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为规范开展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障招生流程公开、公平、公正,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详细说明招生培养目标、类别、计划、报考条件、报名流程、考试安排、复试录取规则及其他重要事项,供考生参考。
一、培养目标
致力于培育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具备强烈爱国情怀与法治意识,道德品质优良,主动承担服务国家、奉献人民社会责任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分为两类:一是掌握本学科扎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可胜任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二是具备较强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招生从就业方式、学习方式、学位类型三个维度划分,具体要求如下:
(一)按就业方式划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包含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被正式录取前,分别与招生单位(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入学后按合同约定方向就业,毕业后直接到签约单位工作。
非定向就业:考生毕业时,按照个人意愿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无固定就业单位限制。
(二)按学习方式划分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两类研究生执行统一的考试招生政策与录取标准,保障招生质量公平统一。
全日制:考生需按学校规定时间全日制在校学习,遵循正常教学安排与管理要求。
非全日制:我校所有标注 “非全日制” 学习方式的招生专业,仅面向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考生需在工作之余完成学习任务,平衡工作与学业。
(三)按学位类型划分
硕士研究生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可通过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代码进行区分:
学术学位: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非 “5” 或 “6” 的专业,以培养学术研究能力为核心目标。
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 “5” 或 “6” 的专业,以培养实践应用能力为核心目标,更贴合行业岗位需求。
三、招生计划
本年度我校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规模约为 3900 人,该数量包含推荐免试研究生、转段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研究生等各类专项招生名额。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约 3400 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约 500 人。
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标注的招生人数仅为参考数值,并非最终录取人数。实际招生人数需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后续学校将根据考生报考热度、初试成绩分布等情况,对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同时,各专业实际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以最终录取的推免生名单为准。
招生专业目录、自命题考试科目等与报考相关的详细信息,考生可登录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获取。
四、报考条件
(一)通用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无违法违规记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统一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同时满足报考专业对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如有)。
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类型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此类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若为境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持有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满 2 年及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已进修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 4 门及以上相关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此类考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可凭现有学历(学位)报考。
若为在校研究生(含本校及外校在读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避免出现学籍冲突。
(二)专业学位特殊报考条件
报考部分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上述通用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专项要求: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通用条件中第 1-3 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已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同样具备报考资格)。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通用条件中第 1-3 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不得跨专业报考。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方向(专业代码 125601)、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方向: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通用条件中第 1-3 项关于国籍、政治素养、身体健康的要求。
(2)学业与工作经验需满足下列之一: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视为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需额外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相关规定。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需为符合国家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且同时满足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需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
报考其他专业学位:仅需满足通用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无额外专项限制。
(三)非全日制专业报考补充要求
我校所有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 “定向”,且报考类别代码需填写 “12”。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后户口、档案均不转入学校,不参与学校奖助学金评选,学校也不统一安排住宿,需自行解决学习期间的住宿问题。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且符合硕士研究生通用报考条件的人员。其中,“高校学生” 包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仅开放 7 个专业学位领域,具体为:学科教学(思政)(非全日制)、学科教学(语文)(非全日制)、法律(法学)(非全日制)、公共管理(非全日制)、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工程管理(非全日制)、物流工程与管理(全日制,01 物流工程与管理方向)。
考生报名时,需明确选择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如就读学校、专业等),以及入伍时间、退役时间等相关服役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可查。
(五)推荐免试研究生报考条件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即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填报志愿,并按我校要求参加复试。
已被我校正式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若违规报名,将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五、报名流程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需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缺一不可。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随后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本人图像采集,并缴纳报考费用。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逾期无法补报。
报名平台与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按系统提示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专业、报考点等相关内容。报名时,需确保本人身份证号、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家庭通讯地址、手机号等信息准确无误,且上述信息需保证在 2026 年 9 月前有效,避免因信息失效导致调档函、录取通知书无法正常寄送,影响后续入学。
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已填报的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新的报名信息,但需注意:一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重复报名且未删除无效信息可能影响后续确认与考试。
(2)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若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考生需及时到该网站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并在网上确认开始前,将认证报告提交我校进行核验,否则可能影响报名资格。
(3)考生需对本人填报的网上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如伪造学历、隐瞒学籍状态等),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需提前了解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招生政策,严格按照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考专业与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选错报考点等问题,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试或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确认要求与时间:所有考生(推荐免试研究生除外)均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确认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考生需密切关注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公告,避免错过确认时间。
确认材料:考生进行网上确认时,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原件),以及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复试开始前,向我校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原件与《退出现役证》原件(仅限士兵身份考生)。
信息核对:所有考生需认真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确认,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确认,一律不得修改。若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信息偏差,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图像采集:考生需按照报考点的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信息的采集工作,图像信息将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重要材料,需确保图像清晰、符合规范。
六、初试安排
(一)准考证打印
考生需在初试前 10 天左右,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与密码,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打印后需保持正反两面整洁,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与复试时,均需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二)初试时间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日考试时间安排如下: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若个别专业因考试科目特殊,需安排超过 3 小时的考试,具体时间将由教育部另行通知,考生需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为准。
(三)初试科目设置
根据报考专业类型不同,初试科目设置分为以下几类,各科目满分分值明确:
多数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各科满分依次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四科总分为 500 分。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学术学位: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各科满分依次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三科总分为 500 分。
应用心理、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各科满分依次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三科总分为 500 分。
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分别为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各科满分依次为 100 分、200 分,两科总分为 300 分。
(四)自命题科目要求
我校自主命题的考试科目,均不允许考生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每科考试时间统一为 3 小时,初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需在指定考场内完成答题,遵守考场纪律。
七、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重要性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核心组成部分,并非简单的 “二次筛选”,而是用于深入考查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如逻辑思维、沟通表达、科研潜力等)的关键环节,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前提,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直接失去录取资格。
(二)复试办法公布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及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年度招生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复试时间、复试内容、复试形式、评分标准等关键信息,并提前在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开,确保复试工作透明化。
(三)复试材料审查
学校在复试阶段,将对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报名材料原件审查,审查内容包含居民身份证、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往届考生的学历证书等。若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规定(如学历证书无效、证件信息与报名信息不符等),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需额外参加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具体加试科目可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五)部分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这五个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安排在初试阶段,而是由我校在复试过程中统一组织,考试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加分政策执行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发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政策执行,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如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等),在初试成绩基础上给予相应加分,具体加分项目与分值以教育部当年发布的管理规定为准。
(七)体检安排
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安排在考生被拟录取之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同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若考生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八)录取规则
录取依据:我校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量考生的考试成绩(包含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两者按一定比例折算为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与道德品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确保录取过程公平、公正、择优。
定向就业考生签约要求: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正式录取前,分别与我校(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明确三方权利与义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如解除劳动合同、工作交接等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新生报到要求: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报到;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到,需提供正当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长需符合学校规定。无故逾期 2 周仍未报到的新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若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境外学历对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八、其他重要事项
(一)学制设置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3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6 年,即考生需在 3 年内完成学业,若因特殊情况(如科研任务未完成、休学等)需延长学习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6 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分为 2 年或 3 年两类,具体以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为准;相应的最长修业年限分别为 4 年(对应基本修业年限 2 年)或 6 年(对应基本修业年限 3 年),延长学习时间需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二)学费标准
我校各类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收费标准,将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部门及学校最新发布的文件执行,具体收费金额与缴费方式将另行公布,考生可关注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获取学费相关信息。
(三)奖助政策
国家层面: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且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贴学习与生活费用;表现特别优异、符合评选标准的全日制研究生,可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获得国家奖学金的考生将获得高额奖励。
学校层面: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同时积极拓展社会资源,设立社会类奖学金项目,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参与评选。
其他支持:我校每年为研究生提供一定数量的 “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岗位,通过参与岗位工作获得相应报酬;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户籍所在地的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缓解学费与生活费用压力。
(四)考研辅导与考试大纲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辅导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研辅导培训,考生需警惕各类虚假辅导宣传,避免上当受骗。我校自主命题科目的考试范围,以学校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考生可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大纲内容,针对性备考。
(五)招生信息发布渠道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所有信息(包含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复试办法、录取名单等),均通过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公开,考生需密切关注该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及时获取最新招生动态,避免因信息滞后影响报考。
(六)章程效力说明
本章程内容若与教育部发布的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存在不一致之处,或章程中未提及的其他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当年发布的文件要求为准,确保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国家政策。
(七)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咨询部门:青岛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答考生关于报考条件、报名流程、考试安排、录取规则等方面的疑问。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 308 号。
邮政编码:266071。
联系电话:0532-85953655。
考生若对招生工作存在疑问或异议,可通过上述渠道咨询;若需申诉,可按学校相关规定提交申诉材料,学校将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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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为进一步发挥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在推动我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教育部及天津市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一、申请条件1. 申请者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目的明确,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2. 申请者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3. 申请者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实践创新能力。4. 申请者须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有关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二、招生计划我校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专业请查看《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26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专业不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2026年我校拟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100名左右(含外校生),各招生专业接收的推免硕士研究生数量不得超过本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三、报名及考核程序1. 填报志愿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包括本校和外校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时间安排请随时关注“推免服务系统”公告。提交报名材料填报志愿的考生(包括本校和外校考生)按要求向报考学院提供以下材料:(1)《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26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本校考生可登录“硕士推免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申请表)。(2)《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26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一份。(3)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院公章。(4)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以及有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材料的复印件。(5)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6)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考生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 复试资格审核各学院组织对考生身份信息、报名信息、相关材料等进行审核,加强对考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材料的复核。按学科专业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 5 人。专家组成员按照本学院材料审核办法和工作要求,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形成审核成绩,并依据材料审核成绩择优筛选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各学院及时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复试申请,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4.组织复试考核(1)复试形式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组织复试,原则上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具体复试方式和复试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2)复试内容复试内容由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及人才选拔要求制定。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加强综合考核,既要加强对推免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考查,也要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复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视为考核合格。5. 录取各学院报送复试考核情况至研究生院审核,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考核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根据考生确认待录取通知情况,拟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及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取得推荐资格并进入复试后,考生提出申请的,复试考核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推免生拟录取名单经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逐级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四、奖励与资助政策我校构建了多元的研究生奖励与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十佳研究生标兵、社会资助类奖学金等不同级别的奖金奖励,以激励研究生潜心科研,勇攀科技高峰;设有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等不同级别的荣誉奖励,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设有国家助学金、博士学校助学金、博士助研津贴等助学补贴,作为奖学金有效补充,支持研究生学习生活;设有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锻炼工作能力、辅助科研教学,提供岗位工作津贴;学校自设特殊困难补助用以缓解研究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临时性和突发性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在新生报到环节设置绿色通道;天津市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可享受学费减免政策,确保每一名研究生顺利入学。如遇最新政策出台,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校发文件。五、相关说明1.未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申请不予受理。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推免生不予录取。3.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推免生不予录取。4.在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推免生,取消推免录取资格。5.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6.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7.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对前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研究生新生组织有关考核复测,对研究生新生开展前置学历复核。对在录取资格复查中发现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8. 学校卓越工程师学院开展“项目制”研究生招生与培养,欢迎报考工程类专业学位各招生专业的考生积极关注!六、联系方式1.研究生院联系方式滨海校区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滨海西校区言泉楼630室河西校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9号楼112室联系人:宋老师 咨询电话:022-60602018王老师 咨询电话:022-60600124邮 箱:tjkdyz@tust.edu.cn2025-09-18 10: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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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细则为规范有序开展学院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选拔质量符合学科发展需求,根据《云南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结合历史与档案学院学科特色与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管理架构为保障推免生接收工作合规、高效推进,学院设立两级专项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一)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核心职责:全面统筹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免生资格审核、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初定等关键环节决策;协调解决接收过程中的各类问题,确保工作按计划推进。(二)纪律监察组核心职责:对推免生接收全流程(含报名审核、材料核验、复试组织、成绩评定、名单公示等)进行监督检查;受理考生关于推免工作的异议与申诉,确保流程规范、结果公正,防范违规行为。二、接收类别学院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分为两类,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推免硕士生:面向符合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面向科研潜力突出、学术素养优异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跳过硕士阶段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三、接收专业及名额(一)推免硕士生接收专业范围:具体可填报专业以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显示为准,覆盖学院所有符合学校推免接收要求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名额分配原则:各专业在接收推免硕士生的同时,预留不低于 50% 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保障统考考生权益,具体名额以学校最终下达计划为准。(二)直博生接收专业范围:以推免服务系统中学院开放的直博生招生专业为准,仅限学院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专业;名额限制:学院直博生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学院博士招生总计划的 20%,实际名额根据学校分配及学科发展需求动态调整。四、申请条件(一)通用申请条件(适用于推免硕士生与直博生)身份与政治素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他违法违纪记录。推免资格要求:为国内具有推荐免试权高校的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正式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资格需经所在学校公示及教育部备案)。身心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及云南大学相关补充要求,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二)直博生专项申请条件(除通用条件外需额外满足)学业成绩: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排名一般需处于本专业前列;对于科研能力特别突出、学术成果显著的优秀生源,可适当放宽排名要求。科研能力:具备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一般需拥有科研成果(如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科研项目参与证明、科技奖励等),或曾获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奖项(如 “挑战杯”“互联网 +” 等赛事)。学术潜力:对博士阶段研究方向有清晰认知,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逻辑思辨能力与科研攻坚能力,展现出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学术潜质;本科期间参与科研项目、学术论坛或竞赛表现突出者优先。五、推免生相关待遇学院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直博生)享受的奖助学金、培养支持等待遇,统一按照《云南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中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可查阅学校研究生官网相关通知。六、申请流程所有申请环节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日程安排为准,具体流程如下:前期了解: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请的推免生,可登录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官网,查阅学院各学科(专业)介绍、导师信息、研究方向等内容,明确申请目标。系统报名:推免服务系统相关功能开通后,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以下操作:注册账号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术经历、获奖情况等;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完成网上缴费;填报志愿,选择 “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 及目标专业;本校及外校推免生均需第一时间填报,并密切关注系统提示与手机短信通知,避免错过关键节点。资格审核与复试通知: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考生的材料完整性、条件符合性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复试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材料提交: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学院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原件供核验,复印件留存):①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② 学生证(含个人信息页及每学期注册页);③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证明或综合测评成绩证明(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院公章);④ 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⑤ 网报时填写的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或其他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交:① 《云南大学 2026 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② 2 封由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③ 个人学术经历简述(含学习及科研经历);④ 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⑤ 本科毕业论文全文或摘要;⑥ 2 篇学术论文代表作(不限是否发表);⑦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约 3000 字,需明确研究方向、研究问题、研究方法及预期成果);⑧ 其他可证明科研能力的材料(如专利证书、科研项目结题证明等)。拟录取名单上报与确认:学院完成复试后,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复试成绩及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报云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名单公示:推免生拟录取工作全部完成后,拟录取名单将在云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七、复试要求(一)资格审查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原件核验,重点核查身份证、学生证、成绩证明、外语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对申请直博生的考生,学院将组织专家专项审核其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奖项等,排除抄袭、造假、冒名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名无实的情况;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复试资格。(二)复试内容复试以 “全面考查、综合评价” 为原则,重点考核以下维度: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查考生的政治立场、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及品德修养;身心健康状态:通过交流观察考生的精神状态、抗压能力,确保其能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语言表达能力:考查考生逻辑思维的清晰度、表达的流畅性与准确性;专业知识水平: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核心知识的掌握广度与深度;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查考生的创新意识、科研思维、问题分析与解决能力,结合其学术经历、获奖情况综合评价。(三)复试形式与时间复试形式:采用线上面试方式,统一使用学校指定的远程面试平台,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可追溯;复试时间:学院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根据考生人数与学科安排确定具体复试时间,提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预留充足的准备时间;考生需按通知要求完成平台调试,确保网络通畅、设备正常。(四)复试成绩评定成绩构成: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核算方法为:复试成绩 = 外语水平成绩 ×20% + 专业成绩 ×8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标准:复试成绩 60 分为及格线,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录取限制: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八、其他事项推免资格核查:未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其申请不予受理;学院在接收过程中会多次核查推免资格,确保合规。思想政治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无论复试成绩高低,均不予录取。体检安排:体检工作的具体时间、地点与要求,将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毕业资格与纪律要求:考生需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且无任何纪律处分记录;未达标者,取消录取资格;若考生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如伪造成绩、虚报成果、隐瞒处分记录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并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重复报考限制: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含统考、单独考试等类型),违者取消推免录取资格。直博生导师与方向确定:直博生拟录取阶段不区分研究方向、不指定导师;学校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公布后,学院将根据直博生的复试成绩、学术创新能力,结合导师招生计划与科研需求,按 “双向选择” 原则确定研究方向与导师;具体分配办法由学院另行制定并解释。直博生管理依据:直博生的培养、考核、毕业等管理规定,详见《云南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直博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九、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50091;咨询电话:0871-65032540(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监督申诉电话:0871-65031162(受理推免工作相关异议与申诉)。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依照《云南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执行。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推免生申请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2025 年 9 月 21 日2025-09-28 11: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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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公告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的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报考须知。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名流程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计划参与本次考试的考生,都必须在国家指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费用缴纳,并依照本报考点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只有依次完成上述全部流程,报名才具备有效性,否则将视为报名失败。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161)全程采用网上确认模式,考生无需前往现场办理材料审核相关事宜。一、报考资格要求考生需同时满足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明确的基本报考条件,以及所报考招生单位和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的特定要求,方可具备报考资格。二、报考点选择规范(一)非军事院校报考考生的报考点选择报考非军事院校的考生,若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可选择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作为报考点:1. 报考本校,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该类别包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以及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类型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 报考本校,且本人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市的非应届毕业生;3. 报考本校,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北京市,且在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已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仅限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时长不计入在内)的非应届毕业生;4. 报考本校,且为北京市内高校在读的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或在读研究生;5. 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本校在读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且第四单元考试科目代码非“9XX”的考生。不满足上述任意一项条件的考生,需选择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手续。(二)军事院校报考考生的报考点选择报考军事院校(包含北京市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需根据自身身份类别,满足以下对应条件之一,方可选择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作为报考点:1. 军队考生 就读学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 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北京地区的军队在职军官及文职人员。不满足以上两项条件的军队考生,需选择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手续。地方考生就读学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本人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市的非应届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北京市,且在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已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仅限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时长不计入在内)的非应届毕业生;北京市内高校在读的第二学士学位考生。不满足以上四项条件的地方考生,需选择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手续。(三)报考点选择责任说明对于不符合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接收条件的考生,本报考点将不予办理网上确认手续。请考生在选择报考点前,务必仔细研读本须知,确认自身符合条件后,再选择本报考点。若因未遵循本须知要求错选报考点,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或无法参加考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网上报名流程(一)报名基本流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由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部分组成。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初试费用网上支付,并按照本报考点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二)报名时间安排网上预报名时段为2025年10月10日至13日,每日开放时间为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段为2025年10月16日至27日,每日开放时间同样为9:00至22:00。(三)报名信息填报要求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尤其要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关键信息。在报名系统开放期间,考生可对已填报的信息进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新的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报名系统关闭后,将无法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或重新填报。(四)关键信息修改规定网上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均不可修改。其中,“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都不能直接修改。若确实需要修改这三项信息,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先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然后重新进行报名并完成初试费用支付。(五)学历(学籍)校验说明在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会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在线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保障校验工作顺利完成,建议考生提前登录学历(学籍)查询平台,核实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对于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学历(学籍)的补充核验。(六)报名责任告知考生需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所报考招生单位及本报考点的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谨慎选择报考单位和报考点并填报志愿。若因考生自身原因,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等,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七)初试费用缴纳要求选择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需在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初试费用。请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期间完成费用缴纳,逾期将不再受理补缴费事宜。缴费成功后,考生还需在本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四、网上确认安排(一)确认时间与须知获取本报考点关于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安排、操作要求及注意事项,将在后续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1161)网上确认须知》中详细说明,请考生密切关注。(二)网上确认核心要求1. 所有符合所报考招生单位及本报考点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网上确认。若未在本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通过本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审核,其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2. 考生在进行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本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根据核验需求,按要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同时,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的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予准予参加考试。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联系方式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太行路55号咨询电话:010-8018720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二)初试费用标准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北京市报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用138元/人。(三)初试费用退费说明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由于报考点已启动考务组织程序并安排考试资源,因此一律不予退费。对于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纳费用、未进行网上确认或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其所缴纳的初试费用将由研招网完成对账结算后统一办理退费,退款预计于2025年12月底返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工作顺利进行,建议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相关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四)特殊群体考生便利申请在北京市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本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本报考点提出初审意见后将上报至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考生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后,由本报考点告知考生。(五)准考证打印要求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特别提醒:《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进行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需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六)报名时间规划建议建议考生合理规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初期和末期的高峰时段,以避免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进度。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不再安排补报,也无法再修改报名信息。(七)信息关注要求考生需持续关注本报考点及所报考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重要事项,保持通信渠道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八)未尽事宜说明本须知中未明确的其他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25年10月2025-10-23 14: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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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一)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说明:(1)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课执行A类考生国家线。(2)调入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考生初试成绩应达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二)除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以外其他各专业:执行A类考生国家线复试和调剂。(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总分300分,英语45分进行复试和调剂。(四)符合教育部享受照顾或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现场复试,拟于3月下旬启动。我校将陆续公布第一批复试考生名单查询、复试公告等相关信息,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耐心等待后续通知。(https://yjszs.njmu.edu.cn)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2025年3月13日2025-08-01 15: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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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族大学旅游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为规范有序推进我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依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以及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25〕59号)文件精神,结合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架构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25〕59号)文件部署,我院专门成立2026年推免研究生选拔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选拔的组织、审核与统筹工作,小组成员构成如下:- 组长:王玉峰- 副组长:刘海玲、解世雄- 成员:张克瑞、康敏、张存桂、严正星、李想、马瑞二、推免名额分配(一)毕业生基数与总名额我院2022级应届本科毕业生共计107人(不含专升本学生),其中旅游管理专业应届毕业生70人,旅游地学与规划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37人。经学校统筹分配,我院2026年推免生计划总名额为3名。(二)专业名额分配原则与结果按照“(学院总名额÷学院本届毕业生总数)×各专业本届毕业生数”的整数分配原则,结合各专业实际人数核算,最终确定名额分配方案:- 旅游管理专业:分配推免名额2名- 旅游地学与规划工程专业:分配推免名额1名三、推免生遴选条件申请推免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所属年级与专业:2022级旅游管理专业或旅游地学与规划工程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2. 思想政治素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备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3. 品德与学风: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4. 学习与创新能力:学习态度勤奋,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学业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专业发展潜力。5. 纪律表现: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6. 学业排名要求:因学校推免比例为2.7%,处于“2%<比例≤5%”区间,申请推免的学生需满足“学业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5%,且所修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无不及格科目)”的要求。7. 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说明:若学生有特殊学术专长(如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或突出培养潜质,需经5名及以上相关学科高级职称教师组成专家审核小组,对其科研创新成果、发表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严格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开展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需出具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过程需进行录音录像,答辩结果需公开公示。后续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复核后,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定,通过后方可纳入推免考量范围。四、推免遴选工作流程1. 信息发布:2025年9月2日,学院向2022级旅游管理(1)班、旅游管理(2)班及旅游地学与规划工程班,正式发布本届推免生遴选名额、遴选条件及工作流程,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知晓相关信息。2. 申请材料提交:符合遴选条件的学生,需在2025年9月3日10时前,向所在班级班主任提交《青海民族大学推免生申请表》;班主任需在9月3日12时前,将收集到的申请表统一提交至学院推免研究生选拔工作小组马瑞老师处。3. 材料复核与拟推荐名单提出:2025年9月3日15时,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召开专项会议,对申请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进行复核,结合遴选条件提出拟推荐推免生名单。经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后,于9月4日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院推免生工作细则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学生提交的《青海民族大学推免生申请表》《青海民族大学2026年推免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申请学生在校期间成绩单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4. 拟推荐名单公示:学院将拟推荐推免生名单于2025年9月3日17时至9月8日17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师生对拟推荐名单有异议,可向学院纪检委员张克瑞老师反馈(联系电话:0971-8129489)。若存在因“特殊学术专长”推荐的学生,需将其相关审核鉴定材料(如专家意见、答辩记录等)一并公示。5. 推免服务系统志愿填报:经学校审核通过、正式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操作。6. 推免资格作废情形:截至教育部规定的推免服务系统关闭时间,若已确定推免资格的学生未被任何招生单位接收,或本人主动放弃推免资格,则该生的推免资格自动作废,对应的推免生计划也同步作废,不再进行补录。7. 推免资格取消情形:学生取得推免资格后,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 在校期间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相应处分的; - 毕业时未按时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 - 经核查发现,在推免推荐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规行为的。五、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核算说明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的核算内容及计算方法,严格依据《青海民族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执行,主要涵盖“基本素质测评分”“学业成绩测评分”“实践创新能力测评分”三个维度,具体计算公式及各维度核算方式如下:(一)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公式推免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 基本素质测评分×10% + 学业成绩测评分×75% + 实践创新能力测评分×15%(二)各维度测评分核算方式1. 基本素质测评分:以学生前三年(第一学年、第二学年、第三学年)综合测评中的“基本素质测评总分”为基础,取平均值计算,即:基本素质测评分 = (第一学年基本素质测评总分 + 第二学年基本素质测评总分 + 第三学年基本素质测评总分)÷32. 学业成绩测评分:直接采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入学以来所有课程的学业平均成绩(以教务系统记录数据为准)。3. 实践创新能力测评分:基础计算:以学生前三年(第一学年、第二学年、第三学年)综合测评中的“实践创新能力测评总分”为基础,取平均值,即:实践创新能力测评分(原始分)= (第一学年实践创新能力测评总分 + 第二学年实践创新能力测评总分 + 第三学年实践创新能力测评总分)÷3分数上限与归一化处理:实践创新能力测评分上限为100分。若同一专业(或班级)内申请推免的学生,其实践创新能力测评分(原始分)均未超过100分,则按原始分计入综合测评;若存在原始分超过100分的情况,则对该专业(或班级)所有申请推免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测评分进行归一化处理,具体公式为:归一化后实践创新能力测评分 = [100分÷该专业(或班级)申请学生实践创新能力测评分(原始分)最高分]×本人实践创新能力测评分(原始分)旅游学院2025年9月2日2025-09-22 16: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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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复试工作圆满结束!3月25日-27日,重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开展。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以及结合学校招生复试工作要求,本次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选拔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构成,笔试考查思想政治理论,面试则为综合能力考核(综合面试、英语口语面试)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工作开展过程中,学院成立了以黄河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全面巡视和检查,做到对关键环节重点监督,坚守纪律底线,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复试工作结束后,将按学校和研究生院要求将考生复试考核成绩在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公示,然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全校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并报教育部录检通过后,方可视为正式录取。2025-07-30 17: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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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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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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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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