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大学管理工程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确保我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提升研究生招生生源质量,依据《山东建筑大学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山建大校发〔2022〕23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自身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本细则中所提及的 “免试”,具体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的初试环节,可直接进入复试阶段;而 “推荐” 则是指学院依据相关规定,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开展遴选工作,在确认其具备免试资格后,向相应的研究生招生单位进行推荐。
3.推免工作需坚持对学生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的全面衡量,且始终将 “德” 放在首位,把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过程中的重要依据。在考核过程中,需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重点考察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意识及遵纪守法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予推荐。
4.推免工作必须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执行,始终秉持 “公开、公正、公平” 的原则。学院需以本细则为依据,在经过充分调研论证、集体讨论决策的基础上,制定更为具体的操作细则,确保推免工作的流程透明化、操作规范化以及结果公开化。
二、组织领导
1.学院将成立推免工作专项小组,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与院长共同担任;小组成员则包括分管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及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以及教学办公室、学生科(团委)、各系等部门的负责人和教师代表。
2.该专项小组的具体职责包括两项核心内容:一是负责本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与修订工作,确保细则符合校院要求且贴合实际;二是统筹推进推免生的遴选与推荐等全流程工作,保障各环节有序衔接。
3.为维护工作公平性,推免工作专项小组成员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若成员存在可能影响推免结果公正性的情形(如与申请推免学生有亲属关系等),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相关环节的决策与操作。
三、推免生基本条件
1.推荐范围
(1)我院推免工作的推荐对象,仅限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2)明确排除两类学生:专升本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不在本次推免的推荐范围之内。
2.申请推免需满足的核心条件
(1)思想道德与身心素养方面: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信念,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思想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推免相关要求。
(2)品行与综合素质方面:日常品行表现优良,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学术风气严谨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考试作弊记录,也无抄袭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记录;截至推免工作启动之时,学生各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评价)成绩,必须全部处于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中的前 50%(含 50%)。
(3)学业成绩与学分要求方面:学习态度勤奋踏实,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学业成绩达到优秀水平;需按期完成前 6 学期的本专业教学计划已开设课程学习(若为五年制本科专业,则需完成前 8 学期课程),且顺利取得相应课程学分;截至推免报名截止时,已开设的所有课程均无考核未通过的情况;加权平均学分绩需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中排名前 15%(含 15%);此处加权平均学分绩的计算课程范围明确为:公共必修课、基础必修课、专业类必修课、限定选修课,以及主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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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学院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为规范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学院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依据学校青理工校发 [2021] 33 号文件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办学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特制定本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一、组织领导根据学校推免工作统一部署,学院组建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该小组人员构成具体如下:组长:孟凡勇、赵辉副组长:柳志广、万鹏、董德坤成员:申建红、王志强、张振森、朱雪欣、刘玮琳、刘丁、宋晓峰秘书:田东、高鹏磊(负责推免工作日常协调与材料流转)二、推荐名额学院 2026 年推免生总计划为 23 名,同步设置 12 名候补名额。结合各专业应届毕业生规模、国家及省级一流专业建设成效、学科发展需求,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研讨,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明确如下:1.工程造价专业:应届毕业生 104 人,分配推免名额 6 名,候补名额 3 名;2.工程管理专业:应届毕业生 98 人,分配推免名额 6 名,候补名额 3 名;3.工业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101 人,分配推免名额 5 名,候补名额 3 名;4.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应届毕业生 60 人,分配推免名额 3 名,候补名额 2 名;5.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应届毕业生 36 人,分配推免名额 3 名,候补名额 1 名。上述专业总计应届毕业生 399 人,对应总推免名额 23 名、总候补名额 12 名。若某一专业出现推免名额空缺,最终名额调剂方案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确定。三、推免生申请条件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 8 项基本条件,缺一不可:1.政治思想与品德要求: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怀与集体主义精神,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推免申请。2.学籍身份要求:属于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包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3.学业态度与能力要求:学习态度勤奋,善于钻研专业知识,学业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实践能力;所有课程首次考试(考核)无不及格记录。4.学术诚信与纪律要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的经历。5.综合素质要求:社会责任感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品行优良,积极向上。6.身心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任务。7.学业成绩要求:在校就读期间,前 6 个学期的学习总成绩(包含课程设计、实习实践等教学环节成绩)平均学分绩点,需在本专业(学科)排名前 30%(含 30%);若学院内排名前 30% 的学生总人数少于推免指标数,可按学生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顺延。8.外语水平要求:(1)需满足以下任一外语成绩标准: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60 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 分,或托福(TOFEL)考试成绩≥75 分(成绩有效期为 2 年),或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成绩≥295 分(成绩有效期为 5 年),或雅思(IELTS)考试成绩≥5.5 分,或全国公共英语五级考试(PETS-5)成绩≥60 分;(2)若第一外语为非英语语种,需提供与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水平相当的成绩证明材料;(3)所有外语成绩证明需在推免当年 9 月 1 日前取得,逾期无效。四、综合排名成绩计算办法推免生综合排名成绩由 “本科阶段前 6 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成绩” 与 “综合能力成绩” 两部分构成,其中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权重为 80%,综合能力成绩权重为 20%,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排名成绩 =[(申请推免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值 ÷ 本专业平均学分绩点第一名学生的绩点值)×100]×80% + 综合能力成绩 ×20%(一)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平均学分绩点计算严格遵循以下 3 项规则:1.绩点计算范围:仅纳入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具体包括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以及额定学分的公共选修课(若某一模块公共选修课总学分超出额定学分,可选取该模块内成绩较高的课程参与绩点计算);2.绩点计算标准:按照《青岛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明确的计算方式执行,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五位数,确保成绩精度;3.成绩认定原则:以课程首次考试(考核)成绩为准;已按规定办理缓考手续且未参加首次考试(考核)的,以缓考成绩作为绩点计算依据;未办理缓考手续且无故旷考的,该课程成绩按 “不合格” 处理,不计入有效绩点。(二)综合能力评价综合能力评价涵盖 6 类核心指标,分别为科研论文(Z1)、科研竞赛(Z2)、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Z3)、参加志愿服务(Z4)、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社会服务(Z5)、综合荣誉等其他(Z6)。综合能力成绩按 “综合能力成绩 =∑(某类指标成绩 × 该类指标权重)” 计算,且所有评价成果需在推免当年 9 月 1 日前取得。具体规则如下:1.指标权重划分:Z1 权重 30%、Z2 权重 50%、Z3 权重 5%、Z4 权重 5%、Z5 权重 5%、Z6 权重 5%,每类指标成绩满分均为 100 分;2.多项成果认定原则:学生在 Z1 至 Z6 任一指标类别中,若存在多项可加分成果,原则上仅选取成绩最高的 1 项纳入计算,不重复累计加分;3.Z1(科研论文)认定标准:仅认可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与本专业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非核心期刊论文或与专业无关的论文不纳入认定范围;4.Z2(科研竞赛)认定标准:仅认可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与的、与本专业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级赛事),且需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执行,但奖项等级不得低于国内同级别赛事要求;非主力成员参与的竞赛成果不纳入认定范围;5.合作成果认定原则:若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为与直系亲属合作,或与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的人员合作,此类成果仅作为推免评审参考依据,不纳入综合排名成绩计算;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考虑此类学生;6.Z1 与 Z2 计算依据:科研论文(Z1)与科研竞赛(Z2)的具体成绩计算,严格按照《管理工程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科技创新成果计算办法》(详见附件 1)执行;7.Z3 至 Z6 成绩计算标准:(1)Z3(参军入伍服兵役):有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的,该项成绩为 100 分;无相关经历的,该项成绩为 0 分;(2)Z4(志愿服务):参与国家级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该项成绩为 100 分;参与省级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该项成绩为 75 分;参与校级或市级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该项成绩为 50 分;无相关志愿服务经历的,该项成绩为 0 分(注:志愿服务需为国家、省、校 / 市级官方组织开展的活动,按活动组织级别确定成绩等级);(3)Z5(国际组织实习等社会服务):有到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的,该项成绩为 100 分;无相关经历的,该项成绩为 0 分;(4)Z6(综合荣誉等其他):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如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社会实践优秀个人” 等),该项成绩为 100 分;获得省级荣誉称号,该项成绩为 75 分;获得校级或市级荣誉称号,该项成绩为 50 分;无相关荣誉称号的,该项成绩为 0 分(注:综合荣誉需为官方授予的称号,非民间组织或非官方机构颁发的荣誉不纳入认定范围)。同时,Z3 至 Z6 每类指标中若存在多项可加分情况,仅选取最高一项加分,学生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书材料作为证明,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申请资格。五、工作程序学院推免工作严格按照以下 6 个步骤推进,确保流程规范、公开透明:(一)公布实施细则学院依据学校下发的推免工作文件要求,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经学校相关部门审定通过后,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全文公布,确保全体符合条件的学生清晰知晓推免政策与流程。(二)组织学生申报1.申报时间: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在学校及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2.申报对象:所有满足本细则 “推免生申请条件” 的应届本科毕业生;3.申报材料:(1)《青岛理工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青岛理工大学推免生承诺书》;(3)《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及 PDF 扫描件,扫描件命名格式为 “身份证号码 + 姓名.pdf”);(4)个人能力证明材料(包括科研成果、竞赛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4.特殊情况处理:(1)若学生申请推免时,专业身份变更未满一学期,需向原所在学院提交推免申请;(2)学生需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在确认招生单位 “待录取” 通知后,不擅自放弃资格;若擅自放弃,相关行为将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3)若申请推免学生有非直系亲属参与本人所在学院的推免遴选工作,需额外提交《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报备表》。(三)材料审核学院联合学校学生处、团委、保卫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对申请推免学生的资格条件(如学籍、成绩排名、外语水平等)及提交的证明材料(如证书真伪、成果有效性等)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接受全体师生监督。(四)审核要求1.专家审核小组组建:学院组建专家审核小组,成员需满足 “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5 人” 的条件,确保审核专业性;2.审核内容: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情况及成果内容进行深度审核鉴定,重点排查抄袭、造假、冒名顶替及有名无实等问题;同时,既要考查学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与创新潜质,也要对学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3.成果评价机制: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 “代表作评价” 机制,评价重点聚焦于成果的创新质量及学生个人在成果中的贡献度,而非单纯追求数量;4.审核意见留存:对于学生的每一个特殊专长项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均需出具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确保审核可追溯;5.问题处理:若有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小组成员认定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存在抄袭、造假、冒名或有名无实等情况,立即取消该学生的推免申请资格;其中,学术论文需提交学术检索报告作为审核依据;6.过程记录与公示:申请推免学生的陈述环节及专家审核全程,需进行录音录像;审核结果需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的成果,不纳入综合排名成绩计算;7.特殊专长公示:经审核鉴定通过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需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及学院官方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五)确定拟推荐名单1.拟推荐名单确定:学院按照各专业分配的推免名额,在每个专业内部,根据学生综合排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推荐名单;2.候补名单确定:按学院总推免名额 0.5 倍的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依据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综合排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候补推荐名单,并在名单中注明 “候补 1”“候补 2”“候补 3” 等具体候补顺位;3.名单公示:拟推荐名单与候补推荐名单确定后,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学院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推荐名单。(六)学校审定公示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提交的拟推荐名单进行全面审定,经集体研究通过后,在学校教务处官方网站公示拟推荐名单,公示期为 7 日。公示期间接受全校师生举报,举报情况经查实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六、工作要求为保障推免工作公平公正,明确以下 6 项工作要求:(一)违规违纪处理严格查处推免过程中的学术不端、材料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交的学术专长证明材料存在抄袭、造假、冒名或有名无实等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将相关行为记入《国家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同时,严格按照学校管理规定对该学生进行严肃处理,处理结果记入学生学籍档案。(二)推免生资格取消已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前,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1.未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或未能顺利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2.受到法律制裁(如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等),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如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的;3.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的,除取消推免生资格外,还将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追究其责任。(三)监督制度1.监督主体:推免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与监察部门的监督,学院推免工作同时接受学院师生的监督;2.申诉渠道: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需将推免工作中学生的申诉纳入学校校内申诉渠道,确保学生诉求有处可提、有处可查;3.申诉流程:学生若对推免工作存在异议并提出申诉,需按照《青岛理工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办法(修订)》(青理工校发〔2017〕8 号)的相关规定与流程办理,学校及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诉情况进行核查并反馈结果。(四)信息公示制度1.公示内容:对学生关注的推免重要信息(如推免程序、时间安排、推荐资格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实行全面公示,确保信息透明;2.公示层级:(1)学院公示:学院需按要求及时公示相关信息,公示期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拟推荐名单需包含学生姓名、排名计算方式、综合排名成绩及具体名次等信息,公示地点为学院官方网站;(2)学校公示:学校确定最终推荐资格名单后,在学校教务处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3.公示效力:未经公示的推免生名单,不具备有效性,不得作为推免依据。(五)回避制度推免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具体要求如下:1.若工作人员(包括遴选工作小组成员、专家审核小组成员等)与申请推免学生存在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或近姻亲关系,需主动申请回避;2.若工作人员与申请推免学生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推免公平性的利害关系,需主动报备并申请回避;3.需回避或报备的人员,需按要求报送《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回避申请表》与《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报备表》,经学校或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回避相关工作。(六)责任追究学校建立推免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1.对在推免过程中出现管理松懈、审核把关不严、未履行审核责任的学院、职能部门及审核专家,学校将严肃追究当事人与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对学院或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2.对推免过程中存在审核把关不严、违规推免等问题的学院,学校将按该学院本年度推免名额的 50%,核减其下一年度的推免生名额,以儆效尤。七、特别说明1.放弃推免资格确认:符合推免条件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需签署书面确认材料,明确表示放弃推免资格,相关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不得事后反悔;2.承诺书提交要求:被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必须按要求填写《青岛理工大学推免生承诺书》;拒不填写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学院取消其推免资格;3.纪律要求:推免工作中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与徇私舞弊行为,确保推免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当年推免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包括学生、工作人员等)进行严肃处理;4.公示地点与监督渠道:(1)学院公示地点:一是管理工程学院办公楼(C1—2)3 楼大厅宣传栏,二是学院官方网站;(2)学院申诉与监督电话:0532-86875173、0532-86870803;(3)学校举报受理渠道:① 学校教务处:联系电话 0532-85071123,电子邮箱 jxzlk@qut.edu.cn;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联系电话 0532-85071099,电子邮箱 jiwei@qut.edu.cn;5.未明确事宜处理:若推免工作中出现本实施细则未明确规定的其他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共同商议解决方案,商议结果需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细则解释与生效:本实施细则由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学院2025 年 9 月 3 日2025-10-11 14: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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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各位考生:为确保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工作顺利开展,帮助考生准确完成报名流程、规避信息填报风险,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网上报名基本安排报名时间: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时段为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22:00,超出该时段将无法进行报名操作,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报名平台:考生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前请提前准备好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需准备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确保报名过程顺畅。二、报名信息筛查与修正要求(一)学校筛查机制网上报名期间,我校将持续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系统性筛查,重点核查信息完整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我校招生条件。(二)存疑信息通知方式对于筛查中发现报名信息填报有误或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将通过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 “石河子大学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温馨提示” 类通知公告,并同步公布存疑考生名单。(三)考生信息维护责任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定期登录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查看是否存在与本人相关的存疑通知,避免因未及时查看影响后续流程。若收到信息修正提示,考生需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网报信息进行修改完善,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特别提醒:未按要求修改报名信息的考生,若后期出现无法参加网上确认、考试或复试录取等情况,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三、部分专业报考条件确认指引(一)需重点确认的专业范围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务必提前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具体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英语) 、翻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护理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医学技术、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二)报考条件查询途径考生可通过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或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石河子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石河子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逐一核对目标专业的报考要求(如学历背景、工作年限、专业基础等)。四、考生报名责任与风险提示信息核对责任:受网上报名系统信息展示范围限制,学校无法对所有考生的报名信息及报考条件进行逐一提示。考生需对本人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部责任,报名前后需多次核对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学历信息、报考专业代码等),避免因信息误差导致报名失败。违规后果说明:凡因以下情况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1)不符合我校招生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2)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如专业代码选错、个人信息漏填等);(3)填报虚假信息(如伪造学历证明、隐瞒报考限制条件等);(4)提交虚假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交必需材料(如学历认证报告、资格证明文件等)。重视修正要求:请考生高度重视报名信息修正工作,若发现信息有误或接收到学校修正通知,需第一时间按要求调整,避免因拖延或忽视导致错失报考机会。五、咨询方式与时间(一)学院专项咨询渠道各招生学院的咨询电话,可通过登录指定平台查询获取。(二)咨询时间规定咨询服务仅在工作日提供,具体时段为:10:30-13:30、16:30-19:30,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咨询,避免错过回复时段。2025-10-31 1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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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202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为规范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接收工作,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及《安徽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结合我院实际办学与招生需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领导与工作人员配置(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统筹我院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全流程工作,牵头制定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地执行;审核拟对外发布的复试安排、录取规则等各类文件及公告;协调复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争议问题,对复试录取结果的相关疑问进行官方解释。(二)材料审核专家组以一级学科为单位组建材料审核专家组,实行组长统筹负责制,每组成员数量不得少于 5 人,主要负责对推免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与评分。(三)面试专家组按一级学科设立面试专家组,同样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规模为 5 至 7 人,其中具备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占比不低于 5 人,承担推免生面试考核工作。(四)工作人员责任与回避要求工作小组及专家组成员需强化责任担当,熟练掌握国家及学校关于推免生招生的各项政策要求,严格按规范开展工作。若有近亲属报考我院推免生,相关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申请,不得参与本次推免生接收相关工作。(五)党委与纪委职责学院党委负责对拟录取考生的档案材料开展政治审查,并对考生的诚信情况进行综合评判;学院纪委负责对复试从资格审查到成绩核算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程序合规、结果公正。二、复试具体安排(一)复试资格审查与复试名单公示1.审查时间:9 月 22 日全天开展资格审查工作。2.审查要求:由材料审核专家组对推免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与打分,汇总后形成材料审核成绩,再依据该成绩择优筛选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申请人名单。申请人需如实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2)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管理部门公章);(3)能体现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如学术论文、著作、专利证书、科研项目参与证明等;(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全国大学英语四 / 六级成绩单、雅思 / 托福成绩报告、专业外语等级证书等。3.申请人需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压缩打包,压缩包命名格式为 “申请人姓名 + 所在学校 + 拟推免专业名称”,并于 9 月 23 日上午 9:00 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573729416@qq.com,逾期发送的材料将不予受理。4.名单公示:自 9 月 23 日 9:00 起,我院将陆续向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同时在管理学院官方网站 “通知公告” 栏目同步公布复试名单。请申请人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 的消息动态及学院官网通知,避免错过重要信息。(二)复试分组抽签流程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我院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 的复试通知模块告知指定 QQ 群号,请申请人及时关注并于 9 月 23 日 11:00 前加入该群等候考核安排。9 月 23 日 13:00,将在候考群内发起在线抽签,申请人需根据抽签结果确定本人的面试顺序。(三)复试内容与流程1.复试形式:采用线上面试形式,考生需提前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客户端,调试好网络、摄像头、麦克风等设备,确保满足面试硬件与软件需求。2.首批复试时间:9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13:30 正式启动,具体面试时段以候考群内通知为准。3.复试考核重点:面试主要围绕申请人的思想品德状况、专业知识储备与应用能力、外语听说交流能力、综合分析问题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展开考核。每位申请人的面试时长原则上不低于 20 分钟,若申请人明确表示所有问题已作答完毕,可提前结束考核流程。4.复试面试程序(无笔试环节):复试面试严格执行 “三随机” 管理原则,即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随机组建导师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以此保障复试公平公正。线上面试的全过程将进行录屏存档,以备后续核查。具体流程如下:(1)身份验证:面试开始前,复试申请人需手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学生证,面向摄像头展示,供专家组核验身份;(2)试题抽取与作答:申请人在专家组指导下现场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抽取后即时进行思考与作答;(3)专家提问与作答:面试专家组可根据申请人的作答情况、专业方向需求补充提问,申请人现场思考后口头回答;(4)现场评分:面试专家组依据既定的评分标准,在复试现场独立对申请人的表现进行打分,确保评分客观、公正。5.复试成绩核算: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核算,满分 100 分。其中,英语面试成绩占比 1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含前期材料审核成绩)占比 90%。复试成绩总得分低于 60 分的,判定为复试不合格,不予进入后续录取环节。三、咨询渠道与监督机制1.咨询服务:我院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咨询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统筹负责。咨询联系人:王老师;咨询联系电话:0551-65107443(工作日办公时间内可致电咨询,办公时间为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2.监督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学院纪委共同对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开展全过程监督,确保各环节合规透明。针对推免生接收过程中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统一由学院纪委受理,并依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调查与处理。监督联系电话:0551-63861352;监督受理邮箱:zj1027@ahu.edu.cn。四、细则解释与未尽事宜处理本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其执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类问题,均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对于本细则未明确规定的事宜,由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决策结果将及时对外公示。安徽大学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22 日2025-10-09 15: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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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公告为进一步加大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与培养力度,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现就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相关事宜,正式发布如下公告。一、学校及学院基本概况(一)学校整体情况1.武汉工程大学始建于 1972 年,最初定名 “湖北化工石油学院”,隶属于湖北省;1980 年,学校更名为 “武汉化工学院”,主管单位调整为原化工部;1998 年起,学校实行 “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 的管理体制,2006 年正式更名为 “武汉工程大学”。2.办学定位:该校以工学为核心,学科体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学九大领域,是一所多科性教学研究型高校,同时也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院校、湖北省 “一流学科” 培育建设单位。3.校区与环境:学校拥有武昌、流芳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 2000 亩,先后获评湖北省 “绿化红旗单位”“生态园林式学校”,校园环境优美。4.办学规模:校内设有 18 个学院(部)、1 个研究设计院及 1 个独立学院;截至目前,全日制在校生共计 27919 人,其中博士与硕士研究生 6777 人,留学生 432 人。5.排名与声誉:在 “2025 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中,该校位列全球第 727 名、中国第 157 名;在 2025—2026 年 U.S.News 全球最佳院校排名中,位列全球第 884 位、中国内地高校第 124 位。其办学成果、人才培养质量及就业工作,曾多次被《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权威媒体报道。(二)管理学院情况管理学院是武汉工程大学办学规模较大的学院之一,在学科建设与师资力量方面均具备显著优势:1.学系与研究平台:学院由工商管理系、会计系、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市场营销系、公共管理系五个学系组成,同时建有 “湖北省人才发展研究中心”“企业与环境协调发展研究中心” 两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学科授权点:拥有 1 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工业工程)、3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3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MBA、MPAcc、MPA);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为湖北省重点建设学科。3.师资力量:现有专任教师 97 人,具体构成如下 —— 教授 23 人、副教授 49 人、博士 64 人,包含二级教授 1 人、三级教授 5 人;另有校级教学名师 2 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1 人、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 1 人,1 人获批湖北省 “楚天学子” 人才计划,1 人获湖北省 “荆楚百优” 人才称号。二、接收对象与条件申请 2026 年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推免研究生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身份要求:2026 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最终资格以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的备案信息为准。2.政治与品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3.健康要求: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无影响正常学习科研的疾病或身体障碍。4.报考基础要求:满足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报考的各项基本条件。三、接收专业及人数武汉工程大学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的专业目录,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进行公开,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具体专业及招生人数;“推免服务系统”。四、奖助政策为保障研究生学习与科研生活,学校及管理学院设立了完善的奖助体系,具体政策如下:(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20000 元,根据学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等综合表现评选。2.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 6000 元,凡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研究生,可 100% 享受该项资助,用于覆盖基本生活开支。3.学业奖学金:符合国家及学校政策要求的研究生,可 100% 获得学业奖学金,具体分为三个等级 —— 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 10000 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 6000 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 2000 元,根据学习成绩与科研表现评定。4.其他常规奖励与补贴:包括研究生单项奖学金(针对学术创新、社会实践等专项表现)、各类评优评先奖励(如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等),以及 “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补贴。5.专项资助机会:研究生可申请 “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 资助,用于开展自主科研;同时可申请国际学术会议参与资助、短期出国(境)研修资助,助力学术视野拓展。6.学院特色奖助:管理学院额外设立各类社会奖学金、校友奖学金,针对不同优势领域的学生给予奖励;此外,导师会根据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的情况,发放相应的生活补贴。7.生源地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指定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可覆盖三年的学费与住宿费,缓解经济压力。(二)推免生专项奖助说明推免生可全面享受上述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中的所有权益。若学校后续对奖助标准、激励机制进行修订或调整,将以新发布的政策为准执行。五、申请程序考生需按照以下步骤完成推免申请,确保每环节在规定时间内落实:1.提出申请:有报考意向的考生,需先主动与管理学院招生办或意向导师取得联系,明确申请材料要求(如成绩单、获奖证明、个人陈述等),并按要求整理、投递申请材料。2.填报志愿: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的统一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准确填报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的相关专业志愿,并确认参与后续复试。3.复试安排: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初审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通知后,需在系统内尽快确认 “同意参加复试”,避免错过时间。复试的具体要求(如考核内容、评分标准等),可参考《武汉工程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的详细安排(包括时间、地点、考核方式等),将由管理学院通过电话或邮件直接通知考生。4.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结束后,学校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送 “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限内,登录系统确认 “接受待录取通知”,若未按时确认,学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且不再保留名额。六、联系方式若考生在申请过程中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咨询:学校招生代码:10490管理学院联系电话:027-81992116(联系人:于老师,工作日办公时间接听)管理学院联系邮箱:witglxy@126.com(可发送书面咨询内容,工作人员将在 3 个工作日内回复)招生咨询微信平台:微信搜索公众号 “wit_yjs”,关注后可获取最新招生动态与通知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 206 号,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424 室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2025 年 9 月 17 日2025-09-28 11: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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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倒计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点考生指南速看!各位考生,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即将拉开帷幕,考试时间定于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作为考点之一,为了让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将相关重要事项通知如下,希望大家务必仔细阅读并牢记。一、考试时间安排考试将在12月21日和22日进行,上午的考试时间为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的考试时间为14点至17点。考生需要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建议多打印几份并妥善保管。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纸质准考证是参加考试的必备证件,考试期间一定要携带并保管好。如果身份证件不慎遗失,要尽快到派出所补办。如果实在来不及补办,考试时可以持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二、考试地点信息(一)考点地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点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南湖大道182号。考生们要提前熟悉考点的具体位置,确定到达考点的最佳交通路线,并计算好路途所需时间,预留出足够的时间,避免迟到。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查看电子地图,提前规划好行程。(二)考场分布考点的考场分布在南湖校区的文泰楼、文澜楼和文添楼。学校会在2024年12月20日下午发布线上查询考场信息的链接,考生们要密切关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以便及时查询到自己的考场安排。三、考生入场须知(一)入场时间由于研考入场环节需要进行智能安检门检查,且考生人数较多,建议考生至少提前一个半小时到达考点,为安全检查、入场身份核验等环节预留充足时间。根据考试规定,考生迟到15分钟将不得入场参加当科考试。(二)电子产品寄存考生不得将手机、智能产品(如智能手表、手环、眼镜等)、无线耳机、计算器等电子产品带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考点在各考试楼栋附近为考生提供了电子产品免费寄存服务,需要寄存的考生务必提前到达考点办理寄存手续,以免耽误考试。因寄存电子产品可能导致入场延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由于考生人数较多,存取过程可能需要排队,建议考生尽量不携带电子产品。(三)入场安检考生在楼栋前和考场入口需要进行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并进行人脸识别和身份核验。考生入场时必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纸质准考证。智能安检系统会对手机等金属类电子设备进行检测,因此考生尽量不要携带雨伞、金属水杯、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也不要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皮带、发卡等,以免影响入场速度。考生要根据考点要求,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工作,有序入场。如果因个人原因导致入场延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如果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通过智能安检门,需要在12月19日(周四)14点前将书面申请(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以及身体特殊情况说明)、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有官方机构盖章或提供官方制式材料)发送至邮箱:yjszsb@zuel.edu.cn。四、考场内注意事项(一)考场行为智能分析考点将继续使用考场行为智能分析系统,考场巡考全覆盖,全方位防范考试舞弊。考生们务必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应考。对于违反考场规则的考生,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二)携带文具要求根据湖北省考试院的要求,考点不统一配备考试文具。考生严禁携带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涂改液、修正带,以及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等进入考场。(三)遵守考试规则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湖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入场安检注意事项》,规范考试行为,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如果考生遇到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以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五、自命题考试科目要求对于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答题纸需要粘贴条形码,考生要认真观看条形码粘贴说明视频,了解具体的粘贴要求,确保答题纸的条形码粘贴正确。六、其他事项考试当天,社会车辆禁止进入校园,校内停车位有限,建议考生尽量选择地铁、公交、出租等公共交通方式出行。考试期间,考生可以在学校食堂用餐(现场购买餐券),并且为了方便考生午间休息,各食堂在12月21日和22日午间关闭时间会推迟到下午14点。考生们要关注天气变化,出行注意交通安全和防寒保暖,做好健康防护。最后,希望每一位考生都能在考研的道路上披荆斩棘,取得理想的成绩。每一个为梦想拼搏的日子都充满意义,愿你们在考研的征程中遇见更坚韧、更强大、更卓越的自己。加油!一“研”为定!2025-08-15 10: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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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实施办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是高等教育阶段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关键途径。为规范、高效开展 2026 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湖北工业大学办学实际与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组织管理架构为确保推免生接收工作规范有序,该校建立三级管理机制,明确各主体职责:1.学校层面: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领导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负责整体工作的决策、统筹与监督,保障工作方向合规。2.研究生院层面:承担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任务,包括制定工作办法、统筹招生录取全流程、公开招生录取信息,确保各环节衔接顺畅。3.招生学院层面:作为工作实施主体,需按要求成立本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指定专人负责纪律监督),制定本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及时审核考生申请材料、组织安排复试考核,确保流程规范、管理到位。二、接收类别、专业范围及人数限制1.接收类别该校 2026 年接收两类推免生,具体为:(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 “推免硕士生”);(2)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 “直博生”)。2.专业范围推免生可报考的具体专业,需参照《湖北工业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专业一览表》,该表将随后续工作安排同步公开。3.人数限制(1)推免硕士生:接收人数上限为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量的 50%;(2)直博生:接收人数上限为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量的 20%。三、申请条件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直博生还需额外符合专项要求:1.身份与资格要求:须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授予的推荐免试资格;2.思想政治与品德要求: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信念,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3.学业与能力要求: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本科阶段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培养潜力;4.学术诚信要求:诚实守信,学风严谨,本科阶段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5.纪律表现要求:品行表现优良,本科阶段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6.体检要求: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7.学院专项要求:需满足对应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定的其他申请条件(具体以学院细则为准);8.直博生专项条件:除满足上述 1-6 项要求外,还需符合两点:(1)提供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具备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2)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需属于相同一级学科或相近学科范畴。四、申请及接收流程推免生申请与该校接收工作分七步开展,具体流程如下:1.网上填报志愿(1)填报时间:2025 年 9 月 18 日至 10 月 20 日;(2)填报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的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3)操作要求:考生需先在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个人账号注册,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后,再填报该校目标专业志愿。2.提交申请材料考生完成志愿填报后,需按要求准备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湖北工业大学 2026 年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2)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学生证(需确保证件在有效期内);(3)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就读高校教务部门公章,确保成绩真实有效);(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如有其他外语水平证明,可一并提交);(5)学术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如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证明等)及各类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电子版);(6)专家推荐信(仅直博生需提供,需符合本办法 “三、申请条件” 中第 8 点要求);(7)其他材料: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需求指定的补充材料(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材料提交方式:将上述材料按 1-7 的顺序整理合并为 PDF 格式电子版,文件命名为 “2026 推免生 + 考生姓名”,发送至对应招生学院招生工作人员的指定邮箱。3.发送复试通知各招生学院按批次对考生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4.考生确认复试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需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5.组织复试考核各招生学院对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本院工作实施细则及时组织复试考核,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公开。6.考生确认录取学校根据复试考核结果,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 “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 “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7.录取公示经学校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自然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五、复试考核安排1.复试组织与内容(1)考核形式: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要形式,重点考察三方面内容:一是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修养(含政治立场、道德品质等);二是专业素质与能力(含专业基础知识、科研潜力等);三是综合素养与外国语水平(含逻辑思维、沟通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2)复试方式:分为网络远程复试或现场复试两种,具体采用哪种方式,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考生分布等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确定后需提前向考生通知。2.复试细则制定各招生学院需参照本办法及学校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制定本院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细则中需明确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时间安排、流程要求等信息。细则制定完成后,需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备案通过后及时在学院官网或研究生院官网公开,确保考生可随时查阅。六、奖助政策为支持推免生学业发展,该校为录取推免生提供完善的奖助体系,具体如下:1.常规奖助(1)推免硕士生:被该校录取并顺利办理入学手续、取得学籍的推免硕士生,入学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 “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10000 元 / 人;(2)直博生:直博生学业奖学金不划分等级,在规定学制年限内,每年奖励标准为 18000 元 / 人。除上述学业奖学金外,其他奖励(如国家奖学金、校级专项奖学金等)与资助(如国家助学金、助研助管津贴等)政策,可查阅《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专项奖助(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报考该校 “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 且成功录取的推免生,除享受上述常规奖助政策外,还可额外申请 “校企联合卓越人才奖学金” 等专项奖励;进入合作企业参与实践教学或科研项目时,企业将按协议提供一定标准的科研津贴。具体专项奖助细则,可参考湖北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发布的相应管理办法。七、其他注意事项1.录取资格限制:已被该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若违反此规定,该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且不承担任何后续责任。2.材料真实性核查:考生需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伪造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且将相关情况通报本科就读高校。3.入学资格终审:被该校接收的推免生,需在 2026 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若入学时未能提供上述证书,录取资格自动失效。4.体检安排:推免生的体检工作将与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考生的体检工作同步进行,具体时间与要求以学校研究生院后续通知为准。5.其他免初试资格考生报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其他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等),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按要求参与后续审核与考核。6.直博生培养管理:直博生学制为 5 年,入学注册后即具备博士生身份,按规定享受博士生相关待遇(如奖助、科研资源等);达到学校博士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要求后,颁发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直博生入学满 2 年后,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中期考核;若考核不合格,或培养单位(学院、导师)认定其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在符合该校硕士研究生攻读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可按学校规定申请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具体管理细则,可查阅《湖北工业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7.未尽事宜参考:本办法未明确的其他事项,需参照《湖北工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8.政策冲突处理:若本办法内容与上级主管部门(如教育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文件要求冲突,以上级主管部门文件为准;若上级部门发布最新要求,以最新要求为准。9.咨询与申诉渠道:(1)咨询渠道: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027-59752000,咨询邮箱 hgdyjszb@hbut.edu.cn;(2)申诉渠道: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联系电话 027-59750036,申诉邮箱 dc@hbut.edu.cn。八、联系方式1.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 28 号(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为行政楼 B 座 111 室);2.邮政邮编:430068;3.联系电话:027-59752000(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工作日办公时间接听);2025-09-26 10: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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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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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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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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