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绍兴文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全日制综合性高等学校,地处历史文化名城绍兴,学科实力与办学水平稳步提升:
1. 学位授予资质:2013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2年12月成为浙江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现有29个硕士学位点,涵盖10个学术学位点与19个专业学位点,为研究生培养提供多元方向。
2. 学科国际影响力:工程学、化学、环境科学/生态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等5个学科成功进入ESI国际学科排名全球前1%,彰显学科建设的国际化水平。
3. 科研平台实力:以学科建设为核心,积极推动协同创新,拥有1个国家级科研平台——深部金属矿智能开采与装备全国重点实验室;同时建有省部级科研平台22个,包括全省岩石力学与地质灾害重点实验室、教育部第一批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等。此外,合作共建5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分中心,与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共建书法基地,与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理工大学合作成立浙江技术转移中心,主动对接区域创新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需求。
4. 师资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校首位战略,通过“引进+培养”双轨模式优化师资结构,现有教职工近2000人,其中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者600余人、博士学位教师800余人。师资队伍中集聚国家级人才26人(含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加拿大工程院院士、浙江省顶尖人才项目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50人(含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浙江省级领军人才、浙江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同时拥有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合作)1个、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2个、省优秀教学团队4个,全国优秀教师3人、省教学名师3人、省教坛新秀8人,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优质师资保障。
二、招生计划
1. 常规计划: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详见《绍兴文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
2. 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5人(实际名额以国家下达的正式计划为准),全校所有专业均接受该专项计划报考,计划专项使用,不得挪用至其他招生类型。
三、报考条件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
1. 国籍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政治品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道德品质。
3. 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确保能正常完成学业。
4. 学业水平要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本章另有规定除外):
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本科毕业人员:已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可直接报考。
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时间计算从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针对具体专业提出的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学位人员:已取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进一步深造。
特殊说明:在读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避免出现学籍冲突。
(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1. 基础要求:满足上述“(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条件”中第1、2、3项要求。
2. 工作经验要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专业特殊要求
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备注的具体报考要求,不符合要求者将不予准考。
(四)学习方式与就业类型要求
1. 政策统一: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遵循相同政策与标准。
2. 非全日制招生限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时需明确就业方向。
(五)推免生报考条件
1. 报名流程: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2. 资格限制: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3. 接收范围:2026年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均接收推免生,具体推免名额可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查询。
四、报名流程
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同时需按要求缴纳报考费,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守相关约定。
(一)报考点选择
1.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 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3. 特殊专业要求:报考我校兰亭书法艺术学院、美术与书法专业(代码135600)03方向“书法创作与书法文化传播”的考生,必须选择绍兴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否则无法参加考试。
(二)网上报名要求
1. 报名时间:
正式报名: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
预报名: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 报名平台与流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可自行修改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补报。
3. 志愿限制: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不得多报或重复填报。
4. 信息真实性要求:
如实填写学习情况与个人材料,准确填报所受奖惩情况,尤其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的处罚情况。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查看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 专项计划报名:符合教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规定的考生,可报考该专项计划,需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7. 信息查询: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官方网站,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三)网上确认要求
1. 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与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
2. 材料提交: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等材料,供工作人员核对。
3. 信息确认:考生需认真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确认,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费用缴纳与信息采集: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配合报考点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采集。
五、报考资格审查与准考证下载
1. 资格审查: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与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考试资格;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不准予参加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所报考学院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原件);审查中发现伪造、变造证件的,将向公安机关报案。
2. 准考证下载: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齐全方可入场。
3. 考试诚信要求:考生需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六、考试安排
(一)初试
1. 考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2. 考试地点:为考生网上确认的报考点指定地点,考生需提前熟悉考场位置与交通路线。
(二)复试
1. 分数线要求:
常规考生:需达到教育部确定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国家分数线”);我校个别专业若上线生源充足,实际复试分数线可能高于国家分数线。
专项计划考生:我校将在国家分数线公布后,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与当年复试录取办法,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名单。
2. 复试重要性: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必要环节,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与综合素质,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复试时间与形式:复试一般安排在3-4月份,具体复试办法、形式及要求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最新通知。
4.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测试、英语水平考核、综合能力评估、政治测试(会计专硕、公共管理专硕需参加)及思想品德考核。
5. 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资格复核: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调剂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录取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明确接收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及咨询方式等信息,提前在网上公布;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确保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学业要求。
七、录取规则
1. 录取依据: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学习与就业类型要求:
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录取时需明确学习方式。
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需在入学前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需在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转人事档案、组织关系,不迁移户口。
责任声明: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 信息锁定: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 报到要求:被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需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需凭相关证明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期限最长为两周,逾期未报到且未请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 学历验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以新生开学报到时间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标准
1. 全日制研究生:统一为8000元/年。
2. 非全日制研究生:
会计专业:2.5万元/年。
学科教学(英语)专业:1万元/年。
公共管理专业:第一、二年各1.9万元/年,第三年1.8万元/年。
(二)奖助体系
1.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奖助项目:涵盖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同时设置研究生“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发放岗位津贴。
专项支持:设立研究生出国资助、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创新成果奖励专项经费,激励研究生开展学术研究与创新实践。
困难帮扶: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通过申请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等方式获得资助。
2. 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奖助政策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3. 动态调整:我校各类奖助学金的具体参评条件与标准,按照学校最新相关规定执行。
九、住宿条件
1. 全日制研究生: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保障住宿需求。
2.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考生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十、违规处理
1. 违规行为处理: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与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2. 诚信档案记录: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个人人事档案,作为今后升学、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其他说明
1. 责任界定:若考生因与原单位的报考纠纷,导致无法报名、考试、录取或就读,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 信息更新:考生需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相关通知,若招生政策或安排有变动,以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3. 政策冲突处理:本招生章程内容若与国家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以国家政策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
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312000
联系电话:0575-8834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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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直属的唯一普通高校,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与教育部共建,是一所拥有悠久历史、光荣传统与鲜明特色的高等院校。建校七十余年来,学校始终与党和国家发展同频共振,持续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与大力支持,不仅为我国各级党政机关、工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培育了大批优秀人才,还为共和国的劳动英模、大国工匠提供了深造平台。自 2012 年起,学校开启服务国家特需的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2018 年,开始面向香港地区招收研究生;2021 年 11 月,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正式开展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公共管理 3 个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培养工作;2025 年 9 月,学校新增公共管理学、法律、资源与环境、工商管理、会计 5 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形成 “1 个学术学位点 + 7 个专业硕士学位点” 的全新发展格局,标志着学校发展迈入新阶段。一、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2026 年,我校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20 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40 人(其中全日制 180 人、非全日制 160 人)。各招生专业及对应招生人数,可参考《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 “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作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2026 年,我校继续参与教育部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招生 5 人(全日制 2 人、非全日制 3 人),该专项计划的招生专业范围,可查看招生专业目录中 “备注” 栏内容,专项计划招生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文件为准。我校硕士研究生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二、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考生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除外):(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持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及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校,除需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外,还须满足:在普通高校本科阶段、成人高考专升本阶段、自学考试本科阶段或其他本科学习阶段,修读过 8 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必修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并能在复试资格审核阶段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方可获得复试资格;(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我校,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由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正式函件(需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及部门盖章原件)。(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条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1)符合上述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报考条件” 中的所有要求;(2)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专业学位:(1)符合上述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报考条件” 中第 1-3 项要求;(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需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相关规定。(三)其他特殊报考说明“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考:报考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人员(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且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各项要求。考生报名时需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相关信息,招生专业可查看招生专业目录中 “备注” 栏内容。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报考: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此类考生报考我校,须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并按我校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具体要求请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及相关通知),逾期不得补报。报考责任提示:相关考生须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及各专业报考具体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备注” 栏),确认满足报考条件后再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参加复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三、报名流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完成这两个阶段操作,主动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无法补办。(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正式网上报名: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7 日,每日 9:00—22:00;网上预报名: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3 日,每日 9:00—22:00。报名平台及要求:报名平台为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发布的网上通知公告(发布于我校 “研究生处官网 - 招生 - 通知公告” 板块)要求,确认完全符合我校各招生专业报考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未按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误填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导致无法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网上报名阶段,考生可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阶段结束后,不再开放补报通道,也无法修改报名信息。报考点选择:报考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招生单位代码:12453)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按所选报考点要求完成网上确认;其他报考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的考生,需按照上级部门、招生单位及报考点相关要求和报考点公告,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拟选择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报考点(代码:1157)的考生,网上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我校 “研究生处官网 - 招生 - 通知公告” 板块发布的报考点公告,确认符合全部条件后,方可选择该报考点。因未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导致无法网上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注意事项:(1)考生须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2)考生需准确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尤其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处罚的情况,弄虚作假者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3)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网上报名开始前,提前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查询结果填报网上报名信息;(4)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上述区域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该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由报考点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复审,未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5)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详见《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审核;(6)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报名时选择该专项计划并填报入伍前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参与该专项计划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申请调剂至该专项计划;未申请加分的,不得参与专项计划调剂;(7)符合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对应政策或不得参与专项计划考试;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须提前了解解放军及我校相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不明之处需提前与我校联系;(9)报考我校的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提供考试便利服务,须在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安排;(10)考生须认真了解并严格按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要求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11)考生须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12)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13)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二)网上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核对、确认本人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并按报考点要求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并公布,考生须密切关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查看所选报考点的网上确认通知。确认时间:以所选报考点通知或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确认材料与流程:考生网上确认时须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按核验要求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供核对: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截至初试日期仍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普通高校 / 成人高校 /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大学本科 / 高职高专毕业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已获硕士 / 博士学位人员提供学位证书)、网上报名编号,以及所选报考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学历(学籍)核验补充要求: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按报考点及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完成核验。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盖章成绩单;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于复试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照片(认证书编号需清晰完整)。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鉴于认证反馈周期约一个月,考生须提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认证;信息确认责任:所有考生须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确认(含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特殊政策申报:(1)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备注中注明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具体要求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考生须持续关注教育部最新通知;(2)我校将安排专人审核考生报考信息及网上确认材料,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考生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与考试、录取,一经发现立即处理;若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四、资格审查与准考证打印我校在报名、考试(含初试、复试)、录取及入学各阶段,将按要求严格审查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无论何时查实,均按规定取消其报名、考试(含初试、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须在考前 10 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须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五、考试安排(初试、复试、调剂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我校初试和复试自命题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可参考相关招生材料。(一)初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北京时间),具体安排如下:12 月 20 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 管理类综合能力(8:30—11:30);12 月 20 日下午:外国语(14:00—17:00);12 月 21 日上午:业务课(一)(8:30—11:30);12 月 21 日下午:业务课(二)(14:00—17:00);各科目满分: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均为 100 分或 150 分(具体以科目要求为准),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为 200 分。详细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以《准考证》及报考点、我校公告为准;考试地点:详见所选报考点的通知公告;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科目与所报考专业普通考生一致;命题范围:(1)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如思想政治理论、英语、管理类综合能力等),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编制;(2)我校自主命题的初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可参考相关招生材料。(二)复试1.成绩要求:我校以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一区基本分数线要求为基础,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分数线)。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于复试前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2.复试安排: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资格审查在复试前统一进行。复试将对考生专业素养、综合能力和专业英语听说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等进行考核。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方式、复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附录3)。复试安排和相关要求详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前另行通知)及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前另行通知)。我校将对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在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缴纳复试费100元/人。(三)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在满足我校基本学业要求(见报考条件)及获得复试资格后,在复试时按要求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加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仅限同等学力考生)》(附录4)。(四)调剂复试我校按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复试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我校公布复试分数线及接收调剂政策后,未能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或专业)复试或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如符合教育部所公布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及我校各专业调剂具体要求,可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复试。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其他招生单位。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含各学院)的调剂要求、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在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我校不向考生的拟调剂院校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五)考风考纪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我校在复试中设置针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相应题目,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七、健康检查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考生身心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八、录取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市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制定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前另行通知)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而成的考试综合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将对合同进行严格审核。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九、学习方式、住宿情况及就业方式(一)学习方式、住宿情况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培养所在校区均为我校校本部(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我校招生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学习方式详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录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以到校集中授课形式为主安排学习和研究(非全日制学生前三学期每学期集中一个月左右脱产到校学习,采用讲授、研讨、案例分析、角色扮演、拓展训练、实地调研等方法组织和实施教学活动,同时聘请国内外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和教授前来授课。第四、五、六学期按学校要求参加论文研讨和答辩。研究生须按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参加实习实践活动、专题讲座、开题报告、论文指导、答辩等安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其基本学制内,学校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到校集中授课期间,学校根据当年实际住宿情况进行安排。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食宿费用自理。课程设置、学习时间安排等咨询相关学院。学校不负责支付非全日制硕士生各类工资、补贴、医疗费用等费用。(二)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前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按定向就业协议就业,学习期间学校不接收其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工资、医疗、福利等待遇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并按学校当年户籍管理规定自主决定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考生本人所填报的报名信息录取。注意事项:1.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仅限“定向就业”;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可以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考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在报名时任选。2.我校公共管理学(学术学位)、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法律(法学)、会计、资源与环境专业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工商管理专业仅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十、学制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学生录取后于2026年9月入学。我校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均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均为5年。在校期间,学生可参考本人学业情况根据学校学籍管理相关制度提出提前毕业申请。十一、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一)学费标准及缴费说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费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学费标准均为人民币。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新学费标准执行。各专业学费标准见附录1,住宿费为1020元/学年,须另缴。(二)奖助学金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学生除外)可享受助学金。同时,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为研究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将按照新政策及规定执行。十二、毕业和学位授予学习期满,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十三、信息发布和其他事项(一)招生信息发布渠道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通知的主要渠道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研究生处”网站。我校通过研究生处网站及研究生招生专用邮箱等发布、发送的相关信息,均视为已送达。考生因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或未按通知规定完成相关工作造成后续不能进行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各招生学院网站见我校校园网主页“教学单位”。(三)有关材料发放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以及其他通知均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及相关招生学院网站发布,不寄发书面通知;录取通知书由学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寄发。(四)禁办考研辅导班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招网和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我校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五)招生政策调整如果国家或学校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将按最新政策及规定执行,本章程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及时予以公布。(六)现役军人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2025-10-22 1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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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纽约社会工作硕士项目庆祝项目成立十周年前不久,纽约大学上海校友会联合上海纽约大学以及纽约大学 Silver 社会工作学院,一同为 “上海 - 纽约社会工作硕士项目(Master of Social Work program at Shanghai and New York)”(简称 MSW 项目)举办了成立十周年庆典。该项目是上海纽约大学与纽约大学 Silver 社会工作学院联合培养的成果。纽约大学 Silver 社会工作学院院长 Michael A. Lindsey 教授在致辞中满是骄傲。他表示:“你们对自身职业的热爱、为改善他人生活所做的坚持,还有在多元环境里学习和实践的胆量,都充分体现了这个项目的价值。从第一届的七名学生到现在走到第十年,大家在全球社会工作领域一直发挥着不小的作用。”Michael A. Lindsey 院长在活动上致辞MSW 项目从 2015 年启动后,给来自不同国家的学生带来了创新的教育感受。学生先在上海学习通才实践课程,之后再到纽约进行专才课程的学习。在中美两地的社会文化和经济环境中深入体验,能让学生从多个角度进行批判性思考,进而拓宽学术眼界,增强跨文化能力。十年以来,MSW 项目已经培养了超过一百名毕业生。同时,项目还和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上海精神卫生中心、复旦大学附属中学国际部等多家医疗机构、非政府组织及学校建立了合作关系。此外,项目关注健康老龄化、儿童健康等诸多社会问题,通过举办研讨会和工作坊,不断促进学术交流与实践创新。MSW 项目主任徐庆文教授从项目创立时就参与其中,十年来始终陪伴着项目成长。她很重视与项目历届校友的联系,说道:“能和这么多优秀的学生一起工作,看到他们在世界各地为推动进步而努力,我感到非常开心。”2025-08-20 16: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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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细则为落实学校《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重大校发〔2021〕63 号)文件要求,结合公共管理学院学科特色与人才培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用于规范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的推荐工作。一、推荐对象与核心条件(一)推荐对象范围仅限重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非全日制、成人教育等类型的本科毕业生不纳入本次推免推荐范围。(二)基本资格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社会责任感强,道德品行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入学要求,诚实守信,学风严谨,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纪违法记录;学业进度达标,需按期完成本科前三学年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与实践环节任务,且获得相应学分(其中外语类、体育类课程需达到毕业要求的规定学分);同时,需满足以下任一外语水平要求: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成绩≥425 分,或托福考试成绩≥80 分,或雅思考试成绩≥6.0 分;学业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GPA)需参照《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试行)(重大校〔2010〕233 号)计算,且排名需位于本专业前 40%;课程成绩合规,数学类、英语类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不得有补考记录;其他课程若有补考(重修)情况,累计不得超过 1 科,且该科补考(重修)已通过;交换生成绩认定,经学院推荐前往国内外大学学习的优秀交换生,其推免排名认定以在重庆大学学习期间的综合成绩为依据,交换期间在外校取得的学习成绩不纳入推免成绩的最终核算范围。二、推免工作实施规则(一)名额分配方式学院首先根据学校当年下达的推免生总名额,按照各专业(方向)的学生人数占比进行初步分配,分配过程中采用 “向下取整” 原则确定各专业(方向)的基础名额;初步分配后剩余的名额,由学院结合学科发展规划、专业建设需求及人才培养目标,统筹调整并再次划分至各专业(方向)。(二)申请材料要求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学生,需主动向学院提交推免申请,并提供能证明个人综合能力、专业素质、特长优势及其他相关的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所有提交的材料需经学院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纳入推免评审范围,审核未通过的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三)综合成绩核算学院以申请学生的综合成绩为核心依据,按照专业(方向)进行统一排名,排名结果作为确定推免资格初选名单的关键标准;其中,综合成绩 = 平均学分绩点 + 奖励分值;平均学分绩点与奖励分值的复核工作由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平均学分绩点严格按照《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试行)》(重大校〔2010〕233 号)计算;奖励分值的计算依据《公共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分值表》执行,具体构成如下:奖励分值 = 科创成果类奖励分值 + 竞赛成果类奖励分值 + 公益成果类奖励分值;奖励分值设置上限约束:总奖励分值最高不超过 0.4 分;同时,科创成果类、竞赛成果类、公益成果类三个类别各自的累计奖励分值上限均不超过 0.2 分,单个类别分值达到上限后,超出部分不再累计计入总奖励分值。(四)特殊学术专长审核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门负责对申请奖励分值的学生所提交的特殊学术专长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审核过程中,需组织包含教师代表与学生代表的公开答辩会,重点排查材料中的抄袭、造假、冒名顶替及有名无实等问题;专家审核小组及小组内每位成员,需对学生提交的多项科研成果实行 “代表作评价” 机制,评价重点聚焦于成果的创新质量与学生个人在成果中的实际贡献,审核结束后需出具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由参与审核的成员签字存档;答辩全程需进行录音录像,答辩结果需在学院内公示 3 天;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未合格的成果,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的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特殊学术专长的认定范围原则上限定为:学生在本科阶段,在《公共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分值表》规定类别的期刊上,以规定作者署名方式发表的与本专业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作为主力成员参与与本专业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执行,但要求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标准);若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的人员合作所得,仅作为推免评审的参考依据,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的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考虑此类学生;若在推免过程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情况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三、推免推荐工作流程成立工作小组:学院设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全面负责本院推免生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小组以学院院长为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分管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学生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各系主任及教师代表;成绩排名公示:学院对平均学分绩点(GPA)位于本专业前 40% 的学生名单进行复核筛选,并按学分绩点高低进行排序;排序结果需在学院一楼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监督;指标数量公示: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免试指标限额总数,结合本细则 “推免工作实施规则” 中相关名额分配规则,计算确定学院各专业(方向)的推荐免试资格指标数;指标数确定后需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反馈;学生申请与材料审核: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需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填写《重庆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与《申请推免资格学生个人情况报备声明》,并提交相应的支撑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进入下一环节;特殊学术专长评审公示:学院组织公开答辩会,对有特殊学术专长的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鉴定;评审鉴定结果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相关成果方可纳入综合成绩计算;初选名单公示:学院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初选名单;初选名单需在学院内公示 3 天,公示期间接受异议反馈,公示无异议的名单进入下一环节;名单审核与上报:公示期结束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对推免生资格名单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需由学院加盖公章,正式上报学校本科生院;后续手续办理: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初选合格学生,需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在指定时间内完善推免相关的其他手续,确保推免流程合规完成;就业状态说明:应届本科毕业生若被录取为推免研究生,其就业状态将认定为 “升学”;学校原则上不再为其发放就业协议书,也不再出具打印出国成绩的学院证明。本实施细则由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 年 7 月 9 日2025-09-29 09: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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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及本科直博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一、招生培养目标为明确人才培养方向,我校针对博士研究生与硕士研究生分别制定了清晰的培养目标,具体内容如下:(一)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博士研究生培养旨在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学生在所学学科领域内,扎实掌握宽广的基础理论与深入系统的专门知识,具备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在科学研究与专门技术领域产出创新性成果,最终成长为该领域的高级专业人才。(二)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硕士研究生培养以培养具备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人才为核心,要求学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愿意为国家与人民服务。在专业能力方面,需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其中,学术型硕士需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能力;应用型硕士需具备较强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并拥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二、招生专业及人数安排我校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直博生)招生专业与人数设置,严格遵循学科发展需求与培养能力,具体安排如下:(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范围:除公共管理专业外,我校所有硕士招生专业均面向推荐免试生开放,具体可参考《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专业目录》,了解各专业详细招生信息。招生人数占比: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人数,占当年该专业硕士总招生人数的 50%,确保优质推免生源在硕士培养中的合理占比。(二)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招生专业范围:本科直博生招生专业需以《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6 年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且所有直博生招生专业的类别均为学术型,专注于学术研究型人才的培养。招生人数占比: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的招生人数,占当年该专业博士总招生人数的 20%,保障直博生培养的质量与资源投入。三、申请条件说明为保障招生质量,我校针对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与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分别设定了明确的申请条件,具体要求如下:(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条件政治素养与品德: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人格健全。学校与推免资格:申请人所在高校必须是经教育部批准、具备硕士推荐免试资格的院校,且申请人需已获得本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在校表现与基础能力:在校期间需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异,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力与基础素养。体检标准: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专业学位报考专业要求:若报考中医、中西医临床专业学位,本科需毕业于中医学类或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若报考西医(临床医学)临床专业学位,本科需毕业于临床医学类专业。特定学院前置学历及专业要求公共卫生学院(含浙江树人学院相关专业):报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本科需毕业于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医学技术类、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报考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专业,本科需毕业于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健康服务与管理、临床医学类专业;报考公共卫生专业,本科需毕业于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护理学院(含浙江树人学院相关专业):仅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往届),本科需毕业于护理学或助产学专业;其中往届生报考专业学位的,需在复试前取得护士职业资格证书。口腔医学院:仅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往届),本科需毕业于口腔医学专业。学历证书要求:所有申请人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与专业目录要求相符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二)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申请条件政治素养与品德: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人格健全。学校与推免资格:申请人所在高校需为经教育部批准、具备硕士推荐免试资格的院校,且申请人已获得本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在校表现与科研潜力: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力与基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科研能力突出者优先。英语水平:英语需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水平,且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450 分。专业背景要求:申请中医学专业的,本科需毕业于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申请中药学专业的,本科需毕业于药学、中药学或生物科学类专业;申请中西医结合专业的,本科需毕业于中医、中西医结合或临床医学专业。申请资格:凡学术兴趣浓厚、科研能力突出的推免生,均可申请我校本科直博生,通过复试考核后即可录取。体检标准: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四、申请办法流程为规范申请流程,保障招生工作有序开展,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需遵循以下步骤:报名时间与要求:推荐免试研究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统一时间内,按照我校发布的报名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确保报名信息准确、完整。报名信息审查与复试通知: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对申请人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将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按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2026 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具体复试程序,可参考后续发布的《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及本科直博生复试工作办法》。申请材料准备与提交:申请人需提前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包括 “申请浙江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及本科直博生专家推荐信”(需由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填写)、政审表、个人自述(无统一格式要求)、博士期间学习计划(仅申请直博生需提供)、本科阶段历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红色印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学生证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等;所有材料需在复试时当面提交给相关工作人员。待录取通知与公示: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通过复试的考生,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的 24 小时内确认接受;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 10 天。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材料真实性与学历核查: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存在材料造假情况,将立即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与录取资格;入学时若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五、学费与奖助学金政策为减轻学生经济负担,保障学生安心学习,我校针对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与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分别制定了清晰的学费标准与完善的奖助学金政策(2026 年具体执行标准以学校当年最新通知为准):(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学年 8000 元,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学年 10000 元。奖助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实现全覆盖,第一学年统一发放 10000 元;第二、三学年中,学术型与非规培研究生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 12000 元、二等奖学金 10000 元、三等奖学金 8000 元,规培研究生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 13000 元、二等奖学金 9000 元。国家助学金:每位学生每学年可获得 6000 元资助,保障基本生活需求。“三助” 津贴:每位学生每学年可获得 6000 元基础津贴,同时导师、学院或培养基地(医院)还会根据学生实际工作情况额外发放一定金额的津贴。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表现突出的学生,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 20000 元。其他奖助政策: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体系,还包括校级学术之星奖学金、企业(社会)专项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研究生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奖助与资助项目,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确保顺利完成学业。(二)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学费与学制:学费标准为每学年 10000 元,直博生学制为 6 年,毕业时达到相关要求的,可获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与博士学位证书。奖助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实现全覆盖,第一、二学年每学年统一发放 15000 元;第三至第五学年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 15000 元、二等奖学金 12000 元、三等奖学金 10000 元。国家助学金:每位学生每学年可获得 15000 元资助,为学生学习与生活提供有力保障。“三助” 津贴:学校发放的基础津贴不低于每学年 12000 元,同时导师或学院还会根据学生的科研与工作表现,额外发放一定金额的津贴。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社会公益活动表现优异的学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 30000 元。其他奖助政策:学校奖助体系完善,除上述奖项外,还设有校级学术之星奖学金、企业(社会)专项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金、“三助一辅” 岗位津贴、研究生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多项奖助与资助项目,学生可通过申请获得相应资助,确保顺利完成学业。六、联系方式与学校地址(一)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含传真):0571—86613539联系人:孙老师、陈老师(二)学校地址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 548 号邮政编码:3100532025-10-20 10: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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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科技创新MBA硕士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1. 各专业(项目)入围复试分数线专业代码和名称研究方向代码和名称总分管理类综合能力英语(二)125100工商管理01科技创新MBA151 70352. 总成绩计算办法和排序规则[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满分600分)=初试成绩(满分3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排序规则]同一报考方向考生,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根据统考总分、管理类综合能力、英语(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3. 组织形式资格审查、复试均为现场。4. 缴纳复试费考生须在复试前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缴纳100元复试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5. 具体安排(1)资格审查3日21日07:30-16:00,在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国际一期C502,按面试报到时间分批次对复试考生逐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提前预约确认报到时间)。审核不通过者不能参加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考生诚信承诺书,以及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携带资料包括: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名表。身份证,所有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成绩单,收入证明,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创业背景考生提供创业经历证明。考生可自愿携带证明自己英语水平、获得奖励、职业资格等情况的证书复印件(材料准备的详细说明,请参看清华MBA项目网站http://mba.sem.tsinghua.edu.cn科技创新MBA复试相关说明,包含纸质版材料的分类、打印要求以及装订顺序)。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2)复试安排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复试包含面试(含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面试等候室或考场外候场。复试面试:3月21日,具体面试报到时间以在清华MBA申请服务系统中预约的时段为准。面试地点: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国际一期C502。思想政治理论考试:3月29日 19:00-21:00考试地点: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学思楼C1-2026. 注意事项(1)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考核内容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思想状况、对本人所在行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思维的敏锐性、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相关实践能力等。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在面试过程中进行,以问答方式考核。(2)考生应在我院系规定时间,按照指定的方式(地点),按照《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考核)考场规则》,参加所有复试考核环节。(3)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du.cn)“政策法规”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考核)考场规则》,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4)请保持通信方式畅通,及时查看短信/邮箱,关注我院系的通知。(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分数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6)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7.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安排入围复试的同等学力(含高职高专学历)考生须参加加试,加试另行安排。加试笔试科目:科目一,战略与营销;科目二,组织与人才。单科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笔试时间:考试科目一和考试科目二各90分钟加试笔试地点: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建华楼A509加试笔试形式:现场闭卷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025-07-01 10: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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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理工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章程为规范有序开展我校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实际,特制定本章程。一、接收基本条件申请我校 2026 年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推免资格与材料要求:已正式获得本科所在院校的推免生资格,且该资格占用其本科院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免相关手续完整规范,申请材料齐全有效。推免生资格最终以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系统备案的推免资格无效。政治思想与品德要求: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信念,社会责任感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思想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符合研究生阶段培养的身心条件。学业与能力要求:学习态度勤奋,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学业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抱有浓厚兴趣,在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专业技能方面表现突出,具备研究生阶段的科研潜力。学术诚信要求:诚实守信,学风严谨,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二、接收时间与专业范围(一)系统申请时间2025 年 9 月 22 日 9:00 至 10 月 20 日为推免生系统申请阶段,考生需在此期间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考志愿填报、复试通知确认及待录取通知确认等操作。(二)接收专业范围硕士研究生:我校除非全日制专业外,所有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开放接收推免生,考生可根据自身专业背景选择符合条件的专业报考。直博生:我校所有一级学科博士点,均支持通过推免方式招收 “直博生”,具体可报考的博士点及研究方向,可参考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三、申请操作流程2026 年我校接收推免生按以下流程开展,考生需按步骤完成相关操作:填报专业志愿: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确定拟申请我校的专业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填报专业志愿。接收复试通知:我校研招办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初步筛选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收到通知后,需尽快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提交申请材料: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及时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安徽理工大学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申请表》;本科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推免生资格证明;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确保成绩真实有效);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学术科研成果证明等相关材料;上述材料需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复试的具体时间、形式及要求,将另行通知考生。四、学习方式、修业年限与学费标准(一)学习方式2026 年我校招收的推免生,均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需按要求全脱产在校完成学习与科研任务。(二)修业年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3 年,考生需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论文写作及答辩等培养环节。直博生:基本修业年限为 5 年,需按直博生培养方案完成全程培养任务,达到毕业与学位授予要求。(三)学费标准根据国家及安徽省相关文件规定,我校研究生学费按学年收取,具体标准如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 8000 元;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每生每学年 10000 元。五、奖助政策我校已建立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涵盖多个类别,为推免生提供成长支持,具体包括:奖学金类: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助学金类: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津贴等;专项奖励与资助:学科竞赛奖励、出国(境)研修资助项目等。各类奖助项目的具体申请条件、评定办法及发放标准,以我校当年发布的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文件为准,考生可咨询研究生院了解详情。六、其他注意事项材料与信息真实性:申请人需对填报的所有信息、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若经核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材料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等情况,我校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本科毕业证书要求: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需在 2026 年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若未能按时取得,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考试资格限制:已被我校正式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若违反此规定,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联系方式准确性:考生需认真填写个人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确保通讯畅通,避免因联系方式错误或失效导致错过重要通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政策冲突处理:若本章程内容与教育部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不一致,或上级主管部门发布推免生接收新政策,均以教育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最新文件要求为准。信息查询渠道:建议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官方平台,及时了解招生政策更新、通知公告等信息,确保报考过程顺利。七、联系方式(一)通讯信息地址: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32001(二)咨询方式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554-6668749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免生资格,加入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体系!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 9 月 19 日2025-09-28 14: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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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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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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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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