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网上报名及复试录取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5-10-22 09:47:35 来源:河海大学研究生院

各相关考生:


教育部设立的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是全国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同时也是推免生网上报考与录取的核心操作系统。所有具备推免资格的考生,均需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报考志愿填写、接收并确认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该系统的具体操作指南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获取。现将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网上报名、复试及录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安排


网上报名是推免生参与我校录取的首要环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操作,确保报名流程完整有效。


(一)报名时间与前期准备


2025 年 9 月 22 日上午 9:00 起,已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免资格的考生,须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按照系统提示与要求填报报考志愿;


为避免报名高峰期系统拥堵,2025 年 9 月 18 日起,考生可提前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错峰完成账号注册、网上支付等前期准备手续,为后续正式报名节省时间。


(二)志愿填报规则


所有推免生(包括直博生,且无论考生本科就读于本校还是外校),在 “推免服务系统” 填报我校志愿时,最多可选择三个志愿专业,考生可根据自身专业方向与兴趣合理填报。


(三)未提前申请考生的报名方式


未在前期参与我校推免提前申请的推免生,仍可通过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进行报名。我校将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报名生源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向该类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及组织复试,具体安排将由各学院(系)通过官方渠道通知考生。


二、复试组织与要求


复试是我校选拔推免生的关键环节,各学院(系)将按规定开展考核工作,考生需密切关注复试通知并按要求参与。


(一)复试通知发放与确认


2025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00 起,我校各学院(系)将根据推免生的报名情况,分批次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考生最终参与复试的学科专业,以其在系统中接收并确认的 “复试通知” 所标注的学科专业为准;


考生需在 “推免服务系统” 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复试通知的接收与确认操作;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我校有权取消已发放的复试通知,考生将失去该次复试资格。


(二)复试考核标准


我校各学院(系)将依据本单位制定的 “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该细则可在各学院(系)官方网站查询)组织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将围绕考生的专业基础、科研潜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展开,考核合格的考生将按择优原则进入录取环节;


复试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将直接失去录取资格,我校不再将其纳入后续录取流程。


(三)复试信息咨询渠道


关于复试的具体时间、考核形式、考核内容、所需准备材料等细节问题,考生可直接咨询对应的学院(系),各学院(系)将安排专人解答考生疑问。


三、录取流程与规定


录取环节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复试成绩与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需按要求完成待录取通知确认。


(一)待录取通知发放与确认


2025 年 9 月 25 日上午 9:00 起,我校各学院(系)将根据推免生的复试考核成绩,分批次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发放待录取通知;


考生需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待录取通知的接收与确认操作;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我校有权取消已发放的待录取通知,各学院(系)可根据剩余招生计划开展补录工作;


与传统纸质接收函不同,我校不再向推免生发放纸质版接收函,待录取通知的确认以 “推免服务系统” 中的操作结果为准。


(二)待录取通知确认规则


根据 “推免服务系统” 的统一规定,每位推免生在系统中仅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因此,考生在确认我校待录取通知前,需慎重考量,秉持诚实守信原则;一旦完成确认操作,将无法更改,不得再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与备案


对于已确认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在 2025 年 10 月下旬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将拟录取名单报送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要求上报教育部完成备案手续;


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无需参与后续统考生的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环节,直接进入入学准备阶段即可。


四、其他注意事项


除上述报名、复试、录取流程外,以下事项需考生重点关注,避免因忽视相关要求导致录取资格失效。


(一)录取资格复审与取消情形


在向考生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前,我校将对拟录取推免生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并结合考核结果进行录取资格复审。若考生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考生在推免过程中提供的各类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明、资格证明等)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等行为;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不符合我校对研究生的思想道德要求;


考生在入学前未能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或在本科就读期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如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


考生的推免资格被本科就读学校取消,不再具备推免生身份。


(二)信息关注与通讯畅通要求


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及所报考学院(系)的官方网站,及时获取报名、复试、录取、公示等各环节的通知信息,避免因信息遗漏影响报考;


建议考生与其他推免生相互转告重要通知,确保每位考生都能及时了解相关安排;


报名至录取期间,考生需保持预留通讯方式(如手机、电话)的畅通,避免因电话关机、短信拒收等情况,错过我校或学院(系)的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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