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以服务国家与社会需求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具备坚定理想信念的高层次人才。具体要求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拥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在专业能力上,需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其中,学术型人才需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能力;应用型人才需具备较强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并拥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二、招生人数
2026年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为1620人(该人数不含长学制学生,包含推荐免试生及5个士兵计划名额)。从培养类型来看,学术型硕士计划招收520人,专业型硕士计划招收1100人。需注意的是,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可能会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计划数进行调整。关于2026年推荐免试生的具体接收专业及人数,可关注我校后续发布的相关录取通知。
三、报考条件
1. 政治与品德要求: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人格健全。
2. 学历与学位要求:需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网络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类别的应届生除外),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上述两类人员均需取得学士学位(公共管理专业除外),且需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
3. 体检要求: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4. 专业学位报考专业限制:报考中医、中西医临床专业学位的考生,本科需毕业于中医学类或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报考西医(临床医学)临床专业学位的考生,本科需毕业于临床医学类专业。
5. 临床规范化培训经历限制:医学专业学位不接受已参加过临床规范化培训的考生报考。
6. 特定学院前置学历及专业要求
公共卫生学院(含浙江树人学院相关专业):报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本科需毕业于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医学技术类、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报考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专业,本科需毕业于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健康服务与管理、临床医学类专业;报考公共卫生专业,本科需毕业于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护理学院(含浙江树人学院相关专业):仅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往届),本科需毕业于护理学或助产学专业;其中往届生报考专业学位的,需在复试前取得护士职业资格证书。
口腔医学院:仅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往届),本科需毕业于口腔医学专业。
7. 特殊考生报考要求: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需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其他考生报名时无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若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相关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
2. 报名操作步骤
登录平台: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
信息修改与填报: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
报考志愿限制: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信息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尤其要如实填报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处罚的情况。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平台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信息填写责任:考生需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影响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无法修改报名信息。
毕业与学籍信息填写:网报系统中,往届生毕业信息以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准,应届生学籍信息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为准;考生填写毕业专业时,需选择具体专业(如“100201临床医学”“100202麻醉学”等),若旧(新)学校名称或毕业专业无对应选项,需先选择“其他”再手动填写。
通讯信息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将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及后续联系,考生需认真详细填写,确保通讯地址(含省、市、县、具体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姓名)及联系电话(建议填写本人手机号)在2026年8月前有效。若因地址不详、电话无法联系导致投递失误或通知不到位,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学习经历填写:考生需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学习经历,若有休学、转专业等情况,需在“学习工作经历”栏中注明。
(二)网上确认
1. 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负责实施。
2. 材料提交要求:考生进行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按照核验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
3. 信息核对责任:所有考生均需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确认将不再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 费用缴纳与信息采集: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照报考点要求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
(三)资格审查
网上确认结束后,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仅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准予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仔细对照本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若不符合条件,我校将一律不准予其参加考试,且不退还报名费。
五、初试安排
1. 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
2. 准考证打印: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3. 考试凭证: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因泄露或丢失造成损失。
六、复试安排
1. 复试基本要求: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及方式,将由学校研究确定后发布,详细复试办法和程序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复试工作预计在2026年4月底左右完成。
2.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复试前,往届生需准备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需准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生证,各学院将对上述材料原件及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参加复试。
3. 学历(学籍)疑问处理:若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存在疑问,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能按时提供者不予参加复试。
七、调剂政策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需注意的是,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但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八、体检安排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复试拟录取阶段开展,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 政审材料要求: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交《政审表》原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 诚信档案核查: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认真核查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4. 违规考生处理:凡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5. 档案审查: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等材料,全面审查考生的政治思想情况。
十、录取规则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其中定向就业考生需在复试时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
在本次招生专业目录中,浙江树人学院的招生名额为联合培养名额,该部分招生计划由浙江省教育厅直接下达我校。考生被录取后,将由浙江中医药大学与浙江树人学院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安排在浙江树人学院,毕业时符合要求的,由浙江中医药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十一、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1.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学年8000元。
2.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每学年10000元。
3. 公共管理硕士(MPA)全日制:每学年14000元。
(二)奖助学金政策(2026年具体执行标准以学校当年实际情况为准)
1. 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普通考生每生8000元,推荐免试生每生10000元;第二、三学年根据综合测评成绩确定等次,其中学术型与非规培研究生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12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0元、三等奖学金8000元),规培研究生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13000元、二等奖学金9000元)。
2. 国家助学金:每位学生每学年可获得6000元资助。
3. “三助”津贴:学校发放的基础津贴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同时导师、学院或培养基地(医院)会根据学生实际工作情况额外发放一定金额的津贴。
4.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
5. 其他奖助项目: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体系,还包括校级学术之星奖学金、企业(社会)专项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研究生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多项奖助与资助政策,助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二、违规处理办法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含推荐免试生),无论何时查实,均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三、其他说明
1. 简章解释权:本招生简章由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存在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文件冲突的情况,将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 考前辅导说明: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不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考研辅导培训,不提供考研辅导材料,也不出售往年试题。
3. 招生信息查询:考生在报名、考试、复试、录取等各阶段,需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学校将第一时间在该网页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十四、联系方式与学校地址
(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含传真):0571—86613539
联系人:孙老师、陈老师
(二)学校地址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政编码:310053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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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研究生招生质量的关键举措。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特制定本简章。一、工作原则1. 立德树人导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将品德表现作为选拔首要标准,注重考查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及遵纪守法情况。2. 质量核心原则:以提升选拔质量为核心,构建“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与工作机制,突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素养的考核,重视一贯学业表现与实践能力。二、报考基本条件申请我校2026年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 政治思想与健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2. 学术诚信与能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纪律处分记录;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独立调查研究能力、综合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潜质。3. 推免资格与成绩:为全国各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阶段专业成绩与综合成绩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预计可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可先行在我校推免系统报名(因各高校推免进程存在差异)。4. 外语水平标准:非英语/小语种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或提供同等水平的TOEFL、IELTS、GRE等成绩证明;英语专业:需获得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证书;小语种专业:需具备大学英语四级水平。5. 专业报考限制:除法律(非法学)专业外,申请专业需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理工科专业考生可报考经管类专业;跨一级学科报考者,需由招生单位(学院/研究院)审定是否符合该专业培养要求。6. 特殊资格群体: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者),可按本简章申请。优先接收条件同等条件下,满足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优先接收:在国家级学科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在公开刊物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有社会实践经历且获得优良评价。三、申请专业及名额1. 接收专业范围:我校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审计(MAud)、数字经济(MDE)硕士等非全日制专业(类别)外,报名系统内其余专业均开放接收推免生。2. 接收名额限制: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的50%,最终名额将根据生源质量动态调整。四、学费及奖助政策(一)学费标准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对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学费标准参照学校发布的收费通知或各专业学位招生简章。(二)奖助体系我校已建立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覆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纳入奖助范围者):1. 新生学业奖学金:6000元/生(一次性发放);2. 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学年,分10个月发放(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3. 其他奖助:学校设立“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及各类专项奖学金,具体政策可参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五、申请办法考生需完成“我校推免系统报名—复试资格认定—复试—拟录取确认”流程,具体要求如下:(一)网上报名(双系统报名)1. 我校推免系统报名:系统开放时间:拟定于2025年9月7日-9月11日17:00;报名要求:(1)考生仅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重复报名视为无效;(2)如实填写学习信息、提供真实材料,本科为分校区的考生需准确填写校区信息;因信息错误、虚假填报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3)按注册页面要求完成登录,选择“硕士推免模块—硕士推免申请”,按提示上传本人照片(严禁使用软件合成、修饰照片)、输入文本;逾期报名无效,操作失误后果自负。2.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所有获得我校接收资格的考生,需在该系统完成注册与报名;系统内个人信息需与我校推免系统一致,报考院系、专业等志愿信息需与我校拟录取结果一致,否则视为放弃复试或录取资格。(二)复试资格认定1. 各招生单位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研究生院在官网公示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2. 考生可在我校推免系统查询复试资格,以公示名单为准;3. 复试考生需登录我校推免系统,网上缴纳复试费、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具体安排以招生单位复试方案为准)。(三)复试1. 复试时间:拟定于2025年9月17日前完成;2. 复试形式:以现场考试方式进行,包含笔试、面试等环节;3. 复试要求:具体考核内容与安排参考报考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复试名单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拟录取1. 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需按时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以下操作:确认接受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确认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2. 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最终拟录取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六、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在复试时提交(原件供查验,复印件留存):1. 《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通知书》:登录我校推免系统打印,需使用空白A4纸,背面无字迹;2.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从我校推免系统下载打印;3. 身份与学籍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含首页、注册页,注册需完整);4. 学业成绩证明:本科三学年完整正式成绩单1份(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5. 外语水平证明: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专业英语四/八级证书,或TOEFL、IELTS、GRE等成绩证明1份;6. 学术与获奖证明:学术科研成果(论文、专著、课题证明等)、获奖证书等材料(如有);7. 诚信承诺材料:本人手写签名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接收推免生诚信复试承诺书》;8. 政审材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9. 其他材料: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的专项材料(以学院通知为准)。违规处理若考生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如虚报成绩排名、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或其他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查实:未入学的,取消拟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七、体检1. 体检安排:我校暂定将推免生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 体检地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医院;3.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残疾人教育条例》执行。八、录取通知书发放及入学资格审查(一)录取通知书发放录取通知书预计于2026年6月中旬发放,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程调整。(二)入学资格审查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入学资格:1. 入学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2. 本科阶段受到纪律处分;3. 患有严重疾病且隐瞒不报;4. 申请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5. 本科第四学年课程有不及格或重修记录;6. 毕业论文成绩为“良”以下(不含良)或75分以下(不含75分);7. 发生其他影响录取资格的事项。九、其他事项1. 住宿安排: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项计划除外),学校不提供住宿,需自行安排;2. 通讯要求: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需保持“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畅通;因关机、停机延误接收通知导致无法录取或入学的,责任自负;3. 专项选拔:推免生选拔过程中,我校将开展“本科直博生”“硕博连读”项目候选人选拔,具体安排以各招生单位通知为准;4. 政策调整:推免生接收工作以上级管理部门最新文件为准,如有调整,将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及时更新。十、联系方式(一)信息查询有关招生政策、通知公告等,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询。(二)咨询与通讯1. 咨询电话:010-64492151(工作日8:00-17:00);2. 传真:010-64495202;3.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信箱研招办;4. 邮政编码:100029;5. 研招微信公众号:uibeyzb。2025-09-28 16: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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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细则为规范有序开展学院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选拔质量符合学科发展需求,根据《云南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结合历史与档案学院学科特色与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管理架构为保障推免生接收工作合规、高效推进,学院设立两级专项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一)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核心职责:全面统筹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免生资格审核、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初定等关键环节决策;协调解决接收过程中的各类问题,确保工作按计划推进。(二)纪律监察组核心职责:对推免生接收全流程(含报名审核、材料核验、复试组织、成绩评定、名单公示等)进行监督检查;受理考生关于推免工作的异议与申诉,确保流程规范、结果公正,防范违规行为。二、接收类别学院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分为两类,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推免硕士生:面向符合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面向科研潜力突出、学术素养优异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跳过硕士阶段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三、接收专业及名额(一)推免硕士生接收专业范围:具体可填报专业以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显示为准,覆盖学院所有符合学校推免接收要求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名额分配原则:各专业在接收推免硕士生的同时,预留不低于 50% 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保障统考考生权益,具体名额以学校最终下达计划为准。(二)直博生接收专业范围:以推免服务系统中学院开放的直博生招生专业为准,仅限学院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专业;名额限制:学院直博生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学院博士招生总计划的 20%,实际名额根据学校分配及学科发展需求动态调整。四、申请条件(一)通用申请条件(适用于推免硕士生与直博生)身份与政治素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他违法违纪记录。推免资格要求:为国内具有推荐免试权高校的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正式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资格需经所在学校公示及教育部备案)。身心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及云南大学相关补充要求,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二)直博生专项申请条件(除通用条件外需额外满足)学业成绩: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排名一般需处于本专业前列;对于科研能力特别突出、学术成果显著的优秀生源,可适当放宽排名要求。科研能力:具备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一般需拥有科研成果(如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科研项目参与证明、科技奖励等),或曾获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奖项(如 “挑战杯”“互联网 +” 等赛事)。学术潜力:对博士阶段研究方向有清晰认知,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逻辑思辨能力与科研攻坚能力,展现出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学术潜质;本科期间参与科研项目、学术论坛或竞赛表现突出者优先。五、推免生相关待遇学院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直博生)享受的奖助学金、培养支持等待遇,统一按照《云南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中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可查阅学校研究生官网相关通知。六、申请流程所有申请环节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日程安排为准,具体流程如下:前期了解: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请的推免生,可登录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官网,查阅学院各学科(专业)介绍、导师信息、研究方向等内容,明确申请目标。系统报名:推免服务系统相关功能开通后,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以下操作:注册账号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术经历、获奖情况等;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完成网上缴费;填报志愿,选择 “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 及目标专业;本校及外校推免生均需第一时间填报,并密切关注系统提示与手机短信通知,避免错过关键节点。资格审核与复试通知: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考生的材料完整性、条件符合性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复试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材料提交: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学院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原件供核验,复印件留存):①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② 学生证(含个人信息页及每学期注册页);③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证明或综合测评成绩证明(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院公章);④ 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⑤ 网报时填写的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或其他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交:① 《云南大学 2026 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② 2 封由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③ 个人学术经历简述(含学习及科研经历);④ 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⑤ 本科毕业论文全文或摘要;⑥ 2 篇学术论文代表作(不限是否发表);⑦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约 3000 字,需明确研究方向、研究问题、研究方法及预期成果);⑧ 其他可证明科研能力的材料(如专利证书、科研项目结题证明等)。拟录取名单上报与确认:学院完成复试后,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复试成绩及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报云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名单公示:推免生拟录取工作全部完成后,拟录取名单将在云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七、复试要求(一)资格审查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原件核验,重点核查身份证、学生证、成绩证明、外语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对申请直博生的考生,学院将组织专家专项审核其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奖项等,排除抄袭、造假、冒名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名无实的情况;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复试资格。(二)复试内容复试以 “全面考查、综合评价” 为原则,重点考核以下维度: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查考生的政治立场、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及品德修养;身心健康状态:通过交流观察考生的精神状态、抗压能力,确保其能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语言表达能力:考查考生逻辑思维的清晰度、表达的流畅性与准确性;专业知识水平: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核心知识的掌握广度与深度;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查考生的创新意识、科研思维、问题分析与解决能力,结合其学术经历、获奖情况综合评价。(三)复试形式与时间复试形式:采用线上面试方式,统一使用学校指定的远程面试平台,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可追溯;复试时间:学院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根据考生人数与学科安排确定具体复试时间,提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预留充足的准备时间;考生需按通知要求完成平台调试,确保网络通畅、设备正常。(四)复试成绩评定成绩构成: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核算方法为:复试成绩 = 外语水平成绩 ×20% + 专业成绩 ×8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标准:复试成绩 60 分为及格线,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录取限制: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八、其他事项推免资格核查:未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其申请不予受理;学院在接收过程中会多次核查推免资格,确保合规。思想政治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无论复试成绩高低,均不予录取。体检安排:体检工作的具体时间、地点与要求,将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毕业资格与纪律要求:考生需在 2026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且无任何纪律处分记录;未达标者,取消录取资格;若考生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如伪造成绩、虚报成果、隐瞒处分记录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并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重复报考限制: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含统考、单独考试等类型),违者取消推免录取资格。直博生导师与方向确定:直博生拟录取阶段不区分研究方向、不指定导师;学校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公布后,学院将根据直博生的复试成绩、学术创新能力,结合导师招生计划与科研需求,按 “双向选择” 原则确定研究方向与导师;具体分配办法由学院另行制定并解释。直博生管理依据:直博生的培养、考核、毕业等管理规定,详见《云南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直博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九、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50091;咨询电话:0871-65032540(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监督申诉电话:0871-65031162(受理推免工作相关异议与申诉)。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依照《云南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执行。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推免生申请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2025 年 9 月 21 日2025-09-28 11: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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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2026年学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帮助考生清晰了解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下简称 “北航”)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顺利完成报考流程,现将招生人数、报考条件、报考程序等核心信息整理如下,所有内容均以官方最终通知为准。一、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2026 年北航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原则,计划招收各类学历硕士研究生约 6100 名,具体分类如下:全日制学习方式:约 4800 名,其中包含拟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约 2400 名。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约 1300 名,该学习方式仅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需特别说明的是,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人数为拟招生数,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正式计划、考生报考热度、复试情况等因素,在录取阶段对各单位各专业人数进行调整(可能增加或减少),实际录取人数以最终结果为准。二、报考条件与相关要求报考北航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首先满足以下基础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时需符合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 号)中的相关要求。在此基础上,还需根据报考类型满足对应具体条件。(一)推荐免试考生条件仅接收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高校选拔并确认的推荐免试生,考生需符合《北航接收推荐免试攻读 2026 年研究生(含博士)相关要求》,并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完成报考操作。(二)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条件全国统一考试考生需根据报考专业,满足对应的学业水平及特殊要求,具体分类如下:1. 普通专业报考要求(不含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报考此类专业的考生,需满足下列学业水平条件之一: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或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 / 学位;截止网上确认前,需能通过学信网查询到学历 / 学位信息,或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或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国(境)外高校就读且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需在 2026 年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网上确认前可在学信网查询到 “本科结业” 结果),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时间从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至 2026 年入学之日),且同时满足两项附加条件:一是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公章);二是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至少 1 篇文章,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2.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要求上述第 3、4 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具体加试科目需在复试前咨询报考单位。3. 在读研究生报考要求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需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需在网上确认前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函件(需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及部门盖章原件),否则无法通过确认或不准予考试。4. 管理类专业报考要求(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报考 125100 工商管理(MBA)、125200 公共管理(MPA)、125601 工程管理(MEM)专业的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且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证书,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 / 学位,且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5. 法律(非法学)专业报考要求报考 035101 法律(非法学)专业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两项要求:符合本部分 “(二)全国统一考试” 中第 1、2、3 条的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6. 法律(法学)专业报考要求报考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两项要求:符合本部分 “(二)全国统一考试” 中第 1、2、3 条的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可报考)。7. 设计学专业报考点要求报考北航 “140300 设计学” 专业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不可选择其他报考点。(三)其他专项报考要求除上述基础及专业条件外,部分专项计划考生需满足额外要求,具体如下:1. 强军计划报考要求报考名单由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职业教育局提供给北航研招办,考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16 日前联系军队相关部门确认报考资格,并获取网上报名密码,按军队要求选择对应专业完成网上报名;未经军队相关部门允许的报考均视为无效。北航强军计划所有考生仅按 “定向就业” 类别招生,不转移档案及户口。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并需在北航报考点规定的确认时间内,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件等材料;未经北航确认审验的报考均视为无效。强军计划专项考试科目试题与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的试题一致。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要求仅招收生源地为内蒙古、吉林、湖北、四川、贵州的在职考生,报考专业代码需以 02、03、07、08、12 开头,报考类别为 “定向就业”,考生需有定向就业单位并签订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否则不准予考试及录取。按上级文件要求,北航理工门类(含专业学位)该专项硕士招生计划不少于 6 个。有意向报考的考生,需在报名前咨询是否满足北航报考要求(咨询电话:010-82317637),符合要求者可登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了解具体事宜。3.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要求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高校学生” 包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网上报名时需选择填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按要求填写入伍前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相关信息,并在 2025 年 10 月底前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可按该专项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若报名时未申请初试加分,则不可参加该专项调剂。4.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要求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学校将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者不享受照顾政策;申请该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5. 退役人员免初试报考要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 9:00~22:00 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不可补报。因免初试资格审核结果反馈较晚,为避免审核未通过错过报考,建议此类考生同时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本指南 “三、报考程序” 完成报名。6. 其他政策申报要求符合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 号)第二十二条至二十五条规定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相应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可参加相关专项计划初、复试。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等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三、报考流程说明符合北航招生简章报考要求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16 日前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市研招办、所选报考点及北航招生单位的公告与通知,并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完成全部报考流程。因未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确认、考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推荐免试考生的时间节点及流程需参照《北航接收推荐免试攻读 2026 年研究生(含博士)相关要求》,其他考试方式考生的报考流程如下:(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分为 “填写考生信息” 和 “填写报考信息及网上支付” 两个核心步骤,具体操作及要求如下:1. 报名步骤详解填写考生信息:2025 年 9 月 30 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使用已注册的学信网账号登录网报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报考信息及网上支付:考生需先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仔细阅读相关信息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在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 9:00~22:00 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报考信息,并按所选报考点网报公告要求完成网上支付。报名信息修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若取消已报名信息重新填报,需再次完成网上支付。考生需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号,逾期不可修改报名信息、补报或补缴费。2. 网上报名重要提示报考点选择要求:报考北航(不含 140300 设计学)且选择北航为报考点的考生,需符合北航报考点 2026 年学历硕士研究生网报公告要求,不符合者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他报考点;报考 140300 设计学的考生,必须选择北航为报考点。在读二学位考生身份:在读二学位考生报考时需以 “往届生” 身份报名,网上确认时需提交在读证明及同意报考证明。北航报考点缴费要求:选择北航报考点且符合要求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报名期间,按北京市网报公告要求完成网上支付初试费,未按要求缴费的报名将不被北航报考点确认,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其他报考点缴费事宜按所选报考点规定执行。报名信息修改范围:除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 外,其他报名信息可在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注册账号登录系统修改;考生可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仅能保留一条有效信息。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网报系统校验本人信息,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需尽早到学信网申请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认证反馈约需 1 个月,需预留充足时间);国(境)外学位学历获得者,需登录教育部网站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身份信息变更校验问题: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以报名时现用合法有效身份信息(姓名及证件号码)注册并填报信息,网上确认前除提交认证报告外,还需提供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考生材料:报名时未取得但 2026 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或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高校就读考生,需出具相关自学考试成绩或国(境)外高校成绩证明;需提交相关材料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底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否则无法通过网上确认或不准予考试。个人信息准确性:考生需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固定通讯地址等信息,此类信息将用于北航与考生联系及后续事宜处理,因填写错误导致的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信息审核:报名期间,北航将审核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不符合招生简章要求或需提交补充材料的考生名单,将在北航研招办网站公布,考生需及时查看。报名时间建议:建议考生在 2025 年 10 月 23 日前完成网上报名,预留时间在报名截止前修改或重新填报信息。信息获取渠道:因报名系统无法下载个人联系方式,北航无法发送短信通知,考生需及时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官网、报考点官网、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北航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公告,主动了解各项安排及入场要求;建议关注北航研招办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相关信息推送。(二)网上确认网上报名结束后,选择北航报考点(代码:1106)的考生(推免生除外),需在 2025 年 10 月中下旬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确认相关事宜;选择非北航报考点的考生(推免生除外),需严格按所选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完成信息确认。考生需本人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经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含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可修改,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三)准考证打印通过审核的准考考生,需在 2025 年 12 月 10 日左右,使用网报 “用户名” 和 “密码”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准考证》并打印在 A4 幅面白纸上。《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可涂改,北航不邮寄纸质准考证,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考生需及时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相关信息,同时可关注北航研招办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信息推送。四、初试相关安排(一)初试时间与形式2026 年北航硕士研究生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所有科目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科目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二)考试科目与大纲查询北航各招生单位、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拟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可通过招生专业目录查询;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可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三)初试成绩查询2026 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预计在 2026 年 2 月下旬公布,考生需自行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北航不邮寄纸质成绩单。五、复试相关安排北航为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的高校,满足北航复试要求的考生需参加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第一志愿满足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考生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复试时间预计在 2026 年 3 月中下旬,具体复试方式及要求可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一)复试需提交材料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复试通知书或初试成绩单:一志愿考生需提交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的复试通知书(无需盖章);调剂考生需提交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的初试成绩单(无需盖章)。身份证明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 A4 纸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交本人学生证原件。现实表现材料:需提交《报考 2026 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样表》;北航各招生单位复试时,将结合该材料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往届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a.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应届生还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须于开学报到时向北航相应录取的单位提供原件与复印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北航的考生,还须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北航所属各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二)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含报考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和125601工程管理)的本科结业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在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具体内容届时咨询相关单位)。(三)报考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300会计、125601工程管理或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参加考试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单位在复试中进行,并计入总成绩。(四)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参加复试考生每人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五)考生提交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六)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北航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须书面向北航复试的单位说明情况,并与北航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其他定向就业的考生,也须书面向北航复试的单位说明情况,并与北航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协议。 (七)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且不能在2026年入学报到的考生,复试时须向复试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无模板),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不超过两年)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八)北航原则上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北航考生申请的调剂。特殊专业是否接收第一志愿未报考北航考生的调剂,须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研究决定。六、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七、学制、学习方式及住宿(一)学制北航录取的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或3年,具体见专业目录中北航各单位各专业的备注。(二)学习方式北航招收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有全日制学习方式和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具体见专业目录中北航各单位各专业的备注。北航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所有拟录取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研究生,均须签订相应的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pdf,按照协议进行培养和管理。北航可接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专业如下: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045102学科教学(思政),085400电子信息,085403集成电路工程,085404计算机技术,085405软件工程,085412网络与信息安全,085500机械,086102道路交通运输,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300会计及125601工程管理。(三)住宿北航为全日制学习方式且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研究生,解决住宿,视情况安排在不同校区(校园);对于全日制学习方式且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研究生以及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住宿,有上级文件要求的则按照上级文件执行。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研究生均须缴纳住宿费。此外,研究生校外培养期间,学校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在学校异地研究院培养期间,由异地研究院负责提供住宿。八、学费及奖助(一)学费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起入学的研究生实行全面收费制度。(二)奖助办法及奖助体系北航对符合要求的学生通过设立各类奖学金(含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助学金、助研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具体政策办法由相关部门负责制定。2025-10-27 14: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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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为做好我校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一、接收推免生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德为先、择优选拔的原则;在对推免生平时学习和综合素质进行测评基础上,突出对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二、接收专业及人数我校所有全日制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具体以预报名系统内可选专业为准。各个专业预留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生,推免生接收人数包含研究生支教团等各类专项计划,最终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拟录取推免生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三、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要求。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四、申请程序1.申请人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注册填报时间从即日起到9月19日12:00,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1。复试在9月19日下午至9月21日期间进行,采取综合面试的形式,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并负责通知。2.复试合格的考生9月22日9:00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再次填报专业志愿。9月23日9:00-15:00接收复试通知,9月25日9:00-15:00接收待录取通知,逾期不接收者取消拟录取资格。3.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五、学费与学制1.学费标准学术学位的所有专业,每人每年学费为 8000 元;专业学位里,会计硕士(MPAcc)每人每年学费 20000 元,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每人每年学费 16000 元,其他专业每人每年学费 10000 元。注:如国家或山东省相关收费政策有变化,将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最新文件执行。2.基本学习年限学术学位所有专业的基本学习年限为 3 年。专业学位中,法律(非法学)、金融、物流工程与管理、电子信息、会计、审计、体育、美术与书法专业的基本学习年限是 3 年,其他专业基本学习年限为 2 年。六、研究生奖助根据学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推免生一年级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8000元,助学金每生每年 6000元,同时还可以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三助一辅”岗位等。七、其他事项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否则将取消申请人的拟录取资格,并由申请人承担相应后果。2.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申请人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者、体检不合格者,其录取资格无效。4.本办法未尽事宜以国家有关文件、政策为准。5.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0531-88525498;0531-82617761。2025-09-17 09: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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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特殊说明的除外,详见招生目录):(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入学之日前,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相关专业本科的8门及以上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至少一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截止日2天前将成绩单和发表学术论文的证明材料提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处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初试成绩上线后,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截止日2天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5.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6.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7.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代码为045101)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或本科结业后,达到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2021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只限在工程师学院相关工程类专业、医学院护理专业、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纪检监察方向招生。 9.符合教育部有关“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规定的,可报考该专项计划。我校该专项计划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将向理工农医类专业学位倾斜。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10.符合教育部有关“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规定的,可报考该专项计划。我校该专项计划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将向专业学位倾斜。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申请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调剂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直接改变报考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11.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初试加分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加分项目不累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1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不得相互调剂。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考试科目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复试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专业招生计划数适当调整。考试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14数学(农)、315化学(农)、333教育综合、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等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余为我校自命题科目。三、报考方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复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1.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月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10月12日,每天9:00-22:00。(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取得“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4)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6)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网上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要求确认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在“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办理确认环节,具体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系统上传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间由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请在网上确认通知规定日期前寄达我校研招处。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初试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不得涂改和书写。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3.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研考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五、资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复审于复试前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六、划线与复试学校坚持质量为先、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办学定位和人才选拔要求划定学校基本复试分数线,各学院(系)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之上,确定本学院(系)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七、体检考生拟录取后须进行体检,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八、政审与录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的同时可以通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系)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报考定向就业硕士生的,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九、学制各学院(系)专业的学制请查询研究生院网上通知(网址:http://www.grs.zju.edu.cn/2024/0704/c62899a2943231/page.htm) 十、学费、奖助政策与住宿1.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请查看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没有特别标注的为8000元/学年)。2.奖助学金:(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www.grs.zju.edu.cn/yjsjxj/list.htm)。 (2)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竺可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等,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3)助学金:包括基础助学金、科研助学金、学业优秀奖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具体根据学校资助管理文件执行。(4)困难补助:对于全日制非在职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校开放学费缓交、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专项助学金等。3.全日制研究生均安排住宿。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将根据各校区住宿资源、科研平台及教学计划等情况统筹安排。其中,部分学院(系)新生需要跨校区住宿(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十一、联系方式1.研究生招生处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综合楼702室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349Email:yjsy-zsb@zju.edu.cn招生目录查询:http://www.grs.zju.edu.cn/yjszs/ 2.各招生学院(系) 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咨询。各学院(系)联系方式可查询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3/0823/c28498a2793128/page.htm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2024.10.14)我校研招网将及时发布招生相关信息。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请关注我校研招网,网址:http://www.grs.zju.edu.cn/yjszs/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2024年10月8日2025-07-01 10: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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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加强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生源质量的重要方式。为做好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 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学术兴趣、创新能力、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有较好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具体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公示备案为准。(以下简称“推免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3、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产生了较大效益等证明材料)可优先考虑。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法、犯罪行为记录;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二、接收专业、招生计划及学制1、2025年我校接收硕士推免生的专业详见《温州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三、须提交的书面材料1、审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以及专业排名,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3、有英语水平证明(如大学英语四六级、IELTS、TOEFL等)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4、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专著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5、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相关证书或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不论进入哪个阶段,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记入个人档案。四、申请程序(一)报名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推免系统”报名。2.接收学院分批审核申请人信息,并通过“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推免系统”点击确认,并根据学院安排准时参加复试。(二)复试1、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考生在复试前需交验书面材料。2、复试由各学院组织实施,依据推免生申请情况可分批复试,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如有必要,学院可增加笔试。复试考核内容一般包含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口语等。3.考生在拟录取后须按照我校相关要求到公立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三)录取与入学1、各学院将复试合格拟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名单汇总表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天。3、取得我校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者,我校将通过“推免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请推免生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工作流程,请考生慎重确认,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4、推免生录取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5、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25年7月中下旬左右寄达。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1)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2)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或受处分的;(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5)体检不合格者。五、学费与奖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生/年奖助体系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中奖助体系下有关最新文件为准。六、其他事项1、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须按相关规定,接受教育部信息公开及学校公示;2、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3、本章程内容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国家2025年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上级部门若对招生政策有调整,以上级部门最新政策为准或学校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做相应调整;4、咨询渠道:招生咨询部门:温州大学研招办电话 / 传真:0577-86598062,0577-86680868邮箱:yjs@wzu.edu.cn附件【温州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xls】2025-09-04 14: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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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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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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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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