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指南
2026 年,华中师范大学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 4000 余人,最终招生人数需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诚挚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有志之士踊跃报考。
作为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不仅是国家 “211 工程” 重点建设高校、国家教师教育 “985 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建设高校,还是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同时也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首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自 1903 年建校至今,该校已拥有 120 余年的办学历史,学科实力与办学底蕴深厚。
在学科建设方面,该校拥有 3 个国家 “双一流” 建设学科,9 个国家重点学科(其中包含 1 个培育学科),5 个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以及 22 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科研平台方面,学校设有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各类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 94 个。学科专业体系覆盖 12 个学科门类,具体包含 24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 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20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 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2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以及 24 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一、研究生类型划分
1. 按学习方式分类
(1)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两类研究生的考试招生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遵循相同的政策与标准。
(2)毕业时,学校会根据研究生的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情况,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相应的毕业证书,证书上会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若研究生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两类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可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具体专业,将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标注,考生需结合个人实际情况自主、正确选择报考类型与专业。
2. 按就业方式分类
(1)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华中师范大学、用人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2)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且在校期间学校不安排宿舍住宿。
二、报考基本条件
1.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品行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此类考生需在 2026 年 9 月 15 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②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时间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需符合学校根据本单位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此类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④ 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此外,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需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2. 特定专业学位报考补充要求
(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① 需满足本部分第 1 点中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的所有要求。② 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① 需满足本部分第 1 点中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的所有要求。② 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专业学位(教育管理方向)
① 需满足本部分第 1 点中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第(1)(2)(3)项的要求。② 学业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还需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4)其他专业学位
除上述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专业学位(教育管理方向)外,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的人员,需满足本部分第 1 点中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的所有要求。
3. 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满足本部分第 1 点中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第(1)(2)(3)项的要求。
(2)学业与工作经历需符合下列要求: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及以上;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 2 年及以上;需为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由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报考后需回原单位定向就业,且所从事工作需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三、报名流程与要求
1. 报名阶段划分
(1)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逾期将不再补办。
2. 报考点选择规则
(1)应届本科毕业考生,一般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报考;高校第二学士学位在校考生,一般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报考。
(2)往届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一般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报考点报考(具体要求需以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通知为准)。
(3)考生需确保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且符合规定。若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证件、证明材料,在报名、考试、录取、入校学习、取得毕业证后的任何阶段被发现,均会取消其相应资格;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将取消其学历,并由发证高校收回毕业证书。
(4)华中师范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4207)仅接收两类考生报名:一是武汉地区报考该校的考生;二是报考在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高校招生单位,及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华中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
(5)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华中师范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3. 网上报名具体要求
(1)报名平台与时间: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及华中师范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网上报名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 至 22:00;此前设置预报名阶段,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已完成预报名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有效,无需在正式报名阶段重复填报。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志愿填报规则: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各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信息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同时需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给报考点核验。
(5)专项计划要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2026 年华中师范大学该计划仅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其中 “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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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统考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问题各位硕士研究生考生:依据教育部印发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浙江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已完成截至10月27日14:00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审核工作。审核过程中发现,部分考生存在报名信息误填、漏填等情况,此类考生需尽快完成信息的更正与补填。现将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名单予以公布,相关考生可自行查阅。一、资格审核不通过核心原因经梳理,本次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主要集中于以下两类问题,相关考生需重点关注并对照核查:(一)报考类别与培养方式不匹配1. 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其填报的“报考类别”若为“定向就业”,则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仅接收“非定向就业”类别的报考申请。(二)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专业不符合规定1. 我校部分招生专业明确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具体范围如下:全日制专业中,除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两个专业外,其余所有全日制专业均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非全日制专业中,仅125601工程管理、125100工商管理两个专业面向同等学力考生开放招生。二、重要整改要求及时间节点为确保考生顺利参与后续招生环节,现将信息修改相关要求明确如下:(一)全面自查报名信息1. 请所有考生务必再次仔细研读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及网上报名公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逐项核对个人报名信息的完整性与准确性。(二)按时完成信息修改1. 经核查发现报名信息存在错误,或自身条件确实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系统关闭前完成信息修改,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为10月27日22:00。逾期未完成修改的考生,将无法参与后续考试环节。三、考生责任告知由于网上报名系统信息字段存在一定限制,我校无法对所有报名信息及报考条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提示。在此特别提醒:1. 考生须对本人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自身报考条件的符合性承担全部责任,务必通过多重渠道反复核对,确保无遗漏、无差错。2. 凡因以下情形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试或复试,以及最终无法录取的,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一是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二是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不完整;三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四是未按学校要求提交所需证明材料。请各位考生高度重视本次资格审核提示,切实做好报名信息的核查与修改工作,如有疑问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官方渠道咨询。2025-11-13 17: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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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理工大学2025级MBA入学拓展活动的通知2025级全体MBA新同学:欢迎各位加入重庆理工大学MBA项目,开启一段融合挑战与成长的学习征程!为帮助同学们尽快熟悉彼此、融入集体,在团队协作中激发潜能与智慧,学院定于新生入学前组织2025级MBA入学拓展训练。本次活动为必修实践课程,计入培养总学分,请各位同学务必重视并准时参加。具体安排如下:一、活动时间2025年7月5日—7月6日(详细日程见附件)二、活动地点綦江新城大酒店三、参与人员2025级全体MBA新生及需补修学分的同学四、参与说明本次活动属教学实践环节,计入学分。因故无法参加者,须提前向班主任报备并履行请假手续,相关申请请于6月25日(星期三)前提交至MBA学院备案。未参加者须于下一年度补修,所需费用自行承担。五、行前准备请自备便于活动的运动类服装两套;请穿着运动鞋;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请尽快核对并确认班主任处登记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及手机号,用于统一购买保险;活动期间餐费自理;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学院老师沟通。六、班主任联系方式MBA全日制班:杜雷老师 13996080751MBA非全1班:江信红老师 18008375988MBA非全2班:刘柳老师 18983910822MBA非全3班:刘洪英老师 18983048833MBA非全4班:张孜老师 15922661944重庆理工大学MBA学院2025年6月16日2025-09-03 14: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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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印发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对广大考生的服务质量,我省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网上报名信息,将全面实行线上确认模式。为保障每位考生都能顺利完成网上确认流程,现将相关事宜详细通知如下。一、网上确认核心要求在网上确认阶段,各报考点会通过线上渠道集中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并依托“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实时向考生反馈审核情况。在此特别提醒,考生务必认真研读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同时仔细查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及本人所选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相关公告,全面掌握各项要求后,按规范提交所需材料。教育部明确规定:除推免生之外,所有参与报考的考生,都必须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的核对与确认工作,逾期将不再受理补办手续。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导致网上确认审核未通过,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二、网上确认时间安排1. 考生材料上传时段: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每日具体的操作起止时间,需以考生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官方公告为准。特别提示:考生上传材料的最终截止时间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务必合理规划时间。2. 报考点审核时段: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其中,线上审核工作的截止时间为11月5日晚上20:00,审核结束后将统一反馈结果。三、网上确认适用对象本次网上确认仅面向已完成报名缴费,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考生:1. 本科就读院校位于四川省内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 报考四川省内招生单位的单独考试考生;3. 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四川省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4. 所报考的招生单位对考生有特殊要求,且符合该要求的考生。四、网上确认操作路径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常用设备登录网上确认系统办理相关手续。登录时,需使用网上报名阶段注册的学信网账号及密码,进入系统后按页面指引完成操作。五、考生需上传的材料清单(一)彩色证件电子照片该照片需严格遵循以下标准:1. 应为考生本人近3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照,背景统一使用白色;2. 照片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文件大小建议控制在10M以内,宽高比例需符合3:4的要求;3. 拍摄时需保证正脸头像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视角均需控制在±10度范围内。眼睛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的距离,应占图像高度的30%至50%,头像需左右对称,考生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巴自然闭合,双肩保持平衡。头部与肩部在照片中的比例要适中,整体占比以2/3为宜;4. 拍摄时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5. 拍摄环境需光线均匀,避免脸部出现反光、高光、光斑及阴影,同时杜绝红眼现象;6. 脸部需完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盖脸部五官或在脸上形成阴影;7. 照片人像需对焦清晰,画面层次分明,不得出现模糊情况;8. 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内容真实有效,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进行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修改,也不得通过翻拍照片的方式获取。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录取通知书发放,以及入学后的学籍管理、档案归档和校园证件办理等重要环节,请考生务必严格按要求准备。(二)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时,需遵守以下规范:1. 照片格式限定为jpg或jpeg,文件大小建议不超过10M;2. 拍摄时需手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将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双耳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双肩平衡,头部与肩部位置端正;3. 脸部无任何遮挡,头发不得遮盖脸部、眼睛、眉毛及耳朵,也不能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清晰可见;4. 需保证身份证上的所有文字、图案信息完整且清晰可辨,不得被手指捏住或有其他遮挡;5. 拍摄光线需均匀柔和,脸部及鼻部不得出现反光,无高光、光斑、阴影及红眼问题;6. 人像需对焦准确,画面清晰,无模糊现象;7. 拍摄时禁止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8. 照片内容需真实体现考生近期相貌,不得使用任何图片编辑软件处理,禁止修改人像特征,不得通过翻拍方式获取;9. 需在手持身份证照片的下方正中位置,注明考生本人24小时保持畅通的手机号码。特别提醒: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照片是否符合上述全部要求后再上传,若照片不符合规范,将直接影响审核结果。(三)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附加材料1. 户籍在四川省内的非应届考生:需上传本人有效居民户口簿的扫描件或照片,包括盖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及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的户口簿首页,以及记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面。若为集体户口,仅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及个人单页;2. 户籍不在四川但在川工作的非应届考生:需上传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工作证明,以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四)特殊身份考生补充材料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在校研究生,以及已在校就读第二学位的本科生,在报考时需额外上传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该证明需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才具备效力。(五)专项及特殊情况材料1.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提交本人的《退出现役证》及《入伍批准书》(注意区分,非入伍通知书);2. 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需上传注册地招考机构打印并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以及专科学历证明材料(可为专科文凭原件照片或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学信网生成的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按要求上传的考生将不予通过网上确认;4. 学历学位证书通过境外渠道获得的考生: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5. 因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考生:需同时上传学信网的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材料(可为记载曾用名与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信息变更证明);6. 以居民身份证作为报考证件,但身份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需分别上传本人身份证人像面及国徽面的照片作为补充材料,以便完成核验;7. 以非居民身份证作为报考证件的考生:需提交该有效证件的清晰照片。(六)其他材料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能会要求考生提供其他补充材料,考生需以所选报考点的具体公告为准。特别提示:考生在上传材料过程中,只需在对应材料类别窗口上传本人所属类别所需的材料即可,不属于自身情况的材料窗口,可直接点击“下一步”跳过,无需额外操作。六、审核结果查询及处理方式各报考点完成材料审核后,会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及时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考生需随时关注系统状态,及时查询审核情况。审核结果分为以下三类,对应处理方式如下:(一)审核通过若系统显示“审核通过”,则表明考生已顺利完成报名信息的网上确认流程,报名状态生效。(二)审核不通过(需补充/修改材料)若审核结果为此类,考生需严格按照系统提示的具体原因,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相关材料或修改错误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三)审核不通过(最终结果)因不符合国家硕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或未达到所选报考点接收要求,导致审核最终不通过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直接判定为无效。考生若对审核结果存在异议,可直接联系所选报考点进行咨询。七、重要注意事项1. 依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1)“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均属于报考关键信息,一旦提交信息并生成报名号,上述信息将无法修改,请考生在填报时务必仔细核对;(2)未完成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将无法参与网上确认;若考生已完成网上确认但未参加考试,已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3)网上确认期间,四川省内所有报考点均会设立现场咨询服务站,专门为考生解答疑问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各咨询服务站的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可在对应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中查询。2. 准考证打印安排:考试前10天左右,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可使用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且《准考证》正反两面在整个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也不得添加任何文字或标记。3. 考试地点说明:部分报考点可能包含两个及以上的学校考点,考生的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信息为准,请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及时确认。4. 特殊考试要求说明:若招生单位明确要求考生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考生的初试科目中包含考试时长超过3小时的科目,此类考生只能选择所报考招生单位对应的报考点,办理报名、网上确认及参加考试相关手续。5. 资格审查相关规定:根据教育部要求,网上确认阶段,研招网系统将自动对考生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各报考点负责对考生的学历学位信息、网上报名编号,以及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进行初步核查;招生单位则会依据规定对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是否具备考试资格,未通过招生单位审核的考生,将无法参与网上确认。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会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在网报过程中填写错误信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参与复试或被录取,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2025-11-14 09: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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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攻读研究生工作安排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是激发在校本科生勤勉治学、实现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上级部门关于推免工作的会议部署,现就我校 2026 年推免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遵循,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与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始终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放在首位,牢固树立推免工作的质量意识,全力为国家建设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严格遵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文件要求,以及上级部门在推免工作会议中提出的各项部署;进一步规范推免工作流程、强化推免工作管理,确保整个推免过程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推进。二、组织管理为保障推免工作高效落地,我校建立校、院两级联动的组织管理架构,明确各级工作小组的组成、职责与运行规则,具体如下:(一)校级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校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科学技术研究院、人事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校团委、国防教育教研部、校纪委、法律事务办公室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同时,聘请 1 名具备公正品格、廉洁素养且拥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教师代表参与小组工作。核心职责:(1)统筹管理全校推免工作的整体进程;(2)制定推免工作的相关政策与实施细则;(3)科学分配各学院、各专业的推免名额;(4)最终审定推免生名单。决策与回避规则:(1)涉及推免工作的原则、方法、实施程序及结果等关键事项,必须经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共同作出决策;(2)领导小组成员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若与申请人存在利益关联,需主动申请回避,确保工作公正性。(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各学院均需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根据学院实际工作需求合理配置。核心职责:(1)负责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具体组织、日常管理与全程监督;(2)在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与监督下,逐项落实本单位推免工作的各项任务;(3)高度重视推免工作,加强内部组织领导,精心设计工作方案,周密安排每一个环节,确保所有工作均严格契合教育部、省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服务与公开要求:(1)大力推进推免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向学生公示关键流程与信息,保障学生的知情权;(2)做好推免政策的解读工作,提供便捷的咨询服务,及时回应申请人提出的合理诉求;(3)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推免工作得到学生的理解与认可;(4)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同样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避免利益冲突。2025-10-20 1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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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须知2026 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 “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审核与报名工作,已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正式启动。为让有意报考华中师范大学的考生清晰掌握相关要求,现将报考该计划的具体事项整理说明如下。一、报考资格审核要求资格申请路径。考生需先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 “研招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提交个人信息,平台入口位于研招网首页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平台开放时间。该资格申请平台仅在 2025 年 10 月 9 日上午 9 时至 10 月 24 日晚上 22 时开放,考生需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申请信息提交,逾期将无法操作。审核流程与后续操作。考生提交信息后,需由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在线审核,审核通过方可进入报名环节。考生需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审核结果,若审核未通过,可按要求补充材料,或改报普通研究生计划。二、招生对象范围(一)普通计划招生对象第一类适用考生(1)生源地为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2)在上述省区工作满 3 年及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第二类适用考生(1)生源地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2)生源地为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省中,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及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3)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 3 年及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第三类适用考生(1)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或管理任务的教职工;(2)在西藏工作满 5 年及以上的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 毕业生。(二)专项计划招生对象华中师范大学 2026 年骨干计划内设置 2 个专项,具体招生对象如下:南疆高校教师专项(1)该专项不限制考生民族与生源地;(2)若为在职考生,需是当前在南疆地区高校工作的在职人员;(3)考生被录取后,毕业后需定向到南疆地区就业,重点为南疆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提供支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1)该专项不限制考生民族;(2)生源地为新疆(含兵团)的各族考生,或在新疆(含兵团)工作满 3 年及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各族考生,均可报考;(3)考生被录取后,毕业后需定向到新疆就业。三、招生专业范围(一)普通计划招生专业华中师范大学所有全日制招生专业,均接收报考骨干计划普通计划的考生;学校特别鼓励考生报考理学、工学、农学类专业,这些专业的代码前两位分别为 07、08、09。(二)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南疆高校教师专项仅以下 3 个专业接收该专项考生,分别是 010100 哲学、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120400 公共管理学,其他专业不参与该专项招生。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1)学校所有全日制招生专业,均接收报考该专项的考生;(2)鼓励考生报考理学、工学、农学类专业,对应专业代码前两位为 07、08、09。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复试分数线划定规则。学校原则上按照学科门类划分复试分数线,不同学科门类将根据招生计划与考生成绩情况单独确定分数线。报考条件要求。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需同时符合华中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所有报考条件,缺一不可。调剂限制规定。骨干计划实行严格的调剂限制:已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到计划之外的其他类型;未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也无法调剂进入该计划。五、报名咨询渠道资格审核咨询。若考生在报考资格审核确认环节有疑问(如审核进度、补充材料要求等),需咨询各自生源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获取官方指导。其他报考问题咨询。若考生有招生专业细节、报名流程等其他报考相关问题,可联系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为 027-67861488、027-67867707。此外,本说明未涵盖的其他报考事宜,均以教育部发布的 2026 年骨干计划相关文件为准。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10 月 9 日2025-10-21 15: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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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依据武汉工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及《武汉工程大学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与要求,为扎实推进我院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推荐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推荐原则1.坚持优化调整方向,突出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建设的核心导向,确保推免工作与国家人才需求紧密衔接。2.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构建科学的选拔培养体系以筛选高素质人才。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一律不予推荐和录取;同时建立完善的遴选评价机制,重点考察学生本科阶段学业表现,严格审核综合评价加分指标。3.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切实保障各类学生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推免生自主报考意愿,保障推免招生与考试招生的协调发展,同时确保学生对推免工作的知情权,畅通申诉渠道。4.坚持严格管理标准,全力维护推免工作的公平性与公正性。建立健全推免工作规章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及回避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要求,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二、组织领导为保障推免工作有序开展,学院成立三级工作小组,具体职责与组成如下:1.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1)主要职责:统筹学院推免工作全局,具体承担全院推免政策的拟定、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及结果审核等核心职责,工作小组办公室设立于学生工作办公室。(2)成员构成:组长为闫华飞、左辉;成员包括罗琼、黄艳、张宗祥、熊婵、朱喆、万庆;秘书为胡倩、于怡迪、林昱玘、李梓煜。2.推免生遴选工作督查小组(1)主要职责:对推免工作的全流程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推免过程中的举报、投诉等问题,并按规定流程处理。(2)成员构成:组长为罗琼;成员包括许慧、陈林、邹樵、程鹏、石梦菊、王学婷、何玲。3.专家审核小组(1)主要职责:审核学生是否具备推免生申请资格,对申请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学术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科研成果所属单位(需为武汉工程大学)进行鉴定;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 “代表作评价” 机制,评价重点聚焦成果的创新质量与学生个人实际贡献,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2)成员构成:组长为张宗祥、熊婵;成员包括朱喆、万庆、宋媛媛、何萍、卢洁琼、朱湘晖。三、推荐对象推免生选拔范围为本院通过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与留学生群体。四、推荐条件学院 2026 届应届毕业生推免计划分为 A 类计划与 B 类计划两类,两类计划的推荐条件分别如下:A 类计划推荐条件申请 A 类计划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学院将从中择优遴选推免生:(1)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怀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信念,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品行端正优良,积极进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存在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2)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学风严谨端正,在校期间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3)身心健康状况良好,符合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中关于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4)学习态度勤奋,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学业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专业能力潜质。具体学业要求如下:①第 1 至 6 学期所有必修课(公共选修课除外)均需合格,无不及格记录;②学业成绩需达到 “优异” 标准: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在本专业排名位列前 30%(包含 30%);③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710 分制)成绩需达到 425 分及以上。B 类计划推荐条件B 类计划面向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申请学生需先满足 A 类计划前三项条件(思想品德、诚信学风、身心健康),同时需符合以下要求:(1)学业成绩要求: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第 1 至 6 学期所修课程(按标准学制正常学习应修课程计算)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在本专业排名前 50%,且所有必修课(公共选修课除外)均合格(无不及格记录)。(2)特殊条件要求(需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单位,满足以下任一条件):①科研竞赛获奖:以主力队员身份(姓名排序在前五位)参与与本专业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竞赛项目需符合当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范围),其中在中国国际 “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 “挑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不含附属赛事)中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其他符合要求的竞赛中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②发表科研论文: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权威期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被 SCI、EI、CSSCI、SSCI 或中文核心期刊收录;③出版专著:以主编身份公开出版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④获得发明专利: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1 项及以上。(3)额外要求:特殊学术专长推荐生需经本校 3 名及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且相关证明材料需在学院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五、名额分配学校下达至学院的 2026 届推免总名额为 16 个。学院结合各学系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人数)、2025 届毕业生考研升学率、上一年度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情况及推免名额执行情况等实际因素,原则上按 A 类计划 13 个、B 类计划 3 个进行名额分配;若存在特殊情况,需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后确定最终分配方案。A 类计划 13 个名额的具体分配情况(按学系划分):(1)会计系:涵盖会计学(ACCA 方向)、会计学两个专业。其中会计学(ACCA 方向)专业有 2026 届应届毕业生 18 人,会计学专业有 88 人;该学系 A 类计划指标计算数为 4.9975,最终分配指标数 5 个,指标余数为 - 0.0025,候补排序为 4。(2)公管系:仅行政管理专业,该专业 2026 届应届毕业生 63 人;A 类计划指标计算数为 2.0578,最终分配指标数 2 个,指标余数为 0.0578,候补排序为 2。(3)工商系:仅工商管理专业,该专业 2026 届应届毕业生 55 人;A 类计划指标计算数为 1.7965,最终分配指标数 2 个,指标余数为 - 0.2035,候补排序为 5。(4)市营系:仅市场营销专业,该专业 2026 届应届毕业生 34 人;A 类计划指标计算数为 1.1106,最终分配指标数 1 个,指标余数为 0.1106,候补排序为 1。(5)管科系:涵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两个专业。其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有 2026 届应届毕业生 29 人,电子商务专业有 64 人;该学系 A 类计划指标计算数为 3.0377,最终分配指标数 3 个,指标余数为 0.0377,候补排序为 3。以上各学系 2026 届应届毕业生总计 398 人,A 类计划总指标数 13 个,与学校下达的 A 类计划名额一致。B 类计划 3 个名额面向全院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选拔。若 B 类计划名额存在剩余,剩余指标将纳入 A 类计划并重新分配;若某学系 A 类计划名额存在剩余,将按照上述各学系 “候补排序” 依次递补。六、推荐程序9 月 5 日 - 9 月 9 日:学院正式发布本实施细则,组织召开推免工作动员会,开展政策解读、疑问解答等工作;学生需完成《武汉工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武汉工程大学推免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诚信承诺书》、《支撑材料清单》(附件 4)的填写,并准备支撑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9 月 10 日:(1)学生需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文科楼 419 室的林老师、李老师处,纸质材料包括附件 1、附件 2、附件 3、附件 4 及支撑材料原件与复印件;(2)同时需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 6417727@qq.com,压缩包命名格式为 “学系 + 姓名 + 拟申报计划种类(A 类 / B 类)”;(3)特别提醒:所有申请材料的提交截止时间为 9 月 10 日上午 10:00,逾期不再受理材料补交或修改申请。9 月 10 日 - 9 月 11 日:学院推免相关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推免资格及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核实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对应计划的申请条件。9 月 11 日 - 9 月 12 日:学院组织开展公开答辩,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核算并确定每位申请人的总成绩;考核结束后,需由学生当面确认成绩并签字确认。9 月 12 日 - 9 月 14 日:学院在官方平台公示推免初选名单,公示期内若师生对名单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工作相关小组反馈或申诉,学院将按规定流程受理并给出处理结果。9 月 15 日:学院将推免初选名单及相关支撑材料整理汇总后,提交至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审核。七、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得分由各考核环节综合评定得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综合考核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学院不再为其保留推免申请资格。综合考核流程具体如下:(1)自我陈述:学生需准备时长不超过 5 分钟的自我陈述内容,陈述包含两方面核心内容:一是阐述在校期间的思想品德表现、学业成绩情况、身心健康状态、所获荣誉奖项及学术科研经历等,若涉及个人证书、荣誉称号、科研成果等内容,需结合 PPT 或相关附件材料进行直观展示;二是说明自身选择该申报类型、目标申报学校及申报专业的原因,并清晰阐述个人在推免竞争中的优势。(2)专家提问:现场考核专家根据学生自我陈述内容及申报材料,自由提出相关问题,学生需在 30 秒思考时间后,针对问题进行条理清晰的作答。(3)结果公布:自我陈述与专家提问环节结束后,现场考核专家根据学生表现进行打分,打分完成后当场公布考核结果,确保考核过程的公开透明。八、其它说明《武汉工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中涉及的成绩、分值、得分、排名等数据,原则上由学院统一填写,数据计算方法严格按照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提交的所有附件支撑材料,由学生本人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学生提供的成绩单需包含本科阶段所有课程成绩,且需完整打印,不得遗漏课程信息。学院需对申请 A 类计划、B 类计划的学生均进行综合考核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三部分构成:(1)必修课学习成绩得分:计算学生第 1 至 6 学期所有必修课(公共选修课除外)的课程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为加权平均成绩得分,计算方法依据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文件规定执行;(2)奖励得分:该项得分合计不超过 20 分,具体加分标准按照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文件附件《武汉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执行;(3)学院综合考核得分:该项得分不超过 10 分,学院在综合考核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首要评价依据,若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实行 “一票否决”,直接排除在推免遴选范围之外。学生与近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的人员合作取得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推免遴选的参考依据,不纳入学生个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的计算体系;对于公众关注度高、争议较多的赛事或刊物,学院将从严把握其成果的认可度,确保评价公平。申请 B 类计划的学生,需完整填写附件 1 中的续表内容,且需提供本校 3 名本领域高级职称专家的联名推荐意见;学院按规定成立的专家审核小组,需对申请 B 类计划学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标准依据武工大研发〔2021〕11 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 “代表作评价”,重点关注成果的创新质量与学生个人贡献;未通过专家审核鉴定或公开答辩的学生,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即失去 B 类计划推免申请资格。学院根据 A 类、B 类计划的各自名额,分别对两类计划申请人按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四位);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A 类计划按 “学习成绩高者排名靠前” 的原则确定最终位次,B 类计划按 “奖励得分高者排名靠前” 的原则确定最终位次;参与排序的学生总数不超过学校下达至学院推免总名额的 1.2 倍,候补名额原则上从 A 类计划申请人中产生。在学院推免初选名单公示结束前,若某学系内有已获得初选资格的学生主动退出推免,将按照该学系内申请人的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在公示结束后,若有学生退出推免,将按照学院制定的候补排序位次确定候补人员,补全推免名额。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志愿报考、录取等全流程工作,均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系统接收阶段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自主填报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志愿。九、监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全院推免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承担全面责任,确保推免流程规范、结果透明;推免工作开展期间,若师生对推免过程或结果有异议,需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向推免生遴选工作督查小组组长反馈,督查小组将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十、其它事宜若本实施细则内容与武汉工程大学发布的推免相关文件规定存在冲突,以学校文件要求为准;本细则未明确提及的其他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6 日2025-10-15 09: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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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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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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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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