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河南理工大学是我国第一所矿业高等学府和河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应急管理部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河南省“双一流”创建工程高校、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荣获“全国文明校园”。
学校工科优势突出,安全应急、地矿测绘、先进制造与新材料特色鲜明,理学、经管、人文、医学等学科协调发展。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数学、地球科学、环境与生态学、计算机科学等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工程学进入1.16‰,材料科学、化学、数学、地球科学进入5‰;安全科学与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等2个学科入选河南省高校“双一流”创建工程;矿业工程学科位列“软科世界一流学科”24名;建有5个省特色骨干学科群、23个河南省重点学科。拥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建成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享有硕士学位推免权,实施直博、硕博连读人才培养,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40000人,研究生7200余人。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人才队伍。现有教职工3272人,其中高级职称1291人,具有博士学位1584人。两院院士2人(含双聘),国外院士6人,国家级人才1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2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中原学者、省特聘教授、省管优秀专家、省教学名师等200余人,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创新团队47个,获得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131项,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中被专家赞誉“有底蕴、有担当、有贡献、有特色、有声誉”,堪称小城办大学的典范。
学校着力推进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深化校地、校企战略合作,为国家安全生产、能源工业振兴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与智力支撑,建成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等国家、省部级科研平台和人文社科基地74个,是国家能源工业和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科技创新基地和安全培训基地。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计划及报考事项等情况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计划见《河南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为拟招生人数(不含推免生),2026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中国研招网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我校根据2025年硕士实际招生人数拟定的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6年国家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情况及学校发展需求进行动态调整,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2026年我校继续招生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我校接收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专业为:会计(125300,非全)、工商管理(125100,非全)、公共管理(125200,非全)。最终招生计划数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各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报考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工程管理(125601)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项中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125601)专业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2027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也须符合本条(1)(2)两项报考条件。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四)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满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五)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以下简称“战功免初试”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战功免初试”人员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我校在复试前对“战功免初试”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并对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内容除面试外,考生须加试所报学科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详见后续报考学院发布的复试办法),加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我校2026年“战功免初试”拟招生计划为1人,招生专业为工商管理(125100)。
(六)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规定截止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我校推免生接收专业和人数可查询我校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七)对考生报考的其他要求
1.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其前置学历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接受跨学科门类报考。此类考生如跨学科门类报考则须满足以下条件:考生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且能够出具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或在CN刊物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有同等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
2.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或拟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及考试工作安排
1.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已网上报名但未进行网上确认者报名无效。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关工作安排请查看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牢记网上报名编号。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以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要求为准)。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交费成功后才算报名成功。
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学习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各项公告及我校相关报名要求和条件,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并及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我校将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2)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公告为准,考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并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3)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如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方可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复试时我校将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章程(含专业目录)及相关公告,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要求。无论何时,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2.初试
考生应当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务必保存好准考证,此证将作为复试和录取报到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1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我校初试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科目详见《河南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时,考生须按各考点要求准备常规考试用品,我校无使用其他特殊用具的要求,所有自命题科目无需使用计算器。
四、复试
我校在复试前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我校在复试期间严格执行“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及各招生学院的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任何考生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笔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学院认为有必要时,报学校招生委员会审议、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具体复试细则详见我校后期发布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
五、调剂
我校在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将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和个别专业分方向招生的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届时,请关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各招生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覆盖考生入学前全部阶段,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在复试期间将会采取面谈、“函调”或“派人外调”等多种方式开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体检
体检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八、录取
我校研究生录取工作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详见明年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剂办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考生需在报名时填写清楚报考类别,拟录取后考生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将严格审定考生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把握。
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其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制和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基本学制均为3年。全日制研究生采用全脱产形式在学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小集中方式到校学习,具体请咨询报考学院。
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安排在学校住宿,户口、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不转入我校。
2026年利莫瑞克国际学院采用“3+0”双学籍、双学位的联合培养模式。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1. 学费
学费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详见“河南理工大学教育收费明白卡(2025)”。学费按在学实际年限分学年缴纳。
利莫瑞克国际学院的研究生第二年可申请出国一年,出国学习费用按外方标准由外方收取,费用自理。
2. 奖助政策
我校所有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津贴和其他奖助项目,详见学校新修订的相关文件。
十一、校区
研究生学习和生活在南、北两个校区,北校区位于河南省焦作市解放中路142号,南校区位于河南省焦作市世纪路2001号。学校将根据学科专业分布和培养需求安排在不同校区。
我校仅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十二、特别提醒
1. 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及我校招生章程,了解报考流程、知晓自身责任。
2. 我校不开展破格复试。
3. 我校高度重视考生诚信情况,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在招生的各个环节(初试、复试、调剂、录取、新生复查等)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请考生务必严肃认真对待,考生因诚信问题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招网、中国教育在线和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5. 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本简章未尽事宜,按国家及省级现行政策执行。
6. 本简章如与国家或学校新颁布政策不一致时,按国家或学校新颁布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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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章程为规范有序推进我校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学科特色与研究生培养实际,特制定本章程。一、申请资格条件申请我校2026年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一)政治思想与品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展现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推免资格与材料要求1. 考生须来自经教育部审批具备推荐免试研究生授权资格的高校,且为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2. 已正式获得本科所在院校的推免生资格,该资格占用其本科院校的推荐免试指标;3. 推免相关手续完整规范,申请材料齐全有效;4. 推免生资格最终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系统备案的推免资格无效。 (三)身体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关于研究生招生体检的统一规定,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科研与实践任务。二、接收专业范围我校所有全日制学术型硕士专业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均开放接收推免生。考生可根据自身本科专业背景、学术兴趣及职业发展规划,选择符合条件的专业报考,具体可报考专业以学校发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三、申请与选拔考核流程我校2026年推免生接收与选拔考核工作按以下步骤开展,考生需按要求完成各环节操作:(一)填报专业志愿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确定拟申请我校的专业后,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业信息及报考志愿,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接收复试通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与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筛选条件的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三)参加复试考核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密切关注所申请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了解复试具体时间、考核形式(如笔试、面试)及相关要求,并按规定准时参加复试。复试将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能力、科研创新潜力及综合素质。(四)办理拟录取手续各学院根据复试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待录取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五)省招办审核与结果公示完成待录取确认的考生,将被列为我校拟录取推免生,学校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对拟录取名单进行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审核通过后再报教育部备案。(六)入学体检安排体检工作安排在考生被确定为拟录取对象后,具体时间为考生入学报到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四、复试需提交的材料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按所申请学院的要求,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部分材料需交验后留存),确保材料真实、完整:1. 身份与学籍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生证(含学生信息页与注册情况页复印件);2. 学业成绩证明:本科阶段在校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所在本科院校教务处公章,确保成绩真实有效);3. 科研能力证明:学术论文、著作、专利证书等能体现个人科研能力与学术潜力的相关材料;4. 综合能力证明: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如四六级证书)、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证书、荣誉表彰证明等。五、奖助体系为吸引优质推免生生源,支持推免生在研究生阶段专注学习与科研,我校为推免生提供完善的奖助支持,具体如下:1. 学业奖学金:通过推免方式录取的新生,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12000元/生;第二、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将按照学校发布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文件要求,结合学生学业表现、科研成果等进行综合评定;2. 其他奖助项目:除学业奖学金外,推免生还可参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辅导员助理)津贴及各类专项奖学金的申请,具体政策将在《安徽建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详细说明,考生可后续关注。六、其他注意事项1. 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人需对所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填报的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若在推免过程中发现存在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学校将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已录取的将取消学籍。2. 本科毕业证书要求: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需在入学报到时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若届时未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 考试资格限制:已被我校正式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将自动丧失推免录取资格。4. 政策更新说明:本章程中涉及的各项规定,若与教育部后续下达的2026年推免生接收最新文件要求不一致,将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5. 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202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受理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551-63828081。七、信息查询与联系方式(一)信息查询渠道建议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及时了解2026年推免生招生政策更新、通知公告、复试安排等重要信息,确保报考过程顺利。(二)咨询联系方式1.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551-63518485联系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紫云路292号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 各招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可通过研究生院官网查询各学院(培养单位)的具体咨询方式,以便获取专业报考相关的详细信息。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免生资格,加入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培养体系!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院2025年9月15日2025-09-28 14: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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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为做好我校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一、接收推免生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德为先、择优选拔的原则;在对推免生平时学习和综合素质进行测评基础上,突出对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二、接收专业及人数我校所有全日制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具体以预报名系统内可选专业为准。各个专业预留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生,推免生接收人数包含研究生支教团等各类专项计划,最终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拟录取推免生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三、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要求。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四、申请程序1.申请人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注册填报时间从即日起到9月19日12:00,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1。复试在9月19日下午至9月21日期间进行,采取综合面试的形式,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并负责通知。2.复试合格的考生9月22日9:00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再次填报专业志愿。9月23日9:00-15:00接收复试通知,9月25日9:00-15:00接收待录取通知,逾期不接收者取消拟录取资格。3.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五、学费与学制1.学费标准学术学位的所有专业,每人每年学费为 8000 元;专业学位里,会计硕士(MPAcc)每人每年学费 20000 元,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每人每年学费 16000 元,其他专业每人每年学费 10000 元。注:如国家或山东省相关收费政策有变化,将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最新文件执行。2.基本学习年限学术学位所有专业的基本学习年限为 3 年。专业学位中,法律(非法学)、金融、物流工程与管理、电子信息、会计、审计、体育、美术与书法专业的基本学习年限是 3 年,其他专业基本学习年限为 2 年。六、研究生奖助根据学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推免生一年级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8000元,助学金每生每年 6000元,同时还可以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三助一辅”岗位等。七、其他事项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否则将取消申请人的拟录取资格,并由申请人承担相应后果。2.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申请人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者、体检不合格者,其录取资格无效。4.本办法未尽事宜以国家有关文件、政策为准。5.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0531-88525498;0531-82617761。2025-09-17 09: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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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关于调整2025年研究生招生部分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的公告各位考生:为了进一步优化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我院拟对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部分考试科目与参考书目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共管理学(代码1204)1.原初试科目“公共政策学”调整为“公共管理研究方法”;原参考书目《公共政策分析》(第二版)(陈庆云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4月),调整为《政治学与公共管理研究方法基础》(杨立华等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23年8月)。2.我院公共管理学(代码1204)按一级学科招生,原复试科目“行政管理学”“社会保障学”“城市学理论”等调整为“公共政策学”,参考书目:《公共政策分析》(第二版),陈庆云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4月。二、社会工作专业硕士(代码0352,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1.初试科目“社会工作原理”的参考书目调整为:(1)《社会工作概论》(第二版),顾东辉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20年3月版。(2)《社会学概论新修精编本》(第三版),郑杭生,陆益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1月。2.初试科目“社会工作实务”的参考书目调整为:(1)《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编写,中国社会出版社,2024年版。(2)《社会工作概论》(第二版),顾东辉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20年3月版。(3)《社会研究方法》(第六版),风笑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年5月。3.复试科目“社会工作专业综合知识”的参考书目调整为: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编写,《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中国社会出版社,2024年版。4.加试科目“社会保障学”“社会学概论”的参考书目调整为:(1)《社会保障概论》(第2版),史柏年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 (2)《社会学概论新修精编本》(第三版),郑杭生、陆益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1月。最终信息以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在线”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2025-09-04 09: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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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程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为规范有序开展我校 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接收工作,结合学校办学实际与研究生招生需求,特制定本章程。一、申请条件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具有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符合我校各招生专业明确的相应报考条件,具体条件可参考各专业招生说明。二、招生专业范围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中,部分专业开放推免生接收通道,具体可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名单,详见《安徽工程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通过学校指定渠道查询)。三、接收流程志愿填报:申请人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搜索并填报我校相关专业志愿,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操作。复试通知发送与确认:(1)我校将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2)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人,需在 24 小时内登录系统点击确认接受 “复试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参与与材料准备:(1)已确认接受 “复试通知” 的申请人,需按照规定的复试日程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以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为准;(2)考生需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发布的关于复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的通知,避免错过重要信息;(3)申请人参加复试时,需携带以下材料供审核(部分材料需留存复印件):①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包含正反面)、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包含学生个人信息页与学籍注册情况页);② 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需加盖所在本科院校教务处公章);③ 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提前下载并打印);④ 能证明自身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如学术论文、出版著作、专利证书等;⑤ 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补充证明材料。待录取通知发送与确认:(1)对通过复试且我校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 “待录取” 通知;(2)收到 “待录取” 通知的申请人,需在 24 小时内登录系统点击确认接受 “待录取” 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体检安排:推免生在被拟录取后,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拟录取名单公示:我校将在研究生部网站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接受考生与社会监督。材料真实性核查:申请人需确保提交的所有信息与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存在虚假信息或伪造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人的免试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取消其学籍。四、联系方式与补充说明单位代码:10363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联系部门:研究生部联系电话:0553-2871037官方微信公众号:安徽工程大学研招办补充说明:本章程所列事项如遇调整,将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学校将及时通过研究生部网站发布更新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部2025-10-14 09: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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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6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简章为规范开展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及直博生工作,保障选拔质量与流程公平,现将相关安排明确如下。一、接收专业与计划规模1. 推免生: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外,拟接收全日制推免生226人,具体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布数据为准。2. 直博生:拟接收全日制直博生24人,均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同样以推免服务系统公示信息为准。二、接收基本条件(一)推免资格要求申请人须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且占用该校推荐免试指标,资格以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名单为准。(二)体检要求体检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工作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三)外语能力要求不同专业对外语能力的具体要求如下:非艺术类、非外语类专业:申请人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艺术类专业:申请人需通过英语应用能力B级考试。外语类专业:申请人需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三、接收流程1. 志愿填报: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需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期间,登录系统填写并提交报考志愿。2. 复试通知:我校各招生学院将分批审核申请人信息,对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参加复试,并按照学院安排准时参与。四、复试与录取安排(一)复试材料提交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6年接收推免生申请表》一式两份。2. 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清晰完整)。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推免生专用版本)。4. 学术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专利证书等)、各类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证书等,需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清晰的拍照扫描件。申请人需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发现信息虚假或不准确,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二)复试组织与内容复试由各招生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可根据申请情况分批次开展。复试内容一般包含综合面试、英语能力测试等,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学术潜力、综合素质及外语应用能力。(三)录取与入学要求1. 拟录取名单确定: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推免生接收计划,按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专业确定拟录取名单。2. 名单公示与审批:学校将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将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正式录取通知书预计于2026年6月寄发。3. 报考限制:根据教育部规定,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4. 入学资格取消情形:已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推免生,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1)2026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2)被本科就读学校取消录取资格; (3)存在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 (4)因违纪违法受到相关处分。五、学费、学制与奖助政策(一)学费与学制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计(专业代码135700):学费13000元/年,学制3年。会计(专业代码125300):学费14500元/年,学制3年。英语笔译(专业代码055101):学费13000元/年,学制3年。应用统计(专业代码025200):学费13000元/年,学制3年。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学费13000元/年,学制3年。法律(法学)(专业代码035102):学费13000元/年,学制3年。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学费30000元/年,学制2年。除上述专业外,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学制3年。2. 全日制直博生各专业直博生学费标准均为10000元/年,学制5年。以上学制以我校最新研究生培养文件为准,学费标准最终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结果为准。(二)奖助政策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设立多元化奖助体系,具体政策如下: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生/年,资助比例100%(档案未到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除外)。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生/年,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指标进行评选。学业奖学金: (1)一年级新生(调剂生不参与学业奖学金评选): 一等奖:获奖比例≤15%,奖励标准10000元/生/年。 二等奖:获奖比例≤25%,奖励标准6000元/生/年。 三等奖:获奖比例≤30%,奖励标准2000元/生/年。 (2)二、三年级研究生:一等奖:获奖比例≤10%,奖励标准10000元/生/年。二等奖:获奖比例≤20%,奖励标准6000元/生/年。三等奖:获奖比例≤30%,奖励标准3000元/生/年。 学业奖学金具体评选细则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 全日制直博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13000元/生/年,资助比例100%(档案未到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除外)。国家奖学金:标准为30000元/生/年,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指标进行评选。学业奖学金: (1)一、二年级: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考生获奖比例100%,奖励标准10000元/生/年。 (2)三、四年级: 一等奖:获奖比例≤30%,奖励标准12000元/生/年。 二等奖:获奖比例≤50%,奖励标准8000元/生/年。 学业奖学金具体评选细则按学校当年相关管理文件执行。此外,学校还设有“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各类学科竞赛奖励、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绿色通道”等资助项目,保障研究生学习与生活需求。六、其他说明(一)咨询与信息查询渠道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773-2322180联系人:黄老师、刘老师、吕老师信息查询: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招生网获取最新招生信息。2.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可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各学院具体咨询方式。(二)申诉举报申诉举报电话:0773-2322180、0773-2290659本办法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上级主管部门有相关新规定,以上级文件为准。2025-10-09 1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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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旨在培育具备以下素养与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报考学科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学术学位人才需胜任科学研究、教学、翻译等学术相关工作,实践学位人才需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任务,拥有良好职业素养。二、培养类型划分(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学术创新型人才为核心,要求学生不仅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还需具备开展科学研究、从事教学工作或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综合能力,成为学科领域内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向社会实际需求,注重实践能力培养。学生需掌握相关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重点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胜任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工作,成为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三、招生名额安排2026 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共计 901 名,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289 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612 名,上述名额包含拟接收推免生计划;推免生实际录取名额将在 2025 年 10 月底推免录取工作结束后,通过研究生学院官网公布;本章程所列招生名额均为拟定计划,最终实际招生人数需根据 2026 年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各专业报考热度及生源质量进行动态调整,可能出现名额增加或减少的情况。四、报考条件(一)基本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各专业规定的体检标准。(二)学业水平要求考生需满足以下学业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同等学力报考人员: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计算时间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2)进修过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并能提供成绩单或相关证明;(3)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以第一作者身份在 CN 刊物上正式发表过 1 篇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三)特殊专业报考要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代码 105100)(1)仅接收全日制五年制临床医学类专业(含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等)本科毕业生,且需已获得学士学位;(2)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3)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代码 105200)(1)仅接收全日制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且需已获得学士学位;(2)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3)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护理(学)硕士学位(代码 105400、101100)仅接收护理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代码 125200)(1)满足基本资格要求中的第 1、2、3 条;(2)学业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 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②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③ 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四)免初试与推免生要求具备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五、报考照顾政策(一)初试加分政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在政策生效后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多项加分条件不可累加: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或成人高校普通本专科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应征入伍后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适用对象:报名时工作单位与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工作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政策说明:享受该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计划规模:2026 年我校该专项计划拟招生 6 人,计划专项专用,不挪用至普通计划;招生专业分布:(1)公共卫生学院(院系代码 002):公共卫生专业(代码 105300),拟定计划 1 人;(2)医学技术学院(院系代码 004):医学技术专业(代码 105800),拟定计划 1 人;(3)护理学院(院系代码 005):护理专业(代码 105400),拟定计划 1 人;(4)药学学部(院系代码 015):药学专业(代码 105500),拟定计划 1 人;(5)第一临床学院(院系代码 022):临床医学专业(代码 105100),拟定计划 2 人;(注:以上专业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报考要求:(1)考生需符合报考条件,且在网上报名时明确填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如实填写入伍前入学信息、入伍及退役相关信息;(2)复试前需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者,不得按该专项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3)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申请调剂至该专项计划;未申请初试加分的,不可参与该专项计划调剂;(4)享受该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六、网上报名与确认流程(一)核心要求所有考生均需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环节,期间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约定,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无法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报名前需仔细阅读《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按规定流程报名)。(二)网上报名安排时间:(1)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2)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操作流程:考生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的网报公告要求填写信息、选择报考点,如实提供真实材料,并牢记网上报名编号;责任说明: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三)网上确认安排时间:由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并公布,具体工作由所选报考点组织实施;材料提交:考生需按报考点要求配合采集图像等电子信息,并提交补充材料;信息核对: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四)其他注意事项政策申报:符合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对应政策;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校验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可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 / 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个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导师填报:考生报名时无需填报导师。七、入学考试安排(一)初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北京时间),具体安排如下:(1)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2)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3)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4)12 月 21 日下午 14:00 起:业务课(二);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不得涂改或书写;考试凭证:考生需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科目:具体科目详见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二)复试、调剂与录取实施依据: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严格按照《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具体办法将通过研究生学院官网发布《河南医药大学 2026 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特殊考生复试要求:(1)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2)跨学科专业考生复试要求,按各二级招生学院复试办法执行;录取基本要求: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录取分为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两类,录取后就业方式不得变更;定向就业考生需在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因考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的,我校不承担责任;体检安排: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开展。八、学制、学费与奖助政策学制: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学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参照我校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门发布的《河南医药大学收费标准公示 2025》执行;奖助政策:研究生奖助学金发放按照《河南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字〔2025〕28 号)执行,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助类型。九、其他重要说明政策研读:考生报名前需仔细阅读《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报考流程与自身责任;政策冲突处理:本章程内容若与教育部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招生计划说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布的专业目录拟招生人数,是我校根据 2025 年实际招生人数拟定,仅供参考;2026 年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计划及报考情况动态调整;信息发布渠道: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仅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及学校研究生学院官网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提供往年试题、不出售参考资料,不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破格复试说明:我校所有专业均不开展破格复试工作;诚信要求:考生需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违反考试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2025-10-23 14: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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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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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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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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