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成立于 1987 年,拥有近四十年的办学历史,积累了深厚的学术底蕴。学院的会计学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同时也是国家级特色专业。
经过长期的发展与建设,学院构建起了从本科、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学院拥有工商管理(会计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会计学学术硕士、会计硕士(MPAcc)、审计硕士(MAud)、资产评估专业硕士 4 个硕士学位授权点,能够全面满足财会审计领域高层次人才的培养需求。
在科研方面,学院实力雄厚,建有多个省部级重点研究平台,如重庆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与审计治理研究中心、重庆市廉政建设与审计治理中心等,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
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学术精湛、师德高尚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 104 人,其中专任教师 82 人,博士学位教师占比超过 62%,高级职称教师占比达 67%。师资队伍中汇聚了一批国家级和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包括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全国税务领军人才、教育部教指委委员等。
学院的教学成果显著,建有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重庆市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多个省部级优秀教学团队和导师团队。同时,学院高度重视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聘请了三百余位来自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大型企业集团和金融机构的业界精英担任校外导师,构建了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致力于培养具备扎实理论功底和卓越实践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目标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持 “规范、质量、特色、品牌” 的理念,面向会计职业需求,培养具有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宽视野,能够胜任企事业单位财务总监、总会计师等高层次会计管理职位的人才。
三、培养方向
会计学学术学位研究生:设立会计理论与方法、财务管理理论与方法、审计理论与方法三个研究方向。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cc):结合学校工商管理学科和会计国家级特色专业的特色与优势,设置财务总监(CFO)、管理会计 (MA)、智能会计(AIA)、碳会计(CA)和技术转移与评价估值(TTE)五个培养方向。
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Aud):依托学校财经特色和多学科融合发展的优势,设置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和碳审计四个培养方向。
四、招生计划
会计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拟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学生 31 人(不含推免生)。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cc)拟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学生 130 人(不含推免生)。
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Aud)拟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学生 51 人。
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的指标数为准。
五、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相关网站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相关证件进行复核。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一旦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特别提示: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请所有考生在网上确认前自行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下载并打印备查。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相关认证材料。
八、入学考试
(一)会计学学术学位研究生
初试
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具体时间和考场见《准考证》。
初试科目:101 思想政治理论、201 英语一、303 数学三、832 会计与财务。
复试
复试由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组织。
复试时间:预计为 2026 年 3 月下旬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内容:
专业课测试(成本会计学),详见相关汇总表。
英语听力和口语面试。
综合面试,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另加试高级会计学、管理会计学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复试内容的具体分数与比例另行通知。
(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cc)
初试
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具体时间和考场见《准考证》。
初试科目:199 -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0 分)、204 - 英语二 (100 分)。
复试
复试由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组织。
复试时间:预计为 2026 年 3 月下旬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内容:
思想政治理论测试。
专业课测试,详见相关汇总表。
英语听力和口语面试。
综合面试,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另加试中级会计实务、成本会计学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复试内容的具体分数与比例另行通知。
(三)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Aud)
初试
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具体时间和考场见《准考证》。
初试科目:199 -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0 分)、204 - 英语二 (100 分)。
复试
复试由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组织。
复试时间:预计为 2026 年 3 月下旬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内容:
思想政治理论测试。
专业课测试,详见相关汇总表。
英语听力和口语面试。
综合面试,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另加试中级会计实务、成本会计学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复试内容的具体分数与比例另行通知。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由学校组织进行。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执行。
十、录取
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不低于 50%),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课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参见学校相关规定。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学制、学费与资助体系
学制:全日制(非定向)类别研究生 3 年。
学费标准:学术学位硕士 7000 元 / 生 / 年;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 13000 元 / 生 / 年(以上级文件核定为准)。
奖助学金:报考全日制(非定向)类别,可以根据入学考试成绩择优获得新生入学奖学金。读研期间,享受国家助学金 (600 元 / 月),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参与国家奖学金 (2 万元 / 人)、学业奖学金等评选,并可申请研究生三助岗位。
十二、授予证书
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按照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分别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证书、会计硕士学位证书、审计硕士学位证书。
十三、其他
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将记入相关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初试复试参考书等信息可通过相关渠道查阅。
学校硕士研究生住宿标准有差异,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情况收取。会计学院的研究生就读南岸校区。
本招生简章中,如有与教育部及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收硕士研究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和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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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办理相关事宜的通知一、个人档案安排(具体要求将另外发布通知)全日制考生情况:属于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考生,以及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中拟录取的非在职考生,均需把个人档案转至我校的录取学院。而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里拟录取的在职考生,则无需转调个人档案。非全日制考生情况:非全日制考生不必转调个人档案。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提交所有考生,包括非全日制考生,都要提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该表需经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或者居住地街道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此表格可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资料下载专区(招生模块)下载。请于 5 月 10 日前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寄送到拟录取学院,也可和《体检表》一同寄送(邮寄地址及方式详见附件 1)。三、组织关系转接说明全日制考生:(1)党员组织关系(学院后续会有具体通知,考生可留意):若新生党员原组织关系在陕西省内,通过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转接;原组织关系在陕西省外的,可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或携带纸质介绍信与身份证,在入学后办理转接。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应填写 “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XXX 学院委员会”(例如: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学院委员会),去往党组织同样填写此内容。(2)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对应的学院临时团支部,具体路径为:团陕西省委 — 省教育团工委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团委 —XX 学院团委 —2025 级研究生新生临时团支部(若有疑问,可咨询校团委,电话 029-81891748)。非全日制考生:非全日制考生无需转接组织关系。四、体检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所有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包含推免生和统考生)都必须进行招生体检。为做好 2025 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的体检工作,请考生按通知要求执行。西电本校拟录取考生(本校直博生可参与本次体检):西电校医院(南校区医院)会在 4 月 21 日 - 22 日(上午 8:30-12:00)组织集中体检。考生要仔细阅读附件 2 中的体检工作安排,完成抽血或胸透后,再进行其他一般项目的检查。请大家按时参加,错峰前往。体检结果由校医院直接转至拟录取学院(注意:被卓越工程师学院录取的考生,需在纸质体检表正面右上角空白处手动标注 “粤港澳大湾区基地” 或 “长三角基地”)。校外拟录取考生:需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应届生可在本科院校校医院体检)。可使用当地体检医院的体检表或西电体检表,但必须包含西电校医院要求的体检项目(一般项目、胸部透视或胸片、肝功全套)。若不确定体检项目是否符合要求,可参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资料下载中的《西电体检表》。体检报告(须有体检结论)请于 5 月 10 日前寄至拟录取学院,可与《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一起寄送(邮寄地址及方式见附件 1)。五、户口迁移事宜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以及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中拟录取的非在职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迁移户口。“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中拟录取的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非全日制考生:非全日制考生不迁移户口。户口迁移注意要点:(1)省外新生需提供:① 户口迁移证明原件(A4 规格);②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 规格);③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 规格)。(2)省内新生需提供:① 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户口页,A4 规格);②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 规格);③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 规格);④ 落户后,要及时在原籍派出所为户口本上本人户口页加盖迁出章。(3)在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处,需用黑色水笔写明本人所属院系、学号、身高、血型、电话号码以及迁出地所属省市。《户口迁移证》注意事项:① 户口迁移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 2 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② 户口迁移原因需注明 “大中专招生”。③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入学前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一致。④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信息必须完整,打印字迹要清晰。⑤ 户口迁移证右下角加盖的派出所 “户口专用” 章必须清晰可辨,若有改动,须在改动处加盖派出所 “户口专用” 章。⑥ 出生地和籍贯两项必须详细到市(县)。⑦ 由于是全校新生集中落户,《户口迁移证》右下角的有效期可忽略。⑧ 新生落户工作需经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审批后才能完成,通常在入学当年寒假前办理完毕。在此之前,若需办理身份证、护照、签证、银行等业务,请在原籍或本科院校开出户口迁移证之前完成。(如有疑问,可咨询北校区党委安全保卫部 / 保卫处户籍室,电话 029-88202961)六、录取通知书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教育部录检结束后发放。七、其他事项学费缴纳、贷款申请等事宜,按照研究生奖助办公室的相关要求办理;入学报到等相关安排,请关注后续通知。附件【附件1-思想政治考核表及体检表邮寄地址.pdf】附件【附件2-西电本校拟录取考生体检工作安排.pdf】2025-08-21 09: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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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商学院202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方案一、推免生接收与复试对象界定申请我院 2026 年推免生资格并参与复试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在复试开始前,已通过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操作,并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已收到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同意参加复试。二、推免生接收与复试日程安排(一)报到安排报到时间:2025 年 10 月 8 日上午 9:00—11:00,考生需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报到,逾期将影响复试参与资格。报到地点:商学院 B213 办公室,考生可提前熟悉路线,避免因交通等问题延误报到。(二)材料审核要求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现场交验以下书面材料,供工作人员审核,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影响复试资格: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包含正反面,学生证复印件需涵盖本人信息页与注册记录页)。本科阶段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成绩单需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确保成绩真实有效。其他补充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各类学科竞赛、荣誉评选获奖证书,本人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的出版物,或其他能体现个人学术能力与实践成果的原创性工作材料。(三)复试时间与地点本次推免生复试统一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形式,具体安排如下:复试时间:2025 年 10 月 9 日上午 9:00—11:00,考生需提前到达复试地点,完成身份核验与准备工作,迟到者将取消复试资格。复试地点:商学院 A204 会议室,考生需遵守复试现场纪律,按工作人员指引有序进入考场。三、复试形式与内容设定(一)复试形式我院推免生复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通过面对面交流的方式,全面评估考生的综合能力与素质。(二)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围绕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培养潜质及综合素质四个核心维度展开,复试总成绩实行 100 分制,具体考核重点如下:思想品德: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意识、诚实守信情况等,确保考生具备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思想素养。专业能力:评估考生对报考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专业技能的熟练水平,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潜质:重点关注考生的学术思维、创新意识、科研兴趣及未来在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判断其是否具备深入研究的基础。综合素质:涵盖考生的人文素养、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及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三)复试过程监管复试过程将进行严格监管,工作人员会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如实、详细记录,并填写《河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确保考核过程可追溯。复试小组由不少于 5 名成员组成,其中由相关专业所在学科的学科负责人担任组长,保证复试评审的专业性与权威性。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复试现场实行独立评分机制,评分结果一旦确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四、复试录取规则拟录取名单审定与公示:学院提出的拟录取名单,需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指定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待录取通知发送与确认: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待录取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校将取消其拟录取名额。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情形: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推免生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已获得的入学资格: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伪造篡改情况的考生。体检结果不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标准的考生。国家相关招生政策中明确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情形。五、其他注意事项系统操作要求:所有推免生均需在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内完成志愿填报,后续接收学校复试通知、确认待录取等操作,也需通过该系统进行;未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的拟录取操作,均视为无效。费用承担说明:考生在复试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体检费用),均由考生自行承担,学校不予以补贴。监督与申诉渠道:为保障考生权益,我院设立推免生接收监督与申诉渠道,考生若对复试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咨询电话:0311-80788908短信反馈:15100310409(该号码仅接收短信,不接听电话)河北师范大学商学院2025 年 9 月 29 日2025-10-09 10: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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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202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我院师资力量雄厚,截至目前,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达 48 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 67.60%;45 岁以下青年教师 35 人,占教师总量的 49.29%。2026 年,我院将继续面向全国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工作,现将具体招生事项公布如下:一、招生学位类别及招生计划本次招生学位类别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包含 6 个专业研究方向,本年度计划招生 84 人,最终录取指标以校研究生院确认结果为准。具体招生领域(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费标准及授课方式如下:专业名称: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25200)研究方向:(1)51 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2)52 公共政策(3)53 公共人力资源与绩效管理(4)54 公共经济管理(5)55 教育管理(6)56 应急管理考试科目: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 英语二学费标准:60000 元 / 全程授课方式:周末授课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本次招收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仅接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报考。二、报名条件报考我院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品行良好。(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四)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本科毕业之后需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本科结业后,达到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备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时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在录取前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或已取得原就读学校的学历(学位)证书。三、报名流程报名工作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考生需按要求完成全部流程:(一)报名阶段具体要求网上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完成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事宜由相关报考点负责组织实施。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完成网上确认工作,仔细核对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按照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重要提示:所有考生均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相关约定,逾期将无法补办报名手续。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点选择: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二)专项申请要求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四、初试安排(一)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非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成绩一律不予承认。(二)考试方式及时长:初试均采用笔试形式,每科考试时长为 3 小时。具体考试科目安排如下:12 月 20 日上午:管理类综合能力(总分 200 分)12 月 20 日下午:外国语(英语二,总分 100 分)(三)考试大纲及命题:管理类综合能力、英语(二)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考生可参考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主编的对应科目考试大纲进行复习;管理类联考复习资料可选用国内知名出版社组织编写的辅导用书。(四)考务组织:初试的组织实施及考务管理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五)成绩查询:初试成绩将按照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考生可届时登录网站查询并打印成绩通知。五、复试相关(一)复试分数线划定:我院将在教育部制定的 A 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质量、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等实际情况,确定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入围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网上公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考生的复试入围分数线,由我校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另行制定。(二)复试时间及比例复试时间:拟安排在 2026 年 3 月底前完成。复试形式:采取差额复试形式,一志愿考生复试差额比例不超过 15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差额比例不超过 300%。具体差额比例将根据上线生源情况,在后续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中明确。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办法及具体实施细则将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及我院官方网站公布,考生需按照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要求参加复试。(三)资格审核: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同时对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安排复试。(四)纪律要求: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相关内容,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五)复试内容及形式:复试主要包含笔试、面试等形式,其中面试为必考环节。复试内容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体格检查等,具体要求详见当年复试录取办法。(六)外语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将在复试过程中进行,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七)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 2 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具体加试科目及要求将在学院复试前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中明确,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方式为笔试。(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九)联合培养:我校与省内高校等相关单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六、调剂规则(一)调剂要求: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由我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制定,并在我校复试录取办法中一并公布。(二)调剂渠道:考生需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按照我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流程办理调剂手续。(三)专项计划调剂限制:我校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其他院校的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考生申请调剂。七、录取工作(一)录取原则:在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我院将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思想政治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障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三)录取检查:拟录取考生若未通过录取检查,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四)定向就业手续:拟录取为公共管理硕士(MPA)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后不转移人事关系,需在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福建师范大学定向就业研究生培养就业合同》,并提交《硕士研究生档案审查表》。若合同中注明的用人单位与报名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考生须在录取前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未按要求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录取资格无效。(五)保留入学资格: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者除外),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具体保留条件、保留期限及办理流程,详见《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闽师研〔2020〕13 号)相关条款。(六)体检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我校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确定体检标准,具体要求可在研究生院网站 “文档下载区” 查询下载。拟录取考生需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录取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若在体检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导致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被退学等后果的,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八、入学报到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照《入学须知》的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复查工作。若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到,需向学院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九、违规处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于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职考生,将及时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无论何时查实,均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十、学制与学费公共管理硕士(MPA)采用在职培养模式,学制为 3 年,学习年限最长可延长至 5 年。学费标准为 60000 元 / 全程,授课安排原则上为周末授课。若学费标准有调整,将以福建省最新政策及当年学校发布的收费标准为准。十一、在校学习期间待遇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不享受现行相关奖助学金政策。十二、其他事项(一)本招生简章由福建师范大学文化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二)我校任何二级单位及工作人员均不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各类问题,由考生自行协调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我校不承担相关责任。(四)自 2017 年起,我校不再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不开展破格复试工作。(五)我校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如下:单位代码:10394福建师范大学 MPA 教育中心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 8 号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文科楼四楼 406邮编:3500072025-10-31 14: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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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文化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福建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闽师研〔2019〕24 号)、《福建师范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公告》等文件精神,立足学院学科专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推免生接收工作方案。一、接收专业与计划名额我院 2026 年接收推免生涵盖 3 个专业(含学硕与专硕),各专业代码、名称及计划接收名额如下:公共管理学(学术学位,代码 120400);社会工作(专业学位,代码 035200);博物馆(专业学位,代码 065100):计划接收推免生共 6人。注:上述计划接收名额为初步安排,实际接收人数将根据报考生源质量、学科发展需求等情况适当调整,最终以实际录取结果为准。二、接收对象与申请条件(一)接收对象我院各有推免计划的专业,均面向取得教育部认可的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开放接收,包括福建师范大学校内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校外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二)申请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品德端正,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或学术不端记录;推免资格达标:已在本科就读高校获得推免生资格,资格有效性以本科院校公示及后续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信息为准;学业基础扎实: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优异,专业知识掌握牢固,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与科研潜力;身心健康: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相关要求,能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三、接收工作具体安排(一)报名申请环节报名平台:具有推免资格且符合我院申请条件的考生,需通过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未通过该系统报名的视为无效申请;报名开放时间:“推免系统” 报名开放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2 日 9:00,考生需在系统开放后及时登录填报,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专业等内容;材料提交:考生需按我院要求,向学院递交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具体材料清单见下文 “复试材料要求”),确保材料完整、真实。(二)复试时间安排我院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与材料审核结果,分批次开展复试与录取工作:第一批次复试:若 9 月 28 日前有符合要求的合格生源,将组织第一批次复试;后续批次:若第一批次复试后仍有剩余名额,将根据生源情况安排后续批次复试;通知方式:各批次复试的具体时间、流程等信息,将通过研招网及学院官方渠道发布通知,考生需密切关注,避免错过重要信息。(三)复试地点与方式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无需考生到现场参加;考核流程:网络远程面试以 “考生当场随机抽取题目 + 当场作答” 为主要形式,面试老师可根据考生作答情况进一步提问,深入考查考生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设备要求:考生需提前准备符合远程复试要求的设备(如电脑、手机、网络等),并按学院通知完成设备调试,确保复试顺利进行。(四)复试材料要求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需提交以下材料,材料需以电子扫描版形式按要求提交:身份与学籍证明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含正反面)、学生证扫描件(含个人信息页与每学期注册页);个人简历:需清晰呈现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实践经历、专业能力、科研兴趣等内容;学业成绩材料: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扫描件(需由本科院校教务处出具并加盖公章);补充证明材料:如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已发表论文、参与课题证明等)、外语水平证明(如四六级成绩单)等扫描件(如有则提供)。(五)体检安排体检要求:拟录取考生需参加福建师范大学校医院组织的体检,或自行前往三甲医院进行升学体检并获取体检报告(体检项目与要求需参照研究生院网站文档下载区发布的标准);体检报告提交:提交方式:通过 EMS 或顺丰快递邮寄(仅接受这两种快递方式);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 18 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文化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大楼 201 室(收件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91-22921883;提交截止时间:10 月 31 日前,逾期未提交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四、复试内容与分值复试总分 100 分,包含四个考核模块,各模块分值与考核重点如下:外语水平测试(10 分):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与听力理解能力,通过对话、问答或短文翻译等形式开展;专业素质和能力(50 分):围绕报考专业的核心理论知识、学科发展动态、专业技能应用等内容展开,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与运用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40 分):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意识、沟通表达能力,以及大学期间参与社会实践、科研活动的表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 “合格” 与 “不合格” 两类,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纪律观念、社会责任意识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录取规则排序录取:各有推免计划的专业,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总分 100 分)从高到低排序,对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 60 分)的考生,按排序结果依次录取,录满计划名额为止;递补规则:若已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招生计划出现动态调整,将按复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录取后续合格考生;不予录取情形: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合格)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 “不合格” 的;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或复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行为的;待录取确认:学院将通过 “推免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考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后,学校将不予解锁,不得再报考其他院校;资格终审: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在 2026 年入学报到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若未能按时取得,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六、其他事项政策依据:本工作方案以学校相关推免文件为基础制定,方案中未涵盖的事宜,均按照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执行;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91-22921883(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工作日正常办公时段);监督电话:0591-22868731(学院监督小组,受理复试期间违规举报与异议反馈);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大学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文化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信息更新:后续若有工作安排调整,将通过学院官方渠道发布通知,考生需持续关注,确保及时获取最新信息。福建师范大学文化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15 日2025-09-22 10: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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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关于调整2025年研究生招生部分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的公告各位考生:为了进一步优化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我院拟对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部分考试科目与参考书目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共管理学(代码1204)1.原初试科目“公共政策学”调整为“公共管理研究方法”;原参考书目《公共政策分析》(第二版)(陈庆云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4月),调整为《政治学与公共管理研究方法基础》(杨立华等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23年8月)。2.我院公共管理学(代码1204)按一级学科招生,原复试科目“行政管理学”“社会保障学”“城市学理论”等调整为“公共政策学”,参考书目:《公共政策分析》(第二版),陈庆云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4月。二、社会工作专业硕士(代码0352,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1.初试科目“社会工作原理”的参考书目调整为:(1)《社会工作概论》(第二版),顾东辉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20年3月版。(2)《社会学概论新修精编本》(第三版),郑杭生,陆益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1月。2.初试科目“社会工作实务”的参考书目调整为:(1)《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编写,中国社会出版社,2024年版。(2)《社会工作概论》(第二版),顾东辉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20年3月版。(3)《社会研究方法》(第六版),风笑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年5月。3.复试科目“社会工作专业综合知识”的参考书目调整为: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编写,《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中国社会出版社,2024年版。4.加试科目“社会保障学”“社会学概论”的参考书目调整为:(1)《社会保障概论》(第2版),史柏年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 (2)《社会学概论新修精编本》(第三版),郑杭生、陆益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1月。最终信息以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在线”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2025-09-04 09: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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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商学院202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入学考试复试科目参考书目2025 年 3 月 4 日,江南大学商学院(MBA/MEM 教育中心)正式发布 2025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相关信息,涉及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三个专业学位类别,为考生备考复试提供清晰指引。以下是各专业详细信息整理:各科目参考书目详情一、政治理论该科目是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专业复试的必考科目,同时也是会计专业复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参考书目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由高等教育出版社于 2023 年出版,考生需重点掌握书中核心思想与关键理论,以应对复试中的相关考察。二、会计学综合作为会计专业复试的特色科目,会计学综合涵盖多方面专业知识,参考书目包含五本经典教材:《财务会计》(第二版),由朱和平等人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书中系统讲解财务会计基础理论与实务操作,是考生构建财务会计知识体系的重要依据。《成本会计》(第五版),潘飞、乐艳芬担任主编,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发行,聚焦成本核算与管理相关内容,助力考生掌握成本会计核心方法。《管理会计学》(第十版),孙茂竹、支晓强、戴璐共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围绕管理会计工具与应用展开,对考生理解管理会计在企业决策中的作用至关重要。《财务管理学》(第十版),王化成、刘俊彦、廖冠民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推出,深入阐述财务管理原理与实践策略,是考生提升财务管理专业能力的关键读物。《审计》,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涵盖审计基础理论、审计流程与方法等内容,帮助考生建立审计专业思维。三、管理学管理学是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重要科目,参考书目为《管理学 —— 原理与方法》(第八版),由周三多等人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于 2024 年出版。该书全面涵盖管理学基本原理与实用方法,考生需扎实掌握以应对加试考核。四、管理统计学此科目同样是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专业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参考书目为《应用统计学》(第二版),颜节礼、王雷主编,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2024 年出版。书中注重统计学知识在实际场景中的应用,考生需熟练掌握相关统计方法与分析技巧。五、财务会计财务会计是会计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科目之一,参考书目为《中级财务会计》(第八版),刘永泽、陈立军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对中级财务会计知识进行深入讲解,是考生巩固财务会计专业基础的重要资料。六、财务管理作为会计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另一科目,财务管理的参考书目为《财务管理学》(第六版),郭复初、江涛、王庆成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书中系统阐述财务管理核心内容,考生需认真研读以应对加试中的相关问题。2025-08-27 13: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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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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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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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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