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师范大学(1127)报考点公告
发布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 阅读次数:16352 次
为规范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1127)的报考组织工作,依据教育部印发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北京市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要求,结合本报考点实际工作安排,特发布本报考须知。
一、报考资格要求
各位考生须仔细研读《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相关说明,确认自身符合报考条件后,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
若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或提交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将无法在北师大报考点参与考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流程说明
报名工作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项操作,逾期将无法参与后续考试环节。
(一)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1.报名时间与费用支付
(1)网上预报名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22:00,此期间填报的预报名信息等同于有效网上报名信息;
(2)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每日开放时间同样为 9:00-22:00,逾期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任何网上报名信息;
(3)特别提醒: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期间完成初试费支付,逾期不再受理补缴费申请,未缴费的报名信息视为无效。
2.本报考点接受考生范围仅以下四类考生可选择北京师范大学(1127)报考点报名,不符合条件者需选择其他指定报考点:
(1)报考北京师范大学或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且本科就读院校位于北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类型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报考北京师范大学或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且拥有北京户籍,或在 2025 年 1 月至 9 月期间于北京连续缴纳 6 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仅限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情形)的往届生;
(3)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
(4)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为北京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的考生。需额外注意,以下两类北师大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可选择本报考点:
①若报考的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存在考试时长超过 3 小时的情况,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对应的报考点;
②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 1161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
3.报名系统操作与信息管理
(1)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及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并依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报考单位及本报考点的要求,按时填报网上报名信息、完成网上初试费支付;
(2)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已填报信息或重新提交报名内容,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操作;
(3)关键提示:“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 这三项信息,在考生提交报名后,无论是否支付初试费,均无法修改。若需调整这三项内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先取消已有的报名信息,再重新填报并支付初试费;
(4)考生务必牢记 “研招网” 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凭此登录,我校不提供 “研招网” 登录系统的任何信息查询服务。
4.学历(学籍)校验要求
(1)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需实时关注校验结果;
(2)为保障校验顺利,建议考生提前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3)若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须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补充核验。
5.个人信息填写规范
(1)考生须使用当前有效身份信息报名(曾用名、曾用身份证号等均不属于有效信息);
(2)考生需如实、正确填写本人民族代码及名称,若存在弄虚作假、信息输入错误,或在复试阶段要求更改民族信息的情况,均无法享受国家针对少数民族的相关政策;
(3)考生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通信地址,确保录取通知书等材料能顺利寄送。若因地址填写不详或错误导致材料无法送达,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报名信息核对提醒网上报名期间,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将不定期公布硕士报名的部分错误信息清单,考生需及时关注并核对本人信息,发现错误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修改。
7.违规后果说明若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以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无法录取,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操作指南
1.所有选择北师大报考点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未按时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通过审核的考生,报名信息视为无效。
2.确认时间安排北师大报考点的网上确认时间,将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工作安排,于 2025 年 10 月底前在本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指南》中公布,考生需密切关注该指南的最新通知。
3.确认材料提交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以下审核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指南》为准),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待报名系统提示 “确认成功” 后,方可视为完成网上确认流程:
(1)本人有效期截至 2025 年 12 月 21 日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需清晰展示);
(2)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提供学生证(需包含个人照片,且每学期均已完成注册)的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
(3)往届生:户口所在地为北京的,需提供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北京的,需提供 2025 年 1 月至 9 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 6 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仅限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情形)的个人权益记录(即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4)境外学历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可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境外高校近期开具的成绩单或在读证明;
(5)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在线验证报告;若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校验未通过,除在线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交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
(6)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需上传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函》(需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及部门盖章)原件照片,以及北京高校学生证(需包含个人照片,且每学期均已完成注册)的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照片,或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准考证》打印要求
1.打印时间:考生须在考前 10 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官方通知为准)登录系统;
2.打印方式: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格式规范: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4.使用要求: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好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缺一不可。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初试费退费说明
(1)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一律不予退费;
(2)未通过确认或重复缴费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或未进行网上确认、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 “研招网” 完成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退款预计于 2025 年 12 月底返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
(3)退费保障:为确保退费顺利到账,考生请勿注销缴费所用支付账户,若发现退费问题,需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2.特殊群体便利申请选择本报考点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须提前与本报考点取得联系,并在网上确认结束前提交申请材料;申请结果将经相关部门联合评估、研究确定后,由本报考点专人告知考生。
3.招生信息查询渠道报考北京师范大学的考生,需定期通过以下渠道查询招生信息:
(1)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2)官方微信公众号(搜索 “京师研招” 或 “bnuyzh” 即可关注);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内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报考工作。
4.政策冲突处理原则本须知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若本须知内容与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政策存在冲突,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最新政策执行。
五、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10)58808156
电子邮箱:yanzh@bnu.edu.cn
传真:(010)58800519
办公地点:前主楼 A 区 103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 19 号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5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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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一、通知文件中南林发〔2017〕99 号关于正式施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内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已完成修订流程。现予以印发,望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切实做好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工作。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 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规范校园教学管理秩序,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学籍管理的系统性与科学性,助力研究生在德、智、体、美各领域均衡发展,保障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高质量推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2. 本细则的适用范围涵盖所有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群体。(二)入学注册管理3. 通过国家招生考试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需凭《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按相关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报到,必须提前向所属学院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请假时长通常不得超过 14 天。未经请假或请假超期者,除遭遇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外,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4. 研究生院在新生报到环节,需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核查。核查通过的新生,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并完成学籍注册;若核查中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违反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规定的行为,将直接取消其入学资格。5. 新生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应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向研究生院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的申请:(1)因公务执行或不可抗力影响,无法在当年入学,且能提供所在单位、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2)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开展学习,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确认短期内可康复;(3)已怀孕、入学前已分娩,或自报到之日起需休产假一个月及以上;(4)经相关部门批准,以研究生身份开展创业活动;(5)具备其他正当理由。保留入学资格的期限为 2 年,在此期间新生不具备我校研究生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新生需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经学校审查合格后,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且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6. 新生入学后,研究生院将在 3 个月内,依据国家及学校招生规定完成全面复查工作。复查重点内容包括:(1)录取手续及招录流程是否符合国家与学校招生政策;(2)录取资格的获取是否真实合法,符合相关规范;(3)本人身份信息、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材料是否一致;(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满足报考学科或专业类别的体检标准,能否保障正常的学习与生活;(5)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研究生的专业水平是否达到录取要求;(6)学校研究生招生规定中明确需复查的其他内容。复查过程中,若发现新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将判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若复查发现新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需居家休养的,可按本细则第九条规定保留入学资格。7. 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需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若无法按时注册,应提前办理暂缓注册手续。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暂缓注册时长不得超过 10 个工作日,逾期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情况的研究生,学校将不予注册。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资助,在办妥相关手续后完成注册。学校将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提供教育救助,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确保研究生不会因家庭经济问题被迫中断学业。(三)考核与成绩管理8. 研究生入学后的一个月内,需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结合所在学科、专业类别的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需参与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习、实践活动、学术交流、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等各类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成绩将统一记入成绩册,并纳入学籍档案管理。9. 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类。课程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定,60 分及以上为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实践活动、学术交流、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等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按“合格”“不合格”两级评定。考核不合格的课程,研究生需按学校规定参加重修。若研究生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核,可申请缓考。缓考申请需由本人提交,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指导教师和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批准。获批缓考的研究生,需参加下一学年度该课程的考核。未申请缓考或缓考申请未获批准而擅自不参加考核的,按旷考处理。10. 研究生思想品德的考核与鉴定,以本细则第三条为核心依据,采用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1. 研究生缺课累计达到该门课程总学时数三分之一的,或经抽查发现累计缺课三次的,学校将取消其参加该课程考核的资格,成绩按零分记录。凡旷考的研究生,该门课程本次考核成绩直接记为零分。12. 依据学校规定,研究生可申请辅修校内其他专业,或选修其他专业的课程;也可跨校辅修专业、修读课程,或参与学校认可的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研究生修读的课程成绩及所获学分,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予以承认。参与联合培养的研究生,需签订联合培养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联合培养期满后,由联合培养单位出具培养环节的考核结果。学校鼓励并支持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与创新创业活动,各学院需为研究生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并设置创新创业学分。研究生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中取得的成果,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和成果,可按学校相关规定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13. 学校将建立健全研究生学业成绩与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业成绩的真实、完整,并规范出具学业证明。研究生通过重修获得的成绩,将予以明确标注。若研究生在考核中存在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作弊行为,该课程考核成绩将记为无效,学校将根据其违纪或作弊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研究生,若经教育后表现良好,可获得该课程的重修机会。研究生因退学等原因中止学业的,其在校期间修读课程的成绩及已获学分将予以记录。若该研究生重新参加入学考试并符合录取条件,再次入学后,其已获得的学分由录取学校进行认定。14. 研究生需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活动。若无法按时参加,应提前请假并获得批准。无故缺席的,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15. 学校将常态化开展研究生诚信教育,以适当方式记录研究生在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的诚信信息,建立健全失信行为约束与惩戒机制。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研究生,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违背学术诚信的研究生,限制其学位及学术称号、荣誉的获取。(四)转专业、转导师与转学管理16. 研究生在学期间,若对其他专业有浓厚兴趣且具备相应专长,可申请转专业。但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研究生,若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则不得转专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研究生,不得申请转专业:(1)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状态的;(2)已达到退学条件的;(3)有过转专业记录或转学经历的;(4)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跨类别转专业的;(5)存在其他不得转专业情形的。学校将制定公平、公正的研究生转专业具体办法、标准及流程,并完善公示制度。当学校因社会人才需求变化调整专业设置,或研究生指导教师因工作调动、身体原因无法继续指导且该专业无其他指导教师,或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研究生身体状况不适宜在原专业学习,以及存在其他充分正当理由时,应允许在读研究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研究生,若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学校将予以优先考虑。17. 研究生原则上不得更换指导教师。但当指导教师因出国、工作变动、身心状况变化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指导职责,或研究生因身体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更换指导教师时,可申请转指导教师。转入的指导教师需为该学科、专业具备招生资格的校内在岗教师,且接收转入研究生后,其指导的同年级研究生总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上限。18. 我校研究生原则上应在本校完成学业。若因患病、特殊困难或特别需求,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可申请转学。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研究生,不得申请转学:(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距离毕业不足一年的;(2)由低学历层次向高学历层次转学的;(3)以定向就业方式录取的;(4)已达到退学条件的;(5)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本校及本专业的;(6)不符合转出、转入学校研究生转学相关规定的;(7)无其他正当转学理由的。若研究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学校将出具相关证明,由湖南省教育厅协调安排至同层次学校。19. 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办学层次、类型、学科专业水平上需相当。申请转学的研究生,需通过拟转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的专业考核或学业水平评估。20. 研究生转学需由本人提出申请,详细说明转学理由,经所在学校、拟转入学校及拟转入专业指导教师同意后,由拟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若拟转入学校认为该研究生符合培养要求且具备培养能力,经校长办公会或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跨省转学的,由湖南省教育厅与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商,按转学条件审核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需转移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相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21. 学校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研究生转学具体办法,对转学情况及时进行公示。转学手续办理完成后 3 个月内,由转入学校向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22. 转专业、转指导教师及转学手续按以下流程办理:(1)转专业申请原则上在入学后第一学期内提交。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指导教师、专业及学院同意后,征得拟转入指导教师、专业及学院同意,通过拟转入专业考核,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审核,最终报学校批准;(2)转指导教师时,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指导教师、专业及学院同意,并征得拟转入指导教师同意后,将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审核;(3)申请转学的研究生按学校规定提交申请,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或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同时需获得转入学校审核同意。研究生经转入学校招生委员会或招生监督部门同意,且拟转入专业指导教师或指导教师组讨论通过后,由转入学校院、校两级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由校长签署接收函。转学相关手续及证明材料需准备一式四份,除学校留存外,分别报送拟转入和转出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五)休学与复学管理23. 研究生可采用分阶段方式完成学业,除有特殊规定外,需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时间)内完成学业。研究生本人申请休学的,需填写《研究生休学申请表》,经指导教师同意、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院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学校若认为研究生存在必须休学的情形,经批准后可要求其休学。研究生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休学:(1)因伤病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一学期内需停学治疗、休养累计超过两个月的;(2)一学期内请事假累计达到该学期总时长三分之一以上的;(3)经相关部门批准,以研究生身份开展创业活动的;(4)因怀孕、生育等特殊原因需中断学业的;(5)存在其他应当休学情形的。休学以学期为基本单位,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计算。研究生休学次数不得超过 2 次,单次休学期限不超过 1 年。24. 研究生新生或在校研究生应征入伍(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学校将保留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至退役后 2 年。研究生参与学校组织的跨校联合培养项目,在联合培养学校学习期间,我校为其保留学籍。保留学籍期间,研究生需与实际所在的部队、学校等组织建立管理关系。25. 休学研究生需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已处于休学状态,学校将直接启动休学程序,要求其离校。休学期间,学校保留研究生学籍,但研究生不享受在校学习研究生的相关待遇。因病休学研究生的医疗费,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26. 研究生休学期满后,需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提交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27. 研究生在休学期间不得参与课程及其他培养环节的考核。学校对研究生休学期间发生的各类事故不承担责任。若研究生在休学期间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学校将取消其复学资格,给予退学或其他相应处理。(六)退学管理28. 研究生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作出退学处理:(1)硕士研究生一学期内有两门学位课程考核不及格,博士研究生有一门学位课程考核不及格,经重修后仍不合格的;(2)休学、保留学籍期满,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提交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3)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因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4)逾期两周未注册且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的;(5)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教学活动的;(6)本校在籍研究生报考本校其他类别、专业或其他学校研究生的;(7)中期考核不合格的;(8)在规定学习年限(含休学)内未完成学业的;(9)按规定应休学但拒不办理休学手续的;(10)因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11)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应予以退学情形的。对研究生的退学处理,需经校长办公会或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研究生本人申请自动退学的,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可办理退学手续。29. 硕博连读生和本硕博贯通培养生正式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按博士研究生管理标准进行管理。若此类研究生无法完成博士阶段学业,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其改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或作退学处理。30. 被作出退学处理的研究生,需按规定办理退学手续并离校。退学研究生中,符合已有毕业学历及就业政策的,由学校报湖南省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定向、委培研究生,退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需按时办理退学离校手续。退学研究生的档案由学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按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家庭户籍所在地。31. 退学研究生自学校批准退学之日起,不再享受在校研究生的相关待遇,且退学后不得申请复学。若研究生对退学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七)毕业与结业管理32. 学校实行灵活的研究生学习制度,不同类型研究生的修业年限规定如下: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3 年,学习年限范围为 2 - 5 年;普通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4 年,学习年限范围为 3 - 8 年;硕博连读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5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7 年;本硕博贯通培养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8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10 年。选择休学创业的研究生,学习年限可再延长 1 年。33. 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考核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其离校前发放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颁发学位证书。若研究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需学分,且达到学校规定的提前毕业条件,可申请提前毕业。34. 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结业,发放结业证书。35. 结业的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达到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向学校申请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补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毕业时间、学位获得时间按证书发放日期填写。结业研究生申请重新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相关费用由本人承担。若重新答辩仍未通过,学校不再组织答辩;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重新答辩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36. 退学研究生中,退学时已修满应修学分的,学校可发放结业证书;在校学习满一年及以上的,可发放肄业证书;学习不满一年的,学校出具写实性学习证明。(八)学业证书管理37. 学校严格按照研究生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学习形式,以及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和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研究生在校期间需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证书必填个人信息的,需提供合理充分的理由及具有法定效力的证明文件,由研究生院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请研究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协助核查。38. 学校严格执行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制度,完善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办法,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成研究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对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的研究生,学校发放辅修专业证书。39. 对通过违反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获取入学资格或学籍的研究生,学校不得发放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放的,学校将依法撤销。对通过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同样依法撤销。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若已完成注册,学校将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40.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研究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核实后,由学校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该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附则41. 学校对接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研究生、港澳台侨研究生及留学研究生的管理,参照本细则执行。42. 本细则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43. 本细则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原《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南林发〔2016〕70 号)同时废止。2025-11-13 14: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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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工商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须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名流程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大关键环节。其中,网上报名已于10月27日正式截止。依据北京工商大学报考点(代码1111)的工作部署,所有选择该考点的考生,务必在11月5日上午10点前完成相关材料的上传及网报信息确认工作,一旦逾期,将不再受理补办手续。为保障考生顺利完成网上确认,确保研考报名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北京工商大学报考点(1111)网上确认的具体事宜详细说明如下:一、网上确认时间节点1 首次材料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9点至11月5日上午10点。考生需在此期间按要求完整上传确认资料,若因个人原因未按时上传或材料不符合规范,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17点前完成材料的补交与修改,逾期将失去补充资格。3 考点审核工作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5日,每日审核时段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审核工作逾期不补。二、网上确认系统登录方式为提升操作便捷性,建议考生优先使用手机端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登录时,需输入本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注册的学信网账号及密码,验证通过后即可进入系统办理确认手续。三、网上确认对象范围本次网上确认仅面向两类考生:一是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北京工商大学考点(代码1111)公告》中各项要求的考生;二是已成功缴纳研考报名费的考生。两类条件需同时满足,方可参与本次网上确认。四、网上确认操作流程(一)系统登录考生使用学信网账号密码登录网上确认专属系统,完成身份验证。(二)材料上传登录系统后,考生需严格遵照系统给出的指引,逐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清晰、完整。(三)考点审核与结果查询北京工商大学报考点将于11月3日上午启动材料审核工作,审核完成后,会通过系统第一时间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考生需在确认周期内密切关注系统状态,及时登录查询。系统内将以红色方框标注审核状态,具体包括“待审核”“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待补充材料”等类型,考生可据此明确后续操作方向。各审核结果对应的处理方式如下:1 审核通过:意味着考生已圆满完成报名信息的网上确认流程,报名状态生效。2 待补充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的具体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的补充或修改,并重新提交上传。若逾期未补充,或补充后的材料仍不符合要求,将无法通过审核。3 审核不通过:若因考生不符合国家研考报考条件或北京工商大学报考点接收标准,导致审核最终未通过,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无法参与2026年研考初试。考生如对审核结果存在异议,可直接与本报考点取得联系咨询。五、咨询渠道与服务时间为及时解答考生疑问,本报考点设立专属咨询电话电话咨询服务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每日服务时段与审核工作时间一致,即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考生可在此期间拨打电话咨询相关问题。六、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本人的网报信息,确保各项内容准确无误,并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操作,避免因个人疏忽影响报名资格。2 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在报名期间可自主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报名通道关闭后,将不再开放补报入口,已提交的报名信息也无法进行修改。3 成功通过网上确认审核的考生,若获得招生单位的准考资格,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需使用A4幅面白纸,且《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必须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4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网上确认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已缴纳的初试费用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结束后(预计为12月底前)退回至原支付账户。为保障退费顺利到账,特别提醒考生:在此期间切勿急于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相关问题,应及时与研招网客服沟通解决。七、诚信考试温馨提示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相关规定明确: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 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指出:教育考试机构及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考试结束后,若发现考生存在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行为,将认定该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3 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中明确要求:“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基于此,在本次报名信息网上确认阶段,若发现考生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完成确认,北京工商大学报考点将依据其提交的材料,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在此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名、信息确认及考试全过程中,务必强化自身的诚信意识、规则意识与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诚信应考。2025-11-14 13: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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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全国统考分专业招生计划结合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实际进展,现将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中面向全国统考的拟招生专业及对应人数信息公布如下,供考生参考。一、全国统考拟招生专业及人数详情各学院拟招生具体信息(1)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拟招生专业为 085402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全国统考拟招生人数 1 人;(2)计算机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包含两个拟招生专业,一是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全国统考拟招生人数 1 人,二是 085405 软件工程,全国统考拟招生人数 1 人;(3)智能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拟招生专业有两个,分别为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全国统考拟招生人数 1 人)、085501 机械工程(全国统考拟招生人数 1 人);(4)经济管理学院:涉及两个拟招生专业,其一为 125300 会计(全国统考拟招生人数 1 人),其二为 125601 工程管理(全国统考拟招生人数 1 人);(5)人文学院:拟招生专业为 055100 翻译,全国统考拟招生人数 1 人。二、招生计划相关重要说明1.最终人数界定(1)本次公布的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拟招生人数,仅为初步规划数据,最终招生人数需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后续若有调整将按官方通知执行。2.计划调整规则(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实际招生人数并非固定不变,在复试录取阶段,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实际报考情况、生源质量等因素,对该计划的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2)关于计划调整的具体细则、操作流程等内容,考生可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网站上公布的《202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获取详细信息。三、考生报考注意事项招生简章研读要求:考生在正式提交报考申请前,必须认真、全面阅读《北京邮电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明确报考条件、报名时间、材料要求等关键内容,避免因信息遗漏影响报考;报考信息填报要求:考生需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及报名系统的提示,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报考信息,确保所有信息真实、有效,不得出现虚假填报、信息残缺等情况,以免影响后续资格审核及录取流程。2025-10-23 14: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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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报考点网上确认相关名单此前,北航报考点(考点代码1106)已于2025年10月30日正式发布硕士研究生网上确认公告。为进一步明确考生办理要求,现结合工作安排,将网上确认相关名单及具体操作事宜通知如下,望相关考生密切关注并按时办理。一、重点考生群体确认要求针对不同名单内的考生,本次网上确认设置了差异化要求,考生需先核对自身所属名单范围,再按对应规范完成操作。(一)附件1名单内考生操作规范1. 核心要求:凡被列入附件1名单的考生,须立即登录网上确认专属系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全部材料的上传提交工作。2. 关键时限:北京时间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13:00前,为材料上传的最终截止时间。逾期未登录系统完成确认操作的考生,北航报考点将不再受理其网上确认申请,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二)附件1、附件2名单外考生办理指引选择北航报考点报名,但未出现在附件1及附件2名单中的考生,需按以下流程办理材料提交,确保网上确认顺利通过:1. 政策依据:请考生仔细研读附件3的具体说明,并结合北航研招网2025年10月29日发布名单中的相关要求,明确自身需提交的材料类别及标准。2. 提交渠道及时间:(1)提交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须完成所有材料的提交工作,逾期不再受理。(2)提交方式:需通过电脑端登录指定系统提交材料(系统开放时间为每日9:00至22:00),按系统内“提交材料类别”栏目提示,上传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3. 后果提示: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提交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考生,将面临网上确认失败、无法参加硕士研究生初试的风险,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4. 结果查询:材料提交后,审核结果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微信推送或短信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审核进展。二、网上确认流程查询方式本次网上确认的完整操作流程、材料规范、常见问题等详细内容,考生可查阅《北航报考点(考点代码1106)网上确认公告(2025年10月30日)》,该公告为办理网上确认的核心依据,请务必仔细阅读。三、咨询服务信息为便于考生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北航报考点已开通咨询渠道,具体信息如下:(一)咨询电话服务时间:2025年11月2日至11月5日,每日分两个时段受理咨询,分别为8:30-11:30、14:30-17:30。(二)咨询建议考虑到确认高峰期咨询电话可能出现占线情况,推荐考生优先通过指定邮箱反映问题。发送邮件时,须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报名号+姓名”,以便工作人员快速定位并处理,一般情况下将在24小时内给予反馈。重要提醒:网上确认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关键环节,考生须严格遵守时间节点及材料要求,避免因疏忽影响考试资格。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报考点联系。2025-11-18 16: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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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物资学院(1137)报考点公告2025-10-09 00:00:00 阅读:1257为保障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物资学院报考点(代码:1137)相关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报考相关要求公告如下,供考生参考。一、报考基本资格考生需严格遵循教育部印发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满足其中明确的报考基本条件,同时需符合所报考招生单位及北京物资学院报考点(1137)的专项要求。二、报考点选择规则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要求,仅以下类别考生可选择北京物资学院(1137)作为报考点;同时明确不符合本报考点选择条件的情况,供考生核对。(一)可选择本报考点的考生范围北京物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报考单位为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需特别注意:若此类考生报考的是军事院校,则必须选择 1161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不可选择本报考点。1.报考北京物资学院的(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就读学校位于北京市内的;(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往届生等其他类型考生),需满足 “户口在京” 或 “工作所在地在京” 的条件 —— 具体要求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 1 月至 9 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 6 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仅限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记录无效)。2.报考河南、天津两地招生单位的考生(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满足 “毕业院校所在地在北京且该校未设立报考点”,或 “毕业院校为北京地区艺术类院校”(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符合 “户口在京” 或 “工作所在地在京” 的条件,具体标准与本条第 2 点(2)一致(即北京市户籍,或报名当年 1-9 月在京连续缴纳 6 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 / 医疗保险,不含补缴);(3)特殊情形:若考生报考的专业为 1251 工商管理、1252 公共管理、1253 会计、1254 旅游管理、1255 图书情报、1256 工程管理、1257 审计、035101 法律(非法学)、035102 法律(法学),或报考单位为军事院校,则需按照《北京市研考报考点选择具体要求》,选择指定的报考点,不可选择本报考点。(二)不可选择本报考点的特别提醒北京物资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二学位在读考生,若报考的是北京市内其他招生单位,需选择该报考单位指定的报考点参与考试,不可选择本报考点。毕业院校位于北京(不含艺术类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若报考河南、天津两地的招生单位,需选择本人就读院校作为报考点完成报名及考试(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未满足 “在京报考条件” 的考生,需根据本人户口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合理选择报考点;避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政策要求,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试 / 复试,或无法录取等后果。三、网上报名相关要求网上报名包含信息填报、学历(学籍)校验、费用支付三个核心环节,具体要求如下:(一)网上信息填报1.报名时段:2025 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10 月 10 日至 13 日,每日 9:00 至 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 10 月 16 日至 27 日,每日 9:00 至 22:00。考生需在此期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 “研招网”)完成报名操作。2.信息核对与修改:考生填报时,需仔细填写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关键信息,并反复核对准确性。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最终仅能保留 1 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不可再修改或重新填报。3.特别注意:“报考单位”“报考点” 及 “考试方式” 这三项关键信息,一旦考生提交报考信息,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无法修改。若需调整这三项信息,需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先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再重新报名并支付初试费。4.报名责任:考生需认真阅读所报考招生单位及所选报考点的报考条件与政策要求,再选择报考单位及报考点。若因 “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 或 “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无法录取,相关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二)学历(学籍)校验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在线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确认信息无误。若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需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补充核验。(三)网上费用支付选择北京市内各报考点(含本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需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 22:00(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 “网上支付” 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特别提醒:初试费需在网上报名期间完成支付,逾期不再接受补缴费;缴费成功后,考生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四、网上确认流程(一)确认方式与时间北京物资学院报考点将采用网上确认的方式开展确认工作,具体确认时间及操作安排将后续发布通知。考生可使用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网上确认开始前,本报考点将通过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官网及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 微信公众号发布 “网上确认考生须知”(预计于 10 月下旬发布),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二)确认责任与要求所有考生均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仔细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未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报考点 / 招生单位审核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三)特殊考生材料要求北京地区高校二学位在读考生:无需提供户籍材料或社保证明;若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需选择 “往届生” 身份;若以即将取得的二学位学历报考,需选择 “应届生” 身份。材料提交:考生进行网上确认时,需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四)问题咨询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若遇到操作困难或疑问,可主动联系北京物资学院报考点寻求帮助。五、其他注意事项(一)费用标准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 号)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用 138 元 / 人;招生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 100 元 / 人。(二)退费规则已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因报考点已启动考务组织、调配考试资源,故不予以退费。未完成确认或取消报名的考生:在报名过程中 “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 或 “未通过网上确认” 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研招网完成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 2025 年 12 月底返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发现退费问题,需及时联系研招网客服。(三)特殊群体便利申请在本报考点参加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申请合理便利,需在本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 1 天提交申请材料;报考点提出初审意见后,将材料报送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由考试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申请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便利事项后,由报考点告知考生。需提交的材料:(1)《北京教育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残疾考生需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5)患有疾病的考生需提供近 2 个月内二甲(含)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听力残疾考生若申请免除外语听说(听力)考试,需按规定时间到指定体检机构完成听力检测;(6)其他无法提供残疾证或医院证明的特殊情况,需直接联系本报考点。材料提交方式:考生需在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 1 天,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jsy@bwu.edu.cn;若审核过程中需核实材料真实性,报考点将联系考生提交原件。(四)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使用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特别提醒:《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需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五)报名时间建议考生需合理安排网上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初期、末期的高峰时段,避免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也无法修改报名信息。(六)信息关注要求考生需密切关注报考点(北京物资学院)及所报考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涉及报考点或招生单位的具体事宜,可咨询或查阅其官方网站;报考政策及动态可登录 “研招网”“北京教育考试院” 官网查询。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内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七)政策依据其他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北京市发布的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文件为准。(八)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10-8953432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30微信公众号:搜索并关注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报考点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 321 号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2025 年 10 月 9 日2025-10-23 14: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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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四川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公告》的相关部署,为保障广大考生顺利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网上确认核心要求在网上确认期间,我校将通过线上渠道集中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会统一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反馈给各位考生。在此特别提醒,考生务必认真研读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相关管理规定与公告,同时仔细学习我校报考点专属的确认要求,全面掌握所需信息后,按规范提交各类材料。教育部明确规定:除推免生之外,所有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都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的核对与确认工作,逾期将不再受理。若考生未在规定时段内进行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无法参与后续考试环节。二、网上确认时间安排1 考生上传报名信息确认材料的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00至11月5日12:00。对于已提交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延长至11月5日16:00,请此类考生密切关注系统提示,及时完善材料。特别提示:考生提交材料的最终截止时间以11月5日12:00为准,逾期上传的材料将不予受理。2 我校报考点开展集中线上审核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日至11月5日,审核工作将在11月5日20:00前全部完成。三、网上确认适用对象仅针对报考点选择为成都大学(报考点代码:5129),且已成功完成报名费用缴纳,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考生:1 本科就读院校位于四川省内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 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四川省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四、网上确认系统操作指引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登录网上确认系统办理相关手续。登录时,需使用网上报名阶段注册的学信网账号及密码,验证通过后即可进入系统操作界面。五、网上确认材料提交规范(一)基础材料要求(所有考生均需提供)1 本人彩色证件电子照片该照片需严格遵循以下标准:① 应为近3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照片,背景统一使用白色;② 文件格式仅限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图片宽高比例为3:4;③ 头像需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视角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位置距离照片上边缘的高度,应占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双耳对称露出,嘴巴自然闭合,双肩保持平衡,头部与肩部在照片中的占比以2/3为宜;④ 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⑤ 光线需均匀柔和,脸部不得出现反光、高光、光斑及阴影,避免红眼现象;⑥ 脸部需完全露出,头发不得遮挡面部或形成阴影,确保五官清晰可见;⑦ 照片对焦准确,图像层次分明,不得模糊;⑧ 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禁止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做技术处理,也不得通过翻拍已有照片生成。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录取通知书发放、入学后学籍管理、档案存档及校园证件办理等重要环节,请务必严格按要求准备。2 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及上传需注意:① 拍摄时需手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将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头部与肩部保持端正,五官清晰露出,面部无遮挡物及阴影;② 仅支持jpg格式文件上传,建议大小不超过10M;③ 确保身份证人像面的所有文字、图案信息完整清晰,无遮挡,不得被手指捏住关键信息;④ 需在手持身份证照片的下方正中位置,标注考生本人24小时保持畅通的联系电话。特别提醒:请考生仔细核对照片是否符合上述标准,材料不符合要求将直接影响审核结果。(二)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附加材料1 户籍在四川省内的考生,需上传本人有效居民户口簿的扫描件或照片,包括盖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及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的户口簿首页,以及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面;若为集体户口,仅需提供户口首页及个人单页材料。2 户籍未迁入四川省,但在四川省内工作的考生,需同时上传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工作证明,以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三)特殊身份考生补充材料1 在校研究生及正在攻读第二学位的本科生,报考时需额外上传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2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提交《退出现役证》与《入伍批准书》(注意区分“批准书”与“通知书”,后者无效)的相关材料。3 自学考试本科生若在2026年入学前(具体期限以招生单位规定为准)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需上传注册地招考机构打印并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以及专科学历证明材料(可为专科文凭或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学信网生成的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按要求上传的将不予通过确认。5 学历学位证书由境外院校颁发的考生,需上传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确保学历得到国家认可。6 因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考生,需同时上传学信网的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可为记载曾用名与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信息变更证明)。7 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但身份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需分别上传身份证人像面与国徽面的清晰照片作为补充核验材料。8 证件类型非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需提交所持有效证件的清晰照片。特别提示:考生在上传材料时,仅需在对应材料类别窗口提交相关文件,不属于自身报考类别的材料窗口,可直接点击“下一步”跳过,无需重复操作。六、审核结果查询与后续操作我校报考点完成审核后,将第一时间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向考生推送审核结果,考生需定期登录系统查询,避免错过重要信息。审核结果分为以下三类,对应不同处理方式:(一)审核通过:表示考生已顺利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后续可按要求准备考试。(二)审核不通过(需补充/修改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的具体问题,在规定补充材料截止时间内完善材料并重新提交,逾期未处理将视为放弃确认。(三)审核不通过(最终结果):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我校报考点接收要求,导致审核最终未通过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考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可联系我校报考点咨询。七、重要注意事项1 依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规定:① “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属于报考关键信息,一旦提交生成报名号后,将无法修改,请考生填报时务必仔细核对;② 未完成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将无法参与网上确认;已完成信息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所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③ 网上确认期间,我校在综合教学楼14教3楼D315室设立现场咨询服务站,专门解答考生疑问并提供必要协助。2 考前约十天,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可登录研招网,使用网报用户名及密码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且《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标注任何信息。3 按照教育部要求,网上确认阶段,研招网系统将重点核对考生身份信息;报考点负责初审考生的学历学位信息、网上报名编号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资格等;招生单位则会全面审查考生报考信息,确定其考试资格,未通过招生单位审核的考生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将进一步严格审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若因考生自身不符合报考条件、政策理解偏差,或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提交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复试及录取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4 残疾考生如需我校报考点提供合理便利,需按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文件要求,在网上确认材料上传时间段(2025年10月31日9:00至11月5日12:00)提交书面“合理便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提交的申请将不再受理。5 所有考生都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确认将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各类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6 咨询方式:考生如有疑问,工作时间内将有专人负责解答。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本须知内容,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秉持诚实守信原则完成网上确认工作,预祝大家顺利通过审核。2025-11-12 14: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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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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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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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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