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10-23 14:51:40 来源: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北京师范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学科综合实力长期位居国内高校前列,不仅是国家 “985 工程”“211 工程” 重点建设高校,还在 2017 年入选国家 “世界一流大学” 建设 A 类名单,2022 年第二轮 “双一流” 建设中共有 12 个学科入选,入选数量在全国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同时,我校是首批 20 所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之一,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戏剧与影视学、地理学 6 个一级学科获评 A+,2 个一级学科获评 A,7 个一级学科获评 A-,A + 学科数量位列全国高校第六,彰显了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核心的特色优势。


一、招生规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始终坚守 “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不盲目追求招生数量” 的原则。2026 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 5200 人,各院(系)及专业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标注的招生人数仅为参考数值,且已包含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最终的全校招生总人数,需以教育部正式下发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在录取阶段,学校可能会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考生考试成绩等因素,对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此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仅面向部分专业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要求可查阅附件 1《2026 年专项计划说明》。


二、报考要求


(一)参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制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学业水平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


(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 2 年(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 2 年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①修完大学本科相关专业全部必修课程;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发表 2 篇及以上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的特殊规定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1)需满足本部分 “(一)参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基本条件” 中的所有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即本科专业代码非 0301 类)。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1)需满足本部分 “(一)参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基本条件” 中的所有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本科专业代码为 0301 类),或已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1)需满足本部分 “(一)参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基本条件” 中第 1、2、3 条要求;(2)学业背景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以下其一:①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③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教育硕士(教育管理方向)专业学位(1)需满足本部分 “(一)参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基本条件” 中第 1、2、3 条要求;(2)学业背景、工作经验及附加条件需符合以下其一:①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需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满足三项条件(修完本科相关专业全部必修课、以第一作者发表 2 篇及以上报考领域学术论文、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近);③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其他专业学位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需同时满足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说明中明确的特殊要求。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现役军人报考需额外遵守军队相关部门的规定;


2.在读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


3.考生需在报名前自行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包括学校、报考院(系)、专业及研究方向的所有要求),因不符合条件导致的无法报名、无法复试或无法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流程


【重要提示】网上报名时,考生需如实、准确填写所有信息,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予修改;因信息填写错误引发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一)网上报名


1.时间安排:①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每日 9:00-22:00,预报名信息视为有效网报信息;②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每日 9:00-22:00。


2.操作步骤: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考生需认真核对信息,逾期无法修改;因信息错误导致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3.学历(学籍)校验:网报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会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所辖报考点的网上确认时间、流程及要求,考生需密切关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及报考点通知,按时完成确认。


四、考试安排


硕士研究生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初试


1.时间与地点: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具体考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安排。


2.科目与方式:初试科目详见我校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所有科目均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3.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参加初试与复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复试


1.复试资格与时间:符合报考条件且达到我校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获得复试资格;复试预计安排在 2026 年 3 月中旬,具体时间将通过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


2.复试内容:复试将结合学科专业特点,采用面试、专业笔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实验操作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组合,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创新思维及学科素养。


3.差额比例:复试实行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若合格生源数量不足,将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各院(系)会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具体差额比例及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


4.同等学力加试: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至少 2 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学历(学籍)核验:学历(学籍)信息校验存在问题的考生,复试时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供学校核验。


6.复试结果: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与调剂


(一)录取规则


1.录取依据:学校将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或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就业方式: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两类:


(1)非定向就业:北京校区、珠海校区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需将人事档案转入北京师范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 19 号),户口可自愿选择是否迁入该校(地址同上);


(2)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京师范大学;录取后,就业方式不得变更,且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需自行处理因考试录取与工作单位、学习单位产生的纠纷,若因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学习方式: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


(1)除单独考试外,所有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详见附件 2《2026 年专业学位硕士学习方式、学制学费一览表》;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采用灵活时间、多种形式进行非脱产学习,且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4.学历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取得证书的考生,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5.体检与诚信审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调剂规则


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若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可自行联系其他招生单位申请调剂复试及录取;我校不向调入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六、学费、学制与培养


学费缴纳: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按规定缴纳学费。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3 年,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0.8 万元,缴费方式为分 3 年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当学年学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与学费标准,详见附件 2《2026 年专业学位硕士学习方式、学制学费一览表》。


学籍归属:北京校区与珠海校区的硕士研究生,学籍均隶属于北京师范大学,由学校统一进行学籍管理。


七、住宿安排


在规定修业年限内,我校按以下标准安排硕士研究生住宿:


1.培养地点为北京校区的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在北京地区统一安排住宿;


2.培养地点为北京校区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校不负责解决住宿问题;


3.培养地点为珠海校区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在珠海地区统一安排住宿;


4.参与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援藏计划” 等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5.此外,部分学院的住宿安排有特殊说明:


物理与天文学院(北京校区培养)的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住宿由学校在海淀校园、昌平校园育荣园区统筹安排;


环境学院、水科学研究院(北京校区培养)的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住宿统一安排在昌平校园育荣园区;


人工智能学院(北京校区培养)的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住宿安排在昌平校园。


八、出国培养与硕博连读


出国培养:我校积极参与国家留学基金委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等国家公派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优势学科领域,每年选拔部分在读研究生参与国际联合培养或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相关详情可登录我校教务部(研究生院)官网查询。


硕博连读: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者,可申请硕博连读;经考核合格后,可在规定时间内转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实现硕士至博士的连续培养。


九、其他说明


1.信息发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所有关键信息(含推免生接收办法、报名须知、初试成绩、复试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通过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开发布,考生需及时关注网站更新,避免错过重要通知。


2.考前辅导与资料: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前辅导班,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也不开展参考书出售或邮购业务。


3.政策调整:若教育部在 2026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依据最新政策对招生简章内容进行调整,并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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