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审核报考考生情况通知(二)
各位选择北京工业大学(1105)报考点的考生: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网报工作安排如下:网上预报名时段为2025年10月10日至13日,每日9:00至22:00开放;网上正式报名时段为2025年10月16日至27日,每日开放时间同样为9:00至22:00。按照上级文件的相关规定,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一旦超过报名截止时间,将无法再对网报信息进行修改或重新填报。
为助力各位考生顺利完成后续考试相关流程,我校已对当前报考考生的填报信息进行了核验,具体核验结果可查阅报考北京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审核情况通知名单。请相关考生认真研读报考点公告,务必在网报截止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报考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需要着重提醒的是,不符合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无法通过我校报考点的网上确认。
本次信息核验所依据的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9:00。
受网报信息本身所限,目前的核验工作可能未能全面排查出所有不符合我校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包括部分信息存疑的考生。在此,我校再次郑重提醒全体考生,务必仔细研读《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工业大学(1105)报考点公告》,确认自身符合我校报考点的各项要求。若因考生自身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以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等原因,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可选择1105报考点的考生范围
(一)报考特定招生单位且符合条件的考生
该类考生需报考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05)或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招生单位代码:8490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应届考生(即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为就读学校在北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该类考生进行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所属高校有效期内且每个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
2. 往届考生(即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 户口所在地为北京;
② 工作地点在北京,且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已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仅限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不予认可)。
3. 报考北京工业大学,且考试时需使用画板类工具或非常规考试用纸的考生。
(二)特定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情况
就读于北京工业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若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可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但以下情况除外: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考试科目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或非常规考试用纸的考生;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考生。
(三)报考黑龙江省招生单位且符合条件的考生
该类考生需报考黑龙江省招生单位且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同时排除以下情形:报考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1253会计、1254旅游管理、1255图书情报、1256工程管理、1257审计这7个专业的考生;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这2个专业的考生;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考试科目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或非常规考试用纸的考生;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考生。满足上述前提后,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 就读学校在北京,且该校未设置报考点(艺术类院校除外);
② 就读学校为北京的艺术类院校。
2.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 户口所在地为北京;
② 工作地点在北京,且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已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仅限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不予认可)。
二、特殊考生报考要求
特别提醒在校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报名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且在网上确认时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在读及同意报考证明》。该证明需包含培养单位联系方式,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否则将影响网上确认的顺利进行。
三、不符合要求考生的处理方式
对于不满足上述第一点中任何一项条件的考生,不得选择我校(1105)作为报考点,需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或考生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手续。各省(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网报公告,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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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根据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整体推进节奏,为保障后续招生环节有序开展,现将近期需考生关注的各项工作事宜明确如下:一、研究生档案调转、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涉及各学院的档案接收具体地址、党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路径、团组织关系转接相关要求等详细信息,均已整理至附件 1(《2025 研究生调档、党组织关系转递、团组织关系转递等统计表》)中。请注意,研究生院不负责直接接收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等相关材料,所有材料需按附件 1 指定信息提交至对应学院。二、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填报考生需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系统访问网址:http://gsas.imut.edu.cn),参照《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登记流程》(该流程文档见附件 2)的具体指引,完成个人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的填报工作。本次地址填报设有明确截止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5 日,请考生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操作,避免影响通知书后续邮寄。三、调档函获取与使用说明调档函获取方式:考生需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gsas.imut.edu.cn),在系统内 “录取材料下载” 专属模块中,找到电子版调档函并下载打印。从工作优化角度出发,学校原则上不再额外提供纸质版调档函,电子版调档函具备同等效力。调档操作说明: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是否办理档案调转手续。若选择调转档案,档案的提交方式分为两种,既可以通过邮寄形式寄送至指定地址,也可由考生本人携带档案前往对应学院提交。研究生院2025 年 5 月 12 日附件:附件【附件1 2025研究生调档、党组织关系转递、团组织关系转递等统计表.xls】附件【附件2 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登记流程.doc】2025-08-26 1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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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1.考生讲诚信,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复试考场(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考场)秩序。2.考生在复试前应当按照各学院复试录取细则,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本人亲笔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现场复试的可提交纸质版,网络远程复试的在远程复试时展示宣读。3.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等证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试,应主动接受考务工作人员的身份验证核查。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资料及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须提前 10 分钟备场,现场复试结束后应及时离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4.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按操作指南要求准备、安装、调试相关软硬件,确保复试过程中网络通畅,确保设备和软件能够正常使用,在整个复试过程中有足够的电量。5.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需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并全程处于独立无干扰状态。考生须提前 20 分钟备场,考生须主动配合考务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和考试环境检测等工作;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设置虚拟背景,除远程复试软件外,不得打开任何与考试无关的软件、平台。除考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考生座位 1.5 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不得使用计算器。桌面可摆放身份证、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考试期间不得私自拿取文具、用品等。6.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双机位,主机位设备需要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复试过程中,考生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辅机位设备摄像头需摆放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后背面成 45° 角),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考生不得佩戴耳机、墨镜、帽子、头饰、口罩,不得佩戴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及耳朵。7.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考生遇到网络通讯不畅、听不清问题等情况,请考生保持镇定,立即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反映,听从考务工作人员的安排。8.复试不得替考,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过程中不录音、不录像、不直播、不录屏、不投屏,不得缩屏、分屏或使用 AI 技术及其他高科技设备作弊。9.复试结束,考生应按照考务工作人员要求离开考试现场或退出网络远程考场,不得无故拖延时间答题,不得再次返回。10.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考生在复试期间严禁录屏录音录像和网络直播,不得保存和传播与复试考试有关的内容。在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结束前(4 月底),严禁将考试内容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微信群、QQ 群、微博等)告知他人。违反者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责任,被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11.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执行,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12.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研招网信息平台、学校及学院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025-08-19 17: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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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拟录取研究生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转移、调档、思政考核及通知书发放相关工作的通知我校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已经基本结束,现就后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录取结果按照有关规定,我校须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数据上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检、审查,录检和审查通过的拟录取考生方为我校2025年录取的研究生。二、户口迁移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培养”(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定向”培养)的拟录取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我校(户口迁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拟录取在职考生,不迁户口。2.拟迁移户口的研究生新生须在自入学报到之日起两周内,由本人联系保卫处户籍办公室统一办理落户手续(地址:兰州市城关东校区学生8号公寓东侧;联系电话:0931-8912161)。在学期间如有迁移户口需求请咨询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具体流程可登陆以下网址查看:http://bwb.lzu.edu.cn/htmlfile/read/article_463.shtml办理落户手续所需材料如下:①《户口迁移证》原件(用铅笔在空白处注明身高、血型、联系电话);②身份证复印件;③一寸白底免冠彩照一张(请在背面注明姓名+学院);④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另:入学后,保卫处将统一安排采集新生电子图像信息,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三、党团组织关系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定向”培养除外)的拟录取考生,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定向工作单位,不转入学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培养”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定向”培养的拟录取考生,其党组织关系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转至学校。可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省内外党组织,从系统内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至“兰州大学XX学院党委”,无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不可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需开具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和去往单位统一填写为“兰州大学XX学院党委”,报到时及时交至学院党委。团组织关系转移在新生入学后,根据学校另行通知安排统一进行。四、通信地址变更(一)调档函打印我校2025年调档函为电子调档函。硕士拟录取考生可于5月25日后(博士拟录取考生预计于6月10日后)登陆兰州大学调档政审平台(http://yjszs.lzu.edu.cn/lzudd/)打印调档函。如档案所在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动,考生可登录平台更改调档信息后再行打印。所有拟录取考生一般应于6月25日前完成调档函打印。(二)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变更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发录取通知书时间预计为7月初,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为拟录取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收件人为考生本人,邮寄方式为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如因个人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变更,需要修改相关信息,请务必于6月25日前登录兰州大学研究生调档政审系统(http://yjszs.lzu.edu.cn/lzudd/)更改信息。通信地址格式:××省××市××区××路(街道)××号如果收信地址是单位:要明确“单位名称(单位全称)”如果收信地址是家庭住址:要明确“××小区××栋(楼、幢)、×单元×号。五、定向培养协议书、调档、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一)定向培养协议书录取类别为定向的拟录取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定向单位、兰州大学),不需将档案转递我校录取学院;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拟录取考生,不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须将档案转递我校录取学院。如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请与录取学院联系获取协议书样本。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拟录取非在职考生(无工作单位),须将档案转递我校录取学院。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拟录取在职考生(有工作单位),不需将档案转递我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拟录取考生均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2025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协议的签署通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线上进行,具体时间及安排以上级部门相关通知为准。(二)调档应将档案转递我校的拟录取考生,在打印调档函后应速与本人档案所在学校或单位联系转递档案事宜。往届生档案须于2025年7月5日前邮寄至录取学院;应届生可根据所在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工作安排邮寄,原则上于2025年7月20日前邮寄至录取学院。所有寄送的档案必须由档案管理部门密封,学校拒绝接收未密封的档案和由本人携带的档案。拟录取考生档案一般应包括的材料:1.本(专)科毕业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入党(入团)志愿书、高中阶段证明材料及其它相关材料。2.获硕士学位毕业生:硕士阶段成绩登记表、硕士学位授予决定、学位论文答辩材料、大学期间学习成绩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入党(入团)志愿书、高中阶段证明材料及其它相关材料。(三)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于2025年7月5日前将《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寄至录取学院。《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和档案可分别寄送,无需放入个人档案袋内。(四)邮寄方式以上邮寄材料请选择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或机要邮寄直接寄送至录取学院,邮寄地址见调档函。六、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填写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请拟录取考生于2025年8月15日前登陆兰州大学研究生调档政审系统(http://yjszs.lzu.edu.cn/lzudd/),如实准确填写证书编号,以便查验入学资格。七、其他重要说明(一)学校在入学报到前不会向考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二)请考生和家长警惕各类(电信、网络等)诈骗,避免经济损失。(三)如有问题请与录取学院联系,或咨询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四)信息发布渠道: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五)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8912168。2025-08-01 10: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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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普通招考”初试相关事项的通知普通招考的考生: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稳妥做好我校 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初试工作,现将有关考试事项通知如下,请参加“普通招考”的考生务必了解并严格执行:一、考试安排(一)考试时间(二)考试地点云南中医药大学呈贡校区二期精专楼6507教室,导览图详见附件1。(三)考生范围通过我校“普通招考”初试资格审核的考生,详见《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名单》(附件2)。二、考试组织(一)进入考点考试当天,校外考生出示身份证方可入校,本校考生自行前往考场,考生应配合进校身份核验。(二)进入考场考生提前半小时候场,并配合监考老师完成身份核验、安检后,方可进入考场。(三)考试结束考生须按监考老师指令有序离场,保持距离不得拥挤,不得在考场内滞留,出教学楼后尽快离开,避免聚集。三、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一)考生须在试卷及答题纸上按要求准确填写相应的姓名、准考证号、报考专业等信息,未正确填写者,责任自负。考生答题时,务必看清题号,答题只能在答题纸规定区域内作答,书写时请注意字迹清晰并调整好字体的大小和行距,超出规定区域或考生自行更改答题卡上的题号答题可能导致答题无效。考生答题时还需注意保持答题纸干净整洁。☆特别提示:考生准考证号详见《“普通招考”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名单》(附件1)。(二)考场外设置了“考生物品摆放处”,考生可将自己的包、手机等随身物品放在指定地方,进入考场时考生只允许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铅笔(2B)和橡皮等与考试有关的必要文具、透明文具袋、透明水杯进入考场,严禁携带通讯工具、电子钟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若考生违规携带通讯工具,无论通讯工具工作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并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对于作弊考生,我校还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会同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本考点已配备最新的作弊工具检测设备,请所有考生诚信应考。(三)所有场次考试考生迟到 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离开考点,提前交卷的考生由主考老师带领至考生休息室,直至考试结束。(四)请考生考前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与考试相关内容,诚信考试,杜绝作弊。(五)所有考生均需通过违禁物品检查和身份核验后方可进入教室,请广大考生积极配合。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我校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坚决杜绝作弊。如有疑问,可致电研究生处招生办咨询(0871-65918241)。祝愿各位考生考出好成绩。附件1-呈贡校区导览图.pdf附件2-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名单.pdf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2025年5月19日2025-09-08 15: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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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大学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安排通知为切实保障常州大学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接收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确保选拔质量,现将相关工作要求与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我校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实行分级负责机制,具体分工如下:1.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承担统一领导职责,统筹规划推免生接收工作的整体方向与核心政策;2.研究生院:作为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协调各环节工作落地,处理推免生接收中的共性问题;3.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结合本院学科特色与生源需求,具体落实推免生报名审核、复试组织等本院相关工作。二、推免生报考基本条件报考我校 2026 年推免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政治素养达标: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及我校相关标准;2.资格要求合规:须为具有推免生推荐资格高校的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且已正式获取所在学校发放的推荐免试资格证明;3.学术潜力突出:具备良好的学术基础或培养潜质,在创新思维、科研实践等方面有明确表现,能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研究需求。三、接收专业范围与学制规定1.专业接收范围:我校绝大多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开放推免生接收通道,仅 3 个专业不纳入推免生接收范围,具体为:(1)工程管理(MEM),专业代码 125601;(2)工商管理(MBA),专业代码 125100;(3)公共管理(MPA),专业代码 125200。同时,我校鼓励推免生根据自身职业规划与学术兴趣跨专业报考,各学院将为跨专业考生提供必要的咨询指导。2.学制标准:我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学制统一为 3 年,具体培养方案由各学院依据学科要求制定。四、推免生接收工作流程推免生接收全流程通过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免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操作,关键时间节点与步骤如下:1.志愿填报:自 9 月 22 日 9:00 起,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可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在线填写个人志愿信息并提交,确保填报内容准确无误;2.复试通知回复:自 9 月 23 日 9:00 起,各学院将通过系统向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发送 “同意参加复试” 通知,推免生需在系统规定时限内完成回复(确认参加或放弃);3.待录取通知处理:(1)自 9 月 25 日 9:00 起,各学院通过系统向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需及时在系统内回复;(2)自 9 月 25 日 14:00 起,推免生可登录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确认后即视为初步录取;4.系统功能关闭:10 月 20 日当天,“推免服务系统” 将正式关闭推免生注册、报名、确认复试通知、确认待录取通知等考生端功能,同时关闭各学院发送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的院校端功能,后续不再受理相关操作。五、推免生复试安排1.复试组织方式:(1)复试形式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如线下笔试 + 面试、线上远程面试等),具体形式将提前通过学院官网或联系渠道告知考生;(2)各学院需成立复试小组,成员由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组成(不少于 3 人),复试小组负责制定本院复试细则并执行考核;2.复试考核内容:重点围绕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学术研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心理健康状况展开,其中 “创新能力与培养潜质” 为核心考核维度,将通过科研经历提问、专业问题答辩等方式评估;3.复试批次与材料要求:(1)各学院将根据生源报名情况分多批次组织复试,未通过首批复试的考生,若学院有后续批次计划,可关注学院通知;(2)复试前,推免生需按学院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材料需真实有效,供复试小组查验。六、推免生录取后支持政策为吸引优秀推免生报考,提升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凡成功报考并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可享受以下专项支持:1.学业奖学金保障:入学后第一学年直接享受我校最高等级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减轻学费与生活负担;2.“三助” 岗位优先:在申请 “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时,享有优先选拔资格,可通过岗位实践提升综合能力;3.导师选择优势:入校后在导师选择环节拥有优先权,可根据自身研究方向,优先匹配学术水平高、研究领域契合的指导教师。七、其他注意事项与咨询渠道1.材料真实性责任:申请人需对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含线上填报信息、线下提交证明)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公示拟录取名单,若发现材料虚假或信息有误,无论是否录取,均取消其资格;2.毕业证书核查:已被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若在 2026 年入学报到时尚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相应学历证明),学校将依法取消其录取资格;3.政策更新与咨询方式:(1)政策更新:我校将严格遵循教育部最新推免生政策,及时通过 “常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s.cczu.edu.cn)发布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的补充通知或调整信息,请考生定期登录查询;(2)咨询渠道:① 校研招办咨询:电话 0519-86330238,邮箱 yzb@cczu.edu.cn(工作日 9:00-11:30、14:00-16:30 回复);② 监督投诉:若对推免生接收工作有异议,可拨打监督投诉电话 0519-86330025;③ 各学院咨询:各学院设有专门联系人负责推免生咨询,具体信息如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王老师,电话 0519-86330092,邮箱 clygb@cczu.edu.cn;石油化工学院:陈老师,电话 0519-86330167,邮箱 ck@cczu.edu.cn;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葛老师,电话 0519-86330086,邮箱 39357101@qq.com;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任老师,电话 0519-86330800,邮箱 2427198264@qq.com;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蔡老师,电话 0519-81169810,邮箱 562940176@qq.com;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李老师,电话 0519-88519917,邮箱 liyan97@cczu.edu.cn;王诤微电子学院:周老师,电话 0519-86330558,邮箱 zt0913@cczu.edu.cn;商学院:张老师,电话 0519-86330325,邮箱 2321673579@qq.com;药学院:王老师,电话 0519-86334597,邮箱 wangyan@cczu.edu.cn;美术与设计学院:沈老师,电话 0519-86334742,邮箱 cysh@cczu.edu.cn;史良法学院:戴老师,电话 0519-86330509,邮箱 daiff@cczu.edu.cn;瞿秋白政府管理学院:徐老师,电话 0519-86330287,邮箱 xuli@cczu.edu.cn;吴敬琏经济学院:刘老师,电话 0519-88519206,邮箱 liuxingchen@cczu.edu.cn;音乐与影视学院:张老师,电话 0519-88519086,邮箱 503763926@qq.com;外国语学院:李老师,电话 0519-86334691,邮箱 lihui@cczu.edu.cn;马克思主义学院:谢老师,电话 0519-86330628,邮箱 xiexu@cczu.edu.cn;体育学院:李老师,电话 0519-86330312,邮箱 291974839@qq.com;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姚老师,电话 0519-86330358,邮箱 yjy631110@163.com;城市建设学院:许老师,电话 0519-86330547,邮箱 451694508@qq.com;医学与健康工程学院:靳老师,电话 0519-86330225,邮箱 jinying@cczu.edu.cn;周有光文学院:赵老师,电话 0519-88519880,邮箱 yating@cczu.edu.cn;中以机器人产业学院:姚老师,电话 0519-86333809,邮箱 yaoqin@cczu.edu.cn。2025-09-24 10: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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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2025级MPA新生入学报到须知亲爱的同学:祝贺您被录取为东华大学2025级MPA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新生入学报到注意事项通知您,请按下列要求做好入学准备。一、报到事项就读校区: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延安路校区报到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报到地点:东华大学延安路校区中心大楼南楼226室注意事项:报到时须新生本人持东华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本人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一律不予办理报到手续。新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在报到前一周向东华大学MPA教育中心书面请假,请假申请注明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手机号、请假原因,附签过字的书面请假申请照片发至邮箱:mpa@dhu.edu.cn,邮件名注明:“2025级+姓名+新生开学报到请假申请”,假期不得超过二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二、新生缴费研究生按规定须足额缴纳相关费用后,方可办理报到手续。1、 学费金额学费共10.8万元,分三年支付,第一、第二学年4.32万,第三学年2.16万。2、 缴费方法网上支付:即日起至8月31日,您可以访问东华大学收费服务管理系统或关注“东华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业务大厅-学生缴费,登录后进行缴费,用户名为录取通知书上的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如含“X”请大写)。网上缴费方式说明请见附件关于2025年研究生新生缴费方式的说明.doc3、 申请借记卡如有需要申请中国银行借记卡的,请按附件东华大学硕士新生在线申请借记卡操作流程.docx申请。如在申请中国银行借记卡时,出现单位所属行业非法等提示,其原因为原预留在中行的信息不完整或错误,请通过下方小程序补全或修改后,再扫码申请,注意所填写信息需要检查正确后再提交。(中银客信通小程序) 4、查询缴费线上系统开放后,可登录东华大学信息门户(http://ehall.dhu.edu.cn)搜索“迎新系统学生端”或者打开东华大学企业微信-工作台-2025掌上迎新,点击“信息填写”,在完善个人信息后申办或查询相关事项。三、其他1、 统一身份认证:学生在校期间,学校信息门户、校园WIFI、VPN、缴费等系统均使用统一身份认证账户,账号为学号(见通知书),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如含“X”请大写)。首次登录时需绑定手机和邮箱并修改密码,忘记密码时可使用绑定手机或邮箱重置密码。2、 报到时将发放校园一卡通,可在校内食堂、图书馆等场所使用,初始支付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可在企业微信APP与中国银行APP线上充值。3、 校园WIFI:校内已全面覆盖无线网,WIFI名:DHU,请使用统一身份认证账户登录。4、 企业微信使用方式:先登录信息门户服务大厅搜索“企业微信信息绑定”或者关注“东华大学微门户”公众号点击微服务打开企业号绑定,在页面中输入手机号、邮箱点击绑定即可,然后下载企业微信app,用绑定的手机号重新登录。5、 新生个人信息确认事宜:请于8月下旬见东华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6、 选课事宜:请于8月下旬见MPA网站选课通知。7、 如有疑问请发电子邮件至mpa@dhu.edu.cn咨询,邮件主题为“2025新生咨询+姓名”。四、联系方式东华大学MPA教育中心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中心大楼南楼226室(邮编200051)联系人:戴老师程老师电话:021-62373987 15221718835 15221719908网址:http://mpa.dhu.edu.cn新生入学相关事务如有调整,均以最新公告为准。2025-09-15 17: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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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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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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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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