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城建大学是一所以城建类学科为核心特色的天津市属普通高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具备硕士学位授予资格。目前,学校拥有 12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与 13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其中 4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开展了与波兰的合作办学联合培养项目。
在学科建设方面,学校成果显著:拥有 6 个天津市重点学科、4 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6 个天津市高校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入选天津市一流(含培育)学科;工程学、环境 / 生态学、化学、材料科学 4 个学科成功进入 “ESI 全球前 1%”。
学校紧密围绕国家及天津市战略需求,全面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对接 “十项行动”“12 条重点产业链” 及《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方案》,持续强化学科建设,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此外,学校还与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检测所等中央驻津科研院所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为研究生培养奠定了坚实基础。2026 年,学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天津城建大学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报考专项条件
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除需符合上述(一)中第 1、2、3 项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工作经验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二、报名程序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
网上正式报名: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
报名平台与要求: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 “研招网”),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发布的网报公告要求完成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真实材料。
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报考我校建筑学(081300)、城乡规划学(083300)、建筑(085100)、城乡规划(085300)、风景园林(086200)、设计(135700)、设计学(140300)专业的考生,须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考点代码 1243);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考生需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确保所选志愿与报考点符合要求,因不符合规定导致无法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学历(学籍)校验:
报名期间,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建议考生提前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特殊考生报考:
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规定或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按相应规定报考;
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需在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安排。
在读研究生报考:
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信息关注:
考生应主动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官方网站,及时了解报考相关工作安排。
(二)网上确认
时间安排:
网上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确认要求:
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完成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无法补办。
信息核对:
考生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资格审查
报考信息审核:
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审核考生报考信息,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若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一经发现立即处理。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资格复核:
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身份)供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与该专项计划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
复试资格复审:
复试期间,我校将通过人证识别、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方式,严格审核考生身份,以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国际工程学院报考特殊要求:
报考我校国际工程学院的考生,需在入学报到前提供本人学士学位证书,否则将影响入学资格。
四、考试安排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初试
考试科目设置:
除公共管理专业外,其他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满分依次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 200 分)、外国语(满分 100 分);
初试科目详细信息可参考《天津城建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可在我校相关学院网站查询。
考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
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
12 月 21 日下午 14:00—17:00: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考试方式:
初试均采取笔试形式。
(二)复试
复试形式与要求:
复试主要形式包括笔试、面试等,其中面试为必要环节;复试的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具体要求,将在复试前我校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明确,考生需密切关注。
复试分数线:
我校将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因素,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复试差额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公布;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该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可参考《天津城建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跨学科考生要求:
跨学科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同等学力考生除外),复试时无需加试。
公共管理专业专项考核: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复试中需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国语测试: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信息公布: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及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等,将在复试前各招生学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明确,考生需及时关注。
五、调剂规则
调剂启动条件:
仅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我校才会组织开展调剂工作。
调剂平台要求:
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提交调剂申请,严禁通过其他渠道申请调剂。
调剂工作原则: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及学校学科建设、发展需求,坚持 “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制定科学规范的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及学校网站公布,考生需密切关注。
六、录取流程
录取组织与依据: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招生政策规定、所在地省级招委会管理办法,结合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权重折算)、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不低于 50%,具体权重比例见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学历(学籍)审核要求: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查: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及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与品德情况;函调材料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应届考生学历要求: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关证书的,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新生体检: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入学资格保留:
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者除外),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具体条件与期限按《天津城建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录取办法公布:
具体录取办法将在复试录取阶段发布。
七、学制与学习方式
学制设置: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2~3 年,其中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2.5 年,实行弹性学制。
学习方式: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全脱产在校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灵活时间安排的非脱产学习方式。
八、毕业就业
我校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类:
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等保留在原单位;
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
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学校及天津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就业派遣相关手续。
九、学费标准和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 元 / 生・学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建筑、设计专业 12000 元 / 生・学年,其他专业 10000 元 / 生・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际工程学院):
建筑、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风景园林专业:32000 元 / 生・学年;
在波兰高校学习期间,需按该校学费标准缴纳费用。
普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0 元 / 生・学年。
(二)奖助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各类奖助项目,具体奖助标准将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相关规定综合确定。
十、信息公开公示
复试前公示:
我校将公布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及各学院审定后的实施细则,同时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拟录取后公示:
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
十一、相关说明
招生计划调整:
《天津城建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计划数,为各专业 2026 年拟招生人数(不含预留接收推免计划);实际执行招生计划将根据上级部门下达计划数、推免生实际录取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同意后调整。
中外合作办学学位授予:
国际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核合格,符合我校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天津城建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与硕士学位证书;此外,符合外方学位授予标准的:
土木水利、资源与环境专业研究生,分别颁发波兰比亚威斯托克工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环境工程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建筑、风景园林专业研究生,分别颁发波兰克拉科夫工业大学建筑学专业、风景园林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研究生特殊规定: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学校不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
残疾考生权益保护:
我校在录取工作中将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政策衔接:
未尽事宜或与上级部门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部门文件为准。
十二、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天津城建大学研究生院;
通讯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 26 号天津城建大学现代教育中心 922 室;
咨询电话:022-2308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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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为规范开展本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推荐工作,依据《华东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2021 年修订)》文件精神,结合土建学院办学实际与人才培养需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架构设置(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学院院长副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学管理、学生工作的院级领导成员:各硕士学位点负责人、教师代表领导小组严格恪守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 的核心准则,牵头制定本院推免工作具体实施细则,作为推免遴选工作的核心依据,全面统筹推进推免生推荐与接收各项工作。(二)学术专长审核专家小组组长:学院院长成员:学院各本科专业(含专业方向)负责人、相关领域教师代表专家审核小组的核心职责是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成果进行专业认定,确保相关业绩的真实性与学术价值。(三)推免工作监督小组组长:曾向荣成员:李情、万雯怡监督小组全程参与推免工作各环节,保障遴选过程的合规性与结果的公正性。二、推免申请基本资格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学生,可参与本院推免资格申报,具体要求严格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通过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 2025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录取学生);具备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怀、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突出,遵守法律法规与校规校纪,思想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学习态度端正,勤奋钻研,学业成绩优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 425 分及以上;前 6 个学期(五年制专业为前 8 个学期)课程均学分成绩需位列专业前 50%(均学分成绩计算方式为:∑(单门课程成绩 × 该课程学分)÷ 所修全部课程学分之和)。课程成绩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办理正规缓考手续的学生,其缓考成绩可等同于首次成绩;转专业学生的成绩认定以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为准;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无课程不及格记录,无补考或重修经历,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无考试作弊、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处分认定以学校及校属各单位正式发文为准)。三、推免指标分配方案本院推免总指标为 47 个,由普通指标和竞争性指标构成。指标分配综合考量各本科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学科发展定位及专业建设水平,竞争性指标面向对应专业全体符合条件学生开放竞争,按遴选结果择优确定推免资格。各专业具体指标分配如下:土木工程:桥梁工程方向普通指标 7 个、竞争性指标 4 个;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普通指标 5 个,无竞争性指标;土木工程:城市轨道工程方向普通指标 8 个,无竞争性指标;土木工程:道路工程方向普通指标 2 个,无竞争性指标;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普通指标 5 个、竞争性指标 3 个;工程管理专业普通指标 4 个,无竞争性指标;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普通指标 3 个,无竞争性指标;环境工程专业普通指标 3 个,无竞争性指标;建筑学专业普通指标 3 个,无竞争性指标。四、报名流程与资格审查(一)报名组织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推免工作时间安排推进报名工作。各班辅导员负责宣传解读推免政策,组织发放《华东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申请者需如实、完整填写表格,并将申请表与相关佐证材料整理装订成册。(二)材料提交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具体提交时间为 9 月 5 日上午 8:30-12:00,提交地点为教 9 栋 302 室(联系人:李丹老师),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不予受理。(三)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办牵头对申请者的报名资格、学术论文、科研竞赛获奖等材料进行逐一核实,核实无误后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学院研究生办按专业分类统计备案。五、推免考核原则本次推免遴选突出对学生本科阶段一贯学业表现的考查,强化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核心遴选依据。为简化流程、聚焦本质,本次推免工作不单独组织笔试、面试等形式的遴选考试。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推免生综合推荐成绩由三部分构成,具体计算公式为:综合推荐成绩 = 本科阶段课程均学分成绩(满分 100 分)+ 本科阶段综合素质成绩 ×5%+ 学术专长成绩 ×15%。(一)本科阶段课程均学分成绩该成绩以学校教务处提供的百分制推免专项成绩为准,满分 100 分,直接计入综合推荐成绩。(二)本科阶段综合素质成绩计算方式:综合素质成绩 = 综合素质竞赛得分 + 社会实践得分,满分 100 分;计分规则:经权重换算后,综合素质成绩实际计入综合推荐成绩的分值最高不超过 5 分,超出部分按 5 分计。(三)学术专长成绩构成要素:学术专长成绩由学术论文发表得分与科研竞赛获奖得分两部分组成,满分 100 分;计分规则:经权重换算后,学术专长成绩实际计入综合推荐成绩的分值最高不超过 15 分,超出部分按 15 分计;业绩时限:申报的学术专长相关业绩需在 2025 年 8 月 31 日(含当日)前取得,具体以论文发表刊期、获奖证书授予日期为准;审核流程: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将组织申报学术专长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小组根据学生科研成果质量、答辩表现给出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结果及审核通过的学术专长业绩需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认定为有效业绩。(四)学术论文认定细则论文范围: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与本专业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材料要求:需提交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完整目录及论文全文复印件,原件备查;加分限制:同一篇论文多渠道发表的,不重复累计加分;特殊说明:若论文通讯作者为教师、研究生或其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申请者本人的人员,该论文不计入综合评价成绩,仅作为推免遴选参考依据。七、推免名单确定与公示(一)名单排序规则按照综合推荐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初步推免名单,成绩排序出现并列情况时,按以下优先级依次区分:并列者按本科阶段课程均学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均学分成绩仍并列,按学术专长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上述两项成绩均并列,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二)公示与上报初步推免名单确定后,将在学院官方网站及线下公告栏同步公示,公示期内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由学院按规定程序上报学校推免工作主管部门。八、监督管理与纪律要求(一)回避与报备制度推免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与本院推免申请,需主动申请回避;若有非直系亲属等参与推免申请,需主动向学院报备。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若存在上述亲属或利益关联情况,也应主动向学院声明报备,确保推免工作的公正性。(二)全程监督机制学院监督小组全程参与推免工作各环节,对资格审核、成绩核算、名单排序、公示等流程进行全面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保障推免工作平稳有序。(三)违规处理规定对在推免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已被相关高校录取的,由学校协调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依据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2025-11-10 14: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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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海事大学组织参加上海市西南片研究生科普大赛的通知科学技术普及(以下简称 “科普”)作为国家与社会层面开展的重要活动,核心在于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以及倡导科学方法,是支撑创新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上海市西南片高校研究生教育始终以 “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 作为核心工作主线,在创新人才队伍培养方面成效显著。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强化科普能力建设与工作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各成员高校在科教资源、科研设施方面的突出优势,进一步增加科普资源供给力度,经研究决定,举办本次研究生科普大赛。一、征集对象本次大赛面向全体在读研究生(包含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特别鼓励跨学科、跨学校组建联合团队参与。二、作品形式(一)微视频作品微视频作品需满足画面质量精良、构图科学合理、字幕清晰准确、配乐适宜协调的要求,确保作品具备后续广泛传播的条件。视频格式限定为 MOV、MP4 等常见格式,分辨率需达到 1080P 高清标准,作品时长不得超过 5 分钟。(二)科普文章作品科普文章字数原则上控制在 2000 字以内,若文中涉及图片引用或数据参考,必须明确标注其来源出处。作品需遵循语言表达规范、内容主题鲜明的要求,严格保证所报送作品的科学性与原创性。(三)其他形式作品除上述两种形式外,参赛者可提交其他符合科普主题的创新形式作品。三、作品要求(一)主题契合要求所有参赛作品均需紧密围绕本次大赛设定主题展开创作。作品需以参赛者所在学科专业知识或交叉学科知识为基础,内容需有助于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科学精神的弘扬、科学思想的传播以及科学方法的倡导。(二)合规原创要求参赛作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为参赛者自主原创,参赛者需拥有作品的完整知识产权。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若因作品引发各类法律纠纷,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三)作品使用要求大赛主办方对本次所有参赛作品享有使用权,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展览展示、复制传播、媒体发表以及其他公益性质的宣传活动,使用过程中不向参赛者支付任何稿酬。四、日程安排(一)校内遴选与推荐阶段有意向报名的同学,需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一)14:00 前,将报名相关材料与作品文件一并打包提交。材料命名规范如下:报名相关材料分别命名为 “参赛者姓名 - 报名材料 1”“参赛者姓名 - 报名材料 2”,作品文件命名为 “参赛者姓名 - 作品名称”,整体压缩包命名为 “参赛者姓名 - 作品形式”。各高校推荐作品数量上限为 6 个,若校内报名作品数量超过 6 个,将组织开展校内遴选工作。通过校内遴选获得推荐资格的作品,其相关材料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大赛主办方。(二)专家函评阶段大赛由上海市西南片联合办学办公室组织专业评审团队,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步评审,初评环节采用专家函评的方式开展。(三)现场展示与点评阶段现场展示与点评环节定于 2025 年 11 月 22 日举行。通过初评成功晋级决赛的参赛者或参赛团队,需在现场进行 PPT 演讲及作品展示,展示时长严格控制在 8 分钟以内。上海市西南片联合办学办公室将再次组织专家团队进行现场点评,并根据作品展示情况评选出各类优秀作品名单。五、奖项设置大赛将根据参赛作品的整体质量与评审结果,设置若干个人及团队奖项,对获奖参赛者及团队颁发荣誉证书与相应奖励。同时,为表彰在本次大赛校内遴选推荐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对学生参与度高、组织工作扎实有效的参赛高校,设立优秀组织奖,颁发荣誉证书以资鼓励。2025-11-04 16: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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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办理相关事宜的通知一、个人档案安排(具体要求将另外发布通知)全日制考生情况:属于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考生,以及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中拟录取的非在职考生,均需把个人档案转至我校的录取学院。而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里拟录取的在职考生,则无需转调个人档案。非全日制考生情况:非全日制考生不必转调个人档案。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提交所有考生,包括非全日制考生,都要提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该表需经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或者居住地街道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此表格可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资料下载专区(招生模块)下载。请于 5 月 10 日前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寄送到拟录取学院,也可和《体检表》一同寄送(邮寄地址及方式详见附件 1)。三、组织关系转接说明全日制考生:(1)党员组织关系(学院后续会有具体通知,考生可留意):若新生党员原组织关系在陕西省内,通过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转接;原组织关系在陕西省外的,可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或携带纸质介绍信与身份证,在入学后办理转接。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应填写 “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XXX 学院委员会”(例如: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学院委员会),去往党组织同样填写此内容。(2)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对应的学院临时团支部,具体路径为:团陕西省委 — 省教育团工委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团委 —XX 学院团委 —2025 级研究生新生临时团支部(若有疑问,可咨询校团委,电话 029-81891748)。非全日制考生:非全日制考生无需转接组织关系。四、体检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所有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包含推免生和统考生)都必须进行招生体检。为做好 2025 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的体检工作,请考生按通知要求执行。西电本校拟录取考生(本校直博生可参与本次体检):西电校医院(南校区医院)会在 4 月 21 日 - 22 日(上午 8:30-12:00)组织集中体检。考生要仔细阅读附件 2 中的体检工作安排,完成抽血或胸透后,再进行其他一般项目的检查。请大家按时参加,错峰前往。体检结果由校医院直接转至拟录取学院(注意:被卓越工程师学院录取的考生,需在纸质体检表正面右上角空白处手动标注 “粤港澳大湾区基地” 或 “长三角基地”)。校外拟录取考生:需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应届生可在本科院校校医院体检)。可使用当地体检医院的体检表或西电体检表,但必须包含西电校医院要求的体检项目(一般项目、胸部透视或胸片、肝功全套)。若不确定体检项目是否符合要求,可参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资料下载中的《西电体检表》。体检报告(须有体检结论)请于 5 月 10 日前寄至拟录取学院,可与《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一起寄送(邮寄地址及方式见附件 1)。五、户口迁移事宜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以及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中拟录取的非在职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迁移户口。“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中拟录取的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非全日制考生:非全日制考生不迁移户口。户口迁移注意要点:(1)省外新生需提供:① 户口迁移证明原件(A4 规格);②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 规格);③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 规格)。(2)省内新生需提供:① 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户口页,A4 规格);②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 规格);③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 规格);④ 落户后,要及时在原籍派出所为户口本上本人户口页加盖迁出章。(3)在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处,需用黑色水笔写明本人所属院系、学号、身高、血型、电话号码以及迁出地所属省市。《户口迁移证》注意事项:① 户口迁移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 2 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② 户口迁移原因需注明 “大中专招生”。③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入学前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一致。④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信息必须完整,打印字迹要清晰。⑤ 户口迁移证右下角加盖的派出所 “户口专用” 章必须清晰可辨,若有改动,须在改动处加盖派出所 “户口专用” 章。⑥ 出生地和籍贯两项必须详细到市(县)。⑦ 由于是全校新生集中落户,《户口迁移证》右下角的有效期可忽略。⑧ 新生落户工作需经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审批后才能完成,通常在入学当年寒假前办理完毕。在此之前,若需办理身份证、护照、签证、银行等业务,请在原籍或本科院校开出户口迁移证之前完成。(如有疑问,可咨询北校区党委安全保卫部 / 保卫处户籍室,电话 029-88202961)六、录取通知书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教育部录检结束后发放。七、其他事项学费缴纳、贷款申请等事宜,按照研究生奖助办公室的相关要求办理;入学报到等相关安排,请关注后续通知。附件【附件1-思想政治考核表及体检表邮寄地址.pdf】附件【附件2-西电本校拟录取考生体检工作安排.pdf】2025-08-21 09: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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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具体如下。一、组织机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落实相关规定并组织考务工作;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拟定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学校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处置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中的突发应急事件。学校和院系设立监察组,监督复试各环节工作情况,组织现场督查。二、招生计划1.根据教育部下达给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学校按院系进行分配,院系可进一步按内设系所、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等对计划进行细分。因正式下达计划或实际录取推免生人数等影响,最终拟招考计划数以复试前公布的复试工作细则为准。2.根据学校划定的分数线,部分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调剂工作相关规定申请生源调剂,并按规定公布拟调剂计划数和调剂细则。3.院系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退回学校统筹再分配。三、复试组织(一)复试资格1.学校公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和各院系复试分数线。院系在复试前要对满足分数线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复试资格进行审核,考生须提供的具体材料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告及各院系复试工作细则。复试前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复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合格生源充足的院系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的,按实际情况组织复试。复试名单由各院系在发布复试工作细则时公布。(二)复试方式1.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方式,具体安排以学校研招网公布的院系复试工作细则为准。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通过学校硕士生复试报到系统进行网上报到确认。考生须确认复试信息,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并在线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招生院系将对考生提交的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进行线上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个人信息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三)复试收费按照湖北省有关文件,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每人100元标准收取复试费。考生可在复试报到确认时进行网上缴费。(四)复试时间1.学校综合考虑招生规模、学科专业特点,在3月21日至23日集中组织复试。考生可关注学校研招网及各院系网站通知,提前做好准备。2.考生未按时进行复试报到确认及缴费;或在经联系后,在院系复试全部结束时仍未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3.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如学校认为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五)复试内容及要求1.各院系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复试内容和形式,并在复试工作细则中予以公布。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专业理论知识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复试形式一般包括口头问答、笔试、上机、实验/实践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等。2.各院系可要求考生提供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各类奖励情况、科研成果、毕业论文或实习实践报告等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3.参加管理类综合能力科目考试的考生、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符合复试资格的前提下,还须按规定参加相关科目的加试。具体方式和内容详见相关院系复试工作细则。4.考生须遵守线下复试的各项规定。统一开考的笔试、上机等测试,开考后15分钟未到场者不得入场;采取逐个面试等考核方式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候考。四、调剂工作1.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要求。2.符合条件的申请调剂考生超过计划数时,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我校发布的相关院系调剂细则,择优遴选,差额确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3.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五、录取工作1.总成绩=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60%+复试成绩×40%。2.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各类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各院系按要求公示复试成绩。在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复试成绩及格、加试成绩及格(对需加试的考生)的前提下,各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规则、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4.对符合国家、教育部等相关文件精神,提供证明材料经过核实的考生,予以加分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5.考生体检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7.按规定符合保留入学资格条件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出书面申请,由院系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8.所有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须转入学校。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工作单位证明。各院系在复试、调剂过程中,应提前将相关管理规定告知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满足有关要求才能拟录取。9.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六、有关工作要求1.学校和各院系不断完善复试工作制度,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建立“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发挥和规范研究生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择优选拔、公平公正。2.进一步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对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3.落实信息公开公示,及时解答考生咨询。各院系在复试工作细则中公布咨询和申诉方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设立咨询和申诉电话:027-87541746(工作时间开通)邮箱:yzb@hust.edu.cn2025-07-01 13: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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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文化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福建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闽师研〔2019〕24 号)、《福建师范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公告》等文件精神,立足学院学科专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推免生接收工作方案。一、接收专业与计划名额我院 2026 年接收推免生涵盖 3 个专业(含学硕与专硕),各专业代码、名称及计划接收名额如下:公共管理学(学术学位,代码 120400);社会工作(专业学位,代码 035200);博物馆(专业学位,代码 065100):计划接收推免生共 6人。注:上述计划接收名额为初步安排,实际接收人数将根据报考生源质量、学科发展需求等情况适当调整,最终以实际录取结果为准。二、接收对象与申请条件(一)接收对象我院各有推免计划的专业,均面向取得教育部认可的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开放接收,包括福建师范大学校内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校外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二)申请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品德端正,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或学术不端记录;推免资格达标:已在本科就读高校获得推免生资格,资格有效性以本科院校公示及后续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信息为准;学业基础扎实: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优异,专业知识掌握牢固,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与科研潜力;身心健康: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相关要求,能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三、接收工作具体安排(一)报名申请环节报名平台:具有推免资格且符合我院申请条件的考生,需通过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未通过该系统报名的视为无效申请;报名开放时间:“推免系统” 报名开放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2 日 9:00,考生需在系统开放后及时登录填报,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专业等内容;材料提交:考生需按我院要求,向学院递交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具体材料清单见下文 “复试材料要求”),确保材料完整、真实。(二)复试时间安排我院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与材料审核结果,分批次开展复试与录取工作:第一批次复试:若 9 月 28 日前有符合要求的合格生源,将组织第一批次复试;后续批次:若第一批次复试后仍有剩余名额,将根据生源情况安排后续批次复试;通知方式:各批次复试的具体时间、流程等信息,将通过研招网及学院官方渠道发布通知,考生需密切关注,避免错过重要信息。(三)复试地点与方式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无需考生到现场参加;考核流程:网络远程面试以 “考生当场随机抽取题目 + 当场作答” 为主要形式,面试老师可根据考生作答情况进一步提问,深入考查考生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设备要求:考生需提前准备符合远程复试要求的设备(如电脑、手机、网络等),并按学院通知完成设备调试,确保复试顺利进行。(四)复试材料要求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需提交以下材料,材料需以电子扫描版形式按要求提交:身份与学籍证明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含正反面)、学生证扫描件(含个人信息页与每学期注册页);个人简历:需清晰呈现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实践经历、专业能力、科研兴趣等内容;学业成绩材料: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扫描件(需由本科院校教务处出具并加盖公章);补充证明材料:如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已发表论文、参与课题证明等)、外语水平证明(如四六级成绩单)等扫描件(如有则提供)。(五)体检安排体检要求:拟录取考生需参加福建师范大学校医院组织的体检,或自行前往三甲医院进行升学体检并获取体检报告(体检项目与要求需参照研究生院网站文档下载区发布的标准);体检报告提交:提交方式:通过 EMS 或顺丰快递邮寄(仅接受这两种快递方式);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 18 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文化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大楼 201 室(收件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91-22921883;提交截止时间:10 月 31 日前,逾期未提交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四、复试内容与分值复试总分 100 分,包含四个考核模块,各模块分值与考核重点如下:外语水平测试(10 分):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与听力理解能力,通过对话、问答或短文翻译等形式开展;专业素质和能力(50 分):围绕报考专业的核心理论知识、学科发展动态、专业技能应用等内容展开,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与运用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40 分):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意识、沟通表达能力,以及大学期间参与社会实践、科研活动的表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 “合格” 与 “不合格” 两类,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纪律观念、社会责任意识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录取规则排序录取:各有推免计划的专业,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总分 100 分)从高到低排序,对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 60 分)的考生,按排序结果依次录取,录满计划名额为止;递补规则:若已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招生计划出现动态调整,将按复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录取后续合格考生;不予录取情形: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合格)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 “不合格” 的;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或复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行为的;待录取确认:学院将通过 “推免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考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后,学校将不予解锁,不得再报考其他院校;资格终审: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在 2026 年入学报到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若未能按时取得,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六、其他事项政策依据:本工作方案以学校相关推免文件为基础制定,方案中未涵盖的事宜,均按照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执行;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91-22921883(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工作日正常办公时段);监督电话:0591-22868731(学院监督小组,受理复试期间违规举报与异议反馈);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大学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文化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信息更新:后续若有工作安排调整,将通过学院官方渠道发布通知,考生需持续关注,确保及时获取最新信息。福建师范大学文化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15 日2025-09-22 10: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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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合大学2026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相关部署,为扎实推进我校本年度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保障流程规范与结果公正,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核心工作原则1. 秉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复试录取全流程严格执行政策公示、程序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2.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以德为先"原则。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修养、科学素养、诚信意识及遵纪守法情况,秉持实事求是评价标准。3. 遵循"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原则。构建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着力发掘具备拔尖创新潜力的优秀人才。二、组织管理架构我校全面压实招生录取主体责任,建立校院两级管理、纪检监察全程监督的工作体系,明确各级职责分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1.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研究生处)承担统筹领导职责。负责制定全校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范复试各环节操作,审核、公示并上报拟录取名单,组织开展全流程监督巡查。领导小组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规则,审议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校党委书记、校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协调、督查工作;分管研究生工作校领导全程参与组织管理。2.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具体实施工作。牵头组建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复试工作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把关协调;分管院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全程参与组织管理。主要职责包括:指导监督学科制定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确定复试考核内容,遴选培训考官及工作人员,协调处理工作争议;复试全程执行录音录像、回避及保密制度;按要求将复试工作组名单、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成绩登记表及拟录取名单等材料审核后报送研究生处。3. 纪检监察办公室履行监督执纪职责,负责受理相关信访举报并核查处理。三、复试实施细则(一)复试时间安排复试工作将于9月23日至10月19日期间开展。各学院需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尽早组织复试工作。首次复试前,须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各批次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需提前向考生公布。(二)复试操作流程1. 资格初审。各学院依据本学科专业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对推免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由学院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明确告知复试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2. 材料提交。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证原件、在校期间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英语水平证明、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原创性成果等补充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色,提出其他针对性材料要求。3. 复试组组建。各复试工作组由不少于5人且为奇数的考官组成,其中需包含至少1名外语教师或外语水平较高的专业教师,另设1名工作组秘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报考者不得参与复试相关工作。复试组人员信息及工作分工严格保密,严禁为考生提供补习辅导,严禁泄露复试内容及考核结果。4. 考核方式。复试以面试为主要形式,各学科可根据专业需求增设笔试、实验操作或实践能力考核环节。复试各环节权重及成绩计算方式按学科复试工作办法执行,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三)复试考核内容1. 考核重点涵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理论应用及问题解决能力,同时强化对科研创新潜力、专业发展倾向的考察。2. 面试考官需结合考生报考专业或研究方向的理论体系及技能要求设计问题,确保问题表述清晰、指向明确、规范严谨。3. 面试实行考生依次入场、随机抽题模式。考官根据抽题内容提问,并可结合考生回答情况进行延伸提问。每位考生面试时长不低于20分钟。四、录取工作流程1. 成绩要求。复试总成绩及各单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任一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合格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 拟录取通知。各学院完成复试后,将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处,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由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拟录取资格,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确认后不得变更录取志愿。3. 后续考核。已被拟录取的推免生,需按学校及学院要求参加体检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具体安排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4. 名单公示。研究生处将全校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并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报送拟录取数据库。五、监督与复议机制1. 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需公示的信息,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学院官网公示;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研究生处汇总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2. 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及考核结果负全面责任,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流程进行监督,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3. 复议处理制度。信访申诉实行实名制,经核查情况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4. 监督联系方式。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64900044。5. 咨询渠道。咨询时间:2025年9月10日至10月20日(工作日);咨询电话:010—64909005;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为主要信息发布平台。2025-10-23 13: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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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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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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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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