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10-23 10:07:25 来源: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办

一、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学校代码:11415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29 号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电话:010-82322323


联系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简称 “研招办”)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总体招生规模


(1)2026 年我校计划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包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人数约 2100 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人数约 219 名。


(2)需特别注意,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面向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不接受非在职考生报考。


2.专项计划设置


(1)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招生名额单独列出,不占用常规招生计划。


(2)最终实际招生人数需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指标为准,学校会根据上级通知及时调整。


3.专业招生人数说明


(1)各学科专业的拟招生人数将在招生专业目录中详细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目标专业的招生大致规模。


(2)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以最终录取的推免生数量为准,推免生录取名单将于 10 月中旬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考生可关注查询。


(3)待国家复试分数线下达后,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将结合实际下达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相应调整,调整结果会及时公布。


三、报考条件要求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具体标准可参考相关文件)。


4.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中当年能够毕业的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本科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满 2 年及以上的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需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如发表论文、修读相关课程等),此类考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若再次报考需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在读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避免出现学籍冲突。


(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1.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1)需满足上述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中的所有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注: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也可报考)。


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1)满足上述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


(2)学业背景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本科毕业后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计算时间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


②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③ 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还需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满足上述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


1.工作经历与推荐要求


(1)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及以上;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 2 年及以上。


(2)需为所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3)需由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推荐书,推荐意见需真实反映考生专业能力与工作表现。


(4)报考后需回原单位定向就业,且所从事工作需与报考专业紧密相关。


2.招收专业限制


(1)单独考试仅招收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不招收全日制研究生。


(2)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招收学术学位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其他学院仅招收专业学位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可查看单独考试招生目录。


3.报名材料要求


(1)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单独考试资格审查表》和《专家推荐书》,上述材料可在研究生院 “招生 - 资料下载区” 下载。


(2)需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报名材料(含资格审查表、两份专家推荐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后发送至研招办邮箱(yzb@cugb.edu.cn)。


(3)文件命名格式需为 “姓名 + 报考学院 + 专业”,未按格式命名或逾期发送的材料将不予审核。


(4)研招办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报名,审核未通过则报名无效,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告知考生。


4.报考点选择: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报考点进行报名及考试,不得选择其他报考点。


(四)专项计划报考说明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教育部、国家民委等)的有关政策执行。我校会根据相关规定,后续在学校研究生招生栏发布具体报考流程、名额分配等信息,建议考生密切关注,避免错过关键时间节点。


(五)推荐免试生报考要求


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及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不接收非全日制推免生。


具体接收流程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工作方案》开展,考生需按方案要求提交材料、参加复试。


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反规定,其推免录取资格将被取消,且不予补录。


四、报名流程安排


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将不再补办任何手续。


(一)报考点选择原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即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3.其他考生(往届生等):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可查看报考点所在省份的招生公告。


4.特殊要求: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及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报考点(报考点代码 1165),不得选择其他在京报考点。


5.违规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若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责任。


(二)网上报名环节


1.报名平台与时间


(1)报名平台:考生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报名,所有信息需通过该平台填写提交。


(2)报名时间:


①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天 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② 正式网上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逾期无法登录平台填写信息)。


2.报名信息修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登录平台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删除原有信息后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重复报名将导致信息无效。


3.报名填报要求


(1)考生需按照规定选择报考点,不得随意选择不符合要求的报考点,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核。


(2)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不得同时填报多个专业或多个招生单位。


(3)需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如就读院校、专业、学历层次等),并提供真实材料(如学历证书编号、成绩单等),不得虚报或伪造信息。


(4)需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的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4.学历(学籍)校验


(1)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平台查看校验结果(通过 / 未通过)。


(2)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确认信息准确性。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如学信网)进行认证,获取认证报告,并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否则无法通过审核。


5.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要求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需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等),若因网报信息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如补充材料、确认信息等)。


(4)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缴纳报考费,缴费成功后方为报名有效,未缴费或缴费失败的报名信息将被取消。


(三)网上确认环节


1.确认时间:具体时间需查看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网上确认公告,公告将在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发布,考生需及时关注。


2.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需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缺一不可;需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如身份证照片、学历证书照片等),逾期不予补办。


(2)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审核要求,按提示提交有关补充材料(如户籍证明、工作证明等),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通过确认。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扫描件或照片,否则报考点将不准予其参加考试。


(4)所有考生均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包括姓名、专业、报考点等关键信息),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提供本人图像信息(如免冠证件照),图像需符合要求(如背景颜色、尺寸、着装等),否则将影响准考证打印及考试入场。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我校报考点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如学历不符合、工作经验不足等),将不准予其参加考试。


2.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需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缺一不可。


五、资格复审安排


1.复审时间:资格复审工作在复试阶段开展,具体时间与复试时间同步,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2.复审材料要求:考生参加复试时需现场提交以下材料,材料不全者将无法通过复审:


(1)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成完整注册的学生证(需包含入学年份、专业、注册章等信息),若学生证丢失需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读证明。


(2)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有学位证书,需一并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符合招生单位要求的学业证明材料(如修课证明、论文等)。


3.复审结果处理: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不予允许参加复试,不得进入后续录取环节。


4.后续验证要求:


(1)应届本科生被录取后,需在入学报到时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校将进行二次核验;若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含推免生),无论何时查实(包括入学后、毕业前等),均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将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学校。


六、考试安排说明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两者均为录取的必要环节,缺一不可。


(一)初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超过 15 分钟将禁止入场。


2.考试形式:初试形式均为笔试,考生需在指定考场答题,不得携带违规物品(如手机、计算器等)入场。


3.考试科目设置


(1)一般专业(学术学位及大部分专业学位):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各科满分依次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总分为 500 分。


(2)特定学科(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总分为 500 分。


(3)特定专业学位(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 200 分、100 分,总分为 300 分。


4.命题科目分类


(1)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综合、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此类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指定相关机构编制。


(2)自主命题科目:除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外,其他考试科目(如部分业务课)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相关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可查看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站,或关注 “地大北京研招办” 微信公众号查询。


5.考试工具限制:无论是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还是学校自主命题科目,考试过程中均不得使用计算器,考生需提前熟悉答题要求,避免因工具问题影响考试。


6.初试时间具体安排


(1)2025 年 12 月 20 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适用于大部分专业)或管理类综合能力(适用于会计、工商管理等专业);


(2)2025 年 12 月 20 日下午: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等,根据考生报考选择确定);


(3)2025 年 12 月 21 日上午:业务课一(如数学、专业基础课等);


(4)2025 年 12 月 21 日下午:业务课二(如专业选修课、专业课等)。


(二)复试与录取安排


1.复试时间:复试时间将按照上级部门(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要求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及流程将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避免错过复试。


2.复试内容: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及外语水平,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笔试:主要考察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题型包括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计算题等;


(2)面试:为复试必要环节,由导师组对考生进行提问,考察考生的科研潜力、逻辑思维、表达能力等;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适用于理工科等需要实践能力的专业,考察考生的实验操作、动手能力等;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测试形式(如对话、朗读、翻译等)由各院系确定。


3.复试比例与权重


(1)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即计划录取 10 人,至少安排 12 人参加复试);若某专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如上线人数少于计划人数),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


(2)成绩权重: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权重(如初试占 60%、复试占 40%),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实际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考生可提前查看目标院系的复试方案。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合格(如达到 60 分)方可进入后续录取环节。


5.特定专业学位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安排在初试中,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组织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情况考核:在复试期间,学校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组成考核小组,与考生进行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如政治立场、道德品质、社会责任等);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7.复试成绩要求:复试成绩不合格(如低于学校或院系规定的合格线)的考生,无论初试成绩高低,均不予录取。


8.专项计划录取: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录取,将根据当年考生报名情况、考试成绩(初试 + 复试)及指标数量,由学校统筹考虑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标准不低于国家及学校规定的最低要求。


七、体检安排要求


1.体检组织:考生的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即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在考生拟录取后统一组织开展,不接受考生自行提供的外部体检报告。


2.体检相关信息: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体检项目及收费标准等,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发布通知,拟录取考生需按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体检,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主要检查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视力、听力、心肺功能、肝功能等。


4.体检结果处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


八、录取类别划分


1.类别设置: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需在报名时明确选择,录取后不得随意更改。


2.定向就业要求:


(1)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明确三方权利与义务(如培养费用、就业去向、服务期限等)。


(2)定向就业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转户口、不转档案,毕业后需按合同约定回定向单位就业,不得随意更换就业单位。


3.特殊录取限制:


(1)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不得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2)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在职就业人员,不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考生需提供用人单位同意定向就业的证明。


九、学习方式与学制规定


1.学习方式分类: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类。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周一至周五按规定上课,需遵守学校正常的教学安排和管理制度。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半脱产学习,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节假日或寒暑假,具体上课形式由各院系确定,考生需平衡工作与学习时间。


2.学制时长


(1)基本学制:两类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均为 3 年,即正常情况下需 3 年完成学业。


(2)学习年限范围:


①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 2-4 年(即最短可 2 年毕业,最长不得超过 4 年),具体毕业时间根据学生学业完成情况(如论文答辩、课程成绩等)确定。


②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 3-5 年(即最短可 3 年毕业,最长不得超过 5 年),因非全日制学生多为在职学习,可适当延长学习时间,但不得超过最长年限。


十、学费标准与奖助学金政策


(一)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根据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结果执行,不同学习方式、不同学位类别的学费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学术学位:所有专业(含工商管理 MBA)每年学费为 8000 元,按学年缴纳。


(2)专业学位:


① 工商管理(MBA):每年学费 19000 元;


② 金融专业:每年学费 16000 元;


③ 其他专业学位(如法律、应用统计等):每年学费 8000 元。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专业学位:


① 工商管理(MBA):普通方向每年 30000 元,珠宝商务方向每年 36000 元;


② 金融专业:每年学费 40000 元;


③ 会计专业:每年学费 39000 元;


④ 公共管理(MPA):每年学费 15000 元;


⑤ 法律(法学):每年学费 12000 元;


⑥ 应用统计、体育专业:每年学费各 16000 元;


⑦ 人工智能学院的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测绘工程专业:每年学费各 16000 元;


⑧ 其余未明确列出的专业:每年学费 8000 元。


(2)学术学位:


①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每年学费 25000 元;


② 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专业:按学校统一规定的学术学位学费标准执行(参考同类专业,一般为每年 8000 元,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奖助学金政策


为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多元化的奖助体系,涵盖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多个方面,具体政策如下:


1.奖助体系内容: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助研、助教、助管、辅导员)等。


2.查询方式:考生可访问学校指定网站=查询详细的奖助政策,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时间、奖励标准等;也可咨询研招办或目标院系,获取最新信息。


3.注意事项:奖助学金的申请与发放需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若学生出现违纪违规、学业不合格等情况,将取消奖助学金获取资格。


十一、公派留学与硕博连读培养


1.公派留学项目


(1)项目背景:我校自 2007 年起正式实施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人才。


(2)选拔范围: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如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环境科学等)选拔优秀研究生,不限制专业,但优先考虑国家战略需求相关专业。


(3)培养形式:每年选拔优秀研究生赴国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攻读博士学位,或参与联合培养(如出国学习 6-24 个月,回国后继续完成学业)。


(4)查询方式:有关公派留学的详细信息(如选拔条件、申请流程、资助标准等),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 “研究生培养” 栏目查询,或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


2.硕博连读申请


(1)申请条件:仅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需满足学习成绩优异(如专业排名前 10%)、科研能力突出(如发表过学术论文、参与过科研项目)、导师推荐等条件。


(2)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二年级第一学期)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经院系审核、学校审批后,可进入博士阶段学习,无需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3)培养优势:硕博连读研究生可缩短培养周期,提前进入博士阶段的科研工作,更有利于开展系统性的学术研究。


十二、住宿安排说明


1.全日制研究生住宿


(1)住宿范围:除以下三类全日制研究生外,学校可为其他全日制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


① 工商管理硕士(MBA);


② 定向就业研究生(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不转档案);


③ 定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职硕士研究生。


(2)住宿收费:学校将根据住宿条件(如宿舍类型、设施配备等)收取住宿费,收费标准按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费用在入学报到时通知。


2.非全日制研究生住宿:学校不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住宿,非全日制考生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如租房、住家等),学校不提供任何住宿补贴或协助。


3.政策变动:我校正在建设雄安校区,若雄安校区建设进度导致研究生住宿政策发生调整(如部分专业研究生需入住雄安校区),将按最新政策执行,调整信息会提前在学校网站公布。


十三、其他重要说明


1.考试纪律要求


(1)考生需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有任何违纪作弊行为。


(2)初试期间,考生应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不得携带手机、智能手表、作弊器材等违规物品入场,不得抄袭、替考。


(3)复试期间,考生应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整体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复试流程、考官提问等相关信息。


(4)违规处理: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及《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现役军人报考说明:现役军人报考研究生及军队系统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如军委政治工作部)参照《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另行制定,现役军人考生需遵守军队相关规定,提前办理报考审批手续。


3.雄安校区说明:我校正在推进雄安校区建设,未来部分研究生培养工作可能涉及雄安校区;若校区建设进度影响教学安排、住宿政策等,学校将提前发布通知,确保考生知情权。


4.毕业要求:研究生的毕业要求以学校发布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等文件为准,包括课程学分、论文答辩、科研成果等方面,考生可在入学后详细了解。


5.政策冲突处理:若本指南中的招生政策和程序与上级部门(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等)颁布的规定存在不符之处,将按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6.未尽事宜:其他未尽事宜(如复试调剂、补录等),以教育部当年发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考生可关注教育部官网获取最新信息。


十四、招生信息查询与咨询方式


(一)考前辅导与资料说明


1.考前辅导: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包括线上、线下),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班,考生需警惕虚假辅导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2.资料提供:研招办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包括初试、复试试题),也不出售参考书;若需了解硕士研究生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可登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网站查看,大纲内容包括考试范围、题型、参考书目等。


(二)招生信息查询渠道


1.官网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如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复试方案、录取名单等),可登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招办官网信息栏查询,官网信息为权威信息,具有法律效力。


2.微信公众号查询:关注微信公众号 “地大北京研招办”(账号:YZB_CUGB),可获取招生动态、通知公告、常见问题解答等信息,公众号会及时推送重要时间节点提醒(如报名时间、复试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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