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学院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规范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学院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依据学校青理工校发 [2021] 33 号文件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办学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特制定本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推免工作统一部署,学院组建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该小组人员构成具体如下:
组长:孟凡勇、赵辉
副组长:柳志广、万鹏、董德坤
成员:申建红、王志强、张振森、朱雪欣、刘玮琳、刘丁、宋晓峰
秘书:田东、高鹏磊(负责推免工作日常协调与材料流转)
二、推荐名额
学院 2026 年推免生总计划为 23 名,同步设置 12 名候补名额。结合各专业应届毕业生规模、国家及省级一流专业建设成效、学科发展需求,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研讨,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明确如下:
1.工程造价专业:应届毕业生 104 人,分配推免名额 6 名,候补名额 3 名;
2.工程管理专业:应届毕业生 98 人,分配推免名额 6 名,候补名额 3 名;
3.工业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101 人,分配推免名额 5 名,候补名额 3 名;
4.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应届毕业生 60 人,分配推免名额 3 名,候补名额 2 名;
5.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应届毕业生 36 人,分配推免名额 3 名,候补名额 1 名。
上述专业总计应届毕业生 399 人,对应总推免名额 23 名、总候补名额 12 名。若某一专业出现推免名额空缺,最终名额调剂方案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确定。
三、推免生申请条件
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 8 项基本条件,缺一不可:
1.政治思想与品德要求: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怀与集体主义精神,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推免申请。
2.学籍身份要求:属于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包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3.学业态度与能力要求:学习态度勤奋,善于钻研专业知识,学业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实践能力;所有课程首次考试(考核)无不及格记录。
4.学术诚信与纪律要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的经历。
5.综合素质要求:社会责任感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品行优良,积极向上。
6.身心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任务。
7.学业成绩要求:在校就读期间,前 6 个学期的学习总成绩(包含课程设计、实习实践等教学环节成绩)平均学分绩点,需在本专业(学科)排名前 30%(含 30%);若学院内排名前 30% 的学生总人数少于推免指标数,可按学生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顺延。
8.外语水平要求:
(1)需满足以下任一外语成绩标准: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60 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 分,或托福(TOFEL)考试成绩≥75 分(成绩有效期为 2 年),或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成绩≥295 分(成绩有效期为 5 年),或雅思(IELTS)考试成绩≥5.5 分,或全国公共英语五级考试(PETS-5)成绩≥60 分;
(2)若第一外语为非英语语种,需提供与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水平相当的成绩证明材料;
(3)所有外语成绩证明需在推免当年 9 月 1 日前取得,逾期无效。
四、综合排名成绩计算办法
推免生综合排名成绩由 “本科阶段前 6 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成绩” 与 “综合能力成绩” 两部分构成,其中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权重为 80%,综合能力成绩权重为 20%,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排名成绩 =[(申请推免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值 ÷ 本专业平均学分绩点第一名学生的绩点值)×100]×80% + 综合能力成绩 ×20%
(一)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平均学分绩点计算严格遵循以下 3 项规则:
1.绩点计算范围:仅纳入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具体包括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以及额定学分的公共选修课(若某一模块公共选修课总学分超出额定学分,可选取该模块内成绩较高的课程参与绩点计算);
2.绩点计算标准:按照《青岛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明确的计算方式执行,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五位数,确保成绩精度;
3.成绩认定原则:以课程首次考试(考核)成绩为准;已按规定办理缓考手续且未参加首次考试(考核)的,以缓考成绩作为绩点计算依据;未办理缓考手续且无故旷考的,该课程成绩按 “不合格” 处理,不计入有效绩点。
(二)综合能力评价
综合能力评价涵盖 6 类核心指标,分别为科研论文(Z1)、科研竞赛(Z2)、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Z3)、参加志愿服务(Z4)、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社会服务(Z5)、综合荣誉等其他(Z6)。综合能力成绩按 “综合能力成绩 =∑(某类指标成绩 × 该类指标权重)” 计算,且所有评价成果需在推免当年 9 月 1 日前取得。具体规则如下:
1.指标权重划分:Z1 权重 30%、Z2 权重 50%、Z3 权重 5%、Z4 权重 5%、Z5 权重 5%、Z6 权重 5%,每类指标成绩满分均为 100 分;
2.多项成果认定原则:学生在 Z1 至 Z6 任一指标类别中,若存在多项可加分成果,原则上仅选取成绩最高的 1 项纳入计算,不重复累计加分;
3.Z1(科研论文)认定标准:仅认可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与本专业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非核心期刊论文或与专业无关的论文不纳入认定范围;
4.Z2(科研竞赛)认定标准:仅认可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与的、与本专业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级赛事),且需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执行,但奖项等级不得低于国内同级别赛事要求;非主力成员参与的竞赛成果不纳入认定范围;
5.合作成果认定原则:若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为与直系亲属合作,或与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的人员合作,此类成果仅作为推免评审参考依据,不纳入综合排名成绩计算;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考虑此类学生;
6.Z1 与 Z2 计算依据:科研论文(Z1)与科研竞赛(Z2)的具体成绩计算,严格按照《管理工程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科技创新成果计算办法》(详见附件 1)执行;
7.Z3 至 Z6 成绩计算标准:
(1)Z3(参军入伍服兵役):有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的,该项成绩为 100 分;无相关经历的,该项成绩为 0 分;
(2)Z4(志愿服务):参与国家级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该项成绩为 100 分;参与省级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该项成绩为 75 分;参与校级或市级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该项成绩为 50 分;无相关志愿服务经历的,该项成绩为 0 分(注:志愿服务需为国家、省、校 / 市级官方组织开展的活动,按活动组织级别确定成绩等级);
(3)Z5(国际组织实习等社会服务):有到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的,该项成绩为 100 分;无相关经历的,该项成绩为 0 分;
(4)Z6(综合荣誉等其他):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如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社会实践优秀个人” 等),该项成绩为 100 分;获得省级荣誉称号,该项成绩为 75 分;获得校级或市级荣誉称号,该项成绩为 50 分;无相关荣誉称号的,该项成绩为 0 分(注:综合荣誉需为官方授予的称号,非民间组织或非官方机构颁发的荣誉不纳入认定范围)。
同时,Z3 至 Z6 每类指标中若存在多项可加分情况,仅选取最高一项加分,学生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书材料作为证明,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申请资格。
五、工作程序
学院推免工作严格按照以下 6 个步骤推进,确保流程规范、公开透明:
(一)公布实施细则
学院依据学校下发的推免工作文件要求,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经学校相关部门审定通过后,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全文公布,确保全体符合条件的学生清晰知晓推免政策与流程。
(二)组织学生申报
1.申报时间: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在学校及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申报对象:所有满足本细则 “推免生申请条件” 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申报材料:
(1)《青岛理工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青岛理工大学推免生承诺书》;
(3)《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及 PDF 扫描件,扫描件命名格式为 “身份证号码 + 姓名.pdf”);
(4)个人能力证明材料(包括科研成果、竞赛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特殊情况处理:
(1)若学生申请推免时,专业身份变更未满一学期,需向原所在学院提交推免申请;
(2)学生需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在确认招生单位 “待录取” 通知后,不擅自放弃资格;若擅自放弃,相关行为将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3)若申请推免学生有非直系亲属参与本人所在学院的推免遴选工作,需额外提交《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报备表》。
(三)材料审核
学院联合学校学生处、团委、保卫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对申请推免学生的资格条件(如学籍、成绩排名、外语水平等)及提交的证明材料(如证书真伪、成果有效性等)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接受全体师生监督。
(四)审核要求
1.专家审核小组组建:学院组建专家审核小组,成员需满足 “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5 人” 的条件,确保审核专业性;
2.审核内容: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情况及成果内容进行深度审核鉴定,重点排查抄袭、造假、冒名顶替及有名无实等问题;同时,既要考查学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与创新潜质,也要对学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3.成果评价机制: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 “代表作评价” 机制,评价重点聚焦于成果的创新质量及学生个人在成果中的贡献度,而非单纯追求数量;
4.审核意见留存:对于学生的每一个特殊专长项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均需出具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确保审核可追溯;
5.问题处理:若有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小组成员认定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存在抄袭、造假、冒名或有名无实等情况,立即取消该学生的推免申请资格;其中,学术论文需提交学术检索报告作为审核依据;
6.过程记录与公示:申请推免学生的陈述环节及专家审核全程,需进行录音录像;审核结果需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的成果,不纳入综合排名成绩计算;
7.特殊专长公示:经审核鉴定通过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需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及学院官方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五)确定拟推荐名单
1.拟推荐名单确定:学院按照各专业分配的推免名额,在每个专业内部,根据学生综合排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推荐名单;
2.候补名单确定:按学院总推免名额 0.5 倍的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依据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综合排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候补推荐名单,并在名单中注明 “候补 1”“候补 2”“候补 3” 等具体候补顺位;
3.名单公示:拟推荐名单与候补推荐名单确定后,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学院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推荐名单。
(六)学校审定公示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提交的拟推荐名单进行全面审定,经集体研究通过后,在学校教务处官方网站公示拟推荐名单,公示期为 7 日。公示期间接受全校师生举报,举报情况经查实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为保障推免工作公平公正,明确以下 6 项工作要求:
(一)违规违纪处理
严格查处推免过程中的学术不端、材料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交的学术专长证明材料存在抄袭、造假、冒名或有名无实等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将相关行为记入《国家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同时,严格按照学校管理规定对该学生进行严肃处理,处理结果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二)推免生资格取消
已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前,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未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或未能顺利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
2.受到法律制裁(如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等),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如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的;
3.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的,除取消推免生资格外,还将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追究其责任。
(三)监督制度
1.监督主体:推免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与监察部门的监督,学院推免工作同时接受学院师生的监督;
2.申诉渠道: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需将推免工作中学生的申诉纳入学校校内申诉渠道,确保学生诉求有处可提、有处可查;
3.申诉流程:学生若对推免工作存在异议并提出申诉,需按照《青岛理工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办法(修订)》(青理工校发〔2017〕8 号)的相关规定与流程办理,学校及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诉情况进行核查并反馈结果。
(四)信息公示制度
1.公示内容:对学生关注的推免重要信息(如推免程序、时间安排、推荐资格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实行全面公示,确保信息透明;
2.公示层级:
(1)学院公示:学院需按要求及时公示相关信息,公示期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拟推荐名单需包含学生姓名、排名计算方式、综合排名成绩及具体名次等信息,公示地点为学院官方网站;
(2)学校公示:学校确定最终推荐资格名单后,在学校教务处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
3.公示效力:未经公示的推免生名单,不具备有效性,不得作为推免依据。
(五)回避制度
推免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若工作人员(包括遴选工作小组成员、专家审核小组成员等)与申请推免学生存在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或近姻亲关系,需主动申请回避;
2.若工作人员与申请推免学生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推免公平性的利害关系,需主动报备并申请回避;
3.需回避或报备的人员,需按要求报送《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回避申请表》与《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报备表》,经学校或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回避相关工作。
(六)责任追究
学校建立推免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1.对在推免过程中出现管理松懈、审核把关不严、未履行审核责任的学院、职能部门及审核专家,学校将严肃追究当事人与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对学院或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
2.对推免过程中存在审核把关不严、违规推免等问题的学院,学校将按该学院本年度推免名额的 50%,核减其下一年度的推免生名额,以儆效尤。
七、特别说明
1.放弃推免资格确认:符合推免条件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需签署书面确认材料,明确表示放弃推免资格,相关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不得事后反悔;
2.承诺书提交要求:被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必须按要求填写《青岛理工大学推免生承诺书》;拒不填写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学院取消其推免资格;
3.纪律要求:推免工作中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与徇私舞弊行为,确保推免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当年推免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包括学生、工作人员等)进行严肃处理;
4.公示地点与监督渠道:
(1)学院公示地点:一是管理工程学院办公楼(C1—2)3 楼大厅宣传栏,二是学院官方网站;
(2)学院申诉与监督电话:0532-86875173、0532-86870803;
(3)学校举报受理渠道:
① 学校教务处:联系电话 0532-85071123,电子邮箱 jxzlk@qut.edu.cn;
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联系电话 0532-85071099,电子邮箱 jiwei@qut.edu.cn;
5.未明确事宜处理:若推免工作中出现本实施细则未明确规定的其他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共同商议解决方案,商议结果需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细则解释与生效:本实施细则由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学院
2025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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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一、网上报名时间安排各位报考石河子大学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请注意,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阶段的时间已确定,具体为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可进行报名操作的时段为 9:00 至 22:00。考生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官方报名平台完成网上报名流程。二、报名信息筛查及修正要求(一)信息筛查工作安排在网上报名开展期间,石河子大学将组织专人对所有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筛查。筛查重点主要针对报名信息填写存在错误、以及不符合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的情况。(二)存疑信息通知方式对于筛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考生,学校将通过官方渠道发布相关提示信息,具体形式为 “石河子大学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温馨提示” 类通知公告,并同步公布存疑考生名单。(三)考生信息修正要求所有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务必及时登录学校指定平台查看上述通知公告及存疑名单,按照公告中的相关提示,对个人网报信息进行仔细核对、维护与修正。此举旨在避免因报名信息填报错误,导致后续无法正常参与网上确认、初试、复试及录取等环节。特别提醒,未按要求修改报名信息的考生,若后期出现无法参加上述招生环节的情况,相关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三、重点专业报考条件确认(一)需重点确认的专业范围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必须额外关注并严格确认自身是否符合对应专业的报考条件,具体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 035101)、法律(法学)(专业代码 035102)、教育管理(专业代码 045101)、学科教学(英语)(专业代码 045108)、翻译(专业代码 0551)、基础医学(专业代码 1001)、临床医学(专业代码 100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代码 1004)、护理学(专业代码 1011)、临床医学(专业代码 1051)、口腔医学(专业代码 1052)、公共卫生(专业代码 1053)、护理(专业代码 1054)、医学技术(专业代码 1058)、工商管理(专业代码 1251)、公共管理(专业代码 1252)、旅游管理(专业代码 1254)。(二)报考条件查询渠道上述专业的考生需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官方发布的权威资料进行条件确认,具体需查阅石河子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确保自身报考资格符合相关要求。四、考生责任及注意事项1. 信息核对主体责任由于网上报名系统所采集信息存在一定局限性,学校无法对所有考生的报名信息及报考条件逐一进行提示。因此,所有考生必须对本人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以及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承担全部责任,务必强化信息核对工作,确保报名信息无遗漏、无错误,且完全符合学校及相关专业的招生要求。2. 违规后果说明凡出现以下情况,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试或复试、无法获得录取资格的,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一是不符合报考条件及国家、学校相关招生政策要求;二是网报信息填写错误;三是填报虚假报名信息;四是提交虚假材料;五是未按学校要求提交所需的各类材料。请全体考生高度重视报名信息的填报与核对工作,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避免影响后续招生环节。2025-10-31 17: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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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学期开学初选课安排的通知2025 年 8 月 29 日各学院(部):为保障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各类学员顺利完成课程选择与相关手续办理,现将开学初选课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涉及各年级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及进修生的各项操作,均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一、选课时间界定本学期开学初选课及相关手续的集中办理时间段为 9 月 1 日至 9 月 12 日。所有需办理选课、增退课、重修申请等业务的人员,须在此期间完成线上操作及线下材料提交,逾期将影响课程学习资格及成绩记录。二、不同类别人员选课及配套手续操作要求1.首次选课人员操作流程针对尚未完成选课的 2025 级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进修生,以及 2026 级本博贯通博士生,需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 “管理系统”),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选课操作。此选课过程同时等同于制定个人培养计划,需严格参照自身培养方案选择课程,确保所选课程符合学业要求。2.非 2025 级人员增(退)课办理规范非 2025 级研究生及进修生若需办理课程增选或退选,需根据具体原因按以下流程操作:(1)因已选课程停开需退课:登录管理系统后,进入 “培养 - 课务管理 - 课程退课信息查看” 菜单,在此菜单中导出《开学 2 周内退课申请表》,并按表格提示完善个人及课程相关信息;(2)因已选课程时间冲突需退课:需自行前往研究生院网站,通过 “学术培养 - 下载服务” 栏目下载《开学 2 周内退课申请表》,并如实填写课程冲突的具体情况;(3)因课程停开或时间冲突导致学分不足需增课:先登录管理系统,在 “培养 - 课务管理 - 课程增修申请” 菜单中提交增课申请,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再导出并打印《开学 2 周内增课申请表》。特别说明:所有办理增(退)课的研究生,须在 9 月 12 日之前将填写完整、签字确认的申请表提交至本人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汇总后报送至研究生院,个人直接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将不予受理。3. 课程重修申请操作非 2025 级各年级研究生及进修生若有课程重修需求,需登录管理系统,在 “培养 - 课务管理 - 课程重修申请” 菜单中提交重修申请。申请时需仔细核对重修课程的本学期开课时间、授课教师等信息,避免因信息误差导致重修申请无效。4. 缓考学生考试申请要求此前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若计划在本学期参加对应缓考课程的考试,需登录管理系统,进入 “培养 - 课务管理 - 缓考课程考试申请” 菜单提交考试申请。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申请的学生,将无法获得本学期该课程的考试资格,需等待后续学期重新申请。5.2025 级硕博连读生成绩转入安排2025 级硕博连读生中,已在 2024-2025 学年提前选修博士生课程的人员,研究生院将在 9 月 16 日之前统一完成该部分课程的成绩转入工作。相关学生需在成绩转入后 3 个工作日内登录管理系统核对成绩信息,若发现成绩有误或缺失,需在 9 月 19 日之前将疑问反馈至本人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至研究生院处理,逾期将不再受理成绩更正申请。6.2024 级硕博连读生博士生课程选修通道已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 2024 级硕士研究生,若需在本学期选修博士生课程,可登录管理系统,通过 “培养 - 课务管理 - 课程增修申请” 菜单提交增课申请。申请需符合学校关于博士生课程选修的资格要求,待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确认选课成功并参与课程学习。7. 同等学力人员上课手续办理各年级同等学力人员若需选修本学期课程,需先通过研究生院网站 “学术培养 - 下载服务” 栏目下载《同等学力人员上课申请表》,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所选课程等内容后,携带申请表前往本人所在学院办理上课登记手续。未按此规定办理手续的同等学力人员,其本学期所修课程的成绩将不予认可,相关学习记录也不纳入学业档案。三、其他说明本通知所提及的各类申请表及操作流程,若有疑问可咨询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或联系研究生院学术培养部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院2025 年 8 月 29 日附件:中矿大京研培字〔2025〕45 号 —— 关于开学初选课的通知.pdf(截至本通知发布时,该附件已累计下载 289 次)2025-09-04 11: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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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直博生)公告为确保我校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现将相关工作要求及具体安排正式公布如下:一、接收类别及招生专业范围(一)普通硕士研究生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各招生专业(不含对工作年限有明确要求的专业),均面向推免生开放接收通道。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学校该专业年度招生总计划的 50% 以内。(二)硕博连读研究生为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特在三个优势专业设立推免生硕博连读培养项目,具体涉及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该项目接收的所有推免生均统一纳入硕博连读培养体系,项目招生名额不超过对应专业年度招生简章公布计划的 50%。入选学生需严格按照硕博连读培养方案完成学业,基本修业年限为 5 年,在通过转博资格考核前不得申请退出该项目。若学生未通过转博资格考核,或进入博士阶段后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博士学位攻读资格,经学校审核批准后,需按要求完成退出后对应硕士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任务,可自第五学期起启动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及答辩等相关工作,具体实施细则依据《东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学生通过转博资格考核后,可在规定范围内选择博士阶段攻读专业: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学生可选择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技术经济及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治理、旅游管理等专业;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学生可选择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可选择管理科学与工程、电子商务、供应链与运营管理等专业。(三)直接攻博研究生(简称 “直博生”)我校在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 6 个一级学科覆盖下的所有学术学位专业,均面向符合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开放直博生接收通道。二、申请基本条件(一)通用条件须为 2026 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已正式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申请我校的研究生专业需保持一致或高度相近;本科在校期间学业成绩突出,综合素质优良,身心健康,恪守学术诚信,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二)直博生专项附加条件除满足上述通用条件外,申请直博生的考生还需达到以下要求:本科就读院校须为 “双一流” 建设高校,或本科所学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得 B 级及以上评价;外语水平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英语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线(成绩不低于 426 分),或日语达到国际一级水平;需提供两封书面专家推荐信,推荐人须为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且其中一名推荐人必须是我校该专业的博士生导师;对学术研究具备浓厚兴趣和较强的探索精神,展现出良好的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已公开发表过高质量学术论文的考生将予以优先考虑。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工作的统一部署,我校 2026 年推免生接收工作不组织预推免环节,所有正式报名、考核及录取流程均通过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统一实施,具体申请步骤如下:(一)系统注册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将于 9 月 18 日启用推免生注册功能,符合推免资格的考生可登录系统完成注册流程,查询本人推免资格、相关政策要求,并按系统提示如实填报个人详细信息。(二)志愿填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志愿,具体报名时段为 9 月 22 日 9:00 至 14:00,逾期系统将关闭相关填报功能,请考生务必按时完成志愿提交。(三)考核及录取流程复试通知发放:9 月 23 日 9:00 起,我校将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初审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系统开放时段内及时登录并确认接受复试通知,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考核组织实施:9 月 23 日至 24 日,由各招生学院(部)负责组织推免生考核选拔工作,考核形式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考核时间、流程及相关要求将由各招生单位通过官方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在报名及考核期间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并密切关注报考学院发布的最新信息。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按各学院要求按时提交:(1)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相关证明材料;(2)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可证明相应外语水平的等级证书;(4)直博生需额外提供两封专家推荐信;(5)直博生若有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需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6)其他可支撑个人学术能力、综合素质的补充证明材料(非强制要求)。待录取通知发放:9 月 25 日 9:00 起,我校将根据考核结果,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待录取确认:9 月 25 日 14:00 起,考生可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查看待录取通知并完成确认操作。逾期未确认待录取通知,或已确认其他院校待录取资格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我校将按照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候补拟录取考生。四、其他重要说明所有通过复试并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其待录取通知均通过教育部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统一发布,请考生审慎决策是否接受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学校将不予办理取消手续。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1)在推免资格申请、我校接收考核等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违纪行为的;(2)入学前违反所在学校校规校纪,或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3)入学前未能顺利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4)体检结果不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任务的。2025-11-10 10: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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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首场MBA校园开放日圆满举行2025年7月6日上午,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了2025年首场MBA校园开放日活动。本次活动以“信息科技赋能商业未来”为主题,吸引了众多有志于攻读MBA的学子参与。通过课堂体验、学院和项目介绍、校友分享等环节,参与者深入了解了北邮MBA的项目特色,切身感受了信息科技与商科融合的独特魅力。01主管副院长致辞:培养数字化时代复合型人才活动伊始,北邮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谢智勇副教授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谢院长详细介绍了学院的发展历程、学科优势以及在数字化时代的独特培养定位。他强调,北邮MBA依托学校在信息科技领域的深厚积淀,致力于培养“懂技术和管理的技术专家”,为数字化时代的商业发展输送复合型人才。02沉浸式课堂体验,感受商战智慧随后,参与者沉浸式体验了北邮MBA课堂——《态马商战模拟》课程。这门以经济学和创业学为基础的商业模拟课程,通过虚拟的计算机动态模型,模拟真实市场竞争环境。在课堂中,学员们通过分组协作,制定商业策略,体验从产品设计到市场运营的全流程决策。一位参与者表示:“这种实战化的教学模式让我深刻体会到管理决策的复杂性,也让我对北邮MBA的实践导向有了更清晰的认识。03中心主任介绍与校友分享:见证成长的力量北邮经济管理学院专硕中心主任唐菊华老师对北邮MBA的项目和2026年招生政策进行了深度解读。她重点介绍了“信息科技与商业管理融合”的培养特色,包括课程体系、校企合作、国际交流等模块,并解答了学员关于报考条件、招生流程、奖学金政策等具体问题。寄语同学们顺利通过入学考试,期待明年在美丽的北邮校园再次相聚。在优秀校友分享环节,北京宝联之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邮MBA校友会会长席利宝师兄,分享了自身的学习与职业发展经历。他以“从学校再出发,见证成长”为主题,讲述了如何将MBA所学应用于实际工作,实现从技术骨干到管理者的转型。他的故事生动展现了北邮MBA在职业发展中的助推作用,引发了现场学员的强烈共鸣。04面对面交流:答疑解惑,展望未来活动的最后环节是“与招生大使面对面”。学员们就备考策略、课程选择、职业规划等问题与专硕中心的老师和招生大使进行了深入交流。招生大使们结合自身经验,为学员提供了个性化建议,帮助他们更清晰地规划MBA备考之路。许多学员表示,开放日活动不仅让他们对北邮院校优势和MBA项目特色有了全面了解,更让他们对北邮“信息黄埔”的学术底蕴留下了深刻印象。05后续活动早知道此次开放日活动不仅为潜在学员搭建了与学院沟通的桥梁,也进一步彰显了北邮MBA“技术+管理”的培养特色。未来,北京邮电大学MBA项目将继续以创新为驱动,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助力他们在数字化浪潮中乘风破浪,成为引领未来的商业领袖。2025-08-05 13: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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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硕博连读遴选工作的通知为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构建更为完善的硕博士一体化培养体系,切实提升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与培养水平,依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华师〔2025〕124 号文)及学校硕博连读遴选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我院 2025 年研究生硕博连读遴选事宜通知如下:一、选拔原则与实施依据(一)选拔原则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聚焦学生学术潜力与创新能力,构建科学规范的选拔流程,确保选拔结果公开透明。(二)实施基础结合学院学科特色与培养实际,制定 2025 年硕博连读遴选工作实施细则。细则经研究生院培养与质量科审核通过后,正式启动遴选工作。二、申请环节与推荐名单确定(一)申请条件与材料申请对象:原则上为我院 2023 级、2024 级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政治学一级学科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在读硕士研究生。需提交材料:包括填写完整的《华南师范大学 “硕博连读” 申请表》(不得加页,需双面打印)、科研证明材料(成果发表日期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及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二)材料提交与时间要求电子版材料:须于 10 月 30 日下午 17 时前提交,材料主题需按 “年级 + 姓名 + 申请硕博连读材料” 格式命名。纸质版材料:须于 10 月 30 日下午 17 时前提交至学院研工办 217 室。(三)推荐名单报送学院拟于 11 月 2 日前完成申请材料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质量科。经研究生院审查合格的申请者,方可进入后续考试环节。三、考核组织与实施安排(一)命题管理命题主体:由学院硕博连读考核小组统筹命题工作,所有命题教师均需签订招生考试命题人员保密责任书。命题要求:笔试试卷参照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纸格式命题,其中学科专业综合试卷内容需覆盖两门及以上专业课程,且由不同导师分别命题。(二)笔试安排考核科目:包括专业英语与专业基础两科,单科满分均为 100 分,每科考试时长不少于 120 分钟。考核重点:专业英语侧重考查专业英语交流与应用能力;专业基础侧重考查专业基础知识、研究方法掌握程度及对学科前沿动态的了解情况。考务管理:试卷须密封保存,考试现场开封,全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考试结束后,试卷交由研究生院备查。笔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三)面试安排参与条件:笔试合格的申请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组织:参与面试的相关专业博士生导师不少于 3 人,面试过程需全程录像。结果记录:面试情况需详细录入《“硕博连读” 面试情况表》,并依据实际表现填写《“硕博连读” 审批表》。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四、成绩核算与拟录取流程(一)总成绩构成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计算方式为:总成绩 = 专业英语考核成绩 ×30%+ 专业基础考核成绩 ×30%+ 面试成绩 ×40%。(二)拟录取推荐学院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推荐名单,于 11 月 10 日前将拟录取学生的面试情况表、审批表及拟录取信息汇总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与质量科。(三)公示与后续流程公示环节:研究生院在主页对拟录取资格获得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天。后续手续:公示无异议后,相关材料转交研究生招生科。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须在指定报名截止日前,按招生科要求完成报名手续。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发放录取通知书。2025-10-31 13: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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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通知一、初试成绩查询1.发布时间:2025年2月24日14:00。2.查询方式: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查询。请各位考生自行查询并留存成绩,学校不再另行寄送。二、申请成绩复核初试成绩均已经过江苏省考试院和我校严格的复核与抽样对比分析。个别考生如对评卷结果确有异议,可申请成绩复核(须填写估分与实际分数相差较大的明确理由)。1.申请时间2月25日9:00-2月2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2.申请方式电脑端访问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https://gs.nju.edu.cn/geapp/sys/yjsbmxsd/entrance.do),选择“硕士招生”系统进入。登录用户名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证件号码”,密码为“考生编号”。 请根据系统说明选择复核科目,请填写估分与实际分数相差较大的明确理由或依据并提交申请。成绩复查均通过网上系统进行,我校不受理其他如电话、邮件、信件、现场等形式的申请。3.结果反馈申请复核全国统考科目成绩的,我校汇总后提交江苏省考试院进行复核;自命题考试科目由我校组织专人复核,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成绩复核仅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的情况,不重新评阅答卷。我校对考生的成绩复核申请都将予以认真核实,如成绩有误,将在3月2日左右通知考生本人;如成绩无误,将不再逐一通知。3月3日12:00起,考生可在系统中查看复核进度。三、其他1.我校将在初试成绩复查工作结束后开通初试成绩总分排名查询,考生届时可自行登录我校招生系统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预计在3月中下旬左右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ju.edu.cn)及“南大研招”(njuyzb)微信公众号的最新公告。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联系研招办,我们将及时回复。硕士招生咨询邮箱:njuyzb@nju.edu.cn。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2月20日2025-07-29 1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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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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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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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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