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为规范开展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障招生流程公开、公平、公正,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详细说明招生培养目标、类别、计划、报考条件、报名流程、考试安排、复试录取规则及其他重要事项,供考生参考。
一、培养目标
致力于培育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具备强烈爱国情怀与法治意识,道德品质优良,主动承担服务国家、奉献人民社会责任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分为两类:一是掌握本学科扎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可胜任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二是具备较强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招生从就业方式、学习方式、学位类型三个维度划分,具体要求如下:
(一)按就业方式划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包含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被正式录取前,分别与招生单位(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入学后按合同约定方向就业,毕业后直接到签约单位工作。
非定向就业:考生毕业时,按照个人意愿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无固定就业单位限制。
(二)按学习方式划分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两类研究生执行统一的考试招生政策与录取标准,保障招生质量公平统一。
全日制:考生需按学校规定时间全日制在校学习,遵循正常教学安排与管理要求。
非全日制:我校所有标注 “非全日制” 学习方式的招生专业,仅面向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考生需在工作之余完成学习任务,平衡工作与学业。
(三)按学位类型划分
硕士研究生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可通过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代码进行区分:
学术学位: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非 “5” 或 “6” 的专业,以培养学术研究能力为核心目标。
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 “5” 或 “6” 的专业,以培养实践应用能力为核心目标,更贴合行业岗位需求。
三、招生计划
本年度我校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规模约为 3900 人,该数量包含推荐免试研究生、转段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研究生等各类专项招生名额。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约 3400 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约 500 人。
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标注的招生人数仅为参考数值,并非最终录取人数。实际招生人数需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后续学校将根据考生报考热度、初试成绩分布等情况,对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同时,各专业实际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以最终录取的推免生名单为准。
招生专业目录、自命题考试科目等与报考相关的详细信息,考生可登录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获取。
四、报考条件
(一)通用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无违法违规记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统一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同时满足报考专业对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如有)。
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类型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此类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若为境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持有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满 2 年及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已进修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 4 门及以上相关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此类考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可凭现有学历(学位)报考。
若为在校研究生(含本校及外校在读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避免出现学籍冲突。
(二)专业学位特殊报考条件
报考部分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上述通用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专项要求: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通用条件中第 1-3 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已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同样具备报考资格)。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通用条件中第 1-3 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不得跨专业报考。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方向(专业代码 125601)、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方向: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通用条件中第 1-3 项关于国籍、政治素养、身体健康的要求。
(2)学业与工作经验需满足下列之一: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视为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需额外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相关规定。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需为符合国家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且同时满足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需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
报考其他专业学位:仅需满足通用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无额外专项限制。
(三)非全日制专业报考补充要求
我校所有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 “定向”,且报考类别代码需填写 “12”。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后户口、档案均不转入学校,不参与学校奖助学金评选,学校也不统一安排住宿,需自行解决学习期间的住宿问题。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且符合硕士研究生通用报考条件的人员。其中,“高校学生” 包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仅开放 7 个专业学位领域,具体为:学科教学(思政)(非全日制)、学科教学(语文)(非全日制)、法律(法学)(非全日制)、公共管理(非全日制)、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工程管理(非全日制)、物流工程与管理(全日制,01 物流工程与管理方向)。
考生报名时,需明确选择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如就读学校、专业等),以及入伍时间、退役时间等相关服役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可查。
(五)推荐免试研究生报考条件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即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填报志愿,并按我校要求参加复试。
已被我校正式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若违规报名,将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五、报名流程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需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缺一不可。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随后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本人图像采集,并缴纳报考费用。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逾期无法补报。
报名平台与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按系统提示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专业、报考点等相关内容。报名时,需确保本人身份证号、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家庭通讯地址、手机号等信息准确无误,且上述信息需保证在 2026 年 9 月前有效,避免因信息失效导致调档函、录取通知书无法正常寄送,影响后续入学。
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已填报的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新的报名信息,但需注意:一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重复报名且未删除无效信息可能影响后续确认与考试。
(2)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若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考生需及时到该网站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并在网上确认开始前,将认证报告提交我校进行核验,否则可能影响报名资格。
(3)考生需对本人填报的网上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如伪造学历、隐瞒学籍状态等),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需提前了解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招生政策,严格按照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考专业与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选错报考点等问题,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试或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确认要求与时间:所有考生(推荐免试研究生除外)均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确认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考生需密切关注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公告,避免错过确认时间。
确认材料:考生进行网上确认时,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原件),以及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复试开始前,向我校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原件与《退出现役证》原件(仅限士兵身份考生)。
信息核对:所有考生需认真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确认,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确认,一律不得修改。若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信息偏差,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图像采集:考生需按照报考点的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信息的采集工作,图像信息将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重要材料,需确保图像清晰、符合规范。
六、初试安排
(一)准考证打印
考生需在初试前 10 天左右,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与密码,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打印后需保持正反两面整洁,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与复试时,均需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二)初试时间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日考试时间安排如下: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若个别专业因考试科目特殊,需安排超过 3 小时的考试,具体时间将由教育部另行通知,考生需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为准。
(三)初试科目设置
根据报考专业类型不同,初试科目设置分为以下几类,各科目满分分值明确:
多数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各科满分依次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四科总分为 500 分。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学术学位: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各科满分依次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三科总分为 500 分。
应用心理、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各科满分依次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三科总分为 500 分。
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分别为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各科满分依次为 100 分、200 分,两科总分为 300 分。
(四)自命题科目要求
我校自主命题的考试科目,均不允许考生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每科考试时间统一为 3 小时,初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需在指定考场内完成答题,遵守考场纪律。
七、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重要性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核心组成部分,并非简单的 “二次筛选”,而是用于深入考查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如逻辑思维、沟通表达、科研潜力等)的关键环节,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前提,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直接失去录取资格。
(二)复试办法公布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及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年度招生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复试时间、复试内容、复试形式、评分标准等关键信息,并提前在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开,确保复试工作透明化。
(三)复试材料审查
学校在复试阶段,将对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报名材料原件审查,审查内容包含居民身份证、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往届考生的学历证书等。若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规定(如学历证书无效、证件信息与报名信息不符等),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需额外参加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具体加试科目可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五)部分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这五个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安排在初试阶段,而是由我校在复试过程中统一组织,考试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加分政策执行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发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政策执行,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如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等),在初试成绩基础上给予相应加分,具体加分项目与分值以教育部当年发布的管理规定为准。
(七)体检安排
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安排在考生被拟录取之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同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若考生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八)录取规则
录取依据:我校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量考生的考试成绩(包含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两者按一定比例折算为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与道德品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确保录取过程公平、公正、择优。
定向就业考生签约要求: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正式录取前,分别与我校(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明确三方权利与义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如解除劳动合同、工作交接等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新生报到要求: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报到;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到,需提供正当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长需符合学校规定。无故逾期 2 周仍未报到的新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若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境外学历对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八、其他重要事项
(一)学制设置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3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6 年,即考生需在 3 年内完成学业,若因特殊情况(如科研任务未完成、休学等)需延长学习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6 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分为 2 年或 3 年两类,具体以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为准;相应的最长修业年限分别为 4 年(对应基本修业年限 2 年)或 6 年(对应基本修业年限 3 年),延长学习时间需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二)学费标准
我校各类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收费标准,将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部门及学校最新发布的文件执行,具体收费金额与缴费方式将另行公布,考生可关注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获取学费相关信息。
(三)奖助政策
国家层面: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且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贴学习与生活费用;表现特别优异、符合评选标准的全日制研究生,可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获得国家奖学金的考生将获得高额奖励。
学校层面: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同时积极拓展社会资源,设立社会类奖学金项目,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参与评选。
其他支持:我校每年为研究生提供一定数量的 “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岗位,通过参与岗位工作获得相应报酬;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户籍所在地的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缓解学费与生活费用压力。
(四)考研辅导与考试大纲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辅导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研辅导培训,考生需警惕各类虚假辅导宣传,避免上当受骗。我校自主命题科目的考试范围,以学校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考生可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大纲内容,针对性备考。
(五)招生信息发布渠道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所有信息(包含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复试办法、录取名单等),均通过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公开,考生需密切关注该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及时获取最新招生动态,避免因信息滞后影响报考。
(六)章程效力说明
本章程内容若与教育部发布的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存在不一致之处,或章程中未提及的其他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当年发布的文件要求为准,确保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国家政策。
(七)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咨询部门:青岛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答考生关于报考条件、报名流程、考试安排、录取规则等方面的疑问。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 308 号。
邮政编码:266071。
联系电话:0532-85953655。
考生若对招生工作存在疑问或异议,可通过上述渠道咨询;若需申诉,可按学校相关规定提交申诉材料,学校将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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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MPA复试细则汇总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计划招生人数,以及《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里所确定的一志愿合格考生,我们划定了专业复试分数线。 [125200]公共管理硕士(MPA)计划招生人数为145人,一志愿合格考生复试分数线(总分)为168分,复试差额比例为112%。 复试名单见附件1“辽宁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名单”,并请各位考生牢记考生编号。 二、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复试方式 公共管理硕士(MPA)[125200]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考生要拿着《准考证》、身份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认证报告(书)》等),按要求到辽宁大学崇山校区进行线下现场复试。考核内容按《辽宁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三里公布的内容和考核形式进行复试。 (二)复试考核项目 1. 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20分,占复试成绩的20%。考生成绩没达到12分的就是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 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 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考察考生对基础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也会了解考生已经取得的科研成果。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包含《辽宁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三里已公布的笔试和面试等内容。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70分,占复试成绩的70%。考生成绩没达到42分的就是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同学不予录取。 4. 同等学力加试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必须加试两门跟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两门考试满分都是100分,60分及格。两门考试成绩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的同学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请参考《辽宁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三。 (1)考试时间:2026年3月28日下午13:00-17:00 (2)考场地点: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博远楼305室 5.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学校在复试中对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分,占复试成绩的10%。考生成绩没达到6分的就是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考试时间:2026年3月28日上午8:00-10:00 (2)考场地点:辽宁大学崇山校区蕙星楼(具体考场见附件2)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参考大纲: 本次考试内容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主要参考资料如下: 1.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2025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2.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25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3. 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 三、资格审查与心理测试 (一)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可于3月26日(预计开通时间)后登录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首次登录前考生必须完成系统注册,其中考生姓名、考生编号、证件号码必须跟本人《准考证》信息一致),按操作提示完成材料提交并配合学校完成审核。 参加复试的全部一志愿考生应在3月27日前完成材料提交(第1至3项材料,第4项材料为非必传材料)。提交材料的要求请看《辽宁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才能参加复试。 (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一志愿考生请于3月30日18时前登录系统,并按操作提示完成心理测试。 四、复试安排 1. 复试日期、时间 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时间定在2026年3月28日(周六)和3月29日(周日)。考生面试时长不少于20分钟。具体考试安排请在复试前登录辽宁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网站“招生信息”栏目查询。 2. 具体科目复试顺序: (1)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面试) (3)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面试) (4)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五、录取 1. 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满分20分)+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7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满分10分)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3×0.7+复试成绩×0.3 2. 录取规则 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依次录取。严格按照总成绩计算公式确定考生总成绩,并根据计划招生人数、复试录取办法审核拟定拟录取名单,然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总成绩相同,就按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还是相同,就按初试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依然相同,就按复试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 拟录取类别 根据规定,凡是经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2026级全部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都要跟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请相关考生于2026年4月15日前,把单位和本人签署完毕的定向就业合同交到我单位,逾期就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定向就业合同请到《辽宁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附件里下载。 4. 拟录取名单 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天。 5. 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开学报到后按照学校要求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另外,依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开学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监督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本实施细则由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如果跟国家、辽宁省、学校的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就按国家、辽宁省、学校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相关推荐:大连理工大学MPA 东北大学MPA 大连海事大学MPA2026-04-02 14: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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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2026考研复试成绩计算-专业素质占50%,综合素质占25%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要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这个理念,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潜质;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质量。(二)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严格执行“两识别”“四比对”“三随机”这些工作机制,严格复试、调剂、录取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还有考生的合法权益。(三)参加复试人数与招生规模的比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够的,就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都要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才能被录取。(四)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深入落实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坚持在一志愿复试拟录取完成后,没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开展调剂复试。二、组织管理内蒙古医科大学把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纳入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行招生管理规章制度。(一)校级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简称“校研招委会”)负责对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定各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名额,制定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解决招生工作中碰到的重大问题,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组织开展本单位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校研招委会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统筹管理招生宣传、考试组织、调剂、录取这些工作,统一审核各培养单位考试招生各环节实施细则,统一公开招生信息,统一监督检查各培养单位考试招生执行情况,统一审核复试及拟录取名单,统一办理录取相关手续。(二)承担复试工作的院级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简称“院研招委会”),主任由学院院长担任,院长是复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副主任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学位点负责人、工作秘书等组成。院研招委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组成人员名单要报校研招委会办公室备案。它的职责如下:1.依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成立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小组,及时公布复试要求、复试安排信息等,审核考生复试资格,指导各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要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再报校研招委会审定。2.指导相关学科专业做好相关试题的命制工作和保密工作。3.各单位要严格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复试工作规章制度。选派人品公道正派、工作能力突出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考前要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让他们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考核不合格的人不能上岗。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智能手表这些电子通讯设备进入复试现场,也不能中途离场或做其他与复试无关的事。4.审核本单位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制定的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和综合面试评判规则及评分标准,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和综合面试的记录和意见,监督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和综合面试工作,审核所有批次复试考生的综合排名、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负责把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5.做好复试支持保障工作。6.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7.对参加复试但没被录取的考生做必要的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8.每一批次考生复试结束后,把考生评分记录等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对复试成绩进行复核,复核完成后任何人不能改动。在规定的时间内把纸质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进行电子扫描,纸质介质至少要保留一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五年。(三)成立以学院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简称“学院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名单要报校研招委会办公室备案,监督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监督小组主要负责对本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四)各复试单位要结合招生学科专业特点,提前成立各二级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教师库(不少于10人),复试小组教师应该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办事公正、没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学科专业研究生。为维护招生公平,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鼓励聘请符合遴选标准的外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专家参与面试。在复试当天,由院研招委会主任从复试小组教师库或相近学科复试小组教师库中随机抽取教师组成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按要求开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评判和综合素质面试评判工作。各复试小组至少要有5名教师组成,设组长1人,另设记录员1人(不列入复试小组成员),各复试小组在复试前要明确评判规则、评判标准以及小组成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复试小组成员要现场实名制独立评分,并形成复试小组意见。三、招生计划各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里都包含推荐免试生、专项计划考生。学校会根据生源和社会需求情况对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进行动态管理。四、复试时间根据教育部复试时间安排,我校在4月3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校研招委会办公室统筹安排,提前向考生公布。4月8日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4月28日前完成所有录取工作。五、复试考生基本条件(一)初试成绩基本要求1.非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不能低于235分,外国语和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不能低于30分,专业课成绩不能低于90分。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这些项目之一,服务期满并且考核合格。必须在教育部提供的名单里,同时初试成绩在享受加分政策后要达到其报考专业国家二区基本成绩要求。(二)复试入围资格1.一志愿上线考生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是1:1.2(不足1名按1名计算)。2.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多于招生计划但没达到复试比例的,就按实际上线人数参加复试。3.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的专业,结合专业空缺名额和调剂生源综合确定,复试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4.复试考生确定原则:报考“099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教学医院)”且成绩符合基本要求的考生,在所报考专业的各研究方向下按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复试名单,初试总成绩相同的就同等对待;报考其他院系所且成绩符合基本要求的考生,在本报考专业下按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复试名单,初试总成绩相同的同等对待。5.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以申请免初试。六、资格审查根据确定的复试名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单》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要提交下面这些材料:(一)《内蒙古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二)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阶段成绩单;(三)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要在有效期内)、大学阶段成绩单;(四)报名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要提供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关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声明》;(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要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六)报名时已经申请并享受加分政策、申请免初试的考生要提供能证明自己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证件和材料;(七)《定向就业考生关于复试录取的声明》《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2026版》(工作单位定向培养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八)内蒙古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七、复试内容及组织(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学科门类特点,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招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该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这些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方式:1.审查考生提交的《内蒙古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2.各单位可以在面试阶段设置合理环节,详细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这项不做量化计分,只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学校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会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三)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要参加专业课理论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1.专业课理论笔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是90分钟,满分为100分(1204各专业和125200公共管理考试时间是180分钟,满分20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动态掌握的程度,还有运用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原则上按照一级学科命题,个别专业按照二级学科命题。2.综合素质能力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人文素养、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等情况,满分为100分。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如果考生明确表示已经回答完毕的可以提前结束考核。(四)报考生物学(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是0710)、医学(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是10)专业的考生还要参加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主要了解考生的实际操作和动手能力,满分100分。专业学位临床医学(报考专业代码1051XX)考生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以客观结构化临床考试(OSCE)方式进行,考站设置不少于4站。其中,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徒手心肺复苏(院前急救)这3站是必考项目,其余考站由各复试单位自己设定。其他学科专业可以根据专业特点,有针对性地设置考核内容和形式。(五)同等学力考生还要加试两门课程。考试形式一律是闭卷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都是100分。加试的两门业务课程要涵盖所报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要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来,加试科目不能和初试科目相同,也不能和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六)各复试单位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七)复试组织1.专业理论笔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综合素质能力面试都由各复试单位组织实施。2.125200公共管理思想政治理论和管理学综合考试里的思想政治理论部分由卫生管理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一起组织开展。3.同等学力加试由研究生院组织。八、调剂(一)调剂名额严格按照学校审定核准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完成情况来确定。(二)调剂政策1.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都要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报名时已经申请并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调剂。2.调剂考生要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3.单科成绩、总分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二类地区《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4.初试统考科目与申请调入专业初试统考科目要相同。5.各专业调剂优先选择全日制统招本科生(非成人学历形式)而且有学士学位的,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毕业时拿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时没拿到学位证书的,会取消其录取资格。6.各学科专业对考生本科专业和第一志愿报考硕士专业的具体要求见《内蒙古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7.每位调剂考生同一批次调剂只能选报我校一个专业或方向(有研究方向的要选研究方向),多报的话算无效报名。8.申请调剂考生不接受复试通知或者接受复试通知后放弃复试的,我校就不再接受该生后续的所有调剂申请。(三)调剂考生志愿确定1.对申请调剂到“099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各专业且符合上面政策的考生,在申请调剂专业的各研究方向下按考生初试总成绩排序,按比例选出来进入复试名单,初试总成绩相同的同等对待。2.对申请调剂到其他院系所且符合上面政策的考生,在申请调剂的专业下,按考生初试总成绩排序,按比例择优选出来进入复试名单,初试总成绩相同的同等对待。九、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一)“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是专项计划,专项专用,不能挪用。(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要达到学校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三)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要符合学校确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初试成绩要求。(四)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十、总成绩计算办法(一)复试总成绩是专业理论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这三项成绩加起来。其中,1204各专业和125200公共管理复试总成绩是专业理论笔试、综合素质面试这两项成绩加起来。(二)入学考试总成绩按下面这个公式以百分制形式计算:总成绩=(初试总成绩÷A)×60%+(复试总成绩÷3)×40%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这些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必须在教育部提供的名单里,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125200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复试考生A值是3,其他学科专业复试考生A值是5。十一、录取原则(一)录取“099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的考生时,以同一专业同一批次各研究方向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排名为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总成绩排名确定。录取其他院系所的考生时,各院系所按同一专业同一批次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排名为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如果因为总成绩相同并且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就按初试成绩总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初试外国语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到该专业招生限额。(二)录取人数按照校研招委会审定的分单位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三)导师招生人数可以参考《 关于印发〈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医校发〔2026〕9号)》来执行。(四)考生出现下面这些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2.复试总成绩<150分的。3.在复试过程中发现考生违反相关政策报考、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弄虚作假、考试违纪、作弊、替考等。4.经资格复查后不符合拟录取专业对考生的前置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的。各单位要加强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审核,特别是对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免初试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复试。十二、其他事项(一)各单位要加强对考生的服务管理,在复试前一定要通过短信、E-mail或电话录音等方式通知到每一位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按时参加复试。所有通知都要有考生收到复试通知的回复,并且要保存到录取通知书发放的时候。(二)复试各环节要全程使用专用摄像机和录音设备,全程、全覆盖清晰录像和录音。做好台账记录,确保每一个关键环节都有痕迹记录,能追溯。强化安全保障,提前组织复试环节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所有复试所涉及考试材料(包括答卷、成绩评定书面记录等)电子版、视频监控资料、影像及录音资料等要保存到复试结束后5年。答卷、成绩评定书面记录等由研究生院统一保管,音视频材料由各单位妥善保管,以便查阅。与考生复试成绩相关的所有复试书面记录材料都不能有缺项、涂改等情况。(三)学校会对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名单不能修改,名单如果有变动,要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且对变动内容再公示7天。没有经过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也不给学籍注册。(四)报名时已经申请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相关条款执行。(五)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按照考生初试报名时填报的信息确定。(六)定向培养录取考生要在复试资格复审时把工作单位已经签字盖章的定向就业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原件(一式4份)提交到各复试单位。(七)对于非定向就业培养的考生以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考生,在录取前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其他类型的定向就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在录取时可以由原单位保管其档案。(八)复试缴费。复试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373号)的收费标准来。考生在规定时间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缴纳复试费并保存缴费截图。复试费一旦缴纳,就不再退还,没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算放弃复试。放弃复试者和复试不合格者,复试费都不退还。(九)考生体检工作在入学时进行,体检项目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相关规定来。考生如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就取消入学资格。(十)对在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就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三、复试的监督和复议(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各复试单位对本单位复试考生结果负责。(二)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会指派专人对各复试单位进行督查。(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各单位要及时公布复试方案、复试成绩、复试结果等信息。(四)回避制度。参与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的人员,如果本人或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我校研究生考试招生的,要主动向招委会办公室报备并且全程回避;如果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我校的,要主动报备,由招委会研究决定需不需要回避以及怎么回避。(五)在研究生复试期间,研究生院、各单位要设立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派专人负责。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过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相关单位进行复议。相关推荐:内蒙古大学MPA 西安交通大学MPA 西北工业大学MPA2026-04-01 14: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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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青岛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26预调剂通知新变化及注意事项我院部分专业打算接收优秀调剂生源,欢迎想调剂的考生多关注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院网站。具体事情通知如下:一、接收调剂专业具体有哪些专业和调剂名额,要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公布的调剂信息为准,请大家及时关注。(一)专业代码030202,专业名称中外政治制度,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位类型学术学位。(二)专业代码030207,专业名称国际关系,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位类型学术学位。(三)专业代码120404,专业名称社会保障,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位类型学术学位。(四)专业代码1204Z1,专业名称知识产权管理,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位类型学术学位。(五)专业代码125200,专业名称公共管理,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学位类型专业学位。另外,125200公共管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目前还有缺额。二、调剂要求1. 初试成绩必须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也要符合青岛大学招生简章里规定的报考条件。2. 学术学位调入的专业应该跟本人第一志愿报考的专业相同或者相近,专业代码的前4位要一样。3. 公共管理(125200)只接收第一志愿专业代码是1251、1252、1253、1254、1255、1256、1257的考生,并且要符合报考条件(含工作年限),初试成绩也要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的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4. 调剂工作全部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系统开通的具体时间和要求,会在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请大家及时关注。相关推荐:中国海洋大学MBA 清华大学MBA 北京大学MBA2026-03-31 15: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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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西安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考研复试安排:时间、内容、材料全汇总根据《西安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制订西安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一、基本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领导(一)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组 长:钟 海 成 员:李丽辉 周雪梅 朱建建 许 珂 黄 欢 程志华 孙淑文 薛岩龙(二)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小组,组织对考生进行复试面试考核。成立4—5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为5人,并配备1—2名秘书。(三)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巡察小组,负责对学院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及巡察检查。组 长:霍 黎 成 员:陈 曦 张 丹三、拟招生人数专业代码及名称:120400公共管理学,拟招生人数(含专项计划):40人;125200公共管理,拟招生人数(含专项计划):28人。注: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复试情况、上级部门增量计划等因素动态调整招生计划。最终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四、一志愿复试工作(一)复试时间、地点1. 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定于3月28日。其中笔试时间为9:00—11:00,综合面试时间为13:30—19:00。2. 复试地点。 复试地点在我校长安校区二号教学楼一楼(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 笔试和综合面试的具体教室另行公布,请密切关注学院网站。(二)复试方式及费用2026年我校一志愿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复试不收取考生费用,食宿需自理。(三)复试名单的确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上线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上线考生名单组织复试。(复试名单见附件)(四)复试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须接受学院复试资格审查。考生按照以下规定和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查资料,并在3月26日17:00前将材料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手机号—报考专业及代码—资格审核)。联系邮箱请关注学院通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复试资格审查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籍学历校验。资格审核材料清单及排列顺序如下(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命名为:姓名—手机号—报考专业及代码—资格审核):1. 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所有考生提供); 2. 有效居民身份证(所有考生提供); 3. 准考证(所有考生提供); 4. 《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所有考生提供); 5. 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所有考生提供); 6. 《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考生提交); 7. 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8.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往届生提供); 说明:报考公共管理硕士(125200)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23年9月1日前颁发,专科毕业证应在2021年9月1日前颁发。 9. 《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 10. 《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定向就业考生提供); 11. 教务部门出具的报考专业6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1篇(同等学力考生); 12. 个人竞赛、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参与课题、发表论文、获奖等补充材料。材料1、4、6、10样表均可登录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专区自行下载。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核,同时递交复印件(其中1、4、10须为原件)一份,学院留存备查。学院将指定专人审查考生提交的材料,未在学院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交审核材料或复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资格审核通过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须提交上述资格审查资料纸质版以备复查(其中1、4、10须提交原件)一份。提交时间3月28日8:00,提交地点另行公布,请密切关注学院网站。符合加分政策(《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且在网上报名时已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的考生,须在3月25日12:00前向学校提交加分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准考证号+姓名+手机号+申请加分”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话告知,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和加分政策。(五)复试内容及分值1. 笔试。 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考试时间为2小时。 (1)公共管理学(120400)笔试科目:行政管理学与公共政策学综合。 (2)公共管理(125200)笔试科目:公共管理基础知识。 考试科目以我校2026年招生简章中公布的《西安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专业科目及参考书目表》为准。2. 综合面试。 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一般情况下,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40分、综合素质能力考核40分。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运用外语知识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以及对专业外语的掌握程度,同时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从发音正确性、语言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等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外语水平。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3. 公共管理硕士(125200)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且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满分各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科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加试科目为《管理学》和《政治学》。5. 我院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招生人员、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思想政治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六)总成绩计算办法1. 总成绩=初试折合成绩+复试折合成绩。 2. 初试折合成绩=初试成绩÷5×60%(管理类联考初试折合成绩=初试成绩÷3×60%)。 3. 复试折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2×40%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专业、学习方式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分别按初试总分、初试统考外国语分数、初试业务课一分数高低进行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排序。(七)复试相关要求1. 考生应及时查看复试细则,于复试前熟悉复试的流程和要求。复试期间,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学院的统一安排,接受校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按要求参加各项考核环节,不得戴耳机、不得录音、录像,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复试场所。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在本年度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前考生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2. 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3.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 学院认为需要进一步考察时,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五、调剂复试安排调剂复试工作拟定于4月8日起进行。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缺额情况提前发布调剂信息,调剂办法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我院官网后续发布的通知公告。调剂考生复试程序和所需材料与一志愿考生相同。六、录取工作1.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2.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3. 拟录取考生名单需经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先后组织的录检,录检不通过者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录检通过名单为准,并由研究生院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一般于6月下旬发放。4. 拟录取考生须参加体检,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及安排请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公告。5. 不予录取。未按时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不合格、体检结果不合格,均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不予录取;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6. 学校根据各专业指标,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如果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拟录取考生资格审核存在问题被取消拟录取资格,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向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果该生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则顺序递补下一位。后期如有追加指标,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生源等情况,确定补录的专业,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向低分进行补录。七、信息公开、监督及复议1.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2. 对复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应于复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实名向学院提交书面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参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办法执行。申请复议或申诉者,必须陈述事实、依据。对无中生有、蓄意诬陷的,要承担相关责任。八、违规处理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违纪行为,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严肃处理。九、其他(一)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录取相关公告,按要求参加复试。学院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复试辅导,也禁止校内各单位或个人举办或参与考研复试辅导活动。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从未委托任何组织、公司及个人等开展任何形式的与研究生招生相关的辅导、培训、售卖资料等活动。请各位考生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各类信息,谨防上当受骗。(三)本方案由西安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和《西安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相关推荐:西安交通大学MPA 西北工业大学MPA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MPA2026-03-27 1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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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26考研复试时间:一志愿3月下旬,调剂4月8日后启动根据《江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江大研字〔2026〕5号),为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复试人选 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一志愿考生,以及符合各学院(中心、研究院、研究所,下同)调剂要求的调剂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详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进入复试名单可登录各学院官网进行查询。二、复试方式 一志愿考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调剂志愿考生复试为线上或线下复试方式,具体复试方式参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线上复试方式采用中国移动“云考AI”远程线上面试系统,线上复试考生须认真阅读“江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考生须知”,提前准备相关软硬件环境,上传规定的材料。参加线下复试考生相关材料复试报到时交复试学院。三、复试组织与要求 1. 学院应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组、资格审查工作组、网络远程复试技术保障组。网络远程复试技术保障组负责本学院的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和外接设备正常运行,并负责培训本学院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 2. 学院应制定详细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复试方式、流程和相关要求,畅通考生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值守,受理考生咨询,加强考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导,使考生熟知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的使用办法。 3. 各学院复试前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4. 各学院复试前要采取与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等方式,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提醒并要求考生在招生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5. 各学院要提前组织模拟复试演练,复试专家、工作人员和考生务必将演练当实战,严肃认真进行模拟演练,在演练中熟悉流程、要求,检验网络、设备,提前发现并及时排除复试风险,确保正式复试有条不紊;要制订复试应急方案,包括线上复试的兜底技术保障。 6. 发布需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应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对于贫困地区考生和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要加强关爱帮扶。 7. 复试期间,各学院要坚持并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确保公平公正。要加强复试导师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要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四、复试时间及主要安排 (一)3月18日前:学院准备工作。上报学院复试分数线方案、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一志愿复试名单、学院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复试工作组成员名单、资格审查工作组成员名单。一志愿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二)3月18-20日(调剂志愿按学院通知时间):考生准备工作。待学院在网站上公布复试名单后,请考生应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管理系统(考生入口)”提交复试科目(确认提交后不得更改,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复试资格)、通讯信息(核对本人手机号和通讯地址等,录取后将作为邮寄录取通知书依据)、住宿与否等相关信息(系统登录用户名:准考证上的15位考生编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最后一位如为X应大写),考生如果忘记登录密码,可在系统中自行重置密码);线上复试考生在“云考AI”上传“江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考生须知”中要求的资格审核材料。线下复试考生相关材料复试报到时提交纸质版。线上复试前需提前测试网络环境,保障视频通畅。 (三)3月21日-3月底:组织一志愿复试(招生规模大的学院应分批错峰),具体时间由学院安排。 (四)3月底4月初:报一志愿拟录取名单、调剂缺额及拟调剂人数、调剂时间。 (五)4月7日前:一志愿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做链接汇总。 (六)4月8日:调剂系统开通(各学院调剂系统具体开通时间会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请考生们及时关注)。调剂志愿复试前报调剂志愿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七)4月8日-4月中旬:组织调剂志愿复试,具体时间由学院安排。 (八)4月18日左右:报调剂志愿拟录取名单。注:非全日制考生在复试前需签订“非全日制研究生拟录取告知书”并提交学院。 (九)4月19日左右:调剂志愿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做链接汇总。 (十)4月20日前:通知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打印调档函;通知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含非全日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通知拟录取考生提交《身体健康承诺书》。五、其他工作 1. 缴费。复试费为80元/考生。线上复试考生届时进入“云考AI”远程线上面试系统后,通过微信扫码在线支付,须在参加复试前完成缴费。线下复试考生登录江苏大学缴费平台缴费,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网址缴费,在复试报到前须完成缴费。复试报到时将支付成功的界面打印纸质版交复试学院,打印纸质版后须在上面备注本人身份证号与姓名。线下复试考生缴费流程参见《江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交费说明》。待学院在网站上公布复试名单后,复试考生再开始进行缴费,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没来参加复试,我校不予退费。 2. 住宿。考生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管理系统(考生入口)”中提交的是否住宿信息将作为新生入学后是否安排住宿的依据。受目前学校条件限制,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各学院要认真执行《江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坚决落实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和领导,并做好突发情况应急预案。严格执行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3. 请考生凭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学校,请考生根据复试时间,妥善安排好行程及住宿。请注意任何送考车辆、陪考人员不得进入校园。相关推荐:南京大学MBA 东南大学MBA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2026-03-26 14: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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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报考北京工商大学必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全解析(含专项计划政策)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文件和北京市的工作要求,再结合我们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复试组织管理学校是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已经纳入了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主要负责人是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坚持服务国家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把质量关口,严守工作纪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公平、公正、科学。招生就业处负责全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制度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信息化建设及政策咨询、信访受理等。负责统筹管理招生宣传、考试组织、调剂、录取等工作,统一审核学院考试招生各环节的实施细则,统一公开招生信息(包括招生章程、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剂信息等),统一监督检查各学院考试招生的执行情况,统一审核复试(含调剂复试)及拟录取名单,统一办理录取的相关手续。学院是本院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直接负责人是本院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招生学院成立由院长牵头,分管副院长、纪检委员一起参与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委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而且是奇数。这个委员会统筹推进本院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简称“学院复试录取细则”)等考试招生的重大事项。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根据学院复试录取细则的要求,具体实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交叉学部参照学院的要求来执行。二、复试工作办法(一)复试方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的考生与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分开进行。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己确定各专业的复试方式,可以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专业,校外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复试时间内,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进校参加复试。(二)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原则上在2026年4月2日之前完成。具体的复试安排见各学院的复试录取细则。(三)复试分数线和各学院复试录取细则《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各学院的复试录取细则会在近期于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开发布。(四)复试比例及名单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的相关政策要求,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学科(专业)的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就按实际合格生源的数量来组织复试。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名单会在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五)复试考核方式及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的环节。面试(可以包含实践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外语口语及听力等,满分是100分。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见各学院的复试录取细则。(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查。学院可以在复试中加强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也可以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还可以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七)关于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必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录取工作办法(一)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学校严格遵循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科学”的录取原则。具体的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和录取办法由各招生学院在复试录取细则中规定。考生的总成绩是统考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占30%。(二)录取办法1. 考生的录取以总成绩为依据,如果考生的总成绩相同,录取规则由招生学院确定。2.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专项计划低于45分为不合格,下同)不予录取;复试单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要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北京工商大学招收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研究生培养协议》,拟录取名单公布5个工作日内须将协议提交到录取学院,未按时提交定向协议者不予录取。一旦录取后,不能再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4.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己处理。如果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5.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6.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如果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没有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录取资格无效。7.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入学后统一组织。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8. 学校不开展破格复试录取工作。9. 如果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就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递补录取考生如果已经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且无法按期解锁的不予录取。10.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四、复试资格审查和复试费缴纳办法(一)资格审核携带的材料1. 本人手写签名的《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2. 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政审函调表》;3. 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在读证明(应届生);4.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要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除外)须提供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证明(425分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共英语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在正式刊物上已发表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研究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6. 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原定向、委培单位准予继续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原件。(二)缴纳复试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查前需要缴纳复试费100元。(三)资格审查1. 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都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2. 考生资格审查由学院组织进行,时间和地点见各学院的复试录取细则。3.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之后,须由学院在初试准考证上盖章,以此作为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的凭证。考生须对自己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如果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五、信息公布我校各项复试录取信息由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相关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可以登录网站查询。六、其他非全日制研究生上课时间安排在周末,不享受国家及学校的奖助学金,学校不安排住宿,不转档案,毕业后按签订的《北京工商大学招收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研究生培养协议》就业。相关推荐:清华大学MBA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 北京理工大学MBA2026-03-24 14: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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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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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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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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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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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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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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