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方案
为规范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依据《重庆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及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本年度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同时兼顾学校招生实际需求,在保障招生过程安全、公平、科学的前提下,特制定本考核录取方案。
一、选拔模式
2025 年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采用 “申请 - 考核” 制,通过该模式完成考生的选拔与录取工作。
二、管理架构
学校层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与领导,确保整体工作有序推进。
学院层面: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的具体实施,包括组建考核小组、组织考核过程等。
人员要求:所有参与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回避制度,且需签订保密责任书,明确保密责任与义务。
三、考核实施流程
(一)申请材料审查
审查小组组建:各招生学院需成立申请材料审查专家组,成员需从报考学科专业的教师中选取,需具备博导资格、正高级职称或拥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专家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 5 人且为单数,其中至少包含 1 名博士研究生导师。该小组需按照已公布的申请材料审查办法与流程开展工作。
材料审查执行:申请材料审查专家组需结合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以及报考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的研究计划书、硕士学位论文、科研成果、科研潜力及外语水平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首批次考生材料审查需在 5 月 11 日前完成,并给出审查成绩(满分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 “合格”,低于 60 分为 “不合格”)。审查成绩经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由招生学院在其官网公示。所有批次的材料审查工作需在 5 月 30 日前全部结束。
进入下一环节条件:仅申请材料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加试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参加加试,加试形式为笔试,科目为两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硕士阶段主干课程。
组织实施:各招生学院负责加试的命题、考试组织及评卷工作。首批次考生的加试成绩需在 5 月 15 日前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备案后,由招生学院在官网公示。所有批次考生的加试工作需在 5 月 30 日前完成。
进入材料审查条件: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成绩合格,方可进入申请材料审查环节。
(三)综合考核
考核小组组建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人数不少于 3 人且为单数,成员中至少包含招生学院党委书记或副书记。
学术水平综合考核专家组:人数不少于 5 人且为单数,成员中至少包含考生报考的博士研究生导师。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时间:首批次考核于 5 月 15 日开展,所有批次考核需在 5 月 30 日前完成。
考核内容:涵盖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动态、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及诚实守信表现等。
考核方式:若有需要,可通过 “函调” 或 “派人外调” 的方式进一步核实考生情况,最终形成书面考核评语与考核结果(“合格” 或 “不合格”)。
学术水平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首批次考核在 5 月 15 日进行,所有批次考核需在 5 月 30 日前结束。
考核内容:包含专业综合知识水平、专业素养、科研兴趣、科研能力、创新潜力以及英语听说能力等方面。
考核方式:采用 “随机确定考生考核顺序”“随机抽取考核试题” 的方式组织考核,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长原则上不低于 30 分钟。
成绩评定:分别对英语(1001)、专业基础(2001)、专业综合(3001)三个科目进行评分,各科目及综合考核成绩均按 100 分制计算。综合考核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核成绩 = 英语成绩 × 英语权重 + 专业基础成绩 × 专业基础权重 + 专业综合成绩 × 专业综合权重。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学科特色与选拔考核目标,合理设定各考核科目的成绩权重。
体检安排:在确定拟录取名单之前,各招生学院需组织拟录取考生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四、录取规则
录取依据:各招生学院及导师需根据招生计划,遵循 “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开展拟录取工作。录取总成绩以综合考核成绩为准,申请材料审查结果仅作为考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依据,不计入录取总成绩。
不予拟录取情形: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不予拟录取:
申请材料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综合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
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体检要求;
存在其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情形。
五、信息公示
学院公示:各招生学院需及时在本院官网公示申请材料审查结果、综合考核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拟录取总成绩等相关信息,公示时长不少于 7 日。
学校公示:学校将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更改。若名单需变动,需对变动部分作出专门说明,并就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咨询与申诉渠道:学校及各招生学院将公开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明确咨询与申诉的方式及联系方式,并按照规定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与处理。
六、监督与申诉机制
过程监督: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全过程中,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学院的考核工作进行全程指导与监督,监督范围包括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申请材料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考核等环节。学校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同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与社会的全程监督。
申诉处理:学校为考生提供申诉与复议途径,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考生的申诉与举报进行调查处理。
招生申诉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23 - 68667302,电子邮箱 yjs@vip.cqut.edu.cn,联系人翁老师,办公地址为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至善楼 108 室。
违纪违法线索反映方式:若发现招生过程中存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可向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反映,联系电话 023 - 62563040,电子邮箱 jwb@cqut.edu.cn。
七、其他补充说明
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被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工作单位协调: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前妥善处理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相关问题。若因考生本人或其所在单位原因,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核或考核通过后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需与工作单位签订相应协议书,协议签订单位需与报名时填报的定向单位一致。
报到要求:新生需按时到校报到,若无法按时报到,需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前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长一般不超过 2 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 2 周的新生,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方案冲突处理:本方案未涉及的其他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项,或本方案内容与教育部相关文件不一致的,均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重庆理工大学
2025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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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报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一、适用对象本须知仅针对选择广西民族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此类考生的网上报名编号前四位统一为“4508”,请考生首先确认自身报名编号信息是否符合要求。二、关键时间节点网上确认包含材料上传、补充修改、审核等多个环节,各环节时间节点固定,逾期将无法操作,考生需精准把握以下时间要求:(一)首次材料上传时段2025年10月29日15:00至11月5日12:00为考生首次提交各类审核材料的时间窗口。为避免因材料审核不通过而错失补充机会,强烈建议考生尽早完成上传,切勿拖延至截止前夕,预留充足的修改和重新提交时间。(二)补充材料截止时间若考生收到“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或修改材料”的通知,须在2025年11月5日16:00前按系统提示完成材料更新并重新提交,超过该时间将不再受理,直接影响报名有效性。(三)报考点审核周期报考点将在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期间开展材料审核工作,每日审核时段为9:00至17:00。考虑到后期提交可能出现审核拥堵,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错峰操作,避免集中在最后一天提交,防止因审核延误导致补充材料时间不足。三、操作流程指南(一)系统登录方式考生可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登录网上确认专属系统,登录时需使用报名时注册的学信网账号及密码。登录后请仔细核对系统显示的个人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进入后续操作环节。(二)完整操作步骤网上确认需遵循系统页面的指引逐步完成,从信息核对、材料上传到提交确认,每个环节都需认真操作。只有当系统显示“审核通过”,才算完成整个网上确认流程,否则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无法参加后续考试。四、材料上传规范材料上传是网上确认的核心环节,考生需根据自身身份类别,按要求提交完整、清晰的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以电子照片形式上传,确保内容可辨、无修改痕迹。(一)全体考生必传材料以下两类材料为所有考生均需提交的基础材料,直接关系到身份核验及后续证件制作,务必严格按标准准备。1. 准考证标准证件照该照片用途广泛,将用于初试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学籍档案、校园一卡通等关键材料,同时也是复试及入学资格复查的身份验证依据,考生需高度重视。具体要求如下:- 近期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背景为纯白色,需呈现本人真实相貌,不得化妆、使用美颜滤镜或进行AI合成处理;- 文件格式仅限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为3:4;- 头像需水平居中,脸部转动角、倾斜角及俯视角均不超过±10度,眼睛位置位于照片高度的30%至50%之间,头部与肩部整体占照片比例的三分之二左右;- 拍摄时需双眼自然睁开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巴自然闭合,双肩保持平衡,头发不得遮挡五官及眉毛;- 光线需均匀柔和,脸部及鼻部无反光、高光或阴影,无红眼现象,图像清晰对焦准确,不得使用翻拍、抠图照片,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2. 手持身份证照片用于验证考生身份真实性,拍摄时需注意以下规范:- 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图像清晰无模糊;- 考生需手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将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姿态端正,面部特征与证件照一致;- 身份证信息需完整清晰,无遮挡、无手指覆盖,边框完整可见;- 拍摄要求与证件照一致,不得化妆、佩戴眼镜,光线均匀,无高光阴影,图像未经任何软件修改。(二)分类专项材料考生需根据自身学历背景、报考类别等实际情况,额外提交对应专项材料,具体分类如下:1. 非广西区内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提供在广西报考的资格证明,任选以下一种材料提交:一是广西区内户口簿原件照片,需包含盖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户口专用”章的首页及本人户籍信息页,集体户口考生需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二是近三个月在广西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特别注意,若为广西区内高校在校研究生或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非应届本科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所在学校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加盖培养管理部门公章。2. 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研招网报名系统提示“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需按学历类型提交对应证明材料,所有材料有效期均需延续至2025年11月8日之后:- 应届毕业生(含成人教育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毕业生: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境外学历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确保认证报告上的12位在线验证码或7位认证编号清晰可辨;若为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当前在境外高校的就读证明;- 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若尚未取得毕业证,需提交学校开具的成绩证明、准考证照片,自学考试考生也可提交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成绩证明;- 身份信息变更考生:因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导致校验不通过的,除提交上述对应学历学籍证明外,还需提交户口簿(记载曾用名与现用名)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信息变更证明原件照片。相关认证材料可通过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专属渠道办理,确保材料真实有效。3.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交《入伍批准书》(注意区分于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若证书已存档无法提供原件,需提交由存档部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注明“证书复印件等同原件使用”字样。4. 特殊证件类型考生根据身份验证情况,部分考生需补充提交有效证件材料:一是证件类型非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需上传对应有效证件照片;二是使用居民身份证但人脸验证不通过或身份证有效期核验不通过的考生,需分别上传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照片,确保证件边框完整、字迹清晰、亮度适中,无信息模糊或边角缺失问题。温馨提示:若身份证临近过期,需尽快办理更换,确保考试期间证件处于有效期内,避免影响入场考试。5. 其他补充材料若考生准考证照片与学籍学历系统中的照片比对不一致,需额外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辅助证明材料。材料上传注意事项1. 所有材料照片需保证边框完整、内容清晰可辨、亮度均匀,严禁任何修图处理,否则将被退回重新上传;2. 考生需提前梳理自身身份类别,准备好对应材料的扫描件或高清照片,存储于常用设备中以便快速上传;3. 系统上传界面按材料类型分类,考生仅需在对应类别窗口上传材料,非自身所需的材料窗口可直接跳过。五、审核结果查询与处理报考点完成材料审核后,将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同时可能通过网报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通知,考生需保持手机畅通,并定期登录系统查询审核进度。审核结果分为以下三类,对应处理方式不同:(一)审核通过显示此结果即表示考生已成功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续只需等待打印准考证即可。(二)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考生需仔细查看系统提示的具体问题,在规定的补充材料截止时间前完善材料并重新提交,逾期未补充将导致报名无效。(三)审核不通过(最终结果)此类结果通常因考生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要求导致,报名信息将直接失效。考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可联系广西民族大学报考点咨询。温馨提示:由于本报考点考生人数较多,审核工作可能存在一定滞后,考生无需频繁查询,耐心等待即可。六、考生核心义务为确保报名流程顺利完成,考生需严格遵守以下要求:(一)按时完成确认网上确认具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所有考生需在规定时段内完成全部操作,逾期将不再提供补办渠道,直接影响考试资格。(二)保证材料真实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按要求准确提交对应材料。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关责任。(三)仔细核对信息网上确认阶段是报名信息核对的最后环节,考生需逐字核对个人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信息一经确认将无法修改,因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导致的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四)签署诚信承诺考生在操作过程中需仔细阅读系统内的诚信承诺书,完成网上确认即视为已签署承诺书,需严格遵守考试诚信要求。(五)主动了解政策考生需自行学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广西招生考试院和本报考点发布的各类公告,明确报考要求,避免因政策不了解导致失误。七、重要提醒事项以下事项与考生考试资格及后续安排密切相关,需重点关注:(一)报考资格前置审查若考生曾因研究生招生考试作弊被停考且仍在停考期内,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情形,即使通过网上确认审核,报名结果依然无效。(二)操作失误责任自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如错选报考点、材料不符合要求等)导致确认失败的,报名信息无效,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需要报考点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需提前与我校考点联系,填写《残疾人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并在确认期间提交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原件,由报考点进行现场初审。(四)考试安排相关信息2026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广西民族大学报考点的考场统一设置在相思湖校区(位于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考生需提前了解考场周边的住宿、交通情况,规划好出行方案。具体考场安排将于2025年12月18日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考生需提前查询并熟悉考场位置,准考证上也将明确标注个人考场信息。(五)考场纪律与违规处理所有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实行全时段、全覆盖监控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将作为考试违规认定的重要依据。关于入场安检要求及手机等违禁物品的放置规定,考生需关注我校官网后续通知并严格遵守。考生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树立诚信应考意识,遵守考场秩序,杜绝任何违规作弊行为,珍惜个人学术声誉。(六)信息获取渠道本报考点的各类通知公告均发布于学校研究生院网页的“报考点”专栏,考生需定期登录查看。同时,需密切关注学信网、广西招生考试院发布的相关信息,报考点不承担逐一通知考生的义务。(七)其他说明本须知未尽事宜,均按照教育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有疑问,可通过研究生院官方渠道咨询。2025-11-14 09: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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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船建学院2026年第一批“申请-考核”制全日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一、报名资格要求(一)所有申请者必须严格遵守《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中明确的各项基础报名条件,确保自身资格符合校方基本规定。(二)外语能力需达到以下任一标准,方可具备申请资格:1.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2. 托福网考(TOEFL iBT)成绩不低于90分,其中家庭版托福成绩不予认可;3. 雅思学术类(IELTS Academic)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雅思线上考试(IELTS Online)成绩无效;4. 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通过全英文授课的学位项目学习并成功获取相应学位。(三)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申请者,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将享有优先资格:1. 硕士阶段就读于“双一流”建设高校的相关专业,或所属学科为“双一流”建设学科;2. 硕士所学专业属于国家国防特色学科范畴;3. 硕士就读单位拥有相关专业领域的国家级科研平台;4. 硕士在读期间或工作经历中取得显著成果,且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具体包括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或录用高水平学术论文、创新成果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以及荣获省部级及以上各类奖励等;5. 大陆籍学生在海外攻读硕士学位,毕业院校为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大学,或所学专业为世界排名前50名的学科。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境外院校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证明中须注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的时间。此类考生若成功被录取,在入学报到时必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否则将被取消录取资格;6. 具备突出创新潜力与特殊学术专长的考生。二、招生专业说明报考海南专项、水下域专项、东方理工专项、国家实验室等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务必在研究生报名系统的“专项计划”栏目中准确选择对应专项名称,若系统设置不支持,需在“备注信息”栏目内清晰填写所报考的专项计划名称,以免影响报名资格审核。三、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者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报名系统完成线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均无需寄送纸质版本。申请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若经查实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将直接取消其综合考核资格或已获得的录取资格。(一)硕士阶段成绩单:本院在读或已毕业的硕士生,可通过指定渠道申请开具成绩单,学院教务办公室将在12月15日前统一完成成绩单开具工作,并及时通知考生领取。(二)专家推荐信:需提交两封推荐信,推荐人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其中一名推荐人必须是申请者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所有推荐信均需由推荐专家通过报名系统直接提交,不可由考生代为上传。(三)学历与学位证明材料,根据考生身份不同分为以下两类:1. 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①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的复印件;②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对应的学历认证报告,该报告需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办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 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①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②本人学生证及学籍认证报告,学籍认证报告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进入“学信档案”板块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后打印下载。若在线验证未成功,需按系统提示申请书面认证,确保获取有效的“学籍认证报告”。(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五)硕士学位论文相关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仅需上传论文摘要及论文目录;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需上传完整的硕士学位论文。(六)博士阶段科学研究计划书:需提前与报考导师沟通并共同制定,按要求完成撰写后提交。(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可提交的材料包括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新托福成绩单、雅思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的学位证书等,任选其一即可,但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八)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需提交论文首页)、获得的专利证书、各类研究成果证明及所获奖励证书等,所有材料均需清晰可辨。四、申请时间安排(一)首批申请时间:2025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此批次申请涵盖春季入学与秋季入学两种入学方式。(二)第二批申请时间:预计在2026年3月15日前后启动,此批次仅面向秋季入学考生,具体申请起止时间将另行发布通知。五、导师确认流程依据上海交通大学校方及船建学院的相关招生规定,博士生导师的招生名额实行限额管理。因此,申请者在提交报名材料前,必须主动与意向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取得联系,明确导师是否同意接收其报考。学院将发布首批全日制“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博士生导师的招生名单,供申请者查询参考。六、初审与遴选流程报名截止后,学院教务办公室将对所有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统一形式审核。审核过程中若发现材料存在错误或不完整,将及时联系考生进行修改与补充。形式审核完成后,各学科组建的初审专家小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评审,并结合报考与录取比例(通常情况下,拟录取人数与进入复试人数的比例控制在1:1.2至1:2之间),最终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初审结果将第一时间告知申请者,同时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会在船建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七、综合考核安排各学科的综合考核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至2026年1月上旬开展,考核内容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全面评估考生的综合素质与学术能力:(一)专业测试:该环节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储备及知识结构的完整性,考核形式以笔试为主,各学科将结合专业特点设置具体考核科目。(二)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考生的知识背景广度、科研创新能力、外语应用水平及综合素养等核心能力。(三)导师组评价:满分为100分,由报考导师所在导师组共同参与,通过多维度考察,对考生的专业水平、科研实践能力及未来培养潜力做出综合判断。八、资格审查要求综合考核阶段将同步开展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无论招生工作进行至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供审查:(一)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场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留存;(二)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对应的认证报告: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九、录取规则与公示(一)录取原则:各学科将根据考生综合考核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名单,直至完成本学科招生计划。其中,任一单科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考核总分低于18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将优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此外,政治审查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二)结果公示:综合考核的最终结果将通过船建学院官方网站的通告栏目发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同时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学院将及时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告知考核结果。(三)入学前置条件:拟录取的博士生在正式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十、咨询联系方式联系人:方老师十一、其他说明本招生细则由上海交通大学船建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负责解释。对于本细则中未明确提及的事宜,均以上海交通大学校方发布的相关招生规定为准。2025-11-19 09: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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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须知2026年,厦门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即将启动。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完成报考流程,明晰各项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详细说明如下。一、招生对象范围本次骨干计划博士招生面向符合特定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及部分汉族考生,具体涵盖以下四类人员:(一)特定省区考生1. 生源地为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包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这六个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2. 在上述六个省区累计工作满三年,且报名时仍在当地任职的汉族考生。(二)指定省市及民族区域考生1. 生源地处于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七个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2. 来自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六省中,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及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其中湖南省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考生包含在内);3. 在上述地区中,国务院明确划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三年,且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三)特殊岗位及项目毕业生1. 正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及管理职责的教职工;2. 参与“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且在西藏工作满五年及以上的毕业生。(四)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考生该专项计划对考生的地域和民族不设限制,凡有意向报考的全国各族考生均可参与,毕业生需按要求定向到南疆地区就业,此计划旨在重点支持南疆高校师资队伍的建设与发展。二、招生计划查询2026年我校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具体招生名额,考生可登录各院系官方网站进行查询,相关信息将由各院系统一发布。三、报名流程及要求(一)资格申请前置考生需在近期登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申请专属平台,在线提交个人申请信息及相关材料(材料清单可参照往年通知准备)。只有经过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进入后续我校组织的报名环节。(二)正式报名安排1. 报名时段:2025年11月15日0:00至12月5日17:00,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申请;2. 材料提交:考生在提交报名材料时,必须附上经审批通过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此为报名必备材料;3. 注意事项:由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资格审核需要一定周期,为避免影响报名进度,考生应尽早完成资格申请,预留充足审核时间。同时,考生在报名前需仔细核对自身条件,确认是否符合报考要求,不符合条件者将无法参加后续考试。四、录取相关规定(一)定向协议签订被录取的考生,需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与招生单位(厦门大学)、本人工作单位(仅针对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根据实际情况签订三方或四方协议。若考生报名后在职与非在职身份发生变更,将以录取时的实际身份签订协议。(二)录取资格核查学校将对已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核查,一旦发现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确保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与公正性。五、其他重要说明1. 就业安排: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毕业后,需严格履行定向就业协议,返回定向地区及单位工作。其中,在职研究生需回原工作单位就职;非在职研究生需到定向地区的就业单位工作;若非在职研究生毕业离校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其就业去向将定向至生源地省区市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生档案将按规定转至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区市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2. 报考限制与例外: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及服务期内,未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原工作单位(仅在职硕士)同意,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若经上述部门及单位同意,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但需重新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的服务年限将按照新协议内容重新计算。3. 在职考生特殊规定:在职考生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后,协议内容不得更改。若在职考生因失业、辞职、原单位撤销或合并等客观原因,无法返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事宜,但考生需向所在学院提交无法回原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此外,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时无需办理户口迁转手续。4. 政策依据:本指南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及《厦门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官方文件为准,考生可自行查阅相关文件获取完整信息。2025-11-17 16: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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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经管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26年研究生(含博士)招生工作方案为保障我院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硕士推免生”“直博生”)复试工作有序开展,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规范,结合学院实际办学情况与人才培养需求,特制定本复试工作方案。一、组织管理架构为明确复试各环节责任主体,保障工作高效推进,学院构建多层级组织管理体系,具体设置如下:(一)复试领导小组成立以院长、书记为双组长的复试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学院复试工作,监督复试流程与录取环节的落地执行,确保各项工作符合规范。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组长:谷炜副组长:武森、黄晓霞成员:范小华、倪宇、刘焱、葛泽慧、金家华、尹奎、寇明婷、王琛、马建峰、王未卿、周思、黄秋彬秘书:黄忱、孟丹(二)复试工作小组按学科(或专业)划分,组建若干复试工作小组。各小组承担核心执行职责,具体负责:申请考生材料审查、复试资格核验、复试通知发放、复试组织实施、复试成绩统计与报送、拟录取名单初步拟定;同时需解答考生政策咨询、回应合理诉求,并处理考生申诉事宜。(三)回避与工作原则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若教职工存在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与本次推免复试,该教职工不得参与考生报考培养单位相关专业的复试录取工作。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需坚守 “公平、公正” 基本原则,严格遵循工作规范,杜绝违规操作,确保选拔过程的客观性与严肃性。二、复试前期准备工作为保障复试工作顺利开展,学院从人员、资格、监督三方面做好前期筹备,具体内容如下:(一)复试教师遴选与培训教师遴选标准:复试小组需由不少于 5 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若存在直博生申请者,复试小组成员中必须包含该申请者报考的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过程以 “德学兼备、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为核心原则,从学院教授、副教授中选拔;若教师有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参与复试,不得担任该相关专业的复试教师。教师培训安排: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组织复试教师集中培训,重点强调复试工作的重要性、工作规范与纪律要求,确保教师明确评分标准,保障复试结果客观公正。培训后明确要求:面试教师需独立打分,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复试考核表上详细记录面试内容,并根据考生实际表现给出客观评价。(二)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学院按学科(或专业)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专门负责申请材料审查与复试资格核验工作。专家组成员需严格依据资格审查要求,逐一核查申请考生提交的各类证件及材料的电子版本,并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打分;依据材料审核成绩,择优筛选进入下一环节考核的考生名单。同时,专家组需加强对推免生在遴选推荐阶段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证明等材料的复核,必要时可在后续综合考核中进一步验证材料真实性与考生实际能力。(三)复试监督机制建立复试领导小组承担复试监督与复议职责:若收到考生申诉、举报等问题,领导小组需先开展调查取证,在掌握事实依据后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集体决策,妥善处理复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与复试工作秩序。三、复试工作实施办法(一)复试资格要求考生需符合《北京科技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工作办法》中明确的申请条件。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科技大学 “推免生预报名系统”,选择 “2026 年推免生预报名” 招生项目,按照系统提示完成账号注册、个人信息填写、申请材料提交,并选择专业填报志愿(最多可填报 3 个志愿)。学院将安排专人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复试资格名单。学院仅接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非英语语种考生不符合报考要求。审核通过后,学院将通过 “推免生预报名系统” 或短信形式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关注通知信息。(二)申请材料要求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具体清单,可参考《北京科技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工作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按要求准备完整材料并按时提交。(三)复试工作流程普通推免生复试流程按以下步骤执行:考生提交申请:通过 “推免生预报名系统” 或后续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提交申请。材料审核:学院组织专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符合要求的考生。确定预复试名单:依据材料审核结果,拟定进入预复试的考生名单。发送预复试通知:通过指定渠道向考生发送预复试通知,告知复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考生确认接受: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预复试通知,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参加预复试:考生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线下预复试。正式志愿填报: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预复试合格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我院相关专业志愿。发送正式通知:学院通过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结合考生志愿与招生计划,择优发送正式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通知: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确认正式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确认后即完成录取流程关键环节。注:考生申请、复试通知、复试参与要求等详细信息,可查阅学院此前发布的预推免相关通知;未通过我校 “推免生预报名系统” 完成申请的学生,可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通过该系统进行报名。(四)复试方式与内容复试形式:本次复试采用线下方式进行,考生需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复试包含三个考核模块,分别为专业水平测试(满分 100 分,合格线 60 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 100 分,合格线 60 分)、外语水平测试(满分 50 分,合格线 30 分)。考核重点: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科研创新潜力、外语应用能力及综合素质;针对直博生,需额外重点考查其是否具备博士生阶段培养所需的学术潜力与综合素养。(五)复试成绩核算与录取要求成绩核算方式:复试总成绩 = 专业水平测试成绩 +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录取否决条件:若考生存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专业水平考核不合格、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外语水平考核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等任一情况,均不予录取。(六)普通计划录取规则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学院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与招生计划,分批次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规则如下:1. 参加预报名且预复试合格考生的录取规则以考生复试成绩作为核心录取依据,各专业根据招生名额,按每批次考生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考生复试成绩合格但未被报考专业录取,在考生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可调剂至相关专业录取,但需考生本人通过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修改报考专业,未修改专业者无法参与调剂录取。复试结束后,学院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2. 未参加预报名、预面试考生的录取规则若参加学院推免生预面试且合格的考生人数,未满足学院推免拟招生计划,学院将从通过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 申请我院志愿、但未参加学院预报名与预面试的考生中择优筛选,发送复试通知并另行组织复试。复试结束后,各专业按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七)体检安排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项目及要求,将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通过学院官方渠道另行通知,拟录取考生需按要求按时参加体检。(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拟录取推免生需将纸质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邮寄至学院党委办公室,具体邮寄信息如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0 号北京科技大学经管楼 802邮编:100083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10-62332447学院将统一对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九)拟录取资格取消情形若拟录取考生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学院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被本科就读高校取消推免生资格;硕士推免生在入学前(以录取当年学校公布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下同)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直博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提交的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造假、隐瞒等情况;体检结果不合格;不符合教育部及北京科技大学相关录取条件的其他情形。四、咨询与监督举报渠道(一)复试报名咨询若考生在复试报名过程中存在疑问,可联系咨询老师获取帮助,具体信息如下:联系电话:62333905联系人:黄老师(二)监督举报为保障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学院设立监督举报渠道,若考生发现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举报电话:62332447联系人:张老师经济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12 日2025-10-15 1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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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博士研究生选拔机制,探索多元化人才选拔路径,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实际,曲阜师范大学决定2026年继续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为明确工作标准、规范操作流程、保障选拔质量,现公布本实施方案。一、选拔基本原则直博生招生工作以“激发学科与导师竞争活力、提升生源质量”为核心导向,严格遵循以下原则:1. 质量优先原则:将考生学术潜力、科研素养作为核心评价标准,确保选拔的直博生具备高质量完成博士阶段学习与研究的能力;2. 全面衡量原则:综合评估考生学业成绩、科研经历、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等多维度表现,不单一以某一项指标判定;3. 择优录取原则: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选拔最具培养潜力的考生;4. 宁缺毋滥原则:若某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数量不足或质量未达标准,不强行占用招生指标,确保直博生培养质量。二、招生方式与培养要求1. 招生对象范围:面向国内已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2026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专项选拔直接获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2. 学习方式与学制:所有直博生均采用**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学制为5年,需按学校规定完成课程学习、科研训练与博士学位论文答辩;3. 档案与就业要求:拟录取的直博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按时转入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身份。三、招生专业与计划1. 招生专业范围:仅在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内开展直博生招生,具体可招生专业可参考《曲阜师范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2. 招生人数限制:各博士一级学科的直博生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学科上一年度博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的20%;具体招生名额由学校根据学科发展需求统筹分配,各招生学院在限额内确定最终招生人数。四、申请基本条件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六项条件:1. 思想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2. 资格条件: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正式获得本科就读高校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3. 学业与科研条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排名靠前;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科研实践能力;在校期间参与过科学研究项目、全国性学术竞赛或发表过学术成果,且表现突出者,在选拔中可优先考虑;4. 外语水平条件:具备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具体要求见“五、选拔流程”中“个人申请”材料清单第6项);5. 体检条件:身心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6. 专项条件:符合招生学院(对应博士学科所在学院)制定的直博生招生实施细则中明确的其他申请条件(如专业背景、前置课程要求等)。五、选拔流程直博生选拔工作分五个阶段开展,具体流程与要求如下:(一)个人申请阶段考生需完成“材料提交”与“网上报名”两项核心操作,逾期未完成者视为申请无效:1. 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时间:需在各招生学院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快递邮戳时间为准),通过顺丰快递将申请材料寄送至对应招生学院; (2)材料清单(均需按要求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① 《曲阜师范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需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整,相关栏目签字确认); ② 在读证明原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包含个人信息页、照片页及每学期注册页,确保学籍状态清晰); ③ 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需覆盖本科前三年所有课程,由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加盖公章,标注专业排名); ④ 专家推荐书:需提供2位及以上与申请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如研究员)出具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需使用学校提供的统一模板,由推荐人亲笔签名; ⑤ 科学研究计划书:需围绕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方向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内容需包含研究背景、研究意义、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创新点及预期成果,需与申请表一并提交; ⑥ 英语成绩证明(至少提供以下一项,需在有效期内): 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 托福(TOEFL)考试成绩报告单(新托福成绩75分及以上,老托福成绩550分及以上); 雅思(IELTS)考试成绩报告单(总分6分及以上);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五级(PETS5)合格证; GRE考试成绩报告单(老标准1200分及以上,新标准310分及以上); ⑦ 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如学科竞赛奖项、荣誉称号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需包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标注作者排序)、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⑧ 体检证明:由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项目需符合学校要求,体检时间需在申请当年内; ⑨ 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清晰显示个人信息与证件有效期; ⑩ 《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政审表》:需由考生本人填写个人思想政治表现,经本科就读学院党委审核并加盖公章。2. 网上报名要求: (1)第一阶段报名(推免志愿填报):考生需依据《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规定,在2025年9月22日—10月15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选择“直博生”类别,填报目标专业志愿; (2)第二阶段报名(博士统考报名):拟录取的直博生,还需在学校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研招网完成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手续,未完成者将影响录取资格生效。(二)学科资格审查阶段1. 各招生学院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需组建不少于3人的资格审查小组,对照本实施方案及学院细则中的申请条件,逐一核查考生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符合性;2. 资格审查结果需在学院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进入材料初审阶段的考生名单。(三)学科初审与考核名单确定阶段1. 招生学院按学科组建专家组,依据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深度审核,重点评价考生的科研创新潜力、学术基础扎实程度及与目标研究方向的匹配度;2. 专家组结合考生报考导师的招生意向,按“差额复试”原则(差额比例由学院根据学科情况确定)筛选考生,确定进入面试考核阶段的名单;3. 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需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需包含考生姓名、本科院校、申请专业等关键信息。(四)学科考核阶段各学科按以下要求组织面试考核,确保过程规范、结果公正:1. 考核内容:包含“外语水平考核”“专业素质考核”“研究潜力考核”三部分,同时兼顾思想政治、心理素质、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评估;其中,外语水平重点考查听说能力,专业素质重点考查学科基础理论与前沿知识掌握情况,研究潜力重点考查科研思维、创新意识及研究计划可行性;2. 考核流程: (1)考生展示:每位考生需通过PPT或书面报告形式,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本科学习成绩、科研经历与成果、拟攻读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等,时长不少于10分钟; (2)专家提问:考核专家组围绕考生展示内容及学科专业知识提问,考生现场作答,时长不少于10分钟; (3)导师回避:考生报考导师可在考生展示环节补充介绍相关背景,但在专家组讨论打分环节需主动回避,不参与评分;3. 考核规范: (1)每位考生的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需安排专人进行现场记录,完整记录考核过程、考生回答内容、专家评价意见及最终成绩; (2)考核过程需全程录像,录像资料需妥善保存备查;学校研究生处或纪委可根据需要派人旁听考核过程,监督考核规范性;4. 结果上报:各学科需在2025年10月15日前,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考生申请材料、考核记录表、考核录像等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学校研招办。(五)学校审核与录取确认阶段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科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申请材料及考核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在各专业直博生招生指标限额内,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2. 拟录取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3. 若部分专业直博生招生指标未用完,学校将收回剩余指标,根据其他专业的报考热度与考核质量统筹分配使用。 六、监督机制为保障直博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建立多维度监督体系:(一)信息公开监督1. 严格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要求,规范公开招生全流程信息:学校研究生处公开招生政策、全校招生计划、咨询与申诉渠道;各招生学院公开本单位实施细则、学科招生人数、考生申请资格、考核名单、考核结果、拟录取名单等;2. 信息公开需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名单需变动,需专门说明变动原因,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二)考生诚信监督考生需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存在材料造假、考试作弊或其他违纪行为,学校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如取消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工作人员监督1. 学科资格审查小组、考核专家组及相关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学术道德与职业规范,公平公正开展工作;2. 对在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招生学院或个人,学校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削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资格、撤销导师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四)举报渠道监督学校设立专门举报电话与邮箱,接受社会各界监督:1. 纪委监督电话:0537-4455668;2. 研招办监督电话:0537-4455327;3. 监督邮箱:yz@qfnu.edu.cn;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30-17:00,学校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内容及时核查并反馈处理结果。七、其他说明1. 学院细则备案:各招生学院需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各博士学科的直博生招生实施细则,以学院正式文件形式印发,并于2025年9月4日前报送学校研究生处备案;同时,实施细则需在学院官网向考生与社会公布。2. 材料归档要求:经学院审核公示后的直博生推免材料,需参照《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第八条规定,整理归档并提交学校研究生处保存。3. 导师招生限制:参与直博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需通过学校当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每位博导原则上每年最多招收1名直博生,直博生招生名额计入该导师所在专业的年度招生总指标。4. 培养管理要求:直博生入学后,适用学校博士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享受与其他博士研究生同等的奖助待遇(如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等),同时需履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科研与纪律义务。5. 政策衔接: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需遵照曲阜师范大学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执行。6. 咨询方式:若有招生流程相关疑问,可拨打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37-4455327。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9月1日2025-10-15 10: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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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25级硕士研究生中选拔硕博连读预备生的通知为全面推进我校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进程,持续提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整体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教育部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博士学位授予学科的实际情况,现决定在 2025 级硕士研究生中开展硕博连读预备生选拔工作。有关具体事项安排如下:一、选拔对象范畴本次硕博连读预备生选拔面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5 级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报考者录取类别须为非定向就业。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具备申请资格。二、博士阶段接收专业说明学校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中,除土木水利、风景园林、资源与环境三个专业外,其余所有学术学位博士专业均面向本次选拔接收硕博连读预备生。三、选拔基本资格条件(一)申请学生需满足的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学习态度勤勉认真,富有钻研精神,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力量。2.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相关标准。3.研究生入学时已顺利取得对应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应具备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创新思维意识及科研发展潜力。4.属于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范畴,或在当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中,总成绩排名位列所在专业前 50%(具体排名情况可前往所在学院科研办公室咨询查询)。5.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须属于同一一级学科或学科领域相近的范畴。(二)导师招收资格要求申请招收硕博连读预备生的指导教师,原则上需具备至少一届博士研究生的指导经历且已顺利毕业,同时其培养的博士研究生需达到较好的培养质量标准。四、选拔工作实施流程符合上述选拔条件的硕士研究生,需自行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博连读预备生申请表》,并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之前,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院的指定受理部门。五、培养与管理规范(一)学习年限设定硕博连读预备生的学习年限,严格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毕业、结业与肄业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执行。(二)课程学习要求一年级硕博连读预备生的课程学习,需严格遵循学校制定的硕博连读培养方案开展。(三)学术研究与学位论文标准硕博连读预备生在学术研究开展、学位论文撰写及答辩等环节,均需按照对应学科硕博连读预备生学术论文的具体要求,以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六、学费缴纳与奖助学金评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硕博连读预备生需根据当年学籍注册的具体身份缴纳相应学费,并按照其学籍注册身份参与学校组织的奖学金及助学金评定工作,享受对应等级的奖助待遇。七、博士资格认定考核安排(一)考核时间博士资格认定考核拟定于 2026 年 3 月组织开展。(二)考核内容及实施方式考核内容主要涵盖英语应用水平、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学术综合能力等三个核心维度,考核工作由各学院自行负责组织实施。(三)考核不合格情形界定存在以下任一行为的,博士资格认定考核判定为不合格:(1)在硕博连读预备培养期间,受到学校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2)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3)未按要求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或未达到培养方案中设定的相关培养要求的。(四)考核组织及结果报送各学院需成立专门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学院硕博连读预备生进行博士资格认定考核。考核结束后,需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最终考核结果报送至学校研究生院进行审核。(五)考核结果后续处理硕博连读预备生通过博士资格认定考核后,将被列入当年博士研究生录取计划,经教育部审批通过后,正式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学籍;考核未通过者,继续按照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相关规定进行培养,并享受硕士研究生相应待遇。(六)招生计划占用说明通过博士资格认定考核的硕博连读预备生,其录取将占用对应博士招生学院当年度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研究生院2025 年 9 月 29 日2025-11-05 10: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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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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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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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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