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工业工程系2026年硕士推免生考核及录取办法
一、申请材料审查环节
为确保招生选拔的公平性与专业性,工业工程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建专门的材料审查组,对所有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开展全面审查工作。审查组将依据综合评价结果,筛选出具备参加综合考核资格的申请人,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与后续考核。
(一)材料审查具体流程 审查组将为每份申请材料安排至少 3 位专家进行独立审核,每位专家需按照百分制对材料进行打分。 待所有专家完成打分后,计算每份材料的平均得分,以平均得分作为材料审查的最终成绩。 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结合当年的招生计划,按照 1:1.5 至 1:2 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二、考生资格审查安排
通过材料审查环节、获得综合考核资格的申请人,需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 审查时间:2025 年 8 月 23 日 审查地点:清华大学舜德楼 205 房间
(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与要求 申请人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学生证原件,现场出示并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核验。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申请人,将无法获得参加综合考核的资格。
三、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综合考核是选拔优质生源的核心环节,包含综合面试与研究计划考核两个项目,具体安排与评分标准如下:
(一)综合考核项目与内容 综合面试 考核形式:现场面试,面试地点为清华大学舜德楼,具体时间将在后续通知中明确。 考核组织:每个面试考核小组由至少 5 位专家组成,确保考核评价的客观性与专业性。 考核重点:主要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领域的基本素养、学术研究能力、学术兴趣方向,以及英语听说应用能力。 考核时长:每位申请人的面试时长不少于 20 分钟。 补充说明:面试的具体安排将通过邮件发送至申请人,邮件内容以《清华大学工业工程系 2026 年招收博士生及硕士推免生考试安排通知》为准。 研究计划考核 考核要求:所有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需完成该项目考核。 考核重点:重点评估申请人提交的硕士研究计划是否符合学科发展方向、是否具备前沿性,以及计划实施的可行性。
(二)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 100 分,由综合面试成绩与研究计划考核成绩按比例折算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综合考核成绩 = 综合面试成绩 ×80% + 研究计划考核成绩 ×20%。
四、拟录取推荐流程
工业工程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作为核心依据,同时结合当年的实际招生名额,拟定推荐录取名单。拟定的名单需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审核批准后正式确定。
五、特殊情况说明与补充规定
若因地震、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招生工作安排需要调整,相关调整信息将通过官方渠道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密切关注。 本通知中提及的考核及录取办法,不适用于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该专项的考核及录取细则,需参考《清华大学 2026 年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 本通知未涵盖的其他事宜,将按照学校及系部发布的相关通知执行。
六、信息查询、申诉渠道与联系方式
(一)信息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清华大学工业工程系官方平台,查询 2026 年免试推荐硕士生招生的相关政策、流程及通知。
(二)申诉方式 若申请人对工业工程系 2026 年硕士推免招生工作存在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并注明个人信息(具名),向系部提出申诉。
(三)申诉与咨询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清华大学工业工程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771010
清华大学工业工程系
2025 年 0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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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制度,是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体系的重要构成,也是激发在校学生勤奋治学、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举措,更是提升研究生选拔质量、培育创新型拔尖人才的关键保障。为规范有序开展我院 2026 届推免生遴选工作,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青岛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青理工校发〔2021〕33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组织架构与遴选准则(一)组织领导学院专门设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成员如下:组长:焦红良、刘长青副组长:隋学智、刘龙、施雪卿成员:梁士民、张宜升、徐杰、唐敬超、张林阳、花会娟、冯兰、纪宇、王玉雪(二)推荐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始终把品德修养放在首位,通过全面考察、综合评价的方式,择优确定推免人选。遴选过程中,既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日常表现,也着重强化对其科研创新潜力与专业素养能力的考核。二、推免名额分配方案2026 年学院共获得推免生指标 32 名。其中,根据学院 555 名毕业生总人数分配基础名额 25 名,各专业按毕业生人数初步分配情况为: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 152 人,分配 6.85 名;中挪合作办学给排水专业 72 人,分配 3.24 名;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 148 人,分配 6.67 名;环境工程专业 123 人,分配 5.54 名;环境科学专业 60 人,分配 2.70 名。此外,综合奖励名额共计 7 名,具体分配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各获奖励名额(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环境工程各 1.5 名,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1.02 名,中挪合作办学给排水 0.48 名);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环境科学)奖励 0.5 名;省级一流学科培育奖励 2 名(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各 0.67 名,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0.45 名,中挪合作办学给排水 0.21 名)。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审议,最终确定各专业推免名额如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 8 名;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 8 名;环境工程专业 8 名;环境科学专业 4 名;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中挪合作办学)专业 4 名。三、推免遴选实施流程(一)推免生申请条件1.基本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怀和集体主义精神,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2)属于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及独立学院学生)。(3)学习态度勤奋,善于钻研探索,学业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所有课程首次考试(考核)均无不及格情况。(4)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经历。(5)社会责任感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积极向上。(6)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7)在校学习期间,前 6 个学期学习总成绩(含课程设计、实习等环节)的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 30%(含 30%);若各专业排名前 30% 的总人数少于推免指标数,可按排名顺序依次顺延。2.具体评价标准推免生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具体评价要求:综合排名成绩由申请人本科阶段前 6 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权重 80%)和综合能力成绩(权重 20%)两部分构成,满分 100 分。综合排名成绩计算公式为:[(被推荐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值 / 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值)×100]×80% + 综合能力成绩 ×20%。2.1 平均学分绩点计算规则2.1.1 平均学分绩点仅计算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列入的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成绩,以及额定学分的公共选修课成绩(按公共选修课模块分类,若该模块公共选修课学分超过额定学分,可选择其中成绩较高的课程参与计算)。2.1.2 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按照《青岛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五位数。2.1.3 平均学分绩点以课程首次考试(考核)成绩为准;已办理缓考手续且未参加首次考试(考核)的,以缓考成绩为准;首次考试(考核)无故旷考的,成绩按不合格处理。2.2 综合能力评价标准综合能力评价包含 6 大类指标,分别为:科研论文(Z1)、科研竞赛(Z2)、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Z3)、参加志愿服务(Z4)、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社会服务(Z5)、综合荣誉等其他(Z6)。综合能力成绩 =∑(Zi 成绩 ×Zi 权重)2.2.1 指标 i 取值为 1 至 6,各项指标成绩满分均为 100 分;其中 Z1 权重 30%、Z2 权重 50%、Z3、Z4、Z5、Z6 权重各为 5%。2.2.2 学生在 Z1 至 Z6 任意一项指标中有多项加分情形时,原则上仅选取其中一项计入成绩。2.2.3 Z1 指标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北大核心)及以上刊物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需为网络见刊),该项指标总体分值 100 分。2.2.4 Z2 指标原则上仅限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要求)。2.2.5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取得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依据,不纳入个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2.2.6 Z1、Z2 指标具体计算依据《综合能力成绩评价赋分细则》(见附件 1)执行。2.2.7 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Z3)的,该项指标计 100 分。2.2.8 参加志愿服务(Z4)的,学生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慈善公益等活动中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官方表彰奖励的,按以下标准计分:个人项目分别计 100 分(国家级)、80 分(省部级)、50 分(地市级);集体项目得分有位次的按相应系数计算,无位次的得分均分到全体成员,团队负责人得分加倍。具体位次系数规定如下:独立完成人位次系数为 100%;团队成员 2 人的,位次 1 系数 60%、位次 2 系数 40%;团队成员 3 人及以上的,位次 1 系数 50%、位次 2 系数 30%、位次 3 系数 20%、位次 4 及以后系数 0%。2.2.9 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社会服务(Z5)的,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时长超过 1 个月的,该项指标计 100 分。2.2.10 综合荣誉等其他(Z6)的,学生获评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含提名奖)、山东省优秀学生干部、山东省优秀学生、青岛市百名优秀大学生等综合奖项的,经遴选工作小组审核认定,按以下标准计分:国家级 100 分、省部级 80 分、地市级 50 分。学生班集体等集体获奖的,学生个人不计分。原则上学生提交的不同类别奖项材料不超过 2 项(含 2 项),同类别奖项仅提交最高等级奖项材料。2.2.11 综合能力评价成果需在 2025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2.3 外语水平成绩要求2.3.1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60 分,或六级成绩≥425 分,或 TOFEL 成绩≥75 分(有效期两年),或 GRE 考试成绩≥295 分(有效期五年),或雅思考试成绩≥5.5 分,或 PETS-5 考试成绩≥60 分(以上均需提供相应成绩证明)。2.3.2 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需提供等同于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水平的成绩证明。2.3.3 外语成绩证明需在当年 9 月 1 日前获得。(二)推荐工作实施步骤1.制定学院实施细则:根据学校相关办法及推免工作部署,学院于 9 月 4 日前制定完成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及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2.学生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需于 9 月 8 日 18:00 前向学院提交个人申请,同时提交推免生申请表、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公章,原件及 PDF 扫描件)、承诺书、具有学术专长的教授推荐信及相关证明材料、服兵役等其他加分证明材料。申请时学生专业身份变化未满一学期的,向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书面承诺,保证在确认招生单位 “待录取” 通知后不擅自放弃,若擅自放弃,将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申请推免的学生若有非直系亲属参与本人所在学院推免遴选工作,还须提交《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报备表》。3.资格初审与公示:9 月 9 日 18:00 前,学院联合学生处、团委、保卫处、教务处等部门,对申请推免学生的资格及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学院网站公布。4.特殊学术专长审核认定:(1)学院代表学校组建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需具备相关学科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人数不少于 5 人),对申请推免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情况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2)根据审核情况,按需组织相关学生在指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在专家审核小组审核答辩过程中,每位成员需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若有三分之一及以上专家小组成员认定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存在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按照学校学术不端相关文件给予相应处理。专家审核小组审核答辩全程须进行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3)对学生提交的代表性科研成果进行专业评价。5.拟推荐名单确定与公示:9 月 10 日 12:00 前,学院根据各专业推免名额,依据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平均素质评价成绩,按专业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并按推免名额 0.5 倍的比例确定候补名单(候补名额四舍五入取整,推免名额为 1 人的专业候补名额进位取整),在备注中注明 “候补 1”“候补 2”“候补 3”…… 等字样。拟推荐名单及候补名单按要求报送研究生处,并及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 7 日。6.推免服务系统操作:9 月下旬,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缴纳费用。四、监督管理机制(一)违规违纪行为查处严厉查处推免过程中的学术不端、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交的学术专长证明材料存在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记入《国家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轻重暂停其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3 年,同时严格按照学校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二)推免资格取消情形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1.无法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2.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的;3.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的。(三)全程监督与申诉渠道1.推免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与监察部门监督。2.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将推免生工作中学生的申诉纳入校内申诉渠道,确保推免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3.学生对推免生工作提出申诉的,需按照《青岛理工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办法(修订)》(青理工校发〔2017〕8 号)相关规定和流程办理。五、其他说明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本实施细则若与上级文件或学校 2026 年推免政策存在冲突,以上级文件或学校 2026 年推免政策为准。本细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研究后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决定。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2025 年 9 月 4 日2025-11-05 16: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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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考点网上确认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部署,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报考点(代码:6113)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将采用网上确认模式。为确保考生顺利完成确认流程,现将具体事项告知如下:一、确认对象范围所有已选择西安电子科技大学(6113)作为报考点,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报名流程、生成有效报名号,且成功缴纳报考费用的考生,均需按要求参与本次网上确认。二、确认方式及时间安排(一)确认操作方式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确认系统,使用本人网上报名时注册的学信网账号及密码完成登录,进而开展信息确认操作。需特别注意的是,网上确认阶段不再受理报考信息修改申请,考生务必提前核对报名信息准确性。(二)关键时间节点材料上传时段:2025 年 11 月 3 日 00:00 至 11 月 5 日 12:00;补充材料时段:2025 年 11 月 3 日 09:00 至 11 月 5 日 15:00;材料审核时段:2025 年 11 月 3 日至 11 月 5 日,每日审核时间为 9:00-11:30、14:30-17:00。温馨提示:考生应密切关注系统反馈的审核通知,若确认未通过需在补充材料时段内及时完善材料并重新提交。建议考生优先选择 11 月 3 日至 4 日完成材料上传,预留充足时间应对可能的审核修改需求,避免因逾期导致确认失败。三、网上确认必传材料要求(一)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拍摄要求: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照片,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格式与尺寸:仅支持 jpg 或 jpeg 格式,文件大小建议不小于 50K 且不超过 10M,宽高比例需符合 3:4 标准;人像规范:正脸居中拍摄,人脸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均需控制在 ±10 度以内;眼睛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占图像高度的 30%-50%,头像需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平视、耳朵外露、嘴唇自然闭合,头部与肩部占照片比例不小于 2/3;拍摄禁忌: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盖五官或产生阴影;照明需均匀,避免脸部发光、出现高光、光斑、阴影及红眼等问题;图像要求:对焦准确、层次清晰,无模糊情况;需真实呈现本人近期相貌,不得通过 PS 等编辑软件进行任何修改,包括人像特征调整、照片翻拍及过度美化(如磨皮、瘦脸、美白等)操作;重要说明: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入学后学籍管理、档案材料及校内证件等场景,务必严格按要求准备并谨慎上传,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影响审核及确认流程。(二)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格式与尺寸:仅支持 jpg 或 jpeg 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 10M;拍摄规范:需双手持本人身份证(禁止单手持证),将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画面,姿态端正,双眼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头部与肩部保持端正;信息与人像要求:脸部无遮挡,头发不遮盖五官;确保人像清晰,身份证上所有信息完整可见、无遮挡(不含手指捏住信息区域);拍摄禁忌:不得化妆,禁止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不得使用自拍镜头拍摄,禁止上传水平翻转后的照片;其他要求:照片需真实有效,不得通过编辑软件修改人像特征或进行翻拍操作;照明均匀,避免出现高光、阴影等问题,务必按要求上传,否则将影响审核结果。四、网上确认其他补充材料考生需根据自身报考类型,按以下要求上传对应补充材料:户口在陕的往届生:需上传陕西省内户口本的本人页及户主页照片;工作在陕的往届生:需提供陕西省内近三个月(8 月、9 月、10 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在陕就读的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需上传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且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需上传注册地招考机构打印并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以及专科学历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络教育考生需上传学生证、网络教育准考证等相关证件;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1)国(境)内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国(境)内往届生:2002 年以后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 年以前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历认证报告》;(3)国(境)外应届生:需上传学生证照片;(4)国(境)外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因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导致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上传上述对应材料外,还需提供信息变更证明(含曾用名与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但身份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需分别上传本人身份证人像面及国徽面照片,要求如下:(1)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亮度均匀;(2)需上传身份证实物照片,不得上传扫描件或复印件;(3)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需及时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招办取得联系。五、网上确认操作流程核对报考信息:考生登录系统后,需仔细核对个人报考信息,重点确认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情况、报考学院及报考专业等关键信息,确认无误后进入下一步操作;上传相关材料:按照报考点要求,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上述必传材料及补充材料,无需提供的材料可直接点击 “下一步”,所有材料上传完成后提交审核;查看审核状态:审核状态显示 “审核通过” 即代表网上确认完成;若显示 “审核不通过”,考生需及时查看未通过原因,按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材料并重新提交,等待二次审核,如有疑问可联系西电研招办咨询;确认完成说明:完成上述全部流程且审核状态为 “审核通过” 的考生,本次网上确认成功。特别提醒:报考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予修改,因考生个人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六、其他注意事项所有参加统考的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网上确认,未在指定时间内参与确认的考生,其报考信息将视为无效,无法参加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推免生无需进行统考网上确认;学校将通过信息平台、官方网站、电话、短信等方式发布相关通知及信息,上述渠道发布的内容均视为有效送达,考生需密切关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及报考学院的相关通知,因个人疏忽未及时查看信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未选择 “6113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作为报考点的考生,需按照本人所选报考点的相关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本次考试地点设置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具体考场安排以准考证标注为准。七、联系方式办公地点: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 266 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行政楼 709 室2025-11-11 14: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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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直博生办法长安大学欢迎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条件者均可报名。一、招生专业我校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全日制硕士均招收推免生,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授权类别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我校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详细信息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为准。二、报名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3.在学期间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4.报考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三、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1.《长安大学2026年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或《长安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2.个人简历、身份证和学生证;3.本科成绩单和总评成绩排名证明(由教务处盖章或所在学院盖章);4.英语水平证明材料(CET-4、CET-6、TOEFL、IELTS等成绩单);5.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等)和获奖证书;6.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的证明材料;7.本科直博生还须提交《长安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推荐)。复试时提供以上申请材料。四、报名办法1.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且有意愿报考我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本校和外校),请加入各招生学院推免工作群并与工作人员联系提交相关材料;2.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含本科直博生)在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五、其他1.政审和调档随统考考生一起进行,一般在第二年4月份,请申请人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参照统考考生复试通知中的要求下载政审表和办理调档手续;2.政审合格的推免生我校将在2026年6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3.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不得再次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统考;4.如在入学前不能按期获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5.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本人负责。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邮政编码:710064 联系电话:029-823343232025-10-14 16: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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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商大学关于2026届毕业硕士生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研究生:为严格落实教育部与教育厅关于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相关规定,保障我校 2026 届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制作及学信网电子注册工作的顺利推进,现将本次图像信息采集的详细安排通知如下,请务必遵照执行。一、采集对象2026 年预计毕业且未完成过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的研究生。二、采集地点学校大礼堂,具体位置为教工餐厅楚枫轩楼上。三、采集时间2025 年 10 月 30 日(星期四)8:30-12:30,各学院分时段集中采集,具体安排如下:(一)8:30-9:30:财政金融学院、法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与人文地理学院、微电子与物理学院;(二)9:30-10:10:会计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三)10:10-10:50:计算机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四)10:50-11:30:人工智能与先进计算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前沿交叉学院;(五)11:30-12:30:设计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字媒体工程与人文学院、智能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资源环境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四、缴费相关规定(一)缴费标准:本次图像采集费用为每人 15 元,缴费方式为拍摄现场扫码支付;(二)缴费流程:各学院需统一归集本学院参与采集研究生的费用,由带队老师(联络人)在现场与拍摄工作人员核对实际拍摄人数后,通过拍摄单位提供的收费码完成缴费;缴费时必须准确备注学院名称及实际拍摄人数,确保费用核对无误。五、相关工作要求(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直接关系到研究生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制作等关键事宜,各培养单位需高度重视,务必逐一通知到本单位所有需采集图像的研究生,确保无遗漏、无延误,督促其按时按要求参与采集;(二)各单位应告知研究生严格按照分时段安排,以学院为单位有序排队参与采集,需提前 30 分钟抵达采集地点,自觉遵守现场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及带队老师的引导;(三)研究生参与采集时,必须出示本人 “采集码” 进行现场刷验,需提前将 “采集码” 下载并保存至手机,避免现场无法出示影响采集进度;(四)采集码获取需在 10 月 28 日前完成,研究生可通过学信网学信档案、学信网微信公众号或学信网手机 APP 进行注册并生成,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相关指引;(五)为保障采集工作高效有序,各培养单位需指定一名带队老师(联络人),负责维护本单位拍摄现场的秩序、协调相关事宜;请于 10 月 28 日前将带队老师(联络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六、拍摄规范要求(一)拍摄需严格遵循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的相关标准,具体要求如下:坐姿规范:拍摄为正面免冠照,需保持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平和,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肩保持水平,双手自然下垂,嘴唇自然闭合;佩饰与遮挡物要求:不得佩戴头部覆盖物(宗教服饰需确保不遮挡五官),禁止佩戴耳环、项链等各类饰品;头发需梳理整齐,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及耳朵,长发需梳理至肩后,披散头发者需自行携带橡皮筋束发;眼镜佩戴要求:尽量不佩戴眼镜,日常需长期佩戴眼镜者可佩戴无反光眼镜,但严禁佩戴有色眼镜(含隐形有色眼镜),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衣着要求:建议穿着单色有领衣物,优先选择正装(带领带袖款式),避免穿着带有复杂图案、花纹的衣物;衣着颜色需与浅蓝色背景形成明显区分,不得穿着与肤色相近的黄色、绿色上衣;化妆要求:可化淡妆,禁止浓妆艳抹,不得佩戴美瞳,不涂抹口红、不描眉,需保持脸部无油光,避免额头、鼻尖等部位出现高光或过曝光情况。(二)重要提示:本次拍摄的照片将作为学信网学历注册电子图像,必须真实反映研究生本人相貌,严禁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包括 PS 修饰);照片上传学信网后,将与录取照片、国家人口库照片进行人像比对,若存在明显化妆(如涂抹口红、描眉等)、佩戴有色隐形眼镜(美瞳)或技术处理痕迹,均会导致身份比对异常;由此造成毕业延误、就业或深造受影响等后果,均由研究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七、图像信息核对事宜完成图像采集的研究生,需在拍摄结束 60 天后,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入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在线仔细核对个人图像及相关信息;若发现图像信息有误、照片非本人等问题,需及时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反馈。2025-11-11 16: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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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一、公示基础信息发布日期:2025 年 10 月 21 日信息来源:未明确标注撰写主体:未明确标注二、公示制定依据依据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为保障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开性与规范性,特开展本次拟录取名单公示工作。三、公示核心内容公示对象:长沙理工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具体包含硕士生与直博生两类群体公示操作:现对上述群体的拟录取名单进行集中公示,供相关单位及个人查阅监督四、公示期限设定本次公示的有效时间范围为 2025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共计 7 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就名单内容提出异议。五、异议反馈渠道若对拟录取名单存在疑问或异议,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联系反馈:(1)联系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具体联系电话为:0731-85258968(2)联系驻校纪检监察组、纪委,具体联系电话为:0731-852589832025-10-28 14: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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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取得学术成果要求一、各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核心学术成果标准(一)农学院学术成果要求1. 博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博士研究生在提交学位申请前,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学术成果要求:-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担任通讯作者,在中科院二区及以上级别的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担任通讯作者,在SCI/EI收录期刊或A类学术期刊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2篇;-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担任通讯作者,在SCI/EI收录期刊或A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同时以第一发明人身份(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 个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或主持B类及以上级别的科研项目。2.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需具备下列学术成果之一:-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担任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或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且在发明人排名中位列前2名。3.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要求:- 以第一发明人身份(导师为发明人员之一)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 以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为第一选育单位,参与培育的植物新品种通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审定(登记),导师为选育人员之一,本人在选育人员中排名前2位;-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担任通讯作者,在B类及以上级别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担任通讯作者,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报》发表学术论文1篇。4.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针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农学院目前暂未设定学术成果发表的强制性要求。(二)工程学院学术成果要求1. 博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需达成下列学术成果之一:-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在中科院二区及以上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在SCI/EI收录期刊或A类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在SCI/EI收录期刊或A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且以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 个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或主持B类及以上科研项目。2.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学术成果要求方可申请学位:-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或CSCD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且发明人排名前2位有效。3.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需具备下列成果之一:-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排名前3位有效),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三)动物科技学院学术成果要求1. 博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需满足下列学术成果之一:-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发表中科院大类一区论文1篇,或中科院二区TOP期刊论文2篇;-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的领军期刊或重点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农林及相关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T1等级期刊发表论文3篇;- 以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并在农林及相关领域T1等级高质量科技期刊发表论文2篇;- 个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且以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为该奖励提供核心佐证支撑。2.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需具备下列成果之一:-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在农林及相关领域T2等级高质量科技期刊或CSCD收录期刊(含拓展版)发表学术论文1篇;-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在SCI/E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发明人排名前2位有效。3.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需达成下列成果之一:-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在B类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排名前2位有效);- 参与制定并发布实施本专业领域的国家、行业或省级标准1项。4.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需满足下列任意一项要求:- 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通讯作者,在C类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以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 以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四)经济管理学院学术成果要求1.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需具备下列学术成果之一:- 以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CSCD收录期刊、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或第三作者身份,在CSSCI来源期刊或SSCI收录期刊合作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篇;- 本人完成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成果被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需提供完整研究报告及采纳证明),且学位论文校外盲审一次性通过,平均得分不低于80分;- 本人完成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调研报告、企业诊断等成果1项被规模以上企业采纳(需提供完整研究报告及采纳证明),且学位论文校外盲审一次性通过,平均得分不低于80分。2.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需满足下列成果之一:- 以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身份,在CSCD收录期刊或RCCSE B+级及以上权威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且需在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前见刊;- 在导师指导下撰写的管理案例成功入库学院认定的案例库,除导师外本人作者位次前2名有效;- 参加学科专业竞赛并取得以下成绩之一:一是在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的案例大赛中进入复赛;二是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提交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调研报告1篇(需8000字以上,提供完整规范文本及调研单位证明等佐证材料),且学位论文校外盲审一次性通过,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3.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经济管理学院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暂未提出学术成果发表的硬性要求。二、全校统一补充说明及实施细则(一)学术成果核心规范要求1. 申请学位所用的学术成果必须与学位论文内容紧密相关,学术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涉及通讯作者的,通讯作者须为研究生本人的导师。2. 由我校参与研究,研究生以同等贡献身份完成并发表在影响因子大于10的自然指数期刊上的研究论文,可作为申请学位的有效学术成果。3. 学术论文原则上需在答辩前见刊或实现在线可查(online发表)。若论文已被录用但尚未见刊,需提交导师签字确认的录用通知原件及缴费证明作为佐证。4. 以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实用新型专利、地方标准等成果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在答辩前提交相关成果的正式证明材料。(二)特殊贡献认定标准研究生若有下列特殊贡献,经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定后,可将相关成果作为申请学位的条件:- 博士研究生以并列第一作者前三位身份在自然指数期刊或影响因子10分以上期刊发表论文;- 硕士研究生以并列第一作者第二位身份在中科院一区TOP期刊发表论文;- 作为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参与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并做出重要贡献。此外,工程学院针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充规定:在教师需为第一作者的高水平期刊(如《农业工程学报》《农业机械学报》)上,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后,可认可导师为第一作者、硕士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作为有效学术成果。(三)实施时间及解释权说明1. 本套学术成果要求自2025级研究生开始正式执行。2024级及之前入学的研究生,可按照入学当年的培养方案执行;若其成果达到本规定要求,也可参照本规定申请学位,但需在申请前提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2. 各学院相关要求分别由对应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其中,经济管理学院明确的“学院认定案例库”包括: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大连理工大学)、长江商学院案例中心、中国工商管理国际案例库(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管理案例与教学创新研究中心、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工商管理案例库、会计专业学位MPAcc教学案例库、全国金融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等。3. 经济管理学院特别规定,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发表的RCCSE B+级及以上期刊论文,需具备正规ISSN号和CN号,增刊、会议集、收录集等刊物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可。2025-11-14 16: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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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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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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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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