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公告
诚挚欢迎各位考生报考华北电力大学(招生代码:10054)2026 年硕士研究生!为保障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我校本次硕士研究生报考的相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前研读招考政策与明确招生代码
考生在参与网上报名前,需仔细研读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各类专业目录,全面掌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相关政策。需特别注意,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的招生代码为 10054,报名时需准确填写。
二、明确硕士研究生分类并审慎选择报考类型
考生需清楚硕士研究生的两类核心分类标准,并结合自身情况审慎选择学习方式与就业方式:
1.按学习方式分类: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类,考生需根据个人时间安排、学习需求确定适合的类型;
2.按就业方式分类:硕士研究生包含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具体就业规则如下:
(1)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需依据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确定就业去向,毕业后按协议规定到指定单位工作;
(2)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通过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就业去向由个人与企业协商确定。
三、掌握网上报名与预报名时间
本次硕士研究生报考包含网上预报名与正式报名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网上预报名时段: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22:00,考生可在此阶段提前填写报名信息;
2.网上正式报名时段: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每日开放时间同样为 9:00-22:00,预报名信息可在此阶段修改完善,未参与预报名的考生需在此阶段完成报名。
四、规范完成网上报名操作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平台,按要求完成报名,具体流程与规则如下:
1.登录平台:进入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仔细浏览报考须知;
2.遵循要求报名:严格依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所选报考点及我校发布的公告要求填写信息、提交报名申请;
3.报名信息修改规则:
(1)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已填报的网上报名信息,或删除原有信息后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通道关闭后,所有报名信息均无法修改,需在报名截止前确认信息无误;
4.志愿填报限制:考生在报名时仅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志愿,不可多报或重复填报。
五、重视信息填写准确性与个人责任
考生在网上报名过程中需对个人信息及报考行为负责,具体要求如下:
1.关键信息核对:认真填写本人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考试科目等关键信息,填写后反复核对,确保无错漏;
2.不可修改信息说明: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缴纳报考费,“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 三项内容均无法修改;若确需调整,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原有报名信息,重新填报并缴纳初试费用;
3.个人责任界定:考生需先确认自身符合所报考招生单位及报考点的报考条件,再选择报考单位、报考点并填报志愿。若因以下原因导致无法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无法录取,责任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1)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
(2)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
(3)提交虚假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
4.奖惩情况填报要求:考生需如实、准确填写高中毕业以来的奖惩情况,具体涵盖但不限于以下场景:
(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或其他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时,因违纪、作弊受到处罚的情况;
(2)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学校违纪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乃至刑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特殊政策申请:
(1)申请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要求申报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无法享受对应政策;
(2)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阶段按要求填报专项计划志愿及相关信息,确保符合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3)残疾考生若需组考单位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主动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沟通,提交书面申请;
6.报名有效性关联:考生完成缴费后,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未按时确认的,本次报名视为无效。
六、了解网上确认安排与要求
网上确认是报名生效的关键环节,所有非推免考生需遵守以下规则:
1.确认时间公布: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结合国家招生工作总体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考生需关注报考点通知;
2.确认操作要求:所有考生(推免生除外)均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提供补办机会;
3.确认结果影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完成网上确认;若未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参与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报考点及我校审核,报名信息将被认定为无效。
七、完成学历(学籍)校验与信息填报
考生学历需满足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同时按以下流程完成学历(学籍)校验:
1.自查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确认信息与实际一致;
2.系统自动校验: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
3.往届生填报注意事项:
(1)必须准确填写学历证书编号与学位证书编号(未获得学位者,此项可空缺);
(2)所填编号需为证书上明确标注的 “证书编号” 或 “学校编号”,严禁错填证书流水号,避免影响学历审核;
4.未通过校验的处理: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前往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办理认证手续,并在网上确认阶段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八、单独考试考生的特殊报名要求
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遵守通用报名规则外,还需满足以下特殊要求:
1.报考点选择: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 “华北电力大学(报考点代码:1162)” 作为报考点,不可选择其他报考点;
2.材料邮寄要求:
(1)邮寄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29 日,逾期未邮寄视为报名材料不全;
(2)邮寄材料清单: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两封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
(3)邮寄方式限制:仅接受顺丰快递,其他快递方式不予接收;
3.网上确认通知:单独考试考生的网上确认具体要求,需关注我校研招办后续发布的专项通知。
九、填写有效通讯信息
考生需准确填写 2025 年 10 月至 2026 年 8 月期间保持有效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包括固定电话与手机号码)。该信息将用于我校研招办及时与考生沟通报名、考试、录取等事宜,同时作为寄发录取通知书的依据,务必确保准确且长期有效,若信息变更需及时联系我校研招办更新。
十、准考证下载打印安排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考生需在考试前 10 天左右,凭网上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妥善保管,考试时需携带原件,不可使用复印件。
十一、推免生与研究生支教团报考规则
推免生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无需参与全国统考报名,具体报考流程如下:
1.遵循学院通知:按我校各学院发布的接收推免生工作通知,完成报名与复试环节,确保符合学院推免要求;
2.登录专项系统操作:进入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依次完成以下操作:
(1)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上传符合要求的个人照片;
(3)缴纳推免报名相关费用;
(4)填报推免志愿,选择目标专业;
(5)参与学院组织的复试,确认录取结果;
3.无需参与的环节:此类考生无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报名,也无需进行网上确认。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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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山西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适用考生范围山西大学报考点包含两个校区考点,分别对应特定考生群体,仅接收已完成网上报名并成功缴费的考生参与信息确认,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段按要求上传清晰材料照片完成确认流程。(一)坞城校区考点(报名号前 4 位为 1401)山西大学坞城校区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特定学科专业需在招生单位考点考试的考生);报考山西大学,且户籍或工作单位位于太原市的非应届考生(不包含报考山西大学法律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前 4 位 0351)及考试科目仅为管理类综合能力和外国语的考生);报考山西大学的单考考生;报考山西大学第四科考试科目代码为 910、911 相关专业的所有考生。(二)东山校区考点(报名号前 4 位为 1426)山西大学东山校区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特定学科专业需在招生单位考点考试的考生,以及报考山西大学第四科考试科目代码为 910、911 相关专业的考生);报考山西大学,且属于太原市范围内未设报考点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报考山西大学法律专业学位硕士及考试科目仅为管理类综合能力和外国语的考生)。二、网上确认系统登录方式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系统进行操作,该系统支持手机端与 PC 端登录,登录时需使用网上报名时注册的学信网账号及密码。三、网上确认时间安排及操作流程(一)时间节点规定首次材料上传时间:2025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8:00 至 11 月 4 日上午 10:00;报考点审核时间:2025 年 10 月 30 日下午 15:00 至 11 月 5 日上午 10:00;补充及复审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4 日下午 18:00(适用于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二)具体操作步骤初次上传材料: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依次完成阅读网报公告、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网报信息、填写身份证有效期、上传准考证照片、上传手持身份证照片及其他相关材料照片等操作,上传图片时需耐心等待,切勿频繁刷新页面。需特别注意,身份证有效期填写务必准确,否则将影响审核进度。查询审核结果:材料提交后,考生状态将显示为 “待审核”,报考点审核人员将逐一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并第一时间反馈结果。考生可通过登录网上确认系统(优先选择)、查看手机短信或学信网微信公众号通知等方式查询审核结果,确认期间请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及时登录系统查看进展。补充或重新提交材料:若审核结果显示 “未通过”,考生需按照系统提示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补充相关材料或重新提交复审材料。完成确认:当审核结果显示为 “审核通过” 时,即表示考生已顺利完成网上确认流程。四、需上传材料及具体要求所有考生均需上传准考证照片和手持身份证照片,部分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额外上传相应材料,各类材料具体要求如下:(一)准考证照片要求需提供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背景为白色,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照片格式仅支持 jpg 或 jpeg,建议文件大小不超过 10M,宽高比例为 3:4;拍摄时需保证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均在 ±10 度以内,眼睛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需占图像高度的 30%-50%,头像需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平衡,头部和肩部需端正且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不小于 2/3;脸部需无任何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造成阴影,需完整露出五官;拍摄环境照明需均匀,脸部、鼻部不得出现发光、高光、光斑、阴影或红眼等情况;照片需对焦准确,人像层次清晰,无模糊现象;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或美瞳;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本人近期相貌,内容真实有效,不得进行任何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使用 PS 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图像、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饰、通过照片翻拍等方式获取);请考生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所有要求的照片,若照片不符合规定将影响审核结果。需特别提醒,该照片后续还将用于录取等环节,并将与人口库照片、学籍注册照片、毕业照片进行比对,若上传经修图美颜或编辑处理的照片,可能影响考生初试、复试及后续录取流程,考生需自觉遵守要求,上传本人近期真实、清晰、未经任何修饰的白色背景免冠照片。(二)手持身份证照片要求照片格式仅支持 jpg 或 jpeg,建议文件大小不超过 10M;拍摄时需手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完整纳入照片范围,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平衡,头部和肩部需端正;脸部需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需完整露出五官;需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无缺,不得被遮挡或用手指捏住关键信息区域;拍摄环境照明需均匀,脸部、鼻部不得出现发光、高光、光斑、阴影或红眼等情况;照片需对焦准确,人像层次清晰,无模糊现象;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或美瞳;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本人近期相貌,内容真实有效,不得进行任何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使用 PS 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图像、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饰、通过照片翻拍等方式获取);请考生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所有要求的照片,若照片不符合规定将影响审核结果。(三)户籍在太原市的非应届考生额外材料需上传本人有效居民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包括盖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的户口簿首页,以及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 “常住人口登记卡” 页面。(四)户籍不在太原市但工作单位在太原市的非应届考生额外材料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5 年连续 3 个月在太原市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通过手机登录民生山西 APP 或三晋通 APP 下载获取)。(五)网报时未通过学籍学历网上校验的考生额外材料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需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山西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届时可毕业的考生:需上传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出具的已完成考试科目成绩证明;在外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届时可毕业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省自学考试准考证、考试科目合格成绩单等能够证明届时可毕业的相关材料;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未通过学历(学籍)核验的考生:需上传户籍部门出具的规范变更证明,以及当前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研究生:需上传现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六)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额外材料需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七)报考山西大学 “单独考试” 的考生额外材料需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照片。五、审核结果反馈说明正常情况下,审核结果将在考生提交材料后 36 小时内通过确认系统反馈(若提交材料考生人数过多或出现特殊情况,反馈时间可能延长),请考生随时关注系统发送的短信通知,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状态。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系统提示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点击 “修改网上确认材料”,按照确认流程重新上传未通过审核的相关图片材料,等待报考点重新审核。逾期未重新提交或补充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确认资格。六、重要注意事项为确保顺利完成确认,建议考生在 11 月 3 日前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提交审核材料,避免因审核未通过而无充足时间补充材料,导致无法完成确认。已提交材料的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进展,防止因未及时关注 “待补充材料”“审核不通过” 等审核结论,错过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逾期一律不予补办,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考生需严格按照网上确认系统中 “准考证照片上传要求”,上传真实、清晰、未经修图美颜的本人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所提交的各类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均为本人真实、清晰的原始材料照片。若因考生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提交材料虚假不实或模糊不清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无法参加考试或录取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确认时请考生认真核对网上报名信息并完成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予修改。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政策要求,或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弄虚作假等情况,导致无法进行网上确认、后续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阶段完成报名费支付,未缴费的考生信息为无效信息,不得参加网上确认。考生需认真阅读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及山西大学报考点发布的相关公告,严格遵守承诺,秉持诚实守信原则,顺利完成确认流程。若考生取消已缴费的报考信息,或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以及未完成确认信息的,相关费用将由 “研招网” 统一办理退费。退费款项将原路退回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或银行账户,考生切勿在缴费后立即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将于 12 月底前完成,请考生及时关注账户退费到账情况,若有相关问题可联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客服咨询。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网上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网上确认审核通过的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特别提醒:考试期间,本考点将对考生入场实行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两次安检制度。除考试必需用品外,其他物品(含手机等电子产品)一律不得带入考点封闭管理区域,考生需提前做好准备。请考生随时关注山西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最新公告,了解相关后续通知。工作时间将接受考生关于网上确认的相关咨询。2025-11-11 14: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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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山西财经大学始建于 1951 年,作为新中国成立后较早创办的财经类院校之一,始终坚守 “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的根本使命,以 “修德立信、博学求真” 为校训,深耕高等财经教育领域。经过多年发展,学校已构建起以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法学为核心优势,融合理、工、文、艺、教等多学科的协调发展体系,累计为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进步输送 23 万余名优秀毕业生,其中不乏财经领域的领军人才。在学科建设方面,学校现拥有 4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同时设有 4 个省级重点学科、5 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以及 2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了坚实的学科支撑。热忱欢迎全国各地有志于深耕财经领域的青年学子,积极报考山西财经大学,与学校共同成长,助力国家经济发展!一、招生专业类别与招生计划(一)培养方式划分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两类研究生的考试招生工作均严格遵循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标准与录取规则。其中,全日制研究生需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以全脱产形式在校完成课程学习与科研实践;非全日制研究生则可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兼顾自身职业发展或社会实践,通过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如周末授课、集中授课等)完成非脱产学习。(二)录取类别划分我校硕士研究生从录取类别上可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研究生在入学前需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按协议规定前往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可根据自身意愿自主选择就业方向,学校将按国家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就业手续。(三)招生计划说明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涵盖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大类别。2025 年学校实际录取硕士研究生 1864 人,其中包含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专项招生 10 人。2026 年的最终招生计划,需以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名额为准;在录取阶段,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考生报考热度、上线人数等实际情况,对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招生质量与学科发展需求相匹配。(四)招生专业目录查阅各招生专业的拟招生人数、具体研究方向、初试考试科目、复试考核科目等详细信息,考生可参考《山西财经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该目录将在学校研究生院官方平台发布,供考生查询与备考。(五)专项计划与推免生说明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计划,已包含推免研究生名额与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名额。其中,推免研究生的最终录取人数,以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结果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仅面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不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六)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限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有招生专业,仅接受报考类别为 “定向就业(报考类别码 12)” 的在职人员报考,不接受非定向就业考生报考。二、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报考条件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及学校制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考生的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3)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需特别说明的是,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人员。(二)部分专业学位特殊报考条件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的考生,除需满足上述(一)中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相应专业的特殊要求: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报名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即本科专业代码非 0301 类);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 “工程管理(代码 125601)” 方向:(1)需符合上述(一)中第 1、2、3 项基本要求;(2)学业经历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此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同时需遵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从 202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 “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 125604)” 方向,也需符合上述第(1)(2)项报考条件。三、报名硕士研究生报名工作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考生需仔细研读教育部发布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山西省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要求,按照规定选择合适的报考点,并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其中,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报考类别仅能选择 “定向就业(报考类别码 12)”,不得选择其他报考类别。网上报名时间安排: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为正式网上报名阶段,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为网上预报名阶段,每日开放时间同样为 9:00—22:00。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确保信息填写准确无误。网上确认与诚信承诺要求:所有考生均必须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环节,在确认过程中需积极配合报考点要求,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内容。考生需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若需根据核验要求补充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将无法补办确认手续。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事先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若未征得同意擅自报考,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若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责任均由考生本人承担。初试加分政策申报: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初试加分条件(如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等)并申请享受加分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系统要求准确填报加分申请信息。相关主管部门将按职责分工对考生的加分资格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若考生同时符合多项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不可累加,仅按最高分值享受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要求: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若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申请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申请该计划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士兵身份考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供学校进行资格复核。若审核或复核未通过,考生不得按照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招生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在报名时申请了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在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至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项目,则不可参与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调剂。退役人员免初试政策:对于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学校将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的考生即可获得拟录取资格。四、考试(一)初试初试时间与形式:硕士研究生初试均采用笔试形式,2025 年初试时间为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 月 21 日下午 14:00 开始:业务课(二)(具体考试时长以考试科目要求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需严格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相关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要求:考生需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告的指定时间内,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与密码登录该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打印后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与复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二)复试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具体办法与实施细则,将在复试工作启动前,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官方网站发布,考生可随时关注网站公告,查询复试相关信息(如复试时间、复试内容、复试形式、复试分数线等)。五、调剂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将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考生需在系统开放期间,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调剂志愿。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如调剂基本条件、调剂专业范围等)与操作程序,将在调剂阶段通过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考生需密切关注公告内容,按时完成调剂相关操作。六、体检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工作,将严格参照以下文件要求执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体检结果需符合学校规定的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若体检不合格,将不予录取。七、学制与学费(一)学制设置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基本学制为 3 年,其余专业学位基本学制均为 2 年。(二)学费标准全日制研究生: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统一为 8000 元 / 生・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学费标准为 29000 元 / 生・年;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代码 125400)、工程管理(代码 125601)三个专业学位学费标准均为 25000 元 / 生・年;会计专业学位学费标准为 37000 元 / 生・年。八、注意事项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在网上确认阶段与复试阶段,分别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具体注意事项如下:报考资格审查要求:若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如伪造学历证书、隐瞒在读身份等),一经发现,学校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若已取得学籍,将按规定取消其学籍,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在复试阶段,学校将对考生的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核查,并再次审核考生资格,对不符合教育部及学校规定的考生,将不予准许参加复试。若在资格审查中发现可疑学历证书,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指定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无法按时提供或认证不通过的,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若发现伪造证件情况,学校将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依法依规处理。个人信息一致性要求:考生身份证与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关键信息必须完全一致,若存在信息不一致的情况,考生需在报名前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信息更正手续,确保信息统一。对于往届生,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上的姓名需与身份证、户口本上的姓名一致,若不一致,需在报名前到毕业学校教务处及公安部门开具相关证明材料,说明信息不一致的原因并确认身份唯一性。若因个人信息不一致且未及时更正或开具证明,导致无法报名、考试或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信息填写要求: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建议填写移动电话,确保通讯畅通)及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且通讯地址信息需保证在 2026 年 7 月底前有效(用于接收录取通知书等重要材料)。若因考生本人填写信息模糊、错误或遗漏,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重要通知无法接收等延误情况,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复试备考与辅导说明:《山西财经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已明确列出各专业的复试科目及考试范围,可供考生在复习备考时参考。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我校不提供历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科目考试试题,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培训班(包括委托校外机构举办),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各类虚假辅导信息,以免上当受骗。其他未尽事宜: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其他未明确说明的事项,均以教育部当年发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考生需及时关注教育部及学校官方平台发布的最新政策信息。九、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山西财经大学单位代码:10125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 140 号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邮编:030006咨询电话(传真):0351-7666904咨询电子邮箱:yzb@sxufe.edu.cn考生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咨询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问题;也可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官方平台,获取最新招生信息与通知公告。2025-10-21 1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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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上海师范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即将进入网上确认阶段,上海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3104)的网报信息确认工作将全程采用线上审核模式。有关本报考点的具体受理范围,考生可查阅专门发布的报考须知。特别提醒,由于本校考位资源有限,部分考生的最终考试地点可能不在我校校园内,具体考场安排将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协调确定,考生须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的地点参加考试。一、网上确认的流程与时间安排本次网上确认推荐考生使用手机浏览器操作,请注意不要使用微信扫描相关验证入口。整个确认流程分为材料提交、结果查询、补充材料及确认完成四个关键环节,各环节时间节点及要求如下:(一)首次材料提交1. 提交时段:2025年10月31日15:00至11月5日中午12:00,此时间节点过后不再受理任何补报申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2. 操作内容:考生登录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后,需依次完成四项核心操作——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仔细核对网报信息准确性、上传本人准考证照片、上传身份证相关照片,以及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其他所需证明材料。在上传图片过程中,系统可能存在短暂加载延迟,考生需保持耐心,避免频繁刷新页面导致操作失误。(二)审核结果查询1. 审核周期:考生提交材料后,系统状态将显示为“待审核”,工作人员一般会在36小时内完成人工审核。2. 结果通知:自2025年11月1日起,审核结果将通过多种渠道推送——已绑定微信的考生会收到微信通知,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将收到短信提醒,同时系统站内信也会同步发送。建议考生在确认期间密切关注各类消息通知,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进度及结果。(三)材料补充与复审1. 补充要求: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考生,系统会明确标注未通过原因及需补充的材料清单,考生需按提示准备完善相关材料。2. 截止时间:补充材料的最终提交时限为2025年11月5日17:00,逾期无法再进行材料补交,由此导致的网报信息无效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四)确认完成标准当考生在系统中查询到“审核通过”的结果时,即表示完成全部网报信息确认流程。在此特别强调,考生必须在上述各环节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应操作,错过任何一个时间节点都将导致网报信息失效。为避免因材料问题无法及时补充,强烈建议考生尽早提交审核材料,预留充足的修改调整时间。二、网上确认所需材料清单考生需提前准备好各类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最终提交要求以确认系统内的实时提示为准。所有材料均需通过系统上传,邮寄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具体材料分为基础身份材料、专项证明材料两大类,详细要求如下:(一)基础身份类材料1. 准考证标准照片:需为考生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拍摄时不得化妆。该照片将用于初试准考证制作、录取登记表存档等重要环节,且会与身份证照片、学籍照片及入学后毕业照片进行比对,考生务必严格按要求拍摄上传。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需符合系统规范,确保身份信息清晰可辨,具体标准以系统内提示为准。3. 身份证原件照片:身份证验证未通过或证件类型非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必须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照片。照片需完整呈现证件边框,确保字迹清晰、亮度均匀,无反光或遮挡。(二)专项证明类材料此类材料根据考生身份及报考类型分类提交,主要包括驻沪证明、学历学籍证明、专项计划证明等,具体分类要求如下:1. 驻沪证明材料除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外,其他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对应驻沪证明:(1)本市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本市户籍往届生:提交户口簿(含首页及本人页)照片,或公安机关近30天内开具的户籍证明;(3)非本市户籍往届生:提交2025年连续六个月缴费成功的《上海市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2. 学历学籍材料网报时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按以下分类提交证明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提交自考成绩单,或相关教育机构出具的、证明其可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材料;(3)其他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一项;(4)因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导致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按对应身份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或户口本更名页照片。3. 专项计划证明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同时提交三项材料:带有国防部征兵办用章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以及入伍前的学历或学籍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同等学力及在校研究生证明(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学术型专业的考生:需按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交相应的课程成绩证明及外语等级证明材料;(2)在校研究生考生:需提交研究生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三、其他注意事项1. 诚信报考要求:考生在报考及确认过程中,须遵守诚信原则,严禁采用不正当手段或提交虚假材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考试或录取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如逾期未完成确认、材料不符合要求、填报虚假信息等)导致审核不通过、无法参加考试或录取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 特殊情况处理:若考生因身份证遗失、学历认证报告正在办理等特殊原因,无法在确认期间按时提交相关材料,需在系统对应材料上传页面提交两项补充文件——相关情况证明(如身份证挂失回执、学历认证受理回执或办理页面截图),以及考生亲笔签署的承诺书。3. 报名费支付说明: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阶段完成报名费支付,未缴费的网报信息将被认定为无效信息,无法参与本次网上确认。4. 审核结果查询提示:网上确认系统的审核结果与研招网网报系统信息并非实时同步,考生需以网上确认系统显示的最终结果为准。5. 准考证打印及考试准备:审核通过的考生,需在考前10天左右,使用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考场具体安排请按准考证提示的方式查询。考生应持续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及上海师范大学报考点官方网站发布的通知,提前熟悉考点环境,规划合理出行路线,建议在考试当天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6. 考试用品准备:考生需自行准备2B铅笔和黑色字迹签字笔,提前检查相关用品的完整性,避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2025-11-12 14: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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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一、通知文件中南林发〔2017〕99 号关于正式施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内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已完成修订流程。现予以印发,望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切实做好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工作。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 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规范校园教学管理秩序,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学籍管理的系统性与科学性,助力研究生在德、智、体、美各领域均衡发展,保障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高质量推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2. 本细则的适用范围涵盖所有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群体。(二)入学注册管理3. 通过国家招生考试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需凭《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按相关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报到,必须提前向所属学院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请假时长通常不得超过 14 天。未经请假或请假超期者,除遭遇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外,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4. 研究生院在新生报到环节,需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核查。核查通过的新生,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并完成学籍注册;若核查中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违反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规定的行为,将直接取消其入学资格。5. 新生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应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向研究生院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的申请:(1)因公务执行或不可抗力影响,无法在当年入学,且能提供所在单位、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2)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开展学习,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确认短期内可康复;(3)已怀孕、入学前已分娩,或自报到之日起需休产假一个月及以上;(4)经相关部门批准,以研究生身份开展创业活动;(5)具备其他正当理由。保留入学资格的期限为 2 年,在此期间新生不具备我校研究生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新生需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经学校审查合格后,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且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6. 新生入学后,研究生院将在 3 个月内,依据国家及学校招生规定完成全面复查工作。复查重点内容包括:(1)录取手续及招录流程是否符合国家与学校招生政策;(2)录取资格的获取是否真实合法,符合相关规范;(3)本人身份信息、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材料是否一致;(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满足报考学科或专业类别的体检标准,能否保障正常的学习与生活;(5)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研究生的专业水平是否达到录取要求;(6)学校研究生招生规定中明确需复查的其他内容。复查过程中,若发现新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将判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若复查发现新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需居家休养的,可按本细则第九条规定保留入学资格。7. 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需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若无法按时注册,应提前办理暂缓注册手续。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暂缓注册时长不得超过 10 个工作日,逾期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情况的研究生,学校将不予注册。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资助,在办妥相关手续后完成注册。学校将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提供教育救助,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确保研究生不会因家庭经济问题被迫中断学业。(三)考核与成绩管理8. 研究生入学后的一个月内,需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结合所在学科、专业类别的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需参与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习、实践活动、学术交流、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等各类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成绩将统一记入成绩册,并纳入学籍档案管理。9. 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类。课程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定,60 分及以上为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实践活动、学术交流、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等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按“合格”“不合格”两级评定。考核不合格的课程,研究生需按学校规定参加重修。若研究生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核,可申请缓考。缓考申请需由本人提交,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指导教师和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批准。获批缓考的研究生,需参加下一学年度该课程的考核。未申请缓考或缓考申请未获批准而擅自不参加考核的,按旷考处理。10. 研究生思想品德的考核与鉴定,以本细则第三条为核心依据,采用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1. 研究生缺课累计达到该门课程总学时数三分之一的,或经抽查发现累计缺课三次的,学校将取消其参加该课程考核的资格,成绩按零分记录。凡旷考的研究生,该门课程本次考核成绩直接记为零分。12. 依据学校规定,研究生可申请辅修校内其他专业,或选修其他专业的课程;也可跨校辅修专业、修读课程,或参与学校认可的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研究生修读的课程成绩及所获学分,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予以承认。参与联合培养的研究生,需签订联合培养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联合培养期满后,由联合培养单位出具培养环节的考核结果。学校鼓励并支持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与创新创业活动,各学院需为研究生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并设置创新创业学分。研究生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中取得的成果,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和成果,可按学校相关规定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13. 学校将建立健全研究生学业成绩与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业成绩的真实、完整,并规范出具学业证明。研究生通过重修获得的成绩,将予以明确标注。若研究生在考核中存在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作弊行为,该课程考核成绩将记为无效,学校将根据其违纪或作弊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研究生,若经教育后表现良好,可获得该课程的重修机会。研究生因退学等原因中止学业的,其在校期间修读课程的成绩及已获学分将予以记录。若该研究生重新参加入学考试并符合录取条件,再次入学后,其已获得的学分由录取学校进行认定。14. 研究生需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活动。若无法按时参加,应提前请假并获得批准。无故缺席的,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15. 学校将常态化开展研究生诚信教育,以适当方式记录研究生在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的诚信信息,建立健全失信行为约束与惩戒机制。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研究生,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违背学术诚信的研究生,限制其学位及学术称号、荣誉的获取。(四)转专业、转导师与转学管理16. 研究生在学期间,若对其他专业有浓厚兴趣且具备相应专长,可申请转专业。但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研究生,若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则不得转专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研究生,不得申请转专业:(1)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状态的;(2)已达到退学条件的;(3)有过转专业记录或转学经历的;(4)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跨类别转专业的;(5)存在其他不得转专业情形的。学校将制定公平、公正的研究生转专业具体办法、标准及流程,并完善公示制度。当学校因社会人才需求变化调整专业设置,或研究生指导教师因工作调动、身体原因无法继续指导且该专业无其他指导教师,或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研究生身体状况不适宜在原专业学习,以及存在其他充分正当理由时,应允许在读研究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研究生,若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学校将予以优先考虑。17. 研究生原则上不得更换指导教师。但当指导教师因出国、工作变动、身心状况变化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指导职责,或研究生因身体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更换指导教师时,可申请转指导教师。转入的指导教师需为该学科、专业具备招生资格的校内在岗教师,且接收转入研究生后,其指导的同年级研究生总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上限。18. 我校研究生原则上应在本校完成学业。若因患病、特殊困难或特别需求,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可申请转学。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研究生,不得申请转学:(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距离毕业不足一年的;(2)由低学历层次向高学历层次转学的;(3)以定向就业方式录取的;(4)已达到退学条件的;(5)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本校及本专业的;(6)不符合转出、转入学校研究生转学相关规定的;(7)无其他正当转学理由的。若研究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学校将出具相关证明,由湖南省教育厅协调安排至同层次学校。19. 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办学层次、类型、学科专业水平上需相当。申请转学的研究生,需通过拟转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的专业考核或学业水平评估。20. 研究生转学需由本人提出申请,详细说明转学理由,经所在学校、拟转入学校及拟转入专业指导教师同意后,由拟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若拟转入学校认为该研究生符合培养要求且具备培养能力,经校长办公会或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跨省转学的,由湖南省教育厅与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商,按转学条件审核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需转移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相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21. 学校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研究生转学具体办法,对转学情况及时进行公示。转学手续办理完成后 3 个月内,由转入学校向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22. 转专业、转指导教师及转学手续按以下流程办理:(1)转专业申请原则上在入学后第一学期内提交。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指导教师、专业及学院同意后,征得拟转入指导教师、专业及学院同意,通过拟转入专业考核,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审核,最终报学校批准;(2)转指导教师时,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指导教师、专业及学院同意,并征得拟转入指导教师同意后,将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审核;(3)申请转学的研究生按学校规定提交申请,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或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同时需获得转入学校审核同意。研究生经转入学校招生委员会或招生监督部门同意,且拟转入专业指导教师或指导教师组讨论通过后,由转入学校院、校两级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由校长签署接收函。转学相关手续及证明材料需准备一式四份,除学校留存外,分别报送拟转入和转出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五)休学与复学管理23. 研究生可采用分阶段方式完成学业,除有特殊规定外,需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时间)内完成学业。研究生本人申请休学的,需填写《研究生休学申请表》,经指导教师同意、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院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学校若认为研究生存在必须休学的情形,经批准后可要求其休学。研究生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休学:(1)因伤病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一学期内需停学治疗、休养累计超过两个月的;(2)一学期内请事假累计达到该学期总时长三分之一以上的;(3)经相关部门批准,以研究生身份开展创业活动的;(4)因怀孕、生育等特殊原因需中断学业的;(5)存在其他应当休学情形的。休学以学期为基本单位,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计算。研究生休学次数不得超过 2 次,单次休学期限不超过 1 年。24. 研究生新生或在校研究生应征入伍(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学校将保留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至退役后 2 年。研究生参与学校组织的跨校联合培养项目,在联合培养学校学习期间,我校为其保留学籍。保留学籍期间,研究生需与实际所在的部队、学校等组织建立管理关系。25. 休学研究生需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已处于休学状态,学校将直接启动休学程序,要求其离校。休学期间,学校保留研究生学籍,但研究生不享受在校学习研究生的相关待遇。因病休学研究生的医疗费,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26. 研究生休学期满后,需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提交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27. 研究生在休学期间不得参与课程及其他培养环节的考核。学校对研究生休学期间发生的各类事故不承担责任。若研究生在休学期间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学校将取消其复学资格,给予退学或其他相应处理。(六)退学管理28. 研究生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作出退学处理:(1)硕士研究生一学期内有两门学位课程考核不及格,博士研究生有一门学位课程考核不及格,经重修后仍不合格的;(2)休学、保留学籍期满,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提交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3)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因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4)逾期两周未注册且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的;(5)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教学活动的;(6)本校在籍研究生报考本校其他类别、专业或其他学校研究生的;(7)中期考核不合格的;(8)在规定学习年限(含休学)内未完成学业的;(9)按规定应休学但拒不办理休学手续的;(10)因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11)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应予以退学情形的。对研究生的退学处理,需经校长办公会或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研究生本人申请自动退学的,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可办理退学手续。29. 硕博连读生和本硕博贯通培养生正式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按博士研究生管理标准进行管理。若此类研究生无法完成博士阶段学业,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其改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或作退学处理。30. 被作出退学处理的研究生,需按规定办理退学手续并离校。退学研究生中,符合已有毕业学历及就业政策的,由学校报湖南省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定向、委培研究生,退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需按时办理退学离校手续。退学研究生的档案由学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按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家庭户籍所在地。31. 退学研究生自学校批准退学之日起,不再享受在校研究生的相关待遇,且退学后不得申请复学。若研究生对退学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七)毕业与结业管理32. 学校实行灵活的研究生学习制度,不同类型研究生的修业年限规定如下: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3 年,学习年限范围为 2 - 5 年;普通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4 年,学习年限范围为 3 - 8 年;硕博连读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5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7 年;本硕博贯通培养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8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10 年。选择休学创业的研究生,学习年限可再延长 1 年。33. 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考核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其离校前发放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颁发学位证书。若研究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需学分,且达到学校规定的提前毕业条件,可申请提前毕业。34. 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结业,发放结业证书。35. 结业的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达到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向学校申请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补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毕业时间、学位获得时间按证书发放日期填写。结业研究生申请重新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相关费用由本人承担。若重新答辩仍未通过,学校不再组织答辩;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重新答辩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36. 退学研究生中,退学时已修满应修学分的,学校可发放结业证书;在校学习满一年及以上的,可发放肄业证书;学习不满一年的,学校出具写实性学习证明。(八)学业证书管理37. 学校严格按照研究生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学习形式,以及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和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研究生在校期间需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证书必填个人信息的,需提供合理充分的理由及具有法定效力的证明文件,由研究生院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请研究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协助核查。38. 学校严格执行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制度,完善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办法,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成研究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对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的研究生,学校发放辅修专业证书。39. 对通过违反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获取入学资格或学籍的研究生,学校不得发放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放的,学校将依法撤销。对通过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同样依法撤销。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若已完成注册,学校将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40.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研究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核实后,由学校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该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附则41. 学校对接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研究生、港澳台侨研究生及留学研究生的管理,参照本细则执行。42. 本细则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43. 本细则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原《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南林发〔2016〕70 号)同时废止。2025-11-13 14: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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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核工作方案一、总体工作准则本次上海大学管理学院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考核工作,将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以及科学选拔的核心准则,坚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体素质进行全面考量,通过严谨规范的选拔流程,确保招生工作的高质量开展。二、组织管理架构依据上海大学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与精神指示,学院专门成立推免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将全面统筹、协调并负责推免生考核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确保考核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三、申请资格要求(一)基本政治素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操守。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在校期间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未受到过任何形式的纪律处分。(二)推免资格认定须为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资格以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备案的信息为唯一认定依据,未经推荐高校公示以及教育部备案的申请,均视为无效申请。(三)其他硬性条件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确保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直博生”)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外,还须额外提交两封由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四、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人在报名过程中,需按要求准备并提交以下各类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每学期均完成注册手续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所在院校教务处盖章确认的本人本科阶段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对申请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补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学术简介、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各类荣誉奖励证书等;申请直博生的推免生,除提交上述全部材料外,还须额外提交两封由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五、考核相关安排(一)考核形式本次推免生考核采用线上面试的形式进行,考生需提前做好相关设备及网络的准备工作。(二)考核时间与地点考核的具体时间及线上考核地点,将由各系分别通知至每位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考生需密切关注各系通知信息。(三)考核内容设置考核内容主要包含两大模块,分别为英语能力测试与专业综合知识测试,全面考察考生的英语应用能力、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及综合应用能力。(四)拟录取规则学院将以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照专业综合知识测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本次考核不设置笔试环节,最终的排名及录取结果将以面试考核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六、招收工作流程获得面试考核通知的考生,需按时参加线上面试考核;考核通过的考生,须在收到考核结果的当天,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相关信息的填报;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核通过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是否接受拟录取;对于接受拟录取的考生,学院将上报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确定最终的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进一步上报上海大学研究生院进行审核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录取结果。七、专项优惠政策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均可享受以下专项优惠政策:优秀推免生在拟录取后,可享有优先自主选择指导教师的权利;在满足上海大学相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优秀推免生可优先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推选机会;优秀推免生在国际交流项目选拔中,将被优先予以考虑;设立新生奖学金,覆盖率达到 90%,奖学金将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划分为一、二、三等三个等级,对优秀推免生予以奖励。学院热烈欢迎具备一定数理基础的各专业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踊跃报考。八、其他注意事项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保持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的手机号码畅通。若因手机关机、停机、更换号码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延误接收各类通知,最终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入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我校将在考核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若经查实考生提交的信息存在不真实情况,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经历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及结果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学籍。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须满足以下条件: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录取为直博生的,须取得本科学历证书。未达到上述要求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手续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录取。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若违反此项规定,将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2025-11-04 15: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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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师范大学(10027)网报公告发布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 00:00:00根据《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与《北京市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政策文件,结合北京师范大学(以下简称 “北师大”)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告,为考生报考提供详细指引。一、报考资格要求考生需同时满足两项核心条件:一是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明确的报考基本条件,二是《北京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里的具体要求。报考前,考生必须登录北师大研究生招生网,仔细查阅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配套说明,全面掌握报考信息,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再开展后续报名操作。二、报名全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 “网上填报信息” 和 “网上确认” 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按要求完成:第一步,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填写报名信息并缴纳初试费;第二步,按照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两项操作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1. 网上填报信息操作指南(1)报考点与志愿选择规则考生需先研读所选报考点的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再合理选择报考点与志愿。其中,报考北师大且符合 “在北京参加初试” 条件的考生,可选择北师大报考点(北师大单位代码 “10027”,报考点代码 “1127”);不符合该条件的考生,需就近选择省级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需特别注意: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统考或单考。(2)报名时间节点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 —13 日,每日 9:00-22:00;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 —27 日,每日 9:00-22:00。逾期后,报名系统将关闭,考生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信息,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3)信息填报与修改规范考生需认真填写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考试科目等关键信息,并反复核对无误。报名期间可修改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最终仅能保留 1 条有效信息;逾期则无法操作。核心提醒:“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 三项信息,一旦提交报考信息(无论是否缴费)均不可修改。若需修改,需在报名截止前取消原报名信息,重新填报并缴纳初试费。具体细分要求如下:① 报考类别:北师大硕士报考分为 “非定向就业” 和 “定向就业”。北京 / 珠海校区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北师大(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 19 号),户口是否迁入由考生自愿选择;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② 学习方式:分为 “全日制” 和 “非全日制”。全日制考生需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学习;非全日制考生需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以灵活时间非脱产学习,且北师大非全日制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4)学历(学籍)校验要求网报期间,系统会自动校验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为避免校验失败,建议考生提前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若未通过校验,考生需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办理认证,且务必在网上确认前完成校验,并将 “注明报名号 + 联系方式” 的验证报告提交至报考院(系)。此外,北师大研招网会不定期公布 “网报错误清单”,考生需及时关注,若自身信息在清单内,需立即核实并修改。(5)初试费缴纳规则选择北师大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需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 22:00(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 “网上支付” 缴纳初试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缴费成功后,还需按报考点要求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报考北师大但在京外考试的考生:按所选报考点的要求缴纳初试费。(6)身份与信息填报真实性要求考生须以真实合法身份报考:若因更改姓名 / 身份证号导致校验失败,需用报名时的合法身份信息注册填报,确认时除提交认证报告外,还需提供 “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 或 “公安机关证明”;民族代码及名称需准确填写,弄虚作假或输入错误且复试时要求更改的,不得享受少数民族相关政策;通信地址需详尽准确,若因地址问题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寄送,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报考范围考生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且仅可报考以下指定专业方向:①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院 <系> 码 002):应用经济学(专业代码 020200,方向代码 0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② 教育学部(院 <系> 码 004):教育史(040103-03)、比较教育学(040104-06)、职业技术教育学(040108-05)、互联网教育(0401Z2-04),均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③ 体育与运动学院(院 <系> 码 009):体育教育训练学(040303-0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④ 心理学部(院 <系> 码 038):心理学(040200-10,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珠海 >);⑤ 国家安全与应急管理学院(院 <系> 码 047):国家安全学(140200-0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 珠海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报考范围考生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且仅可报考以下指定专业方向:① 法学院(院 <系> 码 005):法律(非法学)(035101-0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珠海 >);② 政府管理学院(院 <系> 码 006):公共管理(125200),含两个方向 ——0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0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③ 水科学研究院(院 <系> 码 030):水利工程(081500-02)、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02),均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④ 统计学院(院 <系> 码 034):统计学(071400-0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珠海 >)。(9)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与初试加分规则北师大严格按教育部文件执行相关政策:申请享受照顾或加分的考生,需在网报时按要求填报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享受相关政策。(10)非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要求因北师大非全日制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网报时 “报考类别” 需填写 “定向就业”,切勿填错。2. 网上确认操作要点(1)确认组织主体与时间网上确认由各报考点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及安排以报考点公告为准。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确认,确认开始前,报考点会发布 “网上确认考生须知”,考生需及时关注。(2)确认的强制性要求所有符合报考点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网上确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通过报考点 / 北师大审核,报名信息将无效,无法参与后续考试。(3)确认材料与信息核对考生需配合报考点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同时需认真核对网报信息,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被准予考试。(4)问题解决途径若确认过程中遇到困难,考生需主动联系所选报考点咨询,避免延误。三、《准考证》下载与使用规范1.下载打印时间: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2.操作方式: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3.格式要求: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4.使用要求: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缺一不可。四、其他重要事宜责任承担规则若考生因以下原因导致无法确认、考试(初试 / 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1.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2.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3.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招生信息查询渠道初试成绩、复试分数线、复试须知等信息,将及时在北师大研招网公布,考生需定期登录查询;也可微信关注 “京师研招”(微信号:bnuyzh)获取最新动态。政策冲突处理原则本公告未提及的事宜,以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为准;若本公告内容与上级最新政策冲突,按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最新政策执行。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2025 年 10 月 10 日2025-10-23 14: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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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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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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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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