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 2025 年体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体育教育教学)招生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改革,结合学校建设世界一流体育大学的目标及体育领域对 “体育专业能力 + 管理决策能力” 复合型人才的需求,特在体育专业学位(体育教育教学方向)博士研究生 “申请 - 考核” 制招生中融入 MBA(工商管理硕士)核心培养理念,强化考生在体育组织管理、体育产业运营、教育项目策划等领域的综合能力考查,不断提高博士招生与培养质量。具体细则如下:
一、工作原则
贯彻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以选拔 “体育专业拔尖 + 管理能力突出” 的复合型人才为核心,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在考查考生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学术成果及专业实践能力的基础上,重点纳入 MBA 核心能力维度,包括战略思维、组织管理、资源整合、数据分析与决策能力,选拔能推动体育教育教学领域高质量发展的拔尖人才。
二、组织机构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博士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对融合 MBA 理念的招生标准、考核维度进行审定。
学院成立体育专业学位(体育教育教学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新增 1-2 名具备 MBA 教学或体育管理实践经验的专家,负责制定融入 MBA 能力考查的 “申请 - 考核” 制实施细则,报招生办备案后公布。
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组长由资深博士生导师担任,成员包含体育教育领域专家及 MBA 相关方向学者,共同对申请者的专业资格与管理潜力进行审核。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小组,由不少于 5 名博士生导师、学科方向负责人、学术骨干组成,其中至少 1 名成员具备 MBA 培养背景或体育产业管理实践经验,负责从专业与管理双维度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三、申请办法
考生需依据《北京体育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支付报考费,本研究方向仅招收非全日制考生。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具备服务国家体育教育事业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具有 MBA 学位或体育管理相关硕士学位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核)。
(4)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出生日期晚于 1974 年 12 月 31 日)。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或相近的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其中 1 名专家具备体育组织管理、教育项目运营等 MBA 相关领域经验者优先)。
(6)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持(国)境外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境外 MBA 学位获得者需额外提交课程成绩单及实践项目证明)。
(8)具有 5 年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全职工作经验,已形成一定行业影响力;近五年(2020 年以来)不仅需取得较高水平的工作业绩和研究成果,还需具备体育教育项目管理、体育机构运营、教育资源整合等相关实践经历(如主导或核心参与体育教学改革项目、体育培训品牌建设等)。
申请人材料准备
(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报考专业方向和导师组、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职称(职级)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有体育组织管理、教育机构运营相关任职经历,需额外提供任职文件及岗位职责说明);
(4)硕士学历(同等学历申请者可免)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MBA 学位获得者需提交硕士阶段核心课程成绩单及管理实践案例报告);
(5)外语水平证明的成绩单复印件;国外学习、进修(一年以上)的相关材料;
(6)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包含体育教育管理、项目运营类奖项的,需重点标注并附成果说明);
(7)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正高、副高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需手写签字,推荐意见中需包含对申请人管理能力、决策潜力的评价);
(8)已有科研或教研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专著、获奖证书、教材等复印件(若有体育教育项目管理方案、体育产业运营分析报告等 MBA 相关成果,需单独整理并附应用效果说明);
(9)参与的科研或教研项目名称、资助单位、研究内容简介及个人贡献证明(若涉及体育教育机构管理、教学资源优化等项目,需详细说明个人在项目策划、执行、决策中的角色);
(10)MBA 相关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体育组织管理培训证书、教育项目运营方案、体育产业数据分析报告、团队管理案例总结等;
(11)个人陈述(1500-2000 字,含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科研兴趣,需额外阐述个人在体育教育管理领域的实践经历、能力短板及提升规划);
(12)博士研究计划:除常规内容外,需融入 MBA 战略思维,分析研究课题在体育教育领域的应用场景、资源需求、实施路径及预期管理效益(如研究成果如何助力体育教学机构优化运营、提升教育质量等);
(13)《体育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按要求签字、盖章,无缺失);
(14)全职工作经历证明(含社保或公积金缴纳记录,若有体育教育管理相关工作经历,需在证明中明确工作内容、管理职责及业绩)。
所有材料需制作成一个 PDF 文件(以 “姓名 + 身份证号” 命名,大小不超过 20M,内容清晰可见),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博士信息采集系统,具体要求见《北京体育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生提交材料须真实可靠,伪造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学院资格审核小组负责,满分 100 分,在原有考核维度基础上优化评分标准:
外语水平(10 分):考查外语听说读写能力,具备 MBA 国际课程学习经历或外语管理类文献阅读能力者可酌情加分;
学术水平(10 分):评估学术成果质量,有体育教育与管理交叉领域研究成果者优先;
从业业绩(20 分):重点审核工作业绩及行业影响力,包含体育教育项目管理、机构运营等 MBA 相关实践经历的,按成果贡献度加分;
博士研究计划(60 分):除学术性外,额外考查研究计划的管理可行性、应用价值及战略匹配度(如是否符合体育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能否解决实际管理问题等)。
资格审核合格者(成绩不低于 60 分),经学校公示后参加综合考核。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学院综合考核小组负责,采用 “个人报告 + 专家提问” 的面试形式,全程融入 MBA 能力考查维度,全面评估考生外语水平、专业学术素养、科研创新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同时重点考查战略思维、组织管理、问题解决等管理能力。
考生需以 PPT 形式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主要成果、对拟研究领域的认知、博士研究计划(需与报名时一致),额外增加 “体育教育管理实践案例分析” 环节(如结合自身经历,分析体育教学项目运营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案)。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 20 分钟。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 100 分:
专业外语(20 分):除常规外语能力考查外,增加体育管理类外文文献翻译、国际体育教育项目案例解读等内容;
专业学术素养与科研创新潜力(80 分):包含专业知识掌握度(40 分)、科研创新能力(20 分)、管理实践能力(20 分,考查项目策划、资源整合、决策分析等 MBA 核心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学院思政干部、导师或管理人员负责,考查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道德等,不计入最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考核结束后,按分专业方向导师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学术能力与管理潜力综合评估,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核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招生网进行拟录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18500851378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 48 号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学院
八、其他
本办法由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学院负责解释,融合 MBA 理念的招生与培养细则,将根据体育教育事业发展及管理人才需求动态优化,具体调整以学校后续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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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2026年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简章。请参考《浙江理工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一、接收专业和拟招生计划1.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均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2.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除125100工商管理和125200公共管理外)均接收硕士推免生,具体接收推免生专业、拟接收人数和基本学习年限详见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二、申请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处分;3.取得本科就读学校2026年推免生资格;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一定的学术研究基础;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有关学科的招生体检要求。三、申请和接收程序(一)注册:申请人在规定时间(9月18日开始)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信息注册。(二)报名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9月22日9:00开始)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浙江理工大学直博生或硕士推免生招生志愿。(申请人可提前联系招生学院,在填报志愿前按照各学院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预登记)2.招生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审核申请人报考志愿,并向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3.复试开始前,申请人按照学院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准时参加复试(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4.复试结束后,招生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申请人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须网上确认“同意待录取”才能完成录取过程,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校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四、复试组织复试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学院综合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情况,给出复试成绩。复试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学院参照学校当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制订,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接收工作开始前在本学院网站对外公布。五、复试须提交的申请材料1.本人有效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本科期间所有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3.外语水平证明,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或TOEFL、IELTS等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4.大学期间各类荣誉及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5.在校期间参加学术科研、科技创新等科研活动,提供学术论文、专利等相关科研成果或科研活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6.《浙江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原件一份,要求提前由考生所在学院的政治工作部门审查盖章;7.申请直博生的考生还须提供: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2位教授(或研究员,推荐专家不包含报考导师)的推荐书原件一份。注:考生参加复试时,在向招生学院提交上述1-5项材料复印件同时,须带上原件以备审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资格。六、录取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招网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请考生慎重确认。如擅自放弃,将作为不诚信记录计入个人档案。七、体检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须在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具体体检要求。八、学费和奖助体系1.学费标准(1)硕士推免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材料与化工、机械、能源动力、电子信息、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翻译、法律、应用心理、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风景园林、工程管理、国际中文教育、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艺术硕士研究生(135600美术与书法、135700设计):12000元/生·年;会计硕士(MPAcc)(125300)、金融硕士(025100):10000元/生·年。纺织科学与工程(082100)专业的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方向:16000元/生·年;(2)直博生10000元/生·年,学制5年。研究生学费退费事宜,按《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2.奖助体系为了更好地帮助和扶持研究生在校期间安心学业,顺利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学校建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业奖学金、岗位助学金(含助研、助教和助管等)、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创新成果与竞赛奖励、专项奖学金等。有关奖助体系内容见《浙江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浙江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如学校有关奖助办法有最新修订,则参照最新修订办法执行。九、其他1. 若申请人有出现不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的情况,则取消其录取资格。2. 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不论进入哪个阶段,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记入档案。3.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4. 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入学之日前)未能获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十、联系方式研究生院招生处联系方式地址:浙江杭州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邮编:310018电话:0571-86843082邮箱:yz@zstu.edu.cn2025-10-14 17: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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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招生背景与核心导向1. 学校发展定位江苏大学作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科研实力雄厚的高等院校,始终聚焦高层次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使命。在新一轮学科建设与发展中,博士研究生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的顶端环节,承担着为国家输送高端学术人才与实践创新人才的重要任务,本次招生工作将紧密围绕学校发展战略,严把选拔质量关。2. 招生工作原则本次博士研究生招生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能力素质考查为核心,注重考生的科研潜质、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确保选拔出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优秀人才,为学科建设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二、培养目标与核心要求1. 学术创新型人才培养致力于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强烈社会责任感的高级学术人才。要求考生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在相关研究领域取得创造性学术成果,为学科理论发展与学术进步贡献力量。2. 实践创新型人才培养聚焦工程技术领域高层次人才需求,培养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难题、开展工程技术创新及组织工程技术研发工作能力的实践型人才。要求考生兼具扎实的专业基础与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能够将理论知识与工程实践深度结合,为行业技术升级与产业发展提供核心支撑。三、招生类别与计划安排1. 招生类别划分2026 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均为全日制培养,分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类。其中,学术学位博士侧重学术研究能力培养,专业学位博士聚焦实践创新能力塑造,两类招生均包含普通招生计划与专项招生计划。2. 招生计划参考与调整2025 年我校实际录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378 人,其中学术学位 351 人、专业学位 27 人;普通招生计划 260 人,专项招生计划 118 人。2026 年各学科专业普通计划招生人数以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最终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正式计划及考生报考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招生计划的合理性与科学性。3. 专项招生计划说明科研经费支持、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高校思政骨干专项、苏州实验室联合培养等专项博士招生工作,将另行制定招生简章,预计于 2026 年 5 月发布,5—6 月开展招录工作,具体要求请考生后续关注学校官方通知。四、招生方式与时间安排1. 直接攻博招收该批次招生与 2026 年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同步开展,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0 月,主要面向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支教团计划除外),选拔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的考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2. 硕博连读招收招生工作于 2025 年 11 月 —12 月进行,面向符合条件的在读硕士研究生,通过连读培养模式,缩短培养周期,提升培养质量。未被该批次拟录取的考生,可申请参加第三批次普通招收。3. 普通招收与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学校将在 2025 年 12 月公布第一、二批次招生后的剩余计划,2026 年 3—4 月开展第三批次招生工作,包含普通招收与优秀导师自主招收两种方式。普通招收面向符合基本报考条件的各类考生,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则聚焦行业骨干与拔尖创新人才。五、报考条件与资格要求1. 基本报考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3)需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2. 直接攻博报考补充条件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要求:① 本校或外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支教团计划除外);② 符合我校推免生报考条件,展现出较强的博士生培养潜质。3. 硕博连读报考补充条件在基本条件基础上,需满足:① 全日制本科学历,最后学位为学士及以上;② 本校全日制二年级学术型或博士点相关专业型在读研究生;或国内排名前 100 强高校、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全日制三年级在读研究生(需 2026 年 6 月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与学位证);或国(境)外 THE、USNEWS、QS、ARWU 排行榜前 300 强高校在读留学生(需 2026 年 6 月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③ 完成硕士阶段全部课程学习,科研潜质突出,本校二年级申请人不得申请硕士学位;④ 原则上一级学科内申请,跨学科申请需提供充分理由及相关材料,经学院审批、研究生院备案;⑤ 英语水平达到以下任一标准:CET - 6≥425 分、IELTS≥6.0 分、TOEFL≥85 分,或以第一作者在英文国际期刊发表专业相关学术论文(可检索或已见刊)。4. 优秀导师自主招收补充条件除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① 已取得相关硕士学位,或获相关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并达到硕士同等学力(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② 为行业重要业务骨干,在所在领域作出重大贡献或取得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创新成果,经学科推荐、学院审核、校招生委员会认定;③ 就业类别为定向就业,需与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5. 普通招收补充条件满足基本条件的同时,需符合以下任一要求:①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② 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需取得硕士毕业证与学位证);③ 本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研究生;④ 获相关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计算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硕士同等学力;⑤ 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获得者(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六、报考程序与材料提交1. 网上报名(1)报名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2)报名时间:2025 年 11 月 10 日启动,硕博连读方式截止至 2025 年 11 月 19 日,普通招收与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方式截止至 2026 年 1 月 9 日;(3)报名要求:考生需按系统提示完整填报信息,完成网上缴费 240 元,逾期未缴费视为报名无效。2. 材料提交(1)提交时间:直接攻博、硕博连读考生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 —19 日,普通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考生为 2026 年 1 月 5 日 —9 日;(2)提交方式:现场提交至研究生楼 520 室,或通过邮政 EMS、顺丰快递邮寄;(3)材料清单(A4 纸正反打印,按顺序排列):① 报考登记表原件;硕博连读或优秀导师自主招收考生需额外提交对应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② 两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书原件两份;③ 近三个月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原件;④ 思想政治考核表原件;⑤ 最后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复印件(在读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境外学历需提供认证书,未毕业者提供就读证明及预计毕业时间,入学前补交认证书);⑥ 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⑦ 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应届生前由学校研究生院加盖公章,往届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直博生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⑧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⑨ 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考类别选择 “定向”;⑩ 其他按报考要求需提交的证明材料。七、综合考核实施办法1. 直接攻博考核与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的考核办法、日程安排保持一致,具体要求详见学校《关于做好 2026 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2. 硕博连读考核(1)资格审核:2025 年 11 月 28 日前由招生学院组织审核,确定名单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考生基本信息、报考导师、科研成果等;(2)综合评估:2025 年 12 月 5 日前,学院组织不少于 5 名博士生导师组成考核组,通过材料评估、专业基础考核、能力答辩等形式(可采用笔试、PPT 汇报等方式)进行百分制打分,材料评估与专业考核权重由学院自主确定,最终形成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3. 普通招收与优秀导师自主招收考核(1)资格审核:2026 年 3 月 9 日前由招生学院完成审核,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2)准考证打印:2026 年 3 月 12 日 —14 日,考生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使用期间不得涂改;(3)英语水平测试:学术学位博士考英语(一),专业学位博士考英语(二),题型涵盖词汇语法、阅读理解、英汉互译、写作等,考试时间 3 小时,满分 100 分,听力与口语测试在综合考核阶段进行;优秀导师自主招收考生无需参加该测试;考试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5 日上午 8:30—11:30,地点在江苏大学校本部研究生楼;2026 年 4 月中旬前公布成绩,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4)综合考核:英语测试通过考生与优秀导师自主招收考生进入该环节,英语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考核包含材料评估(不少于 5 名博导打分)、基础理论笔试(学院自主决定是否组织,方案需备案)、专业能力考核(按学院实施细则进行),各环节权重由学院自定,最终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八、录取规则与相关要求1. 录取依据(1)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考核意见,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占用学院当年招生计划;(2)普通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按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学院剩余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2. 录取类别(1)非定向就业:考生需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学校,毕业后自主择业;(2)定向就业:考生在读期间不转移人事档案,录取前需由学校、考生及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因单位不同意报考导致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3. 录取资格审核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时学院将核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九、入学安排与学制学费1. 入学时间2026 年 9 月秋季入学,具体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2. 学制设置(1)普通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4 年;(2)直接攻博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5 年;(3)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3. 学费标准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 10000 元,最终收费标准以江苏省物价局备案为准,按规定学制年限收取。4. 奖助体系学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具体标准参照《江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学校将持续完善奖助政策,提升研究生待遇水平。十、导师招生指标管理1. 招生人数限制(1)符合条件的优秀导师每年自主招收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 1 名;(2)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2 名,确保导师有充足精力指导研究生。2. 定向奖励指标“博士研究生招生定向奖励指标” 由招生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制定专项分配方案,经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批后执行,该类指标原则上仅用于招收非在职人员。十一、其他重要事项1. 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导师资格列入 2026 年博士生招生目录的导师,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近三年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或对学科建设作出重大贡献并经学科、学院同意、校招生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导师。2. 专项学院招生江苏大学克兰菲尔德未来技术研究生院博士招生工作将另行发布通知,相关考生需关注该学院官方信息。3. 学院补充规定考生需同时遵守所报考学院发布的博士研究生报考与录取补充规定,具体要求可查阅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博士研究生招生” 板块或各学院网站。4. 报考责任提示(1)考生报名前需仔细核对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报考的,报考费用不予退还;(2)因考生与所在单位、学校的报考纠纷导致无法录取的,学校不承担责任;(3)报名前需与拟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并征得同意,方可提交报名材料;(4)网上报名时需如实、准确、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或虚假导致无法考试、录取、学籍注册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5)学校将严格审查报考材料,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负;(6)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2025-11-11 16: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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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方案为规范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依据《重庆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及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本年度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同时兼顾学校招生实际需求,在保障招生过程安全、公平、科学的前提下,特制定本考核录取方案。一、选拔模式2025 年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采用 “申请 - 考核” 制,通过该模式完成考生的选拔与录取工作。二、管理架构学校层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与领导,确保整体工作有序推进。学院层面: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的具体实施,包括组建考核小组、组织考核过程等。人员要求:所有参与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回避制度,且需签订保密责任书,明确保密责任与义务。三、考核实施流程(一)申请材料审查审查小组组建:各招生学院需成立申请材料审查专家组,成员需从报考学科专业的教师中选取,需具备博导资格、正高级职称或拥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专家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 5 人且为单数,其中至少包含 1 名博士研究生导师。该小组需按照已公布的申请材料审查办法与流程开展工作。材料审查执行:申请材料审查专家组需结合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以及报考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的研究计划书、硕士学位论文、科研成果、科研潜力及外语水平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首批次考生材料审查需在 5 月 11 日前完成,并给出审查成绩(满分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 “合格”,低于 60 分为 “不合格”)。审查成绩经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由招生学院在其官网公示。所有批次的材料审查工作需在 5 月 30 日前全部结束。进入下一环节条件:仅申请材料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加试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参加加试,加试形式为笔试,科目为两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硕士阶段主干课程。组织实施:各招生学院负责加试的命题、考试组织及评卷工作。首批次考生的加试成绩需在 5 月 15 日前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备案后,由招生学院在官网公示。所有批次考生的加试工作需在 5 月 30 日前完成。进入材料审查条件: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成绩合格,方可进入申请材料审查环节。(三)综合考核考核小组组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人数不少于 3 人且为单数,成员中至少包含招生学院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学术水平综合考核专家组:人数不少于 5 人且为单数,成员中至少包含考生报考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时间:首批次考核于 5 月 15 日开展,所有批次考核需在 5 月 30 日前完成。考核内容:涵盖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动态、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及诚实守信表现等。考核方式:若有需要,可通过 “函调” 或 “派人外调” 的方式进一步核实考生情况,最终形成书面考核评语与考核结果(“合格” 或 “不合格”)。学术水平综合考核考核时间:首批次考核在 5 月 15 日进行,所有批次考核需在 5 月 30 日前结束。考核内容:包含专业综合知识水平、专业素养、科研兴趣、科研能力、创新潜力以及英语听说能力等方面。考核方式:采用 “随机确定考生考核顺序”“随机抽取考核试题” 的方式组织考核,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长原则上不低于 30 分钟。成绩评定:分别对英语(1001)、专业基础(2001)、专业综合(3001)三个科目进行评分,各科目及综合考核成绩均按 100 分制计算。综合考核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核成绩 = 英语成绩 × 英语权重 + 专业基础成绩 × 专业基础权重 + 专业综合成绩 × 专业综合权重。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学科特色与选拔考核目标,合理设定各考核科目的成绩权重。体检安排:在确定拟录取名单之前,各招生学院需组织拟录取考生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四、录取规则录取依据:各招生学院及导师需根据招生计划,遵循 “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开展拟录取工作。录取总成绩以综合考核成绩为准,申请材料审查结果仅作为考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依据,不计入录取总成绩。不予拟录取情形: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不予拟录取:申请材料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综合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体检要求;存在其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情形。五、信息公示学院公示:各招生学院需及时在本院官网公示申请材料审查结果、综合考核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拟录取总成绩等相关信息,公示时长不少于 7 日。学校公示:学校将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更改。若名单需变动,需对变动部分作出专门说明,并就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咨询与申诉渠道:学校及各招生学院将公开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明确咨询与申诉的方式及联系方式,并按照规定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与处理。六、监督与申诉机制过程监督: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全过程中,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学院的考核工作进行全程指导与监督,监督范围包括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申请材料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考核等环节。学校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同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与社会的全程监督。申诉处理:学校为考生提供申诉与复议途径,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考生的申诉与举报进行调查处理。招生申诉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23 - 68667302,电子邮箱 yjs@vip.cqut.edu.cn,联系人翁老师,办公地址为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至善楼 108 室。违纪违法线索反映方式:若发现招生过程中存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可向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反映,联系电话 023 - 62563040,电子邮箱 jwb@cqut.edu.cn。七、其他补充说明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被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工作单位协调: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前妥善处理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相关问题。若因考生本人或其所在单位原因,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核或考核通过后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需与工作单位签订相应协议书,协议签订单位需与报名时填报的定向单位一致。报到要求:新生需按时到校报到,若无法按时报到,需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前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长一般不超过 2 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 2 周的新生,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方案冲突处理:本方案未涉及的其他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项,或本方案内容与教育部相关文件不一致的,均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重庆理工大学2025 年 5 月 10 日2025-10-14 17: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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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复试工作办法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与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二者统称推免生)的复试工作,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里的关键组成部分。为扎实推进我校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各项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办法。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始终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优先意识,进一步确立科学的评价导向,坚持择优录取原则,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坚决不予录取,做到宁缺毋滥。在考核过程中,坚持对考生能力素质与知识掌握情况的考核并重,全面考查考生各方面表现,结合多维度信息进行综合评价,确保选拔出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坚决维护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保障每位考生的合法权益,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强化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规范管理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复试工作有序、合规开展。二、复试组织管理机制学校层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协调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与指导。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成立由院领导担任组长、思想政治工作部门负责人参与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领导本单位的推免生复试工作。(1)工作小组需在充分调研、集体讨论决策的基础上,依据相关规定制定并完善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方案,确保方案科学、可行。(2)强化制度执行力度,构建严密的制度体系,严防不正之风对推免招生工作的干扰,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与公正性。(3)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所有参与推免相关工作的人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需主动提出回避申请;若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需主动向工作小组报备。同时,考生若有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与推免相关工作,也需主动向培养单位报备声明。(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将制定的复试细则上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复试工作开展前向考生公布,确保信息公开透明。(5)培养单位需认真审查申请者提交的各类申请材料,规范使用申请者本科阶段的学业成绩,坚决杜绝材料弄虚作假的情况。(6)对于申请者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发表的论文(文章)、获得的专利、竞赛获奖证明或其他原创性成果,培养单位需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鉴定(专家组成员需具备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数一般不少于 5 人),排除成果存在抄袭、造假、冒名顶替或有名无实等问题的情况。(7)申请者材料审核完成后,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填写《内蒙古大学接收推免生资格初审表》,并按要求上报相关部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成立接收推免生综合考核复试小组,该小组负责确定综合考核的形式、内容、评分标准及具体流程,并组织实施考核工作。(1)复试小组由 3 至 5 人组成,成员需具备教授或副教授职称,且应选派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作风公道正派,同时无直系亲属申请本单位推免生的人员参与。(2)在复试工作开展前,需对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解读、业务培训与纪律教育,确保其熟悉工作要求与规范。(3)复试考核涉及的内容及相应答案,在启用前均属于国家机密材料,参与复试工作的相关人员需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原则,严禁泄露机密信息。研究生培养单位需明确推免生复试的具体时间、考核形式及相关要求,及时通知考生,并按计划组织开展复试工作,确保考生能按时参与考核。三、综合考核实施细则综合考核包含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与 “业务能力考核” 两部分,具体要求如下:考核分值设定: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 20 分,业务能力考核满分 80 分。考生需达到各考核科目满分 50% 的基本合格线,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招生需求,在此基础上设定更高的合格标准。特殊考生考核:对于具备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考生,需重点考核其作为推荐免试重要依据的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深入了解考生在相关领域的能力与潜力。考前准备工作:(1)为确保考生身份真实,考前需采取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将考生信息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进行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复核,防止替考等违规行为。(2)组织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明确告知考生在学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否则将按违规处理。考中管理要求:坚持并进一步完善 “三随机” 管理方式(随机确定考生参与考核的次序、随机组建导师考核小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强化对复试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公开。考核时长与评分: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长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复试小组各成员需在考核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考核秘书需现场详细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复试结束后,需根据各成员评分综合计算出每位考生的复试成绩(成绩以百分制呈现,保留两位小数)。材料保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妥善保管考核过程中的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记录、视频监控资料及录音录像等材料,并按要求提交研究生院进行备份存档,以备后续核查。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求考核开展时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初步确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后,需通知拟录取考生提交《报考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随后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考核核心内容: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具体涵盖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表现等方面,同时需强化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考核,确保考生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考核实施方式:可通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导师与考生面对面谈话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也可根据实际需求,采取 “函调” 或 “派人外调” 的方式,向考生原所在学校或单位核实相关情况,全面掌握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结果运用: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将直接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五、复试结果使用及相关流程拟录取名单初步确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需根据考生的复试考核结果,综合评估后确定推免硕士生拟录取名单与直博生建议拟录取名单,并将名单上报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名单审核与最终确定: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单位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全校生源状况与各学科发展需求,最终确定全校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名单公示:研究生院需对最终确定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与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异议可按规定渠道反馈。六、监督机制与复议流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对复试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及复试结果的合理性全面负责,对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与监督,对发现的违纪违规事件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需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开展,及时发现并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制度:严格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各环节工作安排、复试结果等重要信息,需及时通过学校官方渠道向考生与社会公布,保障信息透明度。复议制度实施:(1)考生若对复试结果或招生工作存在异议,需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提出申诉,逾期将不再受理。(2)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负责受理考生的咨询与申诉,考生可通过指定方式反映问题。(3)申诉受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 235 号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楼 605 办公室(4)邮政编码:010021(5)咨询申诉电话:0471-4992114七、拟录取后续要求录取资格审核: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综合考核不合格,均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不予录取。入学体检要求:考生在入学时需按学校要求参加体检,若体检结果不合格,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不予办理入学手续。2025-10-14 1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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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坐落于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泰山脚下的泰山学院,是山东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该校办学底蕴深厚,其历史源头可追溯至1905年创立的泰安府官立师范学堂,1958年正式创办济南师范专科学校,历经发展,于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并定名为泰山学院。学校现拥有南、北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达1378亩,全日制在校学生规模超过2.4万人。师资队伍实力雄厚,1400余名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者530余人,具备博士学位的教师520余人。在学科与专业建设方面,学校已获批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旅游管理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同时拥有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以及4门国家级一流课程、25门省级一流课程。高层次人才储备丰富,包括国家级领军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泰山学者在内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共计38人,另有3个"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4个省级青年创新团队以及12个省级科研平台作为发展支撑。一、培养目标致力于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的高层次人才。要求毕业生具备强烈的服务国家与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扎实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拥有突出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能够胜任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具备优良的职业素养,成为符合社会需求的实践创新型高层次人才。二、招生类别本年度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仅面向全日制培养类型,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三、招生专业及计划2026年,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类别包括电子信息(专业代码0854)、生物与医药(专业代码0860)以及旅游管理(专业代码1254)。有关各专业具体招生详情,可查阅《泰山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需要注意的是,最终招生人数以上级计划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指标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名额将结合上级下达计划及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报名期间,考生可通过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官方平台查询上述招生专业目录。四、报考条件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及对应专业附加条件:(一)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4. 学业水平需达到下列情形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5.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6.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7.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专项条件报考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二)(三)项基本要求外,还须具备下列工作经验条件之一:1. 本科毕业且拥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且拥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 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五、报考程序硕士研究生报考分为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确认环节完成报名信息核对、个人图像采集及报考费缴纳,逾期将不再受理。(一)网上报名1. 报名时间安排: 预报名阶段: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2. 正式报名阶段: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3. 报考点选择规范: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指定报考点;4.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5. 报名信息管理: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将无法修改。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家庭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准确,以保障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材料顺利寄送。6. 学历(学籍)校验: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实时查询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确认信息准确性。7. 校验异常处理:未能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将相关核验材料提交至我校研招办进行人工核验;在国(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其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提交我校研招办审核。8. 报名责任提示:考生须认真研读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确保自身符合要求后再填报志愿及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政策要求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同时,考生需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信息填写错误或提交虚假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二)网上确认1. 确认时间:网上确认具体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全国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确认工作由各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需密切关注相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发布的公告。2. 确认要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核对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予补办;按报考点规定完成个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采集。3. 信息效力: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将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各类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4. 主动查询义务: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定期通过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官方网站等渠道,及时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主动配合完成各项报考工作。(三)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考试前约十天(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一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六、初试安排1. 考试方式:所有初试科目均采用笔试形式,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泰山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 科目设置与分值: 多数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各科目满分依次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3. 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初试仅设两个单元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与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该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考核。4. 考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日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5. 考试注意事项:我校所有自命题科目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七、复试与录取(一)复试及调剂管理1. 复试分数线划定:我校将以国家确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基础,结合各专业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等因素,划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具体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条件。2. 资格审核:复试期间,我校将通过人证识别、信息库数据比对等多种方式,严格审核考生身份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安排复试。3. 加试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无需参加加试。各专业加试科目详情见《泰山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4. 专项考核: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复试中,我校将单独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该科目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5. 时间安排:复试时间、资格审查时间及体检时间将由我校统一统筹安排,具体信息届时将通过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网站发布。6. 公平保障措施:复试过程中将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组建复试工作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并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同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7. 信息公示:可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条件、拟录取考生名单等关键信息,均将通过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8. 调剂管理:我校将根据各专业考生上线情况,确定是否接收调剂及调剂具体要求。调剂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流程,将在初试结束后依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执行,考生需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二)体检要求体检工作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由我校统一组织开展。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三)录取规则1. 录取原则:我校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严格遵循教育部及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政策规定,综合考量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 思想政治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研究生招生录取的重要环节,考核不合格者将直接取消录取资格。3. 学历资格终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我校另行规定)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取得者将失去录取资格。4. 报考信息效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或未通过、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5. 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将由我校统一公示,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更改;若公示名单需调整,将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6. 档案转接: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档案转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各类纠纷,由考生自行协调解决,若因此导致无法录取或入学,我校不承担相关责任。7. 后续通知: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及实施细则,将由我校另行发布通知。八、学制规定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含休学等情形)。九、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一)学费标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制内的学费标准统一为每生每年10000元。(二)奖学金设置1.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评选,奖励对象为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2. 新生入学奖学金:第一学年面向全体新生评选,覆盖率达100%,其中一等奖学金3000元/生,二等奖学金1000元/生。3. 学业奖学金:每学年按我校规定比例评选,设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6000元/生,二等奖学金3000元/生,三等奖学金2000元/生。4. 专项奖学金:包括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等,每年按学校规定比例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元。(三)助学金保障1. 国家助学金:覆盖全体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10个月发放。2. 导师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按10个月发放,由导师科研经费及学校相关经费保障。3. "三助"岗位津贴:学校设立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标准根据工作量确定,按实际上岗情况发放。十、培养地点及住宿安排我校各二级培养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均在北校区(校本部)开展,校区具体地址为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525号。北校区依山傍水,自然环境优美,教学、科研及实践设施完善。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提供高标准研究生宿舍,房型为1-2人间,配备空调、洗衣机、独立卫生间及淋浴设施,功能齐全先进,为研究生学习生活提供良好保障。十一、毕业与学位授予各专业将依据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及相关规定,制定本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研究生需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理论学习、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等全部培养环节,修满规定学分且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后,方可准予毕业,学校将为其颁发毕业证书并授予相应硕士学位。十二、违规处理办法1. 违规追责依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凡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破坏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2. 具体处理措施:对违规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开除学籍;对违规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并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违规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诚信档案记录:我校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十三、其他重要说明1. 辅导培训声明:我校从未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培训班。有关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初复试参考书目、自命题考试大纲及各二级培养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均通过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网站发布,考生可自行查询;具体报考事宜可直接咨询相应二级培养单位。2. 章程效力说明:本章程内容若存在未尽事宜,或与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冲突,均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上级最新文件为准。十四、联系方式单位代码:10453单位名称:泰山学院联系部门:泰山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525号2025-11-12 16: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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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公布和复核申请的通知为保障 2025 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我校该类别考试初试成绩公布事宜及成绩复核申请相关安排告知如下:一、初试成绩查询时段与途径查询时段:本次初试成绩查询通道开放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4 日 20:00 起,至 6 月 8 日 17:00 截止,逾期将关闭查询入口,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查询途径:考生需登录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专属平台(具体网址:https://yjszs.imnu.edu.cn/yjszs/plugins/zs/zsxsd/entrance#/entrance)按照平台指引操作即可查询个人初试成绩。二、成绩复核申请操作流程若考生对自身初试某一科目成绩存在疑问,可依规申请成绩复核,具体流程如下:复核申请受理时段:与成绩查询时段一致,即 2025 年 6 月 4 日 20:00 至 6 月 8 日 17:00,超出该时段提交的复核申请,学校将不予受理。复核申请提交方式:复核申请需通过指定线上渠道提交,唯一提交网址为https://yjszs.imnu.edu.cn/yjszs/plugins/zs/zsxsd/entrance#/entrance需特别说明的是,学校不接受现场提交、微信沟通、电话告知、电子邮件发送等非指定形式的复核申请,请考生严格遵循规定方式操作。复核结果反馈方式:学校完成成绩复核工作后,将于 2025 年 6 月 9 日 11:00 起,在上述复核申请提交网址开放复核结果查询功能,考生可自行登录查看本人申请科目的复核结果。三、成绩复核覆盖范围说明根据教育部相关管理规定,本次成绩复核仅针对试卷评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试题漏评、成绩统计汇总错误、成绩登记失误等情况,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形(如对试题评分标准有异议、要求查阅答卷等),均不在本次复核范围内。同时,考生答卷已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进行管理,任何考生不得申请查阅本人答卷。四、其他重要提醒为保证复核工作的规范性与高效性,同一科目考生仅能提交一次成绩复核申请,多次提交将视为无效。考生提交复核申请后,学校将组建专门工作小组,依据既定程序开展成绩复核工作。复核工作结束后,无论复核后的成绩较原公布成绩有所提升还是下降,均以最终复核确定的成绩作为考生该科目的正式成绩。若考生在成绩查询或复核申请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471-4393213;若需反映招生工作相关问题,可联系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为 0471-7383702、0471-4393301、0471-4393230。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25 年 6 月 4 日2025-10-14 17: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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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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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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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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