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收实施办法

2025-10-10 10:35:29 来源:浙江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浙江工程师学院

为规范有序推进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招收工作,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及浙江大学关于推免生招生的相关要求,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下,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议,特制定本推免生招收实施办法。


一、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免生招收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学院推免生招生相关政策、受理申请人申诉事宜、审定拟录取名单等。具体安排如下:


1.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张光新、薄拯


副组长:孙方娇、沈哲


成员:吕朝晖、张朝阳、喻嘉乐、俞小莉、钟崴、王殿海、钱超、金盛、任洪波


2.对接人员与方式


招生咨询:联系人任洪波,联系电话 0571-88281621,电子邮箱 gcsxyzs@zju.edu.cn


申诉处理:联系人蒋莹,联系电话 0571-87096717,电子邮箱 jiangying610@zju.edu.cn


3.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 269 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行政楼 307 室,邮政编码 310015


二、2026 年推免生招生计划安排


我院 2026 年推免生的具体招收人数,将严格按照 2026 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的计划执行,招生范畴涵盖学院卓越培养项目与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两大方向,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以正式录取结果为准。


三、招收范围与申请资格条件


意向报考我院推免生的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


2.恪守学术诚信,学风严谨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背学术道德与专业伦理的行为,亦无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


3.对学术研究或专业实践抱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发展潜质与专业应用能力。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浙江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任务。


5.已获得就读本科院校的推免生资格,该资格须以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中的备案信息为最终依据。


四、申请流程与材料要求


1.申请渠道


所有意向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均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依据《浙江大学关于 2026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 提交申请,未通过该系统提交的申请视为无效。


2.材料准备


申请人需按顺序整理好以下材料,供后续复试考核使用,所有提交给复试小组的材料均不予退回:


(1)推免生申请表:需从申请系统中下载,由申请人本人手写签名确认,确保信息填写完整无误。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包含身份证正反面内容,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3)本科阶段成绩单:需涵盖本科前三年(或前七个学期)所有课程成绩,且须加盖本科院校教务处或所在院系的公章,无公章的成绩单视为无效。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雅思成绩单、托福成绩单等能够证明自身外语能力的材料。


(5)其他补充证明材料复印件:例如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需注明作者排序、发表期刊)、出版著作、原创性研究成果;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利证书等能够体现个人专业能力或创新潜质的材料。


具体材料细则可参考《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2026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推荐免试招生通知(含本校推免生)》。


五、初审考核与复试安排


(一)初审环节


1.我院将按招生项目(即卓越培养项目、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分别组建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严格审核。审核小组将结合年度招生计划及材料审核结果,综合评估申请人的专业基础、学术潜力、综合素质等,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通知方式:申请人需使用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实名注册 “钉钉” APP,学院将通过 “钉钉” 平台向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发送专属通知;未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学院将不再另行通知。


3.手机号变更:若申请人原报名手机号码已无法正常使用,需尽快联系我院招生办公室提出变更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更换手机号,请申请人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避免错过重要通知。


(二)复试时间与形式


1.复试形式:本次推免生复试全部采用线下方式开展,不设线上复试通道,申请人需本人到场参加。


2.时间安排:


(1)全日制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面试时间为 9 月 18 日(周四),笔试时间为 9 月 19 日(周五);


(2)卓越培养项目:面试时间为 9 月 19 日(周五)至 9 月 20 日(周六)。


具体的复试地点、报到时间、考核流程及注意事项等,将在后续复试专属钉钉群内发布通知,请以群内通知为准,参加复试的申请人需及时关注群消息,避免遗漏关键信息。


3.复试报到:参加复试的申请人须严格按照我院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复试,逾期未到、无故缺席或未携带必要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内容和要求


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的特点及各招生项目的选拔需求,复试内容与评分标准具体如下:


1.卓越培养项目


复试形式:仅设面试环节,按项目分组组织单独面试,每组由多名专家组成。


面试内容:涵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修养(考查申请人的政治立场、道德观念、社会责任等)、英语听力及口语表达能力(通过英文问答、英文自我介绍等方式考查)、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结合项目培养方向,考查核心专业概念与理论)、科研创新能力与学术发展潜质(考查申请人对学科前沿的了解、科研思维及实践能力)等方面。


成绩计算:复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


2.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


复试形式:包含面试与笔试两个环节,两者均为必考项。


面试内容:主要考查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修养、英语听力及口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储备、科研能力与创新潜质等,与卓越培养项目面试考查方向一致,但侧重工业工程领域相关知识。


笔试内容:重点考核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核心知识,具体考试范围、参考资料等可查阅《工程师学院关于 2026 年推荐免试全日制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研究生招生复试加试专业知识的通知》。


成绩计算: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计算方式为 “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40% + 面试成绩 ×60%”。


此外,复试全过程将进行录音录像,确保考核公平公正;每位申请人的面试时长不得少于 20 分钟,保障考核深度;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直接失去录取资格。


六、拟录取规则与名单公示


(一)拟录取原则


我院严格遵循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结合推免生招生计划及复试考核结果,按招生方向(即 “领域 + 项目”、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分别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同一招生方向内出现复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将以复试环节中的英语成绩高低作为排序依据,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中,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如存在政治立场不坚定、道德品质问题等),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的申请人,无论其他成绩如何,均不予录取。


(二)推免服务系统操作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生工作的统一安排,拟录取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系统操作,逾期未完成将视为放弃资格:


9 月 22 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系统”),准确填写报考我院的志愿信息,确保志愿填报无误。


9 月 23 日 9:00 起:登录系统查看我院发送的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点击 “确认”,未确认复试通知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9 月 25 日 14:00 起:登录系统查看我院发送的待录取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点击 “确认”,未确认待录取通知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学院有权对未按规定完成操作的申请人,撤销其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具体操作步骤与时间节点,请以复试钉钉群通知及系统消息为准,申请人可提前熟悉系统操作流程,避免操作失误。


(三)名单公示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将对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进行统一汇总,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等官方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与异议反馈,若公示无异议,将按程序上报教育部备案;若收到异议,学院将联合研究生院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七、其他重要注意事项


1.材料真实性核查申请人需确保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成绩单、证明材料等)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任何材料。若在招生过程中或入学后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或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存在不当行为的,学院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相关情况将通报其本科就读院校。


2.本科剩余学业要求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需继续高质量完成本科阶段剩余课程学习与实践任务,并确保按期毕业。若拟录取后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学院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政审环节发现不符合研究生招生要求;


(2)自申请人报名之日起至研究生入学报到之日前,受到本科院校任何形式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


(3)本科最后一学年中,计入毕业学分要求的课程出现不及格记录(补考或重修合格仍视为不符合要求);


(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或 80 分及以上,具体以本科院校评分标准为准);


(5)未在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因延迟毕业导致无法按时提供的,需提前向学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核查)。


3.志愿与待录取确认规范申请人在填报志愿及接受待录取通知时,需秉持慎重态度并恪守诚信原则,充分考虑自身报考意愿与实际情况。一旦自主选择我院并被确定为拟录取对象,不得再提出放弃录取的申请,也不得接受其他院校的待录取通知,若违反此规定,学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相关情况纳入研究生招生诚信档案。


4.体检安排与要求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在 2026 年 3 月自行前往当地二甲及以上等级的医院(需具备国家认可的体检资质)进行研究生入学体检,体检项目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浙江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补充规定。申请人需在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将体检表(需加盖医院体检专用章)寄送至我院指定地址(以邮戳日期为准)。若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学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政审与档案调取我院将在公示结束后,向拟录取推免生的本科就读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及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奖惩情况、综合素质评价等),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状况与品德修养。关于政审材料的具体格式、提交时间,以及档案调取的流程、地址等要求,学院将在后续发布专项通知,请申请人及时关注并协助本科院校完成相关手续。若政治审查不合格,或档案审查发现不符合招生要求,学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6.通讯信息保持畅通申请人需确保在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中填写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准确无误,且在整个招生周期内(从申请到入学)保持通讯渠道畅通。学院发送的复试通知、拟录取通知、体检通知等重要信息,将主要通过手机短信、钉钉或邮箱送达,若因通讯方式变更未及时更新、手机关机或静音、邮箱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导致错过重要通知而影响录取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本办法由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上级主管部门(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对 2026 年推免生招生工作出台新的政策或部署,学院将按新要求调整,并另行发布通知。如需咨询推免生招生相关事宜,可拨打招生咨询电话:0571-88281621,或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gcsxyzs@zju.edu.cn。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2025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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