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10-21 10:27:07 来源:研究生院

欢迎各位考生选择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为确保您顺利完成报考流程、准确了解招生政策,在正式填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充分掌握相关要求。


一、招生计划安排


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初步计划招收 1800 余人,该人数包含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非全日制考生以及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各专业具体招生名额,可查阅后续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需特别说明的是,上述招生人数仅作为考生报考阶段的参考依据。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生源实际情况、学校学科发展需求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招生质量与培养规划相匹配。


二、报考资格要求


所有报考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严格符合以下对应类别条件,确保自身资格合规,避免因资格不符影响后续报考流程。


(一)通用报考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 4 项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修养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中的体检要求。


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情形之一:


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形式学习且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可完成学业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考生须在入学报到前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自动取消。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即持有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满足 2 年(含 2 年)及以上工作或学习经历;或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以上两类考生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须额外满足两项条件: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②在复试开始前,已在国家正式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公开发表 2 篇及以上、每篇字数不少于 3000 字,且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此外,若考生为在校研究生(含在读硕士、博士),须在报名前向所在培养单位申请并取得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方可参与我校报名。


(二)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报考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需满足本部分第(一)条 “通用报考基本条件” 中的所有要求外,还须符合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这一条件(即本科专业代码非 0301,且不属于法学类相关专业)。


(三)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报考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需满足本部分第(一)条 “通用报考基本条件” 中的所有要求外,还须符合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 这一条件(即本科专业代码为 0301,或已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四)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报考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满足本部分第(一)条 “通用报考基本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并根据自身学历背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之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具有 3 年(含 3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持有大学本科结业证书,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满足 5 年(含 5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需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能力要求)。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具有 2 年(含 2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五)特定专业方向招生说明


我校在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中,设有国际仲裁、涉外律师、刑事辩护三个特色方向,各方向具体招生人数将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标注,考生可根据自身发展规划选择报考。


(六)非全日制专业报考身份要求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上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考生需在报名时明确就业类型,并在后续录取阶段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七)推免生报考注意事项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的统一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志愿填报,并按我校要求参加复试。若在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确定接收单位,其推免资格将不再保留。


已被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若违反此规定,我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校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开放推免生接收通道,具体接收要求可查阅《西北政法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


(八)“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首先符合本部分第(一)条 “通用报考基本条件” 的相关要求,同时还需注意:报名时须选择填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准确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入伍时间、退役时间等关键信息;在复试开始前,须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学校进行资格复核。其他专项计划相关要求,可查阅我校发布的《2026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简章》。


三、报名流程指引


普通招考(非推免)的报名流程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核心阶段,所有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缺一不可。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图像采集及报考费缴纳等事宜。


在报考点选择上,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本人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含往届生、同等学力考生等)则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避免因报考点选择错误导致无法确认或考试。


(一)报名前资格自审


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须认真研读我校报考条件及当年国家、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相关政策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并合理选择报考专业及报考点。若因考生自身未充分审核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试或复试,甚至录取资格被取消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网上报名阶段


报名时间与平台: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统一报名时间段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仔细阅读教育部、考生所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发布的网上报名公告,按照公告要求准确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已填报的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新的报名信息,但最终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补报或修改信息。


现役军人报考提示:现役军人报考我校时,须提前了解军队及我校相关报考规定,严格遵守保密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若对报名要求存在疑问,应在报名前主动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咨询,确保报名流程合规。


报名关键注意事项:


考生选定正确报考点并提交报名信息后,需妥善保存系统自动生成的网报编号(我校报考点对应的网报编号前四位为 “6124”),该编号将作为后续网上确认的重要凭证。


报名时,考生仅可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查询我校各专业的计划余额信息,根据自身初试成绩情况按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在报名信息中如实填写个人学习经历、学术成果等内容,并在网上确认阶段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成绩单、学术论文刊物等)。


考生(含推免生)须准确填写个人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若存在违纪、作弊记录,必须如实申报。对于弄虚作假、隐瞒违规记录的考生,我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


报名期间,研招网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校验结果通常会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的三天内反馈。考生需及时登录研招网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确认信息准确性。若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考生须在网上确认开始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确保报名资格有效。


考生须按要求准确、真实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初试或复试,或录取后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确认阶段


所有普通招考考生(推免生除外)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逾期将不再安排补确认,未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确认时间与方式: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具体网上确认时间及操作方式将另行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官方渠道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网上确认操作流程:


材料提交:考生需按要求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或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网报编号等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线上核对。对于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形式学习,且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还须额外上传成绩单等能证明学业进度的材料,方可完成确认手续。


图像采集:考生需按照报考点规定的拍摄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无妆、清晰的证件照,配合完成个人图像信息采集,该图像将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及研究生学籍档案,务必确保符合规范。


信息确认:考生需对本人填报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逐项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确认。信息一经确认,在后续的考试(含初试、复试)、录取阶段将一律不予修改。因考生未仔细核对信息导致填写错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试安排说明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考生需依次通过两个阶段的考核,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一)初试阶段


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使用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书写任何文字或标记。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均须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初试时间:初试具体时间将参照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一时间执行,考生需以研招网及我校后续通知为准,提前做好备考及行程安排。


初试地点: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安排,具体考试地点及考场信息将在报考点发布的通知公告中明确,考生需在考前关注报考点通知,提前熟悉考场位置。


初试科目:各专业初试科目设置可参考我校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科目内容将严格按照国家及我校相关要求确定。


(二)复试阶段


复试基本流程:


复试分数线划定:教育部公布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后,我校将结合当年各专业生源数量、生源质量等实际情况,按不低于 120% 的比例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并制定发布复试及录取具体实施办法,最终要求以我校当年公布的复试录取方案为准。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报名时确认的身份),在复试阶段需额外参加 2 门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加试形式为笔试,试题难度将依据本科专业教学大纲要求设定,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能力。


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需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学历(学籍)证明:往届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所有考生均需提供《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身份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政审材料: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如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街道办等)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政审材料原件 1 份,政审表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填写。


同等学力考生补充材料: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额外提供①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1 份;②2 篇 3000 字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刊物原件及复印件(需包含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及版权页)。


其他材料:考生报考学院若有额外材料要求(如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考生需按学院通知补充提交。


五、学制、学费与住宿安排


(一)学制设置


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专业(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的基本学制均为 3 年,考生需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论文撰写及答辩等培养环节。


(二)学费标准


全日制专业: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12000 元 / 年,按学年缴纳。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8000 元 / 年,按学年缴纳。


非全日制专业:所有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统一为 20000 元 / 年,按学年缴纳。


我校已建立多元化奖助体系,为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供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在内的支持,帮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奖助政策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官方渠道查询。


(三)住宿安排


我校硕士研究生将在雁塔校区或长安校区学习生活,具体住宿校区及住宿分配方案,将以考生录取当年收到的《入学须知》为准。住宿费标准将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按学年缴纳。


需特别说明的是,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不安排校内住宿,考生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六、命题范围与参考书目


(一)命题组织方式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此类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开展,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由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考生可参考教育部发布的考试大纲进行备考。


自命题科目:我校自主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及考试要求自行组织,命题内容将围绕专业核心知识与能力考察展开。


(二)参考书目与试题获取


我校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自命题试题,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对外提供试题。部分专业自命题初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将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标注,考生可依据参考书目进行备考;未标注参考书目的专业,考生可围绕该科目对应的本科核心课程内容进行复习。


七、毕业与就业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 “定向就业” 和 “非定向就业” 两种类型,具体就业政策及安排如下:


定向就业研究生:考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明确三方权利与义务;研究生毕业后,须按照协议约定到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得擅自变更就业去向。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研究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需转入我校;毕业后通过学校推荐、双向选择等方式自主择业,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就业去向。


就业类型选择说明: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就业方式仅限 “定向就业”;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在报名时自主选择 “定向就业” 或 “非定向就业”,后续如需变更就业类型,需按我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我校高度重视研究生就业工作,始终坚持 “国际化人才培养” 理念,注重提升研究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毕业生以专业基础扎实、适应能力强等特点深受用人单位认可。学校通过构建 “服务体系立体化、就业指导全程化、就业服务信息化” 的就业工作模式,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发布、求职指导、校企对接等服务,毕业生就业质量长期保持较高水平。从就业领域来看,我校毕业生主要分布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高等教育单位、律师事务所等,就业方向与专业特色高度契合。


八、其他重要事项


辅导培训声明:我校从未举办任何形式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辅导班,也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辅导班;同时,我校不参与任何考研辅导资料的编写、出版工作,也不推荐任何辅导资料。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以 “西北政法大学考研辅导”“内部资料”“保过” 等名义进行的虚假宣传,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轻信虚假宣传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政策调整说明:若当年教育部对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进行调整,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并及时通过研究生院官方渠道发布调整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政策变化。


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科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 300 号


邮政编码:710063


联系电话:(029)85385134(该电话同时接受传真)


研究生院官网: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导航进入研究生院页面查询相关信息


官方微信公众号:西法大研招(考生可搜索关注,获取招生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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