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是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选拔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生源质量的重要途径。为规范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凡申请我校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政治思想与综合能力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为国家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守法律法规,身心健康;学习态度刻苦,善于思考,具备较强的学术兴趣、创新能力、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拥有较好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推免资格要求:已获得所在本科院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具体资格以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系统”)公示备案结果为准。
科研与竞赛表现要求:在校期间参与过科学研究、全国性学科竞赛等活动,且表现突出(需提供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产生较大效益的实践成果等证明材料)的考生,在选拔过程中将予以优先考虑。
诚信与学风要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反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的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及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确保能正常完成硕士阶段学业。
二、接收专业、招生计划及学制
接收专业:2026 年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具体专业,可查阅《温州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目录将明确各专业的研究方向与接收要求。
招生计划:各专业推免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学校最终下达的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计划数仅作参考。
学制说明: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均为全日制培养,具体学制按各专业培养方案执行,相关信息可咨询报考学院。
三、需提交的书面材料
考生申请我校推免生时,需按以下清单准备并提交书面材料,同时携带原件供现场审验;若发现材料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或存在学术道德、诚信问题,一经查实,无论处于申请、复试还是录取阶段,均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本科院校,相关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身份与学籍证明材料: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提交正反面复印件 1 份,原件需现场出示。
学生证:提交学生信息页(含个人照片、学号)与各学期注册页复印件 1 份,原件需现场核验。
学业成绩材料:大学期间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需体现专业排名),且成绩单需加盖本科院校教务部门或所在院系公章。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若有大学英语四级 / 六级证书、IELTS 成绩单、TOEFL 成绩单等外语水平证明,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无相关证明可不提交)。
学术科研成果材料:若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需标注作者排序、发表期刊)、出版的专著、原创性实践成果等,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无相关成果可不提交)。
竞赛与课外实践证明材料:若在校期间参与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并获得奖励,或有突出实践表现,需提交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由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1 份(无相关经历可不提交)。
四、申请程序
(一)报名阶段
志愿填报: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推免系统”,按系统提示填报我校相关专业志愿;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也需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 “推免系统” 完成报名。
复试通知接收:各接收学院将分批次审核考生报名信息,对符合学院接收条件的考生,通过 “推免系统” 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推免系统” 点击确认参加复试,并按照学院后续安排准时到场参加,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阶段
复试安排通知: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将由招生学院通过电话、短信或 “推免系统” 留言等方式,告知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及注意事项;考生需在复试前按 “三、需提交的书面材料” 要求,将材料提交至学院指定工作人员处。
复试组织与内容:复试由各学院自主组织实施,可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分批次进行。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要形式,若学院认为有必要,可额外增加笔试环节。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核心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评估考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团队协作意识及职业素养。
外语听力口语:通过外语对话、专业相关外语材料解读等方式,考查考生的外语理解与表达能力。
体检要求:考生在被确定为拟录取对象后,需按照我校相关要求,自行前往公立三甲医院完成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体检结果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三)录取与入学阶段
拟录取名单汇总:各学院完成复试后,将复试合格、拟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名单汇总表提交至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拟录取名单公示: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审核通过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与社会监督,若有异议可按规定渠道反馈。
待录取通知确认:我校将通过 “推免系统” 向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确认操作。请考生慎重确认,一旦同意待录取,我校将不再取消该资格。
录取类别说明: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录取类别统一为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需按非定向就业相关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录取通知书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完成考生政审后,于 2026 年 7 月中下旬左右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考生,具体邮寄地址以考生在 “推免系统” 中填报的信息为准。
录取资格取消情形: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我校将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在本科阶段受到纪律处分的。
复试成绩不合格的。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
体检结果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的。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我校推免生学费统一为 8000 元 / 生・年,学费按学年缴纳,具体缴费方式与时间将在录取通知书中说明。
奖助体系:推免生入学后可参与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具体奖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等)以学校研究生招生网 “奖助体系” 栏目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考生可提前登录查询。
六、其他事项
信息公开要求: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需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接受推免资格、拟录取名单等信息的公开公示,确保招生过程透明。
报考限制:已被我校或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若违反规定,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章程解释与政策调整:本章程由温州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章程内容与国家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文件为准;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招生政策进行调整,学校将根据最新政策对本章程内容作出相应修改,并及时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
咨询渠道:
咨询部门:温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简称 “研招办”)。
联系电话 / 传真:0577-86598062;0577-8668086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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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关于调整2025年研究生招生部分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的公告各位考生:为了进一步优化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我院拟对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部分考试科目与参考书目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共管理学(代码1204)1.原初试科目“公共政策学”调整为“公共管理研究方法”;原参考书目《公共政策分析》(第二版)(陈庆云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4月),调整为《政治学与公共管理研究方法基础》(杨立华等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23年8月)。2.我院公共管理学(代码1204)按一级学科招生,原复试科目“行政管理学”“社会保障学”“城市学理论”等调整为“公共政策学”,参考书目:《公共政策分析》(第二版),陈庆云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4月。二、社会工作专业硕士(代码0352,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1.初试科目“社会工作原理”的参考书目调整为:(1)《社会工作概论》(第二版),顾东辉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20年3月版。(2)《社会学概论新修精编本》(第三版),郑杭生,陆益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1月。2.初试科目“社会工作实务”的参考书目调整为:(1)《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编写,中国社会出版社,2024年版。(2)《社会工作概论》(第二版),顾东辉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20年3月版。(3)《社会研究方法》(第六版),风笑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年5月。3.复试科目“社会工作专业综合知识”的参考书目调整为: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编写,《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中国社会出版社,2024年版。4.加试科目“社会保障学”“社会学概论”的参考书目调整为:(1)《社会保障概论》(第2版),史柏年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 (2)《社会学概论新修精编本》(第三版),郑杭生、陆益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1月。最终信息以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在线”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2025-09-04 09: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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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合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公告要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研考")报名工作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大核心环节。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完成指定网站的信息填报、初试费用网上缴纳,并依据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流程,上述步骤全部完成后,报名手续方可视为办结。一、报考资格审核要求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须同时满足三项文件规定,分别为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以及《北京联合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考生在报名前须仔细核对自身情况,确认符合全部要求后再进行后续操作。二、1154报考点选择细则1154报考点的选择需严格遵循考生身份、报考院校、专业类型等多重因素综合判定,具体分类要求如下:(一)特定招生单位报考者的选择要求针对报考北京联合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1417)和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招生单位代码80401)的考生,按以下标准选择报考点:1. 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等院校、成人高等院校及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均需选择1154报考点;2. 非应届毕业生及就读院校不在北京的应届毕业生,需满足户籍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其中工作地在京的证明要求为: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满6个月(补缴时长不计入在内),符合上述条件者可选择1154报考点;3. 报考北京联合大学140300设计学、135700设计以及045120职业技术教育(文化艺术方向)三个专业的考生,无论其他条件如何,均须选择1154报考点;4. 报考北京联合大学105700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1154报考点。特别提示:不满足上述任一条件的考生,不得选择1154报考点,需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指定报考点完成报名。(二)北京联合大学应届毕业生的特殊规定北京联合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若报考北京市内其他招生单位,无需选择1154报考点,应直接选择所报考招生单位对应的报考点。(三)京外招生单位报考者的分类要求1. 报考军事类院校的考生,统一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不得选择1154报考点;2. 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毕业院校(艺术类院校除外)设有报考点,同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的,必须选择本校作为报考点。不属于该范畴的考生,包括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院校未设报考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艺术类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以下三类情况区分: 报考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1253会计、1254旅游管理、1255图书情报、1256工程管理、1257审计等七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可选择的报考点范围为1113北京邮电大学、1118北京电子科技学院、1156中华女子学院、1157中国劳动关系学院、1155北京城市学院、1165中国地质大学(北京);3. 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两个专业的考生,需选择1153中国政法大学或116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作为报考点;4. 除上述两种情况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选择1154报考点:①北京联合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②非北京联合大学应届毕业生但报考辽宁、山西地区招生单位,且符合《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公告》中在京报考条件的考生。(四)第二学士学位及辅修学位考生的报考规则在北京市内就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在校学生,若能提供在读身份证明(如学生证)及就读院校同意报考的相关材料,可在北京市内完成报名。具体细则如下:1. 2026年毕业的第二学士学位考生(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同等对待): 以第一学历报考时,需以往届生身份报名,报考点将依据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可在京参加考试;2. 以第二学士学位报考时,按应届生身份报名,审核通过后允许在京考试。2026年无法毕业的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需使用第一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报考点审核材料通过后可在京考试;具有辅修学位的考生,其报考规则与第二学士学位考生一致。第二学士学位及辅修学位考生的报考点分配,统一执行北京市应届生及往届生的考点分配标准。(五)报考点选择特别提醒1. 报名期间若1154报考点缴费人数达到上限,北京教育考试院将暂停该报考点接收报考京外招生单位考生的报名功能,并视情况启用备用报考点。考生需密切关注相关官方平台发布的动态信息;2. 未符合《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中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1154报考点将一律拒绝接收其报名;3. 报考其他招生单位且考试时需使用画板等特殊工具的考生,1154报考点不接收其报名。三、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一)报名时间安排网上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两个阶段报名信息均有效,完成预报名的考生无需重复参与正式报名:1.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3日,每日9:00至22:00;2.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7日,每日9:00至22:00。(二)报名信息填报规范1. 考生在填报信息时,需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考试科目等关键信息进行反复核对,确保准确无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记录。报名通道关闭后,所有信息均不可修改。需特别注意,"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核心信息提交后,无论是否缴费均不可修改,如需变更需在报名截止前取消原报名信息,重新填报并缴纳费用;2. 考生需提前研读报考单位及报考点的报考条件和政策要求,据此选择报考单位和报考点并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信息填写错误、提交虚假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参加考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3. 考生所选报考点即为网上确认地点和考试地点,其中1154报考点是符合在京报考条件且报考北京联合大学考生的唯一指定报考点。(三)学历(学籍)校验要求1. 学历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需严格按照证书原件上的编号填写。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也无需填写;国外留学生需注明"留学生"身份。考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 网上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排查问题;3. 报考北京联合大学且出现以下四类情况的考生,需在2025年10月31日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①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者,需提供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还需提供毕业院校或教育机构盖章的成绩单;②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校验未通过者,需提供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③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④在校研究生报考者,需提供现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退学证明。未按时提交材料导致无法参加后续环节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4. 1154报考点为残疾考生提供必要的考试便利服务。残疾考生如需相关支持,应在2025年10月25日前与报考点联系确认考试条件,其中报考中医专业的考生联系特教学院,其他考生联系研招办。若1154报考点无法满足特殊需求,考生需及时更改报考点。(四)网上缴费说明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需在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报名期间未完成缴费的,逾期不再受理补缴。报考北京联合大学但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按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报考外地高校的相关规定办理报名缴费。四、网上确认流程及要求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1154报考点全面实行网上确认,考生可通过手机(推荐使用)或电脑等设备操作,确认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严禁他人代办。相关确认须知将通过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考生需及时关注。(一)确认基本要求所有符合报考单位和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均需参加网上确认,按规定时间上传证明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需在指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系统显示"审核通过"即表示报名信息确认完成;显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需按提示补充材料,逾期未补充或补充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确认失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的,报名信息无效。考生需配合报考点完成图像采集等电子信息采集工作,并认真核对确认报名信息,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确认过程中遇问题需主动联系报考点。(二)材料上传规范选择1154报考点的考生,需先完成网上缴费,未缴费者不予确认。除需在研考网上确认系统上传的材料外,还需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均需提供原件的PDF格式扫描件或清晰照片):1. 有效居民身份证,需在2025年12月22日(含当日)后仍处于有效期内;2. 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编号;3. 学历证明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高职高专、本科毕业人员提供学历证书;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提供毕业院校或教育机构盖章的成绩单;硕士、博士毕业生提供学位证书;4. 在京就读的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需在2025年10月25日22:00前提交"第二学士学位在读证明"和"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两项证明均需就读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签字、注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无需提供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5. 报考北京联合大学105700中医专硕的考生,需提供本人视力残疾证明。(三)信息确认责任考生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最终核对确认,确认后的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均不得修改,因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费用标准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招生单位可向复试考生(含初试合格进入复试及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二)退费政策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工作已启动且考试资源已安排,不予退费;报名期间取消报名信息、重复缴费、未参加网上确认或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初试费将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还,预计2025年12月底返还至缴费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急于注销支付账户,遇问题及时联系研招网客服。(三)专项计划报考提示符合北京市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研考研招"专栏发布的相关通知。(四)准考证打印要求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五)报名时间建议考生应合理规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初期和末期的高峰时段,避免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也无法修改报名信息。(六)信息获取渠道考生需持续关注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1154报考点将在网报期间通过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分阶段发布公告。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相关事宜可通过其官方渠道咨询或查询,报考政策及动态可通过研招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等官方平台了解,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025-10-23 13: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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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延边大学(Yanbian University)地处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首府延吉市,该市素有 “教育之乡” 的美称。作为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学校同时还是国家 “211 工程” 重点建设大学、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院校,并且获得吉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国家民委的共同重点支持。在学科建设方面,学校目前拥有 10 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9 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以及 26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还自主设置了 5 个交叉学科。其中,1 个学科入选国家 “双一流” 建设学科,14 个学科为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2 个学科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 个学科为国家民委重点学科,学科覆盖范围涉及 12 个学科门类,为考生提供了丰富的专业选择。值得关注的是,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享受与西部高校同等的招生录取优惠政策,录取时参照国家 B 类分数线执行。热忱欢迎全国各地的考生报考延边大学硕士研究生。一、招生计划安排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专业、对应的考试科目以及相关说明,考生可查阅《延边大学 2026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表》,该目录将在学校指定平台发布。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均为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拟招生人数,仅作为考生报名阶段的参考依据,并非最终录取人数。后续我校会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总量,结合实际接收推免生的人数、各专业生源报考情况以及学校发展规划需求,对初始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确保招生计划的合理性与科学性。二、报名相关要求(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各项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我校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确保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任务。考生的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招生章程与专业目录另有规定的除外):(1)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此类考生须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之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截至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已满 2 年(含 2 年);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对应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各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的额外要求,需参考专业目录具体内容)。(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中,在读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避免出现学籍冲突。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需满足上述 1-4 项条件外,报名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该专业)。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需符合上述 1-4 项条件,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不得跨专业报考。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教育管理领域(代码 045101)的考生,除满足条件 1-3 外,还需符合以下工作经验要求:(1)本科毕业之后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招生政策,需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报考相关学科时,需满足该学科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具体要求可查看我校发布的专业目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无需满足学科学业要求)。对于按学科要求需提供相关证书的考生,其考试成绩必须能在中国教育考试网等官方平台查询到,无法在官方平台查询的成绩不予承认。(二)报名阶段安排报名流程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操作: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9:00-22:00,逾期无法补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会公布具体工作安排,考生需关注相关通知。(2)报名平台:考生需登录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平台,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专业等内容,并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网上确认(1)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对应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2)确认要求:考生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完成网上确认工作,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若发现信息错误需及时修改;同时,按照报考点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注意事项: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环节,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遵守承诺书约定。若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三)初试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学校将优先录取。需注意的是,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不可累加,仅按最高加分项计算:参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且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属于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其中 “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考生若需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需在网上报名时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无法享受该加分政策。(四)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地处二区的招生单位(我校属于此类),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单位与户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工作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申请享受该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会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会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该照顾政策。同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可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此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其定向就业单位范围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不包含个体工商户与小微企业),需严格遵守定向就业相关规定。(五)专项计划报考要求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符合对应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报专项计划相关信息。需注意的是,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可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与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报考条件: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报考该计划。(2)报名与审核:考生在报名时需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会按职责分工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在复试前需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若审核或复核未通过,不得按照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3)调剂说明: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在报名时申请了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在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至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该初试加分,则不可参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调剂。其余专项计划:按照国家及我校发布的相应文件规定执行,考生需提前查阅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报考条件。(六)免初试政策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无法补报。我校会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的考生即可予以拟录取。(七)推荐免试报考要求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已被我校或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统一考试与单独考试;若推免生在规定日期截止前未被任何招生单位录取,其推免资格将自动失效,不可再以推免生身份报考。(八)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说明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报考前需明确自身就业情况与报考类别,确保符合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要求。三、初试相关安排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初试与复试的重要凭证,考生需妥善保管,同时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初试时间: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如下:(1)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2)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3)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4)12 月 21 日下午 14:00 开始:业务课(二)(具体考试时长以考试科目要求为准)。考前辅导说明: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前辅导班,也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相关复习资料,考生需自行制定复习计划,通过正规渠道获取复习资源。四、报考资格审查我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统一在复试阶段进行,审查内容包括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报考条件符合性等。审查材料:复试前,考生需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若考生持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报考,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审查结果:若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我校将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与录取资格,已录取的考生将取消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审查要求与安排,届时会通过学校指定平台发布通知,考生需及时关注。五、复试相关安排(一)复试名单确定与时间复试名单: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要求,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复试工作一般在每年 3 月中下旬至 4 月份开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考生需提前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避免错过复试。(二)复试形式与比例复试形式:我校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由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一般情况下差额比例不低于 120%,确保复试选拔的公平性与科学性。成绩权重: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在最终录取成绩中的所占权重,由各招生学院结合专业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权重比例会在复试前公布,考生可查阅对应学院通知。(三)复试资格审查复试阶段,我校会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审查内容与初试前资格审查一致。若审查发现考生资格不合格,将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与录取资格,已参加复试的考生成绩无效。(四)定向就业相关要求报名时选择定向就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必须提交定向就业协议,明确定向就业单位与相关责任。若考生未按要求提交定向就业协议,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与录取资格,确保定向就业政策的严格执行。六、调剂相关安排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完成调剂报名、志愿确认、复试通知接收等操作,不接受线下调剂申请或其他形式的调剂报名。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开放时间、各专业调剂名额等,将根据一志愿复试情况在调剂系统开放前公布,考生需密切关注系统动态与学校通知,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七、体检安排我校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统一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以下文件执行:《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同时,我校会结合招生专业的实际培养需求,对体检项目与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体检安排将在新生入学须知中明确,新生需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按学校规定处理。八、录取相关安排(一)拟录取名单确定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无论成绩高低,均不予录取。(二)录取类别与定向协议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录取报考类别分为 “非定向就业” 与 “定向就业” 两种。(1)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按照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学校不限制就业去向;(2)定向就业研究生:实行合同制管理,我校、用人单位与考生需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明确三方权利与义务,考生毕业后需按合同约定到定向单位就业。特殊计划要求: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与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在校期间不得解除定向协议,毕业后需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就业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三)新生报到与资格复查报到要求:新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报到,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到,需向学校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延期报到。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的新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资格复查: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所有新生入学后,学校会对其报考资格、身份信息等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四)弄虚作假处理对于在报名、考试、复试、录取等环节弄虚作假的考生(包括推免生),无论何时被发现,我校一经查实,将立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已发放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存在问题,将依法依规追回,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严肃性与公正性。九、学制设置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考生需在学制内完成课程学习、科研实践与学位论文答辩等任务,达到毕业要求方可毕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2 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按相关专业规定执行,具体学制可查阅专业目录。十、学费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8000元/人/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10000元/人/年。其中公共管理(MPA)、法律、翻译、体育硕士学费标准为12000元/人/年,音乐、舞蹈、设计硕士学费标准为15000元/人/年,工商管理硕士(非全日制)学费标准为50000元/人/年。十一、研究生奖助体系(仅限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专项奖学金、岗位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标准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最新)执行。十二、毕业生就业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在校期间不得解除定向协议,毕业后严格履行协议。十三、其他(一)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均须仔细阅读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有关报考条件、考试科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及说明。(二)2022级开始,经济管理学院和地理海洋与科学学院各专业研究生均在珲春校区培养。(三)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或以上)不同层次的学位。(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颁发双证,学历证书注明“非全日制”。(五)非全日制培养方式一般为假期授课。(六)非全日制与全日制采用统一试卷。(七)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八)我校招生章程若与《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符,以教育部管理规定为准。2025-10-22 14: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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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一)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说明:(1)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课执行A类考生国家线。(2)调入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考生初试成绩应达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二)除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以外其他各专业:执行A类考生国家线复试和调剂。(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总分300分,英语45分进行复试和调剂。(四)符合教育部享受照顾或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现场复试,拟于3月下旬启动。我校将陆续公布第一批复试考生名单查询、复试公告等相关信息,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耐心等待后续通知。(https://yjszs.njmu.edu.cn)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2025年3月13日2025-08-01 15: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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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哈尔滨工程大学龙江工程师学院专项招生简章一、项目总体目标设定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与科教融汇,凝练卓越工程师培养核心内涵,充分发挥各研究生培养主体的学科特色优势,持续提升专业教育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服务能力。本项目将通过构建常态化的有组织科研与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机制,搭建全链条、全要素配置的培养体系,整合汇聚政府、高校、企业三方优质科教与产教资源,最终为国家急需关键领域及战略新兴产业,培育高素质复合型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与未来领军人才。二、项目核心优势与特色亮点本专项围绕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突破、战略新兴产业布局规划及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联合国家重大战略行业重点企业与黑龙江省重点制造业企业,共同开展校企联合培养工作,核心优势与特色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高水平校企联合导师团队组建以 “双师型” 核心力量为引领的导师团队,成员涵盖师德师风优良、工程实践经验丰富且具备校企联合培养经验的高水平教授,以及企业侧的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型号总师、首席专家、重大项目负责人与学科带头人等。由校企双方骨干担任首席导师,共同负责学生的全程指导工作。(二)一流校企协同育人平台校企双方以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研平台、校企协同创新平台为依托,聚焦国家重要工程攻关任务、型号研发任务及科研计划项目开展联合研发。通过整合科教资源与产教资源,汇聚各方优势力量,注重在一线工程攻关场景中培养学生实践能力,重点培育学生技术创新能力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核心素养,助力卓越工程师成长。(三)完善的校企协同全过程保障机制校企双方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全流程,包括招生选拔、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建设、专业实践管理及学位授予审核等关键环节。同时,通过建立校企联合培养巡访制度,开展精准高效的联动对接工作,全面保障学生在企业实践期间的学习安排与生活管理,确保培养质量。三、项目招生与培养实施模式本卓越工程师培养专项将依托学校各相关学院开展具体的招生与培养工作,各学院将结合自身学科优势与产业对接需求,制定针对性的实施细则,具体依托的招生专业可参考学校发布的专项培养方案。四、项目学制设定与学位授予标准参与本专项的学生,其入学考核标准、规定学习年限、学位授予要求,以及毕业后获得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均与所属专业对应的学院中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保持一致,享受同等的学历学位认可。2025-10-23 10: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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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通知各相关考生:根据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要求,西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025年2月24日公布。考生可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初试成绩。(https://www.ynzs.cn) 考生如对初试成绩有异议,可通过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http://pas.swfu.edu.cn/ks) 统考生账号为报考年份+报名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若考生忘记用户名,可以通过硕士考生登录页面用户名右侧的“?”找回用户名;若考生忘记密码,可以通过硕士考生登录页面右下角的“找回密码”设置新密码。一、成绩查询方式(一)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查询考生进入“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s://www.ynzs.cn/)→找到“服务大厅”栏目→点击“研究生考试”→点击“初试成绩查询”→输入“准考证号”“证件号码”“验证码”等相关信息→点击“查询”,即可查询成绩。(二)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考生关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www-ynzk-cn)→点击右下角“服务—服务大厅”按钮→进入查询界面后点击“研究生考试”栏目→点击“初试成绩查询”→输入“准考证号”“证件号码”“验证码”等相关信息→点击“查询”,即可查询成绩。二、成绩复核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全国统考科目的成绩复核申请由学校汇总后提交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进行成绩复核;自命题科目的成绩复核由学校组织进行。(一)成绩复核申请时间2025年2月24日15:00-2月2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二)成绩复核申请方式考生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按要求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本人复核申请。(http://pas.swfu.edu.cn/ks)成绩复核申请仅能通过系统提交,不接受现场、电话及其他方式申请,请考生认真评估本人初试成绩,慎重提交复核申请。(三)成绩复核提交材料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提交申请时须通过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以下基本材料:云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签字扫描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准考证扫描件。(四)复核工作采取“一次性”原则,即每名考生在规定的复核期间仅可提交一次复核申请,一次申请可包含多个科目复核,不允许多次重复提交申请。(五)根据工作安排,复核结果预计2025年3月10日以前通过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向考生反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三、其他事项(一)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请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尚未公布,复试及调剂信息还不能确定,请考生耐心等待。请各有关考生密切关注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西南林业大学”微信公众号,及时查看后续有关通知。(三)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联系部门: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3863605电子邮箱:yzb@swfu.edu.cn成绩复核申请期间,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安排专人进行电话值班(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解答考生在成绩查询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畅通考生咨询通道,尽力解答、回应考生关切。由于办公室咨询电话过多,可能导致全面占线,请考生耐心拨打。同时也可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咨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定期查收并回复。2025-09-05 15: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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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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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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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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