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公布2026年硕士研究生统考拟招生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 年 10 月 11 日浏览次数:13016 次
致各位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
为让考生清晰了解报考专业的招生名额情况,我校结合相关工作进展,现就 2026 年硕士研究生统考拟招生计划相关事宜发布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通知发布的基础与目的
发布依据本次通知的印发,以中国政法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实际完成情况为核心依据,确保所公布信息与学校招生工作进度同步。
核心目的为参加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提供精准参考,帮助考生提前掌握各专业统考招生的大致名额范围,为报考决策提供支持。
二、统考拟招生计划的公布内容
公布范围本次通知明确对外公布学校各硕士研究生专业(含具体研究方向)的 “剩余统考拟招生计划”—— 即推免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各专业仍可通过统考方式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名额。
详细信息获取途径各专业(方向)剩余统考拟招生计划的完整数据,已整理至专属文件中,考生可通过通知附带的附件查阅具体内容。
三、实际招生计划的后续说明
1.实际计划的基准标准(1)本次公布的 “拟招生计划” 并非最终确定版本,2026 年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计划,需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数量为准。
2.计划调整的核心原则学校后续若需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将严格遵循以下三大原则:(1)紧密贴合国家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确保招生方向与社会人才缺口匹配;(2)助力学校各学科实现良性循环与可持续发展,平衡不同学科的招生规模;(3)持续提升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为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奠定基础。
3.调整的实施方式在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推进过程中,学校将依据上述原则,对各专业的具体招生计划数量进行合理、适当的优化调整。
四、通知落款与附件信息
落款单位本次通知由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简称 “研招办”)正式发布,确保通知的权威性与有效性。
落款日期通知的正式发布日期为 2025 年 10 月 11 日,考生可依据该日期确认信息的时效性。
附件详情通知附带的文件名称为《中国政法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剩余统考拟招生计划.pdf》,该文件是考生获取各专业剩余统考拟招生计划详细数据的唯一官方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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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科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为做好我校 2026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接收工作,选拔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入我校深造,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组织实施安排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并推进全校推免生接收的整体工作;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作为具体执行部门,承担全校推免生接收的组织任务,同时对各二级招生单位开展的推免生接收实施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二、基本原则设定1.推免生接收是高校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研究生招生质量的关键环节,各二级招生单位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具体执行中,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考量、综合评估、择优录用,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重点包括学生本科阶段的一贯学业表现,同时兼顾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意识及遵纪守法情况,引导学生实现全面发展。2.推免生接收工作需始终以德育为先,将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作为核心依据之一;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含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一律不予录取,确保选拔出的学生兼具优异能力与良好品德。3.推免生接收工作需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守招生纪律。各二级招生单位需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制定科学、规范且明确的接收标准与工作流程,认真落实公示制度,确保推免工作的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接受全体考生与社会监督。三、申请条件要求1.考生需先在当前就读高校取得教育部认可的推免生资格(该资格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同时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拥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反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及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记录。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相关要求,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研究任务。5.属于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扎实的本科专业基础。6.本科就读期间,各学期各科学习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能力、综合分析问题能力与解决问题能力,同时拥有突出的创新能力与培养潜质,适合开展研究生阶段的深入学习。7.符合所申请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以及教育部规定的其他相关报考条件,确保专业适配性。注:推免生资格最终以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即前述 “推免服务系统”)公示的名单为准;未经过推荐高校公示及教育部备案的申请,均视为无效申请,不纳入考核范围。四、招生专业范围除部分明确要求工作年限、不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招生的专业外,我校其余所有全日制专业(涵盖学术型硕士专业与专业型硕士专业)均开放推免生接收通道。可接收推免生的具体专业,可查阅我校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最终确定的录取专业及推免生接收人数,需以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实际录取的数据为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与权威性。五、申请流程步骤1.系统注册与报名缴费(1)所有有意向申请我校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节点(通常为 9 月下旬)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完成账号注册,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个人照片。(2)考生需在我校另行通知的时间范围内,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完成报名操作及费用缴纳;未按时缴费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推免生申请资格。(3)后续的复试通知接收、待录取通知确认等环节,均需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未通过该系统报名及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其预推免复试考核结果一律不具备效力。2.专业与研究方向确认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报名系统中填写的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通过面试考核的专业及研究方向保持一致;报名时确定的专业,后续不得更改,确保信息匹配无误。3.通知接收与超时处理(1)学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考核结果,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2)若考生超出规定时间未接收、确认复试通知,学校将撤销该复试通知;若超出规定时间未接收、确认待录取通知,学校同样会撤销该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关注系统消息并及时操作。4.剩余计划补录流程若部分二级招生单位的推免生招生计划仍有余额,可按照前述申请流程与要求,继续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接收符合条件的考生,直至计划满额。5.报名时间查询渠道我校推免生具体报名时间将另行通过官方平台通知,考生需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官方微信订阅号,以及各二级招生单位官网发布的通知,避免错过关键时间节点。六、申请材料清单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提交以下完整申请材料,材料需真实、清晰,复印件需注明 “与原件一致” 并签字(部分材料需携带原件备查):1.《海南医科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需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信息清晰可辨,且需扫描或复印在同一页面上),复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供工作人员查验。3.学生证个人信息页(含照片、学号等信息)及每学期注册页的复印件,复试时需携带学生证原件供查验。4.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原件(需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确保成绩真实有效)。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托福考试成绩单、雅思考试成绩单等;复试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供查验。6.科研成果与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需注明作者、期刊名称、发表时间等信息)、学术出版物、专利证书,以及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复试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供查验。7.所申请专业对应的学院(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申请材料,具体以各二级招生单位通知为准。七、复试办法及要求1.复试工作组织主体各二级招生单位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该小组全权负责本单位推免生的考核工作,并依据本办法制定符合本单位学科特点与专业需求的推免生复试工作细则,确保复试工作规范有序。2.复试名单确定与公示(1)二级招生单位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与筛选,结合学科需求确定最终复试名单。(2)复试名单及复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安排,将在二级招生单位官网进行公示,同时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3.复试通知确认与参与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同时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复试;未按时确认或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4.复试过程管理要求各二级招生单位需依据相关规定与细则组织复试工作,全程做好复试记录(包括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且复试过程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复试过程可追溯、可监督。5.复试内容重点考查(1)外语水平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听力理解能力与口语交流能力,通过对话、朗读、翻译等形式,评估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2)专业素质能力考查:包含考生本科阶段的学习情况与实践经历、专业基本知识与技能掌握程度、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和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其中,报考专业学位推免生的考生,考核侧重实践技能;报考学术学位推免生的考生,考核侧重科研思维与科研能力。(3)综合素质与品德考查:重点评估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人文素养、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职业精神,确保考生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各二级招生单位可根据学科特点与专业需求,对复试内容的分值结构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考核要求需以各单位发布的推免生复试通知为准。6.复试成绩判定标准复试成绩即为推免生录取成绩,满分为 100 分;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判定为复试不合格,不予进入录取环节。八、录取工作流程1.录取名单确定依据我校将依据各专业推免生招生计划、考生复试成绩排名,同时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表现、体检结果进行全面考量,综合评价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确保录取公平与质量。2.一票否决情形规定(1)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是推免生遴选与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2)复试成绩不及格、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或被我校认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同样不予录取。3.夏令营优秀考生优先政策对于在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前,已参与我校夏令营等学术交流活动且经二级招生单位考核获得 “优秀” 评价的考生,二级招生单位可按照其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向学校推荐接收,缩短后续录取流程。4.思政审查表提交要求拟录取推免生需在 10 月 10 日前,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提交至所报考的院系,审查表需由相关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确保思政考核材料齐全。5.待录取通知确认要求学校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该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即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院校,不得再接受其他高校的待录取通知。6.拟录取名单公示要求我校将对完成网上录取程序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若对名单有疑问,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所报考的二级招生单位提出异议,学校将及时核查并反馈结果。7.录取名单审核与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汇总各二级招生单位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初步审核后,按照学校相关工作程序提交审议;审议通过后,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完成数据上报,待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正式确定录取资格。8.体检安排与标准(1)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时间与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考生需按要求按时参加。(2)体检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定。(3)特别说明: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不招收轻度色觉异常(俗称 “色弱”)及色觉异常 Ⅱ 度(俗称 “色盲”)的考生,考生需提前了解自身身体状况。九、监督与违规处理办法1.监督机制与渠道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监督电话为:0898-66968510;考生或其他人员若发现推免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可通过该电话反映情况,学校将及时核查处理。2.违规行为处理措施若考生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经历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影响推免过程及结果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核查确认,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考生,将被取消学籍,确保推免工作的严肃性。十、其他注意事项1.材料真实性责任申请人需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发现材料存在伪造、篡改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且相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高校。2.拟录取考生限制规定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境)留学手续,不得纳入本科毕业就业计划,同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度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若违反上述规定,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3.录取资格取消情形拟录取推免生需在本科毕业前出色完成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审查结果不合格;(2)存在考试作弊行为,或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3)毕业设计(论文)、实践实习等环节成绩未达到学校或所在高校要求;(4)应届毕业时无法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4.学费与相关费用说明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 号)文件要求,我校对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具体情况,可参考我校当年发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5.新生入学复查要求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在入学后的三个月内,依据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开展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学籍,确保入学新生质量。6.回避制度执行要求推免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与推免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招生工作人员、考官等),若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需主动向学校或二级招生单位申请回避;若未按规定报备并声明回避关系,且该情况影响了推免过程及结果的公平公正,学校将取消相关考生的推免生拟录取资格。7.政策冲突处理原则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依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若本办法内容与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文件要求不一致,需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确保政策执行的准确性与合规性。十一、联系方式联系人:魏老师(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968231电子邮箱:hyzsb@muhn.edu.cn海南医科大学2025 年 9 月 12 日2025-09-29 10: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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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一、招生录取概况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已圆满落幕。今年共拟录取硕士研究生1580名,涵盖了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455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886名以及非全日制研究生239名。在拟录取的考生中,一志愿考生数量达到1307人(含推免生),调剂考生则有273人。二、工作开展情况学校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为此,专门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全面传达并深入解读了教育部、省教育厅以及省考试院的相关文件精神。在此基础上,学校精心研究并制定了多项重要方案,包括《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复试面试工作规范》以及《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等,全方位保障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公正性。研究生院积极行动,组织召开了202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培训会。培训会围绕复试录取政策解读、复试工作流程、工作规范和要求以及典型案例等方面,为相关人员进行了系统指导,确保每位工作人员都能明确职责、规范操作。各学院也积极响应,严格复试人员选聘,加强复试过程管理,认真落实“三随机”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地做好复试面试工作,切实保障了复试过程的严谨性和公正性。三、生源质量分析今年,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呈现出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拟录取的考生来自全国393所高校,其中不乏武汉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中南大学、山东大学、东北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兰州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知名高校。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来自“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大学层次高校的生源数量较往年有了显著增长,这为我校研究生教育注入了更多优质资源。四、未来展望学校将继续秉持高质量发展的理念,不断完善招生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选拔流程。通过持续的努力,学校将不断提升生源质量,为培养更多高层次创新人才提供坚实的生源保障,助力学校研究生教育事业迈向新的台阶。(撰稿:研究生院 孙娜;审核:研究生院 李小胜)2025-08-28 10: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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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6 级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为落实上级部门相关工作部署及中国农业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及科学选拔的核心原则,结合经济管理学院自身学科特色与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学院 2026 级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一、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学院 2026 级推免生接收全流程工作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司伟成员:尹金辉、赵启然、史煜成、吕建军、鞠荣华、方向明、林发勤、李春顶、何婧、郑忠良秘书:陈琰二、申请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生的条件1.国籍与思想品行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体检标准。2.英语能力达标要求: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英语水平标准:(1)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学术学位硕士需>490 分,专业学位硕士需>425 分;(2)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 分;(3)GMAT 成绩>480 分且作文部分达 3 分;(4)TOEFL 成绩>72 分;(5)雅思 A 类成绩≥5.5 分;(6)专业英语四级或八级成绩≥60 分;(7)WSK(PETS-5)成绩≥60 分且口语部分达 3 分。3.专业背景与学历要求:应为国内高校 2026 届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需为经济与管理学科及相关领域(含经济学、管理学第二学位);若为非经管类专业学生,需具备较强的数理分析能力,且对经济与管理学科有浓厚研究兴趣。4.学习成绩与综合潜力要求: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能够获得所在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具备较强的学术研究潜质或实践创新能力,有志于在经济与管理相关领域从事科学研究。(1)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不含分校及专升本毕业生)申请者,前 3 学年 GPA 成绩需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 20%;(2)其他具备教育部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分校及专升本毕业生),前 3 学年 GPA 成绩需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 10%。5.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适当放宽学习成绩排名要求:(1)已在经济学或管理学领域发表学术论文,或拥有获奖科研成果;(2)毕业于优秀生源集中、保研比例较高的 “双一流” 建设 A 类高校。三、接收类别与专业(学制均为 2 年)(一)学术学位硕士1.专业代码 020200,专业名称 “应用经济学”,包含 3 个研究方向:(1)研究方向码 1:金融学;(2)研究方向码 2:产业经济学;(3)研究方向码 3:国际贸易学。2.专业代码 120200,专业名称 “工商管理学”,包含 3 个研究方向:(1)研究方向码 1:会计学;(2)研究方向码 2:企业管理;(3)研究方向码 3:物流与供应链管理。3.专业代码 120301,专业名称 “农业经济管理”,研究方向码 0:不区分研究方向。(二)专业学位硕士1.专业代码 025100,专业名称 “金融”,研究方向码 0:不区分研究方向;2.专业代码 025800,专业名称 “数字经济”,研究方向码 0:不区分研究方向;3.专业代码 125300,专业名称 “会计”,研究方向码 0:不区分研究方向。四、推免接收环节要求推免接收工作分为两个阶段,具体要求如下:(一)第一阶段: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前本阶段需以中国农业大学研招官方微信公众号 “中国农业大学研招办”(账号:CAUYZB)发布的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的通知” 为依据,完成以下操作,“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为http://yz.chsi.com.cn/tm。1.学校推免系统报名(1)报名时间:7 月 7 日 20:00 至 8 月 10 日 17:00;(2)报名对象:符合本细则 “申请条件”,且有意向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本校、外校学生);(3)操作步骤:登录 “中国农业大学推免报名系统”(网址同上,操作说明见公众号通知),如实填写所有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下载并打印《2026 年中国农业大学考生报名志愿填报信息表》,按通知要求准备并提交附件材料。2.申请材料初审学院将通过报名系统核查考生报名信息,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反馈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将收到 “CEM2026 推免(对应专业名称)”QQ 群号及入群方式,请妥善保存系统登录信息,及时查看审核进度。3.复试安排(1)复试形式:线下复试;(2)复试地点: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3)复试时间:预计 9 月中下旬;(4)通知方式:学院将根据报名系统数据,组织各招生专业审核材料、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分批次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登录系统确认通知,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具体安排以学院后续通知为准。4.复试费用缴纳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向招生单位缴纳复试费用。5.复试内容与成绩构成复试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线,重点考核 4 个维度,具体如下:(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占比 10%):考察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现实表现,结果分 “合格”“不合格”;合格记满分,不合格记零分,且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英语水平考核(占比 10%):重点评估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准确性与熟练程度。(3)专业水平考核(占比 50%):按学位类型分类考核 —— 学术学位侧重学科知识掌握运用能力与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侧重综合实践素养、实际问题解决能力与职业发展潜力。(4)综合素质考核(占比 30%):涵盖大学阶段学习科研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工作表现,以及事业心、责任感、协作能力、心理健康、人文素养、言行礼仪等。注:所有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全程参与复试,方可获得有效成绩;无有效成绩或成绩不及格者,均无法录取。6.复试成绩公示考生所在复试小组的复试工作结束后 1 天内,学院将在官网主页公示该组考生成绩,公示期为 7 天。(二)第二阶段: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预计 9 月底)1.志愿填报与拟录取确认(1)已通过学校系统报名及复试的考生,需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完成志愿填报,并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资格。(2)若有考生放弃拟录取,空缺名额将按复试成绩排名(需及格)依次顺延,学院将电话通知递补考生;递补考生需按通知要求尽快登录系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3)特别提醒:请保持手机畅通,因无法联系导致未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2.待录取通知确认规则考生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中,仅能确认 1 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确认后不得更改。3.拟录取名单公示学院将单独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 7 天;若名单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重新公示。考生拟录取后若受到纪律处分,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4.导师对接与材料提交考生确认拟录取后,需主动联系招生导师确认接收意向,并提交经师生双方签字的《导师接收意向表》(电子版可在前期加入的 QQ 群中下载)。五、其它事项1.监督举报渠道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巡视与检查,各监督举报电话如下:(1)经济管理学院投诉举报电话:010-62738512;(2)研究生院监督电话:010-62732880;(3)学校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10-62736994;(4)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2.体检与相关政策推免生体检统一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学制、学费、住宿等政策,以当年学校发布的招生章程为准。3.校内专项推免生安排工程硕博士等校内专项推免生的报名、复试、拟录取等工作,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另行开展。4.个人身份信息维护考生拟录取后,不得更改身份证号、姓名、出生日期等关键身份信息;若因信息更改导致无法录取或入学注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5.细则解释权本实施细则由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 年 7 月 16 日2025-09-03 14: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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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收实施办法为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浙江大学启动推荐免试招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工作。为确保 2026 年推免生招生工作有序推进,强化招生管理规范性,提升选拔工作的科学性与公平性,保障研究生招生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一、招生计划浙江大学各学院(系)及各学科专业的推免生招收人数,将依据当年公布的推免生招生目录所明确的计划执行,最终实际招收人数以正式录取结果为准。二、申请条件申请浙江大学 2026 年推免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准则。3.恪守诚实守信原则,保持端正的学风,不存在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背学术道德与专业伦理的行为,亦无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4.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发展潜质及专业实践能力。5.身体健康状况需满足国家及浙江大学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6.符合招生学院(系)依据自身学科专业特色制定的其他学术层面要求。7.申请人除按要求在线填报信息外,还需提交以下必备材料:(1)有效身份证的扫描件、本科阶段完整的学习成绩单、外语水平相关证明材料(如四六级成绩单、雅思托福成绩等)。(2)招生学院(系)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或证明文件;若申请人有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录用通知)、参与的科研项目报告,或在各类科技竞赛中获得的奖项,需一并提交对应的证明材料。(3)若申请人报考本科直博项目,还需提供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意见需包含对申请人学术能力、科研潜力的评价。已获得就读本科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该资格需以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中的备案信息为唯一依据。三、招收办法浙江大学推免生招收工作按以下流程开展:1.学校层面: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编制并公布 2026 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整体招收办法;各学院(系)层面: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与招生需求,制定具体的推免生招收实施办法,并在学院(系)官方网站显著位置公示。2.符合本办法申请条件的推免生,需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及目标学院(系)的通知,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报名,并将纸质或电子申请材料提交至指定平台 / 地址。3.材料审核与复试名单确定:(1)由各学院(系)或对应学科专业组建专门的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严格审核。(2)专家小组结合本单位推免生招生计划及材料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3)若申请人数充足且满足选拔需求,将实行差额复试,具体的复试差额比例由各学院(系)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生源质量等因素自主确定并公示。(4)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需按照报考学院(系)通知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准时参加复试,逾期未参加视为自动放弃资格。4.复试组织与考核:(1)复试工作原则上采用线下形式开展,确有特殊情况的,由学院(系)报学校批准后可调整形式。(2)复试内容与形式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可包含笔试(考查专业基础知识)、面试(考查学术思维、创新能力)、实验操作或实践能力考核(针对理工科或应用型学科)等环节。(3)复试过程中,将同步考查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意识及遵纪守法情况,确保对申请人的全面评价。(4)复试全过程实行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系)妥善保存,以备核查。5.录取原则与标准:(1)坚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综合考虑推免生招生计划、申请人的材料审核结果、复试考核成绩等因素,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评价后确定录取名单。(2)若申请人存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等情况,一律不予录取。6.推免服务系统操作:(1)被确定为拟录取的推免生,需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统一进程安排,在招生学院(系)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2)在系统内完成报考志愿填报、确认复试通知、确认待录取通知等流程,未按规定完成操作的,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3)推免生的最终录取结果,以 “推免服务系统” 中显示的 “已录取” 状态为准,学校不再另行发放纸质录取通知书(后续将与统考生一同发放)。7.体检要求:(1)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在 2026 年 3 月期间,自行前往当地二甲及以上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需符合国家及学校对研究生新生的体检要求。(2)需在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将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表邮寄至录取所在的学院(系)指定地址;若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其录取资格。8.政治审查:(1)录取学院(系)将向拟录取推免生的就读本科院校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同时收集申请人的现实表现材料(如思想鉴定表、奖惩情况说明等)。(2)通过材料审查全面考查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状况与道德品质,若政治审查不合格,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四、信息公开1.各学院(系)需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开设 “推免生招生” 专门栏目,向社会公众全面公布本单位的推免生招收实施办法、复试名单、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同时公布申诉电话与邮箱,保障申诉渠道畅通。2.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对全校推免生拟录取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随意修改。3.若公示内容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详细说明(如变动原因、变动人员信息等),并就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个自然日;未按上述要求完成公示的,其录取结果一律视为无效。五、其他注意事项1.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人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行为,一经查实,无论处于招生哪个阶段(复试前、拟录取后、入学前或入学后),均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已取得的学籍。2.拟录取后学业要求:浙江大学拟录取的推免生,需继续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全部学业并按期毕业;若拟录取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或政治审查后不符合录取要求;(2)自推免生报名之日起至研究生入学报到之日止,受到学校或相关部门的任何形式处分(含警告及以上);(3)本科最后一学年中,计入毕业要求总学分的相关课程出现成绩不及格的记录(补考或重修合格也不例外);(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或未达到 80 分及以上分数,具体以本科院校评分标准为准);(5)在浙江大学规定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之前,无法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如延迟毕业、结业等情况)。3.志愿确认要求:申请人在填报志愿、接受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时,需秉持慎重态度与诚实守信原则;一旦自主选择并被学校确定为拟录取对象,不得提出放弃录取的申请,也不得再接受其他高校的待录取通知。4.考试限制:已被浙江大学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含统考、联考等);若违反此规定,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且不恢复其统考报考资格。5.住宿安排:(1)2026 级本科直博生及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住宿,将根据浙江大学各校区的宿舍资源情况、科研平台分布、教学计划安排等因素统筹分配;(2)2026 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住宿,第一学年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租用校外合规住宿资源进行安排,后续学年原则上需由学生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住宿补贴(补贴标准另行通知)。六、招生监督1.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院及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建立协同监督机制,对推免生招收过程中的复试组织、考核评分、拟录取决策等环节实施全面、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2.监督反馈渠道:(1)研究生招生处投诉电话:0571-87951349(工作日 9:00-11:30,14:00-16:30);(2)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招生监督邮箱:zsjd@zju.edu.cn,邮件需注明 “推免生招生监督 + 申请人姓名 / 事项”。七、联系方式(一)研究生招生处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 866 号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楼 7 楼;联系电话:0571-87951349(主要咨询推免生招生政策、系统操作等问题);咨询邮箱:yjsy-zsb@zju.edu.cn(邮件咨询请注明 “推免咨询 + 本科院校 + 姓名”);八、附则本办法由浙江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根据上级规定及学校实际情况补充说明。若本办法的内容与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 2026 年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规定为准。2025-10-10 10: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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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央民族大学(1152)报考点公告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2025〕2 号,可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北京市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可访问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查看)等文件要求,结合中央民族大学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代码 1152)相关须知。一、报考基本资格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两类条件:符合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明确的报考基础条件;满足所报考招生单位的具体要求,以及中央民族大学(1152)报考点的专项规定。二、报考点选择条件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仅以下类别考生可选择中央民族大学(1152)作为报考点。若考生未按本须知要求错选报考点,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应届本科考生(1)就读学校位于北京地区;(2)报考单位为中央民族大学;(3)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类型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北京地区高校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1)报考单位为中央民族大学;(2)需提交两类证明材料:能证明本人为在读第二学士学位身份的证件(如学生证)、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本报考点无统一模板,考生按学校要求准备即可);(3)报考身份区分:① 2026 年毕业的第二学士学位考生:以第一个学历报考时,需以往届生身份报名;以第二个学位报考时,需以应届生身份报名;② 2026 年无法毕业的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需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3.特殊类型报考考生(1)报考中央民族大学单独命题考试的考生;(2)报考中央民族大学美术学院 “设计”“美术与书法” 两个专业的考生。4.报考中央民族大学的非应届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北京市户籍;(2)户籍不在北京,但报名当年 1 月至 9 月在京工作,且已连续缴纳 6 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仅限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记录无效)。5.中央民族大学应届本科考生(1)报考单位为外省高校;(2)特殊情况说明:有特殊类考试科目的考生、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需按北京教育考试院报考点选择规定及报考院校要求,选择其他报考点。6.其他符合在京考试条件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属于三类考生之一:符合在京考试条件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京毕业院校未设立报考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京艺术类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排除法硕联考、管理类联考考生;(3)报考招生单位所属省市为福建、新疆、内蒙古、吉林四地之一。三、网上报名流程(一)报名时间与方式1.网上预报名(1)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2)每日开放时段:9:00 至 22:00。2.网上正式报名(1)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2)每日开放时段:9:00 至 22:00。3.报名平台与操作所有考生均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 “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完成三项操作:填报网上报名信息、网上支付初试费、按公告要求完成后续网上确认。(二)学历(学籍)校验要求1.自动校验:网报期间,报名系统会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2.提前准备: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3.特殊情况处理:(1)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供报考点审核备案;(2)报名阶段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办理认证,并在网上确认、复试资格审核阶段,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完成学历(学籍)核验;(3)若未通过校验的考生未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验,影响网上确认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报名注意事项1.信息修改与重报(1)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无法修改或重报;(2)关键信息限制:“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 三项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支付初试费,均不可修改;若需修改,需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信息,重新报名并支付初试费。2.报名责任(1)考生需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按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条件或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考生需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提供真实材料;若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网上支付初试费1.收费标准: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 号)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初试费按 138 元 / 人收取;2.支付要求:选择本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需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 22:00(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 “网上支付” 方式缴纳初试费;3.后续关联:缴费成功后,考生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期间未缴费的,逾期不接受补缴费。四、网上确认要求中央民族大学(1152)报考点采用全程网上确认模式,考生无需到现场进行材料审核。考生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审核材料,若材料不符合要求,需按时重新上传;待网上确认系统提示 “确认成功” 后,方可完成整个确认流程。(一)确认时间与操作1.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5 日 17:00;2.详细要求: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安排及操作细则,考生需及时关注本报考点在确认开始前发布的 “网上确认考生须知”;3.登录与操作:考生使用研招网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确认系统,按流程完成操作,可选择手机、电脑等设备;4.审核结果处理:(1)系统反馈 “审核通过”,说明考生已成功完成 2026 年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2)系统反馈 “审核不通过”,考生需按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逾期未补充或补充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网上确认判定为不通过。(二)信息核对与材料提交1.信息核对:所有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完成确认,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予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材料提交:考生需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3.资格审核: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予准许参加考试。4.特别提醒:符合所报考招生单位及本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报考点、招生单位审核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五、其他补充事项1.初试费退费说明(1)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报考点已启动考务组织程序、安排考试资源,一律不予退还初试费;(2)可退费情况: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纳初试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其初试费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3)退费时间:预计 2025 年 12 月底,退费将返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4)注意事项: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缴费账户;若遇问题,需及时联系研招网客服。2.特殊群体考生便利申请在京报名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所选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报考点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同相关部门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便利事项,再由报考点告知考生。3.准考证打印(1)打印时间: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登录研招网;(2)打印方式:使用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3)打印要求:需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4)使用要求: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4.报名时间安排建议考生需合理规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初期、末期的高峰时段,避免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也无法修改报名信息。5.信息关注要求考生需密切关注报考点、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涉及报考点、招生单位的具体事宜,可咨询或查阅其官方网站;报考政策及动态,可登录研招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同时需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后续相关工作。未尽事宜处理其他未在本须知中明确的事项,均以教育部、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0-22 11: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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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2026年推免生接收办法为进一步推进学校 “一流学科” 建设与高水平大学发展进程,强化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选拔培育力度,依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东北农业大学自身办学实际与工作安排,特制定本办法。一、组织管理架构学校层面管理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全程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及全程监督下推进,确保整体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学院层面管理(1)各学院分别设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院推免生的复试组织、录取审核等工作。其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包含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成员或教授委员会成员,总人数控制在 5-11 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辅导员等组成,人数为 3-5 人。(2)各学院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组建研究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通常由对应学科的带头人担任,成员人数同样为 5-11 人,确保复试评审的专业性与公正性。二、申请资格要求1.身份资格:申请人需成功获取本科所在院校 2026 年推免生资格,且必须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流程。2.政治与品德:申请人需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且在本科毕业时能够正常获得学士学位证书。3.身体条件:申请人的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确保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三、接收专业范围与计划限额1.专业范围:学校仅在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域内接收推免生,非全日制招生学科(领域)不参与推免生接收工作。2.计划公示:2026 年学校拟接收推免生的具体计划,可参考附件《东北农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考生可自行查阅了解各学科(领域)的接收名额。3.计划调整:若某一学科(领域)未能完成当年推免生接收计划,剩余的推免计划将统一调整为该学科(领域)的硕士研究生统考招生计划,用于后续统考招生工作。四、学制设置与学费标准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学制:采用 3 年学制,按学年完成课程学习、科研实践与学位论文答辩等环节。(2)学费:每年学费标准为 8000 元,按学年缴纳。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学制:同样实行 3 年学制,注重实践能力培养,课程设置与行业需求紧密结合。(2)学费:每年学费标准为 9000 元,按学年缴纳。五、推免生接收流程(一)报名阶段1.系统操作:已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先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信息注册,并成功缴纳报名费用。2.志愿填报:完成注册缴费后,考生可通过该系统查询东北农业大学推免生接收办法及招生专业目录,按要求填报志愿。3.时间节点:9 月 22 日,“推免服务系统” 的推免生报名功能正式开启;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将于 10 月 15 日结束,有意向报考该校的推免生需在 10 月 10 日前完成志愿填报,逾期将无法参与该校推免选拔。(二)复试通知发送1.信息审核:学校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对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审核过程坚持 “公平、公正、公开” 的核心原则,结合考生本科成绩、学术潜力等因素择优选拔。2.通知确认:对于审核通过、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学校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的 24 小时内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三)复试材料准备1.必备材料清单(1)本人有效学生证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需确保证件在有效期内);(2)国家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如四六级成绩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出版的著作或其他可证明个人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原件;(3)本科阶段完整的课程成绩单 1 份,且成绩单需加盖本科院校教务处公章,确保成绩真实有效。2.补充材料:除上述必备材料外,考生还需按照报考学院的具体要求,准备并提交其他相关补充材料(如个人陈述、科研经历证明等),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3.材料承诺:申请人需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若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信息或材料造假情况,学校将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至考生本科所在高校。(四)复试组织实施1.组织主体:复试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生若需了解复试时间、地点、流程等细节,可直接联系报考学院咨询。2.考察内容:复试将全面考察考生在品德、学识、体能、能力、勤勉度等多维度的综合素质,重点关注考生的科研创新潜力、对报考学科知识的掌握程度及综合应用能力,同时也会评估考生的身心健康状况是否适配研究生学习。3.复试形式:复试采用面试或 “笔试 + 面试”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在复试总成绩中的占比不超过 70%,具体形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确定。4.成绩公示:复试结束后,各学院需及时汇总并上报接收推免生的决议、复试考生的成绩及整体排名情况表,同时在学院官方平台公示复试成绩排名,公示期内接受考生查询与监督。5.结果审核:学校研究生院将对各学院上报的复试结果进行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批,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五)待录取通知发送学校将针对审批通过的拟录取考生,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接到待录取通知后的 24 小时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逾期未确认将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学校将根据排名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六)拟录取名单公示所有被学校确定为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东北农业大学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为 7 天。公示期间若收到异议,学校将按规定进行核查与处理;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资格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六、违规行为处理1.回避要求:若考生或参与复试评审的导师,存在直系亲属或直接利益关系人参加本次复试的情况,相关人员需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复试组织、评审等环节,确保复试公平性。2.造假处理:在推免生接收的任何阶段,若发现考生通过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等方式获取推荐资格或录取资格,学校一律不予录取;若已完成录取手续,则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相关违规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七、其他说明本办法中未详尽说明的其他事宜,均由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后续发布新的推免生工作政策,学校将按最新政策调整相关工作安排,并及时在官方平台发布通知。八、咨询与申诉渠道1.咨询方式:考生若在推免报名、复试等环节有疑问,可拨打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451-55190398,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2.申诉途径:若考生对复试过程、录取结果等存在异议,可向学校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学校将在收到申诉后的 5 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反馈给申诉人。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9 月 12 日2025-09-28 13: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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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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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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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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