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上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以国家需求与社会发展为导向,旨在培育具备以下素养与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思想政治素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拥有服务国家、奉献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学术与专业能力:对于学术型专门人才,需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创新精神、科研创新能力及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管理工作的核心能力;对于应用型专门人才,需具备较强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胜任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同时拥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二、招生计划说明
计划查询渠道:2026 年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可参考我校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人数仅为参考数据,非最终录取人数;
计划不确定性:当前教育部尚未下达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目录中的拟招生数包含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计划总数,同时涵盖本校拟接收推免生数量、“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及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专项计划名额;
计划调整机制: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推免生接收情况、考试后生源质量及学校办学条件等因素动态调整,可能与初始拟招生数存在差异。
三、报考条件
(一)通用基础条件
所有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首先满足以下基础要求:
国籍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思想政治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良好;
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学业水平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节后续特殊专业要求除外):
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条件 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条件 3:已取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条件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加试成绩需合格。其中,报考学术型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需额外满足以下 4 项要求:
① 进修经历:已进修过本科相应专业至少 8 门主干课程(即专业课),需提供省市自考办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课程成绩合格证明原件(本科结业生无需提供此项);
② 外语水平:外语能力需达到大学英语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水平),需提供相应等级证书或证明原件;
③ 专业限制:不得跨专业报考,即考生所学的大专、本科专业需与报考专业相关;
④ 报考点限制:报考点必须选择 “上海师范大学”,网上确认阶段我校将按上述要求审核报考资格。
此外,在读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校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特殊专业报考条件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法律(非法学):需满足上述 “(一)通用基础条件” 的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法律(法学):需满足上述 “(一)通用基础条件” 的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管理类及教育管理专业学位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方向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基础要求:符合上述 “(一)通用基础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
工作经验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②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③ 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需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相关规定执行。
沪赣合作项目专业学位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共同支持沪赣地方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合作框架协议》,我校与上饶师范学院联合开展 “沪赣地方高校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简称 “沪赣合作项目”),招生专业学位硕士点包括现代教育技术、体育教学、社会体育指导、生物与医药、美术与书法 5 个方向,具体可参考两校发布的沪赣合作项目招生简介及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报考该项目需注意:
学习方式:全日制;
报考要求:需符合上述 “(一)通用基础条件”,报名时需准确选择相应专业的 “沪赣合作项目” 方向;
考试方式:全国统考。
暑期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报考暑期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主要利用暑假及其他业余时间学习)的考生,除符合上述 “(一)通用基础条件” 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职业身份要求:为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及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或教育研究部门、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具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报名要求:报名时需准确选择 “教育硕士管理中心(筹)”(学院代码 901)中相应专业的 “暑期在职教育硕士” 方向(方向代码 60),考试方式为 “全国统考”,报考类别为 “定向就业”;
复试材料要求:复试时除携带其他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我校将按此要求审核报考资格。
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除上述暑期在职教育硕士外,我校英语笔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音乐、美术与书法、设计等专业学位也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具体招生信息可参考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具体授课安排需咨询相关学院。
(三)其他报考限制
非全日制研究生: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至原单位的人员,录取时需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单独考试:我校不接受以单独考试方式报考的考生;
推免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或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招生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仅在退役军人学院招生,且该学院仅招收此计划考生,报名时需准确选择 “退役军人学院”(学院代码 131)中的相应专业,并填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
未尽报考事宜,需遵照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执行。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阶段划分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两个阶段缺一不可,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网上报名:需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选择报考单位及专业等;
网上确认:需配合完成《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签署,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不再开放补报或补确认通道,具体时间及流程可参考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相关公告或教育部文件。
(二)报考点选择规则
特殊报考点要求:除前文规定 “报考点必须选择上海师范大学” 的考生(如同等学力报考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外,其他考生按以下规则选择报考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非应届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信息查询:报考点选择的具体要求,需查阅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及对应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避免因报考点选择错误影响报名。
(三)学历(学籍)校验与信息填报
校验安排:根据教育部规定,报名期间研招网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平台查看校验结果;
提前自查: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确认信息准确性;
校验未通过处理: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办理认证,并在参加复试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我校核验;
信息填报注意事项:网上报名时需仔细核对所填内容,确保准确完整,多数学历(学籍)校验问题由填写错误导致;曾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使用当前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填报,若因此未通过校验,无需使用旧信息重新报名,只需准备好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信息变更证明,在复试时提交即可。
(四)报名责任与准考证打印
信息责任:考生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准考证打印:报名完成后,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安排
初试时间: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统一确定,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当年发布的通知为准;
初试科目:各专业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为复习参考,非指定教材。
六、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分数线与组织
分数线划定: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各学科专业生源情况、招生计划等因素,自主确定各学科复试分数线;
复试组织:复试由各学院分别组织,复试办法、流程等具体信息将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院网站或学院通知发布;
差额比例: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各学院根据生源情况确定,通常不低于 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将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复试特殊要求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常规复试内容外,还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需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各学院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教育部及上海市教委相关规定,综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按照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要求: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时需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四)体检安排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残疾人教育条例》。
同时,将结合招生专业实际培养需求,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审核。
七、学费、奖助与住宿安排
(一)学费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可查询《学费标准》),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各专业具体学费金额,学费按学年缴纳。
(二)奖助体系
我校根据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政策,构建了完善的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包括:
国家助学金:为所有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就业且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发放国家助学金;
多元奖励与资助:涵盖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科研助理、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岗位补贴、专项奖学金、专项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帮助研究生缓解经济压力,激励研究生专注学业与科研。
(三)住宿安排
非全日制研究生:除暑期在职教育硕士外,其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的硕士研究生,我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非在职人员除外);
全日制研究生: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学制)内,原则上由学校提供住宿,具体住宿安排将根据招生规模与学校住宿资源匹配情况确定;超过基本学习年限(学制)的研究生,学校不再提供住宿。
八、学制与毕业证书
(一)学制设置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 3 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根据专业不同分为 2-3 年,具体学制可参考我校《学费标准》中各专业标注的学习年限。
(二)证书发放
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习与实践环节,修满规定学分,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或专业实践考核),达到学校毕业要求者,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将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证书。
九、咨询渠道与招生简章获取
专业咨询:关于复习资料、具体专业培养方案等问题,考生可直接咨询相关学院,各学院联系方式已随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也可浏览各学院官方网站获取信息;
招生简章获取: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招生专业目录均通过网上发布,无印刷版,考生可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十、学校基本信息与注意事项
(一)学校信息
学校代码:10270;
校区地址:
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 100 号;
奉贤校区: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 100 号;
研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桂林路 81 号上海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200234;
联系电话:021-64322314;
研究生院网站: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可查询招生动态、政策文件等)。
(二)注意事项
政策时效性:招生工作期间的所有政策与规定,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最新文件要求执行,若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信息更新: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如复试安排、录取进展等),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栏目发布,考生需随时关注,如有信息变动,以网站新公布的内容为准。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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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同时也是河北省 “双一流” 建设一层次高校。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遵循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致力于培养两类高层次人才:一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备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二是具备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可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一、招生计划安排河北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指标为准,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可参考《河北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阶段将结合生源质量与学科建设需求适当调整。2026 年学校拟招收专项计划与免初试计划如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 15 人;免初试计划:包含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 “硕师计划”)40 人、“研究生支教团” 专项计划 43 人、“本研衔接‘3+1+2’” 推免生 60 人。上述所有接收免初试计划、专项计划的名额均包含在对应专业总计划内,最终实际接收的专业及人数,以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二、硕士研究生分类标准(一)按学习方式分类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两类研究生的考试招生工作依据国家统一要求开展,执行相同的政策标准与录取规范。(二)按就业方式分类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河北师范大学、定向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合同,录取后不得变更就业方式;非定向就业考生:入学前需将个人人事档案调入学校,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政策自主择业;特别说明: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不接收非定向就业考生报考。三、初试方式说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包含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其中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与推荐免试两类。关于推荐免试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学校将另行发布专项文件说明。四、报考条件要求(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基本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河北师范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日之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时间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需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现役军人报考,需按照军队相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二)专业学位硕士报考特殊条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需符合本部分(一)中第 1-3 条基本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需符合本部分(一)中第 1-3 条基本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教育管理方向)专业学位:需符合本部分(一)中第 1-3 条基本要求;学业水平与工作经验需满足下列情形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特别说明: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同时需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 [2016] 2 号)有关规定执行。(三)“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考条件考生需具备 “退役大学生士兵” 身份,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高校学生” 包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明确填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学校所有专业在考生满足该专业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均接受该专项计划考生报考。(四)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适用条件考生报名时的工作单位与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考生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工作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且享受该政策后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需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可参考《河北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试科目》,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跨学科报考加试要求跨学科专业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可参考《河北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试科目》,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数学、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美术)、学科教学(英语);音乐学院的艺术学、音乐、舞蹈、学科教学(音乐)专业。五、报名流程说明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完成这两个阶段操作,具体要求如下:需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未完成报名或确认的,不予补办;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与平台: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具体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开放时段:9:00—22:00;报名平台: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供真实材料;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予准考和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名补充要求: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申请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需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由学校进行资格复核。免初试资格申请要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审核通过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进入拟录取名单。政策申报要求: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将无法享受相应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报考点选择要求: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点,未通过报考点审核的不能参加初试;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非应届)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残疾考生便利申请: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需在报名阶段主动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河北师范大学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相关安排。报名照片上传要求:人像清晰,着装得体,避免穿着与肤色、背景颜色相近的衣物;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眉毛、眼睛,需完整露出五官;不得化妆,不得佩戴饰品,不得佩戴眼镜(含隐形眼镜);图像需体现本人近期真实相貌,不得进行任何精修处理,不得使用翻拍照、海马体照等不符合要求的照片。(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报考点将对考生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确认考生的考试资格。六、初试安排(一)考试方式所有初试科目均采用笔试方式进行。(二)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各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如下:12 月 20 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 月 21 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三)考试科目与参考书目各专业每个考试单元对应的考试科目及要求,可参考《河北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可参考《河北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七、复试录取规则学校将在教育部公布的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自主确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并据此划定复试名单;复试形式:主要包括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为必要环节,需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该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科目与参考书目:各专业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可参考《河北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拟录取名单确定:学校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综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总成绩(初试与复试成绩按比例折算)、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录取工作详细安排将另行通知,考生可登录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阅最新信息。八、学制设置(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 3 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 2 年的专业(领域):025100 金融、035102 法律(法学)、055101 英语笔译、055102 英语口译、125300 会计;其他专业(领域):学制均为 3 年;特殊计划学制:“硕师计划”:学制 4 年;“本研衔接‘3+1+2’”:学制 2 年。(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有专业(领域)学制均为 3 年。九、学费与住宿费标准学费收取依据国家(财教 [2013] 19 号)文件精神,及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如下:(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学术学位研究生:8000 元 / 年;专业学位研究生:7000 元 / 年;“硕师计划” 研究生:仅第一学年与第四学年收取学费,标准为 7000 元 / 年;住宿费:一般为 1200 元 / 年。(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全程费用):公共管理硕士:4.5 万元;教育硕士:3 万元;工商管理硕士:6 万元;翻译硕士:4.5 万元;学费按学年缴纳;住宿费:学校不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住宿,考生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三)“本研衔接‘3+1+2’”学费与住宿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河北省公费师范生本研衔接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4〕49 号)》执行。十、奖助体系说明(一)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可按规定参与以下奖助项目申报:国家层面: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校层面: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其他资助:可通过申请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或兼职学生辅导员工作,获得相应资助。(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上述奖助项目,相关费用需自行承担。奖助体系具体政策与申报要求,可查阅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专项文件。十一、硕博连读政策河北师范大学部分专业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设有硕博连读项目,在读硕士研究生中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者,可申请参与硕博连读培养,具体申请条件与流程可参考《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校研〔2021〕12 号)。十二、其他注意事项信息填写诚信要求:考生(含免初试生)需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实填报本人奖惩情况,特别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取消报考、复试或录取资格。招生信息查询: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通知、通告均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考生需及时登录查询,避免遗漏重要信息;考生如对招生过程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或举报。考研辅导规范:学校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与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或组织相关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章程解释权与政策衔接:本招生简章由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本章程条款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可咨询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10-23 17: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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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质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河北地质大学是由自然资源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高校,同时也是河北省属重点骨干大学,更是河北省重点支持建设的国内一流大学。学校的发展历程可追溯至 1953 年,当时著名地质学家李四光与老一辈革命家何长工在塞外古城宣化选址,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地质部宣化地质学校。该校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开设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原地质部直属五大院校之一。1971 年,学校改建为河北地质学院;1985 年,从宣化迁至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办学;1996 年,学校更名为石家庄经济学院;2016 年,正式定名为河北地质大学。长期以来,学校始终坚守 “为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 的核心使命,恪守 “达观博物” 的校训,传承 “仰山慕水” 的文化精神,明确了服务地质行业、服务地方发展,培养经世致用复合型人才的 “双地” 办学定位。学校秉持 “夯基础、强内涵、谋发展、上层次” 的工作理念,突出 “地经渗透” 的办学特色,全力打造 “产教融合、科教融汇” 的育人品牌与 “红耀双地” 的党建品牌。2003 年,学校获批成为硕士授权单位,并于 2004 年正式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目前是河北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在研究生教育领域,学校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 6 大学科门类,拥有 12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分别是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工商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应用经济学、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学、遥感科学与技术;同时拥有 13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包括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应用统计、金融、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工程管理(MEM)、电子信息、翻译、数字经济、材料与化工、图书情报。此外,学校还具备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其中,“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工商管理” 被纳入河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范围,“地质学” 一级学科为重点支持学科,“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工商管理” 2 个一级学科为重点培育学科,学校还拥有 9 个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近年来,学校在科研与教学领域成果丰硕,共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教学成果奖 6 项,主持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多项国家级重点课题,有多篇学术论文在《Science》《Nature》《Cell》三大国际顶尖期刊发表。学校大力推进拔尖科研团队 “四个一” 建设计划,成功培育了以古生物团队季强教授、黄金找矿团队宋明春教授为首席科学家的 2 个 “山海团队”。季强教授关于古人类头骨 “龙人” 的研究成果,为探索智人起源和人类演化提供了关键证据,刷新了人们对人类起源与演进历史的认知,该成果入选 “中国古生物学 2021 年度十大进展”;其团队还因发现鸟类起源于恐龙的化石证据,荣获 “2025 年度未来科学大奖”。学校拥有 27 个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和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其中包括自然资源部 “京津冀城市群地下空间智能探测与装备重点实验室”;拥有地学实验中心和经济管理实验中心 2 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及 5 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此外,学校建有地球科学博物馆和钱圆金融博物馆,地球科学博物馆更是国家、省、市三级科普教育基地和素质教育基地。学校图书馆馆藏丰富,纸质图书与可访问电子图书总量达 940 余万册,中外文纸质期刊 1400 余种,地质资料 3 万余种,可获取的中外文电子期刊超过 15500 种。学校现有教职员工 1700 余人,其中专任教师中 50% 以上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5% 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目前,学校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27 人、校内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460 人,校外兼职和行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566 人。通过全职或柔性引进的方式,学校汇聚了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得者宋明春、“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获得者季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各类杰出人才 60 人,还聘请了 187 名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其中包括 14 名院士。学校有 2 个教学团队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在开放办学方面,学校与英国、美国、加拿大、德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法国、韩国、捷克等国家和地区的 20 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合作办学、人文交流、科学研究等领域的合作;与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科学院等百余家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并在捷克奥斯特拉发技术大学建立了孔子课堂。建校 70 年来,学校累计培养了 20 万余名毕业生,校友遍布世界各地、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杰出人才,如中国工程院院士武强、毛景文、谢玉洪,中国科学院院士侯增谦、成秋明,原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等。当前,学校师生员工秉承 “勤奋求实、团结创新” 的校风精神,艰苦奋斗、实干担当、和衷共济、锐意进取,正为将学校建设成为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而不懈努力!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河北地质大学!一、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考生的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毕业时间计算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的人员;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若需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二)专业学位报考特殊条件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的人员,需按照相应规定执行: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代码为 125601 的工程管理领域,须符合下列条件:满足本指南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报考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学业与工作经验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并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需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自 2027 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代码为 125604 的物流工程与管理领域,也须符合上述第 1、2 项报考条件。(三)免初试报考条件对于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补报。我校将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二、网上报名与确认(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分为预报名与正式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开放时段均为 9:00—22:00。其中,网上预报名的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与报名,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所有考生均须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流程,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不再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若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无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初试安排(一)初试方式与工具要求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我校所有初试科目均无需使用计算器。(二)初试时间与科目安排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科目时间安排如下:(1)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2)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3)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4)12 月 21 日下午 14:00 开始:业务课(二)。所有考试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四、复试录取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考查考生的学业知识储备、专业能力素质与科研创新潜质,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基本复试要求,结合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最终复试名单。(一)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复试录取的具体办法和程序,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布。(二)考生资格审查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核查,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他需加试的情况,以我校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要求会计(专业学位)、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该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五)外语测试要求我校仅录取外语统考语种为英语、俄语的考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六)调剂与拟录取规则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依据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补充规定,结合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七)学历证书核验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学校当年确定的开学报到日期为准),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校将对相关证书进行核验。若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五、信息公开公示教育部搭建了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该平台作为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的官方渠道。我校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上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符合国家招生政策,且会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提前在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六、学习方式、学制及收费标准(一)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目前,工商管理 [125100]、工程管理 [125601]、公共管理 [125200] 专业学位既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他学科专业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需在入学一个月内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二)学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划分如下:(1)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电子信息、公共管理、材料与化工、翻译专业:学制 3 年;(2)其他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制均为 2.5 年。(三)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 8000 元 / 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1)除工商管理 [125100]、工程管理 [125601]、公共管理 [125200] 外,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 7000 元 / 年;(2)工商管理硕士(MBA):24000 元 / 年;(3)工程管理硕士 [125601](MEM):全日制 11200 元 / 年,非全日制 14400 元 / 年;(4)公共管理硕士(MPA):全日制 15000 元 / 年,非全日制 20000 元 / 年。七、奖助政策(一)推免生专项奖励推免生入学后,可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金额 10000 元),首年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其他资助政策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二)国家助学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 6000 元 / 人・年。(三)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按省教育厅下拨指标评定,标准为 20000 元 / 人・年。学业奖学金:(1)不含工商管理 [125100]、工程管理 [125601]、公共管理 [125200]:覆盖比例 70%,其中一等奖 8000 元 / 年,二等奖 6000 元 / 年,三等奖 2500 元 / 年;(2)工商管理 [125100]、工程管理 [125601]、公共管理 [125200]:覆盖比例 35%,其中一等奖 6000 元 / 年,二等奖 3000 元 / 年,三等奖 1000 元 / 年。(四)其他专项奖励全日制研究生可参与 “李廷栋青年科技创新奖” 评选;在校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可纳入我校学术成果奖励范围;具体奖励细则以学校各项文件规定为准。八、办学条件我校主校区占地面积 1775 亩,建筑面积 65 万平方米,所有建筑均配备中央空调与新风系统。图书馆建筑面积超过 5 万平方米,各类实验教学与科研平台建设完善,以先进的设施、一流的环境,为研究生开展创新性研究提供坚实保障。学校拥有多个标准田径运动场、室内体育馆、室内标准游泳馆、网球场、风雨篮球场等运动设施,满足学生体育锻炼需求。研究生宿舍楼配备电梯,宿舍内设有独立卫生间、中央空调与新风系统,每层均配备淋浴室、洗衣房、直饮水机,并设置公共学习休闲空间,住宿条件优越。九、其他注意事项2026 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总人数、各专业招生人数及推免生招生人数,均为拟招生计划,非最终录取指标。实际招生录取总人数,需以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数为准;各专业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当年报考情况、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若推免生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名额将自动转入统考生招生计划。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025-10-23 14: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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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规范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障招生流程有序开展,现将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 “中国社科大”)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供广大考生参考。一、学校概况中国社科大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以下简称 “中国社科院”)主办并主管,是一所依托新型科教融合模式办学、以拔尖创新本科人才培养为根基、以高水平研究生教育为核心的研究型文科高校。中国社科大的研究生教育历史可追溯至 20 世纪 50 年代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的研究生培养工作。1978 年,经党中央批准,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正式成立。经过数十年的高质量建设,该校已成为国内顶尖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基地,为国家现代化建设输送了大批高级专门人才,在社会各界形成良好口碑。2017 年 5 月,经党中央同意、教育部批准,以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为主体,整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本科教育及部分研究生教育资源,正式组建中国社科大。目前,中国社科大设有房山良乡、朝阳望京两个校区。学校学科覆盖广泛,拥有 19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5 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3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作为中国社科院主导的新型科教融合高校,中国社科大的专任教师队伍由学校专职教师与中国社科院各研究所专家学者共同构成。截至 2025 年 5 月,全校专任教师共计 1934 人,其中包含 40 名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310 人次获得国家级人才称号,14 人担任新一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6 人担任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二、招生专业与计划安排2026 年中国社科大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初步计划,可参考《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需注意的是,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仅作为考生报考时的参考依据,当年实际招生人数需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指标为准。各专业(方向)接收推免生的人数,最终以实际录取的推免生数量为准。推免生接收工作全部结束后,学校将在招生网公布各专业推免生录取情况及剩余招生名额。在复试录取阶段,学校会结合社会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各专业生源质量等实际情况,对分专业(方向)的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并最终确定当年实际招生规模。2026 年,学校将继续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收考生,该计划的具体招生名额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三、招生类别划分(一)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两类学习方式的研究生在考试招生环节,均遵循国家统一政策与标准;在培养过程中,虽采用不同教学模式,但始终坚持同等质量要求。原则上,非全日制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二)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研究生需在被录取前,分别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协议)。学习期间,其人事档案与户口均不转入学校;毕业后,需依据相关规定及定向协议落实就业去向并登记信息,学校不负责发放各类工资、补贴、医疗费等费用,医疗保险由研究生个人自行解决。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需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户口是否迁入学校由考生自主决定;毕业后,通过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三)注意要点报考中国社科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就业方式仅能选择定向就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谨慎、准确地选择学习方式与就业方式,报名通道关闭后,相关信息不得更改。四、报考资格条件(一)基本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体检标准。考生的学业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另有特殊规定的除外):(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必须在 2026 年学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6 年学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各学院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取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二)部分专业学位额外报考要求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1)需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的所有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可报考,报名时需在备注栏注明 “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1)需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的所有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1)需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第 1、2、3 项要求。(2)需具备相应工作经验: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同时需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相关规定。(三)专项计划与照顾政策报考要求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且符合报考条件(一)、(二)中各项要求的人员。其中,“高校学生” 包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入伍及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需按学校要求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供学校复核。该计划的学习方式仅为全日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满足报考条件(一)、(二)中的所有要求。考生的工作单位与户籍需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工作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申请享受该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五、报考流程说明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以下为报名相关注意事项,若后续有调整,将依据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网报公告进行更新。(一)网上报名阶段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报名平台: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完成报名操作。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循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志愿与报考点。若因不符合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与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信息填写:考生需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与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信息查询与配合: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报名具体要求、网上确认流程、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并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特殊政策申报: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资格,或报考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相关部门及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将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最终确定考生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负责初审,其余资格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完成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相关专项计划的初、复试。免初试资格申请: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无法补报。学校将在复试阶段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残疾考生便利申请:残疾考生若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需在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学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相关安排。推免生报名: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已被学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或单独考试。截至规定日期未被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学信网”)查询个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在线认证报告等材料,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需及时通过 “学信网” 进行在线验证,或按 “学信网” 公布的权威认证代理机构及认证申请办法办理书面认证。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费缴纳: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二)网上确认阶段确认要求:网上报名成功后,所有考生(推免生除外)均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要求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采集,逾期不再补办。所有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确认时间与要求: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及要求,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需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的公告。(三)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与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与复试。(四)其他注意事项在校研究生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需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问题:在职人员因报考研究生产生与的各类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相关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六、初试相关安排考试阶段划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与复试。初试时间与命题:初试日期、时间及考试时长以教育部公布内容为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其他考试科目由学校自行组织命题。初试地点:报考学校的考生,需到本人网上报名时所选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若考生报考学校且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考点,初试地点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考试纪律:考生需严格遵循考场规则及报考点要求参加考试。七、复试与录取流程(一)复试安排复试分数线划定:学校将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全国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录取政策,结合当年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生源情况与考生初试成绩,制定并公布各学科专业及各类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即复试分数线)。复试差额比例:复试采用差额形式组织,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复试形式与内容:复试主要包含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形式,重点考核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能力、外国语听说水平,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等综合素质。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按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方式为笔试。特定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复试中,将单独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破格复试规定:学校不组织破格复试。复试细则公布:学校将另行发布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及实施办法。(二)调剂复试若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学校将组织调剂工作。考生调剂需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学校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将另行发布通知。学校公布调剂政策后,未能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或专业)复试,或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若符合调剂要求,可申请调剂复试。(三)录取规则学校将依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考生、网络教育考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学校将在报名、复试、录取及入学等各个阶段,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的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论在哪个阶段被查实,均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四)体检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开展,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详见学校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八、学制与学费标准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以下简称 “学制”)分为 2 年与 3 年两类,学费以人民币计价。若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发生调整,学制及学费标准将按新政策、新标准执行。(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除有特殊规定的专业外,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 3 年,各专业学费标准统一为 0.8 万元 / 年。(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金融专业:学制 2 年,学费 4.3 万元 / 年。税务专业:学制 2 年,学费 2.4 万元 / 年。数字经济专业:学制 2 年,学费 4.3 万元 / 年。法律(非法学)专业:学制 3 年,学费 1.6 万元 / 年。法律(法学)专业:学制 2 年,学费 1.6 万元 / 年。社会工作专业:学制 2 年,学费 1.4 万元 / 年。国际事务专业:学制 2 年,学费 3.8 万元 / 年。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学制 3 年,学费 2.0 万元 / 年。翻译专业:学制 2 年,学费 3.0 万元 / 年。新闻与传播专业:学制 2 年,学费 3.0 万元 / 年。博物馆专业:学制 3 年,学费 2.0 万元 / 年。工商管理专业:学制 2 年,学费 5.5 万元 / 年。会计专业:学制 2 年,学费 4.5 万元 / 年。文物专业:学制 3 年,学费 7.0 万元 / 年。(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专业:学制 2 年,学费 7.5 万元 / 年。公共管理专业:学制 3 年,学费 2.7 万元 / 年。九、奖助政策说明对于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学校奖助学金规章制度,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支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学校提供的助学金、奖学金等政策。十、培养地点与住宿安排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国际中文教育、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地点为望京校区;学术学位研究生及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地点为良乡校区。需注意的是,受学校发展规划与建设等因素影响,部分招生专业的培养地点可能发生调整,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学术学位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校内住宿。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住宿,将根据学校办学条件情况统筹安排。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未转入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十一、毕业与学位授予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习与实践环节,修满规定学分,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符合学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的,可获得毕业证书;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得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将明确标注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十二、违规行为处理考生需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含推荐免试生),不论在哪个阶段被查实,均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要详细说明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受到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考生需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罚。若考生考试作弊行为构成犯罪,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十三、信息发布及其他事项(一)信息发布平台中国社科大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所有相关信息,均通过研招网、学校招生网及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网各招生学院网站:具体链接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二)其他说明学校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及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及工作人员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与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任何形式开展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及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及个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具体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制定。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若在本招生年度内,国家或学校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出台新政策,将按最新政策及规定执行,本章程将同步调整并在学校招生网及时公布。2025-10-22 16: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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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共江苏省委党校始建于 1953 年 1 月,1992 年 12 月正式挂牌成立江苏省行政学院,2020 年 9 月更名为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作为中共江苏省委直接领导的党的领导干部培养院校,既是省委的重要工作部门,也是干部与党员教育培训的主渠道,同时承担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职能,是区域内重要的智库机构。校(院)坐落于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 49 号,1998 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拥有 5 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 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以及社会工作、公共管理 2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一、培养目标定位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旨在培育具备以下素养与能力的高层次人才: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拥有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报考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兼具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能够胜任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领域工作的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具备较强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二、招生类别划分硕士研究生按不同维度划分为以下类别,具体要求如下:(一)按学位类型划分学术学位: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生,就业方式原则上为非定向就业。录取后,校(院)需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时按 “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的方式落实就业。专业学位:包含社会工作、公共管理两个领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生。采用非脱产学习模式,利用周末时间相对集中授课,校(院)不安排住宿;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考生需在录取前与校(院)、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办理户口迁移与人事档案调转,毕业时按定向合同约定就业。(二)其他说明考生报考专业学位前,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因报考与录取问题引发的考生与所在单位纠纷,校(院)不承担相关责任。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全部培养环节、达到毕业要求后,均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与硕士学位证书。三、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2026 年校(院)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102 名,具体分配如下: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54 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8 名(其中公共管理硕士 MPA 39 名、社会工作硕士 MSW 9 名)。各招生专业的考试科目、参考书目等详细信息,可查阅《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参考书目》。校(院)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预计计划,最终招生规模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热度、上线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四、报考资格条件(一)全日制学术学位与非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学位通用条件报名参加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校(院)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满 2 年(含 2 年);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上两类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需满足以下两项要求:①完成报考专业本科段 8 门及以上课程学习;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专项条件报名参加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MPA)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符合本简章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与非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学位通用条件” 中第 1、2、3 条要求;学业水平与工作经验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需满足 “完成报考专业本科段 8 门及以上课程学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相关学术论文” 两项要求);(3)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五、报名流程与要求(一)报考类别确认考生报名时需准确填写报考类别,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报考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选择 “非定向就业”;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选择 “定向就业”。(二)报名阶段划分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办。报考点选择需遵循以下原则: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1. 网上报名要求(1)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考生需在指定时间段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平台;(2)报名操作:考生需仔细浏览报考须知,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校(院)的网上公告要求填写信息;报名期间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3)志愿填报:考生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需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如实填写学习经历与奖惩情况(尤其是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4)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校验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可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 / 报名期间自行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5)责任提醒:考生需严格按照报考条件与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要求导致后续无法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相关问题,责任同样由考生本人承担。2. 网上确认要求(1)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关注报考点公告;(2)材料提交: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要求,按核验需求提交补充材料;同等学力考生还需额外交验以下材料:经市(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教务部门验证的、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同一学科 8 门及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与学籍档案(网上确认后寄送至校(院)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3)信息核对:所有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一律不予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4)电子信息采集: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采集。(三)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试前 10 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与复试。六、入学考试安排(一)初试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管理类综合能力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他科目由校(院)自行命题;所有科目均采用笔试方式;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准;考试地点: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指定的考场,具体以《准考证》标注为准。(二)复试复试原则: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及成绩使用办法,将在复试前另行通知;加试要求:以下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①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②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网络教育考生;③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安排:考生体检在校(院)拟录取后组织,具体时间与要求届时通知。七、录取规则录取原则:遵循 “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的原则,结合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含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业务素质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资格审核: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取消入学资格;材料提交:全日制学术学位拟录取考生需按要求转入人事档案;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拟录取考生需提交定向就业合同;责任说明: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校(院)不承担责任;后续通知: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与实施办法,将在复试前另行发布。八、学制与学费标准(一)学制所有招生类别的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 3 年。(二)学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 元 /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①社会工作硕士(MSW)15000 元 / 年;②公共管理硕士(MPA)18000 元 / 年。九、奖助体系设置(一)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 9600 元,覆盖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学业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奖励标准分别为 12000 元 / 年、8000 元 / 年、6000 元 / 年;其他奖励: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帮扶政策:校(院)开通 “绿色通道”,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支持;同时设置 “助教、助研、助管” 岗位,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与额外补助。(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其他校级奖励。十、学习与生活条件(一)学习条件指导模式:实行导师 “一对一” 或 “多对一” 指导,结合小班化教学,确保培养质量;管理保障:配备专业辅导员与专职班主任,对研究生学习、生活进行全过程管理;资源支持:自习室资源充足,图书信息丰富,拥有近百种中外文综合性人文、专科类文献数据库,提供印刷型与数字化文献相结合的保障服务。(二)生活条件住宿安排: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双人间宿舍,配备独立卫生间、空调、热水器及 WIFI;运动设施:网球场、乒乓球馆、羽毛球馆、篮球馆、健身房、多功能运动中心等场所,向全体研究生免费开放。十一、其他注意事项辅导与资料说明:校(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考研辅导材料,不出售往届考试试题,考生需通过正规渠道备考;通信信息填写:考生网报时需准确填写 2025 年 11 月至 2026 年 6 月期间的有效通信地址与联系电话,避免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误投或遗失;信息查询渠道:校(院)所有招生信息均通过官方研究生教育网站发布,考生需在报名、考试、复试等阶段随时关注最新通知;专业学位参考资料: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可参考《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2026 年社会工作硕士(MSW)招生说明》《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2026 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说明》;政策衔接: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发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若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校(院)将按新政策调整执行,并及时公布。2025-10-22 13: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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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培养定位旨在培育拥护国家发展战略、投身中医药事业建设,在德、智、体、美、劳五个维度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要求学生在所学学科或专业领域内,扎实掌握基础理论知识与系统专业技能,具备较强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成长为中医药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二、招生类别划分招生类别按不同维度分为三类,具体划分标准如下:按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与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两类。按学习形式:包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形式,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面向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与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两类。三、招生专业与计划安排学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涵盖复试参考书目、招生专业目录、专项计划招生详情等,均会在学校研究生院官方平台发布,考生可自行查询。2026 年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初步拟定为 2300 名,该计划包含本校中医学 “5+3 一体化” 学生、推荐免试研究生,以及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招生计划名额。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以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进行,各专业及研究方向的具体招生计划数,可查阅《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统考招生人数将在推荐免试研究生录取工作结束后更新。实际统考招生人数会结合国家正式下达的学校招生计划总数、各专业及研究方向的上线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四、报考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道德品质,热爱医药行业与事业。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体检标准。学业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截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满 2 年及以上的人员(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外);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学校不接受录取时未修满本科学制,或本科阶段提前毕业的学生报考。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满足上述第 1-3 条要求外,学业水平还需符合以下条件: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1057 中医专业学位与 1059 针灸专业学位,仅接受全日制本科毕业且专业符合中医类别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1051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仅接受全日制本科毕业且专业符合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执业医师报名资格具体要求,可参考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中医药局联合印发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 版)》(国卫医发﹝2014﹞11 号)文件。学校除专业代码以 10 开头的医学类专业外,其他专业均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经本科毕业学校(需具备推荐免试工作资格)选拔并确认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需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具体要求可查看学校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五、报考流程说明(一)报名阶段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环节,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项操作。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安排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具体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发布。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完成报名。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负责实施,考生需及时关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与报考点发布的公告。所有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主动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仔细核对、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无法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需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由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说明》。若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学校不承担责任。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逾期不再开放补报通道,也无法修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时,考生需认真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予修改。所有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采集,并根据核验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需提前了解学校招生章程要求与报考点规定,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无法录取或无法取得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学校不承担责任。其他注意事项学校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与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均为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计划。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至该专项计划以外的其他计划;未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至该专项计划。符合初试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条件,或报考专项计划相关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相关部门与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最终确定考生是否具备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相关专项计划的初、复试。申请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仅限士兵身份考生)供学校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按照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至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将无法参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调剂。已被学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二)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通知为准),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与密码登录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打印后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与复试。六、初试相关安排(一)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时间安排以北京时间为准: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考试科目为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考试科目为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 月 21 日下午 14:00 开始,考试科目为业务课(二)。(二)初试科目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及分值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199-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 200 分;201-英语一、204-英语二,满分均为 100 分;302-数学(二),满分 150 分;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满分 300 分;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满分 300 分;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满分 150 分。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具体科目可查阅《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校所有自命题科目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考试过程中无需使用计算器。七、复试与录取规则(一)复试及调剂学校将自主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具体工作方案将在复试前于学校研究生院官方平台发布。复试形式包含笔试、实验或临床技能考核、面试等多种形式,具体形式以学校发布的复试方案为准。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各专业加试课程具体情况将另行发布通知,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二)体检安排体检时间将另行通知,考生需按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以下文件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残疾人教育条例》。(三)录取流程学校将根据各专业及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名单。报考 “定向就业” 类别的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学校将对定向就业合同进行严格审核。录取后,考生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无法录取或无法取得学籍,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学校不承担责任。八、学制设置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制统一为三年。九、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学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 元 / 生 / 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 元 / 生 / 学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3000 元 / 生 / 学年。奖助体系学校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结合现有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机制,构建了多元化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实施细则可关注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平台发布的信息。十、培养地点与住宿安排培养地点根据研究生培养工作需要,各专业研究生的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住宿安排各二级培养单位招收的研究生,原则上由招收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具体住宿安排可关注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平台发布的信息。十一、其他重要事项中医、针灸、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该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若报考该类专业学位研究生,需与相关单位办理终止规培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或无法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而影响学业完成,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105701 中医内科学 — 老年病的临床研究(033 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方向的研究生,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地点为学校附属南京中医院(南京市中医院)。学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以研究生院官方平台发布的内容为准,考生需及时关注平台更新。招生过程中,若上级部门或学校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将第一时间在该平台公布。本章程未尽事宜,将参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2025-10-22 1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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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目录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规模约为 5100 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 4500 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 600 人。最终的招生计划需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在录取类别方面,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除外)原则上按 “非定向就业” 类别录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则统一按 “定向就业” 类别录取。各学院具体的招生专业及对应的招生计划,考生可查阅《南京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获取详细信息。一、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基本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各项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考生的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需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时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注:在读研究生若需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专项条件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按下列规定执行: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本简章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基本条件” 中的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也可报考)。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本简章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基本条件” 中的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代码 125602)专业学位:需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本简章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基本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2)本科毕业后需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需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三)单独考试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满足本简章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基本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考生的毕业专业需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毕业后需连续工作 4 年及以上,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 2 年及以上;需为所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工作单位同意,并由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且录取后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需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我校单独考试主要面向国防科技和工业信息化行业的优秀在职人员招生。(四)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报考条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五)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说明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具体实施办法将另行制定,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二、学习方式(一)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以全脱产形式在校学习的研究生。(二)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采用多种学习方式和灵活的时间安排,以非脱产形式学习的研究生。三、报名流程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和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与复试)或无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逾期将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初试科目包含 910 设计综合(考试时长 3 小时)的考生,以及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204);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的报考点安排,考生可查阅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网上报名公告。(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报名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网上公告的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已填报的网上报名信息,也可重新填报新的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补报,已填报的信息也不能再修改。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校验结果。此外,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相关网站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信息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信息关注义务: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报考费缴纳: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报考该计划的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人员(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入伍及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需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供我校复核。单独考试报名材料: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根据我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的提交方式及具体要求,我校将另行通知。(二)网上确认确认时间:以考生所选报考点及所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材料提交与信息采集:考生进行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的工作,根据核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同时按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诚信承诺与信息核对:考生需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初试安排准考证打印:考前 10 天左右,考生需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12 月 21 日。五、复试安排复试分数线划定:我校将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因素,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形式与要求:我校采用差额复试方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将结合笔试、实践(实验)考核、综合面试等多种形式开展,内容涵盖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测试、外语交流能力测试等。复试笔试科目具体信息,考生可查阅我校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详情可查阅报考学院 2026 年复试录取工作相关公告。特定专业思想政治考试: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六、录取规则录取原则:我校坚持 “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注重对考生知识掌握与能力水平的综合考核,通过接收推免生、统一入学考试选拔等多种途径,录取优秀考生。拟录取名单确定与通知书发放: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创新实践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 2026 年 6 月起陆续发放。录取类别与档案要求: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需在被录取前签订相应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仅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一旦被录取,其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不得变更。七、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一)学制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 2-3 年,具体学制可查阅各专业的培养方案。(二)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国家及江苏省的相关规定,向所有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具体标准如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学费为 0.8 万元 / 生・学年;中法工程师学院学费为 4.2 万元 / 生・学年;会计硕士学费为 3.6 万元 / 生・学年;其他专业学位学费为 1 万元 / 生・学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学费):社会工作(MSW)6.9 万元;工商管理硕士(MBA)15 万元;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26 万元;会计硕士(MPAcc)12.8 万元;工程管理硕士(MEM)9.8 万元;公共管理硕士(MPA)7 万元;法律硕士(非法学)6.3 万元;其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为 4.5 万元。(三)奖助体系我校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构建了多元奖助体系,涵盖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含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津贴、困难补助、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保障。具体政策详情,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文件。八、其他说明招生计划构成与调整:我校 2026 年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中的计划,包含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等各类计划。各学院各专业用于公开招考的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际录取的推免生数、考生报考情况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若接收推荐免试生计划未使用完毕,剩余计划由学校统筹调配使用。培养校区安排:2026 年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校区安排如下:(1)中法工程师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新能源学院的硕士生,以及工作所在地为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泰州、盐城等地区的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硕士生,在江阴校区培养。(2)其余硕士生在南京校区培养。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后,不办理户口迁移和档案转入手续,学校不安排住宿。违规处理:若考生存在申报虚假材料、考试违规或作弊,以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及时通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并依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考生个人事务处理: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各类问题,由考生自行协调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相关责任。政策调整:若在招生过程中,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根据新政策对招生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告知考生。考研辅导与资料说明: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不出售历年试题等相关材料。未尽事宜:本简章中未明确的其他相关事宜,均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2025-10-22 10: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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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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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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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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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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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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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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