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为规范有序开展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规模
2026 年,天津科技大学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预计总规模约 2100 人,涵盖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大类别。各学科专业具体拟招生人数,可查阅《天津科技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 “招生专业目录”)。
需特别说明的是,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数均为拟招生人数,最终各学科专业录取人数,将根据上级部门实际下达计划数、推免生录取情况及统考合格生源数量等因素,经学校研究后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天津科技大学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本章节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 “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专项条件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 “工程管理” 方向(代码 125601)的人员,除需符合上述(一)中第 1、2、3 项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工作经验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此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需同时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相关规定;自 2027 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 “工业工程与管理” 方向(代码 125603),也需符合上述两项报考条件。
(三)专项计划招生条件
我校全日制各学科专业接受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与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报考,考生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对应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我校该计划硕士招生名额为 17 人,优先接收生源地为新疆、内蒙古、广西、云南的考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我校该计划招生名额约 19 人。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条件
我校接收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要求可查阅《天津科技大学接收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需通过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及备案公开等流程。
三、报名流程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完成这两个阶段操作。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
网上正式报名: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
报名方式: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信息,并上传真实材料。报名前,需仔细查阅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发布的网上报名公告,明确报名相关要求。
报考点选择:
报考我校 085500 机械专业 04 工业设计工程方向、140300 设计学专业各方向、135700 设计专业各方向(即第四单元考试科目为 910 专业设计(3 小时)、912 人机工程学(3 小时))的所有考生,报考点须选择天津科技大学(考点代码 1233);
报考我校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指定报考点);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就读学校在天津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等)报考我校,可选择天津市内报考点;其他选择在津报考的考生,须具有天津市户籍(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或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实体 / 电子《居住证》;
考生需关注教育部及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具体要求,本市高校考区范围及报考点选择规则,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网报公告为准。
(二)网上确认
考生需密切关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了解确认时间安排与具体要求,积极配合报考点完成确认工作:
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如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户籍 / 居住证材料等);
逾期无法补办网上确认手续;
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
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本人奖惩情况(含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作弊处罚情况);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校验结果;建议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核验;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按教育部规定执行:网上报名时填报申请信息,经有关部门、报考点初审后,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对应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
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身份)供复核;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前,须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对同等学力的具体学业要求,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名;
考生需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学院官方网站,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信息,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守相关约定。
(四)推免生报名
推免生(含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需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或单独考试。
四、报考类别与学习方式
(一)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
定向就业:
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外,其他定向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等保留在原单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人事档案、户口等要求,按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毕业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执行。
非定向就业:
毕业时采取 “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的方式就业,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二)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
全日制:考生被录取后需全脱产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考生被录取后采取非脱产学习方式,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需说明的是,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与培养标准,二者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与相同效力。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考试资格:
若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一经发现立即处理;
如发现考生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等违规行为,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六、初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
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安排如下:
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
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 月 21 日下午 14:00—17:00: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我校无考试时长超过 3 小时的科目。
(二)准考证下载
考前,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要求: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使用要求:考生参加初试、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保管要求:请妥善保管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避免信息泄露或证件丢失。
(三)考试大纲与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指定相关机构编制;
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各招生学院网站查询下载。
七、复试、调剂与录取
(一)复试
复试规则发布:我校将依据教育部规定制定复试录取办法及各学院实施细则,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网站公布并严格执行;
复试形式:主要包括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为必要环节,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具体形式,详见当年复试录取办法及学院实施细则;
差额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该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资格复审:复试期间,我校将通过人证识别、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方式,严格审核考生身份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我校不组织破格复试;
合格标准:我校对复试考核总成绩设定合格线,各学院也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对复试单项考核成绩设定合格线;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可在研究生院或各学院网站查询复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备注” 栏;
跨学科考生加试: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不含同等学力考生)是否需加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备注” 栏;“备注” 栏无说明的,无需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
(二)调剂
调剂启动条件:仅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组织开展调剂工作;
调剂平台要求:所有调剂考生(含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提交申请,严禁通过其他渠道申请;
调剂规则发布: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政策及学科建设需求,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及各学院调剂实施细则,明确调剂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咨询渠道等,提前在研究生院及各学院网站公布并执行。
(三)录取
录取依据:我校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领导下,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综合成绩(初试与复试成绩按权重折算)、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品德考核: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录取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检查:确定拟录取名单前,我校将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学历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取得的,录取资格无效。
八、信息公开公示
公开平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公示的主要平台为研究生院网站与各招生学院网站;
公开内容与时间:
报名前:公布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及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复试前:公布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及学院实施细则,公布各学院及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含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
拟录取后: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逐级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变动部分需另行公示 7 日;
特殊标注:公布考生名单时,需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说明;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
在校生:由所在学校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违法犯罪: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将考生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学费、住宿、学制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与住宿安排
学费标准: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 元 / 生・学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学、艺术学、农学等门类专业 10000 元 / 生・学年;工业工程与管理、会计专业 16000 元 / 生・学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 20000 元 / 生・学年;公共管理专业 24000 元 / 生・学年。
住宿安排:
我校设有滨海、河西两个校区:滨海主校区位于天津 “滨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 9 号),河西校区位于天津 “设计之都” 核心区海河柳林地区(大沽南路 1038 号);
学生宿舍根据学院及学科专业分布,安排在河西校区、滨海校区或校外指定区域,具体以我校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通知为准;
我校不为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宿舍。
调整说明:以上学费、住宿安排如有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二) 学制
工业工程与管理、会计专业的学制为2年,其他各学科专业的学制均为3年。
(三) 奖励与资助政策
我校构建了多元的研究生奖励与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十佳研究生标兵、社会资助类奖学金等不同级别的奖金奖励,以激励研究生潜心科研,勇攀科技高峰;设有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等不同级别的荣誉奖励,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设有国家助学金、博士学校助学金、博士助研津贴等助学补贴,作为奖学金有效补充,支持研究生学习生活;设有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锻炼工作能力、辅助科研教学,提供岗位工作津贴;学校自设特殊困难补助用以缓解研究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临时性和突发性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学校在新生报到环节设置绿色通道,天津市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可享受学费减免政策,确保每一名研究生顺利入学。
如遇最新政策出台,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校发文件。
十一、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我校卓越工程师学院开展“项目制”研究生招生与培养,欢迎报考工程类专业学位各招生专业的考生积极关注!
(三)我校与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欢迎报考生物工程学院生物与医药专业的考生积极关注!
(四)如本章程与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冲突,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滨海校区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滨海校区西院言泉楼630室
河西校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9号楼112室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22-60600124
宋老师 咨询电话:022-606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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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规范开展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障招生流程公开、公平、公正,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详细说明招生培养目标、类别、计划、报考条件、报名流程、考试安排、复试录取规则及其他重要事项,供考生参考。一、培养目标致力于培育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具备强烈爱国情怀与法治意识,道德品质优良,主动承担服务国家、奉献人民社会责任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分为两类:一是掌握本学科扎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可胜任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二是具备较强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拥有良好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二、招生类别硕士研究生招生从就业方式、学习方式、学位类型三个维度划分,具体要求如下:(一)按就业方式划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包含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被正式录取前,分别与招生单位(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入学后按合同约定方向就业,毕业后直接到签约单位工作。非定向就业:考生毕业时,按照个人意愿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无固定就业单位限制。(二)按学习方式划分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两类研究生执行统一的考试招生政策与录取标准,保障招生质量公平统一。全日制:考生需按学校规定时间全日制在校学习,遵循正常教学安排与管理要求。非全日制:我校所有标注 “非全日制” 学习方式的招生专业,仅面向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考生需在工作之余完成学习任务,平衡工作与学业。(三)按学位类型划分硕士研究生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可通过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代码进行区分:学术学位: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非 “5” 或 “6” 的专业,以培养学术研究能力为核心目标。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 “5” 或 “6” 的专业,以培养实践应用能力为核心目标,更贴合行业岗位需求。三、招生计划本年度我校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规模约为 3900 人,该数量包含推荐免试研究生、转段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研究生等各类专项招生名额。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约 3400 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约 500 人。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标注的招生人数仅为参考数值,并非最终录取人数。实际招生人数需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后续学校将根据考生报考热度、初试成绩分布等情况,对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同时,各专业实际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以最终录取的推免生名单为准。招生专业目录、自命题考试科目等与报考相关的详细信息,考生可登录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获取。四、报考条件(一)通用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无违法违规记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统一制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同时满足报考专业对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如有)。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类型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此类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若为境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自动失效。(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持有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已满 2 年及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已进修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 4 门及以上相关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此类考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可凭现有学历(学位)报考。若为在校研究生(含本校及外校在读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避免出现学籍冲突。(二)专业学位特殊报考条件报考部分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上述通用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专项要求: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通用条件中第 1-3 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已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同样具备报考资格)。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通用条件中第 1-3 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不得跨专业报考。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方向(专业代码 125601)、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方向:需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通用条件中第 1-3 项关于国籍、政治素养、身体健康的要求。(2)学业与工作经验需满足下列之一: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视为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需额外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相关规定。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需为符合国家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且同时满足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需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报考其他专业学位:仅需满足通用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无额外专项限制。(三)非全日制专业报考补充要求我校所有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 “定向”,且报考类别代码需填写 “12”。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后户口、档案均不转入学校,不参与学校奖助学金评选,学校也不统一安排住宿,需自行解决学习期间的住宿问题。(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后,且符合硕士研究生通用报考条件的人员。其中,“高校学生” 包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仅开放 7 个专业学位领域,具体为:学科教学(思政)(非全日制)、学科教学(语文)(非全日制)、法律(法学)(非全日制)、公共管理(非全日制)、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工程管理(非全日制)、物流工程与管理(全日制,01 物流工程与管理方向)。考生报名时,需明确选择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如就读学校、专业等),以及入伍时间、退役时间等相关服役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可查。(五)推荐免试研究生报考条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即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填报志愿,并按我校要求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正式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若违规报名,将取消推免录取资格。五、报名流程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需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缺一不可。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随后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本人图像采集,并缴纳报考费用。(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逾期无法补报。报名平台与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按系统提示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专业、报考点等相关内容。报名时,需确保本人身份证号、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家庭通讯地址、手机号等信息准确无误,且上述信息需保证在 2026 年 9 月前有效,避免因信息失效导致调档函、录取通知书无法正常寄送,影响后续入学。注意事项:(1)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已填报的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新的报名信息,但需注意:一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重复报名且未删除无效信息可能影响后续确认与考试。(2)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若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考生需及时到该网站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并在网上确认开始前,将认证报告提交我校进行核验,否则可能影响报名资格。(3)考生需对本人填报的网上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若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如伪造学历、隐瞒学籍状态等),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考生需提前了解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招生政策,严格按照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考专业与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选错报考点等问题,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试或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确认要求与时间:所有考生(推荐免试研究生除外)均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确认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考生需密切关注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公告,避免错过确认时间。确认材料:考生进行网上确认时,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原件),以及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复试开始前,向我校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原件与《退出现役证》原件(仅限士兵身份考生)。信息核对:所有考生需认真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确认,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确认,一律不得修改。若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信息偏差,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图像采集:考生需按照报考点的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信息的采集工作,图像信息将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重要材料,需确保图像清晰、符合规范。六、初试安排(一)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初试前 10 天左右,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与密码,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打印后需保持正反两面整洁,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与复试时,均需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二)初试时间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日考试时间安排如下: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若个别专业因考试科目特殊,需安排超过 3 小时的考试,具体时间将由教育部另行通知,考生需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为准。(三)初试科目设置根据报考专业类型不同,初试科目设置分为以下几类,各科目满分分值明确:多数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各科满分依次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四科总分为 500 分。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学术学位: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各科满分依次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三科总分为 500 分。应用心理、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各科满分依次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三科总分为 500 分。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分别为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各科满分依次为 100 分、200 分,两科总分为 300 分。(四)自命题科目要求我校自主命题的考试科目,均不允许考生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每科考试时间统一为 3 小时,初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需在指定考场内完成答题,遵守考场纪律。七、复试与录取(一)复试重要性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核心组成部分,并非简单的 “二次筛选”,而是用于深入考查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如逻辑思维、沟通表达、科研潜力等)的关键环节,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前提,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直接失去录取资格。(二)复试办法公布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及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年度招生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复试时间、复试内容、复试形式、评分标准等关键信息,并提前在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开,确保复试工作透明化。(三)复试材料审查学校在复试阶段,将对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报名材料原件审查,审查内容包含居民身份证、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往届考生的学历证书等。若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规定(如学历证书无效、证件信息与报名信息不符等),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需额外参加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具体加试科目可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五)部分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这五个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安排在初试阶段,而是由我校在复试过程中统一组织,考试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六)加分政策执行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发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政策执行,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如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等),在初试成绩基础上给予相应加分,具体加分项目与分值以教育部当年发布的管理规定为准。(七)体检安排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安排在考生被拟录取之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同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若考生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八)录取规则录取依据:我校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量考生的考试成绩(包含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两者按一定比例折算为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与道德品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确保录取过程公平、公正、择优。定向就业考生签约要求: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被正式录取前,分别与我校(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明确三方权利与义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如解除劳动合同、工作交接等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新生报到要求: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报到;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到,需提供正当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长需符合学校规定。无故逾期 2 周仍未报到的新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若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境外学历对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八、其他重要事项(一)学制设置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3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6 年,即考生需在 3 年内完成学业,若因特殊情况(如科研任务未完成、休学等)需延长学习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6 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分为 2 年或 3 年两类,具体以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为准;相应的最长修业年限分别为 4 年(对应基本修业年限 2 年)或 6 年(对应基本修业年限 3 年),延长学习时间需符合学校相关规定。(二)学费标准我校各类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收费标准,将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部门及学校最新发布的文件执行,具体收费金额与缴费方式将另行公布,考生可关注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获取学费相关信息。(三)奖助政策国家层面: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且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贴学习与生活费用;表现特别优异、符合评选标准的全日制研究生,可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获得国家奖学金的考生将获得高额奖励。学校层面: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同时积极拓展社会资源,设立社会类奖学金项目,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参与评选。其他支持:我校每年为研究生提供一定数量的 “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岗位,通过参与岗位工作获得相应报酬;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户籍所在地的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缓解学费与生活费用压力。(四)考研辅导与考试大纲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辅导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研辅导培训,考生需警惕各类虚假辅导宣传,避免上当受骗。我校自主命题科目的考试范围,以学校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考生可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大纲内容,针对性备考。(五)招生信息发布渠道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所有信息(包含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复试办法、录取名单等),均通过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公开,考生需密切关注该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及时获取最新招生动态,避免因信息滞后影响报考。(六)章程效力说明本章程内容若与教育部发布的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存在不一致之处,或章程中未提及的其他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当年发布的文件要求为准,确保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国家政策。(七)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咨询部门:青岛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答考生关于报考条件、报名流程、考试安排、录取规则等方面的疑问。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 308 号。邮政编码:266071。联系电话:0532-85953655。考生若对招生工作存在疑问或异议,可通过上述渠道咨询;若需申诉,可按学校相关规定提交申诉材料,学校将依法依规处理。2025-10-21 14: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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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理工大学关于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变化提示依据学校及各学院的招生规划,结合学科建设的推进和实际办学情况,经校方研究决定,计划对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部分学科专业的招生形式、研究领域、自主命题科目及参考用书等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变动2026年我校非全日制招生的专业设置如下:二、自主命题考试科目调整1.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的初试业务课二,将更换为823语文课程与教学论。2. 045106学科教学(化学)的初试业务课二,调整为830无机化学。3. 050101文艺学、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050105中国古代文学、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这几个专业,其初试业务课将改为623文学理论与批评和822中国文学史。4. 085901土木工程的初试业务课二,调整为871材料力学。5. 045107学科教学(生物)的初试业务课二,代码变更为840,不过考试内容和范围保持不变。三、参考书目更新1. 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的参考书目,确定为《新闻采访与写作》(《新闻采访与写作》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2. 338生物化学的参考书目,调整为《生物化学简明教程》(第6版,魏民、张丽萍、杨建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3. 354汉语基础的参考书目,更换为《现代汉语》(增订第六版,黄伯荣、廖序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版)。4. 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的参考书目,调整为《跨文化交际》(祖晓梅主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5年版)。5. 623文学理论与批评的参考书目,确定为《文学理论教程》(第五版,童庆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6. 821古代汉语的参考书目,更换为《古代汉语》(上下册,第三版,胡安顺、郭芹纳著,中华书局,2017年版)。7. 822中国文学史的参考书目,调整为《中国古代文学史》(第二版,《中国古代文学史》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和《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第三版,钱理群、温儒敏、吴福辉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24年版)。8. 823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的参考书目,为《语文课程与教学论》(潘庆玉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24年出版)。9. 824历史教学论的参考书目,调整为《中学历史教学概论》(郑林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10. 825地理综合的参考书目,更换为《自然地理学》(第4版,伍光和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和《人文地理学》(第二版,赵荣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版)。11. 871材料力学的参考书目,确定为《材料力学》(1)(第6版,孙训方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3月)。四、研究方向调整1.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的研究方向,调整后为5个,分别是:①高性能结构材料;②新能源材料;③高分子智能材料;④原子制造基础理论;⑤材料精密成型加工。2. 0802机械工程的研究方向,调整为4个,具体为:①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研究;②复杂机电系统智能传感、监测与诊断;③智能机械设计及理论;④智能装备与机器人。以上内容仅供考生参考,相关具体事宜请以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2026年招生简章(尚未发布)为准。2025-08-21 15: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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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需求,特制定本简章,明确中国民航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具体要求与流程。一、招生规模设定2026 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总计 1351 名,该规模包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等各类招生类型。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 536 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 754 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 61 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已接收推免生数量、报考生源质量、学校发展规划等因素,对各专业招生名额进行适当调整。最终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将在各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中正式公布。二、招生专业范围招生专业详情可查阅我校发布的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需注意的是,目录中各专业标注的招生人数,是以 2025 年实际录取人数为基础拟定的参考数据,非最终确定名额。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仅可选择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硕士专业学位所覆盖的招生专业进行报考。三、报考条件说明(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考生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持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满足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此类考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且需同时符合两项要求:一是通过 8 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含公共课)考试,并提供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二是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已取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补充条件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按下列规定执行: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符合本简章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条件” 中的所有要求。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符合本简章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需满足相应工作经验要求: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需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有关规定。(三)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要求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或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我校推荐免试工作的具体要求,可查阅《中国民航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四、报名程序安排依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完成这两个阶段流程,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无法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若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报考前需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中国民航大学发布的网报公告、通知等文件,确保报名流程合规。(一)网上报名环节报名时间:以教育部统一公布的时间为准。报名方式: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需按招生单位要求选择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网上报名信息填写注意事项: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需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经历,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需如实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尤其要说明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的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选择填报志愿;若因不符合条件及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需在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安排。初试加分政策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加分分值不可累加:参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属于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其中 “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该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一是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是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专项计划报考要求: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其中,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免初试政策申请: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无法补报;我校将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政策申报与审核要求: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相应资格(其中,申请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相应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申请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加分,则不可参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调剂。(二)网上确认环节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实施;我校报考点(代码 1247)的具体网上确认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考生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按核验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一经发现立即处理;若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五、初试相关安排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因信息泄露或证件丢失造成损失。初试日期:以教育部统一公布的时间为准。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初试科目:详见《中国民航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六、复试、调剂与录取规则(一)复试安排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核心环节,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是录取的必要前提,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我校将在国家线基础上,结合生源数量、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并在复试方案中公布。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复试期间,我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核,以及对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不予安排复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无需加试。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二)调剂安排对于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我校将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明确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和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三)录取规则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我校将对拟录取考生开展全面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自动失效。体检工作将在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七、信息公开与公示要求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前,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开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及经审定的各院(系、所等)实施细则,同时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结束后,将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公示期间名单若有变动,将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日。各学院需在本院网站上,公开复试细则、调剂办法、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实际招生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在专业间调整)、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于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公布考生名单时需注明相关情况。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我校将按要求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要求上传至教育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进行公开。未经我校公示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政策审核的考生,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我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八、报考类别与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按就业去向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类: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约定就业,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等留在原单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九、学费与奖助政策(一)学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各专业学费为 8000 元 / 生・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各专业学费为 10000 元 / 生・年。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学费为 28800 元 / 生・年。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按标准缴纳学费。(二)奖助政策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中,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办法、助学贷款申请流程等,按我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十、学制设置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制为 2.5 年,全日制专业学制为 3 年。十一、其他重要说明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以 “研招网”、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的内容为准;考生需及时、认真阅读相关通知,避免遗漏重要信息。我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及培训,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发放考研相关资料;考生若遇到非法冒名网站、微信、邮件、电话等诈骗信息,可向我校举报或直接报警。研究生培养学院所在校区,由学校统一安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在职考生报考前,需与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好报考研究生产生的各类问题;若出现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学校无法获取相关材料或调取档案等情况,导致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若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据此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官方平台公布。十二、咨询与监督渠道通信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 2898 号联系部门: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2-24092146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22-240922422025-10-20 14: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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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研考国家线发布!2025年研考国家线已发布!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专业学位A线为总分151分,英语35分,管理类综合70分。有关硕士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公布时间、复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们密切关注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官方网站等相关信息公告,并提前做好复试准备。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dyz.whu.edu.cn/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gs.whu.edu.cn/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ems.whu.edu.cn/ 2025年研考国家线发布教育部部署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近日,教育部部署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2月24日,教育部发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各招生单位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在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28日开通,已完成一志愿录取的招生单位可发布调剂信息,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查询、填报意向信息。“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招生单位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招生单位接受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请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届时登录调剂系统和招生单位网站,查询招生单位调剂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微信公众号:chsiyz2025-07-01 10: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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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油化工学院考点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为确保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报考点全体考生顺利完成确认流程,保障后续考试资格有效,现将相关事宜及关键要求再次明确,望所有考生高度重视、严格遵守。一、网上确认核心时间节点敲定 务必精准把控本次网上确认材料上传工作设有明确时间界限,不同阶段的截止时间均不可逾越,考生需结合自身情况合理规划时间,避免因延误导致报名失效。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一)首次材料上传截止时间1 所有选择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报考点(1117)的考生,首次上传网上确认所需各类材料的最终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10:00。此时间点后,系统将关闭首次材料上传通道,不再接收新的初始材料提交。(二)补充材料上传截止时间1 针对审核后需补充完善材料的考生,补充及重传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17:00。考生需在该时间前完成材料修改并重新提交,逾期将无法操作。二、逾期未办的严重后果 考生须自行承担网上确认是研考报名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考生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全权负责,具体如下:(一)考试资格直接丧失1 凡未按要求完成整个网上确认流程的考生,将被直接取消参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资格,后续无法打印准考证及进入考场。(二)报名结果判定为无效1 未在规定的首次上传时间内提交材料,或虽提交但审核要求补充材料后,未在重传截止时间内完成补充的考生,其本次研考报名将被判定为无效,已缴纳的报名费用等相关事宜按规定处理,报考点不承担任何责任。三、分类型考生操作提示 精准落实确认工作为帮助不同状态的考生快速明确自身任务,现将各类考生的核心操作要求分类提示,确保每位考生都能精准完成网上确认:(一)未登录确认系统的考生1 此类考生需立即登录指定的网上确认系统,熟悉系统操作流程,按照系统提示的材料清单,快速整理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避免因时间仓促导致材料遗漏或错误。(二)已登录但未提交材料的考生1 已成功登录系统但尚未完成材料提交的考生,需抓紧最后时间完成材料上传工作。提交前务必仔细核对材料的清晰度、完整性及有效性,确保符合报考点的审核标准,减少后续补充材料的风险。(三)审核状态为“待补充材料”的考生1 审核状态显示为“待补充材料”的考生,需第一时间查看系统反馈的具体审核意见,明确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针对反馈问题精准完善材料,确保修改后的材料完全符合要求,修改完成后立即重新提交,避免反复补充延误时间。(四)提交材料后的后续注意事项1 所有完成材料提交的考生,并非意味着确认工作已结束,需持续关注系统内的审核结果更新。建议考生每天定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进度,同时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方式24小时畅通,以便在需要进一步沟通时,能及时接收相关通知并响应。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报考点再次提醒全体考生,网上确认时间紧迫,事关重大,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合理安排时间,高效完成相关操作,确保顺利通过网上确认,为后续研考环节做好充分准备。2025-11-18 1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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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一、报名总体要求(一)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务必仔细研读教育部发布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青岛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只有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才有资格报考。我校将在网上确认环节结束后,严格审核已完成确认的考生报考资格。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情况,将直接作出不准考处理,此类考生将无法参加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二)了解报考点网报公告在网上报名之前,考生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以及各报考点官方网站,全面、详细地了解各报考点的网报公告内容。这一步骤至关重要,因为错选报考点可能导致考生无法顺利进行信息确认,进而影响考试。若因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最终造成后期无法确认的情况,所有责任均由考生自行承担。(三)报名阶段与缴费要求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由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组成。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按照要求缴纳报考费用,并依据报考点的具体要求完成网上确认。只有完成这一系列流程,考生的报名才算正式有效。二、报考点选择准则(一)选择青岛大学报考点(3785)的条件若考生报考青岛大学且希望选择 “青岛大学报考点(3785)”,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 身为驻青岛市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其教学点位于青岛市)。此类考生凭借就读高校的学籍信息,即可符合该报考点的选择要求,方便在熟悉的城市参加考试相关流程。2. 工作地处于青岛市的其他考生。这部分考生需提供本人在 2025 年连续 2 个月的青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该要求旨在确认考生与青岛市的工作关联,确保其在当地考试的合理性,且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将作为审核的关键依据(需注意,若政策有变动,以上级最新通知内容为准)。3. 户籍为青岛市的其他考生。这类考生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青岛市户籍证明,以此证明自身与青岛市的户籍联系,进而具备选择该报考点的资格。(二)选择其他报考点的情况1. 外地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高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这样的安排符合属地化管理原则,方便高校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进行统一管理与服务,同时也便于考生利用就读高校周边的资源完成考试报名及后续流程。2.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具体的选择标准和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依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这充分考虑到不同地区的政策差异和管理需求,确保考生能在与自身生活、工作紧密相关的区域参加考试报名及确认环节。(三)错选报考点责任特别强调,若因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或者考生本身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最终导致无法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以及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承担。因此,考生在选择报考点前,务必仔细研读相关政策和要求,谨慎做出选择 。三、网上报名详细流程(一)网报地址与信息填报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在进入网站后,先完成账号注册。注册成功获得账号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严格按照系统给出的提示和操作步骤,认真填报各项报考信息。务必保证所填信息真实、准确且完整,因为这些信息将贯穿整个考试及录取流程,任何虚假或错误信息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对于应届生而言,在填写毕业信息时,建议参考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以此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往届生则应参照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填写 。非全日制考生在报考类别上,必须选择 “定向就业” ;而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的考生,在填报有关入伍、退役等关键信息时,要格外仔细,确保准确无误,完整呈现个人的服役经历和退役情况。此外,考生还需详细填写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详细地址、家庭通讯地址以及手机号等重要信息 ,并确保这些信息在 2026 年 9 月前持续有效,以保证在后续的招生流程中,学校和考试机构能够顺利与考生取得联系,及时传达重要通知和信息。当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会自动生成考生的报考信息及报名号,此时标志着报名初步成功。但考生不能掉以轻心,应立即认真核对本人信息,特别是所选报考点这一关键信息是否准确无误。若发现有误,必须在网报结束之前及时进行更正,以免影响后续的考试流程。(二)网上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天 9:00 - 22:00。在此期间,考生需按时登录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操作。同时,为方便考生提前熟悉报名流程、缓解正式报名时的网络压力,还设有网上预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是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天 9:00 - 22:00 。考生在预报名阶段完成报名且信息无误的,预报名成功后,报名同样有效,无需在正式报名阶段重复报名。(三)修改报考信息规则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并生成报考信息后,需注意信息修改规则。其中,“报考单位”“报考点” 和 “考试方式” 等关键信息,无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都不能直接更改。若考生错报了这些关键信息,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采取取消当前报名,重新报名的方式进行更正。重新报名时,考生需要重新缴纳报考费 ,而之前已缴纳的费用,将在网报结束后的 3 个月内由系统自动退还至原支付账户。对于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可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修改。考生应利用好这一规则,在报名期间认真检查、及时修正信息,确保报名信息准确。(四)网上缴费说明1. 若考生选择山东省各报考点,提交网报信息后,需在报名(含预报名)期间,通过 “网上支付” 方式缴纳报考费。缴费截止时间为 10 月 27 日 22:00 ,请考生务必在此时间前完成缴费,网上报名结束后将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缴费。收费标准为每人 180 元。2. 对于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缴费方式和要求则需按照该报考点的具体规定执行。考生应密切关注所选择报考点发布的相关通知,明确缴费方式、时间和金额等关键信息,确保按时完成缴费,以免因缴费问题影响报名结果。四、网上确认相关事宜(一)青岛大学考点网上确认时间及要求完成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对于选择 “青岛大学考点(3785)” 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31 日 9:00 至 11 月 5 日 12:00 ,此为首次材料上传的开始至截止时间,逾期将无法上传材料。若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 11 月 5 日 16:00 。关于网上确认所需上传的材料及格式,考生可先参照去年的要求提前准备,以便有充足时间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而今年具体所需材料及格式,后续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以免错过重要信息。特别提醒,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务必仔细核对确认信息,若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其他报考点网上确认要求对于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需及时关注该报考点发布的通知公告 ,密切留意报考点官网、官方公众号等渠道的信息更新,确保获取最新资讯。并严格按照报考点的要求参加网上确认,按时完成材料上传、信息核对等环节,以保障报名的有效性,顺利进入后续考试流程。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一)学历(学籍)信息校验考生务必高度重视网报信息的核对工作,尤其是毕业日期、毕业证书编号等关键信息 。在填写时,需仔细检查,确保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从而顺利通过学历(学籍)信息校验。一旦出现学历校验未通过的情况,考生应尽早按照系统提示,积极办理相关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手续。具体来说,若校验不通过,考生可登录学信网,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在获取报告后,认真核对网上报名所填信息,及时发现并更正错误信息,随后查看后续的校验结果。针对不同情况,考生需准备相应材料:1. 对于 2002 年以前毕业的考生,如果学历校验未通过,且无法在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及时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此作为学历证明材料,确保报考流程的顺利进行。2. 曾经更名或更改证件号码的考生,在报考时应用现身份信息进行填报。同时,需要准备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能够证明更名或更改证件号码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在审核时提供充分的资料支持。3. 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需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该认证书是对境外学历的权威认证,是此类考生报考的必备材料之一。4. 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暂未毕业的考生,若在报名时出现校验提示,可继续完成填报。在后续环节中,准备好能证明自己自考身份或网络教育本科生身份的材料即可,确保在需要时能够提供有效的身份和学历证明 。(二)退费提示关于报考费的退还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已参加网上确认、编排考场但最终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若因考生在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者由于网络技术原因,导致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情况,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而未参加网上确认且已缴纳报考费的考生,其报考费将予以退还。为确保退费流程的顺利进行,特别提醒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因为银行卡注销可能会影响退费的到账,导致考生无法及时收到应退款项 。(三)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严格保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的痕迹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的重要凭证,考生务必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若考生的身份证出现丢失或失效的情况,须及时补办,以免因证件问题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在考试前,考生应提前检查身份证的有效期和《准考证》的完整性,做好充分的考试准备。(四)信息关注与咨询考生需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这些网站会发布有关考试的重要通知、政策解读、注意事项等内容,对考生顺利完成考试报名、确认及后续考试流程至关重要。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务必随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 “站内信” ,及时查看报考点及青岛大学发布的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确保不错过任何关键通知。对于其他未尽事宜,考生可咨询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为 0532 - 85953655。在遇到疑问时,考生应及时拨打咨询电话,获取准确的解答和指导,保障报考和考试的顺利进行。2025-10-21 14: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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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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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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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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