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西安邮电大学(6107)报考点公告

2025-10-21 09:41:24 来源:研究生院

所有意向报考的考生,在提交报名申请之前,务必仔细研读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出台的相关招考要求,以及我校报考点和各招生单位公布的全部公告文件。考生须严格依照各项报考规范完成报名流程,因未遵循要求报名而产生的各类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一、报考点选择规范


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点设置于长安校区,仅接收符合以下特定类别要求的考生,具体范围如下:


1.本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报考本校,且就读于陕西省内非报考点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报考本校的陕西省内往届毕业生;


4.社会考生群体,该群体包含以下四个子类:①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陕西省内往届毕业生;②报考陕西省内科研院所(其中涵盖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的省内往届毕业生;③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且就读于省内非报考点院校的应届毕业生;④报考省内科研院所(含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的省内非报考点院校应届毕业生。


此处所指的“在陕往届生”,界定为户籍所在地为陕西省,或工作单位注册地及实际工作地均在陕西省的考生。对于“户口在陕”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原件以备核查;“工作在陕”的考生,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公积金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具体的提交细则将另行发布通知。报考点会依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部署,对考生的户籍信息、社保缴纳记录等进行严格审核,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直接取消其网上确认资格。若核查中发现有伪造、变造相关证件的情况,将按程序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需特别注意的是,我校报考点不接收以下类型考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且考试过程中需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考生。


凡未符合上述报考点选择条件,却在网上报名时选择“西安邮电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被判定为无效,我校报考点无法为其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二、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


1.报名时段安排:报考我校的考生以及本校应届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1日,每日开放时间为9:00—22:00,此阶段为系统测试期;社会考生的预报名时间设定为2025年10月12日至13日,每日9:00—22:00开放报名。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27日,每日操作时段同样为9:00—22:00。考生在预报名阶段提交的报名信息均为有效信息,正式报名阶段无需重复填报。


2.学历(学籍)校验说明:网上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开展在线校验工作,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校验结果。若未能通过学历(学籍)在线校验,考生需在网上确认阶段完成学历(学籍)的补充核验。对于因毕业院校更名导致校验未通过的情况,考生在选择毕业院校时可勾选“其他”选项,手动录入毕业证书上载明的院校名称。往届生填写毕业时间时,务必与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的记录保持完全一致。


3.报名信息修改规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登录系统修改已填报的报名信息,也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报名通道关闭后,所有报名信息均不可再修改,逾期也不再受理补报申请。


4.报考费缴纳要求: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段内,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足额缴纳报考费用,未按时缴纳费用的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网上确认阶段一律不受理报考费补缴业务。


三、网上确认相关事宜


1.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安排、操作方式及详细要求,我校将另行发布正式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平台发布的信息。


2.因工作原因无法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的在陕工作社会考生,需额外准备以下四类网上确认材料,缺一不可:一是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公积金缴纳证明;二是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三是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工作证明;四是近三个月及以上的工资条,且工资条需加盖单位财务部门公章。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需额外提交以下材料: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以及能够证明已进修完成6门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单,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


4.所有考生都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环节,主动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并确认无误,按照核验工作要求及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不再补办。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导致网上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被认定为无效。


四、《准考证》打印指引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可凭网上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且准考证正、反两面在整个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文字。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必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申请合理的考试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2025年10月27日之前)与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并提交申请,以便我校提前做好相关安排,逾期将不再受理此类申请。


2.当网上报名人数接近我校报考点最大容纳人数时,我校将暂停接收社会考生报名。届时,考生可在系统提供的可选报考点列表中重新选择合适的报考点报名。因此,确需选择西安邮电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建议尽早完成报名操作,避免因名额满额无法报名。


3.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应主动通过定期查阅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所选报考点及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渠道,及时了解网上确认安排、考试相关部署及各类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后续工作。我校报考点的相关信息及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所有通知公告,均会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承担逐一通知考生个人的责任。


4.本须知未尽事宜,均按照上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邮电大学长安校区西区办公楼511室


咨询及申诉联系电话:029-88166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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