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公共管理硕士(双证)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顺应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的需求,践行 “领导者摇篮,政府思想库” 的办学理念,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5 年面向全国招收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具体报考信息如下:
一、MPA 专业发展概况
华中科技大学是我国较早开设公共管理学科专业的高校之一,在公共管理领域拥有深厚的学科积淀与卓越的办学实力:
2000 年,学校成为全国首批 24 所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试点单位,开启 MPA 人才培养征程;
2005 年,获得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构建起 “本科 - 硕士 - 博士” 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2009 年,获批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进一步完善学科平台建设;
学科评估成果显著:2012 年全国第三轮学科评估中位居第五,2017 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评 A 类,2023 年上海软科 “中国最好学科” 排名跻身国内前 3%,2023 年 QS 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中位列内地高校第 7 名。
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学科研队伍,现有全职教授 20 人、副教授 25 人,中青年教师均具备海外留学经历。师资团队中不乏行业顶尖专家,包括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共管理学科评议组成员、全国 MPA 教指委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公共管理学科专业教指委副主任委员、中国系统工程学会教育系统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为 MPA 教学质量提供坚实保障。
此外,MPA 教育中心充分依托学校多学科优势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学科平台,不仅选聘校内优秀师资、国内外知名学者为 MPA 研究生授课,还邀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公共部门管理者担任校外导师,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指导的深度融合。
二、2025 年招生计划与方向
(一)招生名额
2025 年,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拟招收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 215 名,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学校最终下达的指标略有调整。
(二)招生方向
结合社会需求与学科优势,MPA 项目设置多个特色招生方向,具体包括:公共政策、政府管理、城市管理、电子政务、非传统安全、科技管理、房地产管理等,考生可根据自身职业规划与兴趣选择相应方向。
三、报考条件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华中科技大学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考生的学历学位与工作经验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之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之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四、初试报名流程
MPA 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核心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约定,按要求核对报名信息、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予补办。考生还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开放时段为 9:00-22:00;
报名平台与信息填写: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准确选择报考信息:报考专业为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 125200),报考类型为定向,报考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考生需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供真实材料,若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修改任何信息;
报考点选择:
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以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通知为准;
若选择在华中科技大学报考点(代码 4202)参加初试,需严格遵循该报考点公告要求;若选择外地报考点,需按当地报考点规定执行。
(二)资格审核与网上确认
学历(学籍)校验:
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
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确保信息准确;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报考点及华中科技大学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补充核验;学校若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存疑,可要求考生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审核通过后方可准予考试;
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需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确认自身符合要求后再填报志愿;学校将在报名阶段与复试阶段分别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将被取消报名、初试或复试资格;
选择华中科技大学报考点(4202,分设主校区、同济校区和附属中学考场)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填写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编号,学校核实认证报告真实性后,考生方可进入照片上传页面;若认证报告真实性审查未通过,考生无法继续完成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与要求:
全国各省网上确认时间存在差异,考生需密切关注所选报考点及对应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未按要求确认者无法参加考试;
华中科技大学报考点特殊要求:
拟在华中科技大学(报考单位代码 10487)报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户籍所在地为武汉市的往届考生,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长期在武汉市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需提供武汉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本人武汉工作单位近 3 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且网上确认时不得离职、社保不得停缴;
若因材料不符合要求导致网上确认不通过,本次报名无效,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职考生特别说明:
在职考生报名时无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但需自行与所在单位协调处理报考硕士研究生可能产生的问题;若因无法参加考试、学校无法获取相关材料或调取档案等原因,导致考生不能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诚信报考要求: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形式与安排
(一)初试
考试科目:初试为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科目包括两门:
① 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 204 英语(二);
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12 月 21 日,具体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准考证打印:
考前 10 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务必妥善保管准考证;
考试方式:初试科目均以笔试方式进行。
(二)复试
复试资格:华中科技大学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考生总分需不低于一区国家线;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与划定分数线,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初试成绩满足学院专业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复试内容: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公共管理学院在复试中组织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合格标准: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时间与通知:复试一般安排在 2026 年 3 月下旬进行,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复试录取办法与复试工作细则,考生需自行登录查询;
加分与照顾政策:加分和照顾政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学校审核。
六、学习方式与年限
(一)上课地点
所有课程均在华中科技大学校内开展。
(二)学习方式
采用灵活的授课模式,以周末上课或集中上课为主:
周末上课:上课时间一般为周六周日或法定节假日;
集中上课:每学期集中安排 3-4 次授课,每次授课时长为 1.5-2 周。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
基本学制:2 年;
最长学习年限:4 年(考生需在 4 年内完成全部培养环节)。
七、学费标准
华中科技大学 MPA 项目学费标准为人民币 8.8 万元,按学制分两年缴纳,每年缴纳 4.4 万元。最终学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正式文件为准。
八、证书授予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且修满规定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经华中科技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学校将为其颁发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毕业证书与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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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海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智慧应急管理”特色方向班项目简介前言导读2026年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与智慧应急管理学院联合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智慧应急管理”特色方向班项目。该特色方向班依托管理学院的师资力量和学科优势,以及智慧应急管理学院集应急管理智库、科研中心、服务中心、教育基地和国际合作“五位一体”的智慧应急管理产教融合大平台,培养具有交叉学科背景、兼具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的应急管理人才。01院校简介上海理工大学简介上海理工大学是一所上海市属重点应用研究型大学,以工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是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单位。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可追溯至1906年创办的沪江大学和1907年创办的德文医工学堂,历经多次更名与调整,1996年由华东工业大学和上海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学校现有19个学院(部),教职工2700余人,其中院士7人(含双聘),国家级人才87人次,省部级人才331人次,高级职称教师1064人,博士生导师543人。学校长期依托、服务和引领行业产业发展,是装备制造、医疗器械、出版印刷行业骨干高校。近年来,学校学科布局不断优化,现有64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个,上海市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有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拥有29个国家级和53个省部级教学平台,7个国家级和48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学校主动对接国家和上海战略需要,以未来光学、智能制造、医疗器械与康复工程3大国际实验室和系统管理1个特色平台为载体,建设光学工程、系统科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机械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6大一流学科,并持续支持各支撑学科发展。管理学院简介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下设8个系和2个中心:工商管理系、工业与系统工程系、公共管理系、会计与税务系、交通系统工程系、金融与国际经贸系、人工智能系、系统科学系,专业学位教育中心、高级管理者培训与发展中心。学院已实现多类型、多层次办学模式。学科涉及四个学科门类:管理学门类下的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3个学科;经济学门类下的应用经济学1个学科;理学门类下的系统科学1个学科;工学门类下的交通运输工程、系统工程2个学科。近三年,学院获批立项国家级项目42项,其中国家自科基金项目26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6项,各类科研项目到款5645万元;发表A类论文991篇,SCI/SSCI论文701篇;有237份咨询报告被全国政协、中办、中宣部、上海市委、市政府等采纳,并获国家领导人、上海市领导等批示;出版专著32部、编著50部;完成发明专利36项;完成软件著作权45项。2018年5月,学院正式通过AACSB国际认证,学校成为大陆地区第20所、上海市第6所通过AACSB国际认证的大学,也是非教育部直属高校中首个通过AACSB国际认证的大学,标志着学院进入国际精英商学院序列。2023年,再次获得5年认证期。智慧应急管理学院简介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政府和高校合作优势,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应急管理学科建设和应急管理人才培养,提升上海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海理工大学和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共建上海理工大学智慧应急管理学院(2023年5月9日揭牌成立),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合作交流,推动应急管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智慧应急管理学院坚持高端定位,坚持突出系统思维特色,坚持多学科融合创新,以提升应急管理的科学化、智能化、数字化和精细化为目标,瞄准智库、科研、服务、教育和国际合作五个领域,实现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和服务社会的有机统一;促进上海理工大学学科大交叉,推动培育新的科研和学科增长点;推进上海应急管理体系与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并为长三角应急协同和中国特色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贡献上海经验和上海方案。02师资队伍管理学院师资目前学院有教职工308人,专任教师228人,其中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教指委委员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教育部霍英东基金青年教师1人,王宽诚育才奖1人,宝钢优秀教师2人,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1人,上海市领军人才3人,上海领军(海外)4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曙光计划5人,上海市教育系统首届科研新星1人,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16人,上海市育才奖2人,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2人,上海市晨光计划2人,上海市扬帆计划5人,上海市超级博士后4人,科技智库青年人才计划3人。全院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35人,副高级职称105人,具有博士学位236人。智慧应急管理学院师资目前学院有兼职科研人员153人,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2人,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1人,上海市领军人才1人,上海市领军人才(海外)1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曙光计划3人,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11人,上海市青年东方学者5人,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4人、上海市晨光计划3人、上海市扬帆计划8人,科技智库青年人才计划2人。兼职科研人员中正高级职称人员28人,副高级职称人员50人。03项目概况上海理工大学于201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第五批MPA培养院校。为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向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转变,根据教育部政策文件要求,2011年我校首次招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双证MPA)。上海理工大学MPA的教育重点包括行政管理、公共财政与税收管理、教育行政管理、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城市与区域管理、交通管理、科技与文化事业管理、公共卫生管理、社会保障与社会事务、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以及社会风险与公共危机管理等十余个具体公共管理领域。2023年,我校与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共建成立上海理工大学智慧应急管理学院,以此为依托,我校MPA于2025年开始设置“智慧应急管理”特色方向班。本专业学位的培养采用非全日制授课方式,实行学分制,学制为2年,最长可延至6年。上海理工大学MPA本着“传播现代公共管理理念、造就卓越公共管理人才”的教育宗旨,通过教学与学科的共同发展,与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的合作,以及通过与美国、德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国际化交流,不断创新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培养模式,致力于为政府部门及其他公共机构培养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04项目特色“智慧应急管理”特色方向班依托智慧应急管理学院的智库、研创中心、服务中心、教育基地和国际合作基地“五位一体”的智慧应急管理产教融合大平台,培养具有交叉学科背景、兼具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的应急管理人才。培养特色一:依托智慧应急管理学院的优质资源,紧密围绕上海市及全国的应急管理实际需求,与政府、企业实际问题深度对接。以培养既懂原理又掌握技术,且具备实操能力的应急管理专业人才为目标,强调“科技赋能应急管理”的核心理念。培养特色二:充分利用上海理工大学的多学科交叉优势,涵盖系统学科、管理学科、工程学科等多个领域。通过问题引导的教学模式,聚焦于应急管理体系的构建、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急避难、消防救援以及应急物资管理等关键领域的前沿理论与实践。培养特色三:在带领学生深入探索并解决应急管理领域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的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应用实践能力。通过实战演练和项目攻关,使学生能够在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有效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思维。05培养体系五大模块的课程设置方案,满足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要求。第一模块——必修课程由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规定的核心课程构成,主要培养MPA研究生掌握公共管理必备知识。第二模块——选修课程发挥管理学院应急管理、系统科学和数字技术“三融合”的多学科交叉优势,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应急管理专题方向设置相应的选修课程。学生结合本人的工作实际、职业的发展趋向,选修相应的课程,深入探索应急管理体系构建、安全生产策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急避难规划、消防救援技术,以及应急物资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前沿。在引导学生直面并解决相关领域的热点与难点问题过程中,不仅夯实其前沿管理理论知识基础,更着重培养其系统思维与数字技术应用能力,使之成为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广度的智慧应急管理人才。选修课程:应急管理实务、人工智能与公共安全、社会风险与公共危机管理。第三模块——实践课程紧密围绕超大型城市应急安全保障的迫切需求,深度融合政府、产业、学术、研究与应用的各方优势资源,通过设立政产学研用联合实践课程及实施双导师制度,为学生提供丰富的“智慧应急”创新研究平台,确保学生在实际技能实训中得到全面提升。学生在读期间,需要结合自己的应急管理专题研究方向选择实践课程,与同组成员共同完成,从实践活动中分析问题并提交社会实践报告。第四模块——第二课堂学院精心打造多元学生活动,涵盖国际商学院沙漠友谊赛、素质拓展、羽毛球赛、全国MPA案例大赛,以及迎新晚会等。同学们在挑战自我、同台竞技中磨砺意志,更能收获深厚情谊。第五模块——论文撰写该培养过程涵盖选配导师、组织选题与开题报告审查、中期检查、内部盲审、预答辩、重合度检测、双盲评审、聘请校外专家主持正式答辩,旨在着力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061对1职业赋能工坊作为专为公共管理领域职场人打造的赋能平台,我们聚焦职业发展瓶颈与MPA申请核心需求,联合权威学术导师、公共部门资深专家及院校招生官,聚焦职业跃迁、学术赋能、政策解读与资源整合四大维度,旨在为参与者提供全方位成长生态平台。形式:职业发展规划交流,15分钟。专家构成:权威学术导师、公共部门资深专家。专项奖学金激励参加MPA“职业赋能工坊”且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可获“菁英之星”奖学金:1万/人。申请条件与报名方式1. 申请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 报名方式2026年入学MPA“职业赋能工坊”报名系统活动结果在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进入“报名系统”里查询活动结果。特别声明1. 本工坊为职业赋能项目,不与任何录取结果直接挂钩;2. 考生务必保证递交资料真实,提交材料造假者永久取消参与资格。07招生信息入学时间2026年9月报考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培养方式非全日制(周末上课)学制:2年学历学位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上海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官方微信上理管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上海理工大学MPA咨询电话021-65710178021-65710179电子邮箱usstmpa@163.com2025-09-19 09: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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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各毕业生班级: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安徽财经大学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已成立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推免生遴选督查小组及专家审核小组,负责统筹、监督与审核推免遴选工作。同时,《安徽财经大学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安徽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已在学院官网公布,供全体毕业生查阅学习。现将学院推免遴选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推免名额分配学校已向我院下达 2026 年推免生拟推荐总名额 26 人。结合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及学院各专业实际情况,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专业具体名额分配如下:财政学专业:拟推荐 7 人;税收学专业:拟推荐 11 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拟推荐 1 人;行政管理专业:拟推荐 4 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拟推荐 2 人;社会保障专业与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共用推免指标 1 人。二、遴选工作时间安排学院推免遴选工作按以下时间节点分阶段推进,相关人员需严格遵守时间要求:(一)申请材料接收阶段接收时间:9 月 5 日(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说明:此时间段为申请材料接收唯一窗口,逾期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二)材料审核阶段9 月 6 日至 9 月 9 日,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核实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及符合度,为后续答辩环节提供依据。(三)公开答辩阶段9 月 10 日(周三)下午,学院将组织申请推免的学生开展公开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及流程将另行通知,答辩成绩作为推免遴选的重要参考依据。三、申请材料报送要求拟申请推免资格的同学,需按以下要求准备并提交材料,确保材料规范、完整:(一)材料装订顺序申请材料需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便于审核:《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表》(即原附表一);《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汇总表》(即原附表二,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大学英语成绩报告单复印件(如四六级成绩单等);本科阶段学习材料:本科成绩单(需提交 PDF 版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为 “身份证号_姓名”);学院提供的 “本科前三年基本情况一览表”(需包含前六个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及学生在专业内的排名信息);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如学科竞赛、荣誉表彰等);学术科研材料:科研成果复印件(如论文、专利等);论文查重报告(需本人签名确认);思想政治表现评价及班级推荐意见材料。(二)材料提交要求原件核验:所有装订的复印件材料,均需同时提供原件供审核人员核验,原件与复印件排列顺序需保持一致;提交完整性:所有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均需在规定时间节点前提交完毕,材料缺失或不完整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提交时间认定:纸质版材料以现场提交时间为准,电子版材料以发送成功时间为准;提交地点与渠道: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博文楼 301 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汇总表》及 PDF 版本科成绩单(按 “身份证号_姓名” 命名),需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四、班级宣传动员要求各班级辅导员需切实做好推免遴选工作的宣传与动员,将推免相关文件、通知传达至 2026 届所有毕业班的每一位应届本科毕业生,确保学生充分了解遴选政策、流程与要求,并督促符合遴选条件的学生积极准备申请材料,按时参与遴选。特此通知。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1 日2025-09-28 15: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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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2025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秉持“传扬政治文明、引领学术新潮、培养优秀公民、造就卓越领袖”的发展理念,将公共管理学科建设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紧密结合,经过多年发展,在国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力。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战略定位是为国家发展培养立足中国现实、具有国际视野,具备前瞻、反思和创新能力的卓越领导人才,使学生能够系统掌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的专业知识,运用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具备在复杂环境下分析解决公共问题的能力,成为高层次、复合型的公共部门领导者。根据《北京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政府管理学院2025年面向全国招收200名双证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包含政府治理方向、政府运行保障管理方向)。政府运行保障管理方向面向在各级党政机关和全国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工作及对该领域感兴趣的人员招考。一、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 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二、报名办法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北京大学的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截止日期前,考生可随时修改本人的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任一阶段未完成,报名无效。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3.报考类别:定向就业4.专业代码:1252005.研究方向:政府治理方向、政府运行保障管理方向6.考生须严格按照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以下简称北大研招网)公布的《北京大学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北京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和《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大学(10001)网报公告》的相关要求进行报考。三、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如下: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 英语(二)具体考试内容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四、资格审查与复试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应同时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院系复试基本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至50%的范围内,具体差额复试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在复试前公布。复试内容和具体考试安排届时请见政府管理学院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和英语能力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登录北大研招网缴纳复试费并下载相关表格,在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复试前我校将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身份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五、录取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而成。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及格(60分及以上)的考生,以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为准。六、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1.我院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原则上我院仅针对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在报名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院系在录取时予以确定。被我院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报到前签署“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2. 政府治理方向学习方式为周末上课(周末班)和集中上课(集中班),政府运行保障管理方向采取集中上课方式,上课地点均为北京大学。3.我院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七、学历学位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八、学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北京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学费总额为12.9万元。学生须按学年交纳学费,即在新生入学报到及第二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缴纳6.45万元,未按时交纳或未足额缴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九、入学体检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北京大学学籍注册; 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入学资格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十、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1.申请人或考生对院系硕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或考生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2.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5.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硕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十一、联系方式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751642;010-62753903地址:北京大学廖凯原楼一层125室邮编:100871网址:http://www.sg.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751354地址:北京大学燕园大厦1317房间邮编:100871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2024年10月2025-07-07 11: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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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MBA、MPA、MEM、工业工程与管理、会计硕士、审计硕士、技术转移硕士考生复试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的通知一、考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周六)18:00-20:00二、考试地点:所报考学院组织安排三、考试形式:开卷笔试四、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初试准考证进入考场五、考生进校门要求:①考生必须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②考生车辆一律不得进校考场规则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考生凭本人初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三、考生只准携带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书刊、报纸、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不得携带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考生可以查阅书籍但不能互相抄袭,不得使用任何电子设备。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放在桌面。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第七条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第八条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第九条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一)组织团伙作弊的;(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第十条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第十二条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二)组织团伙作弊的;(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025-07-07 11: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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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为确保云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6 年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严格契合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以及《云南农业大学 2026 年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章》要求,同时结合我院学科特色、专业发展实际需求与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招生计划与接收专业(一)招生计划安排推免生具体招生人数,需以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及学校研究生处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有意向申请的考生,在提交申请前,可通过云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官方平台查询各专业导师详细介绍、研究方向等信息,也可直接咨询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获取相关指导。(二)接收专业范围我院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均为学校已公布的招生专业,具体包含两类: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农业硕士(农业管理领域)。二、申请资格要求申请我院推免生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方可进入后续申请流程:思想政治品德良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诚实守信,学风严谨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且无违法违纪受处分经历;身份为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需在本科就读院校成功获取推荐免试资格;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具备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学习态度,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且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潜质与创新能力;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我校关于研究生招生的体检标准,确保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三、申请操作流程我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将严格依照 “学校简章” 规定的流程开展,具体操作环节如下:(一)复试考核环节学院会依据相关规定,统一组织推免生复试考核工作。其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将直接不予接收;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核算,若低于 60 分,判定为复试成绩不合格,同样不予接收。(二)志愿填报与材料提交志愿填报操作:推免生需在国家规定的统一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之后填报我院相关专业志愿;申请材料提交:考生在接收我院发送的复试通知后,需在 3 个工作日内,将所有纸质版申请材料邮寄至我院招生工作办公室。邮寄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黑路 95 号云南农业大学东校区明理楼 A 区经济管理学院 201 室;联系人:金老师、赵老师。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1)《云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2)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且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学校教务处公章,确保成绩真实有效;(3)由本科学校出具的 “推荐免试资格证明”,证明需明确考生具备推免资格;(4)外语水平相关证明材料,例如 CET-4 成绩单、CET-6 成绩单、雅思成绩报告、托福成绩报告等;(5)科研成果证明、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等支撑材料。其中,科研成果若为论文,需提供包含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的完整材料;学科竞赛获奖证明,需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及获奖名单公示截图;所有支撑材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6)跨专业申请的考生,需额外提交两类材料:一是跨专业申请说明,内容需涵盖跨专业原因、相关学习经历以及未来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规划;二是辅修证书或与申请专业相关的课程成绩单。(三)学院审核与复试通知发放学院将成立 “推免生招生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及导师代表共同组成,负责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学院会在 “推免服务系统” 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复试通知后的 24 小时内,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若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四)拟录取确定与公示学院将根据考生复试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以此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至学校研究生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学院会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 “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 “待录取通知” 后的 24 小时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若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考生确认接受 “待录取通知” 后,不得再申请其他院校的推免生,也不得参加当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处后,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通过后,将在学校研究生处官方网站进行公示。(五)政审、档案调取与录取通知书发放政审与档案调取:2026 年 5-6 月期间,拟录取的推免生需提交由本科学校出具的《云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同时需配合学院完成个人档案的调取工作。档案需由本科学校的教务处或就业指导中心通过机要渠道邮寄至我院,个人邮寄的档案不予接收;录取通知书发放:学校研究生处完成政审、档案调取及教育部录取检查工作后,将于 2026 年 7 月中旬,通过邮政 EMS 邮寄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以考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填写的地址为准,考生也可凭本人身份证,到学校研究生处现场领取录取通知书。四、其他相关说明(一)申请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人必须确保所有报名材料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在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入学后的任一环节,若学院发现考生存在材料造假行为(例如伪造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将立即取消其拟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至考生本科学校;情节严重的,将上报教育部,记入全国统一的诚信档案。(二)信息获取与咨询方式考生需自行关注我院及学校研究生处发布的各类招生信息,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信息而导致错过关键流程或产生其他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三)政策衔接说明本实施细则中未提及的事宜,需以《云南农业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章》及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若后续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或学校出台新的相关政策,我院将按照新政策调整推免生接收工作流程,并及时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确保考生知晓最新要求。2025-10-31 09: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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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青海民族大学考点网上确认公告根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流程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大环节。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且成功缴纳报名费的考生(推免生不在此列),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网上确认操作。若考生未按要求进行网上确认,或提交的材料经审核未通过,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不得参与后续考试。现将青海民族大学报考点相关网上确认具体工作事宜公告如下:一、报考点基本信息及考生范围(一)报考点标识:青海民族大学报考点对应的考点代码为 6305。(二)可选择本报考点的考生类别青海民族大学本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教学点设置在青海省境内,且报考青海民族大学的省外高校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户籍所在地为青海省,或工作地点在青海省,同时报考青海民族大学的往届考生。考生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选择报考点,若因未按规定选择报考点,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及参加考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网上确认操作途径考生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的网上确认专属系统,按系统提示上传所需材料,完成网上确认的全部流程。三、网上确认所需提交材料(一)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的材料常规材料:个人证件照、手持身份证照片、学生证;特殊说明:报考统考、非专项计划,且学籍学历校验已通过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仅需提交个人证件照与手持身份证照片,无需额外提交其他材料;补充要求: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上述对应材料外,还需提供能够证明教学点位于青海的相关证明文件。(二)青海省户籍往届考生需提交的材料个人证件照、手持身份证照片、户口簿(需包含首页与本人页)照片、毕业证书照片。(三)非青海户籍但工作地点在青海的往届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基础材料:个人证件照、手持身份证照片、毕业证书照片;工作相关证明材料: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以及银行开具的近 3 个月工资流水(具体为 2025 年 8 月、9 月、10 月的工资到账记录);在职证明具体规范:需在 2025 年 10 月或 11 月期间出具,文件中须明确载明考生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全称、工作岗位、在青海的工作地点、工作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非政府机关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还需注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驻青部队现役军人需提供本人军官证或士兵证,以及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若工作性质、工作地址等信息涉及保密内容,可不予填写,但必须注明所在部队的驻地信息。(四)其他特殊情况需补充的材料学历(学籍)网上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额外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籍)验证报告,考生需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适用)或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考生适用),拍照后上传;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需上传本人的《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照片;在读研究生报考的考生:需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在 2026 年研究生入学前取得自考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需上传经省级招考机构盖章的自考成绩合格证书,或自考系统成绩查询单打印件(需加盖相关机构公章);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若报考点对考生上传的材料存在疑问,有权要求考生补充提供进一步的佐证材料。四、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一)个人证件照片规范需为考生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或美瞳,禁止使用美颜功能或对照片进行后期修饰;军人、公检法系统工作人员等特殊身份考生,需着便装拍摄;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10M。特别提醒: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录取通知书发放、学籍管理、档案存档等重要场景,考生务必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并上传。(二)手持身份证照片规范拍摄时需手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确保持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照片画面,脸部无任何遮挡,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或美瞳;需保证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无遮挡,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10M。(三)其他材料上传规范毕业证书、户口簿、在职证明、工资流水等各类材料的照片,需保证字迹清晰可辨、内容完整无缺,单个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10M。五、网上确认相关注意事项考生需仔细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网上确认材料。报名信息经网上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个人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提交材料后,需及时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状态。若系统提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需在规定时间内尽快补交相关材料。若最终提交的材料仍不符合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确认,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不得参加考试;报考点将对考生提交的网上确认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一经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若发现伪造证件等违规违法行为,将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处理,并依法追究考生相应的法律责任;已取消报名、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网上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统一退回;建议考生关注学信网微信公众号,并绑定本人学信网账号。在网上报名、网上确认阶段及考前,教育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报考点或招生单位将通过该公众号向考生发送重要提醒信息;本公告未尽事宜,以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青海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及《青海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为准。2025-11-11 14: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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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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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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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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