研效率,取得更好的研究成果。二、学术成果要求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这些要求是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的关键因素。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反映了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优良的成绩表明考生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能够为博士阶段的学习和研究提供有力的支撑。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是推动考生深入探索学术领域的内在动力,只有热爱科研,才能在科研道路上坚持不懈,勇于创新。科研成果要求在选拔中具有重要作用。以第一(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公开发表(含录用)若干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 1 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 SCI、EI 检索的期刊论文),或以第一(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或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研奖励(以证书排名或公示文件排名为准),这些成果是考生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具体体现。例如,发表的学术论文能够展示考生在专业领域的研究深度和成果,在核心期刊或高影响力期刊上发表论文,说明考生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学术价值;授权发明专利则体现了考生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的能力;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更是对考生科研工作的高度认可。以某考生为例,其在硕士阶段发表了多篇 SCI 检索的期刊论文,研究成果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应用前景,在申请博士研究生时,凭借这些科研成果在众多申请者中脱颖而出,顺利获得了录取资格。三、同等学力报考条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在职人员,必须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工作 6 年及以上,已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项:已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成绩证明),并通过国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水平考试(获得合格证书);近 5 年已在所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国内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两篇及以上的学术论文;在相关学科专业以主要获奖人(排名前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取得重大成绩且能提供证明材料。这一条件的设定具有重要依据。同等学力考生虽然没有硕士学位,但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和学术积累,可能具备了与硕士毕业生相当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工作年限和职称要求能够体现考生在专业领域的实践经验和学术地位,多年的工作经验使考生对专业领域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他条件则从不同方面考查考生的学术能力,如课程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反映了考生的基础知识和语言能力;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奖励则展示了考生的科研实力和创新能力。与其他报考身份条件相比,同等学力报考条件更加注重考生的实践经验和工作成果,为那些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但没有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了深造的机会,体现了招生政策的公平性,使不同背景的考生都能在公平的规则下竞争,为选拔优秀人才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四、招生计划与专业设置(一) 招生计划长沙理工大学博士招生计划数量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多方面因素。学科发展需求是重要依据之一,对于学校的优势学科,如交通运输、土木工程等,为了进一步提升学科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培养更多高层次专业人才,会适当增加招生计划。这些学科在科研项目、师资力量等方面具有优势,能够为博士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培养环境和发展平台。师资队伍状况也对招生计划产生影响,充足的优秀师资是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如果某一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数量较多,且科研项目丰富,能够为学生提供足够的指导和研究机会,那么该学科可以适当扩大招生规模;反之,如果师资力量有限,为了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指导,会控制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对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具有重要影响。合理的招生计划能够促进学科的发展,为学科注入新鲜血液,带来新的研究思路和活力。通过招收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参与学科的科研项目和学术研究,有助于推动学科的创新发展,提升学科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人才培养方面,合适的招生计划能够保证学校有足够的资源对博士研究生进行精心培养,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学术氛围,有利于培养出高素质的博士人才,满足社会对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需求。(二) 招生专业与导师招生专业为电气工程(学术学位),该专业具有鲜明的特色和优势。在学科建设方面,拥有先进的实验设备和科研平台,如电力系统动态模拟实验室、新能源电力系统研究中心等,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科研条件,能够开展前沿性的研究工作。在师资力量上,汇聚了一批在电气工程领域具有深厚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的专家学者,他们承担了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在电力系统运行与控制、新能源发电与并网技术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研究成果。招生导师必须是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所列导师,这些导师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科研成果。他们在各自的研究领域深入探索,取得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如在电力系统优化调度、智能电网技术等方面发表了大量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获得了多项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在博士研究生培养中,导师起着关键作用。他们不仅能够传授专业知识和科研方法,还能引导学生确定研究方向,指导学生开展科研工作,帮助学生解决研究中遇到的问题,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思维,为学生的学术成长和职业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持和指导。五、考核办法与录取流程分析(一)考核办法1. 综合考核环节长沙理工大学博士招生的综合考核包含材料申请审核、笔试、面试三个关键环节,各环节紧密相连,从不同维度全面考查考生的能力和素质,确保选拔出最具潜力的博士研究生。材料申请审核在初审中进行,是招生考核的首要环节。审核工作由专业的招生审核工作组负责,他们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细致审查,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科研成果证明、专家推荐信等。通过对这些材料的综合评价,审核工作组能够初步了解考生的学术背景、学习经历和科研基础。例如,审核考生的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可以判断其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审查科研成果,如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等,能够评估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材料申请审核为后续的考核提供了重要依据,筛选出具有基本学术素养和科研潜力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是对考生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的进一步考查。考试内容涵盖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外语及两门业务课,旨在检验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深度和广度掌握情况,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外语考试为例,通过听力、阅读、写作等题型,考查考生的外语水平,这对于博士研究生阅读外文文献、参与国际学术交流至关重要。业务课考试则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设置相应的题目,要求考生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分析能力。笔试成绩能够客观地反映考生的知识储备和学习能力,为选拔提供了量化的参考标准。面试是综合考核的核心环节,由面试考核组负责实施。面试考核组由学科带头人、学院院长、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博士生导师等组成,他们凭借丰富的学术经验和专业知识,对考生进行全面深入的考查。面试内容包括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在面试过程中,考核组通过提问、交流等方式,了解考生的思维方式、创新能力和科研规划。例如,让考生阐述自己对某一学科前沿问题的看法,考查其对学科发展趋势的把握;询问考生的科研项目经历,了解其科研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面试能够直观地展现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个人特质,为判断考生是否适合博士研究生培养提供了重要依据。材料申请审核、笔试、面试三个环节相互补充,从不同角度全面考查考生的能力和素质。材料申请审核为初步筛选提供依据,笔试考查知识水平,面试则注重综合素质和科研潜力的评估,共同确保了招生选拔的科学性和公正性。3.2 录取流程2. 学院拟录取与上报学院在博士招生录取工作中承担着重要的主体责任,其确定拟录取名单的流程严谨规范,审核要点全面细致。学院招生审核工作组首先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通过与相关机构核实、查验证书原件等方式,仔细审查考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例如,对于考生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通过学信网等官方渠道进行验证;对于科研成果证明,如论文发表情况,通过相关数据库进行查询核实。在材料审核过程中,对考生的学术背景、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进行初步评估,筛选出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进入后续考核环节。笔试和面试结束后,考核工作小组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笔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根据成绩计算方式,得出每位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在排序过程中,充分考虑各环节成绩的权重,确保综合能力强的考生能够脱颖而出。同时,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的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通过查阅考生的相关材料、与考生交流以及了解其在学习和科研中的表现等方式,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良好的品德和学术素养。例如,若发现考生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如抄袭论文、伪造科研数据等,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工作小组提交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招生领导小组从学院的整体发展战略和学科建设需求出发,综合考虑考生的综合素质、科研潜力以及与学院学科发展的契合度等因素。对于一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科研成果的考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进行重点关注和讨论,确保这些优秀人才能够被录取。审核确定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学院在整个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操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3.研究生院审查与学校审批研究生院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管理部门,对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报考资格、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考核过程的规范性以及录取标准的执行情况等。在报考资格审查方面,研究生院严格对照学校的招生政策和申请条件,逐一核实考生的各项信息。检查考生是否符合学历、学位要求,是否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等。对于申请材料,研究生院再次审查材料的完整性,确保考生提交了所有要求的材料,并且材料的格式和内容符合规定。同时,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进一步核实,防止出现材料造假等违规行为。对于考核过程,研究生院审查考核环节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考核内容是否全面,考核方式是否科学合理。例如,审查面试考核组的组成是否符合要求,面试过程是否有详细记录,笔试的命题、监考和评卷是否规范等。在录取标准执行方面,检查学院是否严格按照成绩计算方式和分数线设定进行录取,是否存在违规降分录取或破格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等情况。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院审查后的拟录取名单进行最终审批。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从学校的整体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高度出发,综合考虑学校的学科布局、师资力量以及招生计划等因素。确保录取的博士研究生能够满足学校各学科的发展需求,与学校的整体发展目标相契合。审批通过者,将正式录取为当年博士研究生。研究生院审查和学校审批环节层层把关,确保了招生工作的规范性和权威性,保障了招生工作的质量和公平性,为学校选拔出优秀的博士研究生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25-11-10 17: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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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5年非全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各位考生: 经研究,我中心定于3月29日(周六)组织2025年MBA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有关复试安排如下:一、复试组织与安排1、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立德树人、公平公正、综合评价、质量优先”的原则;2、在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管理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 3、面试官由责任心强、教学科研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和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担任。名单不对外公布,以示公正;4、面试过程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二、复试资格与对象凡达到A区国家线的一志愿考生(总分≥151分,英语单科≥35分,综合单科≥70分),均可申请参加此次复试。最终以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为准。三、复试时间与地点1、抽签时间:3月28日(周五);2、复试时间:3月29日(周六);白天场8:30—15:00,傍晚场15:30-20:30,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3、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115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文一校区实验楼六楼(具体考场当天见公告栏);4、同等学力加试:3月29日9:00-11:10。四、复试内容复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考生按要求完成时事政治理论(含思政)笔试;第二阶段为考生参加统一组织的线下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1)时事政治理论测试:对复试考生进行时事政治理论笔试,由考生独立完成,于复试当天提交。时事政治笔试为开放式考试,考生需签订诚信承诺书,一旦发现抄袭现象以作弊处理,不予录取。答题所涉及参考资料,请注明出处。(MBA教育中心单独制定)(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外语交流,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每位考生单独进行面试,时间不少于8分钟。程序如下,首先考生用英语自我介绍;然后考生随机抽取英语短文朗读并翻译、英语讨论题各一题,并与老师进行互动讨论,由老师评分。(3)综合面试: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情况。每位考生单独进行面试,时间不少于12分钟。程序如下,考生随机抽取感性认知、理论认知、管理技能三类考题各一题,阅读并回答问题,并与老师进行互动讨论,由老师评分。面试过程会进行详细记录,并由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时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入学面试记录表》。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以上三科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如有一科成绩不足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考生,在复试中须进行加试,加试科目为《管理信息系统》和《管理学》。五、资格审查及需提交资料复试前由MBA教育中心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相关要求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核查,审核通过后,考生将所需表格及证件复印件交至MBA教育中心审核备案。复试当天考生需递交以下资格审查资料:1、个人陈述表6份(附件中下载);2、资格审查表1份(附件中下载);3、政审表1份,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思想品德审查表》(附件中下载),并由单位盖章。4、考生复试诚信承诺书1份,签名处须考生手签;5、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6、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或专科毕业证书(2020年8月31日前毕业,专升本必须同时提供大专及本科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7、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8、准考证;9、《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和原件,不属于士兵计划,不需准备)。按照教育部规定,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入学的取消学籍。六、体检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有关规定,考生体检应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检查内容:内科、外科、视力、辨色力、血压、体重、腹部B超(肝、脾、胆、胰、肾)心电图检查、X线胸部检查、血液化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根据要求体检可安排在拟录取之后,具体另行通知。七、录取规则1、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3)×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其中:复试成绩(百分制)=时事政治理论(含思政)成绩(百分制)×20%+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7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百分制)×10%。2、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素质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4、最终录取由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为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八、违规处理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其他注意事项1、凡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处理。有复试资格但自愿放弃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提前通知我们,以便我们做相应调整,保证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2、对复试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拨打举报电话:0571-88809073,举报投诉邮箱:hdmba@hdu.edu.cn。3、联系电话:0571-8880907215990044804(周老师)13566163620(张老师)附件:1.2025个人陈述表.doc2.2025资格审查表.docx3.2025政审表.docx4.复试诚信承诺书.docx2025-08-12 10: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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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筛选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关键渠道,而复试录取环节在整个招生流程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依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 号)、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南京邮电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旨在保障该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序推进。一、基本准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并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在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操作流程,强化监督管理力度,优化对考生的服务质量,全力做好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且科学合理。二、组织架构与职责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研究生院承担组织与协调职责,各学院负责具体实施本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保障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一)学校招生委员会职责范畴研究并制定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及办法,统筹部署复试录取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审定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分配方案,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对各学院制定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流程、调剂方案等材料进行审核。审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考生名单。依法维护考生与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研究生院作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秘书单位,需组织、协调并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决策与部署。(二)各学院主要工作任务依据教育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学科发展规划与人才培养需求,积极探索制定适合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调剂工作流程,并上报研究生院。按照规定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针对考生的疑问进行解释说明。依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展开调查、处理,并向考生反馈结果。组建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以及若干复试专家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或院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小组成员涵盖学院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相关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及导师代表。其主要职责包括:(1)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明确各专业(领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名额。(2)制定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复试试题的命题工作,确定评分规则与评分标准。(3)选派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作风公道正派的在职在岗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所有工作人员开展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4)审核各复试专家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以及考生的其他相关情况,复试结束后及时公示复试结果。(5)对招生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以及录取结果负责,严禁出现泄露试题、故意提高或压低考生分数等行为。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徇私舞弊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各学院党委(总支)书记担任,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及导师代表。该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受理考生的举报与投诉,并公布联系部门、电子邮箱、电话号码及通讯地址,确保沟通渠道畅通,按照规定及时处理相关事宜。复试专家组每组一般不少于 5 位专家,同时配备 1 名复试工作秘书,负责会议室与会场的准备、文档资料的整理、复试记录等工作。(三)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党委宣传部:负责复试工作的宣传报道、舆情监测与应对处理工作。纪委监督检查处:对复试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教务处:负责协调与保障复试所需的教室资源。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承担复试场所的校园通信保障、网络安全技术支持、校园网络突发故障处置等工作。后勤管理处:保障复试场所的水电供应,并做好清洁与消毒工作。保卫处:负责考生进入校园的管理工作。三、复试相关安排(一)复试形式依据国家及江苏省相关文件要求,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2025 年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二)复试时间区间复试工作将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至 4 月 28 日开展,原则上要求在 4 月 7 日前完成所有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4 月 28 日前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将统一协调各学院的复试时间,具体时间由各学院向考生公布。(三)复试差额比例复试采用差额形式组织,差额比例通常不低于 120%。若初试合格生源数量不足,則根据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四)复试分数线划定参考《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学校各学科专业的特色、生源情况、招生计划以及复试考核工作的实际需求,精准划定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该分数线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五)复试资格审核复试材料审查各学院负责对考生的复试资格及提交的复试材料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与复试。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前按照学院指定的方式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学历学籍相关证明材料:①应届考生需提供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③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且须在拟录取前提供原学籍注销证明;④境外学历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以及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5)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提供在职定向证明材料。复试费用缴纳: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前按照学院指定方式缴纳复试费,标准为每生 80 元。未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若考生已缴纳复试费但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学校不予退还费用。心理测试完成要求: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完成心理测试,测试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未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不得进入复试环节。(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规定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每门加试科目满分均为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安排在各学院复试结束后进行,若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不及格),则该考生不能被录取。(七)复试内容设置复试内容主要包含专业知识测试(满分 100 分)、综合能力测试(满分 100 分)和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 50 分)三个部分。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与专业需求,综合运用上机操作、实验操作等考核方式,具体考核方式详见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专业知识测试采用线下笔试形式,测试时长不少于 2 小时,考试科目以《南京邮电大学 2025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为准。对于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工程管理硕士(MEM)中的工程管理、项目管理以及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其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专业知识测试环节组织实施。(2)综合能力测试与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总时长不少于 20 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已完成作答,可提前结束考核。外国语听力口语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表达能力及知识结构等;综合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与综合素质,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各学院若根据学科发展与人才选拔需求,要求复试考生提供论文、研究计划或方案等相关学术材料,需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执行,并提前告知所有考生。各学院需依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与方式,提升复试的科学性与有效性。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以及科研创新潜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水平、实践操作能力以及职业素养。(八)复试总成绩计算方式复试总成绩 = 专业知识测试成绩 +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 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250 分。(九)复试组织管理要求复试全过程需进行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需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一年。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复试专家组成员需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并在评分表上签字确认。评分结果一旦确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复试工作结束后,《复试评分表》需统一上交至研究生院。四、调剂工作规则(一)调剂考核形式2025 年南京邮电大学各调剂招生专业的考核,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二)调剂基本条件考生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考生的初试成绩(包含加分项)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通常情况下,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的专业需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考生的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达到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请在这些专业之间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上述专业。非全日制调剂专业接收报考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定向考生,且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三)调剂流程步骤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开通后,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填报调剂信息。各学院对考生调剂申请进行初步筛选后,确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向考生发送调剂复试通知。考生登录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接收调剂复试通知,并按照通知要求参加调剂复试。复试结束后,学校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需登录该系统确认接收拟录取通知。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完成调剂相关的各项事宜。(四)调剂具体要求当一志愿合格生源数量不足以满足招生计划,相关专业启动调剂程序时,需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调剂办法,明确调剂缺额数量、调剂要求、报名时间、调剂流程等信息。其中,调剂要求需与本单位复试办法中的相关要求保持一致,每次调剂报名的持续时间不得少于 12 小时。各学院需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审核依据调剂办法中的调剂要求开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与调剂复试。考生调剂志愿的锁定时间不得超过 36 小时。调剂考生的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内容要求保持一致。五、录取工作规范录取工作遵循 “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各学院结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与标准。对于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时需将全日制考生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分别按照各自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专项计划纳入学校招生总规模,其中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计划需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考生的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共同构成,其中复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权重为 30%-50%,具体权重比例详见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考生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不予录取:(1)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低于 30 分,或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 60 分;(2)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任意一门成绩低于 60 分;(3)报考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6)存在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各专业的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研究生院。经学校审查通过后,统一向考生公布。拟录取名单需经教育部审批,且考生所需各项手续完备后,学校方可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的考生,学校一律不发放录取通知书。学校需与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签订相关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各学院需为所有拟录取考生(包括推荐免试生)按照录取专业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根据本人招生人数限额以及拟录取考生的志愿,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及研究方向,完成师生互选工作。2025 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 3 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的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特殊类加分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复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出具取消入学资格的正式处理文件。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与体检安排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发函,调取考生的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南京邮电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体检工作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已录取的考生需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执行。七、信息公开要求学校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提升招生录取工作的公信力。各学院必须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专业招生人数、调剂方案及缺额等信息。按照 “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复试名单(包含复试专业、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名单(包含录取专业、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需在网站向社会公布。对于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公布名单时需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7 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名单需变动,需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八、监督与违规处理学校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巡视监督,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与举报。对于在招生过程中出现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各学院需在复试开始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举报电子邮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对于在研究生考试招生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九、其他补充说明1. 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2.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的考生,除支边、支教考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者名单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同时上报,并纳入当年招生计划。4. 如遇特殊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5. 监督电话及邮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5-83492350,yzb@njupt.edu.cn校纪委:025-85866836,jbxx@njupt.edu.cn本办法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2025-08-29 11: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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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以及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相关安排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推进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性、科学性、规范性。二、组织管理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及录取组织,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各学院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工作人员参与复试,并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各学科专业组建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人员不少于5人。三、复试工作1.复试形式经学校研究决定,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进行。复试前,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2.复试分数线、各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北京工业大学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各学院复试方案将于近期陆续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3.复试差额比例及复试名单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各学科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将于近期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参加复试考生以网上公布名单为准。4.复试时间安排我校复试工作预计将于3月下旬启动。各学科专业复试的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所在学院复试方案。请考生在近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包括手机、邮箱等),以备学校联系使用。考生联系方式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5.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参加复试考生统一提交材料详见《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说明》(附件1)。各学院可根据复试考核需要,除资格审查材料外,制订其他补充材料的提交要求。资格审查材料提交相关要求、提交方式、时间等,请见各学院复试方案。对于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核或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6.诚信复试要求考生要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以及北京工业大学和招生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试开始前,考生须按照要求,签订或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7.复试成绩量化标准复试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专业能力考核占40%,综合面试占50%。8.复试考核复试各环节开始前,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证(往届生),进行“两识别”“四比对”,并按照工作人员提示进行身份核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包括通用外语、专业外语听说的考核。专业能力考核(笔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院还可根据人才选拔要求,安排实验实践等其他形式的考核。综合面试。包括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如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人文素质、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举止及礼仪、心理状况等方面。各学科专业还可根据考核需要,制订其他考核要求,具体请见各学院复试方案。加试。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含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笔试)至少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且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若有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9.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心理测试。测试办法将于近期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10.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11.复试费复试收取复试费(100元/生),缴费方式请见附件4。请注意保存缴费成功界面截图,在复试资审时出示。复试费一旦缴纳,不办理退款手续。复试期间的交通、食宿,请考生根据复试时间提前妥当安排,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12.体检所有录取的考生必须体检,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相应项目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13.加分及破格复试政策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北京市政策加分及破格复试政策执行。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文件精神,我校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或者能通过调剂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14.进出校园管理我校复试工作统一在北京工业大学平乐园校区进行,考生可乘坐地铁14号线“北工大西门站”直达。各学科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详见学院复试方案。复试期间,考生可刷本人身份证通过校门闸机进出校园,进入校园后请遵守校园管理规定。若出入校时出现问题,请及时与招生学院联系。校外考生可前往校内天天餐厅(学生综合服务楼二层)购餐,可前往京客隆超市(学生综合服务楼西侧一层、奥运餐厅内一层)购买日常用品。四、调剂工作1.调剂工作原则我校一志愿生源整体充足,仅少量学科专业接收调剂。调剂工作办法由相关学院按照教育部、北京市及学校要求制订,并在学院复试方案中提前公布。调剂考生的报名、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2.调剂工作基本要求(1)符合申请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2)符合申请调入学科专业的调剂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3)初试成绩应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并且达到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4)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5)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只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得调入非全日制学习方式。(6)各学科专业在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一般只开放一次调剂申请。如开放多个批次,则每批次内分别按照遴选规则进行择优遴选。(7)考生调剂的其他要求,在符合2025年上级部门招生录取文件中关于调剂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由各学科专业根据人才选拔要求制订,具体详见各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及调剂办法。3.调剂工作程序(1)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预计将于4月8日开通,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将于系统开通并完成遴选后组织进行。各学院公布相关学科专业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录取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各相关学科专业调剂工作办法见各学院复试方案。如由于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开启时间发生变动而导致我校相关学科专业接收调剂考生报名时间进行调整,我校将提前在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进行公布。(2)考生须在相关学科专业规定的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提交调剂申请等,否则申请无效。考生填报志愿后,系统将锁定36小时。(3)各学科专业接收调剂申请时间截止后,根据报考条件、调剂基本要求和遴选规则等,依据计划余额择优选拔出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后,须按时参加复试。(4)复试后,学校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认。五、录取工作1.录取原则复试后,每个学科专业统一标准,对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按加权总成绩排序,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由高到低拟录取。对接收调剂生的学科专业,对于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照加权总成绩排序,并按照先第一志愿合格考生、后调剂考生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同一专业如有不同学习形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则按照全日制、非全日制计划分别排序。复试总分不合格(<60分)者不予录取。加权总成绩计算方法:(1)加权总成绩=[初试总分×1/5×50%]+[复试总分×50%];(2)MBA、MPA、会计专硕加权总成绩=[初试总分×1/3×50%]+[复试总分×50%]。同一志愿属性(指一志愿/调剂,下同)的考生加权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依次拟录取;同一志愿属性考生的加权总成绩、初试总分均相同时,按复试综合面试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拟录取。所有拟录取结果(含调剂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审核通过后的名单为准。2.协议签订硕士研究生就业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所有待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均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后方能被拟录取。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研究生协议书为一式两份;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研究生协议书实行三方协议制,为一式三份,其协议定向就业单位须与其报名库中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拟录取统考定向生的协议:拟录取考生于复试结束后1周内寄送原件回学院,邮寄地址请见学院复试方案。拟录取统考非定向生的协议:一志愿拟录取考生于4月11日之前提交至各学院,调剂拟录取考生在复试结束后3天内提交,提交方式见学院复试工作方案。拟录取推免生的协议:推免生已于3月12日之前提交至各学院,提交方式见学院复试工作方案。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包括非定向/定向),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3.现实表现函调表一志愿拟录取考生在4月11日前提交《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实表现函调表》(见附件2),调剂拟录取考生在复试结束后3天内提交,提交方式见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已被我校接收的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再参加复试,但须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资格复审。推免生已于3月12日前,将《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函调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提交至各学院,提交方式见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工作纪律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各项规定,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六、郑重声明我校从未与任何社会考研培训机构合作。请广大考生小心防范可能存在的非法冒名网站、QQ、微信、短信、邮件、电话等,切勿相信非法机构或个人的招生虚假不实宣传,避免上当受骗,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我校均不予负责。对于盗用北京工业大学或学校教师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我校将保留一切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及考生监督举报。七、信息公开北京工业大学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政策,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bjut_yanzhao)以及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八、联系方式我校接待考生咨询电话:010-67392533。监督举报邮箱:yanzhaoban@bjut.edu.cn。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2025-08-05 17: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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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经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各相关单位:为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持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与科研创新能力,依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5〕16号)文件要求,学校已正式启动2025年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望各单位认真落实,组织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积极申报。一、评选对象范围本次学业奖学金评选面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满足本通知所规定申报条件的我校全日制一至三年级在读硕士研究生。二、奖励等级设置与名额分配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共划分为三个等级,不同等级对应明确的奖励标准,具体如下:一等奖学金每年奖励8000元,二等奖学金每年奖励5000元,三等奖学金每年奖励3000元。奖励名额的核定以各学院在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总人数为基础依据,各学院的具体推荐名额将另行下发至各单位。三、申报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严格遵守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在本次评选年度内未受到任何校级纪律处分。(三)恪守学术诚信与个人品德,做到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在学习与科研中展现良好的道德风貌。(四)主动参与各类科学研究项目及社会实践活动,具备积极的学术探索精神与社会服务意识。(五)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优异,在整个在读期间未出现课程考核不及格的情况。(六)申请学生须处于学校规定的基本学制年限内,超出基本学制的研究生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七)按时缴纳学费与住宿费,无恶意拖欠相关费用的行为。四、评审组织与实施规则(一)各学院需以《广西财经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桂财院发〔2016〕29号)为核心依据,结合本院学科发展特色与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评审实施细则或进一步细化相关评分标准,确保评审工作规范有序。(二)各学院必须成立专门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研究生导师代表及学院行政管理人员等。评审委员会的核心职责为组织本学院的奖学金申报工作、完成初步评审流程,并负责处理评选过程中的申诉事宜。五、申报流程安排1. 个人申报阶段: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需如实填写《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申请表需提交一式两份。其中,2025级新生统一填写申请表(一),2023级及2024级在读研究生填写申请表(二),完成后将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院的研究生管理部门。2. 学院评审阶段:各学院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与初步评审,确定本学院的奖学金推荐名单后,需在学院官方网站或公告栏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师生监督。3. 学校审定阶段: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定。审定后的获奖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六、材料报送要求各学院需在2025年11月7日之前,完成以下申报材料的整理与报送工作,逾期将不再受理:1. 本学院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方案或具体的加分实施细则,需加盖学院公章;2.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情况说明,明确公示时间、方式及反馈情况;3. 汇总后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按要求提交一式两份;4. 《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汇总表》,需规范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5. 《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放汇总表》,需相关负责人手写签名确认。所有纸质材料需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明秀校区研究生院206室),材料装订规范可参照相关要求执行。本次评选工作相关事宜若有疑问,可联系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高老师、向老师进行咨询。2025-11-14 09: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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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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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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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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