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医药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10-23 13:46:28 来源:河南医药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接收工作,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推免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凡申请我校推免生接收资格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政治思想与品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政治表现,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


推免资格要求:已获得所在本科院校 2026 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且该资格已通过推荐院校公示及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学业与诚信要求: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须在研究生入学前顺利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身体条件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特别说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 105100)仅接收五年制临床医学类(含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等方向)专业全日制本科生;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代码 105200)仅接收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生。


二、接收计划


学科覆盖:我校共有 19 个学科(专业领域)参与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


规模限制:推免生接收总规模不超过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的 50%。


专业与人数查询:各学科(专业领域)具体接收人数以 “推免服务系统” 中我校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目录中人数为拟招生数,最终实际招生数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三、申请工作安排


(一)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


身份与学业基础材料: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及复印件。


学术与获奖证明材料:学术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或相关合格证书(如 CET-4、CET-6、雅思、托福等)原件及复印件。


附加材料: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需求提出的其他材料(如有需求,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考生)。


(二)资格审查流程


材料提交要求:考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后,需将所有申请材料原件分别扫描,整合为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 “本人姓名 + 大学生推免申请 + 招生学院名称”(示例:张三 + 大学生推免申请 + 河南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学院.zip),发送至所申请招生学院指定接收渠道。


初审与原件核验:各招生学院对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复试阶段,考生需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进行现场核验。


诚信承诺: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与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各招生学院的联系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可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的通知中查询。


(三)申请操作步骤


系统注册与信息填报: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的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填写、照片上传、报考费支付等操作。


志愿填报与手续办理:在 “推免服务系统” 内搜索我校相关接收专业,提交申请志愿并办理后续手续;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或提交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复试通知查询与确认:我校对申请材料审查通过后,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合格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申请状态;收到通知后,需及时在系统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复试参与:考生按照招生二级学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地点,携带全套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复试。


四、复试安排


复试组织主体:复试工作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自主组织,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评判思维能力、语言表达与举止表现、人文素养、心理素质等,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


复试方案发布:各招生培养单位依据学校推免生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制定复试方案,方案将在各单位官方网站发布;复试的具体时间、形式、内容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分批次组织复试。


复试时间参考:我校 2026 年推免生复试工作拟于 2025 年 10 月中旬开展(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复试合格标准: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判定为复试不合格,不予接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同样不予接收。若考生复试未被拟录取,可根据招生学院通知,在系统开放期内再次填报其他志愿。


五、待录取流程


拟录取名单初定: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推免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全面衡量、择优确定本单位拟接收名单。


名单审定与公示: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各学院拟接收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并上传至教育部备案。


待录取确认:考生收到 “待录取通知” 后,需在 “推免服务系统” 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状态,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体检安排:经教育部备案拟录取为我校推免生的考生,需按学校通知参加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学费与奖助政策


学费标准:我校推免生学费收费标准,可参考我校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门发布的《河南医药大学收费标准公示 2025》执行。


奖助政策:推免生可享受的奖助学金,按照《河南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字〔2025〕28 号)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各类奖助项目。


七、其他注意事项


录取资格限制: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若违反规定,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材料真实性核查:若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申请或录取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后续学业与表现要求: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大学阶段最后一学年若出现政治表现不合格或学业成绩显著下滑,不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通知书发放:推免生的《录取通知书》与全国统考录取研究生的通知书同时发放,具体发放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其他免初试资格人员报名:根据教育部推免生招生相关文件,符合其他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此类人员的复试等相关安排,待上级部门通知后另行公布。


政策冲突处理:本章程内容若与教育部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现行研究生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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