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办法
为规范开展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保障招生质量与考生权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准则。确保政策内容透明、考核程序公正、录取结果公开,构建完善的监督机制,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坚持全面考查与科学选拔相结合的准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五方面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及科研发展潜力等综合素质;其中,学术学位推免生侧重考查专业能力、创新思维与科研潜力,专业学位推免生侧重考查专业应用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遵循客观评价的准则。考生的专业能力考核成绩需以量化形式呈现,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原则上需进行量化评分,或明确划分出具体的等次结果(如优秀、合格、不合格等)。
4.坚守择优录取、保障生源质量、宁缺毋滥的准则。严格把控录取标准,不降低质量要求,确保录取的推免生具备较高的综合素养与发展潜力。
二、工作组织架构
1.学校层面: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审核推免生复试及录取的相关政策,统筹指导全校范围内的复试及录取工作;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由研究生院承担,各学院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复试及录取具体工作。
2.学院层面: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各学科复试小组开展考核工作;各学科根据需求成立复试小组,每组由 5 人或 7 人组成,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执行复试考核任务。
3.监察层面:学校设立复试监察工作组,依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对各学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督查;各学院同步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工作组,具体负责对本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流程合规。
三、复试准备工作
(一)学院制定并公布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
1.各学院需以学校对外发布的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为依据,在广泛征集学科教师、学生代表等多方意见的前提下,制定本学院的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实施细则
需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上报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及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学院需同步在本单位官方网站或公告栏进行公布。
3.复试小组专家的具体名单不予公开,以保障考核的公正性与独立性。
(二)学院遴选与培训复试工作人员
1.各学院需制定明确的复试工作人员遴选标准、培训方案及行为规范。可根据学科(研究方向)或学位类别(领域),组建 1 个或多个平行复试小组,每个小组原则上选派 5 位责任心强、品行公正、具备丰富教学科研经验、学术水平高且外语交流能力突出的教授或副教授组成,小组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担任。
2.对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包括复试专家、记录员等)开展政策解读、业务培训及纪律教育,明确工作纪律、考核流程、评判规则与评分标准,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推进。
3.清晰界定复试专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与纪律要求,规范其工作行为,严禁出现违规操作或不公平考核的情况。
四、复试工作实施
(一)复试形式
推免生复试采用两种形式之一: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或现场面试;若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其操作规范参照《东北林业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所有考核问题已作答完毕,经复试小组确认后,可提前结束考核流程。
(二)复试内容
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由 “申请材料评价” 和 “综合面试(含外语应用能力)” 两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1.申请材料评价(25 分):考核依据包括以下材料
(1)考生在校期间的历年学习成绩单,且需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的公章;
(2)考生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申请的专利、参与的科研项目报告等;
(3)其他相关补充材料,如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参与创新实践项目的证明材料、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2.综合面试(含外语应用能力)(75 分):考核内容涵盖多个维度
(1)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了解考生的政治立场、价值观念、道德修养及遵纪守法情况;
(2)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考核:评估考生的创新思维、提出新观点或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3)专业基础与应用能力考核: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专业认知与发展潜力考核:了解考生对报考专业领域发展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未来在该专业领域的学习和研究潜力;
(5)综合实践与综合素质考核:评估考生的科研经历、社会工作经验、团队协作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语言表达能力;
(6)外语应用能力考核(25 分):重点考查考生能否熟练翻译专业外语资料、阅读专业外文文献,以及能否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如回答专业相关的外语问题、进行简短学术话题讨论等)。
各专业复试小组可结合本学科的特色与培养需求,制定更为详细、针对性更强的面试考核方案,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
(三)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 申请材料评价成绩(25 分)+ 综合面试(含外语应用能力)成绩(75 分)。
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具备录取资格。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各学院在开展复试的同时,需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人员、招生工作管理人员及导师代表与考生进行面对面交流,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
对于部分特殊情况的考生,可采取 “函调” 或 “派人外调” 的方式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若采用函调方式,考生需提交由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如学校党委组织部、学院党总支等)加盖印章的现实表现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五)复试过程记录要求
复试全过程需进行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 1 年,以备后续核查。
五、录取工作流程
(一)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
需在对考生综合情况(包括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衡量的基础上,严格遵循择优录取、保障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依据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推免生招生计划、本办法及考生具体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生的录取排序严格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复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可参考申请材料评价成绩或综合面试中的专业能力考核成绩进行排序(具体规则由学院在实施细则中明确)。
3.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
(2)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即复试不合格);
(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试所需材料,或提交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如伪造成绩单、获奖证书等);
(4)已确认接受其他高校推免生待录取通知的。
(二)拟录取名单上报与审定
各学院需将拟定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逐一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汇总;汇总后的名单需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报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审定后,方可确定为正式录取名单。
(三)体检要求
推免生的体检安排在入学报到期间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考生。
体检标准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中的相关要求。
六、信息公布与公示制度
1.各学院需在复试工作开展前,在本单位官方网站(或指定公示平台)公布本学院的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严格遵循 “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主动接受考生与社会监督。
2.推免生的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需包含考生姓名、复试成绩、拟录取专业等关键信息)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及学院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3.拟录取名单的公示周期为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需对名单进行调整(如取消拟录取资格、增补拟录取考生等),需对变动部分的原因及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并对变动后的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七、监督与复议制度
1.集体决策制度:各学院需在复试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议的基础上,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集体会议,共同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且对最终确定的名单承担相应责任。
2.巡查与监察制度: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督查工作组,对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巡查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同步对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监督,确保各项流程合规、公正。
3.申诉反馈机制:学校保障考生申诉渠道的畅通,具体流程如下:
(1)考生若对复试或录取结果有异议,可首先向报考学院提交书面申诉申请,学院需在收到申请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给考生;
(2)若考生对学院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在收到反馈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院申请复查;研究生院将组织专人对申诉内容进行复核,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告知考生;
4.违规处理:考生在推免申请过程中若存在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将通报其所在学校。
5.工作人员管理:参与招生工作的所有人员若在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如泄露试题、收受礼品、滥用职权等),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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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 (非全日制MBA二次调剂)各位考生:现就我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二次调剂考生复试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本次调剂志愿复试资格以重庆工商大学研招办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调剂系统” 向考生发放的 “复试通知书” 为准,只有在该系统中接收并回复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环节。请已在上述系统中确认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务必按时参与复试。若未按规定时间到场,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复试安排在 2025 年 4 月 11 日进行,具体时段为 12:30 至 18:00,涉及地点包括明德楼与博智楼,各环节安排如下:明德楼大厅:12:30—13:00 进行资格审查及报到;博智楼 07306、07307:13:00—15:30 开展综合面试;博智楼 07306:16:00—17:30 组织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其他与复试相关的注意事项,请考生持续关注我院及 MBA 教育中心官网发布的信息。重庆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5 年 4 月 10 日附件【附件(复试名单).pdf】已下载267次2025-09-03 11: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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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依据《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武汉科技大学自身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简章,用于规范学校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下称 “硕士推免生”)与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下称 “直博生”)的招生工作。一、接收专业范围1.硕士推免生接收范畴(1)我校所有研究生招生专业中,仅三类专业学位专业不接收硕士推免生,分别是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代码 1251)、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代码 1252)、工程管理硕士(MEM)中的工程管理方向(专业代码 125601);(2)除上述三类专业外,我校其余各专业均正常开放硕士推免生接收通道。2.直博生接收范畴(1)我校仅在指定学科接收直博生,具体学科包括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系统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共 9 个学科。二、申请基本条件1.推免资格要求(1)申请人须为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2)需已获得所在本科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最终资格认定以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2.学业与综合素质要求(1)学习态度需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本科阶段成绩保持优秀;(2)需具备一定的科研潜力,在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专业能力方面表现突出;(3)学风需严格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4)在校期间需自觉遵纪守法,日常表现良好。3.身体健康要求(1)申请人的身体状况需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确保能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4.直博生额外专项条件(1)需提供书面推荐意见:须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备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书模板可在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附件中下载;(2)专业匹配要求: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需属于相同一级学科或相近学科范畴,确保专业基础与博士阶段研究方向适配。三、接收工作流程1.志愿填报环节(1)填报时间:申请人需在教育部明确的推免志愿填报时间段内完成操作,不可逾期;(2)填报平台:登录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3)填报内容:在线选择并填报武汉科技大学相应专业的推免志愿。2.资格审查与复试通知环节(1)审查主体:由学校各培养单位(相关学院 / 学科)对申请人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进行全面资格审查;(2)通知方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收到参加复试的正式通知,需及时查看并确认。3.待录取通知环节(1)审核层级:经培养单位初核后,需提交学校层面进行最终审核;(2)通知发放:学校审核通过后,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复试合格的硕士推免生、直博生分别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需按要求及时确认。四、研究生资助体系(一)国家层面资助1.国家奖学金与助学金(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 30000 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 13000 元;(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 20000 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 6000 元。2.国家助学贷款(1)资助对象:主要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2)服务支持:学校将配合合作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办理助学贷款;(3)额度限制:每生每年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 25000 元。(二)学校层面资助1.学业奖学金(1)奖励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取得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处于基本学制年限内、无固定工资收入、人事档案完整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2)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不划分等级,统一按每生每年 10000 元发放;高年级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每生每年 15000 元,二等奖每生每年 12000 元,三等奖每生每年 10000 元;(3)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每生每年 8000 元,二等奖每生每年 4000 元,三等奖每生每年 2000 元。2.学校助学金(1)资助用途:主要用于补贴博士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2)发放标准:理工学科培养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资助金额不低于 10000 元;其他学科培养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资助金额不低于 8000 元;(3)资金来源:由博士研究生导师的科研经费承担。3.“三助” 岗位助学金(1)岗位设置:学校面向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三类岗位;(2)资助方式:受聘于 “三助” 岗位的研究生,可根据岗位工作内容与工作量获得相应的岗位助学金。4.导师科研津贴(1)发放依据:导师根据研究生参与课题研究的实际工作量、贡献度确定津贴金额;(2)发放形式:由导师从个人科研经费中列支,向研究生发放科研津贴。5.学位论文培优基金(1)基金类别:分为博士学位论文培优基金与硕士学位论文培优基金两类;(2)资助用途:专门用于资助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的选题、调研、实验、撰写等相关工作。(三)社会层面资助6.社会奖学金设置(1)奖项类型:学校设有 “铌钢”“濮耐” 等多个社会奖学金项目,均由社会合作单位提供资助;(2)奖励对象:主要奖励在科技成果研发、学术论文发表、课程学习成绩、社会活动参与等方面表现优异的研究生;(3)奖励标准:特等奖学金最高金额为 10000 元 / 人,一等奖学金最高金额为 5000 元 / 人,二等奖学金最高金额为 3000 元 / 人。(四)国际交流资助1.资助方向:学校大力支持研究生参与国际学术交流与访学活动;2.资助标准:(1)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研究生,每人可获得最高 1 万元的资助;(2)出国(境)进行短期访学的研究生,每人可获得最高 3 万元的资助;3.执行依据:具体资助流程、要求按《武汉科技大学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及短期访学管理方法》执行。五、咨询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7-688628302025-10-15 09: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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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大学关于202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网报信息亲爱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考生:首先,衷心欢迎各位考生选择报考中国计量大学硕士研究生,我校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全力保障招生报名及后续环节顺利推进。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通道已正式开启,报名时间为10月16日至27日。在此期间,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操作,同时也可进行报名信息的修改或重新提交报名申请。为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无误,保障后续招生工作有序开展,我校近期对截至10月26日22时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数据进行了初步核查。核查结果显示,部分考生的报名信息存在填写错误或内容缺失等问题。为避免上述问题影响考生正常参加考试及后续录取环节,现将相关问题分类说明,请涉及的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完成信息的更正与补填工作。具体问题如下:一、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根据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学籍(学历)未通过学信网网上校验的考生,将无法获得录取资格。此类问题涉及的考生,需登录学信网查询本人前置学籍学历的详细信息,并与当前报名填写的内容逐一比对,确保二者完全一致。二、个人身份信息填报异常经核查发现,部分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误将个人身份信息填报为“本科结业生”,另有部分考生实际属于同等学力报考范畴。请相关考生重点关注以下两点:(一)信息核对仔细核实本人实际学历情况,确认报名系统中填报的“本科结业生”“同等学力考生”等身份信息是否准确。(二)政策查阅若确认为同等学力考生,需重新查阅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明确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报考要求,确保自身符合报考条件。三、学习与工作经历填写不规范“学习与工作经历”作为报名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需保证填写内容完整、时间线清晰,填写起始节点应为大学本科阶段,且需完整体现本科学习的整个时间段。为方便考生参考,现提供规范填写示例:“2021年9月至2025年7月|中国计量大学|学生;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XX单位|职员”,考生可据此补充完善个人经历信息。教育部明确规定,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此,我校再次提醒全体报考考生,务必认真对待报名信息核对工作,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所有信息的检查与更正,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为后续招生环节顺利进行奠定基础。2025-11-13 17: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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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青海民族大学考点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流程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大关键环节。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并成功缴纳报考费用的考生(推免生不在此列),均需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网上确认手续。若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网上确认,或提交的材料未通过审核,其报名信息将自动失效,无法参与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为保障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青海民族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6305)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报考点接纳考生范围青海民族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6305)仅受理以下三类考生的网上确认申请,考生需确认自身符合相应条件后再办理手续:1. 青海民族大学本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 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且所属高校的教学点设置在青海省境内,同时报考目标为青海民族大学;3. 往届考生中,户籍所在地为青海省,或当前工作地点在青海省,且报考院校为青海民族大学的人员。特别提醒:考生需严格依照上述要求选择报考点。若因报考点选择不当,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及后续考试,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全权承担。二、网上确认时间节点网上确认工作分阶段进行,考生需精准把握各时间节点,避免错过办理时限,具体安排如下:1. 首次材料上传阶段:2025年10月31日9:00至11月5日12:00,考生需在此期间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的核对,并上传所需各类材料;2. 材料修改补充阶段:2025年11月5日17:00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上传截止时间。若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规范,需在该时间前重新上传。考生完成材料上传后,可通过系统提示判断确认流程是否结束——当系统显示“确认成功”时,即代表网上确认已完成。三、网上确认操作平台本次网上确认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的专用系统完成。考生需登录该平台,按系统指引上传相关材料,直至完成全部确认流程。四、需提交的确认材料不同类型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存在差异,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分类准备,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一)应届本科毕业生材料1. 基础材料:个人证件照、手持身份证照片、学生证;2. 特殊说明:报考统考、非专项计划,且学籍学历校验已通过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仅需提交个人证件照与手持身份证照片,无需额外提供其他材料;3.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补充材料:需额外提交能够证明教学点位于青海的相关文件。(二)青海户籍往届考生材料需提交四类材料,分别为:个人证件照、手持身份证照片、户口簿(需包含首页及本人所在页)照片、毕业证书照片。(三)非青海户籍但在青工作的往届考生材料1. 基础材料:个人证件照、手持身份证照片、毕业证书照片;2. 工作相关证明:一是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二是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工资流水,具体为2025年8月、9月、10月的工资到账记录。关于在职证明的规范要求:需在2025年10月或11月期间出具,文件中需明确标注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全称、具体工作岗位、在青海的工作地点,以及工作单位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非政府机关单位还需注明本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对于驻青海部队的现役军人,需提供本人军官证或士兵证及单位在职证明,若工作性质、地址等信息涉及保密,可不详细填写,但必须注明所在部队的驻地信息。(四)其他特殊情况需补充的材料1. 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者:需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籍)验证报告。其中,应届生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报告由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并打印后拍照上传;2.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者:需额外上传《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的照片;3. 在读研究生报考者:需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4. 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承诺在2026年研究生入学前取得自考毕业证书(若未按时取得,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同时上传省级招考机构盖章的自考成绩合格证书,或加盖公章的自考系统成绩查询单打印件;5. 国外学历持有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报考点对考生上传的材料存在疑问,有权要求考生进一步提供佐证材料,考生需积极配合。五、材料上传规范(一)个人证件照规范需为考生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拍摄要求如下: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拍摄时不得使用美颜功能,照片也不可进行后期修饰;军人、公检法系统工作人员等特殊身份人员,需着便装拍摄;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M。重要提示: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学籍管理及档案材料等关键环节,考生务必严格按要求准备并上传。(二)手持身份证照片规范拍摄时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脸部无任何遮挡,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无遮挡,照片文件大小同样不得超过10M。(三)其他材料规范毕业证书、户口簿、在职证明、工资流水等各类材料,拍摄后需保证文字清晰可辨、内容完整无缺,单个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10M。六、重要注意事项1. 报名信息核对责任:考生需仔细核对本人的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网上确认材料。报名信息经网上确认后,将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个人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2. 审核状态查询:考生提交材料后,需持续关注网上确认系统的审核状态。若系统提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需在规定时间内尽快补充提交。若最终材料仍不符合要求,或未在指定时限内完成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考生无法参加考试;3. 诚信报考要求:报考点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若发现存在伪造证件的行为,将第一时间通知公安机关处理,并依法追究考生的相关法律责任;4. 报名费退还说明:已缴纳报名费但取消报名、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网上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所缴费用将由研招网按规定时间和方式统一退回;5. 信息获取渠道:建议考生关注“学信网”微信公众号,并绑定本人的学信网账号。在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及考前等关键阶段,教育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本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重要提醒,将通过该公众号推送;6. 其他未尽事宜:本次网上确认工作中未明确的内容,均以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青海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及《青海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为准。2025-11-13 09: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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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细则为规范有序开展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保障招生质量与公平性,辽宁大学特制定本细则,欢迎全国各高校符合条件的推免生报考我校研究生。一、申请人需满足的基本条件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方可参与我校推免生报名:1.思想道德与行为规范: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怀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感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校规校纪,诚实守信、积极向上;本科学习阶段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经历。2.学历与推免资格:属于 2026 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授予的推免生资格。3.专业与创新能力: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同时展现出与所申请专业相匹配的专业能力倾向。4.学科报考要求:符合教育部针对所申请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设定的报考条件。5.外语与培养单位要求:外国语语种需符合所申请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限定标准,同时满足该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所在培养单位对推免生的具体接收要求。6.身心健康标准: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入学体检相关要求。二、推免生专属优惠政策为吸引并保障优秀推免生培养质量,我校为录取推免生提供以下优惠政策:1.直博申请通道:表现优异的推免生(支教团等专项计划推免生除外),可申请直接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2.师生互选与科研参与: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可优先获得向导师推荐的机会,提前开展师生互选;同时可提前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或在研项目,积累科研实践经验。3.公派留学推荐: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学校推荐,申请公派出国留学项目。4.学业奖学金保障: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在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三、接收专业查询方式推免生接收专业以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公布内容为准:待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正式开通后,申请人可登录该系统,查询我校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的具体专业目录。若后续专业有调整,以学校最终公布的《辽宁大学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硕士专业一览表》为准。四、推免生申请流程申请人需按照以下两个阶段完成申请,具体安排如下:1.“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前的预申请(1)报名通道开放时间:我校专属 “推免管理系统” 将于 2025 年 9 月 5 日 0 时起开放,接受申请人报名。(2)系统登录方式:申请人需扫描系统对应二维码,登录后填写并提交个人信息;系统关闭时间需以各培养单位发布的《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为准。(3)信息填报要求:申请人仅需在系统内完成信息填报,无需提交辅助证明材料;若需修改已填报信息,可再次扫描二维码登录系统,修改后点击 “提交申请” 即可完成更新。2.“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的正式申请待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有报考意向的申请人需登录该系统,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申请信息。3.材料审查与复试通知(1)各培养单位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数据进行分批审查,审查结果由培养单位单独通知申请人。(2)复试具体安排(如时间、形式、内容等)由各培养单位另行通知,申请人需保持通讯畅通。(3)辽宁大学各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联系方式,可参考本细则附件 2 查询。系统通知确认凡通过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报名的申请人,需定期登录系统查看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收与确认操作。五、推免生考核内容与标准我校对推免生的考核围绕综合素养与专业能力展开,具体要求如下:1.考核核心内容(1)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重点考察申请人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纪律观念等,该环节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专业素质与综合能力:主要评估申请人的知识背景、学科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科研创新潜力及培养潜质,具体考核内容由各培养单位自主确定。(3)辅助材料提交:申请人可在复试时,直接向对应培养单位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已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专利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作为综合能力评估的参考。2.考核评分与合格标准(1)专业素质与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 100 分,得分未达到 60 分者,判定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2)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为 “不合格” 的申请人,不予录取。六、接收流程与信息公开要求1.待录取通知与确认(1)申请人通过复试考核后,我校研究生院将通过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复试结果通知及待录取通知。(2)申请人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2.拟录取名单公示与最终录取(1)拟录取名单预计于 2026 年 10 月中下旬,在辽宁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grs.l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按相关规定执行。(2)最终录取结果需以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为准,审查未通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七、其他注意事项1.申请信息与材料真实性申请人需对填写的申请信息准确性、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材料虚假或信息不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拟录取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2.政策与时间调整处理本细则中涉及的政策条款、时间安排,若与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后续调整的政策冲突,将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最新政策执行,不再另行单独通知。辽宁大学研究生院2025 年 9 月 2 日2025-10-20 13: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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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管理学院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研究生工作方案说明为切实推进广州大学管理学院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工作流程规范、执行高效,学院结合上级政策与学校要求,制定了专项推免工作方案。以下从方案制定背景、核心内容及获取方式等方面展开说明。一、方案制定的背景与目的方案的制定并非独立开展,而是严格依据上级教育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文件要求,同时结合学院本科人才培养实际需求,确保推免工作合法合规、贴合学院情况。制定背景(1)主要依据包括三部教育部层面文件,分别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文件编号:教学〔2006〕14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文件编号:教学厅〔2014〕5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编号:教学厅〔2020〕12 号)。(2)同时参考学校最新修订的相关管理办法,即 2025 年 8 月完成修订的《广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确保学院方案与学校整体推免工作要求保持一致。制定目的(1)核心目的是做好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免组织工作,明确工作流程中的关键节点与责任分工,避免工作疏漏。(2)进一步保障推免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与透明度,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清晰的申请指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二、方案核心内容与获取途径学院制定的推免工作方案围绕 “如何开展推免”“谁能参与推免”“推免流程怎么走” 等核心问题展开,具体内容以附件形式公开,方便师生查阅。方案核心内容(1)方案明确了推免工作的整体流程,涵盖学生申请、资格初审、成绩核算、综合评议、名单公示等全环节,每个环节均标注了时间节点与负责部门,确保工作有序推进。(2)细化了推免资格审查标准,包括学业成绩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维度等,为学生判断自身是否符合推免条件提供明确依据。(3)强调了推免工作的纪律要求,明确禁止任何违规操作,对公示异议处理流程也进行了说明,保障推免过程可追溯、可监督。方案获取途径(1)学院已将完整的推免工作方案以 PDF 文件形式作为附件发布,附件名称为《广州大学管理学院关于推荐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方案.pdf》。(2)师生可通过广州大学管理学院官方网页找到该附件,点击下载或在线查看完整内容。三、方案实施的后续要求为确保推免工作按方案落地,学院后续将围绕 “严格执行” 与 “及时沟通” 两大方向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方案执行(1)学院各相关部门(如教务办、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对照方案中的职责分工,按时完成资格审查、信息统计等工作,不随意调整流程或标准。(2)推免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如初审通过名单、最终推荐名单)将按方案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规定时限,接受师生监督。做好沟通答疑(1)针对学生对方案内容的疑问,学院将通过班会、咨询窗口、线上答疑群等渠道,及时提供准确解读,避免学生因理解偏差影响申请。(2)若上级部门对推免政策有新调整,学院将第一时间更新方案内容,并同步通知全体相关学生,确保政策衔接顺畅。2025-10-20 10: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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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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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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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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