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25-10-20 14:01:50 来源:辽宁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依据《辽宁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为扎实推进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辽宁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参照上述校级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怀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道路,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为人诚实守信、积极进取,且在本科学习期间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经历。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成功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且为 2026 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3.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同时在专业领域展现出一定的发展潜力与能力倾向。


4.符合教育部针对所申请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设定的报考条件。


5.外语语种需满足所申请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限定要求,同时符合该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对推免生接收的具体标准。


6.身心健康状况良好,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7.本科期间所学专业需符合以下对应要求:


(1)[020106]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仅接收本科专业隶属于 [02] 经济学门类下的各类本科生申请;


(2)[035200] 社会工作专业:仅接收本科专业隶属于 [03] 法学门类下的各类本科生申请;


(3)[120401] 行政管理专业:仅接收本科专业隶属于 [1204] 公共管理学类下的各类本科生申请;


(4)[120404] 社会保障专业:仅接收本科专业隶属于 [02] 经济学门类或 [1204] 公共管理学类下的各类本科生申请;


(5)[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仅接收本科专业隶属于 [1204] 公共管理学类下的各类本科生申请。


二、优惠政策


1.对于优秀推免生(支教团等专项计划推免生除外),可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项目。


2.被我校成功录取的推免生,可优先获得向导师推荐的机会,参与师生双向选择,并且能够提前加入导师的课题研究或在研项目工作。


3.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公派出国留学的推荐资格。


4.被我校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推免生,在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三、接收专业


[020106]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该专业不划分具体研究方向,仅接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申请人;


[035200] 社会工作专业:该专业不划分具体研究方向,仅接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申请人;


[120401] 行政管理专业:该专业不划分具体研究方向,仅接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申请人;


[120404] 社会保障专业:该专业不划分具体研究方向,仅接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申请人;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该专业不划分具体研究方向,仅接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申请人。


四、申请流程


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前,有申请意向的同学可通过辽宁大学 “推免管理系统” 填写并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该 “推免管理系统” 将于 2025 年 9 月 5 日 0 时起开放报名通道,申请人需扫描指定二维码登录系统完成信息填报;系统预计在 2025 年 9 月 13 日 0 时关闭。在此阶段,申请人仅需填报基础信息,无需上传辅助证明材料;若需修改已填报的信息,可再次扫描二维码登录系统,修改原有信息后点击 “提交申请” 按钮即可完成更新。


待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正式开通后,申请人可直接在该系统内提交报名申请。


公共管理学院将对所有报名数据进行分批次审查,确保每位申请人的条件均符合所申请专业的报名要求。


所有已在学校 “推免管理系统” 完成报名的申请人,在成功取得推免资格后,必须在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内填写报考志愿,并及时接收、确认学校通过该系统发送的各类通知。


五、考核组织


考核安排本次复试考核采用网络远程形式开展,依托腾讯会议软件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学院要求准时参加考核。各专业的具体考核时间、流程等细节,将由学院在后续发布专项通知,请申请人密切关注。


考核内容考核重点围绕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专业知识背景、学科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科研创新潜力及培养潜质等方面展开,核心考核环节包括专业素质与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申请人若有能体现自身学业水平、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的材料,如本科阶段成绩单、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专利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等,可在复试过程中直接向考核组展示。其中,专业素质与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 100 分,考核成绩未达到 60 分的申请人,将判定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申请人,同样不予录取。


六、接收及信息公开


申请人通过复试考核后,辽宁大学研究生院将通过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向其发送复试结果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


推免生拟录取名单预计于 2025 年 10 月中下旬在辽宁大学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最终录取结果以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核为准,审核未通过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七、监督


辽宁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学院推免生复试的全过程(包括考核过程与考核结果)进行指导、监督与审查,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考核公平公正。若申请人有疑问或需反馈问题,可拨打辽宁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4-62602247。


八、其他


申请人需确保所填写的申请信息准确无误,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若经核查发现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或材料存在虚假情况,一经确认,将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已通过复试的,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本实施细则中未明确提及的事宜,将按照《辽宁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其他相关校级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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