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

2025-10-21 17:38:32 来源:研究生院

为保障学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依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招生情况,特制定本指南,为考生提供全面报考参考。


一、招生计划安排


2026 年学校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 “硕士目录” 查询,查询到的拟招生人数按专业单独公布,且未包含全日制推免生计划名额。最终实际招生人数(含全日制推免生),需以国家下达的 2026 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复试开始前,学校将在官网发布当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拟录取计划。同时,学校保留根据国家下达规模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利。


学校计划设置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该专项计划的具体招收工作,将以国家最终下达的计划要求为准。


二、招生类型说明


2026 年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涵盖两种学位类型,分别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报考就业形式则包括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种,考生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对应类型报考。


三、报考条件要求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学校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考生学业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本章节另有规定的除外):


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时间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此外,在读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学校现有多个专业学位招收硕士研究生,具体包括法律、社会工作、教育、体育、国际中文教育、应用心理、翻译、新闻与传播、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食品与营养、公共管理、旅游管理、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戏曲与曲艺、美术与书法、设计等。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的人员,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需符合本指南 “三、(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需符合本指南 “三、(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报考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方向:需符合以下条件:


满足本指南 “三、(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


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四、报名流程及要求


(一)报名阶段划分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两个阶段均需按时完成,逾期无法补办。


(二)报考点选择规则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其他考生(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报名具体流程


网上报名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所有考生均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相关约定。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录取当年寄发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材料,考生务必详尽、准确填写;通讯地址、移动电话、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需在 2026 年 9 月前保持有效。若因地址不详、手机号码变更等问题导致材料无法投递或投递失误,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校验结果;同时,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对于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具体方式如下:


国内学历(学籍)考生:若系统提示学历(学籍)异常,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适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适用);在该网站无法查询到学历的往届考生,需取得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根据报告中的个人相关信息检查、修改网报数据。


国外学历或中外合作办学仅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填报学历信息时,需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填写完整相关信息,且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认证报告提交至招生单位进行核验。


报名信息确认:所有考生均需认真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报名时间规定


网上报名时间:分为预报名与正式报名两个阶段,两个阶段报名均有效。其中,预报名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正式报名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完成网上确认,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照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五)违规行为处理


对于报名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其中,在校生将由学校通知其所在学校,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在职考生将由学校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若行为构成犯罪,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入学考试安排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考生需依次参加并达到相应要求。


(一)初试相关规定


准考证打印:考前,考生可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试凭证: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与复试。


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日上午考试时间为 8:3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 14:00-17:00。


考试地点:由考生选择的报考点指定,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二)复试相关规定


复试方案公布:复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一般在录取当年 3 月中下旬,通过学校研究生教育网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无需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特定考生加试要求:以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均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复试时以报名信息为准,与是否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无关。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两个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拟录取总成绩计算与录取规则:经复试考核后,考生的拟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折算值与复试成绩按对应权重相加的结果。学校将按照拟录取总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序,最终确定录取名单。待录取通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平台上确认后,一律不得取消或撤回,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学费与学制说明


学费标准:学校将依据国家及辽宁省相关文件要求,制定 2026 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各专业具体学费收费标准,需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结果为准。


学制规定:学校各专业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 3 年,具体详情可查看《沈阳师范大学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第 5-8 页。


七、奖助政策介绍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多项奖助政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相关奖助,具体政策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用于奖励学校基本学制内,在籍在校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评选频率:每年评选一次。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 2 万元(奖励标准将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最新标准动态调整)。


(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用于资助学校基本学制内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帮助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资助标准: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6000 元(资助标准将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最新标准动态调整)。


(三)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用于奖励学校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等级与标准:


研究生一年级:设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 8000 元 /(人・年)、6000 元 /(人・年)、4000 元 /(人・年);其中,一等、二等奖不设定固定获奖比例,根据符合申报资格考生的总体数量和质量统筹确定,三等奖获奖比例为 50%。


研究生二年级、三年级: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 10000 元 /(人・年)、8000 元 /(人・年)、6000 元 /(人・年)、4000 元 /(人・年);获奖比例分别为 3%、12%、15%、24%。


评选与记录: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的情况将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四)其他专项奖励


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用于奖励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在科研竞赛中获奖的研究生。


单项奖学金:包括省级、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励,以及考取博士研究生的奖励等。


(五)政策说明


上述所有奖助政策仅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相关奖助。若政策内容与学校最新发布的政策冲突,将以学校最新政策为准。


八、其他重要说明


学历学位证书效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 [2016] 2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证书上,将分别注明学习方式 “全日制” 或 “非全日制”;两种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非全日制课程上课时间: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的上课时间安排在寒假或暑假;其他非全日制专业的上课时间安排在周末或节假日等业余时间,具体上课时间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外籍硕士研究生招生:学校可接收外籍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办法可登录学校国际教育学院网站查询,或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24-86574288)。


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沈阳师范大学校部 202 室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 253 号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0034


联系电话:024—86592979


传真:024—86592505


政策冲突处理:本指南内容若与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政策冲突,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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